切换到宽版
北斗六星!·百事通·查看新帖·设为首页·手机版

北斗六星网

 找回密码
 立即注册

QQ登录

只需一步,快速开始

搜索
北斗六星网 六星时事 六星杂谈 龙年中国首例“正当防卫”判例?
查看: 1738|回复: 72
打印 上一主题 下一主题

龙年中国首例“正当防卫”判例? [复制链接]

跳转到指定楼层
主楼
发表于 2024-2-20 03:13 |只看该作者 |倒序浏览 |
搜索本主题
本帖最后由 古老的夜 于 2024-2-20 03:35 编辑

                                  顺德7.13抢劫案

以下内容源自网络

事件经过
        37岁的容女士是小有成就的生意人,居住在顺德伦教鸡洲某社区。2023年7月13日凌晨5时许,容女士驾车驶出车库,准备出门做生意。不料,两名年轻人早已埋伏在她家车库旁,他们手持铁制钻头,一左一右站在容女士驾驶的小车两侧,用钻头敲打两侧车窗。容女士当时很慌张,大喊救命,并按响汽车喇叭求救。
目击者梁先生回忆,年轻人将车窗敲碎后,拉扯容女士的头发,旋即抢走容女士放在副驾驶位的手袋。随后,两人搭乘一辆在附近接应的摩托车迅速逃窜。
       容女士称,手袋内装有现金8万余元及若干收款单据等物,决定追匪!容女士车库门前是条笔直的、约3米宽的道路,两旁都是握手楼,劫匪无法从旁逃窜,只能径直前行。在百米开外,容女士追上了劫匪搭乘的摩托车。劫匪见遭紧逼,选择冲上离道路足足有30厘米高的住宅区继续逃窜。
        梁先生回忆,容女士直接把车开上去,先是撞烂一道木栏杆,再撞烂一道铁栏杆,最后撞倒摩托车,3名劫匪被撞飞,其中一人当场死亡。容女士事后交代,她只是想撞倒摩托车,拿回自己的手袋,从没想过要撞死人,可当时天还没亮,现场混乱,自己戴的眼镜又被弄烂了,所以没能看清,不知道劫匪已经无路可走了。


事件争议
       是“巾帼英雄”还是防卫过当
       事发后,由于媒体的介入,该事件很快就成了网络热门。据报道,在网络上,90%以上的网友都赞成女司机的勇敢行为,有人将其封为巾帼英雄”,还有网友甚至希望推选其为广东十大女杰”。

法学界争议
       法学界则是争议不断。在顺德从事多年交通事故案件的苏用和律师认为,女司机是合法权益受到侵犯后做出的正当防卫行为,是不需要负担刑事责任的。但由于她是主动撞击犯罪嫌疑人,有可能要承担一定的民事责任。
       也有法律人士认为,女司机的行为属于防卫过当,应负一定的刑事责任,但可减轻或免除刑事责任,因为女司机的行为均已超过正当防卫有效期,其驾车撞人的后续行为即构成另一新的犯罪。劫匪已经得手并离去,其对司机的抢劫侵害行为已经结束,对其人身危害形成的威胁也已消失,而司机此时进行反击,已经超过了正当防卫的有效时间。

事件结果
一审判决
      事发后,容女士积极配合警方调查,并表达了深深的歉意,声称撞死劫匪完全是她意料之外的事情。
顺德法院对该案作出一审判决,认定容女士的行为属正当防卫,无须承担刑事责任。宣判后,两名劫匪提起上诉。顺德法院还认定,两名劫匪以非法占有为目的,结伙采取暴力手段当场劫取他人财物,数额巨大,其行为均已构成抢劫罪。鉴于赃款已被起回,且两人能自愿认罪,酌情予以从轻处罚。遂依法判处两劫匪有期徒刑12年、11年,剥夺政治权利3年,并处罚金12000元、11000元。
        宣判后,两名劫匪提起上诉,认为顺德法院认定的劫匪在抢劫过程中拉扯被害人头发”证据不足,请求予以改判。

终审判决
        2024年2月19日消息,佛山市中院终审:女车主属于正当防卫。作出判决后,主审法官针对该案的争议焦点,即女车主是否防卫过当作出解释。
        歹徒在实施抢劫行为后准备逃离,但还没有逃成,仍然还在被害人容女士的视野范围内,因此其抢劫行为可认定为正在进行过程。而正当防卫中规定,对正在进行行凶、杀人、抢劫、强奸、绑架以及其他严重危及人身安全的暴力犯罪,采取防卫行为,造成不法侵害人伤亡的,不属于防卫过当,不负刑事责任。”
法官称,女车主不顾个人安危,在遭遇抢劫后机智地撞倒歹徒的摩托车,尽管造成一名歹徒死亡的结果,但这依然符合我国刑法关于正当防卫”的规定。
1

