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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斗六星网 六星时事 六星杂谈 租界真相-----仅供大磨叽补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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租界真相-----仅供大磨叽补脑 [复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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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6-8-27 10:06 |只看该作者 |倒序浏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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租界真相,欺骗了多少天真的爱国青年






民族主义愤怒青年提到近代史,经常咬牙切齿地提到“租界”。我的这篇文章告诉你“租界”的真相,化解你的仇恨。

租界真相一:许多租界是中方自愿划割的。

1842年中英《南京条约》规定了英国人有权居住在上海,但是并没有答应给英国人在上海划一个租界。其实,是上海道台“宫慕久”害怕中国人和英国人杂处、滋事、影响自己的乌纱帽,于是他自愿把上海县黄浦江的河滩上一块不毛之地、划给英国人当租界。宫慕久和英国人签订的开辟上海租界的条约,名叫《上海租地章程》,签署于1845年,当时,英国军队早就从大清国的土地上撤光很久了,与上海道台宫慕久谈判并签约的,是英国领事“巴富尔”,一个文官,不是武官,更没有英国军队参与谈判。

这份《上海租地章程》,有这样的文字:“……为晓谕事:前于大清道光二十二年(一八四二年)奉到上谕内关:英人请求于广州、福州、厦门、宁波、上海等五处港口许其通商贸易,并准各国商民人等挚眷居住事,准如所请,但租地架造,须由地方官宪与领事官体察地方民情,审慎议定,以期永久相安……”

这段文字是一个重要信号:道光皇帝要求宫慕久在安排英国人入住上海的时候,要小心,不要闹出什么问题来,要“永久相安”。怎么样才能“永久相安”?那就只有划租界了:把英国人和中国人隔开来、互不往来,这样才能“永久相安”。
这里,划租界的动机交待的很清楚:并非出于英国军队的胁迫,而是出于皇帝老板要求“永久相安”的政治压力。

众所周知,中国第一个租界,是上海租界。可是关于它的来历,爱国愤怒青年会不假思索地说:“一定是英国军队拿着枪逼迫大清国划割的!”但是,真相并非如此。不但上海租界是自愿划割的,旧中国二十七个外国租界,自愿划割的还有的是,我再举个例子:厦门鼓浪屿租界,也是清政府自愿、主动划割的。


甲午战争之后,清政府害怕日本染指福建,故使出“以夷制夷”老招数、把西洋鬼子引入厦门, 闽浙总督许应骙?在给厦门地方官的电报里,写得很明白:“……引洋人来鼓浪屿,兼护厦门、东防日本……”。

在这里,一个“引”字,已经把话说得很明白了,我就不深入罗嗦了。关于鼓浪屿租界自愿划割的这则史料,出自于厦门政协编的《厦门文史资料第16辑》。

这还不算,我再举一个例子:天津美租界,也是清政府不但自愿、而且是主动划割给美国的。一开始,美国领事受宠若惊,还不敢要,举棋不定之下,美国领事拍电报回华盛顿请示,华盛顿正在忙南北战争呢,无暇回复,美国领事又不敢贸然放弃(怕华盛顿事后追究责任),于是只好暂时接管。

1880年、1896年,美国先后两次向清政府提出归还天津美租界,可是,你知道清政府的反应是什么吗?清政府的反应是:不作反应。到了1902年,美国领事无奈之下、只好将天津美租界转送給英国,并入了英租界。

有兴趣的读者,可以读一下《天津通志:租界志》,才能对天津租界的历史,有比较客观的了解。

其实,大清国自愿给人划租界这事儿,还有一个旁证,那就是比利时、意大利这些军事小国,也和大清国签约、拿到了租界。对于比利时、意大利这些军事实力比自己弱小的国家,大清国都赋予了他们租界,所以,如果再说划租界是被迫的,实在是没有人相信的。

再举一个旁证:1843年,英国人想租用广州十三行对岸的河南田地数十亩,但是该片地的地主和当地群众都不同意,不想出租,最终结果怎样呢?依据史料《广州文史资料第44辑:广州租界史大事记》的记载:英国人“未逞”。“未逞”的意思是:英国人也只能干瞪眼。这是证明清政府没有受到武力威吓和逼迫的一个具体的案例证据。

事情的根本真相在于:划租界并非出于被迫,而是清政府根本不想管洋人,让洋人自己管洋人,是清政府最愿意的事。况且出租地块又有地租可收(下文会提到),所以清政府并不感觉是多大的事儿,只是爱国青年急了,这叫什么?这叫皇帝不急太监急。

