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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斗六星网 六星时事 六星杂谈 他们的江湖
楼主: 归隐宋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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他们的江湖 [复制链接]

121
发表于 2015-7-17 11:51 |只看该作者
看来春江的口味儿很重,原来他们是去了那个地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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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2
发表于 2015-7-17 11:55 |只看该作者
动了怀旧的心
文/春江潮水

看到周糊涂再游西湖,想起我的家长当年游西湖。其实风景更多吸引我们这一代人的地方,并不是它的美,而是年青时和心爱的人共处的一段时光。人老了,风景还在,想想当年,人醉了痴了。

突然想起老家的组合柜子。那是86年左右爸妈请人设计,南方木匠打出白碴儿之后。我们一家人用木砂纸打磨了三遍,之后刷成了清漆。

还是在81年左右,我爸不知在哪儿买了一堆松木板子。当时是七分儿。那时家住平房,板子太长,胡同窄,进不来,后来好象是从外面吊进来的,放在窄窄的走廊里四年,本来走廊也就是一米宽,占了一半儿。后来记忆里走廊里总是很窄,以至于85年搬家的时把木板搬走,感觉走廊宽了不少。

现在超喜欢平房。那时从平房搬到楼房,也是欢天喜地,因为我总算有自己的一间房了。

搬到家之后,就把这木头让我妈学校里租教室的一堆南方工来做。南方人的手艺真不是盖的,2008年搬走的时候,都二十多年,组合柜子没变形,门缝儿,还有柜缝,还是严丝合缝的。

快交工的时候,南方木匠说要加钱,不加钱就不让拉走。正好我舅从哈尔滨来,告诉我说,你找几个跟你差不多的虎噌的同学,直接拉去,不给就告诉他们,捏死他们。我舅有十来年没见着他了,八十多了现在,看照片也老得厉害。时光一晃就过来了。

后来把这白茬的家具拉到家里。我们四口人不停地用砂纸噌。那种组合柜估计上个世纪八十年代全国都是一样的。一面墙那么大,有书架有衣柜有写字台上面还有九个小柜子。我噌啊噌啊,累极了,不停地问我爸,行了没。我爸总是说不行。好容易噌好了三遍,刷了一遍漆。我爸说再打再噌再刷。一共重复了三遍。家具最后漆好了,闪闪发亮。其实最后2008年搬家的时候,那家具的漆仍然像新的一样,我想起三个字,钢琴漆。

收工的时候妈说,将来这柜子留给你们做纪念。

后来组合柜的拉子坏了,是塑料的。那时我已经参加工作了,买了最贵的金属拉手,全部换了一遍。
再后来结婚的时候,我有新房子,新房子的家俱是合林的,红色的。

这套组合柜一直和爸妈在一起。我没事儿也帮我爸妈修房子,地毯扔了,改成地砖和地板,又把卫生间改大了。改来改去,那套组合柜一直放在那儿,从来没起扔掉的心。

2008年搬河北,跟爸妈说,把房子卖了吧,一起去河北住着。爸妈商量一下说卖。正好我同学要给爸妈买房,就卖了。组合柜在那儿,也留给了同学。

后来爸妈去了合肥。不知为啥,真想回到东北,再把那房子买回来,或者再把组合柜买回来,那里有我的时光。可是那不现实。

后来我明白了,当我把我爸自己打的家具扔掉或者毁掉的时候,他为啥会生气,因为那里有他的青春时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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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3
发表于 2015-7-17 12:26 |只看该作者
本帖最后由 归隐宋朝 于 2015-7-17 12:28 编辑

俄罗斯的西山-卢布廖夫区
文/春江潮水

莫斯科是一个放射性布局的城市,像个车轮,或者像一个巨大的蛛网。在红场附近地上画着一个直径约4米的圆环,圆环的中心是一个钉在地上的铜板。这就是全俄公路零公里处,也是莫斯科这个蛛网城市的轴心。从这个轴心起始,约有十余条公路干线放射性地发散开去。围绕着这十几条公路,有四个环状公路把这十余条干线联在一起,最外面是莫斯科环状公路干线,长度是108.9公里。在莫斯科的中国人把这条环状干线称为大环,相当于北京的四环吧。

这条俗称大环的公路,基本上圈定了莫斯科市的范围。环内的基本是莫斯科市辖区,环外的是莫斯科州辖区。我们所说的卢布廖夫区在环的外面,沿着卢布廖夫公路,出了大环,西行三公里,就到了卢布廖夫区。但它属于莫斯科市管辖,这样的特例并不多。

这是因为,卢布廖夫以前是俄罗斯的高官区,从这个地方开车去红场的克里姆林宫,只需要30分钟。在这里,森林茂密,风景优美,享受交通便捷的同时,又可以避开市中心的局促和喧嚣,所以,成了倍受前苏联、俄罗斯高官们喜爱和追捧的地方。

卢布廖夫区的概念 我们这里所说的卢布廖夫区,是一个广义的概念。它是指沿廖布廖夫公路出大环西行三公里开始,至30公里处左右结束,分布在该公路两侧的小区。各小区都有自己的名子,比如巴尔维赫村、茹可夫卡村、白桦林、大鸨村、卢布廖夫山丘、林区村、松林区等等。尽管叫村,但绝不是一般意义上的富人区所能比肩的。优美的风景、丰富的历史、气势磅薄的古代墙堡、精美的现代建筑精品,居住在这里的政界高官、文学、演艺界明星、商业精英,再加上半封闭的结构,更像是北京的西山。

历史上伊万雷帝把这里当做是皇家的猎苑,这里森林茂密、野生动物繁多,莫斯科河在这里转了一个急弯,陡峭的河岸围出了一个风景秀美的水库。1664年,彼得大帝的父亲阿。米。罗曼诺夫颁布命令,禁止在首都西区兴建任何“冒烟的熏制的工厂”,直到今天,这个区 一直没有任何大型的工业企业。 经济的发展又融入了现代的东西。这里,有游泳馆、网球场、超市、古玩店掩映其中,得益于茂密的森林与和谐的设计,现代的建筑并不显得突兀。

谁住过这里? 自古以来俄罗斯沙皇、达官贵人、学者、作家、将军们都首选卢布廖夫区居住,这里有16位公爵的庄园,4位伯爵庄园,2处帝王行宫。亚历山大二世的遗孀、女皇玛利亚。阿列克桑德拉夫娜在卢布廖夫区的伊里伊奇村住过很久,后来列宁在此也小住过一段时间。 学者们和艺术家也喜欢这个地方,莫斯科大学的奠基人舒瓦洛夫伯爵、作家高尔基、契诃夫、画家列维坦都在这里有过自己的房子。

更值得一提的是,俄罗斯总统的郊外官邸也建在这个地方。 随着时代的变迁,现在这个区里又迁入了新住户-商人、演员、境内外大型公司的高级管理人员。卢布廖夫区逐渐带有了商业色彩,正逐渐地从高官区变为高官富人区。 如何进到这里? 非常难。这里是半封闭的,根本不允许过境车辆通行。想拐个弯顺路参观一下门儿都没有。每隔2公里就是一个交警岗,在所有的岔路上到处都是拦阻杆儿。天上有直升飞机在巡查。 想趁天黑偷偷地溜进来?也别想,道路的照明非常好,交通标志也与别的地方不同,是用冷光二极管做的。更不用说明的和暗的保安和联邦警卫局的工作人员了。

2004年,有幸陪同代表团进入了该区的一个小区,当年的笔记摘抄如下:

……坐在车里迷迷糊糊的,听到别的同事不断地发现在草丛中发现警卫。后来说到了,是一个白桦林中的小楼,楼后面是湖。下了车,很快就看到了这个传说中的人物。他很高,精神焕发,据说减了十公斤。 我们留在一楼的客厅里,***夫人招呼我们坐下并让服务人员送来了食品。后来出去闲逛 ,到处都是警卫和摄像头,和俄中央警卫局的保镖们交换了徽章和肩牌。说是交换,实际上只是用从别人处摸来的一包双喜烟交换来的。 坐在***别墅中的客厅里,瞧着镀金的画框和珍稀的艺术品,突然觉得自己离富贵和权力 竟是这样的近,伸手可及,突然觉得人生原来可以如此奢华和尊崇……

想搬进去住嘛? 不大可能。该区的几个地段根本就不出售,只有总统事务管理局才有权分配给“自己人”。剩下的区段说一个价格大家就知道了。在巴尔维赫村离大环8公里的地段,有一处别墅,砖瓦结构,建筑面积200多平米,周围空地300平米,价格是每平米(含空地)1400美元。

也许有人买得起,但是这种机会根本就轮不到你。地段太少,需求太旺盛,等你看到这个消息,房屋的新主人恐怕早就搬进去了。

投资300亿美元,开发卢布廖夫区 莫斯科的物价几乎是疯了。2006年莫斯科取代了纽约和东京成为世界上消费指数最高的城市。在莫斯科市,身家超过10亿美元富豪的有33位(纽约是31位),身家超过100万美元的有88000人。 在大环以内,房价每平米从5000-12000美元不等。一个30平米的一室住宅月租金在400-500美元,公寓楼要超过800美元。一个朋友想做路牌广告,找到广告商谈价格,发现6个月的平均月租要远高于3个月的平均月租。广告商答复说,现在大家在排队租牌,给一个客户时间太长的话,其他的客户会流失……地皮和需求。

在莫斯科就是这么矛盾。国际地产公司纷纷看好莫斯科、特别是卢布廖夫区的地产市场。前不久,一家英国公司打算投资300亿美元开发卢布廖夫区的剩余地段,,计划安置3万“新俄罗斯人”。这家公司看好了卢布廖夫区的影响和莫斯科新俄罗斯人的消费能力,估计工程结束后,卢布廖夫区的富人区的特色恐怕会更加明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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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4
发表于 2015-7-17 12:37 |只看该作者
本帖最后由 归隐宋朝 于 2015-7-17 12:44 编辑

爱的故事
文/春江潮水

上大二的时候,我吧,放署假回家。
早晨跟同学们去山里玩儿,回家时候到了下午四点了,看妈手上包了纱布,一问,是切肉弄的。
我说,妈,是不是十二点多时候切的啊。
我妈说是啊,你杂知道啊。

我说,我十二点多的时候心一痛,挺难受的啊。
我妈说是啊,都说母子连心。
我吧,是猜出来的。中午做饭十二点,指定是那时切的。


上大二的时候吧,我表弟考上了哈工大。当时我在黑大。他有乙肝,狠麻烦,不想因为体检丢了这机会。
我陪他体检,发表体检表上竟然没有照片。于是到了抽血的时候,就抽了我的血,他就过关了。
现在他还好好地在哈飞哪,要是没有我一这管血,唉。


快结婚的时候吧,装修房子,和工头吃饭,把我给整多了。我走啊走啊,就累了,就坐在马路牙子上睡着了……
记得过马路的时候,一台车差点没撞上我,然后我和司机对骂。
等睡醒的时候,天刚刚擦黑。去家长那儿,家长眼睛都哭红了。95年,那时,我没有手机,也没有传呼。


2006年的时候啊,我在机场。排队等着检票,快到我的时候吧,系统坏了,我也着急。就催了一下办录入的。
这时,一个老毛子冲上来,指责办录入的小姑娘。我怒了,妈妈的,中国人我可以骂,轮到你么。
我说你给我闭嘴,你看看你们莫斯科检一个人要多长时间?那种愤怒是发自内心的。老毛子沉默了,就走了。


九三年的时候啊,在圣彼德堡,在市场上卖衣服。警察来抓,我们疯狂地逃跑。刚跑到一个拐角,一个俄国小姑娘也在那儿站着,非常漂亮,明眸浩齿,她也是卖衣服的,只是把衣服都藏好了。笑着说,来,到这儿来。当时太纯洁了,脸都红了,摇摇头,走了。
现在呢,看到一个老娘们就恨不得睡人家,只是,没有人再肯邀请我了。


临走的时候卖皮夹克,最后一件好的牛皮夹克,我想要是卖不掉就给我爸带回去。后来来了一个小姑娘和老爷爷。老爷爷说他参加过红军,到中国打过日本鬼子。小姑娘是他孙子,懂皮子,瞧了瞧质量,说是好东西,价格也公道,就买走了。于是就拿着钱去商店里买了一个照像机。泽尼特的。
在商店里交钱的时候发现,老爷子钱给多了,反正包里多了钱了,也不知他是故意给的还是如何。于是我就返回地铁站等,等了两个多小时,没见到他们,我就回去了。现在再想想,我是多么地纯洁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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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5
发表于 2015-7-17 12:52 |只看该作者
本帖最后由 归隐宋朝 于 2015-7-17 12:54 编辑

我也出来吹吹牛
文/春江潮水

记一下高四生活。

高三考了一个本地的师范。我爸问我去不,我说去吧,给我三十块钱,请同学们吃一桌。那真是精打细算,三十块钱自己做了饭,还喝了啤洒,一个同学喝多了,拉着我的手说,我吐了我也得喝。我心里说,啤酒真挺贵的。

后来开学了,妈陪我去宿舍。家就在学校院子里,宿舍黑黑的。我妈有点受不了了,说,不行咱再读一年。我说行啊。饭白拣着了。

又回到了高中。高一高二两天那是非常刻苦,书几乎都能背下来。我数学不好,杂学就是学不出来。其他的六科都能第一第二吧,就是数学老是不及格,不过,也省重点也能排到前十名。

后来高三换了一个学校,天天泡妞或者帮着别人泡妞,好在底子好,能排个五名左右。高考的时候又赶上六四。以为高考不用考了,天天也不看书,疯玩儿,画画,挺牛吧。

结果考了一个专科。

这又回到了高四。玩儿心还是不死,更疯狂的玩。

当时的玩分赌博和逛街。我和一个哥们瘦瘦的,黑黑的是朋友。叫他铁子吧,我们打扑克对穿。四个人两个一伙,全先出去了算全道,一三出去算半道。那时我们打牌,可以算到Q。为啥呢,因为赢钱的。曾经第一节课第二节课第三节课我们在大墙外输钱,都快输红眼了,后来说,抱股吧。就是说赌注提高一倍,第四节课铃响的时候,我们把本儿弄回来了。

这瘦瘦的哥们脸上一块青记,长得极难看,走路拖着鞋,弯着腰。就是嗓子没治了,上自习的时候,我们前后桌,几个漂亮的女生都求他唱歌听,他也不推,低低地唱着,记得是小凤的一幅画,声音低低的,几个听得如醉如痴。

后来他考上大学,他爸在银行,他去银行了,好象是看过金库,他说,他把钱都铺在床上,睡了一觉。我的挺多传奇就是和他在一起发生的。

我们不赌钱的时候就是逛花鸟鱼市。买不买就是看,就是沉迷。有次他咬着牙买了一盆文竹。然后放到教室的窗台上。

那时我的牛B在于,天天玩儿班主任,铁子的特点是,天天被班主任玩。

班主任背着小手进来了(现在想起来,也就是二十五六岁),看到窗台上一盆文竹,就笑呵地说,谁的花呀。

铁子吓昏了,站起来结结巴巴的说,我的。班主任一看他怂了,就接着问,啥花呀。他更怂了,说毛毛毛竹。班主任就欺负他说,买什么花,我没收了。然后就拿走了。

我很愤怒。过了三天,老师喊我去办公室,一堆人在那儿。我趁乱就把花弄出来了,还给了铁子。铁子拿回家去了。

第二天我拎着书包上了学,一进屋,看到老师坐在我的座位上。我接着往前走,老师说,潮水,去,拿挪帚把地扫了。我一听,啥也没说,放下书包就扫地。

扫完了之后,老师说,直不直道为啥让你扫地啊,我说,不就是盆花么。一下子把老师造没电了,老师只好当众说,昂,我能要人家花么,只是怕影响他学习么,你的瑟啥呀,人家一下子就把你招了。

铁子在那儿低着头,我说是啊是啊,老师我错了。我对不起您。

后来还是铁子。他想早放学,可是吧,学校的看车子的地方不到放学时间,是要班主任的批条的。我吧,就说,你放心,没事儿。我就给看车子的老头修书一封,落上班主任的款儿。然后交予铁子。

铁子又第二次地出卖了我。我正在桌子上跟妞儿说话哩,然后班主任进来了,说,潮水,你字儿写得不错呀。其实我字真不错。我笑了,估计老师要夸我了,我说老师您字儿好,天天照您学哩。老师啪地一声就把纸条拍在桌子上了。我说,老师,杂了?老师说是你写的不?我说这字儿像您的呀?老师说,你别整事儿了,一看这字儿我就知道是你。我说真不是。老师说,铁子都招了,你还赖啥啊。

我那时脾气是真好,从来没怪过铁子不义气,也是一笑。还是接着做朋友。
那时也怪。天天就是不学习,一样成绩好。特别是数学,有次考试,数学的二十道选择题,我竟然蒙对了十八道。真是天意。可是没出来成绩之前我也不知道啊,最后一门历史,我弃了两道题,出去喝汽水了,那时老洒脱了,想成绩算个屁啊。

结果,那次考了第二。早知道我一定把那两道答完。

老师经常这么说,说铁子你跟人家潮水混啥呀,人家一考试考啥样,你看你考那B样。我说老师,我回家真玩儿,不是故意玩铁子。

后来老师在球场上找到我,说,潮水,球打得可真好。明天让你爸来一次,你爸要是不来,你就别来了。当时我一点也没慌,沉着。我说老师,我爸去七台河批卷子去了,估计得两周回来,等他回来以后,他一定去拜访您,当面向你陪礼。老师一听楞住了,我再软语说,老师,真地。老师寻思寻思就走了。

我吧,也想。这老师这么寻我晦气不杂地。回家就跟我爸说,爸,老师太不是东西了。我爸说杂了,我说老师竟然说你书里有错误,错误还特别多。我爸当时就怒了,老爷子特别严谨。老爷子说,排版可能会有错误,但是错误多,这老师是不负责任。我说是啊。我爸很生气。

我爸吧,我沾老爷子光特别多。他在我们那儿算是外语界的名人,我们地区,几百万人里,第一个外语的副教授,第一个俄语的教授。以后的日子里,我只要一提我爸,大家就以为我外语非常好,做人也非常好。

