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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斗六星网 红袖家园 红袖佳人 长江论坛这帮男的,都不如好老娘们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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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江论坛这帮男的,都不如好老娘们儿! [复制链接]

31
发表于 2021-4-29 13:22 |显示全部楼层
本帖最后由 尤美 于 2021-4-29 13:24 编辑
绝对不主流 发表于 2021-4-29 13:13
我觉得在婚姻里感情是排骨,物质是糖醋

类比不当。没糖醋,白水煮排骨起码可以充饥,感情能填饱肚子当饭吃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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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2
发表于 2021-4-29 13:32 |显示全部楼层
绝对不主流 发表于 2021-4-29 13:28
当食不果腹时生存是问题,而婚姻是生存问题解决后的社会活动,感情更是社会活动的意义,活着的意义,所以 ...

而婚姻是生存问题解决后的社会活动
——————————
很对!照这思路往下想:解决生存问题靠感情还是靠银子?
你提溜一麻袋感情去超市换排骨,人家直接报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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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3
发表于 2021-4-29 13:46 |显示全部楼层
绝对不主流 发表于 2021-4-29 13:39
人活着依赖物质,不管食物是用钱买的还是自己采摘狩猎的,食物就是物质
但“婚姻的持久”是意义性探讨, ...

“人活着依赖物质”
“物质多寡才能决定婚姻是否持久”
——————————

说得太棒了!
充分诠释了“物质不存、情感焉附”的道理。
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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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4
发表于 2021-4-29 14:06 |显示全部楼层
绝对不主流 发表于 2021-4-29 13:51
情感并不是附着于物质的,否则情感就成了物质的意义

饿死了,感情上哪儿去附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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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5
发表于 2021-4-29 14:14 |显示全部楼层
绝对不主流 发表于 2021-4-29 14:10
情感是精神现象心理现象,是用马哲观点理解不了的附着于灵魂的精神特质


精神现象心理现象能脱离物质而存在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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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6
发表于 2021-4-29 14:15 |显示全部楼层
多乎哉 发表于 2021-4-29 14:12
欢迎来到长春,兄弟带你下馆子。吃最好的杀猪菜,喝最好的狗肉汤,要原锅原味,然后畅游伊通河,钓鱼观鸟 ...

全是物质啊?来点精神的,哥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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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7
发表于 2021-4-29 14:19 |显示全部楼层
凌小雪 发表于 2021-4-29 14:17
你男尊女卑的思想很深厚啊

明明是互通有无平等交换,哪有男尊女卑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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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8
发表于 2021-4-29 14:21 |显示全部楼层
绝对不主流 发表于 2021-4-29 14:18
刑场上的婚礼
意义是可以脱离物质的,雷锋精神并不附着于雷锋的身体

你个人愿意在刑场上办婚礼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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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9
发表于 2021-4-29 14:25 |显示全部楼层
多乎哉 发表于 2021-4-29 14:21
英雄也是要食人间烟火的

就是,不附着于身体的爱情叫守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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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0
发表于 2021-4-29 14:28 |显示全部楼层
凌小雪 发表于 2021-4-29 14:25
我问你谁卖给谁,你答了老公。我觉得两个人互相喜欢,不存在谁卖给谁。

相互喜欢与谁卖给谁互不排斥,妓女和嫖客也可以相互喜欢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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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1
发表于 2021-4-29 14:30 |显示全部楼层
绝对不主流 发表于 2021-4-29 14:26
有时候生活不是选择而是面对

没错,当你可以选择的时候,你会选择在被枪毙前结婚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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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2
发表于 2021-4-29 14:34 |显示全部楼层
凌小雪 发表于 2021-4-29 14:29
哎呀,填饱肚子是全人类的问题,要活着嘛。不结婚也是要活着的。一个人过也是要把肚子填饱的。结婚是因为两 ...

你说的非常对,物质基础是一切情感活动的前提,前者是皮,后者是毛,有皮未必张毛,没皮肯定长不了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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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3
发表于 2021-4-29 14:34 |显示全部楼层
多乎哉 发表于 2021-4-29 14:18
物质是基础啊,咱不能学习小西西喝主义为生啊

你不怕女队抽你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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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4
发表于 2021-4-29 14:38 |显示全部楼层
凌小雪 发表于 2021-4-29 14:30
妓女和嫖客之间可能有喜欢,但并不是真正的喜欢,真正的喜欢是排他的。

妓女与嫖客之间的喜欢也有排他的,比如赎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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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5
发表于 2021-4-29 14:41 |显示全部楼层
凌小雪 发表于 2021-4-29 14:36
你们到底想讨论什么呢?不是讨论哪个对维持婚姻稳定更重要吗?难道是讨论活着的第一需要吗?
有婚姻肯定 ...

有婚姻肯定人是活着的。
————————
那不就结了?活着得靠物质不是?你首先得活着,然后才有资格谈精神,孰先孰后,一清二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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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6
发表于 2021-4-29 14:55 |显示全部楼层
本帖最后由 尤美 于 2021-4-29 14:56 编辑

总结一下吧~

一、婚姻最最最最基本的前提是什么?是两个人都活着,人靠什么活着?精神?物质?一麻袋精神能换一麻袋大米么?

