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结婚后闪离,男方要求女方返还35万彩礼被拒。”本案由女方提出离婚,男方王先生认为女方陈女士起初不同意离婚,系刻意拖延有名无实的婚姻(结婚后没多久就分居了),并非愿意继续相处,期间也未曾主动联系修复夫妻关系,两人关系一直恶化,陈女士应如数返还彩礼。但陈女士却认为,彩礼是双方户籍地的结婚习俗,系男方家庭的自愿赠与,并非其强制索要而来,且双方已办理结婚登记手续,婚后也共同生活了半年,彩礼无需再返还。
法院判:尚未建立真正夫妻感情,酌情退赔彩礼10万元。
以上是2022年9月的一桩案子。如果放今天,估计退还彩礼数额绝不止10万。前两天《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涉彩礼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已经进入实施倒计时(2024年2月1日起施行)。这个规定对于那些骗婚骗彩礼的无疑有极大遏制作用。像这种糟心事说起来都让人恶心,但现实再骨感它也是现实。网上经常看到这种闪婚闪离的,很多都涉及彩礼,甚至发生过命案。
男生在性关系中处于弱势地位,尤其是男女比例严重失衡的社会,几十岁的男人都甘愿给女人当舔狗。某些女人利用这种性别差异,先要彩礼,然后虚情假意的劈劈腿,同居几个月离婚,这成啥了?反正如今女的是否处女也无所谓,趁年轻多嫁几次,几百万彩礼到手了,比夜总会小姐挣的还快。如此歪风绝不可长,否则人性堕落将没有底线!
虽然俺反对给彩礼(我自己是女儿,没要彩礼),但如果两人真心相爱,男方又有钱,自愿给些彩礼也没啥。可像现在这样“舍不得孩子套不着狼”的骗婚,简直比卖淫女还恶心。除了卖还加个骗,连《聊斋》里的狐精女鬼都得甘拜下风。马斯克赶紧出猫女机器人吧,俺就算不用也得买一个,就算不带性功能,但她永远年轻、永远漂亮、永远温柔、永远性感。我吃饭,她看着;我累了,她背着;我睡觉,她充电。把男女比例失衡,社会又落后封建的广大男生们从性压迫下彻底解放。
妈的!舒服万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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