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帖最后由 榆园书话 于 2019-9-7 10:10 编辑
今天是个好日子,结婚的好多。小区里就有两家办喜事的。
一个娶媳妇,一个嫁姑娘。
而我今天得赶三场婚礼。一个是过去的同事,一个是朋友的孩子结婚,还有一个是现在的同事。一会就要去赶礼,也不知能不能写完这个帖子。
写到哪儿算哪吧。
参加婚礼,我们老家叫“走来往”。
我来大连五年,始终不能融入当地人的圈子。
所以来往很少。
直到我自己去年第三次结婚。
其实我也没想到我在五十多岁的时候还会结婚。
因为妹是第一次结婚,我怎么也得给她,给她的家人一个交代。
不问年龄,人家毕竟是黄花大闺女,我不能不明不白地就给领走了。
所谓“君子好色,明媒正娶”。
参加我们婚礼的大部分都是妹的家人和朋友。还好我的家人也赶来祝贺。还有几个过去的同事和学校的老师。
特别是学校的领导如数到齐,几个同事也都是三十左右岁的。
要么是儿子都结过婚了,要么是孩子还小。也就是说,不是走来往,纯属捧场了。
这让我很感动。
我们学校年轻老师多,跟我也没来往,但只要给我送请帖的,我都去参加婚礼。
几百块钱的事,捧捧场,很暖心。
我每次去,对方都很惊喜,没想到我真的会去。
今天要赶三场婚礼。
昨晚跟妹商量了一下,今天我们俩先去朋友孩子的婚礼,照个面,上了礼就走,然后去我以前的同事那边,我结婚人家也去了,我们俩一起去,等婚礼结束,妹留下喝喜酒,我去赶第三场。
这个新郎也是我们学校的一名班主任,平时工作交集很多,低头不见抬头见,一定得去。
这是一种生活态度:婚礼,一定参加。
赶礼这种事,一是关系二是人情。我不屑跟任何人拉关系,就为一份喜悦,见证别人的幸福。
把钱看淡一点,世间一切都挺美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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