以上是大清国自愿给别人划割租界的事实,但是,还有让你更掉眼镜的:中华民国,也自愿给洋人划过租界。

例如,二次革命时期,为了解决革命党人盘踞在法租界搞颠覆政府活动的难题,1914年4月7日,袁世凯的北洋政府与法国驻上海领事签订了一份条约如下:1、法国承诺中华民国:法租界不得窝藏革命党,一有查出,立即逮捕法办、或驱逐出境;2、中华民国政府同意:法租界面积扩展至15150亩。

北洋政府自愿划割(扩展)租界的这个事实,是依据《上海租界志》第一篇第一章第三节《租界扩张》。

可见,出于政治目的,中方政府已经不止一次划割租界给外国,而且是自愿的,甚至是主动的。这就是残酷的真相。



租界真相二:租界并非是免费的

爱国愤青有个误会:租界是免费的,洋人是白住的,是洋人抢走我国的土地。可是,又对不起了,这又不是事实。

洋人租用大清国的土地,基本上,都是需要付费的,要么是付费给清政府,要么是付费给民间的地主。

其中,《上海租地章程》第六条规定:“商定地价”。也就是说:英国人租用上海滩,不但要付租费,而且费用还是“商定”的,换言之,并非是英国人单方拍脑袋决定的。

再举个例子,1843中英《虎门条约》白纸黑字写得很明白:英国人在中国租地,租金“以当地市价为准”。例如,当年11月25日,英国人在广州租了一块地,租期25年,每年租金六千元洋银。

不但如此,得知英国人出手阔绰、一租就租一大片地,有的广州人竟然把英国人当作“大客户”来看待。1846年6月,广州市民蔡老六,购买了广州沙螺西塱堡内寺岸村安姓的围地一共十六亩多,以及其它海旁地若干亩,拟租給英国人谋利。但是,蔡老六遭到当地村民的抗议、并阻止了这笔生意。

为什么有的广州人愿意租地给英国侵略者呢?因为租地有收入(市场价),既然是市场价,那么,租给谁都一样,地主并不会因为租给英国人而遭受到什么实际损失。

再举个案例:1843年11月27日,英国驻广州领事要求租用广州石围塘围地,该块地皮是中国商人潘绍光的物业。地主潘绍光同意出租,但要求英方:必须补偿佃户搬迁损失二万两,否则,不能强拆。

英国人不但租用现有土地需要向中方交租,连英国人自己填河生成的新土地,也需要向中方交租。例如,广州沙面租界,是英、法两国人花钱从珠江河水中填土而新造成的,共花费32.5万墨西哥元,其中,英方出资4/5,法方出资1/5。他们自己填造而成的土地,需要按亩向清政府交纳地租!每年每亩1500钱。

以上四则广州租地案例,出自《广州文史资料第44辑:广州租界史大事记》。这些,都是英国人有偿用地的证据。




租界真相三:中国人民对租界趋之若鹜

这是最令爱国愤青尴尬、最令爱国愤青不能自圆其说之处:租界既然是帝国主义压迫中国人的地方,为何中国人民对其趋之若鹜?人民群众这个“用脚投票”的现象,“值得警惕”。

首先讲讲中国人入住租界的历史由来。起初,清政府为了不滋生事端,在《上海租地章程》里明文规定:不准英国人在租界内把房子租给中国人(换言之:不准中国人入住租界)。后来,小刀会暴动,上海人民不顾一切、涌进租界躲避战火,使租界人口暴涨了几十倍。

英国商人看到了商机,他们搭起“经济适用房”、出租给躲避内战战火的中国人牟利。英国商人纷纷说:“我们来中国,就是为了挣钱!中国人来租界住了,我们更好挣钱!”于是,英国领事开始吸引华人入住租界,甚至开始阻止中国人外流。以上史料,出自《上海租界志》

缺口一旦打开,中国人开始向租界蜂拥而进。举例说说天津英租界,这个地块在未开辟之前,仅仅住有十几个中国人,人烟荒凉。租界建立后,由于司法清明、治安良好、远离内战、没有匪患等原因,大量中国人涌进来居住。到1938年,天津英租界已有人口76815人,其中中国人72087人,占总人口的94%!以上史料,出自《天津通志:租界志》

不但如此,晚清、民国时期,中国多少富人、官僚、明星、革命家拼了老命往租界挤。例如,1923年,中华民国总统黎元洪,竟然宣布:中华民国中央政府,迁往天津英国租界办公!

