楼主: 有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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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自然法理和社会逻辑看人 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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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花 发表于 2024-1-18 12:08 脑子清楚点,价值观既有一元的,也有多元的。涉及善恶也即道德对错的价值标准,就是一元的。 价值标准本身也是价值观一种。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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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花 发表于 2024-1-18 12:26 这世界必要要的善恶对错,还是要有的懂吗?这不需要任何学问,只需要做人最基本的良知。连这点都不承认也不能理解,你这智商跟我扯谈什么认识世界?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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还是那个问题,欠你钱赖着不还,没问题吧?价值观没对错高下不是吗?你谴责我,按你逻辑,不就只会输出单一价值观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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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花 发表于 2024-1-18 12:33 且不说加沙事件很清楚是哈马斯一手造成的,就算复杂,就算难以区分责任,也不等于其他所有人道灾难,都无法区分善恶懂吗??? 你这种人的愚蠢程度,在网上想不被人骂也难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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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帖最后由 战斗鸡 于 2024-1-18 23:10 编辑
有花 发表于 2024-1-18 22:28 噗嗤,我研究价值多元论的时候,你还不知在哪儿呢。跟你讲过多少遍你听不懂,并不是所有的价值标准是多元的懂吗?连以赛亚伯林这样的多元主义大师,都不否认人类一些必须共同遵守的一些客观价值。那里面就是只能要求有绝对的善恶对错,要不然人类文明的底线就会崩溃。还有另一位世界级的法学大师哈特,照样承认最低限度的自然法内容。这些都容不得任何的多元化,否则就成了相对主义和虚无主义知道吗?还有同样世界级的法学大师凯尔森,同样把“基础规范”预设为最终的也是最高阶位的规范,作为同一个秩序规范的一元化的效力基础。还有罗尔斯的“重叠共识”也是如此。 你说你除了一颗油盐不进的脑袋,你还知道些啥?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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啥背景知识也没有,竟然跟我吹起多元论的牛来了。我除了对你们笑笑还能咋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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还有沃尔泽的多元正义观,就因为其相对主义不可克服的逻辑困境,在保守批评之后,不得不修改了自己理论,承认存在某种最低限度的普遍的道德标准。能明白这意味着什么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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换言之价值多元唯有建立在一元论的前提之上,才能避免相对主义和虚无主义的逻辑困境。而价值普遍主义是当今自由主义面对价值多元事实所守护的最后一道文明的底线,它跟价值绝对主义一样,都以某种必须普遍适用的知识或价值为绝对不可动摇的根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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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后再教你个常识:价值多元指的是善与善之间不可公度,没有一元化的共同标准。但唯独不适用于善与恶之间价值多元,明白了吗?不要盲目跟风国内一帮半吊子的自由主义或多元主义者人云亦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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