二、能活着,也未必能有婚姻,没有房子,哪位能让精神附着在大马路上?当然,一晚上是可以的,也是很刺激浪漫的~

三、活着,然后还得有起码的物资条件,然后才能维持婚姻、

四、维持住婚姻了,这时候才能谈感情,那是锦上添花!而且感激也在一定程度上能反过来维护婚姻,这点不否认。

五、见过很多没有感情但维持了一辈子的婚姻,但从来没见过光靠着感情不吃不喝在大马路上过一辈子的夫妇。

完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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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7
发表于 2021-4-29 15:40 |显示全部楼层
本帖最后由 尤美 于 2021-4-29 15:41 编辑

想起一部90年代的好莱坞影片,《桃色交易》,一对年轻夫妇看好了一处非常喜欢的房子,但根本买不起,一名富翁通过律师提议出钱替这对夫妇买房子,交换条件是漂亮妻子的一夜,交易绝对保密。

夫妇俩怒斥了律师,但回到家里却辗转反侧一夜睡不着,第二天决定接受富翁的提议,二人相拥发誓就这一夜,然后忘却此事,相爱一生永不变心。

妻子去富翁安排的豪华酒店住了一晚,两人喝酒聊天,然后各睡各的。第二天天亮妻子回家,房子过户,一切似乎平静地结束了。

但是妻子心里有个疙瘩,她一直想找机会告诉丈夫其实那天晚上富翁没碰过她,但又害怕丈夫不信,反而重揭伤疤,陷入烦躁焦灼,情绪越来越坏,最后还是说了,丈夫大怒,说你睡了就睡了,何必再哄骗我?!两人大吵,翻脸。

妻子伤心至极,把房子留给丈夫,自己跟富翁周游世界去了,某日在电视转播的一个慈善活动上看到丈夫出现,他把房子捐了。

于是妻子重回丈夫身边,两人重归于好,好莱坞圆满大结局!

这部电影讲述了一个爱情战胜金钱的故事,但这只是电影。

现实生活中,如今北上广深普通住房动辄千万人民币以上,二三线城市也是好几百万,若有人出价,一夜换一套房,而且绝对保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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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8
发表于 2021-4-29 16:03 |显示全部楼层
眼带桃花一点坏 发表于 2021-4-29 15:57
那又怎么样?我相信至少有一多半不会选那一夜。

难说,反正不会是谁都接受,也不可能谁都拒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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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9
发表于 2021-4-29 17:44 |显示全部楼层
本帖最后由 尤美 于 2021-4-29 18:09 编辑
凌小雪 发表于 2021-4-29 16:35
你说的是人得活着才能结婚。我们谈的是婚姻靠什么来维系,前提是本身已经进入婚姻了,当然两个人也都是活 ...

瞧你,说得好像一旦结婚就能不吃不喝不需要房子不用上班挣钱养家似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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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0
发表于 2021-4-29 18:08 |显示全部楼层
凌小雪 发表于 2021-4-29 16:36
赎了身之后就不是妓女与嫖客了。

对呀,没钱的穷光蛋,靠感情能赎身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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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1
发表于 2021-4-29 18:19 |显示全部楼层
凌小雪 发表于 2021-4-29 16:40
你这就脱离现实了,说的是极端情况,谁那么值钱呢?还值上海一套房。

是的,这就说明并非感情多坚强,只是诱惑不够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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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2
发表于 2021-4-29 18:21 |显示全部楼层
凌小雪 发表于 2021-4-29 18:10
不结婚也需要吃喝啊。你讨论的是怎么活着。

活着是前提,是婚姻存在的基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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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3
发表于 2021-4-29 18:29 |显示全部楼层
满天辰星 发表于 2021-4-29 18:21
关键你说的这种诱惑我们平常人看不到,这不跟没有一个样?太极端的东西,没有共性,不能作为有效的例子

极端的例子无非是更鲜明而已,在有可能遇到的诱惑下,比如升职、评级、签合同… 你能保证个个都能坚守感情?无情的事实是,感情的力量与物质的诱惑成反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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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4
发表于 2021-4-29 18:33 |显示全部楼层
眼带桃花一点坏 发表于 2021-4-29 18:24
也许人性经不起考验,但普通人是因为爱在一起的。这一点,不管你举多少极端的例子都改变不了。
不要因为 ...

所谓辩论赛不就是为辩而辩么?好像你自己也说过这个意思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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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5
发表于 2021-4-29 18:34 |显示全部楼层
满天辰星 发表于 2021-4-29 18:17
说的是正常的婚姻,都结婚了,不存在赎身的问题乐

前提与结果不可割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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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6
发表于 2021-4-29 18:39 |显示全部楼层
眼带桃花一点坏 发表于 2021-4-29 18:24
也许人性经不起考验,但普通人是因为爱在一起的。这一点,不管你举多少极端的例子都改变不了。
不要因为 ...

但也有很多人就是因为物质条件的限制而无法因为爱在一起,这是看得见的事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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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7
发表于 2021-4-29 18:42 |显示全部楼层
世上有很多感情为零的婚姻,
但不存在物质为零的婚姻,
前者叫不完美,后者叫做不可能。

结束吧,都面目可憎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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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8
发表于 2021-4-29 18:47 |显示全部楼层
满天辰星 发表于 2021-4-29 18:35
在极端情况下,什么都可能失效,人在极端恐惧的情况下能吓死,人在极端开心的情况下,能乐死,这能说明 ...

极端例子是辩论中常用的方法,与悖论是两码事。
极端例子虽然极端,但在逻辑上成立。悖论是逻辑不成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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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9
发表于 2021-4-29 18:51 |显示全部楼层
眼带桃花一点坏 发表于 2021-4-29 18:37
其实,物质条件优越的夫妻,因为感情出轨的更多,这个几乎是普遍性。
可你避开了,专挑一夜一套房的谈。 ...

物质并不是婚姻的保票,这点我同意,但感情也同样不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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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0
发表于 2021-4-29 18:52 |显示全部楼层
满天辰星 发表于 2021-4-29 18:39
如果你脑子堆积的都是这些东西,看似无比聪明,无比牛腿,其实,你正在把自己塑造成一块坚硬的顽石,固 ...

您这番话有即当运动员又当裁判员的嫌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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