查看全部评分

分享到: QQ好友和群QQ好友和群 QQ空间QQ空间 腾讯微博腾讯微博 腾讯朋友腾讯朋友
分享分享0 收藏收藏0 顶0 踩0

使用道具 举报

沙发
发表于 2024-2-20 03:40 |只看该作者
本帖最后由 古老的夜 于 2024-2-20 03:52 编辑

这个案件是不是去年发生刚终审判决的?怎么之前没看到~

使用道具 举报

板凳
发表于 2024-2-20 07:01 |只看该作者
古老的夜 发表于 2024-2-20 03:40
这个案件是不是去年发生刚终审判决的?怎么之前没看到~

应该是刚出来的终审判决。
    之所以每次类似的案例都引起争论,主要还是法条里正当防卫和防卫过当的界限表述不严谨。“正在发生的不法侵害”起始节点如何判断?“超过必要限度”如何界定?吃瓜的都认为解恨,赞成防卫人是正当的,法律人中则必定有人认为是防卫过当,哈哈,这时候,舆论就起作用了。特色。

1

查看全部评分

使用道具 举报

地板
发表于 2024-2-20 07:33 |只看该作者
是不是第二十条起作用了?

使用道具 举报

5
发表于 2024-2-20 07:34 |只看该作者
再折长亭柳 发表于 2024-2-20 07:01
应该是刚出来的终审判决。
    之所以每次类似的案例都引起争论,主要还是法条里正当防卫和防 ...

西方法律有没有这类争议?

使用道具 举报

6
发表于 2024-2-20 09:19 |只看该作者
金豆豆 发表于 2024-2-20 07:34
西方法律有没有这类争议?

美国人对这类事有两个选择,舍财保命或拔枪击毙

使用道具 举报

7
发表于 2024-2-20 09:25 |只看该作者

容女士太猛了,赞!

使用道具 举报

8
发表于 2024-2-20 09:26 |只看该作者

不管是不是正当防卫,就应该这么干,当然前提是得有这个能耐,不是谁都能追上摩托车并把歹徒撞死的。

使用道具 举报

9
发表于 2024-2-20 09:28 |只看该作者

之前还真没见过这个事件的报道,有可能是因为没有争议吧。

使用道具 举报

10
发表于 2024-2-20 09:30 |只看该作者
知音 发表于 2024-2-20 09:26
不管是不是正当防卫,就应该这么干,当然前提是得有这个能耐,不是谁都能追上摩托车并把歹徒撞死的。

如果不受法律保护,事业编制的人多不敢这么操作的。。。

使用道具 举报

11
发表于 2024-2-20 09:32 |只看该作者
令箭 发表于 2024-2-20 09:19
美国人对这类事有两个选择,舍财保命或拔枪击毙

也对。国情区别。美国人对个人财产的保护更甚。。

使用道具 举报

12
发表于 2024-2-20 09:39 |只看该作者
本帖最后由 古老的夜 于 2024-2-20 10:04 编辑
再折长亭柳 发表于 2024-2-20 07:01
应该是刚出来的终审判决。
    之所以每次类似的案例都引起争论,主要还是法条里正当防卫和防 ...


这起案件认定“正当防卫”的理由是:抢劫犯还在受害人的视线范围内”。
换言之,是不是可以这样认为,抢劫或偷盗行为的罪犯即使已经得手开始逃离现场,但只要还在受害人视线范围内就可以追上采取暴力手段而不计后果?说白点干死了也不用负法律责任,均属于正当防卫。
像从前追小偷导致死亡的案例不少。你说得不错,认定“正当防卫”的关键问题在于表述不清。如佛山主审法官说的“视线范围内”这也是一个重要词条。

使用道具 举报

13
发表于 2024-2-20 09:46 来自手机 |只看该作者

й滹·蹫

使用道具 举报

14
发表于 2024-2-20 09:47 |只看该作者
令箭 发表于 2024-2-20 09:19
美国人对这类事有两个选择,舍财保命或拔枪击毙

中国法律很多方面还需向老美学习借鉴,这种抢劫刑事犯罪应该赋予公民无限防卫权。

使用道具 举报

15
发表于 2024-2-20 09:48 |只看该作者
金豆豆 发表于 2024-2-20 09:30
如果不受法律保护,事业编制的人多不敢这么操作的。。。



我想到的是我要好好多吃饭、锻炼身体,遇事不靠法律靠自己

使用道具 举报

16
发表于 2024-2-20 09:49 |只看该作者
金豆豆 发表于 2024-2-20 07:33
是不是第二十条起作用了?

至少遥相呼应了

使用道具 举报

17
发表于 2024-2-20 09:50 |只看该作者
知音 发表于 2024-2-20 09:25
容女士太猛了,赞!

如果是你,敢不敢这么干?

使用道具 举报

18
发表于 2024-2-20 09:51 |只看该作者
金豆豆 发表于 2024-2-20 09:30
如果不受法律保护,事业编制的人多不敢这么操作的。。。

我想知音敢。谁敢犯老娘,杀无赦!