举例来说吧,刚毕业的时候,那是在高四考到了某学校毕业后,一桌子上三个翻译。其中一个是俄国人,我现在还记得她叫切斯尼斯卡娅,很漂亮,是我爸的学生。另一个翻译跟他们领导说,我的外语不好。我非常郁闷地告诉这个俄国姑娘了。俄语姑娘只要听到这个不懂事儿的翻译说俄语,就不停地用汉语给他纠下,一桌子人几乎听了一堂的语法课。

回到家,我又把这经历告诉我爸了,我爸说,他叫啥名。我一说,我爸说,我记下来了。然后这个人在俄语圈子里就臭了。其实翻译这东西,是要相互补台和吹捧的。往后的生涯里,我非常注意和翻译们搞好关系。
再后来,我们高考成绩发榜了。我考得不错,过了重点线。老爸悄悄地把我的志愿改了,要不我应该去中央财政金融来着。

发分数的时候,看到了班主任,我说,老师请客啊,你学生考得特别好。老师实在忍不住了,说,你好意思,不说请我。我看老师真怒了,我说老师指定请,放心啊。

老师还真不错对我,我天天那么气他,总是脚着我好。一次开运动会,她说,潮水,你和某某去护旗。我笑了没吱声,某某直接跟老师说,整那玩艺干啥啊。老师估计又一次地被我们干倒。

后来大学毕业后,几年吧,听到了老师的消息,说是在某外贸公司做业务员。当时还想继续捉弄她,现在回想起来,自己可真不是人。
高四的时候出去耍流氓,坐在汽车里看姑娘。一般姑娘都悄悄地避过去,有天一个姑娘突然笑着瞪着眼睛看着我,我们坐得有一米近吧。我突然羞怯,低下头去,发现自己真是一个伪流氓。

然后就开始了四年大学。如花似玉的姑娘,活力四射的青春,擦肩而过的遗憾,我是沉默了二十年。都在记忆里藏着。突然有说了的欲望,但是,俺能忍住。有朝一日,记忆尚未缺失,有一天也许会说出来,那么,一定是,我已经老了,只能靠回忆去和年青人拼了。

许多牛都可以继续吹下去,都比这个丰富和精彩许多。如果再给我一次机会让我选择的话,还会选这个。

回想起来,我简直就是考试王。97年时参加某部考试,全国范围考试,我们省只考取了三个,两个是女的,只有我一个男的,接着就是如花似锦的前程。2004年硕士学位外语和政治同等学力考试,我是全班第一个过的,两科比第二名的竟然多出了五十多分,天啦,满分加起来才二百分。2006年有次考试,我提前一点都没看,只是下了飞机在家看了一宿,竟然又通过了。可惜,已经不在那个行业混了。2009年考英语,英语是除了SHIT啥也不知,头一次抄,竟然想出了高科技,也过了,估计舒小惠得气屁了。并且和监考老师成了朋友,今年一个朋友考试,我提前跟朋友打个电话,竟然也好使了……

你们,服不?

兴致勃勃地再吹最后几次:
和江主席、温总理有过集体合影,和胡主席有过握手照。独立办过许多大事儿。做过副部级会晤的译员,市里大型活动只要我在,都是俺做译员。曾经是老家最年轻的男政协委员……

一切都烟消云散了,现在换行业了,从头开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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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6
发表于 2015-7-17 13:02 |只看该作者
本帖最后由 归隐宋朝 于 2015-7-17 13:08 编辑

喝酒的故事
文/春江潮水

第一次喝酒是在高三,过元旦的时候头次和同学在外面过。喝的是啤酒,听说酒劲很大,喝点之后就心惊肉跳,喝得也文气。最后大家都倒了,我一运气,站了起来,走了几步,没啥事儿,于是乎,开始了喝酒的历史。

高四开始猛喝,现在还记得在一家叫狮子楼的饭店。那时东北兴挂幌。两个幌的饭店就很牛了。一个从延吉转过来的,请我和另一个筒子吃饭。喝酒爱显,记得三个人喝了十几瓶啤的,摆在窗台上炫。然后一摇一摆回学校,班里正在上自习,推门进去,收拾了书包,提了就走。估计当时算酷的。

后来上大学。大三的时候从辽宁大学来了一个胖子,一米九多,也是三个人。喝起来都不服气,三瓶阿什河,三个人三口就干了,然后打球去,那胖子把裆挣开了。

想起大学的酒,说不尽。

大一下学期,回来。宿舍的五哥是哈尔滨人。哈尔滨人的意思是,瞧着其他地方的人都是屯子。五哥极帅,送我上学的阿姨都瞧上他了。可是我瞧不上他。他太爱干净了。白袜子天天洗。

后来玩球累了,他说走,吃饭吧,就去学校的校园餐厅里去了。他说喝点,我说行啊,他说来一瓶,我说好啊。于是要了一斤饺子,一盘发霉的花生米,一瓶白的。他说几口啊,我说喝呗,都是以为对方不成。结果花生米没下多少,酒没了。

于是再去要。我俩抢着去付钱。回来时,发现两个女生,同届的,把菜儿放在我们桌子上了,五哥非常牛B,把她们的菜儿挪走了,说我们哥俩聊会儿。两个女生没电了。其实她俩挺漂亮的,起码比十三漂亮。

于是一瓶又没了。要了第三瓶。第三瓶没了,回宿舍。我们是洗完了脚,上床。洗脚的时候挺正常,我在上铺,他在斜角的下辅。睡啊睡啊,就听咚的一声,我一听就乐坏了,一定是五哥掉床下了,大家打开灯,一看真是,我坐在上铺哈哈大笑。笑着笑着,一口饭哗的就开始吐了,然后就止不住了。下铺本来是六哥住,吐了他新皮鞋一下子,差点淹住了。六哥起来收拾,结果我说,二哥啊,对不起啊。

第二天,我看着五哥的脸上的破皮处,有巴掌大,很高兴。不谦虚地说,他是漂亮,象洋娃娃那种,大眼睛,圆脸儿,我是男人气,瘦脸高鼻梁,肩宽腰窄。大家说我俩有一拼,自打破相以后,他基本就跟我没法拼了。

后来我们成为最好的朋友。二十年了,一直在一起。2004年的时候,他来看我。我对一个女同事说,来的是我们当年的帅哥,叫东方美男。女同事待他走了以后,说,都让岁月折磨成啥样子了。我大笑……讲给五哥听,五哥也是大笑,那时他成为一个大胖子,打保龄球时弯不下去腰,鞋带自己系不了。要五嫂系。

还有一次印象挺深。大三的时候去圣彼德堡实习。班主任请我们到她家里吃饭。我们带了中国的白酒去。那时是穷学生,攒着几瓶中国白酒不容易。于是开始吃喝。老师和她爱人离异了。但是双方只有一套房子,于是离婚不离居。正在高兴着,老师的前爱人回来了。

他也是酒中同好,看着我们的女同学在,就挪不开步了,老师撵他走,他也不走。我说咱们出去喝吧。我们就来到了她家的厨房。现在回想起来,这男的估计也有二百来斤,三十左右岁。我们一瓶北大荒进去了。56度的,黑龙江老乡可能知道。然后就着酸黄瓜又喝了一瓶俄国的白酒。之后酒也没了菜儿也没了。他整出了一瓶食用酒精。我们就一口凉水一口酒精的喝着。

最后我把他扶上了床,他说他爷爷被前政府杀了,他知道是谁干的,他已经杀了几个,还要几个。

然后我和同学们就回家了。坐完了地铁,剩下三站公共汽车。我跟同学们说,你们坐车,我跑回去。到宿舍的时候,是我先到的,那时体力真好,用上届同学的话来说,象牲口一样……

大三的时候,身体是巅峰,可以用排球扣篮了。后来经过半年的酒肉生活,再也没有机会扣了……

大二的时候一次酒也记得清楚。我和五哥同一天生日,收到了很多的东西。后来两个女生请我们出去喝酒,四人喝了十六瓶啤的。两个女生红头涨脸地往回走。另一个漂亮的女生毕业后告诉我说,她知道我们四个那天在喝酒,她很想去,但是没人喊她。她等了很久。2009年的时候有机会重聚。是我们五个,大家回到了哈尔滨,还是在学校的旁边,那是一个疯狂的酒桌。白酒如风卷残云,唯一不同的是,我们的酒量都不行了,很快就醉了,然后去K歌。我和五哥拿女生练空中飞人,一片惊叫声中,我们日渐肥胖,但是没有让一个女生落在地上……

然后是参加工作。那时跟俄国人接触多,也好强,经常拿起一个四两的大杯,一口干了,说俄国人有汉子,中国人也有。那时纯是糟践身体。

95年的时候,和俄国军人一起勘界。俄方参加完会来找我,说,喝点吧,我说好啊。喝完了,我就走了。过会儿他们又来找我,说接着喝。我说不了,明天还有事儿。他们说,你看,我们请你喝酒,你杂不请我呢。我说好啊。深夜了,我们就在街上找酒喝。后来几个人拨了花坛里的花,敲开了一个街边的商亭。我们磕了磕花根上的土,把花给了小姑娘。换了几个帖面吻和一瓶酒,郎姆酒,现在还记得。

一点了,我回去了,他们又来敲门,又接着去找酒喝。喝完了我们就在街上逛啊逛。看到两个醉的姑娘。我们三个人,两个俄国的军人就泡这两个小姑娘。后来就在一个空的市场里的货柜上面走。闹来闹去。一个男的说有事儿回去一下,过了一会儿他回来了,往我手里塞了一个东西,一看,套套……
那时是真纯洁呀。没要,我就一个人回去了。第二天,俄国人没起来。我替他工作了一天……

然后喝了十来年。2002年去北京,那时混在新浪论坛,一个叫黄金四十的版。2009年时那个版还在,找到了当年的帖子。新浪比网易强多了,网易的帖子早都没了。那时叫纵情声色,属于刷屏骂人的角色。

后来在北京聚了一次。也是东北菜馆。我们喝啊喝啊,那时一个本领是喝完了能吐出来。我喝了九两的二锅头,面不改色,还和一个筒子一起欺负一个装B的小瘦子。小瘦子拿了包软中华,我们看着来气,就趁他出去的时候用红梅换了中华,然后大摇大摆的拿着中华抽。后来那小瘦子拿个手机往广东打,我们抢过手机就泡他马子,聊了半小时,可怜的瘦子脸儿都绿了……

之后,那个友好的筒子说,我陪不好声色筒子,去廊坊吧,找老锚陪你,于是四个人,两男两女在北京打车去廊坊。小瘦子也想去,我们一把推开他,让他留在北京。然后到了廊坊,把老猫用六两二锅头灌翻。再回来。

回到北京了,出租司机说,嗯,给我二百五十块钱。我说啥意思啊,骂我,原来不是说220么。司机瞧瞧我说,大哥,不要钱了。我说那不行,给他220,然后回到了交流中心,看了会儿电视,洗洗睡了,啥事儿没有……

后来酒风太甚了,有次连着二十多天,朋友们送我,只在家里吃了两顿早饭。爸妈怒了,说,再喝不认我了。我说爸妈我也不愿意喝啊,我在家一口酒不动,这是真的。现在不喝酒哪能行啊。

我喝酒在东北有一个特点,就是无论喝得杂样,一定能拽住一个人,让他送我回家,进了家门才松手。东北冬天的时候如果喝多了倒在外面,没人发现……

有次,2003年,还是两男两女,从中午吃到晚上。换了三个饭店,白酒五瓶,啤酒不计其数。一个女筒子喜欢摔酒瓶子,不停地摔,后来出来的时候问我们,我眼镜哪,我们说你没戴啊。她回去找,真在玻璃渣子里找到了。擦吧擦吧戴上了。

当晚要去哈尔滨的。全喝多了,两女一男说,一起去哈尔滨吧。我说你们疯了啊,有家有业的,喝了这么多。我把他们送回家了,然后去火车站把票退了。第二天打车去了哈尔滨。

后来啊,酒是真不行了,2005年时,发现喝酒开始失忆了,有两个小时不知杂过的……

一个筒子还没吃菜就被灌翻了,我扶他下楼……结果我醒来时,不知杂进的家门,醒来时发现在沙发上坐着,胳膊拄着脑袋,胳膊麻了。第二天在大衣口袋里发现一堆菊花和枸杞子,我跟那喝醉的筒子说,幸亏你啊,没吃饭,吃完饭了我估计大衣口袋就没法用了。

那是一场血拼。对方还是军人,有男有女,女的也嗷嗷地冲。男的都口吐白沫了,还是冲。最后成为了传奇,领导会上说,别那么喝,不要命了。第二天我醒来了,给那女的打电话,她爱人接的。她爱人也跟我们一起喝的。女的那天喝多了,非得逼着我喝,我不喝就哭,给我吓坏了,拉着她爱人说,我可啥也没干啊。

我给那女的打电话,问她爱人,小*杂样啊,他爱人说,没起来哪。我说,请你转告她三句话,一,她不是能喝的人,二,她是敢喝的人,三,你们都是最可爱的人。然后撂下电话,大笑。

2006年,参加了一个活动,四十多天,纵贯一万多公里,开车。一个大夫,我们在一个车上。刚认识的时候,问,你酒量杂样啊。我就把当年在北京一斤六两二锅头的事儿说了一下。大家大惊,尊我为斤六爷。

几个北京人。我从来没把北京人当回事儿。到了一个地儿,休整。大家说喝吧,我说行。那时酒量是真不行了,没喝多少,我又和大夫比划上了。我说你多没,他说没多。我说不信。他说杂整。

我说你带银针了没有。他说带了。我把胳膊伸出来,说,你,用针扎个对穿,不出血,我就信。他扎了,扎穿了,真没出血。

我说,你扎我玻璃盖,就是膝盖。透了没见血才是真没多。他扎了,也透了,也没见血。

我实在没撤了,就跑到卫生间歇会儿,难受,想吐。吐完了就抱了马桶歇着。我脚着也就是十分钟,后来所有的人都说我抱了两个小时不松手。于是,传奇成为笑柄。正如有名的将军总是S于战事,我这就酒神从此就走向下了坡路……

最后的传奇应该是2008年迎奥运圣火时终止。挺累的,也算是整完了一站。撤的时候和一个新疆的筒子喝,叫帕尔哈提。他喝的是俄国白酒,我喝的二锅头,都不服,东北人见着西北人就想干倒他们。一包开心果,两瓶进去了。他回不去了,我自己回的房间。

然后我打了四十分钟的长途。跟一个筒子反复磨叽,而且威胁他说,他要是放了电话,我就不跟处了,还说了N多吹牛B的话,都是这筒子后来告诉我的。

第二天早晨醒来,去洗脸,发现臭臭的,再找,来自于拖鞋,再找,发现卫生间地面上一坨大便。于是大怒,开门就喊服务员。喊了两嗓子,忽然想想不对,老老实实地用手纸把大便送到了马桶里……

到现在,一身都是病。今年三月份查身体的时候,大夫不信是我的化验单……

背来了一包子药,平时也经常忘了吃,一忘就是一个月。打开抽屉,还是满满的,真希望有一天能吃完它们,剩下空空的瓶子……

再想想,从89年开始,二十一年了,酒伴我长大,青春也就这么没了。沉在酒里,唯有写下这帖子时,才会记起意气风发的当年。呜呼……是为记……

本故事纯属吹牛,没有雷同。

想起一句话:

无酒不成宴席
无色路上人稀
无财不称富贵
无气难免受欺

酒色财气,一个都不能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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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5-7-17 13:13 |只看该作者
重游哈尔滨
文/春江潮水

九零年开始在这个城市上了四年学,然后就哗哗地四处飞。期间回过几次,都是呼朋唤友,觥筹交错之间激情迸发,之后又被迷迷糊糊地送走。这个城市,说不上没有重游,更多的感觉是聚了人,没聚了城市。

这次啊,又出了差。悄悄地来到哈尔滨,在机场定了机场宾馆,一个小面包车拉进来。进宾馆之前是一道铁门,铁艺做的,厚重而斑驳,有当年东方小莫斯科的一点点底子。宾馆是五层楼,不带电梯,把箱子放在前台。宾馆的设计不错,举架挺高的,也不大,外墙的装修灰色的底子,带点红色,显得大气而沉静,有一点点前苏联的神髓在。

房间是去年装修的,要了带网线的房间,可惜插孔都是扁的,笔记本插不进去。于是出来,想找一家超市,弄一个转换插头。

天已经黑了,一路问过去。院子里靠着路种着几排树,黑黑的,路灯的光是黄色的,淡淡的。突然想起了上学的时候。那个小芳不停在吟唱在心底。

一路走过去。路上没有行人。只有淡淡的草香,黑乎乎的远方,淡淡的灯光。不是施工场地那种大草甸子式的荒凉,也不是苏杭那种繁华,也不是那种北京式的忙碌。一切都恰到好处,像一个二十多岁沉静的小姑娘,初解风情,却又心沉似水。

人心底是有一根弦的,只是不知什么时候会被触动。这样的景致,想起了二十年前,离家,遇到了一堆注定要联系一生的同学和朋友们。当时我们是那样的年青、充满着活力和好奇。

正往前走着,看到了几幢楼,一个卖烤串的小孩子守着摊子,没有主顾,他也不张罗,好象他的任务就是为了守着那摊子。盒子上没有肉,只有渐渐烧好的炭火。温暖又没有脂粉。

再往前走,两个小姑娘和一个小小子站在楼前在说笑。小伙子穿着草绿色的背心和迷彩裤,姑娘穿着紫红色的西服上衣和黑色裤子,偶一回头,大大的眼睛,好奇的眼神。。。年青真是好,想当年,我们也曾经这样,在校园里说笑,成长,然后离去,再然后老去。

买了盒烟,娇子。眸子说白色适合我。只有那娇子和中南海的烟盒是白色的。打开,一种温柔的香气升起,在肉串盒子上点燃,然后香气没有了,只有嗓子里的扎扎约约。

想起了二千零二年,在沈阳,一个人,和一个刚认识的小姑娘,也是在夜里,坐在马路牙子上,看着路灯下偶尔过去的车辆,真想就此睡过。

夜沉似水。回到了房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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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5-7-17 13:20 |只看该作者
本帖最后由 归隐宋朝 于 2015-7-17 13:22 编辑

