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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斗六星网 六星时事 六星杂谈 亨廷顿的民主悖论
楼主: 论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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亨廷顿的民主悖论 [复制链接]

61
发表于 2024-3-23 09:00 |只看该作者
螃蟹 发表于 2024-3-22 22:36
实然是推导不出应然的……

如果你把法律理解为实然,强调法律来源于各种立法事实和社会现实,像几百年 ...

如果你把法律理解为实然,强调法律来源于各种立法事实和社会现实,像几百年前的法实证主义者奥斯丁(John Austin)一样,嚷嚷啥 “法是握有强制力的主权者对下位者所颁布的,以制裁为后盾的命令”,那么,无论你观察到了多少次“不服从命令会被制裁” 这一现象,都无法得出“应该服从命令”的结论。也就是说你无法得出“应该遵守法律”的结论。

纳粹法学恰恰就是法实证主义的。

也就是恶法亦法……
--------------------
哈哈哈,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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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2
发表于 2024-3-23 09:00 来自手机 |只看该作者
投入 发表于 2024-3-23 08:56
当,@螃蟹 ,说出,

民主是自治权的一种时,

种属关系就错了,民主是政治制度的一种形式,而权力和权利都是制度衍生的具体效果

你们少点抒情思维吧,多看书学学基本概念,别只会从“好的坏的正当的”角度思考社会学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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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3
发表于 2024-3-23 09:01 |只看该作者
只是,

若法、只是应然、理想国。--也是、纳粹的、恶法亦法。哈哈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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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4
发表于 2024-3-23 09:04 |只看该作者
螃蟹 发表于 2024-3-22 21:46
法治社会,是需要一群承认契约,主动把法律作为最高行为准则,把守法当成义务的人才能建立的。
所有人都相 ...

法治社会,是需要一群承认契约,主动把法律作为最高行为准则,把守法当成义务的人才能建立的。
----------------
这是典型的理想国、过于理想化了。呵呵

它忽视了一个问题:世人皆有罪。---你、螃蟹、也有罪。--人之血性、任性妄为。哈哈哈

后果是什么呢?---理想国、道德绑架。--类似、几千年、儒家封建、旧中国。哈哈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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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5
发表于 2024-3-23 09:05 |只看该作者
这就是、旧、罗马天主教,vs,新教、最大的分歧:

因行称义、圣人,or,因信称义、凡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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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6
发表于 2024-3-23 09:06 |只看该作者
当然,
马丁路德,是拨乱反正。--因信称义,保罗最初的主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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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7
发表于 2024-3-23 09:07 |只看该作者
这也符合、论语。--过而不改,是谓过矣。--卫灵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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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8
发表于 2024-3-23 09:08 来自手机 |只看该作者
自治权,包含立法权行政权执法权,再细分出外交权,税收权等等
民主是什么?是限制公权力以实现更多公民自由的政体形式制度形式
这些基础知识没有,在这些概念里抒情,你只能发出意淫的高潮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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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9
发表于 2024-3-23 09:09 |只看该作者
螃蟹 发表于 2024-3-22 21:27
你打你孩子叫侵犯权利而不是什么家长权力,记住这个法律常识。

——呆子,殴打叫暴力,不是权力。

呆子,殴打叫暴力,不是权力。
--------------
古希腊,有两位半神。---神的仆人。---强力、&、暴力。


所以,强权、暴政。----哈哈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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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0
发表于 2024-3-23 09:10 |只看该作者
螃蟹 发表于 2024-3-22 21:22
影响力就是一种权力。当然,不经法律程序确认,这种权力还不是一种法定权力。

影响力就是一种权力。
当然,不经法律程序确认,这种权力还不是一种法定权力。
----------------------
赞!
这个区分、很赞!


所以,白左、道德绑架,非法权力。哈哈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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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1
发表于 2024-3-23 09:13 |只看该作者
绝对不主流 发表于 2024-3-22 21:03
你记着,企业内组织行为从责任角度说,给员工下命令是一种职责,别理解为权力,叫照章办事
社会行为的权 ...

企业内组织行为从责任角度说,给员工下命令是一种职责,
别理解为权力,叫照章办事

社会行为的权力,本质是法律,不附属任何人
-----------------
呆了吧。

企业就职,本质和法律一样,
都是,自愿、暂时,放弃一部分个***利。--服从。


见木不见林,无论森也。哈哈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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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2
发表于 2024-3-23 09:14 |只看该作者
螃蟹 发表于 2024-3-22 20:52
侧重不同呀,当你侧重于正当的时候,用权利去表述,当你侧重于支配力的时候,用权力去表达。
本质上这两 ...

