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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斗六星网 红袖家园 红袖杂谈 偷割三次韭菜卖了8元钱,被判6个月徒刑并罚款10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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楼主: 李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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偷割三次韭菜卖了8元钱,被判6个月徒刑并罚款1000元 [复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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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1-11-26 14:38 |显示全部楼层
小炸毛 发表于 2021-11-26 13:55
卧槽,我也穷,这么推理,我是不是得起床去抢个银行先?

还得抢三次


我没有你这种推理,我是说法院判重了,可以不判刑,只治安拘留(有律师也这样说)。
我没有说偷盗就对,但判罚重了,就不合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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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2
发表于 2021-11-26 14:40 |显示全部楼层
小炸毛 发表于 2021-11-26 14:13
劫富济贫不是鹅哥你这种说法

怜悯心不应该忽略种韭菜人的权益给偷韭菜的


你应该好好理解这句话:一个人如果因为面包而犯罪,是这个社会有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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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3
发表于 2021-11-26 14:44 |显示全部楼层
论金 发表于 2021-11-26 14:07
是不是恶法,靠的是论证。你论证来看看啊。


是你在说恶法,那个收容制度确实是恶法,但在废止之前,你说了吗?你论证了吗?
马后炮没意思。
我没有说这次这个判决依据法律是恶法,我只是认为,这次判决的法官,应用的法律条款不合适,判罚不合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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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4
发表于 2021-11-26 15:00 |显示全部楼层
论金 发表于 2021-11-26 14:54
你不用关注我说了没有,我论证了没有。我说了没有,论证了没有,在这个逻辑链里没有意义。
但你举了这个 ...


我说得还不清楚吗?我说孙志刚事件,收容制度是恶法,这个已经被废除了,没什么可说的了,先前我也没说,是看到这个事件以后,感到不平,后来被废止了,顺应了民心。
对这次偷割韭菜的事情,我没有说是恶法,我只是说法官在判罚时所引用的法律条款不合适。
这还不清楚吗?还要什么逻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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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5
发表于 2021-11-26 15:03 |显示全部楼层
论金 发表于 2021-11-26 14:54
你不用关注我说了没有,我论证了没有。我说了没有,论证了没有,在这个逻辑链里没有意义。
但你举了这个 ...


你说孙志刚那个是恶法,非法。我说你是马后炮,当时你没有说吧?
当时那个法规确实全国在实施的。你在当时说了非法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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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6
发表于 2021-11-26 15:05 |显示全部楼层
小炸毛 发表于 2021-11-26 15:01
你了解知道偷韭菜的家庭环境社会背景经济状况?

美国吸毒僵尸街,哪怕小超市的老板,没有点枪支弹药库 ...

仇富?我没有呀,我只是仇那些采用不正当手段占用人民的财富的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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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7
发表于 2021-11-26 15:06 |显示全部楼层
小炸毛 发表于 2021-11-26 15:01
你了解知道偷韭菜的家庭环境社会背景经济状况?

美国吸毒僵尸街,哪怕小超市的老板,没有点枪支弹药库 ...


我没有为犯罪辩护,我是说犯了什么,判罚要适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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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8
发表于 2021-11-26 15:09 |显示全部楼层
论金,你来看看这个链接:https://xw.qq.com/cmsid/20210930A0IRBY00?f=newdc
看看里面那些,买被拐卖妇女的,犯罪没有?
当地政。。府部门,警察等犯了渎职罪没有?
按法律来处理了没有?他们被追究责任了没有?
不要一天嘴炮,逮着小人物来狠追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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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9
发表于 2021-11-26 20:58 |显示全部楼层
请君入瓮 发表于 2021-11-26 19:57
这明显是李西偷了论斤三次韭菜嘛,然后拍案浪义正言辞惊堂木,不得不说,角色扮演都非常成功。


呵呵,窃钩者诛,窃国者诸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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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0
发表于 2021-11-29 21:20 |显示全部楼层
周不通 发表于 2021-11-29 21:16
这可是入室盗窃!


不是入室盗窃,当地法院作了说明,是盗割了几次,还偷摘过另一家的豆子,另外还有伤害罪前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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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1
发表于 2021-11-29 21:53 |显示全部楼层


哦,入室应该更严重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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