奥利娅的故事
文/春江潮水

奥利娅是卫检的医生。她做什么呢,就是我们过境时她用一个测温仪瞄着我们的胳膊或者耳朵,看看超标不。一年过去了,她好象只逮着一个高烧的,后来我们骗巴骗吧也就那么地儿了。

一走一过,工程也快结束了,许多人注定要擦肩而过,甚至明天走在大街上你也不会认出来他,我想,奥利娅就是这么一个人。

前天出差,住到了俄国人的营地,昨天晚上发现俄海关在我们的楼上,约着过去唠嗑喝点。没想到,奥利娅也住那里,套间的另一间。

奥利娅开始的时候开着半扇门,下面是一条裤子,上面围着浴巾,说,你们先坐着,廖沙(就是海关的)先泡着茶,我洗完就出来啊。过了半小时,她真出来了,这回是浑身裹着浴巾,裤子也没了。呵呵。就这么推开门,朝廖沙要了相机,说,你们再等等,我把相机搞明白,然后咱们得合影。

大家索然,我坐了一会儿,然后就去值班了去。临走跟奥利娅说走了啊,还得值班。她俯卧在床上摆弄着相机,说,杂能走哪。我说值班,她说再见啊。
今天早晨试验结束了,大家等着相关部门出结果。廖沙和奥利娅来了,提个包,要一起赶回到封闭区里去。于是坐在吸烟的木亭里聊天。

我和伊利发特的烟都没了,廖沙的烟也没了。奥利娅吸烟,她说,要不,你们要是不反对的话,抽女士烟行不。我说有啥不行的,女士有,总比没有强。大家大笑,然后就开抽。奥利娅挺大方,一人发了一棵。然后自己点上。小地方的女士不讲究,不用男士帮着点,也没有了献YIN勤的机会。

奥利娅穿了一双凉鞋,没穿袜子。光着脚。工地上一般都穿工鞋。我说,奥利娅,你不怕蚊子呀。她吐了一口烟圈,斜视了我一眼。

后来,她问我,妈了个B啥意思。她在布市呆久了,骂人话也学了一些。我说是操你妈的意思。她说,还有比这个狠的么,我说傻B也差不多。她问傻B是啥意思。我说B不通,实心的。大家暴笑,她也跟着狂笑。前仰后合。

然后她说,咳,你真有四十么。四十,我是跟其他人说的。往大了说。我想想,我说,嗯,四十五。非常诚恳。

她说,你孩子呢?我说二十二。她问,姑娘小子?我说姑娘。她又问,干啥呢。我说念大学哪。她又问,啥专业啊? 我说是医生,跟你一个专业。她问几年啊,我说本科五年,再两年就是研究生了。

她说原来如此啊,信以为真。

签完了字,大家收拾就上车了。
一路上在扯淡。快到封闭区的时候,上来了七个俄国的工人,要搭车。

进来以后,我说你们得买票啊。后来发现我是中国人,就开聊。小地方的人没去过中国。聊到了中国的产品,随手就能找到好几个。一个人问,说中国现在还有啥不生产啊。我说坏东西中国从来都不生产。

于是一堆人开始跟我抬杠。一个人说他买了中国的鞋,穿了一天就坏了,还有人说中国的白酒喝死了人。廖沙非常牛B和骄傲地说,你知道酒精是谁发明的么?我说我太直道了,是门捷列夫。他非常满意。

我说,中国人都喝酒几千年了,真得谢谢门捷列夫,二百年前刚发明酒精。我们以前喝的啥也不是。

于是又招来新一轮的炮轰……

我就闭着眼睛说,你们说得可真对呀……


奥利娅冲出来了,真没想到。

她说,哼,你们净胡说。我去过大连、深圳、香港、三亚,你们去过么?我在大连买了双达夫妮的鞋,穿了十年了,啥事儿没有。里外纯皮的,还特别轻薄。

我连忙说,是啊是啊是啊,我家长也买这种鞋。

她非常骄傲,又对其他的俄国人开始说了如下的话。
接着,她站了起来。用手指着其他的俄国人,她说:

在中国东西可真便宜啊,一千块钱,可以请一千人吃饭,还能打包带走。

中国人一般不在家里做饭,都在外面吃。饭店里。

其他的俄国人有点怀疑,我赶紧说,嗯,真是啊,有食堂啊有快餐啊。

奥利娅更得意了。她开始批评本国人了。

她说,昂,我们俄国人,吃的就不好,你们是不是都吃不上肉啊,还有人吃不上菜。是不。中国人就好,他们注意平衡,然后她用手一指我说,你们看,他哪里像四十五啊。

我操,我把护照死死地按在上衣DOU里,千万别哪个人好劲儿非常要看我的护照,好在一堆人已经兴趣淡然。。。

后来廖沙不服,廖沙试图从营养学的角度证明俄国菜也挺好的。

奥利娅又怒了,她指着廖沙说,嗯,你直道不,为啥北朝鲜人活不过南韩人。因为北朝鲜人只吃肉不吃菜。

廖沙说,放屁,北朝鲜人吃不到肉,过节只吃烂菜帮子。

奥利娅又愤怒了……

好在很快到了封闭区。奥利娅在路上只买了面粉和糖,她说她想做薄饼。可是她饿了。我说我给你要碗方便面吧,于是找伊利发特要了碗方便面。她笑着就跟我挥手告别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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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5-7-17 13:34 |只看该作者
本帖最后由 归隐宋朝 于 2015-7-17 13:40 编辑

天南地北中国人
文/春江潮水

俗话说,一方水土一方人。在现实中,在论坛里,接触过天南地北的筒子们,没啥事儿,消遣一下,大家别当真,当个乐子看看。
天上众星皆拱北,世间无水不朝东,那么,就先说说东北人。

东北人,懒、打手,性服务工作者,喜欢忽悠。

东北人给人的感觉就是这样。先说懒。懒是怨不得东北人的。东北气候寒冷,冬天是做不了农活儿的。相比较华北的一年两熟,海南的一年三熟,大多数东北农民的冬天是在炕头和麻将桌上渡过的。大家说东北人懒,你到东北试试,天寒地冻的,能种啥,能忙活啥。

东北的工人呢,脾气大,活不精。说他不愿意,说了也白说,水平差点,特别是木工和泥瓦匠。最后只剩下一张嘴在白花。我长在东北,可是,啥活给东北人,那真是逼着没办法了才这样做。

东北是黑吉辽。有句话,一个奸,一个虎,中间夹个二百五。大意说黑龙江人奸,辽宁人虎,中间的吉林人笨,潮。冷丁看是这样,但是吧,从官场上来看,吉林最出干部,吉林黑暗,但官场抱团,不互相咬。黑龙江和辽宁互相咬。黑龙江是偷着咬,辽宁是往大了咬。最后官场上黑龙江和辽宁人,都没起来。这么看来,应该是吉林人最奸。

东三省是出打手的地方。当年四野席卷全国。叶北的南方人打金门让人整残了,韩先楚的四野,用木船解放了海南。解放海南时,渡海的长度是福建到金门的八倍距离。谁能打,谁会打,一目了然。

发展到现在,黑龙江人和辽宁人的打法有了差别。黑龙江是出民间打手的地方,全国各地看场子。自我忽悠和被忽悠,真以为黑龙江人全国最勇。辽宁人是官场的打手。辽宁公安局的筒子们,收拾完了重庆的同行,又开始收拾足协。霸气与虎气并存,刀锋所指,重庆北京的大佬俯首。四个直辖市收拾了一半儿。

妓女的问题是存在。东北女人漂亮,另外一个是全国人民把东北人民祸害惨了。当年东北支援全国,森林、煤矿、黄金、商品粮、铁矿、交通、重工业,哪一个不是响当当。一点儿也没留,全给全国人民做贡献了。等东三省的重工业包袱大了,国家说,改革了,不管了。东北的大企业,基本都是全家在一个企业,一黄整个家庭都没了收入来源。东北的姑娘,是被逼出来的。没良心的南方人,还拿这个说事儿,妈妈的一提起来老子就愤怒无比。

经常有人说,东北人能忽悠。其实东北人的忽悠,区别于河南和天津人(别怒啊,传说中的),是不带功利色彩的忽悠。他们只是油麦,答应的事儿,也是出于友情。酒足饭饱之后,东北人反应过劲儿,真不做了。于是就落下埋怨。我再想问问拿这些说事儿的银,你连忽悠都不肯,就别糟践东北人了。

发展指数:一星
交友指数:四星

北京和天津人

北京和天津人是怨家。国安和天津拼足球的时候,都不用动员。大家说北京人能装,不待见北京人的时候,北京人就把你拉在一边,说卫嘴子,天津人更不是东西。可见,一对怨家,不知从啥时结的。

先说北京人。这北京人吧,忽悠起来比东北人更能。东北人是没有功利色彩的忽悠。北京人是靠忽悠赢得自豪感的。生在皇城根儿,真以为别的人全是屯子。从政治到哲学,全以为别人是傻B,在路上在车里在胡同里,甚至在路边的小摊上,到处都充斥着想给你上课的傻B。

讲个真事儿。有次在北京打个车,上车了大哥还挺有尿,说北京是文明城市,咱唱歌儿吧。当时给我造楞了,我说大哥我不会唱啊。这司机又求着和俺同行的漂亮女老师唱。那是不唱不行啊。我说大哥,这老师教我四年了,从来没唱过,也没给谁唱过。今天你要是让我们老师唱了,我给你一万块钱。这大哥说,那我唱吧。嗷嗷唱了。我和老师想唠会也唠不下去了,还得捏着鼻子拍巴掌。最后词儿听明白了,刘欢的,曲儿真不知道。

按说这服务的事儿吧,拿到其他城市吧,大家说真傻B,开你车得了。到了北京这的哥这儿吧,还脚着北京人有素质。啥素质啊,安心开你的车,就代表最专业的精神,也是最有素质。

你说北京和天津吧,都是直辖市,为啥北京发展这么快呢。一句话,狗尿苔不济,长在金鸾殿上了。首都,心脏,啥啥地。其实就是国家暗地里给北京多大的补帖啊。亲儿子,啥都多一份。从高考到菜价补帖。这国家在大儿子这儿租着房子,怕大儿子闹啊。

其实吧,北京人吧,老看不起外地人。其实吧,离了外地人,北京人也就剩下一张嘴和烤鸭了。那烧肝整得跟浆糊似的,坐在油不唧的椅子上,还冒充阳春白雪的老北京。啥叫老北京啊,都是清朝统治下的顺民,那时叫汉奸来着,别没事儿往自己脸上帖金了啊。。。
天津人。天津人以前真接触过几个。太能说了,那张嘴,能把金条说成稻草,也能把稻草说成金条。刻薄和功利,给我的感觉。卫嘴子,可见嘴功是着实了得。

后来吧,来了六星,发现天津人也真不错。墓歌就不忽悠,花花和信以为真还挺纯洁和仗义,这个亦泓呢,是真能说,但是吧,也不太刻薄。你们四个别削我啊。

天津吧,挨着渤海,接理来说吧,和圣彼得堡地理上有一拼。但是哪,让上海抢去了。上海说,它和圣彼德堡是友好城。

再想想啊。其实天津和圣彼德堡真应该是友好城。圣彼德堡是文化名城,几乎每一个楼都有名人住过。这天津吧,近代史上从袁世凯发家到北洋军阀,名人不少,就是宣传差点儿。关键是北洋的英雄们名誉差点儿,实在提不起来。

天津给我的感觉,是个吃喝玩乐的城市。文化氛围挺好。鼓楼中街的油画,真的假的,能摆出来几家,杨柳青年画,泥人张。。。。吃的更别说了,传说中的川菜,准扬菜,能在天津立住的,走向全国没问题。

想起N年前在天津吃饭,去了一个数字餐厅,楼下一个铜的黄包车夫像。楼上吃着饭,饭厅里有个大台子,这头你们吃着,那头整书画拍卖。一张画,八尺的,一百五吧。先这么说,五百有人买不,没人,一百五。最牛的是,一个老先生坐在那儿,现场卖字儿,写了两幅,牛B烘烘地走人了。。。

发展指数,三星
交友指数,三星(要是没有墓歌他们四个,交友指数为零)。。

河北山东山西和河南

如果说山东是武二郎,山西是帐房先生,河南是教书先生,那么,河北人就是自得其乐的小媳妇。

说他们自得其乐吧,你就看吧,手里攥着小葫芦和小核桃玩的,一定是河北人。北京人玩玉,天津人玩嘴,河北夹在中间,玉玩不起,那就玩葫芦和核桃吧。。。上面全是人油,锃亮,然后说,一对几百几百。。。。

曾经和几个河北的朋友聊过。河北吧,属于中原和东北交界的地方。历史上任何一次东北土著居民欺负中原人民的时候,可怜的河北人民总在夹在其中。不服的全给砍了,剩下的全是顺民。被砍的历史从三国就开始了。山西人关云长,把河北的所谓名将颜良文丑砍了,河北的袁绍,跑到朝鲜还让河南人曹操给灭了门。

于是河北不再出名将。最牛B的孙殿英,也就敢在慈喜过世之后偷人家点东西。河北人,只剩下这点出息了。

河北人吧,挺温驯和善良。他们跟你说话的时候,总是纯真地看着你,然后寻思半响,说两句让你摸不着头脑的话。一副受气的小媳妇模样。没办法,历史总是留下顺民,河北多的就是顺民。中原的小媳妇,不招灾儿不惹祸,挺招人怜爱的。。。
河南人真不敢太糟践。这论坛里,独醒,杨逍逍,德兰,聆眸,农妇,都是我最好的朋友,也都非常聪明仁义。现实中,我的研究生导师是河南人,非常有才气。我最好的朋友也是河南人。但是,河南人的名声杂就这么差呢。

曾经去过郑州。燃面馆里见过典型的河南人。足蹬运动鞋,穿着成套西服,红光满面,一喝起酒来,声音含混不清。你得使劲听。说非常不说非常,说可,可字还发不了可音,要发成卡音。说某人有钱,就说,卡有钱。不知的还以为信用卡哪。

说起河南话,还有个笑话。说是某河南人去北京坐公交车,掏出一张五十的对售票员说,见过没?售票员抽出一张一百的说,你丫挺的见过没?旁边有说普通话比较好的河南人,比如独醒,告诉售票员说,这货要去建国门。。。。

河南人太能被糟践了。已经习惯了。要是你问一人,哪儿的呀,他要是吱吱吾吾的,百分百就是河南人。等他的身份败露之后,他就会拍案而起,说河南人惹谁了啊。然后开始举出历史上河南的名人,然后再说河南人是中国的祖宗。MB,类人猿还是人类的祖宗哪,那智商能和现代人相比么。。。

一笑了之后,别削我。。。

先陕西和湖北吧

陕西:一个出纯爷们和纯娘们的地方。这里的陕西人是泛指,包括陕甘宁三省的汉族人。

我一向认为,中国的爷们只出在三个地方,一个是东北,一个是陕甘宁,还有一个是湖南。东北是表面上是爷们,湖南是骨子里是爷们,陕甘宁是骨子里表面都是爷们。

2000年前呀,陕西人民和全国人民搞了次群殴,一对六,还打赢了。血勇之气可见一斑。当时的描写是陕西的爷们左胳膊夹着俘虏,右胳膊举着武器,窜蹦如风,祝全国其他人民的脑袋为军功章,嗷嗷地抢。当时说,陕西的爷们一听说群殴,全得乐坏了,就好像是工程队又整着活儿了。

两千来年过去了,经过不停地和少数民族和中原人民串秧子,陕西人民的种儿早就不纯了,一般都高鼻深目,悍勇,特别是陕北一带,竞有不少人的眼珠是黄的。血勇之气尚有。

没事儿的时候喜欢和西北人处,喜欢逗他们,和他们叫板。坐下来,端着酒杯说,来,都说西北狼儿,东北虎儿,整整,看谁牛B啊。西北的爷们一听这话,没有退的,六对一就扑上来了,六个陕西人对我一个东北人。要是不整点技巧,还真能让他们灌翻了。

西北人喜欢吃面,山西也喜欢吃面。山西人精于算计,把面团吧团吧,拿个铁皮就开始削,左手把面团放在肩膀上,右手飞铁皮,面像柳叶一样飞到锅里,非常有表演才能,客人们得叫声好。

陕西人就不一样了,功夫都下在人后。让人吃顿面,得使劲压。用扁担压,把吃奶劲都使出来了,有那劲压女人多好啊,替他们不值。压完了,满头大汗地端上来,说,骑在杠上压的。操,还让不让我们吃了。

陕西男人的特点是讲交情,能办事,会办事。交友指数五星。发展指数三星。地方太差劲了,本来就啥也没有,还不停地让黄河把家里的二两面冲到海里去。

忘了说陕西女人。陕西女人是中国女人中的极品。大家看看飘飘版主就知道了。漂亮还会起腻,比东北人更传统。

文化加上血勇,陕西人,可以。

注:这个帖子在各地人士的阻击下,貌似没有写完,有点遗憾了这张损嘴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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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0
发表于 2015-7-17 13:46 |只看该作者
六星杂谈2010年十大劣士颁奖词
文/春江潮水

快过年了,本想整个烈士,缅怀一下。烈字不好听,改为劣字。是凡离去,总有劣根性在。

一、淡淡一片云。她的离去,代表着散随黄金一代的结束,代表着六星温婉勤奋的消失。轻轻地来,淡淡地走,挥挥衣袖,不带走一片云彩。反醒人,六星站方,这么好的人走了,没留住,可惜啊。

二、十三。百变十三,聪明有余,情商不足,负气而走,杂谈之花凋谢于情感之内。杂谈不能给之地位,情感不能给之尊重。反醒人,春江潮水、醉笑。还有还有马樱花。

三、那五。聪明机智,对人性对经济对股市有着深刻的了解。追随舒小惠和十三来到杂谈,又追随十三离开情感。反醒人,春江潮水,醉笑。

四、瘦骨寒梅。经历丰富,肯讲肯说。杂谈的发黄的CD碟。他的离去,是杂谈讲述历史的一个断代。反醒人,春江潮水。

五、尼洋。诙谐。来源于生活,回归于生活。反醒人,王小虎。

六、闲散之人。抱怨也是一种风格,反醒人,春江潮水。

七、老而弥横。才气弥横,敏感弥空。精神上的伪娘。反醒人,春江潮水,独醒客。

八、老田。信以为真的偶像,狡滑而低调,估计是追随了尼洋。反醒人,知音。为啥知音姐魅力就不如尼富婆哪。

九、散仙。能吃也要记打,掐人的同时,被掐也要认帐。哭鼻子,不是技术,是耻辱。反醒人,自己,王小虎,春江潮水。

十、霸爷。一代才女,老而不知所终。反醒人,MB,反正跟我没关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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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5-7-17 13:54 |只看该作者
本帖最后由 归隐宋朝 于 2015-7-17 13:59 编辑

有关威海聚会的几大预言,超准!
文/春江潮水

去的男生基本上跑不了这几种:

第一大傻是死喝那种,拉着手死喝,喝完了死睡,还打呼鲁。以墓歌为代表。

第二大傻是抱着麦的麦霸。人家男男女女都在手拉手躲在幽暗的角落里体会,他非得给人家当背景音乐。不时还嗷捞一嗓子,吓人。以醉笑为代表。

第三大傻是给人家讲文学,谈人生,摆社会。讲得是星星都掉来了,太阳都爬起来了,文学女青只好说,洗洗睡吧。以散仙为代表。

聪明有几种:

第一种是我这样的,从来不喝,只喝白水,然后蹦蹦跳跳地问飘飘,飘姐,开个房不?