堂堂一个大国,连它的中央政府,都要往租界挤,这是什么笑话?这不是什么笑话,这是真实的历史,是出自费成康《中国租界史》(上海社会科学院出版社)的真实历史。

连著名的“民族脊梁” 鲁迅,也长期住在上海(日本)租界里面,而且他还说过“租界好”的话。1933年1月26日,鲁迅在日记里写下了这样的诗:“依旧不如租界好,打牌声里又新春。”。鲁迅这个自白,出自人民文学出版社2005年11月版《鲁迅全集》第16卷第356页。

不但亲日人士喜欢往租界挤,连抗日英雄、民族魂,都喜欢往租界挤。例如:张自忠曾经有相当长一段时间,住在天津英租界。为什么象张自忠这样的抗日英雄、爱国烈士,住在英国租界里面、当“亡国奴”,竟然不感到羞耻呢?这问题你得问问张自忠。张自忠的案例,出自天津人民出版社《近代天津名人故居》这本史料。

正如前文“小刀会起义”案例,中国人民喜欢往租界挤,还有躲避内战的因素。例如老天津卫的知名企业家刘锡三。刘锡三本来在华界办草帽厂,可是遇上民国初年无休止的内战,根本无法安心做生意,刘锡三无奈之下,将工厂迁到了天津法租界之内,才有了和平的经商环境,企业才因此而做大。

刘锡三在天津法租界开办的“盛锡福帽厂”,由于经营得当,竟然打败了当时风靡中国的日本草帽、将日本草帽生生逐出了中国市场。刘锡三的案例,出处为 《天津文史资料选辑第31辑》第181页,张鹏程的回忆文章《驰名中外的天津盛锡福帽厂》。

再举一个例子:1932年,红军杀入福建省漳州县。在此前听到风声的厦门人民,已经有好几千人涌进鼓浪屿公共租界避难,红军实际杀入漳州之后,又有25000人涌进鼓浪屿公共租界避难。这个史料,出自厦门市政协编写的《厦门文史资料第16辑》第146页。

当人民的大救星临幸厦门的时候,厦门人民不但不发扬“军民鱼水情”的精神、不但不箪食壶浆,而且还要往“帝国主义的怀抱”里躲,厦门人民的反动精神,真的发人深省。



租界真相四:租界法治清明

近代史教育说:租界是帝国主义欺负、迫害中国人民的地方。如果撇开特例不说,不得不承认,真相刚刚相反:租界是当时中国领土上法治最为清明的地方。

《中英五口通商章程》规定:英国人犯罪,依英国法律管;中国人犯罪,依中国法律管。所以,在1850年代的时候,上海租界里的英美巡捕,每次抓到中国人犯,都移交给上海县的清朝衙门办理。每天大 约20起刑事案件左右。上海县衙门借口看不懂英文案卷,往往草率放人。重获自由的犯人往往再次潜入租界、继续犯罪。洋人对上海衙门的做法很不满。

这里透露了两个信息:1、在上海租界,外国警察抓到中国贼,是依照条约、送到清政府衙门的;2、清政府衙门放纵犯罪。这是很鲜明的对比。

爱国愤青喜欢谈治外法权、会审公廨。可是,会审公廨里的正主审官是中国人,而不是外国人。上海租界的监狱也不是专门关押中国犯人的,它里面关押的洋人囚犯人山人海、英国人、日本人、美国人,什么国籍的犯人都有。读者要了解上海租界的更多详细细节,请参阅上海官方编写的《上海租界志》,里面有许多客观的真相以及翔实的数据。在此不再赘述。

就连对待小贩,租界做得都不错。1928年,厦门鼓浪屿遍地是小贩,不但堵塞道路,而且有碍市容。但是鼓浪屿租界工部局不但没有虐待、取缔小贩,而且还与华侨王其华合作、建了一个“鼓浪屿市场”,将路边小贩安置到市场内、统一管理,给了小贩一条活路。肉食者如何对待穷人,是一块很好的试金石。以上史料,请参考厦门政协编《厦门文史资料第16辑》第40页。

租界的法治清明,直接促进了大清国的司法改革,当年外国殖民者对清政府明着说:“只要大清国改善司法公正问题,我们可以归还租界”。这件事直接刺激了满清政府、并启动了晚清司法改革,废除了凌迟、枭首等一系列野蛮的酷刑,并建立了大清国的律师制度和人权保护的初步框架。如果没有租界,今天你还要杀千刀呢。



租界真相五:租界侵犯的是官家的利益,但有利于老百姓

近代史教育告诉青年学生们:租界是对中国的侵犯,但是它并没有说明:具体是对谁的侵犯?不得不说:教科书没有把话说明白。

租界侵占的是中国的两大权力:行政管理权、司法主权。

众所周知,大清国的行政管理权,并非来自于人民的选举,而是来自于满请独裁皇帝的指派。

换言之,帝国主义侵略者侵犯的是大清国皇帝和官家的权力,而不是老百姓的权力,这才是深层次的真相!

再说治外法权:租界内适用外国法律。但是,众所周知的是:大清国的立法权也不在老百姓的手中,而是在满清独裁皇帝和官家阶级的手中。

换言之,帝国主义者侵犯的是官家的立法、司法权力,而不是老百姓的权力(在独裁体制下,老百姓压根就没有权):这也是非常重要的深层次的真相!