使用道具 举报

19
发表于 2024-2-20 10:00 |只看该作者
知音 发表于 2024-2-20 09:28
之前还真没见过这个事件的报道,有可能是因为没有争议吧。

你也沒看到过吗?

使用道具 举报

20
发表于 2024-2-20 10:05 |只看该作者
本帖最后由 再折长亭柳 于 2024-2-20 10:07 编辑
金豆豆 发表于 2024-2-20 07:34
西方法律有没有这类争议?

几乎没有。人家要么是按判例来判,要么就是法条清晰明了,还有就是12人的陪审团表决。陪审团成员都不是法律人士,如果他们都认为判决公正,那就判决生效。我们也引用了陪审员制度,但是中国特色的,哈哈。另外,人家的刑辩律师在法庭的地位也不像咱们的律师那样被蔑视。

使用道具 举报

21
发表于 2024-2-20 10:06 |只看该作者

确实。我就是想从这个角度说话。。。

使用道具 举报

22
发表于 2024-2-20 10:07 |只看该作者
再折长亭柳 发表于 2024-2-20 10:05
几乎没有。人家要么是按判例来判,要么就是法条清晰明了,还有就是12人的陪审团表决。陪审团成 ...

你认为这个判决公不公正?

使用道具 举报

23
发表于 2024-2-20 10:08 |只看该作者
再折长亭柳 发表于 2024-2-20 10:05
几乎没有。人家要么是按判例来判,要么就是法条清晰明了,还有就是12人的陪审团表决。陪审团成 ...

我们的听证会跟这个有关联吗?

使用道具 举报

24
发表于 2024-2-20 10:10 |只看该作者
古老的夜 发表于 2024-2-20 10:07
你认为这个判决公不公正?

我觉得不好从公正与否说话。大概最好的是,让犯罪分子和坏人们震慑胆寒吧?!从这个角度来说,很好。。。。

使用道具 举报

25
发表于 2024-2-20 10:15 |只看该作者
金豆豆 发表于 2024-2-20 10:10
我觉得不好从公正与否说话。大概最好的是,让犯罪分子和坏人们震慑胆寒吧?!从这个角度来说,很好。。。 ...

因为老柳提及到陪审团,只要陪审团一致认为判决公正就可生效

使用道具 举报

26
发表于 2024-2-20 10:20 |只看该作者
古老的夜 发表于 2024-2-20 10:15
因为老柳提及到陪审团,只要陪审团一致认为判决公正就可生效

陪审团是个选项,有些案件不适用陪审团,法官就会自己审

使用道具 举报

27
发表于 2024-2-20 10:24 |只看该作者
古老的夜 发表于 2024-2-20 10:07
你认为这个判决公不公正?

我已经被司法现状把脑子搞坏了,不敢判断了。
    你按法条判断吧,劫匪已经得手逃离,不法侵害行为已经完成,不再具有紧急、危险状况,开车追撞明显会有死伤后果,恐怕会视为事后防卫或防卫过当,应该报警由警方查处;你按受害人和普通人的看法吧,当时紧张和气愤,根本就无法冷静考虑,一心就想追回损失,合乎常理,最新司法解释对抢劫等暴力犯罪也有无限防卫一说......


   其实,舆论似乎客观上也起了西方法庭陪审团的作用,只是我们的法律和庭审制度没有及时修订以适应新的形势,因此,争论也是常态了。

使用道具 举报

28
发表于 2024-2-20 10:25 |只看该作者
令箭 发表于 2024-2-20 10:20
陪审团是个选项,有些案件不适用陪审团,法官就会自己审

我记得你曾做过企业的法律顾问?

使用道具 举报

29
发表于 2024-2-20 10:26 |只看该作者
本帖最后由 再折长亭柳 于 2024-2-20 10:28 编辑
金豆豆 发表于 2024-2-20 10:08
我们的听证会跟这个有关联吗?

我们只有行政争议才有听证会吧?而且,听证会的参与者都是事先安排的,哈哈,尤其是专家们。行政部门如果说电费应该涨价,他们绝对可以找出一万条理由赞成。

使用道具 举报

30
发表于 2024-2-20 10:30 |只看该作者
再折长亭柳 发表于 2024-2-20 10:24
我已经被司法现状把脑子搞坏了,不敢判断了。
    你按法条判断吧,劫匪已经得手逃离,不法侵 ...

说到点上了,很多案例已经成了社会热点问题,但老是得不到及时修订~
你的脑子搞坏了,太冤了

使用道具 举报

您需要登录后才可以回帖 登录 | 立即注册

本版积分规则

北斗六星文学网所有文字仅代表作者个人言论,本站不对其内容承负任何责任。

Copyright ©2011 bdlxbbs.cn All Right Reserved.  Powered by Discuz! 

本站信息均由会员发表,不代表本网站立场,如侵犯了您的权利请发帖投诉   

平平安安
TOP
返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