第二种是冷笑这样的,从来不喝,只喝白水,然后蹦蹦跳跳地找按摩房,一宿之后找个永和豆浆补补身子。

第三种是独醒客这样的,从来不喝,只喝白水,然后蹦蹦跳跳地把醉笑的帽子戴上,一宿之后在墙上用尿哧上几个大字,醉笑到此一游。。

去的女生也跑不了这几种:

第一种是香姐类型的。举起酒杯说,嗯,我怀念慕容斋主和白洋淀。估计墓歌这样的就得问,那你杂没跟他们一起跑啊。估计马樱花得过来说,丫你喝酒,我看这回谁替你拦酒。这种傻子,被灌倒了都没人扶。

第二种是冰蓝心那种类型的。上桌之前盘算,我得羞怯一些,最好能轮到我和大帅哥醉笑放一起。MB,就那几个男的,靠等能行么。这年月,你争不一定能争到,不争,肯定是争不到的。

第三种是玉玲珑那种类型的。丫揪着小虎不松手,啥梅兰竹菊都边去。一屁股就坐在小虎旁边了。可是,酒局是这样的。一开始都是正襟危坐,没法下手。等喝得差不多了,都开始窜桌了,等你上下其手的时候,身边的小虎早换成了墓歌了。那个死喝死睡打呼噜的……

最聪明的三种女人:

第一种是露西Q那种。吃饭之前,清清嗓子,说大家把房卡交一下,要不一喝多了丢了就麻烦了。心里说,MB,没我允许,我让你们到海边儿嗨去,水那么地凉,拨S你们……

第二种是飘姐那种,不远万里带来一批铁裤,送给每一个男生。然后卖钥匙,五百一把,女人买翻倍。数钱数到手软。

第三种是知音姐那种。拉个凳子找飘飘,说飘咱俩关系杂样,把散仙和醉笑的钥匙给我。飘姐说,关系好也不能白给啊。知音姐一咬牙掏了两千块钱,然后把钥匙扔海里了。咬牙切齿地说,我BIE死你们这两个老王八犊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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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2
发表于 2015-7-19 08:40 |只看该作者
大家公认,此人在六星扬名立万始于拍砖,据说,其拍砖水准曾令春江望而生畏。行文剑走偏锋,轻灵诡异,嬉笑怒骂,信手拈来。时常飘忽无踪,每每出现,总令人始料不及。独醒还是独行?莫有定论。
                                                                                                                      ——编者

光   头
文/独醒客

近些年,每年的春夏之交,我都要理一个光头,这只和季节有关,与其它 无关。只所以选择这个季节,是因为冬天的时候理光头会感觉到冷,而夏天的时候火辣的阳光又会晒到头皮疼。春夏之交的时候,气候正是适宜,气湿略有些凉,但却不是冷。风掠过头皮的时候,是一种舒爽的凉意。而到天气热起来的时候,头发也长了出来,又可以遮挡阳光。

说起理光头,是有一些历史的,当年在上高中时,男生们流行留长发,要盖住耳朵,甚至要耷拉到肩上。那个年龄段,为了追求与众不同的效果,我决定理光头。当我把这个想法跟一个朋友说了的时候,丫表示了支持。记得那是一个上午,然后丫下午来学校的时候,头皮光光发亮。妈的,可把我老人家气着了。竟然叫他得了个第一,只好在当天晚上下了晚自习,抓紧去理了个光头。占了个第二,为此事我耿耿与怀好一段时间。后来班上又有了第三第四,以至于班主任专门在班上说了这件事,不鼓励不提倡学校的学生们理光头。有碍观瞻。

后来走上社会,要吸引异性眼光,不能只是靠耍二球,自然要注意自己的形象,岷然与众人同矣。

而现在,我已到这把年纪,外界的看法对我来说已不重要,我更加在意的是生存的质量,是自我的感觉。只要我感觉爽的,不妨碍别人的,一意孤行,我也要去做,虽万千人吾往矣。醉风流兮情何物。

今年依惯例,理了光头,过了没几天,遇到一个资深的一年四季理光头的光头爱好者,他见到我,内行的看了一眼我的光头,然后略有轻蔑之意的问了句:没刮?我说没呀,用推刀推的。他显出一切都在意料之中的神情。那是一种专业级的业内人士遇到外行的票友才会有的表情。这使我感到分外的不爽,我说道:用推刀推的,也是可爽呀。

他再次不屑的对我说:你娶了一个老婆爽不爽?可这种爽跟妻妾成群的那种爽能一样吗?

我靠。我承认我被这句话给震的外焦里嫩。在我青春期的时候,荷尔蒙分泌旺盛,无数个黑夜里,生理上的渴望如同一把机关枪,把我那些远大的理想和抱负击的粉碎。然后在我人生理想的小黑板上哒哒哒几梭子,打出一行龙飞风舞的四个大字,那四个大字分明就是:妻妾成群。

如今我已知道这是一个不可能完成之任务,那么如果一个光头可以帮我找到那种感觉的话,这分明是一桩价格便宜量又足的好事呀。

于是,找了一家理发店,进去对老板说,给哥们剃个光头。那老板看着我头上薄薄的只有几个毫米长的一层头发,很是有些迷惑。我说,给哥们刮一刮。要刮的干干净净。老板明白了我的意思,把我让到椅子上躺好,然后拿出一把安全剃须刀,装上刀片。我从境中看到这一切,喊了声停。然后对老板说:我不要这样的刮,我要用那种剃刀,那种老式的折叠的剃刀,在砧布上背过,然后来刮。

老板表情开始尴尬,嘟嘟囔囔表示歉意:这个这个剃刀,不会用。

我靠。这使我感觉颇有些郁闷。既然要玩,我就要玩正宗的,我知道在万恶的旧社会,剃头是一门手艺,而吃这碗饭的,要认真勤备的学上好多年才能出师,开始学的时候,要拿一个冬瓜来练,练成时,用剃刀刮净冬瓜上边的细绒毛,但冬瓜的皮,不能有一点破损。这才算出师,可以在人头上试。

想一想那种感觉,绝对应该是非常之美妙。那不仅仅是剃头,更是在享受一种艺术。可是这种安全刀片不能带给我这样的感觉,至少是心理上。

于是我起身而去,再寻下一家。

悲哀的是,寻了若干家理发店,竟然找不到一家可以用这种传统工艺工作的技术人员,这使我感到沮丧。无奈之下,给那位资深光头友电话,他在电话那边告诉我一个地址,寻了去。一家不大的门脸,门口摆着一个冷饮小摊,进门来,光线暗淡,摆设也极及陈旧,没有一点时代感。但这一切却正是我心中想象中所应该是的样子。

老板面相并不年轻,但头发很黑,黑的有点可疑,并且做为这个行业的人,他也完全具备欺骗我的条件。我估计应该是个四五十岁的中老年人。

中老年人话不多,见我进门,淡淡的问:理发?我指指头:剃一剃。老板把那把破旧的转椅转了个角度冲向我:坐吧。

待我坐好,又把椅子转过去,让我对着镜子,从上衣口袋里掏出一把我期望中的剃刀。那是一把折叠的剃刀,黑色的柄,锋利的刃隐于其中,老板手指一弹,一道白光跃出。老板从我坐的椅子后背上拽起一块砧布的一端,然后拿剃刀在上边,蹭蹭蹭,反过去,再蹭蹭蹭。

诸事齐备,一手轻按我头顶,另一手持剃刀。我微闭双眼,只感觉到头顶皮肤有一股凉意掠过,耳朵听到刷刷的轻响,有细散的头发从头顶滑落。从脸上,从耳旁落下。我闭上眼睛,尽情的享受,锋利的刀刃轻抚过的头皮,如一缕凉风缓缓的吹,如医院护士带着凉意的手指轻抚我的皮肤。

一下,一下,那种感觉,怎一个“爽”字了得。妻妾成群的感觉,原来如此。

十几分钟后,老板轻轻拍一下我的肩,我从假寐中醒来,睁开眼睛,镜子中一个锃光瓦亮的大秃瓢,闪着青兮兮的光。

摸一摸头皮,光滑如凝脂,我转过身,冲老板伸出大姆指:好手段,好手段。

老板微微一笑,收起剃刀,昂昂然,有睥昵天下之势,施施然,又似解牛之疱丁。

伟哉,手艺人,壮哉,手艺人。

在下且辞,山高水长,明年此时,定来再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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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5-7-19 08:46 |只看该作者
怎样玩论坛
文/独醒客

论坛分两种。
大论坛
小论坛

根据论坛的人气,又可细分为四种:
热闹的大论坛
热闹的小论坛
冷清的大论坛
冷清的小论坛

冷清的论坛,不管大小,都不好玩。一篇好贴子,贴上去半个月,有人说了声好。一块板砖扔过去俩星期才有人喊了声疼。黄花菜都凉了半天了才找到筷子。

所以说,凡是冷清的论坛都不好玩。

那么就是热闹的大论坛和热闹的小论坛。

热闹的大论坛人气极旺,并且高手众多。自古以来,文人相轻。如果不是真正的出乎其类,拨乎其萃的人材。很难在这里混出点名头。稍不留心就不知道被谁给菜掉了。

举个例子说明,灭灯出了本书感觉自己是个人物了。然后到这种热闹的大论坛里混,发个贴子《我出了一本书,挣了十几万,啊啊啊!!》

一楼回复:沙发,祝贺。顺便说下,俺还有个马甲叫余华。

二楼回复:板凳,祝贺,顺便说下,俺还有个马甲叫王朔。

三楼回复:地板,祝贺,顺便说下,俺还有个马甲叫莫言。

四楼是苏童,直接用的自己笔名当主ID回复:我操啊,来的晚连地板都没得坐。楼上的仨伙记你们杂回事?这样的傻B答理他做什么?

那么就剩下最后一种,也是最好玩的,就是热闹的小论坛了。
热闹的小论坛有几个特点。

第一,    人气比较旺。写个贴子或者发表某个观点,会有人及时回复。人的特性是喜欢群居,害怕孤独。比较旺的人气,能够保证比较好的交流氛围。

第二,    论坛整体素质比以上所说的热闹的大论坛要低一些,但又不至于低太多。然后一些稍具水平,或者有些另类观点的,在这里可以得到足够的重视,甚至有一些所谓的粉丝。要知道,并不是每个人都修练到我这样宠辱不惊去留无意的境界,很多人需要别人的肯定,需要别人的赞扬,需要别人的掌声。他们喜欢站在那舞台,听到掌声响起来。

第三,    热闹的小论坛,人气旺但又不是过分的旺。这样就能保证论坛内的人相互之间比较熟捻,有一种亲和力有一种归属感。就好比繁华的大都市里反而使人感到孤独,而热闹的小乡村却使人倍感亲切。
一个理想中(请注意是理想中)的、好玩的、热闹的小论坛,其人员层次及组成应该如下。

首先是要有好写手。

好写手是一个论坛的精英群体,也是一个论坛赖以生存的最重要的力量。但是好写手在论坛中只能是小部分,不能太多。一旦论坛中好写手比例超过三分之一,甚至达到一半以上,这个论坛就会成为一个虚头巴脑的酸腐文人的聚集地。呈现出的是虚伪、呆板、装B。再也没有活力,没有真实的生活的气息。

其次,论坛要有几个好掐手。

掐手不能没有,但必须非常非常少。一般来说,一个坛子,能有三五个。就足够了。如果是顶尖的掐手,一两个足矣。比如马路中间,就是一个极其牛B的掐手。这样的人材是可遇不可求的。一个论坛能有一两个这样的人,就不必担心论坛没有人气,不必担心论坛没有活力,就不必担心论坛没有生机。

有经验的养鱼人,通常会在一个鱼塘中放入一两条俗称“火头”的鱼。这种鱼极其凶悍,食肉,它以他的同类为食物。但正是因为这个鱼塘中有这样的鱼,其它的鱼才有危机感,它们才会不停的游动、逃避、闪躲。正是这种原因,使得这个鱼塘中的鱼群充满活力。更加有利于鱼的成长。

论坛中的掐手,就是起到类似“火 头”鱼这样的作用。论坛中因为有了他们才充满活力。欣欣向荣。

但是掐手的数量必须严格控制,一旦超过一定的数量,论坛就沦为了一个嘈杂的充满斗欧打骂之声的菜市场。

要知道,人的天性中有猎奇的喜欢热闹的因子。这使得他们喜欢看掐架。但人的天性中同样有对同一种事物不断重复的厌倦因子。根据经济学中的边际成本递减原理。太多的掐架使人厌恶。

要知道,即使把巩琍放在你的床上,连着搞上一个月,也会出现久而不坚,坚而不久的生理现象的,何况掐架乎。

然后要说的是水手。

这是一个论坛中数量最多的部分,占到大部甚至绝大多数。但不幸的是,他们的工作就是在台下鼓掌,挥舞荧光棒。聚光灯永远打不到他们身上。他们是嘉年华晚会上闪亮的彩带,但他们不是主角。勒庞在《乌合之众》中曾经说过。他们之中蕴含着巨大的力量,但人群中个体的数量和他们做为一个整体所呈现出来的智商是成反比的。所以,他们的这种力量注定要被人利用。谁能够利用和调动这股力量为自己所用,他就能玩的风声水起。

值得一提的是,行行都能出状元。就像有人吹牛B,也能够吹的清新脱俗,花样翻新一样。在水手中也有些灌得特别好的,短短的一两句话,透着智慧和幽默。此之谓水王,论坛中如果有几个这样的人,也会增添不少意趣。

最后,一个论坛,应该有一个灵魂人物,这个人物应该具有巨大的凝聚力和号召力,能够获得坛子里绝大多数人的尊重和响应。他起的是定海神针的作用。平时未必一定经常抛头露面,但在关键时刻,可以挽狂澜于既倒,扶大厦之将倾。登高一呼,响者云集。带领一个坛子从繁荣走向繁荣。

以上所说,只是一个理想中的论坛模型。实际上很难做到各个条件面面俱到。

但,这是版主们应该努力的方向。
这一节聊聊版主管理

管理一个论坛说大了可以类似管理一个国家,说小了可以说类似管理一个单位。玩论坛就是玩政治,一个版主应该具备多方面的才能。知识储备要广博,天文地理,政治经济,诸子百家,四书五经,五行八卦,奇门遁甲,A/v女/优,等等等等。都要知道一点。未必要精,也不可能做到精。因为论坛要面对各种各样的人,要处理各种各样的贴子。这样当你遇到的时候,不至于茫然无计。

版主必须是一个优秀的写手,可以写出响当当的锦绣文章。与此同时还必须是一个好砖手,遇到踢场子的捣乱的,一扬手,就能扔出一块硬梆梆的板砖。击退来犯之敌。

版主还需要具有政治家的胸怀,要有海纳百川的气度,论坛各色人等,一视同仁,只要不是影响到论坛的人物,那怕是讨厌自己的或者自己讨厌的,也能够以宽广的胸怀,一体包容。

版主还需要是一个阴谋家,必要的时候,必须耍手腕。煽阴风,点鬼火,砸黑砖,下毒手。比如有人影响到坛子的发展了,需要驱逐。直接封IP或者ID。是会引起不明真相的群众不满的。怎么办?

