看过台湾影星大S的一次采访,主持人问她是否所有的事情都不会隐瞒男友。她答:上厕所是一定不能让男友看的。当时听了这话无感,觉得大S在装,都同床共枕,相互身上几根毛都一清二楚,拉个便便还保持毛线神秘感呢?后来看过一篇关于台湾才子李敖的文章才知道大S不笨,大智慧。
李敖这个人大家都熟悉,大炮筒,怼天怼地怼泰迪的人才。
才子未必有财,但必定风流,不泡几个女人可能都有愧风流才子四字,在女人方面李敖完全称得上是游戏人生,在四十多岁的时候,他见到连金庸都惊叹的大美女胡茵梦,于是抛弃糟糠之妻对她发起了堪比诺曼底登陆般的猛烈攻势,自然,胡茵梦扛不住李敖的狂轰滥炸,爱上了这位情场浪子,这是胡茵梦的不幸人生开始。要知道,胡茵梦也算是吃过见过的人,她的家境一点都不差,而且长得那个漂亮,用倾国倾城来形容都不为过,但她为了爱情,如飞蛾一样,不顾一切扑入李敖这团烈火中。
悲剧的是,胡茵梦和李敖这对才子佳人的爱情仅仅维持了三个月就分道扬镳了,李敖在两人离婚后频频中伤胡茵梦,其中一条我印象非常深刻:你们只看到胡茵梦的美,但你们没看到她上大号便秘憋得满脸通红、表情狰狞的那种不堪劲。李敖虽混蛋,但也从侧面说明,不管是恋爱期间还是婚姻过程中,女人还是要适当保持点神秘感的。
我记得当年谈过一个女友,也算是初恋吧,我的猎奇心极强,做那种她我都爱做的事时,我总是希望开灯,摸索过程中也想看看手里触碰的东西是啥样子的。可不管我如何讲事实摆道理、甚至把释迦摩尼“人赤条条来赤条条走”的格言搬出来都没卵用,就得摸黑才干(白天?我们都是正经人家,白天不懂黑的夜),我胆敢开灯,立即下床穿衣,一点商量余地都没有,无奈只好作罢。此女一直到我俩分手,都没见过衣服里面的各种配件长啥样。当然她拒绝我的眼球探索,也在身体这块保持了足够的神秘感,每次,我对她的渴望程度几乎由始至终都保持着,截止到这篇帖子发表为止,我认为她做对了。
在随后的几次恋爱中,几个前女友就没那么讲究了,只要我俩发生了超友谊关系后,只要没人在场,穿不穿衣,随便;上厕所关不关门,随便;你想开灯,越亮越好;你想探索隐秘部件?随便。。。到了最后,我俩都很随便,你清楚我的长短,我明白你的深浅,结果是双方都没有了神秘感,我闭上眼都知道衣服里面是啥形状的东西,再加上一些不足于外人道事情的加持,分道扬镳后,双方都不留遗憾。
所以说,男女之间,不能倾尽所有在对方面前展示自己,越得不到的东西,兴许追求人的兴趣(性趣)越高。为了你爱的那个他,还是保留点神秘感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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