侧重不同呀,
当你侧重于正当的时候,用权利去表述,
当你侧重于支配力的时候,用权力去表达。
------------------------
哦!---大赞!

层次层级有了,
不同视角视野、维度,也有了。---很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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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3
发表于 2024-3-23 09:15 |只看该作者
绝对不主流 发表于 2024-3-22 20:04
只要是正当的处置权,就既是权力也是权利,哪个概念是多余的?权力和权利咋区分?

vs、一锅粥。----哈哈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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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4
发表于 2024-3-23 09:19 来自手机 |只看该作者
投入 发表于 2024-3-23 09:13
企业内组织行为从责任角度说,给员工下命令是一种职责,
别理解为权力,叫照章办事


你这是奴性的表现
企业管理规定并不像公权力那样有法律强制力,“此处不留爷自有留爷处”,存在双向选择机制,法律可没有留双向选择机会,你在国内犯法,出了国也要被通缉
所以对权力的理解不能泛化,认为企业里也有权力,是区分不了政治活动和经济活动的错误认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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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5
发表于 2024-3-23 09:21 来自手机 |只看该作者
投入 发表于 2024-3-23 09:15
vs、一锅粥。----哈哈哈

你看你点赞过的“民主是自治权的一种”观点,他回头就整一堆权力和权利都分不清的呓语进行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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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6
发表于 2024-3-23 09:26 来自手机 |只看该作者
投入 发表于 2024-3-23 09:14
侧重不同呀,
当你侧重于正当的时候,用权利去表述,
当你侧重于支配力的时候,用权力去表达。

你回头就称你这里点赞的观点是“一锅粥”
自己还不知道,蠢如螃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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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7
发表于 2024-3-23 09:29 |只看该作者
绝对不主流 发表于 2024-3-23 09:19
你这是奴性的表现
企业管理规定并不像公权力那样有法律强制力,“此处不留爷自有留爷处”,存在双向选择 ...

企业管理规定、并不像公权力那样、有法律强制力,
------------------
是不是、有强制力?

是不是有、法律保驾护航的、强制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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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8
发表于 2024-3-23 11:42 |只看该作者
绝对不主流 发表于 2024-3-22 23:36
下一句,法律的共性是强制性而不是正当性,能听懂么?人类历史中有大量不正当的法律,却没有无强制性的法 ...

早就说过了,实然推倒不出应然,你不讲法律应然正当,人们就没理由遵守法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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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9
发表于 2024-3-23 11:47 |只看该作者
绝对不主流 发表于 2024-3-22 23:41
在法的形而上学一般性术语中,那些无真正的外在立法则无强制性的法律,称为实在法,一般以成文法体现
无强 ...

呆子,那你认为,大陪审团裁决你有罪,那些陪审员们都是依据啥判定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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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0
发表于 2024-3-23 11:48 来自手机 |只看该作者
投入 发表于 2024-3-23 09:29
企业管理规定、并不像公权力那样、有法律强制力,
------------------
是不是、有强制力?

受法律保护,那是法律的强制力
你的婚姻受法律保护,你不能因此说你不想离婚具有强制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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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1
发表于 2024-3-23 11:49 来自手机 |只看该作者
螃蟹 发表于 2024-3-23 11:47
呆子,那你认为,大陪审团裁决你有罪,那些陪审员们都是依据啥判定的?

陪审团依据法官允许采纳的证据来判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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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2
发表于 2024-3-23 11:51 |只看该作者
强制性是指法律执行,法理法条都是应然的,规范性语句,毛线强制性?

不主流这呆子的脑袋是一锅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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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3
发表于 2024-3-23 11:51 来自手机 |只看该作者
本帖最后由 绝对不主流 于 2024-3-23 11:53 编辑
螃蟹 发表于 2024-3-23 11:42
早就说过了,实然推倒不出应然,你不讲法律应然正当,人们就没理由遵守法律。

法律不允许个人开设媒体,你试试你将如何不遵守该法律?
你以为法律都是和你商量着来的?阿Q,你不姓赵

你少点应然层面的思考吧,那些玩意儿只是思维中间过程,也叫想当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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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4
发表于 2024-3-23 11:52 |只看该作者
本帖最后由 螃蟹 于 2024-3-23 12:56 编辑
绝对不主流 发表于 2024-3-23 11:49
陪审团依据法官允许采纳的证据来判断

证据只是事实材料,裁定必须有价值依据,你觉得陪审团都依据啥裁决?

