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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斗六星网 六星时事 六星杂谈 契约的无力和法盲的荒唐
楼主: 闲散之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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契约的无力和法盲的荒唐 [复制链接]

31
发表于 2024-4-24 10:21 |只看该作者
地方上又在给中央 “上眼药”
https://www.bilibili.com/video/BV12b421Y7gJ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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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2
发表于 2024-4-24 10:28 |只看该作者
很久以前,看过一则消息,说某国有一大企业家有一片荒原,对一手下员工说,我们俩来开发,我出地,你出力,将来长出万顷森林咱俩平分,员工愉快的答应了,若干年后,两人都达到了预期的效果。
中国,也有一老总,对某员工这么说,员工说,我只要每天给我二百块钱工资,作者慨叹,格局不一样,为什么中国这么多受穷的命?
其实,这中国人是最聪明的,在中国能得到手的才是自己的,在 骗子国度,相信别人就脑袋有病。
有个承包荒山的人大造林,然后被充了公,不允许他砍伐,只每年给他先进,劳模的称号,因为已经变成了三北防护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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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3
发表于 2024-4-24 10:34 |只看该作者
左手刀 发表于 2024-4-24 10:28
很久以前,看过一则消息,说某国有一大企业家有一片荒原,对一手下员工说,我们俩来开发,我出地,你出力, ...

有个承包荒山的人大造林,然后被充了公,不允许他砍伐,只每年给他先进,劳模的称号,因为已经变成了三北防护林
--------------
哈哈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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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4
发表于 2024-4-24 10:34 |只看该作者
令箭 发表于 2024-4-24 10:06
你是警官出身。
不会不懂得一般法、特别法和行政法规的区别吧。
民法典是一般法,553条是镇政法委副书 ...

警官熟悉的是刑法、刑事诉讼法和治安管理处罚法,对以前的民法通则有所了解,对新的民法典没有学习过,但它应该不会脱离法学基础理论。这几个农民不是承包,而是租用,租用是不能擅自变更土地性质的。例如,你签约租用工业用地用于盖厂房,但你却盖成商品房出售,就是违法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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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5
发表于 2024-4-24 10:44 |只看该作者
再折长亭柳 发表于 2024-4-24 10:34
警官熟悉的是刑法、刑事诉讼法和治安管理处罚法,对以前的民法通则有所了解,对新的民法典没有 ...

    你现在基本就是信口雌黄,这地之前是什么样子,人家不管是承包还是租用,合同里说的是种地还是种草,二十年,人家每亩地投入了近万元,做了很多改造,你觉得人家是租地还是承包是为了种草吗?再者说,已经这么种了多少年,怎么没干预,怎么突然就要加收种地费,洗地的时候讲点人话。


   居然还搬出了什么国土资源部,这事儿是国土资源部干预的吗?是国土资源部下令每亩要收二百块的种地费吗?


    那个⊙﹏⊙院士专家一句话,水稻上山,搞成荒山野岭颗粒无收,国土资源部没出来叫停啊?


   老柳啊,说人话,把舌头捋直了说。


   祸害农民,无视契约,这种恶你都敢出来洗?昂?


   很简单的事情,不就是看人家种地收益了,眼红了,变着法子抢吗?


   绕什么绕?


   谁他娘的比你不清楚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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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6
发表于 2024-4-24 10:46 来自手机 |只看该作者
WTO带给中国贸易最重要的是  契约和标准。。可惜被玩坏了。。。遗憾的是仅仅是贸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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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7
发表于 2024-4-24 10:51 |只看该作者
令箭 发表于 2024-4-24 10:06
你是警官出身。
不会不懂得一般法、特别法和行政法规的区别吧。
民法典是一般法,553条是镇政法委副书 ...

        开鲁县作为上级确定的新增耕地高效利用试点单位,针对“国土三调”较“国土二调”新增加的耕地开展了高效利用试点工作。报道中提到的“增补承包费”,是开鲁县新增耕地高效利用试点工作采取的处置方式之一,即由村集体对新增耕地收取的有偿使用费。很多村民因为新开垦了耕地,都交了增补费,但这几个大户不交,有些村民认为不公平,因此也拒交。干部们处理时态度粗暴。