再说:在清末民初年代,外国司法比中国司法更公正、更文明、更讲道理,这也是众所周知的事实、但同时也是被爱国愤青最容易忽略和否认的事实。

不但如此,租界成立,首先带动周边的经济:消费、就业、市政建设……租界,对于官家和“爱国公知”而言,是心头一团淤血,可是对于老百姓而言,租界却是能带来实惠的一个好东西。这也是很容易被忽略的事实。爱国者爱国,已经爱到了不顾底层老百姓的实际利益了,可见这种“爱国”有多么的扭曲。

总之一句话:谈到“主权”问题,租界侵犯的是独裁者的主权,并不是老百姓的主权。租界对官家有害,却对老百姓有益。各位读者看待中国近代史,是站在官家既得利益的立场上去看,还是站在老百姓实际利益的立场上去看,诸位需要依据你的良知、作出选择。(想看更多精彩文章请加微信号:kny998199)

而就算帝国主义侵犯了中国官家的利益,这种侵犯,也随着殖民主义的衰败,而逐渐在减弱、而并非是教科书上说的越来越严重。我举个例子,自从1930年开始,天津英租界工部局(相当于租界政府),就出现了中国人董事(即:委员)、参与租界公共事务的决策。

换言之,帝国主义已经开始逐渐吸引中国人进入租界政府,不再垄断租界的行政权力。


租界真相六:大清国在外也有租界、治外法权
         
近代史教育有意误导你:只有帝国主义在大清国有租界、有治外法权,而大清国是不会这样欺负别人的。但是,爱国愤青们,又对不起了,这还是不符合事实。

早在1871年,大清国和日本签署了《清日修好条规》,文中有如下的约定:“…....两国指定各口岸,彼此均可设置理事官,约束己国商民,凡交涉财产词讼案件皆归审理、各按己国律例核办…...”

换言之,依据《清日修好条规》,大清国在日本享有治外法权,日本也在大清国享有治外法权。

这还不算,1882年,大清国又在朝鲜取得了治外法权。1884年,大清国更是在朝鲜取得了“仁川清租界”(即:中国租界)。大清国还在朝鲜驻军过呢…….凡此种种,说不完。

看,大清国也有“蹂躏”、“强奸”外国主权的时候:租界、治外法权,驻军…….应有尽有,一样都不缺。

这就是当年国际社会基本上没有人同情大清国、中华民国的原因:中国人在外也有过治外法权、租界、驻军……帝国主义侵略者干过的事,中国人一件也没少干。



租界真相七:租界的本质是保护经商安全

租界的本质,并非教科书上说的“瓜分”、“灭亡”……而是“保护经商安全”。租界,无论是外国在中国攫取的租界、还是中国在外国攫取的租界,其存在的深层次动机,都是外资对投放地司法状况的严重不信任。又要去那里投资做生意,又担心自己的人身财产安全,怎么办呢?租界作为一种解决方案,才得以横空出世。

事实上,中国在1978年开始的改革开放中,也给予外国投资者税收减免优惠、也给予外国人司法上一定的特权: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中国的人民检察院是不能随随便便逮捕外国人的,在逮捕外国人之前,地方检察院需要和省一级人民检察院、外事办进行沟通和磋商。有兴趣的读者可以深入了解《刑诉法》,我在此就不赘述了。总之,原理千古不变:要想外资进来,就得有所牺牲!这才是租界的深层次真相。

结语:中国近代史上的租界问题,从皇帝官家的立场看,和从老百姓的切身利益立场去看,会看到截然不同的景象。                  


作者 冯学荣
源自冯学荣读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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沙发
发表于 2016-8-27 10:16 |只看该作者
本帖最后由 再折长亭柳 于 2016-8-27 10:31 编辑

大磨叽,要多读书,才能接近史实,不要偏听偏信一家之言,受蒙蔽一辈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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板凳
发表于 2016-8-27 10:20 |只看该作者
呵呵,你对某些人可谓一往情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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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板
发表于 2016-8-27 10:24 |只看该作者
再折长亭柳 发表于 2016-8-27 10:16
大磨叽,要多读书,不要偏听偏信一家之言,受蒙蔽一辈子。

你不能标一下:转?这么长篇大论的,你有那能耐脉络清晰抒写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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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发表于 2016-8-27 10:25 |只看该作者
金豆豆 发表于 2016-8-27 10:24
你不能标一下:转?这么长篇大论的,你有那能耐脉络清晰抒写么?