比如,事实证据是:张三拿着刀捅伤了李四。

陪审团们只有脑子里有根深蒂固的“不应该伤人”,才会裁定伤人者违法。

假如陪审团脑子里没有“不应该伤人”的价值判定,而是觉得张三因为捅伤李四而消耗了大量体力,

那么,他们会判李四补偿张三因捅人而造成的体力损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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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5
发表于 2024-3-23 11:57 |只看该作者
绝对不主流 发表于 2024-3-23 11:51
法律不允许个人开设媒体,你试试你将如何不遵守该法律?
你以为法律都是和你商量着来的?阿Q,你不姓赵

“实然推倒不出应然”的意思是说:

无论你观察到多少次个人因开设媒体被处罚的事实,也推导不出个人不应该开设媒体。

也就是说,推导不出应该遵守“禁止个体开设媒体” 这条法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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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6
发表于 2024-3-23 11:59 来自手机 |只看该作者
本帖最后由 绝对不主流 于 2024-3-23 12:04 编辑
螃蟹 发表于 2024-3-23 11:52
证据只是事实材料,裁定是要有依据的,你觉得陪审团都依据啥裁决?

陪审团只是根据证据做“有罪无罪”的判决
你参考一下《肖申克的救赎》,陪审团的裁定取决于可确认的证据,安迪说自己没开枪又把枪扔了,但他拿不出证据,无法比对弹道,就没有对他有利的证据,陪审团只能确认,他老婆出轨,他生气喝酒开车带枪想报复,结果他老婆和情人真的被枪杀,而安迪并没有证明自己没开枪的证据,更像是销毁作案工具,所以被判有罪
他不把枪扔了就可能给自己脱罪
这叫好人死在证人手里,没有对好人有利的证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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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7
发表于 2024-3-23 12:10 来自手机 |只看该作者
螃蟹 发表于 2024-3-23 11:57
“实然推倒不出应然”的意思是说:

无论你观察到多少次个人因开设媒体被处罚的事实,也推导不出个人不 ...

你这些所谓的推导,都是你这法盲自己要给法律寻找道德理由的愚蠢认知带来的
当我说“法律不准你个人开媒体,你看你如何不遵守这法律”,你只能呻吟“这不应该啊,这没道理啊”,忘了我不是考你这法律有没有道理,而是问你如何能不遵守这条法律,我是在教你理解“法律的强制力与你理不理解认不认同无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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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8
发表于 2024-3-23 12:16 来自手机 |只看该作者
本帖最后由 绝对不主流 于 2024-3-23 12:20 编辑
螃蟹 发表于 2024-3-23 11:52
证据只是事实材料,裁定必须有价值依据,你觉得陪审团都依据啥裁决?

比如,事实证据是:张三拿着刀捅 ...

我知道,你以为陪审团们判案是“安迪枪杀了自己的老婆和情人,这是不是罪行,依据是什么”
然而这只是你这脑残自己的错误认知
陪审团们判决的只是“安迪是否枪杀了老婆和情人”,杀了就有罪,没杀就无罪,而杀人有罪是法律规定好了的,不用他们判断
电影《十二怒汉》里的案例倒事关情与法的交织,但主要反映的是人性,不是关于啥算有罪的幼儿园孩子水平的思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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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9
发表于 2024-3-23 12:24 |只看该作者
绝对不主流 发表于 2024-3-23 12:10
你这些所谓的推导,都是你这法盲自己要给法律寻找道德理由的愚蠢认知带来的
当我说“法律不准你个人开媒 ...

那是因为你缺乏法理知识,不知道奥斯丁的法实证主义,这里就是命门。
就是因为这个,他的法理思想才会被推翻,现在欧陆都是新法实证主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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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0
发表于 2024-3-23 12:27 来自手机 |只看该作者
螃蟹 发表于 2024-3-23 12:24
那是因为你缺乏法理知识,不知道奥斯丁的法实证主义,这里就是命门。
就是因为这个,他的法理思想才会被 ...

别满地打滚跑题了,你个法盲样脑门子上贴多少个法律名人的名片也遮不住,脸太大了
回到“你如何不遵守不准个人开设媒体的法律”话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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