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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斗六星网 红袖家园 黄金时代 已婚女老师性侵16岁男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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已婚女老师性侵16岁男生 [复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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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4-2-21 19:44 |只看该作者 |倒序浏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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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帖最后由 我爱花香不爱花 于 2024-2-22 11:35 编辑

刚看到这条,呵呵,这种应该重判!
不是只男人对女性才有性侵的。
不重判,难道要等中国遍地马克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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沙发
发表于 2024-2-21 19:45 |只看该作者
看了聊天截图,香艳吖。不是对方末成年,倒可当成情趣小文看。
国内居然还有私人影院,是不是相当于以前的扫黄打黑对象:录像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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板凳
发表于 2024-2-21 19:49 |只看该作者
一个30岁的女人,居然可以对16岁的未成年学生调这样的情,说这样的话,做这样的色诱。
这个威必须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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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板
发表于 2024-2-21 19:57 |只看该作者
我爱花香不爱花 发表于 2024-2-21 19:49
一个30岁的女人,居然可以对16岁的未成年学生调这样的情,说这样的话,做这样的色诱。
这个威必须立!{:1_ ...

事情还没弄清楚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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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发表于 2024-2-21 19:58 |只看该作者
懂爱签名 发表于 2024-2-21 19:57
事情还没弄清楚呢。

啊,聊天记录是假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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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发表于 2024-2-21 19:58 |只看该作者
那老师据说停职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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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
发表于 2024-2-21 19:59 |只看该作者
懂爱签名 发表于 2024-2-21 19:58
那老师据说停职了。

停职?应该公检法介入,全校调查,还有没有被她下过黑手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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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
发表于 2024-2-21 20:00 |只看该作者
我爱花香不爱花 发表于 2024-2-21 19:59
停职?应该公检法介入,全校调查,还有没有被她下过黑手的。

继续关注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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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
发表于 2024-2-21 20:05 |只看该作者
举报者公开过错方的微信记录算泄露隐私吗?夫妻之间的隐私泄露如何定义?

根据《治安管理处罚法》第四十二条规定,散布他人隐私的,根据情节的轻重,可处五日以下拘留或500元以下罚款;情节较重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500元以下罚款。

除治安处罚外,浙江京衡律师事务所律师郑晶晶表示,侵犯隐私权,首先是一种民事侵权行为。根据《民法典》规定,未经他人同意,在网络上擅自发布他人的聊天记录,如果这些聊天记录涉及到他人隐私的,这样的行为属于违法,需要承担相应的责任,“民事纠纷案件需要被侵权人自行向法院提起诉讼。”

北京市中闻(西安)律师事务所律师谭敏涛解释,在司法实践中,散布他人隐私的,并不是都会给予处罚,还是需要根据具体案件而定,在具体的处罚上会区分情况,“例如,散布隐私的范围有多大,是向单人传播还是公开传播;散布隐私的内容是否有歪曲事实或者捏造事实的情况;散布隐私的目的和动机何在?散布隐私是否和维护自身合法权益有关,这些,都会成为处罚的考量因素。”

谭敏涛律师认为,对于女教师而言,虽然这种不正当男女关系信息也属于女教师的隐私,但是当女教师的隐私权和其丈夫的配偶权相比较时,隐私权应当让渡于配偶权,“也就是说,夫妻关系具有特殊性,夫妻一方对另一方涉及夫妻生活的内容具有知情权,夫妻有权知晓另一方是否具有婚外情的行为。妻子与他人暧昧聊天记录虽然是女教师的隐私,但对丈夫而言,女教师的行为违反了婚姻中的忠实义务,违反了社会公德和公序良俗,侵犯了配偶的权利,所以,女教师在此的隐私权应当让渡于配偶权。”

而另一方面,谭敏涛分析认为,对于该事件中的高中生而言,其作为未成年人,隐私权应当受到保护,女教师丈夫曝光未成年人的信息,这属于侵犯未成年人的隐私权。

陕西恒达律师事务所高级合伙人、知名公益律师赵良善表示:“在司法实践中,警方一般视情节严重情况,以决定是否对违法者予以治安处罚。”

赵良善律师分析,女教师及男学生可以向法院起诉女教师的丈夫,要求承担民事侵权责任。“依据《民法典》第1032条规定,自然人享有隐私权。任何组织或者个人不得以刺探、侵扰、泄露、公开等方式侵害他人的隐私权;隐私是自然人的私人生活安宁和不愿为他人知晓的私密空间、私密活动、私密信息。女教师的丈夫构成侵权。”

赵良善律师提醒,发现妻子出轨,愤怒之情可以理解,但若为了泄愤将妻子的隐私传至网上、公布于众,则突破了法律底线。较为稳妥的做法是拿起法律武器维权,如通过法院诉讼渠道,或者直接向教师所属学校或教育局投诉、举报,通过教育局或学校依法依规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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吐了。
这会儿想起隐私权了,过错方也有隐私权,未成年人的隐私权,,,,,,,麻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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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
发表于 2024-2-21 21:00 |只看该作者
这么严肃的事件,花香还有正面、前瞻和趣味解读。花香,天才呀。这是三个输家的故事(丈夫、妻子和学生)。

——总的看,还是应该整肃、打击和严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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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
发表于 2024-2-21 21:04 |只看该作者
春水秋霜伊人 发表于 2024-2-21 21:00
这么严肃的事件,花香还有正面、前瞻和趣味解读。花香,天才呀。这是三个输家的故事(丈夫、妻子和学生)。 ...

不,老林,这事,只有一个输家并要被唾弃的人,就是那个女教师。
性诱未成年人,对青少年下黑手,那是重罪!
丈夫举报,这是应该的。是每个有良知的人应当应份做的事,古称:大义灭亲(不论他出于何种心理,不应受责)
男学生,在被彻底掰歪前,逃离魔爪。不然更受创的将是心理。
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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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
发表于 2024-2-22 04:44 |只看该作者
我爱花香不爱花 发表于 2024-2-21 21:04
不,老林,这事,只有一个输家并要被唾弃的人,就是那个女教师。
性诱未成年人,对青少年下黑手,那是重 ...

教育如果任其泛滥,那就不是学校和教育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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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
发表于 2024-2-22 11:31 |只看该作者
春水秋霜伊人 发表于 2024-2-22 04:44
教育如果任其泛滥,那就不是学校和教育了。

从聊天记录看,她撩男学生不是第一次。如果这次不被丈夫举报,还会有更多男孩遭"性侵" 对未成年人威逼诱导发生性行为,都是性侵。因为未成年人精神思想上是不成熟的,无自主意识的。
当然,我看网上有说中国性合法年龄是14岁,而非国外的18岁。十分惊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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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4
发表于 2024-2-22 12:11 |只看该作者
我爱花香不爱花 发表于 2024-2-22 11:31
从聊天记录看,她撩男学生不是第一次。如果这次不被丈夫举报,还会有更多男孩遭"性侵" 对未成年人威逼诱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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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5
发表于 2024-2-22 12:19 |只看该作者
网上有很多还在为此女开脱。
不以耻为耻,不以恶为恶。
他喵的,这世界上最坏的就是美帝,振臂高呼,坚决打倒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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