麻雀,北方叫家雀(QIAO),由于经常去晒谷场偷吃粮食,过去曾被***列为“四害”,号召全民除灭。我们小时候,经常去掏麻雀窝、弹弓打麻雀、用箩筐捕捉麻雀。而今,政策变了,麻雀竟成了二类保护动物了,捕杀二十只以上,依法要受刑事处罚了。
所谓二类保护动物,不是二级保护动物,区别在于前者是由林业部门的行政法规规定的,后者则是由国家法律规定的。当然,我国幅员辽阔,森林警察编制少,加上普法工作落实不到位,在一些天高皇帝远的地方,还是有野味餐馆售卖油炸麻雀的。
小时候,我们爱爬屋顶,去掏房檐下的麻雀窝。小麻雀,不论长毛没长毛的,只要嘴唇两侧有黄色线条的,都不怕人,只要听到动静,就会张开大嘴吧,叫着讨食吃。我们掏回小麻雀,只是当宠物养着玩,喂它们生米或码头,但很少有能养大的。
唯一例外的是楼下邻居聂方,他居然将一只小麻雀养大了!剪短了翅膀上的羽毛,像小狗一样会跟着人蹦来蹦去,可把我们羡慕坏了,总想让聂方把它借给我们带出去溜溜,显摆显摆,可他就是不肯,气得我们开始策划要把它的麻雀干掉!
还没等我们策划好,出事了!
由于天冷了,那只麻雀在夜晚就跳进聂方他爹的棉鞋里睡觉。不料老爹半夜尿急,爬起来蹋在棉鞋上披衣准备上厕所,竟一脚将麻雀踩死了!
聂方咧着大嘴哭了一天,我们都不同情他。
哈哈,人心呀,就这样,很奇怪,总是幸灾乐祸,见不得别人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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