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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斗六星网 六星时事 六星杂谈 亨廷顿的民主悖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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亨廷顿的民主悖论 [复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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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4-3-22 12:54 来自手机 |只看该作者 |正序浏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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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亨廷顿在《文明的冲突》一书中,谈及伊斯兰世界,至少两次提及民主的悖论。按照西方的民主理念,只要是民主社会,就会更安全。然而,激进而暴力的伊斯兰世界,如果真的实行民主选举制度,将会选出最激进而暴力的政 府。

     与其这样,还不如一个温和的理性的毒菜或者国君政 府,能够和世界沟通。
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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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9
发表于 2024-5-4 09:14 来自手机 |只看该作者
投入 发表于 2024-5-4 09:12
实证法学。。。,法律和道德之间,没有内在的和必然的联系。
---------------------------
你真敢胡说 ...

马粪纸上的蛆,除了马哲你还知道什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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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8
发表于 2024-5-4 09:12 |只看该作者
绝对不主流 发表于 2024-5-3 16:54
实证法学是工具理性思维,主张法律是人定规则(没有天注定的自然法),法律和道德之间没有内在的和必然的 ...

实证法学。。。,法律和道德之间,没有内在的和必然的联系。
---------------------------
你真敢胡说。

没有、阶级斗争理论、敌我道德伦理,
能有、无产阶级专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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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7
发表于 2024-5-3 18:29 来自手机 |只看该作者
本帖最后由 绝对不主流 于 2024-5-3 18:36 编辑

一个自然法的信徒,讲“天赋***”的时候,很快就会讲到这是上帝的旨意,然而他也很理解实证法主张,“不信上帝的人就肯定无法理解为什么天赋***,这不是用逻辑可以实证的”

你高隐逼逼自然法的时候,没有上帝可以诉诸,只能诉诸共识,然而,你不知道这是操蛋的民粹思想,“大多数人的主张就是正确的主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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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6
发表于 2024-5-3 16:54 来自手机 |只看该作者
战斗鸡 发表于 2024-5-3 15:23
赫赫,你一个资深老文盲,装什么实证法学的笔呢?

       人家实证主义法学可没你这么脑残,人 ...

实证法学是工具理性思维,主张法律是人定规则(没有天注定的自然法),法律和道德之间没有内在的和必然的联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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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5
发表于 2024-5-3 15:23 |只看该作者
绝对不主流 发表于 2024-5-3 13:05
你不信上帝,就去学学实证法学派分析法学派
但你没有逻辑常识,听不懂

       赫赫,你一个资深老文盲,装什么实证法学的笔呢?

       人家实证主义法学可没你这么脑残,人家好歹还知道区分“应当存在的法”和“实际存在的法”;人家不管怎样仅仅是悬置前者,而不是像你这么直接否定其存在,也即完全隔断法律和道德的联系懂吗?

       悬置仅仅表示存而不论,把研究重点放在形式法治的构建和实践上,也就是在恶法亦法的思想指导下,尽可能摒除各种人为道德感对实在法的影响干扰,但这并不表示法律就跟你这脑残理解的一样,是跟道德理毫无任何关系的、有如石头里莫名其妙蹦出来的东西。能听懂么老文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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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4
发表于 2024-5-3 13:05 来自手机 |只看该作者
战斗鸡 发表于 2024-5-3 12:05
“法学是关于正义和非正义的科学。”
这是查士丁尼在《法学阶梯》开篇中的一句话。
老文盲这大辈子都没见 ...

你不信上帝,就去学学实证法学派分析法学派
但你没有逻辑常识,听不懂

所以,蠢死就是你的宿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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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3
发表于 2024-5-3 13:02 来自手机 |只看该作者
战斗鸡 发表于 2024-5-3 11:32
有这点口水功夫,哪怕化半个小时随便翻翻哪一本法理学基础教材,都能瞬间明白法律存在的理由必然来自于道 ...

