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帖最后由 山一程,水一程 于 2019-2-28 13:29 编辑
投诉子版,有关醉笑的案子(以下简称醉案),是非常高的,大家有目共睹。涉及到醉案的帖子分两类,一类是醉笑投诉别人的帖子,这个好办,判醉笑赢就行;一类是别人投诉醉笑的帖子,这个难办,判醉笑输,合议庭法官们势必面对醉笑背后乌央乌央的人群,醉笑依仗人多势众,众口铄金,口水都能把合议庭的法官们淹死。法官也是人啊,是人就有朋朋友友、人情关系、心理归属,为了避免出门被人吐口水,法官们选择了明哲保身,大事化小,小事化了,想方设法让醉笑免于刑事处罚或从轻处罚。例如,醉笑曾经以“大血逼”污言秽语辱骂会员母亲,合议庭的法官们以“帖子被管理员移出”为由,替醉笑脱罪。移出帖子,只是第三方处理,并不是司法处理。司法处理,是依据犯罪事实判案,只要犯罪事实发生了,就应该依法惩戒罪犯。以第三方处理代替司法处理,那么,还要合议庭干吗?打个比方,如果一个人在室内杀了人,在第三方的帮助下,把尸体从室内移出了,难道,杀人犯可以逍遥法外吗?
说白了,醉笑就是依仗人多势众而挟持六星“法律”及管理,绑架版规。而六星,为了流量和人气,不惜牺牲“法律”的公平性、公正性!一味地向醉笑妥协。那些支持醉笑的意见,姑且称之为“民意”吧,那么,问题的根本就是:到底是按照法律条文判案还是按照民意判案?醉案里,那些支持醉笑的舆论、情绪、呼声,一直影响着合议庭的法官们判案的独立性,甚至违背“所有投诉24小时后出结果”的规定,把醉案这个烫手山芋,拖着压着,交给下一轮值合议庭法官,明哲保身。
“民意”只是数量上的概观,民意的指向见仁见智,有时候是正确的,有时候是错误的,还有理性与非理性的分别,例如会员答案在标题里僵尸版主论杂谈版除外的“民意”就是错误的和非理性的。我们知道司法裁判应该严格遵守“以事实为依据,以法律为准绳”,没听说过以民意为准绳,民意是超出法律之外的东西,不应该成为法律判断的依据,法律是高度严谨性的东西,职业化方面,司法是独立于民意并扬弃民意的。离开了独立性,就丧失了公平公正性!司法人员在判决过程中的主体性和主观能动性作用,使得司法保持独立性。
“民意”从性质上说,还有善恶之分,有的处于私利和报复目的,民意与司法各自的理论基础、存在方式、自身特点相去甚远,民意与司法的冲突是不可避免的。司法活动的职业性、复杂性要求法官依照法律,按照法律程序,以法律特有的理性思维方式对案件作出裁决。而六星的“民意”是以关系亲疏远近、价值取向为基础的,缺乏法律的思维,往往出现一边倒,铺天盖地的评击,左右着司法的独立性。司法公正是司法活动追求的首要价值,它有一套自身的公正体系,这与民意所追求的所谓“正义价值”是有区别的。民意影响着司法公正,降低了法律的确定性和司法的公信力。
根据法律的判决有严密的逻辑性,民意期望的判决结果往往与根据法律判决的结果存在差异。司法不应该沦为民意的傀儡。醉笑以“民意”绑架六星司法,依仗人多势众左右六星合议庭判案,损害了六星司法的独立性,影响了六星司法的公正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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