        这是两码事,你租用土地,改变了使用性质,国家据此要增收租金,没有什么不对,只是执行者方法不对。例如你租用人家一楼房屋,租金每年十万,但你把人家的房子破墙打洞,改造成了临街商店,人家要增加房租,没啥不对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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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8
发表于 2024-4-24 10:55 |只看该作者
小红袄 发表于 2024-4-24 10:46
WTO带给中国贸易最重要的是  契约和标准。。可惜被玩坏了。。。遗憾的是仅仅是贸易。。

并不是WTO的契约和标准被这地界的人玩坏了,这样说还不够全面。


我来进行正确的叙事表述:


自盘古开天辟地以来,这地界的人民就已经“靠山吃山、靠水吃水”,
“此山是我开,此树是我栽,想从此路过,留下买路财”。


鲁迅先生说过:“在这个地界,搬动一张凳子,那都是需要流血的。”


现在你知道鲁讯有多深刻了吧?现在你知道为何胡适称鲁迅为“我们自己人”了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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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9
发表于 2024-4-24 10:57 |只看该作者
闲散之人 发表于 2024-4-24 10:44
你现在基本就是信口雌黄,这地之前是什么样子,人家不管是承包还是租用,合同里说的是种地还是种草, ...

你喷的时候先动动你那生锈的小脑筋,把事情弄清楚!其他农户都交了,只有他们不肯交,其他农户傻呀?
    为什么只是撤职,没说可以免交了?因为这只是执行者方法简单粗暴,而不是不该收取!土地政策你完全不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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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0
发表于 2024-4-24 11:00 来自手机 |只看该作者
难得一见的好帖,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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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1
发表于 2024-4-24 11:06 |只看该作者
闲散之人 发表于 2024-4-24 10:44
你现在基本就是信口雌黄,这地之前是什么样子,人家不管是承包还是租用,合同里说的是种地还是种草, ...

县里有法制办,不比你懂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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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2
发表于 2024-4-24 11:06 来自手机 |只看该作者
再折长亭柳 发表于 2024-4-24 10:57
你喷的时候先动动你那生锈的小脑筋,把事情弄清楚!其他农户都交了,只有他们不肯交,其他农户 ...

有律师出来表态不是你这样的说法。
那地方本来就是一片荒地不是自然而然成为耕地的,而是承包者投入大量财力精力而努力的结果。民法上合同没有到期,政府无权干涉。想毁约收回,也得进行补偿呀。

强盗般欺压百姓,当然会引起公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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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3
发表于 2024-4-24 11:09 |只看该作者
本帖最后由 闲散之人 于 2024-4-24 11:10 编辑



    来,老柳你个老六,看看官媒是怎么说的:

    中国三农发布昨天报道在开鲁县,十几户农民二十年前承包了建华镇双胜村6000来亩土地,承包的时候地里只能长草。二十年来,他们每亩地先后投入一万多元,把只能长草的劣地养成了亩产一千六七百斤玉米的好地。2018年,这些原来的草地被国家认定为耕地。按说这是多好的事儿啊!可是,当地镇政府不愿意了,以这些草地已经变成耕地为由,让他们每亩再交200元钱,叫“增补承包费”,否则就不能耕种。建华镇的一位党委副书记,还是政法委员,带领公安人员到现场阻止承包户春耕翻地。并以哄抢集体资源为由,压头掐脖把一位在地里干活的承包户抓走。



    这位副书记解释,他们收钱的理由,用法律术语说叫“情势变更”,意思是原来是草地,现在是耕地了,那你就得按耕地交钱。可是,你们就没想想,草地是怎么变成耕地的?是你们改造的吗?你们投入了多少?这种情势变更,和你们有什么关系?对此,律师明确回复:收“增补承包费”的理由站不住脚。

    承包户签订的是三十年的承包合同,“一切按合同办”是人人都熟知的常理。但是当承包户问这位还是政法委员的副书记为什么不按合同办事时,这位副书记竟然回答“我不懂法”!让承包户很无语。


    他真的不懂法吗?很多人都没听说过的“情势变更”都能被他找来当作收钱的借口,人人都知道的“按合同办事”他却不知道?这分明是揣着明白装糊涂。遇到不利于自己的法律或者规定,即使这种法律或者规定是一种普遍的认知,他们也装作不知道。这不是不懂法,而是在法律有利于老百姓的时候,耍无赖不给老百姓讲?



    你看清楚,这是租用还是承包,你再看清楚这地的来龙去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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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4-4-24 11:10 |只看该作者
闲散之人 发表于 2024-4-24 10:44
你现在基本就是信口雌黄,这地之前是什么样子,人家不管是承包还是租用,合同里说的是种地还是种草, ...

