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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斗六星网 六星时事 六星杂谈 他们的江湖
楼主: 归隐宋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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他们的江湖 [复制链接]

91
发表于 2015-7-16 10:52 |只看该作者
本帖最后由 跳梁老丑 于 2023-6-14 04:17 编辑

老子叉叉你的叉叉!
文/跳梁老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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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2
发表于 2015-7-16 10:59 |只看该作者
本帖最后由 归隐宋朝 于 2015-7-16 11:00 编辑

兽性
文/跳梁老丑

       这是一部电影的名字。之所以保留作为这个文章的题目,不光是因为我的懒惰。我们每个人的心里,都有匹叫做“兽性”的狼,它总会在放松约束的时候伺机跳出吞噬一切。欲望是兽性的原动力。而人类在进化的过程中,产生了比其他动物更多更强烈的欲望。除了基本的食欲和性欲,我们还有对金钱、权利、名声、地位等各方面无止境的渴求。于是我们内心潜伏的兽性空前强大,它随时可以破胸而出,毁灭自身和他人。甚至,整个人类。

       年轻的科学家托马斯,一直在背着实验室负责人从事一项实验:为了去掉人的大脑中一个引发暴力行为的程序,他与一个死刑犯私下达成协议。由他找个合法的理由保住罪犯的性命,而罪犯必须接受他的人体实验。这项研究的魅力在于,如果获得成功并在全球应用,整个人类将不再有战争和暴力犯罪。而危险,除了结果和副作用无法预料,它更是一项违法的研究——这为后来的悲剧埋下了伏笔。当实验成功的时候,实验室主任从他电脑上得到了整个研究的软盘。主任明白告诉他:你可以选择进牢房,也可以选择得诺贝尔奖。不进牢房的条件是共同发表成果共享。愤怒的托马斯将主任打昏,放出了实验室的狼。可他追杀已经没有利用价值的罪犯却没有成功。

       托马斯唯一的亲人是做舞蹈家的姐姐玛莉亚,她本来可以成为世界上最好的舞蹈家。可她在一次袭击中被毁容,从此过着修女式的自闭生活。托马斯之所以冒险坚持违法的人体实验,其根本动力来自姐姐的被伤害。他不想看到更多的人遭受姐姐一样的命运。

       整个电影中,导演和演员始终没有一句故事之外的议论,但是我想,这里应该有一个强烈的暗喻:不管出于多少美好的愿望,有着多么美好的前景,任何违反法律和伦理的事情都是危险的。

       电影开头用一匹已经实验成功的狼出场,这个暗示也是非常强烈的。狼在任何一个文化语境下,几乎都有贪婪、凶残和机敏的涵义。因为大脑经过改造,这匹狼虽然无意中溜出实验室逃到大街上,却没有对任何人包括孩子发动攻击。一个不明所以的野生动物学家佳斯汀举起麻醉枪击倒了它。故事由此展开。
                        
       两个科学家因为这匹狼产生了爱情,而受实验的罪犯忍受不了自身人性与兽性的冲突请求停止实验并逃到大街上。他不知道这个冲突是人性复苏实验成功的过程。托马斯匆匆赶回实验室,遇上窃取实验成果的主任并利用狼杀了他,从而使自己最后爬上了主任的位子。在他放出那匹狼的时候,我想他也放出了自己心中的狼。在权利和名誉的诱惑下,人性被兽性击退。

       罪犯没有伤害任何人,他找到了最后伤害的那个女子并进行忏悔,走出门却被闻讯赶来的警察射杀。这里有几句简单对话很耐人寻味:

       ——原来是你。我弟弟说你每次都会把猎物肢解,为什么却放过我?

       ——你的舞蹈让我去找你,我要破坏一切所谓的美好。可我在看你跳的时候,我发现那是世上最美的。

       这时候我们才知道,原来命运巧合,他就是伤害玛莉亚的那个罪犯。这段对话看似矛盾答非所问,却揭示了做实验前罪犯的强烈自我斗争:人性与兽性的。我想还有个更重要的暗示是:一切美好的,都是无敌的——因为它可以唤醒人性的觉醒。艺术让一个罪犯走进天堂,科技却把一个学者变成了撒旦!

       那一夜大雨淋漓。托马斯因追杀罪犯不成,又怀疑佳斯汀与别人亲密而狂暴;走上天国的罪犯伏尸于昏黄的路灯下,手里还握着玛莉亚送他的小舞者木偶。没有什么画面比这更震撼心灵让人欲说还休了。

       爬上宝座的托马斯找到佳斯汀,发生争吵并殴打她,他不明白自己马上就要得到一切而爱人却要离开。佳斯汀终于还是走了,托马斯却因为愤怒出了车祸住进边境医院。在医院,医生用他的血挽救了一个产妇和孩子的生命。在看见因自己输血而得救的小生命时,人性的光芒又开始照射着他,促使他反思,却又恋恋不舍。而那匹最初实验成功的狼,又回到了佳斯汀的帐篷里。

       这是一个晴朗的早晨,阳光轻柔地照射着山谷。佳斯汀抚摩着那匹永远不再具有攻击性的狼,读着托马斯的来信,静等她的爱情,和爱人人性的回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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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3
发表于 2015-7-16 11:04 |只看该作者
本帖最后由 跳梁老丑 于 2023-6-14 04:17 编辑

古今吃屎考
文/跳梁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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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4
发表于 2015-7-16 11:08 |只看该作者
本帖最后由 跳梁老丑 于 2023-6-14 04:17 编辑

爱死了……
文/跳梁老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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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5
发表于 2015-7-16 11:13 |只看该作者
本帖最后由 跳梁老丑 于 2023-6-14 04:18 编辑