换个不为人知的马甲找他碴。两人开战,然后事态升极,造成恶劣影响。好了。此时换上版主的马甲出来主持公道,把干仗的两个,都封掉。一切OK。不明真相的乌合之众们还要夸版主处事真公道呀真公道。

不要说什么道德之类的,政治家不需要讲道德。就像军事家兵不厌诈不需要讲诚信一样。一切为了目的。手段是为目的服务的。

一旦具备了这些,就可以随时掌控论坛的情况,引导论坛的发展方向,调节论坛各个队层人群的比例。何愁坛子不繁荣?就像一个高明的厨师面对一堆肉、菜、和调料。只需要优哉游哉,轻轻松松,一道色香味俱全的大菜就出来了。

所谓治大国若烹小鲜是也。
每个玩论坛的人基本上都经过一个相同的过程,一开始的观望,到忐忑不安的加入,小心翼翼的发言,然后彼此熟悉,开始溶入集体。再然后的发展却开始不尽相同。有的成了写手,有的成了掐手,有的成了水手。

蛆和蛹区别并不大,但苍蝇和蝴蝶却大不一样。

论坛就像一个大杂院,每个人的贴子都是自己的小花园,要想自家的人气旺,就需要经常去邻居家串串门。所谓来而不往非礼也。花花桥子人抬人,然后自己的贴子回复就慢慢多起来。

我想百分之九十九玩论坛的人们都曾经过这样一个阶段:发过贴子后,不断的刷新页面,看自己贴子的点击,看有没有人回复。如果点击量不断上升,回复的人不断增加,自己心中也开心。反之未免失落。

如果说不希望自己的贴子点击量高回复率高,那是在装清高的B。但是对我来说,这件事情很痛苦,我不太喜欢去回别的人贴子,甚至不太喜欢回复自己贴子里的别人的回复。我很清楚这种操性很讨厌,但这是由于历史原因造成的。因为当年上网时候,那是要按分钟计费的,换言之,灌水也是要花钱的。所以就不敢多说废话。以后就养成了这样的习惯,很难改正。

既然自己懒,就不能去奢望别人单方面的付出,所以点击量也不得不去忽略,至于回复,回之,我幸,不回,我命。关于这个问题,爱玲姐姐曾有一段名言:于千万张贴子之中遇见你所要回复的贴子,于千万年之中,时间的无涯的荒野里,没有早一步,也没有晚一步,刚巧赶上了,没有别的话可说,惟有轻轻地说一声:噢,,,来回一个吧。

做水手是最简单的事情,只需要一个勤快就行了。遇到贴子别管写的什么,先抢个沙发板凳。说实在的,这种回复并没有什么意义。更高级一点的水手,他们会认真把楼主的贴子看一遍,然后三言两语说出一点自己的想法,不管是赞同或者反对,事实上这些回复都是值得尊重的。

写手则需要一定的功底,对于写手来说,上论坛相当于消费,而平时的学习则相当于储蓄。他要把别的地方学来的东西,和一些思考得来的东西,贩到论坛中,获取一些掌声,和别人的夸奖。一个写手在论坛获得多大的名声,取决于他在其它地方学到多少东西,他的思考有多远,他的底蕴有多深厚。如果一个写手把大部分时间都耗费到论坛上边,肯定会出现江郎才尽的一天。因为他所储蓄的,不足于支撑他太多的消费。所以,一个好的写手,必须把自己大部分时间用论坛之外的地方,他要浏览各方面的资讯,要有深入的思考,要沉下心来阅读大量优秀的作品。然后转化成自己的文字,骗到漂亮妹妹。
论坛就是一个公共厕所,每个人进去都可以找一个坑位开始拉。要想在这厕所里混出点名堂,需要根据自身的条件,采取相应的策略。

如果自己水平不够高,那就方想办法混脸熟。进得厕所里来,先去别人的蹲坑里看一看,闻一闻,煞有介事的寒喧几句,夸上一番,可以从对方拉的形状,气味,颜色等等各方面下手。如果对方拉的实在找不到可夸的,那么可以换个角度夸一夸对方的屁股白不白,皮肤嫩不嫩。别人只接受你的夸奖,不回报些什么也不好意思,所谓来而不往非礼也。等你拉出东西的时候,别人也会相应的过去看一看闻一闻。这样一来二去,三来四去,七上八下,九浅一深的,你也就在这里混出些名堂了。

但是如果水平比较高的,这些就可做可不做。比如某位大侠一脚踢开厕所门,在众人讶异的目光中,蹲下来突突拉拉一阵响,然后提起裤子扬长而去。众人近前一看,竟然拉出一镰刀斧头图案。小便尿成一五角星。

过两天又来了,一脚踢开厕所门,旁若无人的蹲下来突突拉拉,然后提上裤子扬长而去,大家凑过去一看,拉出一手腕上戴三个表的图案。旁边小便浇出四个大字:以德治厕。

第三次再来,根本不用说什么,只要蹲下去,厕所所有的人都提上裤子围在他身边,每拉出一撅,都有人赞叹,伴随MM们的高声尖叫。

好了,从此以后,这坛子里就混开了。这叫老母牛绝经---牛B的不行了。

再有一种人,装B装的病入膏肓,天天到厕所说这个拉的不够臭,那个拉的不够黄,大家说你他妈有种拉一个,把丫按到蹲坑上,憋了半天,出来两个屁。更重要的是,丫没有小鸡鸡。更加更加重要的是,丫根本不知道司马迁是谁。

还有一种人,有水平,但是玩心重,就是图一娱乐,进得厕所,四下打量,看看这个,说拉的不够臭,看看那个,说颜色不够黄,再看一个,说屁股太黑。众人不服,纷纷指责:有种你他妈拉一个。

然后人家轻蔑一笑,脱了裤子蹲下去,一会工夫站起来,屁股下边赫然是一埃菲尔铁塔。众人一看都傻了眼,从此以后,这人也在论坛混出来了。

还有一种人,在厕所里喊叫,让大家看他也拉出一埃菲尔铁塔,大家纷纷过去看,果然如此。但细心的人发现他的手揣在兜里死活不往外露,好事的把丫手拽出来,发现上边全是屎,敢情这哥们埃菲尔铁塔是自己用手捏出来的。要了身份证一查,竟然是郭敬明的远房亲戚。反革命抄袭犯,从此以后,这哥们就臭了街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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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5-7-19 08:50 |只看该作者
网络江湖,男人如剑
文/独醒客

       夜读庄子《说剑》篇:剑分天子之剑,分诸侯之剑,分庶人之剑。

  天子之剑,以燕溪石城为锋,齐岱为锷,晋魏为脊,周宋为镡,韩魏为夹,包以四夷,绕以渤海,带以常山。制以五行,论以刑德,开以阴阳,持以春夏,行以秋冬。

  诸侯之剑,以知勇士为锋,以清廉士为锷,以贤良士为脊,以忠圣士为镡,以豪杰士为夹。上法园天以顺三光,下法方地以顺四时,中和民意以安乡里。

  那么若把男人比剑又当如何呢?

  这世上男人五光十色。或学韩信忍辱负重,或慕刘邦临风吟歌。或效季布无二诺; 或叹侯嬴重一言。

  做男人是潇洒的:锦带吴钩,把酒临风,说的是功名只向马上取,千古英雄一丈夫的侠骨。然而做男人又是痛苦的:抽刀断水,寤寐思服,讲的是无情 哪似多情苦,一寸还成千万缕的柔肠。所以有关西英雄擎铁跆弓大漠射雕;执铜绰板临风唱大江东去书剑恩仇:虽千万人吾往矣,醉风流兮情何物。 所以有江南浪子拾琅琊刀小城寻欢,挟红牙板歌晓风残月,二十四桥明月夜,断肠人兮在天涯。

  若把真正的男人比剑的话,此剑需以沉勇为本,以智慧为锋,以谋略为脊,以柔情为穗,以宽容为鞘。以善良为饰,以苦难细细打磨,以挫拆狠狠粹火,以岁月慢慢浸泡。此剑成时,无声无息,无色无嗅,乍看与常人无异。

  然而此剑虽成,多少时候,只因未逢机遇,未遭对手。却不轻出,情愿荒老林泉,埋身剑冢,便于碧水寒潭。空山幽谷。听春雨秋风。任花开花落,看云卷云舒。只是,电闪雷鸣的雨夜,仍时时夜夜壁上长吟。有剑气直冲斗牛。恨不屠龙斩蛟。

   此剑不轻出,因出则必饮血,那么还是莫怪这出剑前的容忍和出剑时的犹豫吧。那只是慎重。只是沉稳。而当其时也,此剑一出,心中更无半分旁骛,眼光只视剑 前三尺。人挡杀人,佛挡杀佛,此剑一用,雷霆之震,四封之内无不宾服;举之无上,案之无下,运之无旁,上决浮云,下绝地纪,北海塞而山 陵崩!唯一所惧,斩不断万缕情丝,禁不得一腔柔情浸润。百炼钢成了绕指柔 。

  而另有一般情形,此剑不愿出却又不得不出,所谓铁血人生,不得不红尘中杀出一条血路,便纵有千般无奈,万般踌躇,但终是扬眉出鞘,于是便有娇若游龙,动如脱兔,于是便有十步杀一人,千里不留行,其间多少无辜多少伤于被伤,却已实在无法顾忌了。

  事了拂衣,临行前弹铗长啸。那啸声中未见得有多少快慰。深藏身名。却也难摆脱良心时时的自责。

  便有夜夜夜夜不能眠,便有睡前时时需念的三字真经"不要悔,不要悔。"

  便有夕阳余辉中一声长长轻轻的叹息。便有静寂的月光下一滴忏悔的泪。
  

       网络江湖,而男人如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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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5
发表于 2015-7-19 08:57 |只看该作者

文/独醒客

       国庆长假,友人游江淅,知我嗜茶,归时遗我一盒勾青,欣然的谢了拿回。便于一个略有些寂廖的秋日夜晚,烹一壶蟹眼,沏了,来品一品这秋茶。

  最初的绿茶,经过了高温的哄炒,是枯萎的,是不快乐的。抚于掌心,细细的感觉,甚至可以体会到一丝拒绝柔和的枯燥和倔强。

       而有一腔沸腾的水顷注和覆盖,慢慢浸润,温柔的缠绕,静静的包容,于是那茶便渐渐舒展,便飘舞, 他感到快意,于是他舞蹈和跳跃,漫妙而翩翩。看着绿茶在沸水里温柔地舒展,舒展着温柔,释放出本我的色泽,那是一种令人心悸的青绿,一种熟谙的纯粹而美好 的容颜,使人目光迷离,而心绪沉静幽远。然后有纯纯的香气若有若无,暖暖地拂着脸。一盏绿茶于指掌间,静静的凝视,仿佛自己的生命也随之绽放出绿色。随着 翻舞的叶芽,一腔心绪自然也蒸腾飘飞。

  清茶三沏,一道茶苦似生命,二道茶甜似爱情,三道之后,便淡如微风 了。最终所有的滋味都将归于平淡,若往事终于渐渐的溶于岁月之中。只留下淡淡的回忆。

  谁都渴念着,能够把第二道茶的甘冽啜饮至最后。然而,既便是滚烫的誓言,也会凋残在昨夜西风的碧树之下,那么对于一盏茶,还是不必苛求他韵味必须如何的久长吧。

   秋茶之与春茶,自是有一翻分别,茶家曾有“春茶苦,夏茶涩,秋茶好喝舍不得摘”的谚语。如果说,春茶多了些青涩的热情和憧憬。那么秋茶,在一翻发酵之 后,归于别样的浓烈的沉郁和安宁。这种安宁却不比浅薄的沉默。是一种得道高僧,面对西江石壁巫山云雨,心帆不动看透一切的静谧。

  早些时候,曾看到过一篇文章,开头一句便说,除了茶还有什么是活下去的理由?不由得会心的笑。此公所言自是有几分过了,然后却是同道中人。我要说,茶不是唯一的活下去的理由,然而茶,却是活得快乐的理由之一。

  还记得有一部叫作绿茶的电影,其中情节泰半早已是忘却了,而那一杯翻舞着的绿茶,却一直在心头萦绕不去。每每想起,便有种莫名的暖意和温馨。

  花茶与绿茶亦是不同,还记得初入茶道,是自花茶始,但渐次的之下却愈来愈不喜此种味道。茶的韵致,似乎清水芙蓉,多一丝雕琢气,便少一分自然的坦荡与透明。

  茉莉的香气,于诸般花中,虽算不得正雅,却也可以称得上灵秀了。且传说中极品的香片,是以茉莉花瓣,九蒸九晾方成。我虽无缘得尝此种极品。但却是品过上好的茉莉香片,但总觉香冽之后,是一种莫名的空虚。

  《古今茶事》记载有文人雅士 ,以上好清茶,当荷花初绽之时,放入花蕊,俟吸尽荷之香气取出,其香“清正高远。”而我不曾得尝。然遥想以荷之出淤泥而不染,濯清涟而不妖,香远益清,当也配得上天地间灵气之美茶。能够与之相得益彰吧。

  还曾品过红茶中的桂花熏乌龙,其味丰膄厚重,颇有大唐之风。

  但无论如何,总觉得清茶,似乎还是本色的佳。

  每每于一些场合,不堪忍受劣茶对口腔之摧残,于是情愿要上一杯白水,慢慢的啜饮,偶然的会有朋友笑我,纵是茶味道差那么一些,亦当胜于白水吧?

  而我无法言说,玉碎瓦全的话用在这里未免有些做作了,诗人却说过一沙一世界,一花一天堂。有时的有,倒还未必如无。更使人更多得一份本真。

  也曾于友人,不辞辛苦,驱长车,踏青山,探幽谷,只为寻一汪碧泉。用来沏那一抹青明前的新绿。当一口苦涩的甘冽终于在口喉间回味的时候 ,便觉一切的辛苦得了应有的偿答。那种感觉,我想甚至可以称之为幸福,于是偶而的时候,突然便会有种想法:幸福,其实很简单,简单到有一杯喜欢的茶便已是足了。

  茫茫尘世,芸芸众生间,或许并不是每个人,都可以在自己心灵可以感知的地方,能够找到一双关切注视的眼眸,以慰籍一颗孤独的灵魂。但至少,可以在手可以触 到的地方,放一杯温热的茶,慰籍自己的唇。

  一样的。
  一样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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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6
发表于 2015-7-19 09:00 |只看该作者
行在深秋的街上
文/独醒客

       这个下午,阳光竟然很温暖,是的,很温暖,有风熏熏的拂着,是的,熏熏。有些像喝了那么一点点。
  
  我踯躅在街上, 踯躅,慢慢的行,路旁的林木在深秋中开始凋零。那些未落的叶子在发黄,黄的是那般安稳。那般的安详。是的,安详。那是一种髦耋之年的老者,白发苍然淡然面 对水般逝去的岁月,波澜不惊的从容。那一刻我甚至觉得路边排着的不是一棵棵树,而是一位位面壁的得道高僧。
  
  这时一个小男孩走进我的视野,远远的我看到他张着嘴。似乎在哭,行得近时,我听到他肆无忌惮的哭声,那是一种幼稚而又饱满的声音。充满了生命的张力。我看到泪水在他脏兮兮的面颊上冲出两道痕。潺潺的在流。是的,潺潺。
  
  这男孩哭的很好,真的是很好。因为我没感觉到他的无助,我只是感受到他的无忌。因为他丝毫不在意街上行人投去的目光。只是专心致志的在哭,是的,专心致志。一心一意。阳光洒在他的脸上,潺潺的泪水反射出迷人的光茫。在我眼底映射。
  
  我突然想起儿时的一次往事,那是小学时一次学校竞赛考试,在班上常考第一的我,竟然没有得到名次。那次我伤心的很,是的,伤心的很,伤心的很。
  
   我在学校哭了很久,然后再哭着一路回家,我哭着回家,我也像今天下午这个男孩子一样哭的这么专心致志,哭的如此的忘我,路旁的行人,惊诧的看着我。是 的,很惊诧,他们不知道发生了什么事,不知道,一定不知道。他们只是看到十来岁的小孩子在街上哭着行走,现在的我猜想他们肯定感到很不明白,是的, 很不明白。
  
  而这时,我的外公,是的,就是我的外公,也就是我的外祖父----这个世界最疼爱我的人,是的,最疼爱我的人,就是我的外公,也就是我的外祖父。他不仅自己爱我,而且,他还给予了我一个如他一般爱我的妈妈。是的。如外祖父一般爱我的妈妈。
  
  我的外公他迟迟等不到我回家吃饭。于是他去学校接我,接我。回家。
  
  他在路上遇到了我。是的,遇到了我,遇到那个小小的少年,那个还会哭泣的少年。还会专心的毫不顾忌别人眼光自顾自己哭泣的少年。
  
  我扑到外公的怀里,外公蹲下来,他把我抱到怀里,是的,他紧紧的把我抱到怀里,外公吓坏了,是的,他吓坏了,他说孩儿孩儿,怎么了怎么了?
  
  我哭,我哭。我不说话只是一直哭,好久好久,我说我没考好。我没考好。我没拿到奖品。那个时候。我会为我没有考好而哭泣,是的。我还会哭泣。为了没考好,为了没有拿到奖品。
  外公笑了,他笑了,他笑的很安详,是的,很安祥。就如这个秋日下午路旁满身披着黄叶的树般安详。
  外公说,那奖品是什么,是什么。我说是一个铅笔盒,我抽泣着说是一个铅笔盒。
  
  他说,他说,孩儿孩儿,不哭。不哭 。外公给你买铅笔盒。给你买铅笔盒。比他们的还要漂亮。还要漂亮。
  
  然后,外公牵着我的手,领我回家,是的。领我回家,他把我的小手,放在他宽大温暖的掌心,紧紧握着,好像我不识得路。好像放开就会把我弄丢。他牵着我的手领我回家。他还轻轻的摩挲我的头发。是的,他轻轻的充满怜爱的摩挲我的头发。
  
   外公牵我回家,然后就出去了,一会回来,果然给我买了一个铅笔盒,那是一个比他们的奖品还要漂亮的铅笔盒。那个时候外公已经年岁大了,是的,大了,但他 那么快,我想他一定是一路小跑的。现在想一想,外公微胖的身驱,在街上一路小跑的行。苍然的白发在风中拂动,肯定路旁的人也会惊咤的看,也会猜想这个老者 急匆匆的去干什么。是的,肯定会猜想的。但是他们不知道,这位老者急匆匆只是为了哄我不哭。是的,为了,哄我不哭。
  
  而我看到那个铅笔盒,并不高兴,我竟然并不高兴。我把那个铅笔盒摔了,是的。摔了。
  
  我现在已经想不起这件事最后是如何的结局了,我在这个秋日的下午,挠着头皮想,我想得很辛苦,是的,很辛苦。但却依然想不到最后是怎样了。
  
  是怎样了?是呀,是怎样了最后?
  