末尾有标注,你胖得双眼挤成缝眼了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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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发表于 2016-8-27 10:26 |只看该作者
准备出门了。回来再围观热闹。嫑把炉子掀翻了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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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
发表于 2016-8-27 10:28 |只看该作者
再折长亭柳 发表于 2016-8-27 10:25
末尾有标注,你胖得双眼挤成缝眼了呀?

标题没标注,就涉嫌欺瞒组织,欺骗群众——我视力比你好,哼哼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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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
发表于 2016-8-27 10:30 |只看该作者
金豆豆 发表于 2016-8-27 10:28
标题没标注,就涉嫌欺瞒组织,欺骗群众——我视力比你好,哼哼哼。。。

为什么作者签名都在文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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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
发表于 2016-8-27 10:32 来自手机 |只看该作者
傻二啊,让你去查香港和九龙到底是割让还是租借。你咋整出这篇汉奸文章来了?

我批他吧,他不知道。批你吧,不是你的帖子。

懒得搭理他也懒得搭理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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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
发表于 2016-8-27 10:41 |只看该作者
涨姿势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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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
发表于 2016-8-27 11:03 |只看该作者
偶是来看墓阁的 发表于 2016-8-27 10:32
傻二啊,让你去查香港和九龙到底是割让还是租借。你咋整出这篇汉奸文章来了?

我批他吧,他不知道。批你 ...

中国在朝鲜的租界

1882年,清政府与朝鲜王朝签订《中朝商民水陆贸易章程》和《仁川华商租界章程》、《釜山华商租界章程》、《元山华商租界章程》,在朝鲜的仁川、釜山、元山设立了租界,用于通商贸易及驻军,并在租界行使行政权和警察权。甲午战争后,朝鲜将清租界收回。今仁川唐人街即为当年仁川清租界的遗迹。



武力威慑下的条约,和欧洲列强一模一样,人家朝鲜是自愿签署的吗?别人吃药了,你就也可以吃药了?然后,却指责别人吃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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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
发表于 2016-8-27 11:10 |只看该作者
本帖最后由 再折长亭柳 于 2016-8-27 11:14 编辑
偶是来看墓阁的 发表于 2016-8-27 10:32
傻二啊,让你去查香港和九龙到底是割让还是租借。你咋整出这篇汉奸文章来了?

我批他吧,他不知道。批你 ...

不用查,你只用你那满盛浆糊的脑袋想一下,虽然满是浆糊,但这点道理我觉得你应该还是能想明白的:割让是永久性的,租借是有期限的。那么,香港九十九年,澳门一百年,这两个期限是指什么?割让还是租借?你太好哄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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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
发表于 2016-8-27 11:12 |只看该作者
流水思静 发表于 2016-8-27 10:20
呵呵,你对某些人可谓一往情深!

毁人不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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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4
发表于 2016-8-27 11:23 |只看该作者
本帖最后由 再折长亭柳 于 2016-8-27 11:33 编辑