        开鲁县作为上级确定的新增耕地高效利用试点单位,针对“国土三调”较“国土二调”新增加的耕地开展的高效利用试点工作。报道中提到的“增补承包费”,是开鲁县新增耕地高效利用试点工作采取的处置方式之一,即由村集体对新增耕地收取的有偿使用费。

           你根本就没弄明白!你以为上网叫屈的就都是良民?人家其他农户都交了,就他们几个大户不交,其他农户认为不公平,所以才闹起来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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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5
发表于 2024-4-24 11:11 |只看该作者
这事不简单,首先来说,合同规定这5000亩地110亩是耕地其余都是草地,你擅自变更用途是不是违法在先,可不可以依照合同法收回合同?执法过程中你阻挠执法,是不是可以抓你?其次,草地的承包价是30一亩,耕地是多少?可以查查看200多吗?3,18年国土勘察被确定为耕地,今年是哪一年了?24年了,都过去6年了才开始收增容费,够宽容的了吧?4,看政府通告,是有人举报了,别人都交了增容费,你不交,说是没钱,那收了别人的要是也没钱人家是借钱交的你是不是得把别人交的钱退回去?5,别人叫了你没交那怎么体现公平?6,如果这事是那些交了增容费的承包户给捅出来的,那有人又得说这里面是不是有裙带关系?会不会有利益输送?现在县里说要打官司我看下面网友立马就说了,不能在开鲁县打,他们官官相护,继而又要牵扯出中国制度有问题,没有三权分立。那怎么弄?让美国官员来执法,上美国打官司去?

合同约定除了110亩耕地之外只能种草,你违反了合同约定,政府没收回合同,只收你的增容费,够宽容得了,没给你一刀切简单粗暴,你说你没钱,没钱你开垦什么,老老实实种草不就行了,又不想种草想种粮食还不想交增容费,政府给你让步让你有缓还不行。弄得别的承包户都有意见,政府说打官司,就说会官官相护,那就该集体财产受损失吗?就该对别的承包户不公平吗?

我们看这姓纪的官员是简单粗暴,背后那些交钱的承包户是不是也跟他那里闹过多少次了?你不收这户的钱,我们的你收起来一分钱不差,这公平吗?指着鼻子骂他的肯定也不在少数吧?如果姓纪的柔风细雨做感化工作他还不交怎么办?别的缴费户把事捅出来你又会怎样?

举个现实的例子,老鹰在六星胡说八道,众多网友投诉,知音裙子一提,一叉腰,我就把你封了,也没见大家反对吧?结果就是触动老鹰利益了,对知音不依不饶的。如果不是这样知音柔风细雨做老鹰思想工作,老鹰你别说了,大家有意见了,老鹰不听,知音继续柔风细雨,到现在也不封老鹰那些投诉的有没有意见,是不是会觉得老鹰和知音之间有秘密?

所以看问题一定要全面,得要理解,我觉得那个姓纪的挺冤的,说话难听点,写个检查,停职,不至于开出了吧。咱说老梁,有时候也吐吐槽,政府安排的工作他也得去干吧,就因为吐个槽就把老梁开了,换上咱们去在具体工作中就能保证比老梁做的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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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6
发表于 2024-4-24 11:13 |只看该作者
湘女妃儿 发表于 2024-4-24 11:06
有律师出来表态不是你这样的说法。
那地方本来就是一片荒地不是自然而然成为耕地的,而是承包者投入大量 ...

律师?律师巴不得你们打官司,他能包赢吗?能保证不赢不收律师费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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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7
发表于 2024-4-24 11:17 |只看该作者
河海森林 发表于 2024-4-24 11:11
这事不简单,首先来说,合同规定这5000亩地110亩是耕地其余都是草地,你擅自变更用途是不是违法在先,可不 ...

闲大喷就爱人云亦云,逮着别人喷的事情就跟着喷吐一口浓痰,毫无自己的分析判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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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8
发表于 2024-4-24 11:19 |只看该作者
知音 发表于 2024-4-24 09:20
所以我们签技术服务合同都不签三年以上的,最好是一事一毕,不预订,变数太多。

房屋七十年产权怎么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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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9
发表于 2024-4-24 11:22 |只看该作者
闲散之人 发表于 2024-4-24 11:09
来,老柳你个老六,看看官媒是怎么说的:

    中国三农发布昨天报道在开鲁县,十几户农民二十年 ...