“法律来源于道德”只是自然法学派的解释,流传于宗教信徒之间
由于这个说法诉诸了信仰,所以经不起逻辑校验
你要是某个宗教的信徒,天天嘟嚷“法律来源于道德”就算不被支持,好歹也可被理解你为什么有这种感性说辞
然而你不是宗教信徒,所以你的愚蠢你自己不知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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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2
发表于 2024-5-3 12:05 |只看该作者
“法学是关于正义和非正义的科学。”
这是查士丁尼在《法学阶梯》开篇中的一句话。
老文盲这大辈子都没见识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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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1
发表于 2024-5-3 11:32 |只看该作者
绝对不主流 发表于 2024-5-3 11:19
道德是因人而异的主观意识,所以立法者的道德并不是你的道德,“法律来源于道德”就只是你自己的奴性思维 ...

有这点口水功夫,哪怕化半个小时随便翻翻哪一本法理学基础教材,都能瞬间明白法律存在的理由必然来自于道德正当性的理由。以你的智商,你是这辈子都理解不了道德范畴、道德观和作为形容词“道德的”之间的区别。即便再昏庸的封建暴君,都会为自己的法律寻找一个合理的道德理由懂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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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0
发表于 2024-5-3 11:19 来自手机 |只看该作者
本帖最后由 绝对不主流 于 2024-5-3 11:24 编辑
战斗鸡 发表于 2024-5-3 09:25
法律就是以强制方式把应然变成实然的制度工具
-----------------------------------
二十年来斩钉截铁 ...

道德是因人而异的主观意识,所以立法者的道德并不是你的道德,“法律来源于道德”就只是你自己的奴性思维,你把立法者的法律解释成了你自己的道德

立法者把自己的应然道德写成法律,这叫“立法者意志力的强加”,而你把法律理解为你自己的道德,这叫奴性,盼望姓赵的阿Q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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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9
发表于 2024-5-3 09:27 |只看该作者
还有,上次在螃蟹一个主帖中,看到不主流居然提到了法律的良知理由。当时没顶上来嘲笑他一番,是考虑到螃蟹没几个主帖,需要的话随时都可以找到不主流这段发言的原始记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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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8
发表于 2024-5-3 09:25 |只看该作者
绝对不主流 发表于 2024-3-22 21:06
法律就是以强制方式把应然变成实然的制度工具

法律就是以强制方式把应然变成实然的制度工具
-----------------------------------
二十年来斩钉截铁否认道德与法律关系的不主流,这会儿怎么又反抽自己耳光,声称法律正是来源于应然的理由了呢?
二十年来脑子混乱得,连自己老爹都快不认识了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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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7
发表于 2024-3-24 10:33 |只看该作者
去看、@令箭、刚刚案例。呵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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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6
发表于 2024-3-23 23:41 来自手机 |只看该作者
投入 发表于 2024-3-23 22:55
哈哈哈

我举的例子,---不见反驳,

你们这种二币总以为法律法规是你可以推导的结果
法理和法条不是推理关系,法律追求逻辑自洽,但法律体系永远也不会是自洽体系,表现为一个法条会有多种法理解释,所以要以司法解释为准,这也是立法权,你们这种二币习惯姓赵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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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5
发表于 2024-3-23 22:55 |只看该作者
绝对不主流 发表于 2024-3-23 22:03
你这种老文盲只有点粗糙的道德情感,连基础概念都弄不明白,怎么可能阐述出法理内容

哈哈哈

我举的例子,---不见反驳,

反而纠结、我用白话文、讲道理。

----“俺”这个词儿、很低级。----鲁迅、某篇。哈哈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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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4
发表于 2024-3-23 22:03 来自手机 |只看该作者
投入 发表于 2024-3-23 20:41
这些基础知识没有,在这些概念里抒情,你只能发出意淫的高潮声
--------------------
切。

你这种老文盲只有点粗糙的道德情感,连基础概念都弄不明白,怎么可能阐述出法理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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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3
发表于 2024-3-23 20:49 |只看该作者
平常人家平常心 发表于 2024-3-23 18:57
我明知这些不正确,但不敢付之行动反抗
我是懦夫

你是智者。---小杖受、大杖走。---哈哈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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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2
发表于 2024-3-23 20:47 |只看该作者
螃蟹 发表于 2024-3-23 12:31
本人强调的是:无论如何也不应该遵守。

至于本人现实中是否遵守,与讨论无关,诉诸人身是逻 ...

