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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斗六星网 六星时事 六星杂谈 阿Q主要是认知混乱
楼主: 螃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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阿Q主要是认知混乱 [复制链接]

211
发表于 2024-3-14 15:40 |只看该作者
争论不完,也别争了,我起一个新帖子请教两位,螃蟹和不主流可以换换话题讨论一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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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12
发表于 2024-3-14 15:44 来自手机 |只看该作者
螃蟹 发表于 2024-3-14 15:32
你的意思是今天绝大多数国家宪法中的那句:一切权力属于人民,只是阿Q式的民粹口号?来源于启蒙运动, ...

一切权力属于人民和一切财产属于人民是同一个层面的美丽谎言,忽悠傻子的
权力的主体是国家地区或组织,这是抽象的意义,对其进行具象观察要看法律是否对权力进行了有效的限制,不得为任何人私有,也就是宪政要求,因为公权力永远要由一小部分受雇人员去执行,不能让这些人钻空子就行了,“权力不属于任何人”最重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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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13
发表于 2024-3-14 15:53 来自手机 |只看该作者
不用关注谁是立法者,那是阿Q的认知水平
要看法律依什么原则制定的,是否满足公平的第一正义原则,在此基础上再考察某些法律虽然公平,是否影响效率,比如立法者也得交税满足大的宪政原则,在此基础上再考虑不同税率的社会公平与效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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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14
发表于 2024-3-14 15:57 来自手机 |只看该作者
螃蟹还意淫什么自己有治权有主权,你能给你自己立法规定缴税比例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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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15
发表于 2024-3-14 17:39 |只看该作者
绝对不主流 发表于 2024-3-14 15:57
螃蟹还意淫什么自己有治权有主权,你能给你自己立法规定缴税比例么?

本人授权的代表能就几个由专业人员制定的国家税收方案进行投票就可以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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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16
发表于 2024-3-14 17:41 来自手机 |只看该作者
本帖最后由 绝对不主流 于 2024-3-14 17:42 编辑
螃蟹 发表于 2024-3-14 17:39
本人授权的代表能就几个由专业人员制定的国家税收方案进行投票就可以了……

你意淫了哪个是你授权的代表?
你一直拒绝交税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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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17
发表于 2024-3-14 17:47 |只看该作者
本帖最后由 螃蟹 于 2024-3-14 17:53 编辑
绝对不主流 发表于 2024-3-14 15:44
一切权力属于人民和一切财产属于人民是同一个层面的美丽谎言,忽悠傻子的
权力的主体是国家地区或组织, ...

你解释不了公民的“属地管理权”和“管理权强制力”,也解释不了公民可以在堡垒对侵犯者使用“致命性强制力”。个体如果没强制力,支配力(即权力),凭啥可以在受威胁时,用武力制止对方,解除即刻生命威胁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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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18
发表于 2024-3-14 17:49 |只看该作者
绝对不主流 发表于 2024-3-14 17:41
你意淫了哪个是你授权的代表?
你一直拒绝交税么?

你到底是想说应然,还是想说本国实然,自己选一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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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19
发表于 2024-3-14 17:50 来自手机 |只看该作者
螃蟹 发表于 2024-3-14 17:47
你解释不了“属地管理权”和“管理权强制力”,也解释不了公民可以在自己的堡垒对侵犯者使用“致命性强制 ...

有啥解释不了的?我前面什么观点与其有冲突?
你连基础概念都整不明白,所以一脑袋稻草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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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20
发表于 2024-3-14 17:52 来自手机 |只看该作者
螃蟹 发表于 2024-3-14 17:49
你到底是想说应然,还是想说本国实然,自己选一头。

我不对你意淫的内容负责,你最好学会使用实然判断,说你应该有什么权利的时候别说成你有什么权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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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21
发表于 2024-3-14 17:56 来自手机 |只看该作者
一天天呓语“我有自治权”,被人反驳告诉你没有自治权后,又开始嚷嚷“我的意思是我应该有自治权”,然后还厚着脸皮说别人分不清实然应然
现在我告诉你,你也不应该有自治权,因为自治权的主体是国家和地区,不是自然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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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22
发表于 2024-3-14 18:15 来自手机 |只看该作者
绝对不主流 发表于 2024-3-14 17:56
一天天呓语“我有自治权”,被人反驳告诉你没有自治权后,又开始嚷嚷“我的意思是我应该有自治权”,然后还 ...