   我不知道了,真的不知道了,记忆出现了断层。是的,断层。甚至这件事,如果没有今天下午的这个小男孩把它勾引出来。或许今生,今世,他都会在我记忆的深 处沉淀、沉淀。沉淀到我记忆中某一个未知的角落,然后再忘却。是的,忘却。所以,我要感谢这个孩子。我要感谢这个孩子。他叫我想起我的外公,是的,我的外 公,那个世界上最疼爱我的外公,他给我最深的爱,他又给我一个如他般爱我的妈妈。
  
  我敲了这么多,我想说什么?是的,我想说什么?我问自己。
  
  我想说,我想起我的外公,我爱他。
  
  我想说,我想起那个还会哭泣的我,那个专心致志一心一意哭泣的我。
  
  如今,外公不在了。他早就不在了。那个会哭泣的,会当众哭泣的小男孩也不在了。
  
  我想现在,外公他老人家在天国看着我,那目光一定是像今天下午的阳光一般的暖,他在看着我,或许他老人家会很奇怪,他很想对我说:孩儿孩儿 ,你要累了你就歇歇吧,你就歇歇吧。孩儿孩儿,你要难受你就哭吧。你就哭吧。
  
  我却想说,外公外公,我找不到那双可以牵我回家的手,外公外公,我找不到那个可以容了我哭泣的怀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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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5-7-19 09:05 |只看该作者
时间的味道——也算和吃有关
文/独醒客

随着年龄的变化,人的口味也是在逐渐改变的。少时喜欢的是鲜衣怒马,要的是大碗喝酒,大块吃肉。要香,要咸,要辣,总之,要够味。

渐至中年,慢慢的更加喜欢那些看似平平常常的东西。

已经很难想起是什么时候喜欢吃胡涂面了。不过现在隔一段时间不吃便总觉是少了些什么。

胡涂面在这我们这里又叫“和和饭”。顾名思义,是把一些乱七八糟的东西和搅和搅。拌在一起煮的一锅饭。

据父母辈的老人们说:过去日子过得艰难,不要说白面,就是玉米面也不是能天天吃的。寻常的日子里,采摘些野菜,再加点别管是南瓜红薯罗卜,煮上一锅,撒一把玉米面,和搅和搅,就是一顿饭了。这种饭的做法就留传下来了。

不过现在的胡涂面,已经不能和那个时候的胡涂面同日而语了。做的时候要有好多种干菜,还要有各种粗粮,豆类等等。

一个朋友喜欢厨艺,且精于做胡涂面。这些年每隔上一段时间,就唤上三五个哥们去他家小聚一番。吃上一顿。

想吃胡涂面,一般来说,要提前一天给朋友打招呼。据朋友讲,大概做的方法如下:前一天晚上要先将花生米,黄豆,干菜之类的东西泡好,伐好。弄好一些面条,晾着。第二天,先煮一锅很稀的玉米面加小米煮的粥,加花生米,黄豆,豌豆之类,然后蔓苧切小块入锅,加各种干菜,干罗卜片,干白菜,干小菜,干南瓜片,干豆角,干罗卜樱,干红薯叶,等等等等。再把晾干的面条掰成一两寸长放入。要很小的火煮上一个多小时。起锅后熟一勺热油,爆葱花蒜瓣。然后放入。再炸上一碗辣椒佐饭。

弄几个简单的小菜,开饭之前,先喝上两杯开胃,然后开吃。实在是觉得人间美味,不过于此了。曾经有局里一同事去吃,吃过饭对边上人说:你扶我去院子里遛两圈吧。实在是太撑了。

今年冬天,朋友爱人出了场车祸,虽无大碍,但需静养。便不好意思再去麻烦。一日有朋友告我,有一家新开业的饭店,有胡涂面,味道还可。去吃了一顿,村料比别的地方是多一些,但味道还是和朋友做的差很多。

后来和朋友闲聊,谈及此事,问其原因。朋友说道:饭店里的胡涂面,有的是不舍得用材料,干菜太少。此其一。另外有一些饭店虽然舍得用材料,但那些干菜都是用烘干机人工烘干的。朋友所用的材料却大部分都是自已加工,放在太阳下晒干的。需要挑晴好的日子,晒上好多天。速成的东西,比起自然的东西,是两种味道。

却原来,真正好吃的,其实是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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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5-7-19 09:10 |只看该作者
老 酒
文/独醒客

有哥们神神叨叨的电话我:搞到一些十五年前的老杜康

我想都没想,直接告诉他:不要,没钱。

哥们继续神神叨叨的说:价格也是十五年前的价格

我想都没想,直接对他说:有多少?我全包了。

哥们电话那边“呸”的一声:你想都不要想。

然后是艰苦的谈判。最后以一顿饭加五袋茶魁铁观音,成交两箱。为了防备夜长梦多生变化,马上电话叫另一朋友开车过来,到了朋友家,一进门,我操,整整十五箱。

二话不说,搬了四箱到车上,和开车的朋友每人两箱。钱一扔,直接走人。

晚上搞了两个小菜,且独自饮酙一回。

打开瓶盖,倒出一杯,白瓷杯中,酒带着一种淡淡的黄色。放到唇边,先闻一闻,是一股并不浓烈的酒香,不张扬,但是却温厚凝重。轻轻呷一口,淡淡的滋味,光润的滑过舌苔,入喉如一线,有顷,一股浓厚的酒香从喉底涌起,与此同时一股暖意从小腹慢慢的升腾。

好酒,果然好酒。

以前曾听一位酒国前辈说过,一杯好酒,应该是淡而又淡,浓而又浓,上而又上,下而又下。

关于上而又上和下而又下,我知道意思是头上熏熏,小腹暖暖。古人把好酒称为青州从事,把劣酒称为平原都邮。意思是说,好酒饮下后,直接到小腹。而劣酒作用在胸部隔上。但是这个“淡而又淡,浓而又浓”却一直未曾很深刻的体会过。原来入口竟然如此温润平淡,回味却又如此浓郁沉厚。

一杯在手,不禁思绪万端。

自入酒国,三十年是有的,若说一次次品饮,是味蕾于各种酒的一次次邂逅。那么每一种酒,都给味蕾一种印象。就如同大千世界中林林总总的各色人等。有的张扬跋扈。有的恬淡中平,有的温柔缠绻,有的寡淡如水,只有一些极少的人,初处时似乎与常人无异,没有不适,也没有感觉到非常好。如同一件穿过了的纯棉的衣服。随身随和。只是当其人不在身边,错身而过之后,细细思量慢慢回忆,越来越有味道,越来越值思恋。

就如同这种真正的老酒,真正的纯粮酿造,历经了时间的沉淀之后,本身固有的那些却并不是被时光消解。它只是被雪藏、发酵、沉积,这只是为了在某一个时刻,更加灿烂的绽放。如同一个成熟的男人,

有人说诗经中,最好的是那么一首:昔我往矣,杨柳依依,今我来思,雨雪霏霏。

短短十六个字,叙尽一个人一生的际遇于感慨。非顾盼雕鞍里的疏狂,非依依杨柳里的柔情,不足以言雨雪霏霏里的寂然怅廖。而于其时拨剑起舞,昂天一声长啸,铁血柔情挥斥泼洒,顷刻间醉了乾坤河山。

若把酒比做男人,这世间不缺价格昂贵的,不缺包装精美的,不缺甜腻柔顺的。但又有几人,能把自己在时光里酿得淡而又淡,浓而又浓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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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5-7-19 10:01 |只看该作者
谈人性说制度
文/独醒客

你无法和一个色盲讨论关于颜色的问题,因为当你说红色的东西的时候,他却以为是绿色,这是因为双方关于颜色的定义没有达成共识。也就不可能从这讨论中间得到什么。

所以我们在真正的讨论一些问题时,讨论的双方必须首先在某一个层级上的概念达成共识,在这样一个平台之上展开讨论,才可以使得讨论有意义。否则双方争论很久,却是鸡同鸭讲,除了收获一地的唾沫星子以外,一无所获。

鉴于此,当我们讨论人性的时候,也需要先对这个概念做一些必要的澄清。

查维基百科:人性,具有两个方面的含义。

其一,人所具有的性情。这其实更多是属于一个哲学的范畴。

其二,做为人应有的正面的积极的品行。如善良,正直。这更多是属于道德的范畴。

通常情况下,当我们谈论人性的时候。要结合当下的语境。比如说我们指责某个坏人没有人性,这个时候人性的含义自然是指第二种。

但是当我们谈论人性的善恶时,就应该是指第一种含义。

人性本善或者本恶,这个如同鸡生蛋还是蛋生鸡一样,是纠缠了两千多年的一个问题。其代表是法家和儒家,二者都可以拿出足够多的论据以支撑自己的观点。

我个人比较喜欢王阳明先生的观点,即:无善无恶心之体;有善有恶意之动;知善知恶是良知;为善去恶是格物。

不管是人性本善或者是人性本恶,至少我想我们可以在普遍和广义的角度上对一点达成共识,即:人是理性的和利已的。这也
是现代经济学中最主要的一个支柱。如果抽去这一点,整个经济学的大厦将会轰然倒塌。

那么在此支柱之上,同样产生了两种不同的社会制度。

其一是堵,用道德教育或者法律法规,限制人的自利行为。这里边就有一个问题,谁来教育?谁来设立法律法规?谁来管理人的自私自利行为?

然后我们接下来遇到的疑问是:这个管理者会不会自私自利?如果是的话,谁来处罚管理者?

当年汉武帝只所以罢百家独尊儒,就是因为董钟舒献“天人三策”,从理论上解决了这个问题。

他的模式是这样的:皇帝是上天之子,简称天子。由皇帝管理天下黎民,皇帝是终身制,他不会犯错不会自私自利,如果犯了,上天来处罚皇帝。处罚的方法就是所谓的异像,比如四五月下雪,比如地震等等,这个时候皇帝会下一个罪已诏,相当于写一份检查。这事就算过了。

如此看来。做皇帝并没有什么太大的压力,写检查这事,其实我也很在行。上学时就练出来的。

那么我们看皇帝手下的大臣,大臣是皇帝任命的,向皇帝负责,如果犯错,由皇帝处罚,如果大臣犯了错,皇帝没有发现或者皇帝不想处罚,那这事也就过了。

如此看来,做大臣有一定的压力,但也不大,只要搞定了皇帝一个人就可以。

剩下的就是老百姓了,老百姓必须服从各种各样的法律和道德规则,逆来顺受。他们没有任何裁量权,如果受到上层的伤害,只有寄希望于更上一层。但是更上一层和上一层,乃至于皇帝,实际上他们是一个完整的利益共同体。他们只对自己的利益负责。是不可能为了所谓“人民的利益”而去牺牲自己的的利益的。

于是整个上层统治集团贪污腐化,剥削压榨人民,直到人民无法忍受,有人振臂一呼,从者云集,推翻这个王朝,建立新的王朝,然后进入下一个循环。

这样的来来去去的过程一直重复了两千多年,看史书的时候,会发现《二十四史》其实就是二十四个同样的故事,只不过里边的角色换了名字而已。

这就是第一种模式的结果。

第二种模式是疏。承认人的自私自利,承认每一个人的自私自利的正当性,让所有自私自利的人共同参与博弈。在博弈的过程中产生规则。然后让大家遵守。

当你想侵占我的利益的时候,应该明白同时我也想侵占你的利益。他也想侵占她的利益。然后大家为了自己的利益不受侵占,坐下来谈判,制定规则,互相都不侵占。

为了这个规则能够得到贯彻执行,各自让渡出来自己的一部分利益,选出一个执行者。请注意非常非常重要的一点是,在他们授于这个执行者权力的时候,事先明白也承认执行者也是自私自利的,于是他们保留了自己最重要的权力:裁量权。(事实上就是选举权)。一旦发现执行者侵占了他们的利益,他们可以运用手中的裁量权,换掉执行者。

这个时候,管理者和被管理者,形成一种均衡状态。麻杆打狼,双方都害怕。这就使得他们彼此都会尊重自己的契约。任何一方违犯,都会受到应有的惩戒。

为了更加深入的理解这个概念,我们可以把话题扯得远一点,谈一谈和平。

两个国家之间的战争,自然有各种各样的原因,但最根本的一个前提是:双方力量的不均衡。当一方力量强大到(或至少他以为强大到)可以战胜另一方的时候,他才可能去发动战争。而当两个国家都有核武器都可以灭掉对方的时候,双方都不会轻举妄动。这个时候的和平,才是最稳定的。任何一个明智的人都知道,把和平的希望寄托于对方的善良和仁慈是不切实际也是不可能长久的。所谓忘战必危。只有达到均衡状态,才可以持久。

国家与国家之间,人与人之间,管理者与被管理者之间,都是这样的道理。

具体第二种制度的详细设计,远不止我以上所说的那么简单,事实上他是非常巧妙的,有人评价说那是一个由天才设计的,然后傻瓜也可以运行的机制。有一本易中天翻译的书叫《艰难的一跃》比较详细介绍了这个经过。有兴趣的朋友可以看一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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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5-7-19 12:52 |只看该作者
用一张著名说书人的脸做头像,其实他自己就是一个讲故事的能手。娓娓道来,淡淡而谈,却为自己的文字赢得了“隽永”的评价。对于这个人,我的敬意是从脚跟儿升起,直至仰视。
                                                                                                                  ——编者

夜遇记
文/老田

老爹说,庄稼人有两样东西是不能没有的,一样是地,有了地种庄稼就有了吃的;还有一样不能少的就是老婆,没了老婆就没了孩子那就啥都没了。王木勺记住了老爹的话,自己到了该娶媳妇的年纪的时候就更加想起这些话来。

  说实话王木勺也想娶个媳妇了,可他却不想还象老爹当年那样只看了一眼然后说了个“嗯”字就把老婆娶了回来,虽然说这一辈子也马马乎乎的过来了,可王木勺是读过书的人,他想象书里那样找一个老婆,象电视上那样和某一个姑娘整一段故事出来,然后带这姑娘回老家。但生活就是生活,根本不像电视上那样就很容易的把一个姑娘碰一个跟头,然后就慢慢的好上,城里的姑娘甚至都不正眼看自己一回。老乡们说,王木勺这样的人一抓一把一把的,扔到人群里根本就找不见,人家不看也没什么希奇的。

  和王木勺一起干活的都是男的,别说找个姑娘恋爱一把,就是偶然看见一只老鼠,大概也得是只公老鼠,于是后来在他们的住处旁边的一个小院里住了几个女孩子,这帮子人一定会有机会就去看,有一打没一打的和人家说上几句话,那里边的女孩子时常的住几天就走了,后来才知道他们都是在歌厅工作的,王木勺的老乡们说,这群女人就是乡下人说的“破鞋”,王木勺说不该这样糟践人家,即便是做了小姐那也指不定是为了啥过不去的坎了,没了办法才做,老乡们说,既然你这么明白事,那你讨一个做老婆多好,随身嫁妆就是成百上千的绿帽子,人们哄笑一阵,王木勺心里却觉得找个这样的女人做老婆也行,只是怕他们再笑话自己也就不敢说出来了。

  这天干活晚了些,王木勺回来的时候天都黑了,从那个住着女人的小院门口过,往日这个时候,小院里的人就都上班去了,今天却有一个女孩子站在门口张望,王木勺到跟前看看,是一个白净净的姑娘,手里拎着一个小手提包,往日没有见过这个人,可这个院里时常的换人,没见过也不算新鲜,那姑娘朝王木勺摆了摆手“哎,大哥你过来一下”那小声音甜得不行,一笑能看见出一排雪白的牙齿“叫我吗?”王木勺搭了一句腔,看看左右根本没有人,自己说的这根本就是一句废话。那姑娘说,就在这个院子里住着,别人都走了,自己想拿点东西,没钥匙进不去,想找王木勺帮个忙,从院墙上跳过去,把门打开,这点小忙王木勺自然是要帮的,开了大门以后,屋里的门也锁着,王木勺又从窗户里跳进去把门打开,那姑娘说“大哥,你在屋里坐一会吧,我谢谢你了”却不开灯,王木勺觉得自己的心跳都快了很多“那啥,我得回去了”慌乱中就朝外边走,走过那姑娘身前的时候,闻见那姑娘身上一股香水的味道......

  王木勺有大半宿没睡着觉,俩眼珠子盯着屋顶,忽然很后悔自己怎么就出来了,那姑娘肯定是个小姐,自己跑什么,哪怕摸摸她的手也行,肯定不会惹恼了,说不定还会有点啥事呢,想到这里,王木勺就真的后悔得不行了。可转念一想,咱王木勺是个好人,怎么能帮那样的事呢,帮人一个小忙而已,日后再见了面就熟了,来日方长嘛,想到这,王木勺偷偷的乐了起来,嗯,心急吃不了热豆腐。

  第二天,王木勺又是那个时间从那过的,却没有再看见那个姑娘,院子里也没有人声。回去后老乡们正在念叨,昨天那个住着女人的院子里着了贼了,是从墙上跳过去的,又从窗户里跳进去把屋门打开,只是那里也没有钱,只丢了些不很值钱的东西,那几个女人也没有报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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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41
发表于 2015-7-19 12:53 |只看该作者
本帖最后由 归隐宋朝 于 2015-7-19 12:57 编辑

麦  熟
文/老田


       伴着漫天黄蒙蒙的土腥味儿,麦收的季节终于来了。
      
       庄稼人对地的热情永远是深厚的,即便那块自留地小的可怜,甚至连收割机都不屑于去收割,庄稼人照样会仔细的去拔下每一棵成熟的麦子,梳理起来、捆扎起来,捡干净那些混杂在麦间的杂草,然后收回去。
       日头很毒,扑向每一个敢暴露的人,庄稼人却不怕,因为麦子,那些价值不足以做一点小事的麦子,就是庄稼人所有的期冀,这就是收获。
      
       大仓就是这样的一个庄稼人。


       经历过了几十个这样的麦收,随着每一个麦收季节的过去,大仓也从“仓娃”变成了“大仓”,后来再变成“大仓叔”,后来变成“大仓爷”,不变的就是麦收时节的忙碌,他从不肯让家里的老婆孩子去毒日头地下晒着,更不愿意在孩子们有了营生发了财之后不再种庄稼。随着房子越盖越多,自留地也越来越少,大仓家最后只留下了一亩三分地,大仓说,过去皇上家就是种一亩三分地。

       庄稼人去地里干活,媳妇就会把饭做好以后送到地里去,仓婶每次都送。叫一声'“吃饭啦”,他们地头的大树下寻一个阴凉,大仓坐地上,仓婶坐筐上,打开饭食一起吃,仓婶从不在家吃过再去送,也不送完回家再吃。吃完以后仓婶一定要站在那里,大仓说,锄草的时候,看到仓婶在树下等着,自己干活的时候就会手脚都麻利的很多,并时不时的回头看看仓婶,傍晚的时候一起回家,年复一年。
        
       今年的麦收又来了。
       仓婶做好了饭,送到的时候看到大仓已经把那一亩三分地的麦子捆好了,金黄金黄的,整齐的码放着,大仓正在乐呵呵的等着仓婶送饭来吃。饭食从开始的粗茶淡饭变成大米白面,再后来又有了肉,再后来又回到粗茶淡饭,那棵大树也长得一个人都合抱不住了,饭食还是都那么香甜。


       大仓说:"我有点累了“
       仓婶说:”累了就在阴凉里睡一会吧“

       大仓就真的枕着捆好的麦子睡着了,一个庄稼人闻着麦子成熟的香气,睡觉都带着美美的笑,仓婶在一边用一把蒲扇为大仓一下一下的扇着风,仓婶的眼睛看着大仓脸上的笑容,就像大仓看着自己收获到的麦子那样快乐。大树下,大仓睡着了,仓婶在一遍扇扇子——时间就定格在那一刻,大仓去了。

       我告诉老婆,如果有一天,能想大仓那样在你面前享受扇子的微风而去,那将是最大的幸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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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42
发表于 2015-7-19 13:12 |只看该作者
本帖最后由 归隐宋朝 于 2015-7-19 21:53 编辑

不要问我这位是公是母,也不要问我这是不是某人的马甲,说实话,对我来说,这也是个迷。
                                                                                                                             ——编者

与青春渐行渐远的日子
文/那五


八月流火。看到南京热坏了好几个工人的消息,赶忙PDPD的去检查公司高温费的发放。后来一合计,干脆在车间每个休息室里都放台冰柜。传说中的那五,也就是本胖,狠低调滴声明:冰激凌矿泉水管够,只准现场吃喝,严禁随身携带。三哥说我快到“座上三千客,杯中酒不空”的境界了。二哥撇撇嘴:一天一千多块啊,这TM纯是败家子的境界。我连连陪笑,说马上让财务把丫的白条子都报了。

二哥比较怕老四,当看到老四拎张传真纸东张西望的走过来,二哥用一个潇洒的动作,抚摸了下油光锃亮的背头,带着一身名牌行头飘然而去。穿着廉价老头衫的老四,一脸兴奋,迅速填补上二哥遗留的空间,接过我递去的马迭尔冰棍,边吃边嚷嚷:“M电厂的订单,蕾姐记得不?丫发了个订货计划过来,让咱们自选。”“我K,蕾姐?诳走咱俩DETT的蕾姐有消息了?莫非真看上五弟了?”老三摇头感慨“财礼,财礼啊,少五百万咱不嫁。”我看完传真,狠深沉滴走了几步:“别让丫看扁了咱们...凑个整数吧。”三哥对我做拥抱状...