本人强调的是:无论如何也不应该遵守。
-----------------
哈哈哈

这话不准确。

是、有不遵守的权利。

比如,纳粹下令、枪毙屠杀犹太人。呵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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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1
发表于 2024-3-23 20:45 |只看该作者
再展开说,

大陆法、法条型法律体系,--可以被精英,高智力、玩弄。
海洋法、案例法,---糊弄不了、老百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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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0
发表于 2024-3-23 20:44 |只看该作者
本帖最后由 投入 于 2024-3-23 20:45 编辑
螃蟹 发表于 2024-3-23 11:57
“实然推倒不出应然”的意思是说:

无论你观察到多少次个人因开设媒体被处罚的事实,也推导不出个人不 ...

“实然推倒不出应然”的意思是说:
无论你观察到多少次个人因开设媒体被处罚的事实,也推导不出个人不应该开设媒体。
也就是说,推导不出应该遵守“禁止个体开设媒体” 这条法律。
--------------------------------
真绕口。呵呵

不主流、被鸡奸、不犯法,这种法律规定。
并不能推导出,
不主流、被鸡奸,应被视为合法。

举例:法国贵族、初夜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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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9
发表于 2024-3-23 20:41 |只看该作者
绝对不主流 发表于 2024-3-23 09:08
自治权,包含立法权行政权执法权,再细分出外交权,税收权等等
民主是什么?是限制公权力以实现更多公民自 ...

这些基础知识没有,在这些概念里抒情,你只能发出意淫的高潮声
--------------------
切。

你所谓的基础知识,只是、法思想层面。--也就是、法、形成后。

我们谈的,是法理层面。--就是、法制所以形成,这样或那样。--换言之,法之基础,文化、道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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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8
发表于 2024-3-23 19:21 来自手机 |只看该作者
螃蟹 发表于 2024-3-23 12:53
呆子,前面不是教过你么,诉诸人身是逻辑谬误,讨论者本人情况与其观点成立否无关。

这问题诉诸人身了?你自己说你认为恶法没有强制性,不问你问谁去?你放屁瞅别人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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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7
发表于 2024-3-23 18:57 |只看该作者
我明知这些不正确,但不敢付之行动反抗
我是懦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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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6
发表于 2024-3-23 15:37 来自手机 |只看该作者
螃蟹 发表于 2024-3-23 13:02
搞明白“杀人有罪”,是实然的,还是应然的没?


哈哈,我跑另一个贴回复这个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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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5
发表于 2024-3-23 13:26 来自手机 |只看该作者
知音 发表于 2024-3-23 13:24
杀死刑犯有罪吗?

不是执法行为,比如不是法警执行枪决,就有罪,监狱犯人杀死同监死刑犯,会加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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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4
发表于 2024-3-23 13:24 来自手机 |只看该作者
绝对不主流 发表于 2024-3-23 13:11
你聊的是圣经还是刑法?
不管哪个,“杀人有罪”是实然判断句


杀死刑犯有罪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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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3
发表于 2024-3-23 13:11 来自手机 |只看该作者
本帖最后由 绝对不主流 于 2024-3-23 13:12 编辑
螃蟹 发表于 2024-3-23 13:02
搞明白“杀人有罪”,是实然的,还是应然的没?

你聊的是圣经还是刑法?
不管哪个,“杀人有罪”是实然判断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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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2
发表于 2024-3-23 13:02 |只看该作者
绝对不主流 发表于 2024-3-23 12:53
你到底在为了什么而打滚呢?
你不停地转换话题
就像一只在树枝间不停跳跃的猴子

搞明白“杀人有罪”,是实然的,还是应然的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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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1
发表于 2024-3-23 12:53 来自手机 |只看该作者
本帖最后由 绝对不主流 于 2024-3-23 12:55 编辑
螃蟹 发表于 2024-3-23 12:50
可怜的呆子,连“罪”是价值判断,还是事实判断都弄不明白了,唉。

你到底在为了什么而打滚呢?
你不停地转换话题
就像一只在树枝间不停跳跃的猴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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