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帖最后由 螃蟹 于 2024-3-3 20:03 编辑
这法律也挺有意思……
一种说法是:主要是针对非自愿饮酒——劝酒。其实“非自愿饮酒”也蛮奇怪,又没人拿刀逼着,最多是一些言语挤兑,喝不喝还是在自己。如果说因为喝多了没法进行理性判断,但这时候,劝酒的人可能也喝多,也没法理性判断了。又怎么说?
一种说法是:理性人的谨慎责任。可谨慎责任是指可预见风险。喝死了,或喝多了车祸肇事等等,显然是出乎同饮者预料之外的。劝酒的也没法预见。根本就说不通。这法律是瞎扯淡,有连坐嫌疑。
体制内想禁止上级逼下级饮酒表忠心——这个应该算是强迫,可以加强腐败管理,杜绝团拜会,调研接待这类制度性陋习,减轻上下级之间的人身升迁依附关系。大可不必拿法律开涮,拿全国人民开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