 《南京条约》原文


  一八四二年八月二十九日,道光二十二年七月二十四日,南京。
  兹因大清皇帝,大英君主,欲以近来之不和之端解释,止肇衅,为此议定设立永久和约。是以大清大皇帝特派钦差便宜行事大臣太子少保镇守广东广州将军宗室耆英,头品顶戴花翎前阁督部堂乍浦副都统红带子伊里布;大英伊耳兰等国君主特派全权公使大臣英国所属印度等处三等将军世袭男爵朴鼎查;公同各将所奉之上谕便宜行事及敕赐全权之命互相较阅,俱属善当,即便议拟各条,陈列于左:
  一、嗣后大清大皇帝、大英国君主永存平和,所属华英人民彼此友睦,各住他国者必受该国保佑身家全安。
  二、自今以后,大皇帝恩准英国人民带同所属家眷,寄居大清沿海之广州、福州、厦门、宁波、上海等五处港口,贸易通商无碍;且大英国君主派设领事、管事等官住该五处城邑,专理商贾事宜,与各该地方官公文往来;令英人按照下条开叙之列,清楚交纳货税、钞饷等费。
  三、因大英商船远路涉洋,往往有损坏须修补者,自应给予沿海一处,以便修船及存守所用物料。今大皇帝准将香港一岛给予大英国君主暨嗣后世袭主位者常远据守主掌,任便立法治理。
  四、因大清钦差大宪等于道光十九年二月间经将大英国领事官及民人等强留粤省,吓以死罪,索出鸦片以为赎命,今大皇帝准以洋银六百万员偿补原价。
  五、凡大英商民在粤贸易,向例全归额设行商,亦称公行者承办,今大皇帝准以嗣后不必仍照向例,乃凡有英商等赴各该口贸易者,勿论与何商交易,均听其便;且向例额设行商等内有累欠英商甚多无措清还者,今酌定洋银三百万员,作为商欠之数,准明由中国官为偿还。
  六、因大清钦命大臣等向大英官民人等不公强办,致须拨发军士讨求伸理,今酌定水陆军费洋银一千二百万员,大皇帝准为偿补,惟自道光二十一年六月十五日以后,英国因赎各城收过银两之数,大英全权公使大臣为君主准可,按数扣除。
  七、以上三条酌定银数共二千一百万员应如何分期交清开列于左:
  此时交银六百万员;
  癸卯年六月间交银三百万员,十二月间交银三百万员,共银六百万员;
  甲辰年六月间交银二百五十万员,十二月间交银二百五十万员,共银五百万员;
  乙巳年六月间交银二百万员,十二月间交银二百万员,共银四百万员;
  自壬寅年起至乙巳年止,四年共交银二千一百万员。
  倘有按期未能交足之数,则酌定每年每百员加息五员。
  八、凡系大英国人,无论本国、属国军民等,今在中国所管辖各地方被禁者,大清大皇帝准即释放。
  九、凡系中国人,前在英人所据之邑居住者,或与英人有来往者,或有跟随及候候英国官人者,均由大皇帝俯降御旨,誉录天下,恩准全然免罪;且凡系中国人,为英国事被拿监禁受难者,亦加恩释放。
  十、前第二条内言明开关俾英国商民居住通商之广州等五处,应纳进口、出口货税、饷费,均宜秉公议定则例,由部颁发晓示,以便英商按例交纳;今又议定,英国货物自在某港按例纳税后,即准由中国商人遍运天下,而路所经过税关不得加重税例,只可按估价则例若干,每两加税不过分。
  十一、议定英国住中国之总管大员,与大清大臣无论京内、京外者,有文书来往,用照会字样;英国属员,用申陈字样;大臣批覆用札行字样;两国属员往来,必当平行照会。若两国商贾上达官宪,不在议内,仍用禀明字样为著。
  十二、俟奉大清大皇帝允准和约各条施行,并以此时准交之六百万员交清,大英水陆军士当即退出江宁、京口等处江面,并不再行拦阻中国各省商贾贸易。至镇海之招宝山,亦将退让。惟有定海县之舟山海岛、厦门厅之古浪屿小岛,仍归英兵暂为驻守;迨及所议洋银全数交清,而前议各海口均已开辟俾英人通商后,即将驻守二处军士退出,不复占据。
  十三、以上各条均关议和要约,应候大臣等分别奏明大清大皇帝、大英君主各用?、亲笔批准后,即速行相交,俾两国分执一册,以昭信守;惟两国相离遥远,不得一旦而到,是以另缮二册,先由大清钦差便宜行事大臣等、大英钦奉全权公使大臣各为君上定事,盖用关防印信,各执一册为据,俾即日按照和约开载之条,施行妥办无碍矣。要至和约者。
  道光二十二年七月二十四日即英国记年之一千八百四十二年八月二十九日由江宁省会行大英君主汗华?船上铃关防。

  附注
  本条约见《海关中外条约》,卷1,页351―356;又是《道光条约》,卷1,页34―37。英文本见《海关中外条约》,与汉文本载在同页上。
  本条约原无名称,通常称为《江宁条约》或《南京条约》;据《道光条约》,又称为《白门条约》。
  本条约于一八四三年六月二十六日在香港交换批准。
香港地区,只有香港一岛是“给予”,其它是租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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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6-8-27 11:29 |只看该作者
本帖最后由 再折长亭柳 于 2016-8-27 11:31 编辑

关于“赎城”,再转发一篇文章给大磨叽补脑:
《为什么官员都爱撒谎》

小时候看鸦片战争的电影,特别痛恨琦善、奕山之流,他们不但把仗打败了,撒起慌来竟也毫不脸红,果然都是人渣。

长大了,渐渐明白清朝和英国的实力差距决定了鸦片战争的走向,却仍对“奸臣”们的所作所为痛恨不已。

最近读了易中天先生的《鸦片的战争和战争的鸦片》,又对“官员的谎言”有了一个新的认识:

撒谎固然可恨,但专制制度却是谎言的催化剂。

1、竞相撒谎的前方将帅

公元1841年夏,英军占领广州城,大清靖逆将军奕山高举降旗,按照英军要求,率兵离城两百里,并凑齐六百万元的“赎城费”,可谓一败涂地。

可奕山并不慌张。5月26日,他给道光皇帝上了一道奏折,称清军大胜,击沉、焚毁英军兵船。6月4日,英军拿到“赎城费”退出广州,奕山再上一折,称英军头目在城下“免冠作礼”,恳请“大皇帝开恩”,只要追完商欠(即600万元的“赎城费”),准予通商(通商早被当地官员默许,只有道光帝蒙在鼓里),就退出虎门,交还炮台,不敢滋事。