六月高温。M电厂的机组突然出现故障。停机一天要损失数十万。请了很多专家会诊,都不得要领。忙乎了一个多星期,终于找到故障,谁知替代产品无备件,无库存,无供应商。整个一三无概念。而生产周期要三个月。M厂的厂长,发电界风云人物女强人蕾姐,也没了办法。后来听说我公司做过类似的产品,便亲自带人在六月的最后一天,星夜驾车抵哈。

七月份的前奏你是狮子座...从牌局上被拉走总是不爽,更不爽的是输了很多无法捞本。何况与M电厂从无业务往来。我很随意的老头衫和七分裤,拖鞋一趿拉,就赴接风宴了。

三杯下肚,蕾姐看了衣冠楚楚的二哥,风度翩翩的三哥,以及器宇轩昂的老四,迟疑着把目光转向了本胖。知道有点失礼,我进包间前特地跑洗手间梳洗打扮一番,临阵磨枪,却也无法掩饰长时间牌局带来的疲惫。蕾姐很迟疑的说出要高价购买DEII的意向。并开出二十万的价格。外加调试费十万。再加二十万生产服务之用,三天之内交货,另再订货四套,出价五十并当场掏出百万支票一张。

哥几个都知道那套设备成本不过数万而已,同样迟疑的目光也落在我身上。我被这突如其来的巨大馅饼砸清得狠亨利.亚当斯了一会,清醒过来挥挥眼前盘旋的金花告诉蕾姐:我库里还有两套此种产品,可以立即拿去试用。因为不给贵电厂机组做供应商,不了解兼容性。先试验下吧。初次见面,谈钱忒俗了。交个朋友,我高攀一下,如果好用,这两套仪器权当送蕾姐的见面礼....我咽了咽口水,狠坚决滴帮蕾姐收起了支票。

“你个败家子啊,白折腾半宿,赔了,还搭进去两台...”蕾姐带着设备和我派的调试技师刚刚驱车离去,二哥首先哀叹不已。三哥笑侃:“老五色迷心窍了。”“不会把,就为一个老娘们?”老四也上下打量我。

“首先,咱产品如不匹配,收了钱也得吐回去,还落个财迷的名声。其次,蕾姐是没办法才找咱们,趁人之危,不大妥当,再者,要价这么高,传开了足矣赶跑自己的客户。还有,...要了是一锤子买卖,不要也许放长线够条大鱼。”我彻底清醒了,开始逐条分析。“你小子是想勾美人鱼,趁还没搭进去啥,醒醒吧,”二哥对我醍醐灌顶状...

M电厂顺利安装调试运行之后,蕾姐居然悄无声息了。这让二哥三哥好顿嘲笑我。而我也懒得去电话。就这样,日子照旧,喧闹照旧,忙碌照旧的到了八月。在我几乎忘记这件事情的时候,蕾姐狠低调的发了个传真。

“老二呢?”兴高采烈的老四突然想起什么:“说老五败家子的是丫吧,订单来了丫哪装孙子去了?不行,我得让他把订单吃了,彻底堵上丫的臭嘴。”话音未落,三哥也赶紧悄悄溜走了.


老四把摩托艇开得飞快,就如同他在高速公路上不断超速一样。一会就几乎没了影。江畔餐厅里,我和栾秘书不断推杯换盏,三哥则和李处长两人狠不合时宜的大谈机组电调系统改造的必要性,以及通流改造的成本和效益。桌上的炒菜没动多少,几条三白却只剩了鱼刺。中午的酒意,让湖风一吹,似乎没了踪影,远方水鸟嬉戏,近处波光粼粼,夕阳把湖面镀上了层层叠叠的金色,也把对面兰秘书的面庞,勾勒得更加妩媚。丫不停的甩甩一头乌黑的长发,笑眯眯的举杯:那哥真是海量,干~~!

酒桌上怕四种人:红脸蛋的,梳小辫的,喝糖水的,吃药片的。兰秘书一人就占了头两项。绯红的面颊让你误以为丫随时就要出溜到桌子底下,可还就不倒。我俩单独一人一瓶下肚,丫居然红色依然。“兰妹子,咱俩还得来一瓶,你看啊,自古红颜多海量,这个红颜,说得就是你们这种喝酒脸红的女士...”“那哥,舍命陪君子,只因是知音。我和那哥一见如故,一瓶怎么够,服务生,再来两瓶。”@#¥%%……&*,我突然感觉自己有点向桌子底下移动了。

话说那天本胖在三哥老四面前嘴上狠牛比,可还是第一时间跑回办公室给蕾姐手机摇了个电话。诚恳滴吹捧一番,然后表示要登门道谢。蕾姐那边似乎很忙,只简单的应付了几句,就让我和物资供应处李处长讨论合同细节。我挂了线,正琢磨去时送点什么土特产,李处长自报家门的电话就到了。李处长大概是典型的技术干部,张嘴寒暄了几句,就切入正题:邀请我们去该厂参观,签署合作协议和合同,洽谈时间,洽谈项目,合作范围等等条目清晰。而且,通话不久,一份详细的备忘录就传了过来。看来,正规军很认真的办件事,效率着实惊人。

M电厂是以M市命名的,为了不出纰漏,我带着三哥老四,次日就驱车赶到。米想到蕾姐已经飞往北京,迎接我们的是她女秘书小栾和一位王副厂长,还有那位李处长。按改制后的叫法,是公司王副总裁,栾总裁助理,以及物资供应部李总。或许总经理,经理已经被我们这些土八路用滥了,为了区别于私营公司,M电厂狠总裁的压了我们一头。其实总啥都无所谓,有了合同裁是硬道理。自来熟的我,没过二十分钟,就王胖子,兰兰的乱叫一通。看在蕾姐的面子上,他们倒也笑面春风。甚至和我比起了腰围。

接待的热情,远超我们的想象。王胖子居然拉我们驱车直奔附近的兴凯湖,说蕾姐的吩咐,一定要让我们把大白鱼吃饱。接近两小时的车程,兴凯湖美丽的景色,就尽收眼底了,“一载未来,惊艳依旧。上下天光,一碧万顷,沙鸥翔集,锦鳞游泳,岸芷汀兰,郁郁青青。天鹅遨游,湖畔鹿鸣,美女相伴,何虚此行,湖畔临窗,老友新朋,自饮三杯,答谢盛情...”我咬文嚼字酸了吧唧的祝酒词,让王胖子他们拍手称快,大家都很爽快,没用什么酒令,就喝了个沟满壕平。只有王胖子身体不适,干了几杯纯生对付了下,然后狠狠的吃起大白鱼来。我本是口水欲留,见了这比螃蟹还香的美味早想下手,碍于面子没先动筷,一看王胖子动手了,我也赶忙跟进,五斤多的鱼,让我俩吃了几乎一半。一轮风卷残云之后,清理盘盏鱼池再来二悠,王胖子不胜酒力,就拉着老四去玩摩托艇了。我正好转身举杯和栾秘书对饮起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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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5-7-19 13:15 |只看该作者
庐山烟雨浙江潮……
文/那五

忽悠了我四大粉丝半天,一封情书没划拉着,那真叫一个失落。这还不说,以花祭同学为代表滴粉丝们,居然还与本胖索取情书...连煮粥同学都看不下去了:大拿啊,我发脚你们那地儿挺格鲁挖,从来都是粉丝给偶像写情书,轮到你身上咋要掉个了呢?我一想,确实如北,敢情我费这么大劲,给自己找了四个偶像啊,这事闹的。胸闷,四处溜达,突然看到Q上美丽123同学头像闪闪发光,顿时心生一计,赶忙搭讪:“胖虫子,咱俩关系好吧?”“是不错哦”“那啥,给我写封情书呗,咳...”“为嘛是我给你写,而不是你给我写呢?”“这个...因为我缅甸嘛。”“可我更腼腆...”完,碰上个比我还懒的。就在我要讪讪离开的时候,美丽同学心肠一软:“既然你粉丝都比搭理你,我可以救场,不过,不会写啊,你教教。”啊哦,有门。“比如你就可以酱紫写:不管我/写/与不写/情书/都在/你/心里/”没想到美丽同学是个实在人,原封不动的就给发出来了。于是我第一次接到了自己给自己写的情书。再次胸闷艾恩及。

其实呢,本胖就是图个乐呵,图个热闹。情书有什么嘛。子曰心有灵犀一点通,没说一书通对吧。接到别人情书的未必都高兴,比如春妹就飞信告诉我,说六星论坛有个傻逼叫墓歌,借写情书之名,把我首席粉丝好顿骂。丫垂涎色妞美色久矣,还动不动就雪地裸跪以割自己小JJ相威胁。墓割嘛,就是跪坟圈子前头要自宫。首粉啊,坚决削他。想当年,大庆一个老盲流子叫什么傻逼飘的,玩的就是这个套路...这个傻逼飘可能跟墓歌是亲戚,非要当我粉丝,没咋搭理他,丫居然骂上了,后来还就骂上瘾了,几天看不到本偶,就如同找不到丫离家出走的亲爹一样难过。历史证明,对这种勒瑟必须将其扼杀在摇篮里,浸S在尿不湿中。春妹发话了,说可以帮忙阉了墓歌,交换条件是把舒小惠让给丫。我一听这可是多赢挖,赶紧动员舒列宁,米想到从初一快说到十五了,说得嘴都磨起泡了,列宁同志大义凛然宁死不屈:宁可从了李老斋,都不带搭理春妹一眼的。看来,第一套反击计划要泡影了。都是情书惹的祸撒。

情书这玩意吧,就是个点缀。就好比五月五的粽子,八月十五的月饼,中看不中用。当然无论粽子还是月饼,该咬还是要咬几口。可好粽子好月饼,那种镶金镀银夹钻石的都是暗地里送的,能看到的,都是礼尚往来大众化。子曰,情书人人有,不露是高手。你们谁看到过头疼的情书?谁看到过破斧的煮粥的丹明的?江南邮箱都爆满了,可一封也没外流到杂谈,是吧是吧是吧。所以呢,收到情书滴同学们不要得意,你看本胖刚收一封,还是相当~淡定嘛。米有划拉着的也莫要悲伤,摸黑同学就没收到,她也就啜泣几下子,都没哭出声。

子曰,庐山烟雨浙江潮,未到千般恨不消。到得还来别无事,庐山烟雨浙江潮。传说中的庐山烟雨,钱江潮汐,如梦如幻,气势磅礴。为求一观,朝思暮想。等到梦想成真,真真切切看了之后,方觉不过尔耳。真得了情书细看,相信感觉未必十全十美。子还曾经曰过,菩提本无树,明镜亦非台,本来无一物,情书为何来。情书算个神马,早晚都是浮云。

刚刚跟几个朋友Q上探讨美国“二房”的后果,一气争论到现在。我K,中国被套住的数千亿美金疑似要打水漂了。几千亿美元是个什么概念呢?就是说可以组建个几百艘航母的编队,去钓鱼岛一带溜达,直接让小日本立马傻眼。也可以将百元大钞百张一捆,从漠河到三亚,见门就进挨家砸个两三捆还剩好几火车皮。可以制造纯金字的情书绕赤道一周还富裕,如果都给一个人的话,丫从生下来每天花一亿,花到S的时候还没花完。可以给头疼盖个金店,给煮粥配个飞虎队,给丹明一副一千克拉的罩杯,给破斧用碧玉造个舢板子,给江南组建个隐形战斗机编队的常州航班,可以给我四大粉丝每人二十个大金镏子,大到尼洋看了都流口水...我日,这要真都没了咳咋办,夜不能寐啊,心疼死我了。

还是拉回到情书吧,酱紫好受点。收不到缠绵滴情书有点米面子,只好到处找辙给自己圆场。号召杂谈同学们跟我莫离粉丝学习,我一进时尚吧,铺天盖地的情书,我K,差点吓我一跟头。我只能说咱杂谈同学们都含蓄,头疼顶多发个隐晦的题记,其他版主更是缅甸分子。本胖蹦跶半天,就花祭粉丝跟风拽了几句,还死活不说写给谁,要玩个你猜你猜你猜猜猜。总算有个骚卒跳出来响应,走的还是流氓路线,我KOA~我汗我汗我汗汗汗,擦干冷汗,本胖讪讪滴吟诗一首,权当自我安慰:人闲桂花落,夜静春山空,多少心腹事,尽在不言中。言语多了,反倒掩盖了事物的本源。正如对庐山烟雨钱江潮的描述,让人们崇拜之至错意了其本身,及至贴近之时,不免失落。到不如去其凡夫俗子的外表,直接顿悟本心。五音五色令人心惑情迷,得之也好,如若不得,不妨以纯粹的态度,面对庐山烟雨,笑看钱塘浪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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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44
发表于 2015-7-19 15:54 |只看该作者
扎在这堆旧文字里浸了俩小时了……
时间过得真快,一眨眼这堆孙子全玩完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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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45
发表于 2015-7-19 18:51 |只看该作者
春江也含情,老独也落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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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46
发表于 2015-7-20 13:31 |只看该作者
刚刚看到,列传啊。蛮有意思的,
以前楼主在哪个版块的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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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47
发表于 2015-7-23 11:03 |只看该作者
本帖最后由 归隐宋朝 于 2015-7-24 07:10 编辑

这是一位六星论坛的“乱世佳人”,跟论坛的节奏始终不合拍,导致的结果也是极不对称,她不算是杂谈的老人儿,但却在那段辉煌时代行将结束之时,留下了诡异而浓重的一笔。本着杂谈的宗旨,不能不录下其文,以正其才。
                                                                                                                                                                                ——编者

关于“易求无价宝,难得有情郎”
文/桥上有嘉人

                  赠邻女  

       羞日遮罗袖,愁春懒起妆。
       易求无价宝,难得有心郎。
       枕上潜垂泪,花间暗断肠。
       自能窥宋玉,何必恨王昌?

       这首诗据说是这样写成的:一日,一个被有了新欢的丈夫抛弃的旧爱,去道观里向太上老君哭诉自己的遭遇,痛斥丈夫喜新厌旧,询问自己该怎么办,神龛后的鱼玄机听到了她的讲述,现身口占了这首诗。也正因为知道这首诗,所以我相信《唐朝豪放女》里对鱼玄机的塑造。

       因为根据律诗的特点,这首诗的重心和主要思想不在第二句“易求无价宝,难得有情郎”上,而在最后一句“自能窥宋玉,何必恨王昌”,所以对这首诗,我是这样理解的:既然有情郎如此难得,女人又何必把自己的快乐绑于一个男人身上呢?再通俗点说就是:三条腿的狼没有,两条腿的男人遍地都是,何必把自己吊死在一棵树上?可叹的是,后来的男人多爱自作多情,都觉得全世界女人都应该为了他们而伤心伤情,女人又多爱自怨自艾,很享受那种遍寻专一郎君而不得的失落的自虐感,所以他们自发地将鱼玄机这首诗的重点放在了“易求无价宝,难得有情郎”上,搞得鱼玄机仿佛成了一个因爱不成而对情生恨进而以放荡的方式来报复社会的叛逆小太妹。
   
       可见,断章取义真是害死人。

       恐怕从古到今对鱼玄机的误读正是由此而起。其实,一首诗短短四句而已,大家怎么不再多往后看两句呢?