那你说说为啥国家有自治权,国民却没有?既然国家是由国民个体组成,组成的部分木有,但整体却有了。这不合逻辑。国家的自治权莫非是天上掉下来滴?霍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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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23
发表于 2024-3-14 18:19 来自手机 |只看该作者
螃蟹 发表于 2024-3-14 18:15
那你说说为啥国家有自治权,国民却没有?既然国家是由国民个体组成,组成的部分木有,但整体却有了。这 ...

公权不是个***力加和
自治权是历史和文化成因,是一个区域的人们组成社会组织国家后才产生的,不是自然现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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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24
发表于 2024-3-14 18:23 来自手机 |只看该作者
最初的治权全是战争形成的结果,联合国成立后治权变成了国际法约束下的政治协商结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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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25
发表于 2024-3-14 20:41 |只看该作者
这高楼辩论的太高大上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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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26
发表于 2024-3-15 08:31 来自手机 |只看该作者
本帖最后由 螃蟹 于 2024-3-15 10:54 编辑
绝对不主流 发表于 2024-3-14 18:19
公权不是个***力加和
自治权是历史和文化成因,是一个区域的人们组成社会组织国家后才产生的,不是自然现 ...

不能加和?连你都是细胞分裂出来的,国家算个屁……

张三没有主权,物权,治权和法权;
李四也没主权,物权,治权和法权:
王二麻子同样没主物治法之权……

张三,李四,王二麻子组成一个叫“国家”的非实存玩意儿,忽然就有了主权,物权,治权和法权?呵呵。怎么可能?如何做到的?

问你为啥,也支支吾吾说不明白……

还历史文化成因,战争形成呢。张三,李四,王二麻子这些个体是没历史,没文化还是不能打仗?要说个体武力不如军队,但国家军队面对外敌同样也有打输被侵略的时候,这种情况,是不是该国的主权,物权,治权和法权就都没有了呢?呵呵。

所以说,你就是被“公”这个字给洗脑了。

我来告诉你吧,无论权力还是权利,从来,注意哈,是从来都是属于个体的。只不过集结为社会国家之后,因为个体太多,所以需要一个代表来代表大家行使完全属于个体的权利和权力。这一个个代表也同样是个体。他们在法律上叫法人,因为法律本质涉及的也是个体关系,从来就没集体(公)啥事。

且个体在任何时候,任何情况下,都可以把自己的权利和权力收回。简单说就是不和你玩了。即不承认你的正当性(权利),也不承认你的支配力(权力)。懂没?

还公权力呢,狗屁吧,根本就没这玩意,
那不过是你的民科意淫。只有权力……

而权力这一支配力唯一正当来源就是被支配者的同意。

这个地球上从来就是只有私,公不过是私的复数。
因为只有个体才是独立,封闭,实在的。
集体不过是个体脑袋里的一个观念,是非实存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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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27
发表于 2024-3-15 09:07 |只看该作者

@绝对不主流   这下没词儿了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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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28
发表于 2024-3-15 09:09 来自手机 |只看该作者
本帖最后由 螃蟹 于 2024-3-15 10:56 编辑
绝对不主流 发表于 2024-3-14 17:50
有啥解释不了的?我前面什么观点与其有冲突?
你连基础概念都整不明白,所以一脑袋稻草人

瑞典私人拥有属地管辖权和管辖权强制力。这就是告诉你,在某些国家,法律上就规定公民个体在其属地有自治权,对进入该属地的他人有强制性的支配力(即权力)。在自己属地行使治权,当然也就是这个属地的主人在行使主人之权——主权咯。

还问与你的观点有啥冲突呢?瑞典的法律就是在打你的脸呀。真是蠢透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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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29
发表于 2024-3-15 10:38 |只看该作者
本帖最后由 螃蟹 于 2024-3-15 10:58 编辑

不主流之前的很多回复,也是漏洞百出,不一一反驳,仅试举几例……

英语里权利和正当都是right给你这种文盲带来多少错误认知
权利不都是正当的,比如特权,“权利应该正当”是理想而不是现实,所以不能把权利和正当性混用


——不是什么“权利应该正当”,而是“权利含义就是正当”。比如你要和老婆行房,但老婆不同意,你说“这是我作为丈夫的权利”。先不论你有无这个权利,这句话的含义就是“丈夫要求和妻子XXOO是正当的”。权利=正当,这两个词完全可以互换。特权,如果经合法程序确定也是正当的,比如外交人员的特权,那就是外交人员的权利。不合法的特权是不正当的,也就是说,那本就不是某人的权利。不主流是在偷换概念,鱼目混珠。