你看了租用合同了吗?约定你可以擅自改变土地用途了吗?你租用荒山种果树,签约后,你却修路造景,弄成别墅群营利,不照样依法给你拆除吗?让你多交土地使用费都是便宜了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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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0
发表于 2024-4-24 11:24 来自手机 |只看该作者
再折长亭柳 发表于 2024-4-24 11:13
律师?律师巴不得你们打官司,他能包赢吗?能保证不赢不收律师费吗?

我也不懂法,只是觉得悲哀与麻木。
我家丫头就是律师。
你也是公检法的,应该比我们更懂法嘛

你看了完整的视频会觉得那几个承包户是在胡搅蛮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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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1
发表于 2024-4-24 11:25 |只看该作者
湘女妃儿 发表于 2024-4-24 11:06
有律师出来表态不是你这样的说法。
那地方本来就是一片荒地不是自然而然成为耕地的,而是承包者投入大量 ...

你擅自变更土地使用性质,活该!租用工业用地只能盖简易厂房,你却盖成商品房,就是违约违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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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2
发表于 2024-4-24 11:28 |只看该作者
湘女妃儿 发表于 2024-4-24 11:24
我也不懂法,只是觉得悲哀与麻木。
我家丫头就是律师。
你也是公检法的,应该比我们更懂法嘛

职业原因,我懂法也有局限性,民商法只略懂,但法学基础理论还是了解的。常情常理并不一定就合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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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3
发表于 2024-4-24 12:11 |只看该作者
镇政府以土地使用性质变更为由通过司法程序废除合同收回土地再分配,就可能把矛盾化解不至于直接对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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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4
发表于 2024-4-24 12:25 |只看该作者
蓝山 发表于 2024-4-24 12:11
镇政府以土地使用性质变更为由通过司法程序废除合同收回土地再分配,就可能把矛盾化解不至于直接对立

这才是明白人,用法律说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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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5
发表于 2024-4-24 13:21 来自手机 |只看该作者
再折长亭柳 发表于 2024-4-24 11:25
你擅自变更土地使用性质,活该!租用工业用地只能盖简易厂房,你却盖成商品房,就是违约违法。
...

没关注这个事,要以原合同、原土地性质为基础才能说清。但仅就目前这个帖内信息来看,应该不算“改变土地性质”。如果没有永久建筑丶没有大面积挖塘修池、没有开挖矿产丶没有超过比例的种树变成林地,仅仅从种草变成种庄稼,可以说改变了土地使用性质,也可以说没有,存在一个灰色地带。硬要分辩打官司,会扯到植物学上去的。相当多的庄稼,本来也是草。我个人认为,即使死抠规定、法条,不算改变土地用途。这是在随意扩大解释。

另外,那个副书记纯粹傻缺。不管有理无理,他的表现是与公务员身份严重不符的。这种人,要么背后有人才如此狂妄毫无警惕,要么当地整体作风一贯简单粗暴。

晚上闲了写个亲自处理的故事你听,我当年是怎么对付这种随意胡来的“上级领导"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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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6
发表于 2024-4-24 13:22 来自手机 |只看该作者
再折长亭柳 发表于 2024-4-24 11:28
职业原因,我懂法也有局限性,民商法只略懂,但法学基础理论还是了解的。常情常理并不一定就合 ...

这个事里,法的精神应该少一点,理的精神应该多一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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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7
发表于 2024-4-24 13:30 |只看该作者
我觉得柳滑公与河观公说得挺在理的,要不再等等,说不定就反转了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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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8
发表于 2024-4-24 13:43 |只看该作者
按倒就亲 发表于 2024-4-24 13:21
没关注这个事,要以原合同、原土地性质为基础才能说清。但仅就目前这个帖内信息来看,应该不算“改变土地 ...

他是两头受气,话赶话说出来的混账话,平时会装正经的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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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9
发表于 2024-4-24 13:45 |只看该作者
按倒就亲 发表于 2024-4-24 13:21
没关注这个事,要以原合同、原土地性质为基础才能说清。但仅就目前这个帖内信息来看,应该不算“改变土地 ...

合同约定的是做草场,种苜蓿,加工成牛饲料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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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0
发表于 2024-4-24 13:46 |只看该作者
按倒就亲 发表于 2024-4-24 13:22
这个事里,法的精神应该少一点,理的精神应该多一点。

与理与法,都该交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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