       之所以喜欢这首诗,是因为从古到今几乎所有的才女在写到男女情感时,都要么是一副非君不嫁的痴恋口气,要么是一副落花有意流水无情的怨妇口气,好象自己生来最大的幸福就是有个男人爱一辈子,而万一没有这个男人,就遇到了天底下最悲摧的事。虐心得不得了。更生气的是,总要顺便遣责一下男人的新欢,好象自己今天的悲摧命运就是那个该死的小三造成的一般。唯有鱼玄机这一首,没把自己放在等爱求抚慰的被动弱势的地位,而是放在了与男人平等位置上。并且,最难得的是,没有诗中提到新欢如何,意思很明白:只要这个男人倒向了别人,那么他爱不爱谁,已经和我无关,我也不再会关心。

       看看网络上那些数量庞大的每天爱啊伤啊的怨妇队伍,再看看那些一见到个把优秀女性出现就恨不得杀之而后快的痴女们,便不得不感叹:鱼玄机在那个年代中的豁达和通透,已经远远超过了今天她的同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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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48
发表于 2015-7-23 11:07 |只看该作者
本帖最后由 归隐宋朝 于 2015-7-24 07:11 编辑

死于木压力
文/桥上有嘉人

       一上午读了40页《红楼梦》,一年来天气,先后死了四个人:秦可卿、贾瑞、秦钟他爸、秦钟。这四个人中,我觉得,除了秦钟他老爹死得算是合理,其他三人的死都多少有点说不过去。

       之所以说秦钟他爹死得合理,是因为,人上个四五十岁有点高血压脑血栓心脏病糖尿病非常正常,而中国古代,既不能做搭桥手术,又没发明出胰岛素,没有治这些病的特效药和特殊办法,所以遇个心眼小的,有点想不开的事,一下气死,是非常可能的。而秦家,虽然不如贾家富有,但能够和贾家结亲,把女儿嫁到贾家做少奶奶,应该说,至少是书香门第,世代读书有功名的,这样的人家在古代是非常看重名声和面子的,这种情况下,儿子秦钟和尼姑私通,并且尼姑还逃寺找上了门,在秦老爷子看来无疑是晴天霹雳,简直就是败坏门风丢足了面子,再加上女儿刚刚去世,白发人送黑发人的悲痛和连日的劳碌还没缓过劲来,遇上了儿子做出此等丢人现眼的事,秦老爷子气累悲痛交加,犯了心脏病或是高血压,导致猝死,是非常合理的。

       相比之下,秦可卿、贾瑞、秦钟三人的死就多少有点不合常理了。

       第一个不合理之处,三人都是年青人,正是生命旺盛之时,身体的抵抗力和新陈代谢都是非常强悍的,不应该有点微恙就抗不过去了。我就不信他们从小到大没得过个感冒咳嗽什么的,但凡生过些小病的,身体就有很强的自愈能力,怎么会反倒长大了,一点点小病就死了。

       第二个不合理之处,三人所生之病,都并不是什么绝症,不至于病死了人。秦可卿生的应该是妇科病,用中医的话讲,叫阴虚,古代确实有不少女人死于妇科病,但那是一个漫长的过程,因为由内分泌不调发展到癌变是需要一个过程的,没有刚刚发现内分沁不调,就死人的;贾瑞所生,应该是和明天启皇帝一样的病,因惊吓过度导致习惯性遗精,因纵欲过度导致阳虚,却没有节制,最终精尽人亡;秦钟所生的病,应是惊吓加羞愧过度,属于纯精神疾病。其实严格说来,三人得的都是心病,秦可卿是郁闷,贾瑞是意淫,秦钟是羞愧。——用现代的标准来看,就是抑郁症。不错,抑郁症是难治,但没有几个人是直接死于抑郁的,郁闷、意淫和羞愧一般都是杀不死人的,抑郁症的人一般都死于自杀。而且抑郁抑郁,就一定是长期的郁结于心导致精神崩溃,最终伤害自己的身体,哪有这种这么短时间就郁结成非死不可的顽症的。

       第三个不合理之处,即使是绝症,三人所住人家都是殷实人家,无论是求医买药,还是卧床静养,都具有十足的能力,贾珍为治好秦可卿的病可以一天让她吃二两人参,还有什么做不到的?如果这种情况下都会等不上娶妻生子就死了,那么穷人家的孩子岂不早灭绝了?

       也许属于杜撰?
       可是又不象。

       第一,以红楼梦这么丰富的场景、常识、人物、语言,都找不到一点BUG的情况下,我绝对有理由相信每一个人和类似的场景,曹雪芹在自己的经历中都曾遇见,就算小说不可能完全照着生活写,但他最多只是把一些场景和人物稍稍加工一下,断不可能不顾逻辑地完全胡诌,出现如此显而易见的不合理。

       第二,中国的其他写到这种有权有势的大户人家的作品中,也常有类似的情节:年轻轻的女人生一点小病就无论如何都治不了,最后死翘翘了。比如,巴金的《家春秋》中,梅表姐和蕙表姐还有枚表弟都是年富力强的时候死于抑郁,可见,这种情况在中国,至少在中国的古代和近代社会是普遍存在的。

       这些人年轻轻地为什么会死?我觉得秦可卿在病中对凤姐儿说的一番话道出了真正的原因:“这都是我没福。这样人家,公公婆婆都当自家女孩儿似的待,你侄儿虽说年轻,却是他敬我、我敬他,从没红过脸,就是一家子的长辈同辈中,婶娘不用说,别人也从无不疼我的,也从无不和我好的……”概括一下这段话,就是“占全了”:公公婆婆疼,没有婆媳关系压力;和老公相敬如宾,也没有夫妻感情压力;和亲戚也都要好,就没有来自人际交往的压力;古代的女人不比现代,不用工作,自然没有工作压力;嫁入这样的豪门,自然也没有经济压力,用现代人的话说,生活质量恐怕早就达到买什么东西时候只看喜不喜欢而不用看多少价钱的令人羡慕妒忌恨的层次了。虽然秦氏自己总说自己是因为要强而得了心病,但依据上述理由,我判断她恰恰不是因为要强这一心理压力,而是因为没有一点心理压力,导致活得不需要用力,轻飘飘的,于是,一阵风来,便即吹跑了。

       这让我想到一个几年前我们这里的真人真事:一个农民,种着几十亩薄田种了几十年,每年的收入勉强维持个温饱,平时的娱乐内容就是把儿女召集到一起说“啥时候你爸有了钱,我们就***”。不料天有不测风云,有朝一日他种这几十亩薄田下居然被探出有大煤田,于是政府出三亿元买下了他这几十亩薄田。按照常人的想法,农民再也不用为钱发愁了,日子该过得有滋有味了吧?恰恰相反,拿到了三亿元的农民得了抑郁症,他日日拷问自己人活着是为了什么,为此天天都快乐不起来。他的儿女带着他跑遍了全国各地,忙着帮他看病。

       贾瑞和秦钟也是同理。

       我绝对不相信贾瑞和秦钟是死于为情所困,相反,他们的死正是无情所致。虽然他们的死都和女人脱不了干系。

       先来看贾瑞。他因为打凤姐儿的主意,对凤姐痴心妄想癞蛤蟆想吃天鹅肉,导致凤姐心生厌烦,找了人作弄他,让他饱受惊吓,以致生了这病。病后依然天天意淫和凤姐云雨,只是绝不敢再去找凤姐了。若是真的爱凤姐,为情所困,怎么会些许捉弄就令他吓得不敢轻举妄动了呢?既然不敢再去找凤姐,说明他把自己的命或是脸看得比凤姐重,一个把自己的命或是脸面看得比爱情重的人,怎么可能甘愿为了爱情而把自己折磨至死呢?何况,贾瑞自始至终只是垂涎凤姐的美色,对凤姐从未有半分真正的爱慕或是敬重之心,说他为情所困,忒也糟蹋了这个词。

       再来看秦钟。可以说他跟老爹一样,因为姐姐的死过度悲伤本来就身体受了损伤。但仔细一想,这个是说不过去的,从他姐姐生病到他姐姐死去然后出殡,没见他真正的难过过一次。甚至在姐姐出殡当天,他居然有心思到馒头庵里调戏小尼姑,足见他并没把姐姐的死放在心上。这里插句闲话,秦钟一直跟着姐姐,姐姐对他也很是操心,这种情况下姐姐死了他都不悲伤,足见是个白眼狼,这种人我很难相信他会为情所困到困死为止。回到正题,如果说他是思念小尼姑智能儿,以至于郁结成疾,那么他完全可以找智能儿私奔啊,就算担心经济问题不想私奔,彼时他老爸已经死去了,他完全可以继续再和智能儿隔三差五地偷情。可是,他的做法却是再没有见智能儿,在这个细节上,我很佩服曹雪芹,因为这非常合逻辑与常识,作为一个书香门第的传人,即使再风流成性,秦钟骨子里还是早已被栽进了三纲五常的桩子,因为自己的做法气死了父亲,那么他就绝对不会再重复这一行为。然而,这也足见在他的心中,对老爸死去的羞愧远远超过了对智能儿的爱情,所以,与其说他死于爱情,不如说死于羞愧。

       情是古往今来第一伤人物事,但显然这俩男人受的不是爱情的伤,也绝对不是死于爱情

        综合他们的共同点:1、都没有年轻人应该有的篷勃生机与活力。2、都没有年轻人应有的很强烈的喜怒哀乐。  3、都没有理想和追求。4、从小到大过的都是同一种生活,没见过外面的世界,没经历过不同的生活。而这几点的根源,就在于他们没有任何压力。因此,这三人,当是死于没有压力。

       记得巴金在家春秋中,对于那几个早逝的生命是充满了怜惜与愤怒的,怜惜是因为他们英年早逝,愤怒是因为他认定这是万恶的封建制度造成的。然而在《红楼梦》中,我没有读到愤怒。

       这是令我欣慰的一点,因为这起码说明三点:其一,在曹雪芹看来,他们的不正常死亡是很正常的事。其二,曹雪芹没有找意义试图去教育人,他只是记录一些事情。其三,曹雪芹只把这当作个人的际遇而不是社会的必然来写,他则跳出事外,冷眼旁观。因为这三点,我确信红楼梦值得一看。

       结论:1、做人不能事事顺心,否则就该郁闷了。
                 2、年轻人不能啥啥都不缺,否则就离死不远了。
                 3、秦家不是犯了忌讳就是有什么家族病,否则怎么会半年之内全家死光光?
                 4、曹雪芹还是比巴金高明一点啊,他知道自己不争气,不能怪社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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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5-7-23 11:13 |只看该作者
本帖最后由 归隐宋朝 于 2015-7-23 11:19 编辑

西乡隆盛的诗句
文/桥上有嘉人

       西乡隆盛,日本历史上不多的几个我喜欢的人物。
   

       提到日本历史,就不能不提德川家康,德川家康在日本可谓家喻户晓,在中国,大约凡是对日本历史一知半解的人,就没有不知道他的。说实话,对德川,我也佩服,生于战乱忧患之中,从小历尽坎坷,却始终胸怀大志,几乎是白手起家,九死一生,开创的自己的事业和新的日本,这样的雄才伟略与刚毅执着的人格,确实是万里挑一,常人所不能具备的。
   

       可这佩服中却也有着三分不佩服。因为他所做的一切,他的成功和成就,说白了也没跳出儒家文化的大圈子。而儒家的故乡,在中国。日本人善于模仿和学习,所以如果在本国的历史上找找,在成事、治国、手腕方面赶上并超过家康的人简直可以说数不胜数,德川家康的所作所为往中国历史里一扔,最多算作个成绩优秀的小弟弟。所以作为一个中国人,对于德川家康的英雄事迹,我并不会觉得有什么稀奇。
   

       但在以帝王政治为主的东方历史上,有一样东西是模仿不来的,那就是真性情。
   

       它源自天然,不经雕饰,没有任何刀凿斧刻的痕迹,浑然天成。我向来喜欢自然形成的东西,所以我喜欢拥有真性情的人,不管是现实中的人还是历史上的人。可叹的是,在东方,儒家文化的强大影响下,真性情已经是少之又少,而在帝王历史中,权衡利憋、明争暗斗、你死我活的政治生态,而是容不得其中谁拿着真性情去与权术权谋对对碰。
   

       在中国历史上,说得上有真性情的人,我认为只有三个:宋朝的开国皇帝赵匡胤,明朝的正德皇帝朱厚照,还有就是被凌迟而死的袁崇焕。然而这三个人,老赵虽然没事喜欢上街打个抱不平,但上演了黄袍加身和杯酒释兵权这两出;老朱没事却爱拿国家的钱折腾,还搞了个豹房专供自己玩乐;老袁呢,因中人反间计圈套而被设计害死。严格说来,都只能算作是半个性情中人。
   

       正因为性情中人如此可贵,所以我才更加地喜欢西乡隆盛。
   

       西乡隆盛出身于下层武士中,在日本的武士“倒幕”运动中担当了重要的角色,是新日本帝国的缔造者之一。功成之后西乡退隐故乡,过起了恬然的田园生活。苦干年后,庞大的武士集团成为了阻碍日本进步的最大障碍,为此政府改革国家制度,向“武士”这一革命功臣开刀。西乡隆盛心里也知道国家要发展进步就必须扫开武士这一障碍,作为日本帝国的缔造者,对于政府的这个政策他从内心深处来说是同意的也是支持的,但作为武士出身的西乡,同时却对日益没落的武士有着深厚的感情。西乡归隐期间,钱柜就放在院子里,他把自己的钱都放在里面,并叮咛家人,只要是武士来家,不管认不认识,钱柜任由取用,但他也深深明白,自己的一己之力杯水车薪,根本救不了渐渐走向穷途末路的武士。我想,在归隐的日子里,他肯定常年交织在这种矛盾的心理中,所以当武士们悍然起兵对抗政府的时候,已是一介耕夫的西乡却作为武士的代表站了出来,一句“西乡但以此身付众人”,毅然出山领导了这场动乱,带着三万被逼起义的末路武士,与几十万装备精良的政府部队对抗,走上了不归路。
   

       这样的战争基本是没有什么悬念的,起义军本来从力量上来说就与政府军不在一个档次上,再加上反对与国家进步有利的改革,是逆潮流而动,根本也不得人心,天时地利人和都没有占到,起义军节节败退,屡被消灭,最后西乡带着自己的最后的近卫队不足四百人浴血厮杀,退回故乡城山,在那里全体被歼。如果从军事和政治的角度看,西乡退守故乡是一种莫名其妙有百害而无一利的决策,而若是以一个“人”的角度看,这次退守故乡,却无疑是西乡的一个壮美的回归。他要埋骨故乡,了无遗憾。
   

       就是这仅有几人残兵弱将的城山,让七万多政府军围了近两个月不敢发动进攻。
       在最后的时间里,西乡以四百人对七万人,主动发动了攻击,最后全部中弹而死,无人逃跑与投降。
       读至此处时,我凝神拊书良久,脑海里除了“悲壮”二字竟再也想不起别的词来形容。
   

       这场动乱中,比较起最后的战场上勇士们酣畅淋漓的厮杀与惊心动魄的死亡,西乡的真性情则更让人觉得荡气回肠。有人评价西乡为“末路英雄”,将其的兵败被杀与中国的陈胜吴广相比,与负隅云南的吴三桂相比,甚至与死在天京城破之际的洪秀全相比。而我却觉得,这些人是没有资格与西乡相提并论的。他们的悲壮仅在于大事未成、慷慨赴死,而西乡的悲壮之处却在于:其一,他揭竿而起,为了自己所身处的阶层,毅然站在了自己亲手缔造的大日本帝国的对立面;其二,西乡从动乱的第一天起,就明明白白地看到了必将失败的结局,然而他并没有因此而有任何犹豫;其三,西乡明明知道,政府是对的,武士必须被消灭国家才能发展,他也支持这样,但他依然与必须被消灭的武士站在一起;其四,起义时西乡已垂垂老矣,他自己的利益并不会因为政府的新政策而受到任何影响,他本可以颐养天年,却还是走上了不归路,他的举事,不因个人原因,更没有掺杂半丝个人利益在其中。   
   

       这让我想起了李鸿章的那句:一代人只能做一代人的事。
   

       中国人讲:不成功,便成仁。而西乡的真性情就体现在他明明知道这件事只能成仁,不能成功,若叛乱失败,他必定会死;而叛乱成功,他也肯定会死,因为缔造一个强大的日本是他的抱负,他肯定不会背叛自己的梦想偷生于荣华富贵间。我相信,他在起事的第一天,在淡然说出那句“但以此身付众人”时一定已经将这一点看得透透彻彻,他那时已经知道了后来的结局。所以,西乡的兵败被歼,看似是与中国那些举事的人一样,属于慷慨就义,而事实上,却是真正的从容赴死。
   

       我想了很久,一直想要想清楚,西乡到底是个什么人?西乡到底为什么要举兵?西乡在举兵之时心里到底想过什么?却一直不能想通。
   

       最后,我只能给出这个解释:他是一个真男儿大丈夫,情性中人,他举兵只为了要做一件自己想做的事,什么都不为。所以,至于成功或是失败,甚至身败名裂,他都一笑置之。只要做了,就无悔无愧。所以尽管他的起事逆潮流而动,不是什么光彩的事,但他在历史上的这一页却留下了在东方政治上至为稀有也至为珍贵的真性情,如皓月之辉,不仅照亮了这一页历史,也照亮了他自己。
   

       没有与西乡生于同一时代,我只能从他曾留下的那些诗句中感觉这个历史人物的真性情,那些诗句,毫不掩饰也无矫饰地展现了一个有血有肉的西乡隆盛,常常令我读来热血沸腾、心生向往。
   

       西乡隆盛的诗句:
       1、但以此身付众人。
       2、老夫游猎度残生,狂矣病乎踏雪行。获兔犬儿悠然憩,寒松翠挺暮云横。
       3、白发衰颜非所意,壮心横剑愧无助。
       4、孤军奋斗破围还,一百里程垒壁间。我剑已折我马毙,秋风埋骨故乡山。
       5、百战无功半岁间,首邱幸得返家山。笑侬向死如仙客,尽日洞中棋响闲。
       6、几厉辛酸志始坚,丈夫玉碎愧瓦全。吾家遗法人知否?不为儿孙买美田。
       7、男儿立志出乡关,学不成名死不还。埋骨何须桑梓地,人生无处不青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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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5-7-23 11:28 |只看该作者
西乡隆盛是日本“明治维新”三杰之一,名气最大,命运最糟。他是日本近代的革新派代表人物,结束了日本的幕府政治,但最后被士族阶层所“绑架”,最终走完了他悲剧的人生。不可为而为之,这是他作为一个夕阳武士的宿命,率领士族武士与他“明治维新”时的“同志”进行了最后的殊死搏斗。他的敌人就是他的宿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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