被骗的道光帝在上谕中说,夷人“性如犬羊,不值与之计较”,天朝略示薄惩,英夷又“作礼乞恩”,算了吧,准许通商,赏还商欠。

7月14日,奕山又上一折,称“英夷”听宣,感恩戴德,称“永不敢在广东滋事”。

一场大败,就用谎言轻巧地掩饰过去。

根据茅海建先生的研究(《天朝的崩溃》),整个鸦片战争史上,很难找到不撒谎的官员。两广总督邓廷桢撒谎,两江总督伊里布撒谎,钦差大臣琦善撒谎,参赞大臣杨芳撒谎。而且,只有敢撒谎的,才能得到重用。“撒谎大王”奕山交部优叙,赏白玉翎管;撒谎水平稍差一点的杨芳“革职留任”;基本不撒谎的林则徐被遣戍伊犁,后来才撒谎的琦善,被判死缓。

总之,谁不撒谎谁倒霉。



2、揣摩上意的体制性谎言

易中天先生在文中,分析了清朝前方将帅不断撒谎的原因。

一句话概括:揣摩上意。

专制制度决定,官员只能看皇帝的脸色说话,或者看顶头上司的脸色说话。他们想听什么,就说什么。不想听的,瞒着。瞒不住,撒谎。万一露出马脚,再来一个谎言。

当时道光帝仍沉浸在“天朝大国”的良好感觉中,周边的蛮夷到中国来,要么“朝贡”,要么“观礼”,要么“喊冤”,要么“乞恩”……英国这等“蕞尔小邦”,竟敢来天朝滋事,自然要一鼓荡平,以扬天威!

所以,道光帝给前方将帅下达的命令是“大兵兜剿”、“擒获夷酋”、“务使蛮夷片帆不返”。

皇帝心态如此,朝中大臣自然跟着唱高调,只许言“剿”不许言“抚”,只许言“胜”不许言“败”。

在后方唱唱高调可以,可真打起来,前方将帅立即发现“蛮务不可为”,大清帝国在战场上根本没有取胜的希望。

可问题是谁也不敢说真话,谁说皇帝革谁的职,谁说谁被指为“卖国贼”。

于是,大家只好纷纷撒谎(林则宇自然是少数),以求自保,由此逼出了很多谎言。

容不得不同意见、强求一致的政治体制和君主作风,正是谎言的催化剂。

3、真话也要包上谎言的外壳

伴君如伴虎,撒谎也需要点技巧和心眼的。

奕山撒谎能成功,因为他准确地抓住了道光帝的心态——“天朝体面。”

既然皇帝认为天朝威武,那就说天朝威武的谎言给他听(打败英军,击沉兵舰);既然皇帝认为英夷是“蕞尔小邦”,就塑造小邦的形象给他看(免冠作礼,乞恩言和),只要能停战,通个商和赔点钱,皇帝是不会太在意的。

君威难测。为了愉悦圣心,甚至真话都必须包一层谎言的外壳——当然了,有人管这叫说话的艺术。

浙江巡抚刘韵珂很快意识到中英之战“事不可为”,但当时,整个朝廷官员都三缄其口,噤若寒蝉,顾虑着顶戴和脑袋,没人敢出来说话。

刘韵珂说话了,说得很巧妙。

1842年3月21日,他给皇帝上了一道奏折。这道奏折中,他完全避开了“剿抚”之争,只说“十可虑”。

其中最有可能打动道光皇帝的是第九条:浙江雪灾,春粮未种,物价上涨,民不聊生,人心浮动,盗贼四起,地方官忙于战事,无暇兼顾。

对于一个专制君王来说,最重要的是保住皇权。“英夷”虽可恶,毕竟只是通商、赔款、割地,并无灭清之意,但民众造反,那就威胁到皇冠了……

攘外必先安内。

果然,道光皇帝批示:按你的意思办,升官至闽浙总督。

4、谎言误导的民意很危险

还要提一提1841年第二次定海之战。

在历史书上,定海之战被描述成一个英勇壮烈、感人至深的故事:定海三总兵(葛云飞、郑国鸿、王锡朋)率军五千,抗击英军万余,血战6天6夜,寡不敌众,壮烈牺牲。

但根据茅海建先生的考证,这个感人至深的故事,只有一部分是事实。敌人并没有万人之多,只有四五千;也没有血战6天6夜,只有不到一天时间,从10月1日早晨到下午2时;整个战事中,英军只战死2人,受伤27人,并未遇到英勇抵抗。