螃蟹:“意志强加”还“公平的正义原则”呢?霍霍。
不住流:法律必须具有强制性,天然属性,不能用瞪两眼啐两口的方式去处理杀人犯


——这里,不主流把法律的定义原则问题(法是意志强加还是公平正义),偷换成了法律的执行问题——执法是否必须具有强制性。


不主流:没有人凌架于法律之上
不主流:法律是赵老爷(公务员)的意志强加


——意志主体一定凌驾于意志之上。这里,不主流童鞋难道不是精神分裂么?更搞笑的是,不主流童鞋还在同一个回复下面说“你只能理解一群人给另外一群人立法,无法理解‘立法者给自己约法三章限制立法者权力’的宪政思想”。赵老爷(公务员)的意志强加,难道不恰恰是一群人给另外一群人立法。而立法者给自己约法三章,不恰恰就是本人一直讲的“自我立法”“自治”或“自律”么。不主流的嘴很硬但灵魂诚实,不经意间就暴露了。呵呵。明明同意本人观点,为啥非要精神分裂式犟嘴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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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30
发表于 2024-3-15 10:44 |只看该作者
不主流:没有人凌架于法律之上
不主流:法律是赵老爷(公务员)的意志强加

------------------------------------------------------------------------
这种情况确实存在:立法者本人,也得在法律的范围内活动。这不是精神分裂,而是现实中就这样实施。

另外,立法者不是公务员这一个职业群体,而是全国人大及常委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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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31
发表于 2024-3-15 10:48 |只看该作者
浅浅珍珠蓝 发表于 2024-3-15 10:44
不主流:没有人凌架于法律之上
不主流:法律是赵老爷(公务员)的意志强加
---------------------------- ...

法律如果是立法者的意志强加,立法者必然凌驾于法律之上,因为意志主体一定凌驾于意志之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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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32
发表于 2024-3-15 10:48 |只看该作者
全国人大及常委会职业组成极为复杂,代表的是社会不同阶层,一线工人或其他劳动者占比例也不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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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33
发表于 2024-3-15 10:50 |只看该作者
立法者本人如果也在法律约束之内,那么,法律就一定是自我立法,是自律,而非他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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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34
发表于 2024-3-15 10:53 |只看该作者
螃蟹 发表于 2024-3-15 10:48
法律如果是立法者的意志强加,立法者必然凌驾于法律之上,因为意志主体一定凌驾于意志之上。

你这是理论好不。。
现实中就是:立法者的意志,是选出来的各阶层人士的合力构成。反映各阶层意志的法律,至少在明面上,无人可以超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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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35
发表于 2024-3-15 10:55 |只看该作者
螃蟹 发表于 2024-3-15 10:50
立法者本人如果也在法律约束之内,那么,法律就一定是自我立法,是自律,而非他律。

既是自律,又是他律。法律和道德都是自律与他律相结合。

再说,立法者不是一个具体的人,而是一种合力,不可能和个人意志完全一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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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36
发表于 2024-3-15 11:02 |只看该作者
浅浅珍珠蓝 发表于 2024-3-15 10:53
你这是理论好不。。
现实中就是:立法者的意志,是选出来的各阶层人士的合力构成。反映各阶层意志的法律 ...

现实中就是因为法律是立法者的意志强加,所以立法者凌驾于法律之上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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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37
发表于 2024-3-15 11:04 |只看该作者
浅浅珍珠蓝 发表于 2024-3-15 10:55
既是自律,又是他律。法律和道德都是自律与他律相结合。

再说,立法者不是一个具体的人,而是一种合力 ...

立法者自己立的法约束自己,怎么可能是他律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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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38
发表于 2024-3-15 11:07 |只看该作者
螃蟹 发表于 2024-3-15 11:02
现实中就是因为法律是立法者的意志强加,所以立法者凌驾于法律之上呀。

“党大还是法大?权大还是法大?”的另一种形式的争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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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39
发表于 2024-3-15 11:07 |只看该作者
本帖最后由 螃蟹 于 2024-3-15 12:00 编辑

不是具体某人,但总归是人,立法者是个体的人,所以,只有当法律是所有人自我立法约束所有人时,法律才会既约束规则约束者,也约束规则制定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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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40
发表于 2024-3-15 11:12 |只看该作者
本帖最后由 浅浅珍珠蓝 于 2024-3-16 07:41 编辑
螃蟹 发表于 2024-3-15 11:04
立法者自己立的法约束自己,怎么可能是他律呢?


首先,立法者是一个代表各阶层的群体,最后出来的法律成果,具体的个人不一定完全认同。其次,法律一旦实施,就成为有普遍约束力的公法,而公法,是以国家为后盾,很标准的他律。

当然,法制追求的完美效果,是你说的这个:发自内心地认同法律。
因为这种情况下执法者最轻松。认同者会自律,自觉遵纪守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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