夸大的原因有很多,清朝官员惯于粉饰,已成风气。后来学者却不加核实就引为信史,更值得深思。

易中天先生认为,这只能说明喜听谎言的毒素已经渗入民族的骨髓,从至尊天子到寻常百姓,都喜欢谎言,喜欢好听的,喜欢歌功颂德的话和鼓舞人心的话,至于这些话是否真实,或者有几分真实,则是第二位的了。于是,我们听到的,都是经过处理的信息,好听顺耳的被放大,不好听不顺耳的被过滤。这样的信息,即便有一定的真实性,归根结底也是不真实的。

用这样的信息指挥打仗,自然要失败。而这样的信息形成的民意,又有几分可靠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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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6
发表于 2016-8-27 11:36 |只看该作者
金豆豆 发表于 2016-8-27 10:26
准备出门了。回来再围观热闹。嫑把炉子掀翻了哈。。。

大磨叽不是对手,和他论战,没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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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6-8-27 12:12 |只看该作者
偶是来看墓阁的 发表于 2016-8-27 10:32
傻二啊,让你去查香港和九龙到底是割让还是租借。你咋整出这篇汉奸文章来了?

我批他吧,他不知道。批你 ...

你连天津的民园和宁园都分不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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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8
发表于 2016-8-27 13:49 |只看该作者
左手之方向 发表于 2016-8-27 12:17
使劲拍,别手软,医药费我出

赞助医疗费5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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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
发表于 2016-8-27 13:50 |只看该作者

哈哈,有自知之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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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
发表于 2016-8-27 16:23 |只看该作者
看来大磨叽回家翻书去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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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1
发表于 2016-8-27 16:59 |只看该作者
再折长亭柳 发表于 2016-8-27 11:10
不用查,你只用你那满盛浆糊的脑袋想一下,虽然满是浆糊,但这点道理我觉得你应该还是能想明白 ...

租借费,交给谁了?这个我比较关心。。。另:据说,香港是分三板块处理的,所以,你俩的争论焦点或许在这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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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2
发表于 2016-8-27 17:01 |只看该作者
再折长亭柳 发表于 2016-8-27 11:36
大磨叽不是对手,和他论战,没劲!

我刚看完主帖。接着看回帖部分。太长了,真是的。下次弄短的,言简意赅点,成不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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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3
发表于 2016-8-27 17:32 |只看该作者
再折长亭柳 发表于 2016-8-27 11:03
中国在朝鲜的租界

1882年,清政府与朝鲜王朝签订《中朝商民水陆贸易章程》和《仁川华商租 ...

武力威慑下的条约,和欧洲列强一模一样,人家朝鲜是自愿签署的吗?
——
你有没有认真读主楼帖子?你这观点可跟你转的主楼观点背道而驰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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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4
发表于 2016-8-27 17:36 |只看该作者
再折长亭柳 发表于 2016-8-27 11:29
关于“赎城”,再转发一篇文章给大磨叽补脑:
《为什么官员都爱撒谎》

这个帖子的真实性如何?这个我也感兴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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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5
发表于 2016-8-27 18:09 来自手机 |只看该作者
再折长亭柳 发表于 2016-8-27 11:10
不用查,你只用你那满盛浆糊的脑袋想一下,虽然满是浆糊,但这点道理我觉得你应该还是能想明白 ...

你个傻二,还知道割让和租借的区别啊?
为啥中英香港谈判那么困难,而中澳谈判很简单?就因为香港和九龙是被割让的。九十九年的只是新界。
丢人现眼,娱乐大众一直是你的“美德”。呵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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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6
发表于 2016-8-27 19:37 |只看该作者
又开始扯头发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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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7
发表于 2016-8-27 19:53 来自手机 |只看该作者
薰衣草 发表于 2016-8-27 19:37
又开始扯头发了。。。

现在不算窝里反了。呵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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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8
发表于 2016-8-28 08:40 |只看该作者
偶是来看墓阁的 发表于 2016-8-27 18:09
你个傻二,还知道割让和租借的区别啊?
为啥中英香港谈判那么困难,而中澳谈判很简单?就因为香港和九龙 ...

“给予”的东西,又要要回去,当然难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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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9
发表于 2016-8-28 08:41 |只看该作者
偶是来看墓阁的 发表于 2016-8-27 18:09
你个傻二,还知道割让和租借的区别啊?
为啥中英香港谈判那么困难,而中澳谈判很简单?就因为香港和九龙 ...

割让?那就是分割给人了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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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0
发表于 2016-8-28 08:57 |只看该作者
金豆豆 发表于 2016-8-27 17:32
武力威慑下的条约,和欧洲列强一模一样,人家朝鲜是自愿签署的吗?
——
你有没有认真读主楼帖子?你这 ...

你根本没看懂!有些人总是嚷嚷说欧洲列强如何如何欺辱我们,搞租界和治外法权,却不提我们在朝鲜也搞了一样的事情!这就和你可以指责别人吃药,但不许别人说你吃药了一样,不要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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