咱就疯他一回狂
文/跳梁老丑

       后面高干楼的王麻子得了妄想症,天天嚷嚷说我去反贪局诬陷了他。还把家里装了三扇防盗门,弄得老婆孩子脖子上挂满黄铜白铁的钥匙,走一步响一声象言儿养的那条叭儿。

   
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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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6
发表于 2015-7-16 11:19 |只看该作者
本帖最后由 跳梁老丑 于 2023-6-14 04:19 编辑

从嵇康山涛的故事看男人的友谊
文/跳梁老丑

上次偶然聊到嵇康,就记起鲁迅写过一篇很长的文章,似乎叫什么《魏晋风骨与文人的药和酒》
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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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7
发表于 2015-7-16 11:27 |只看该作者
一不小心竟然发了12篇!这是座真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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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8
发表于 2015-7-16 14:34 |只看该作者
归隐宋朝 发表于 2015-7-16 11:27
一不小心竟然发了12篇!这是座真神!

他是杂谈前前首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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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9
发表于 2015-7-16 15:56 |只看该作者
花开富贵 发表于 2015-7-16 14:34
他是杂谈前前首版。

哦,这才叫首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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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0
发表于 2015-7-16 16:14 |只看该作者
老丑的文章,比较精雕细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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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1
发表于 2015-7-16 16:43 |只看该作者
我是来打酱油的 发表于 2015-7-11 22:52
十三比马樱花能挣稿费。

可不。
丫是枪手,干的是闷声发大财的活儿;俺是那啥,你懂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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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2
发表于 2015-7-16 16:45 |只看该作者
我是来打酱油的 发表于 2015-7-16 16:14
老丑的文章,比较精雕细刻。

也不过如此,一改不掉吃屎的老粪青。好像他嚎得比谁都声高能改变国家和自个命运似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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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3
发表于 2015-7-16 16:47 |只看该作者

悲观,这个人最大的毛病就是对自个对女人对单位对人生对党对国家都没了指望,然则他又跳不出去,既出不了俗当和尚,又还不人俗当俗人,就变成了这么一位不阴不阳不痛不痒苟且偷生的浑不疚中年老痞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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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4
发表于 2015-7-16 16:54 |只看该作者
野妞 发表于 2015-7-16 16:43
可不。
丫是枪手,干的是闷声发大财的活儿;俺是那啥,你懂得

知己知彼。
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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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5
发表于 2015-7-16 18:56 |只看该作者
本帖最后由 归隐宋朝 于 2015-7-16 19:12 编辑

和尚大多老实,可这个和尚一定是六根未净,散了修行。他很善于说故事,真的说得有点假,假的却很令人信服,不过,他说的道理和故事跟参禅悟道没多大干系。
                                                                                      ——编者

青青的石磨
文/老实和尚

       墙角放着一个石磨,上面落满了灰尘。

  石磨新买回来的时候,是淡青色。现在,淡青色的石磨变成暗青色了。不管怎么洗,尘埃跟岁月还是一起渗了进去,石磨色泽还是一年比一年厚重起来。

  石磨旁边有一大一小两个泡菜坛。跟石磨一样,也是从四川带来的。

  大的一个坛子,外面有两道凸曲的水泥线,那年这坛子裂缝了,就用水泥补了起来。

  泡菜坛要四川的,坛子里面泡菜水也要四川的,这样,泡出的菜才有真正泡菜的味道。揭开坛盖,黄的是嫩姜,白的是萝卜,红的是辣椒,青的也是辣椒,满屋飘香,春夏秋冬全泡在小小的坛子里了。

  也许,本地的坛子本地的水,妈妈也可以泡得出好的泡菜,但妈妈坚持说只有四川的坛子四川的水才泡得出真正的泡菜。

  妈妈老家在四川云阳,50年代初离开后,再也没有回去过。但她还是想办法从云阳带来泡菜坛泡菜水。也许真的是这样,我家的泡菜特别好吃。

  石磨也是从云阳带来的。

  以前我家没有磨子,整个大院只有一架石磨。春节前,我们就把泡好的糯米抬到那里去排队,要排整整一天,才能把糯米磨成浆。

  妈妈总是念叨,要从四川带一个石磨回来。她说四川的石磨最好。

  石磨带回来了,淡青的。小小的石磨琢得很精致,有淡淡青色的光泽,充满着灵性儿。

  妈妈说,她家背后有座大山,这石磨就是用那座大山中青岗石琢出来的,磨齿浅,但耐用,等到要石匠来修琢磨齿的时候,妈妈说,那时候她就老了。

  用黄檀木做一个磨心,上面套一个亮晶晶的黄铜套,石头是有灵性的,更何况是妈妈老家大山中青岗石琢出的石磨?

  有了石磨,可以慢慢悠悠在家里磨汤圆了。妈妈在一边喂米,我把石磨子呼呼地转着,我说我劲大,叫妈妈一次多喂点米,这样就磨得快一些,磨完了,我好去放鞭炮。

  妈妈笑着,还是慢悠悠地喂米。她告诉我,一次喂多了米,磨出的面就会很粗,这样的汤圆是不好吃的。慢悠悠的喂米,慢悠悠地推磨,妈妈慢悠悠地跟我说话,很快,汤圆就磨完了。

  把磨好的汤圆吊起来,慢悠悠地滴水,到了大年初一,细细的,白白的汤圆面正好包汤圆了。

  石磨在我家,除了春节前磨汤圆外,平常妈妈还磨黄豆做豆花。豆花就是把黄豆磨成浆后,放进锅里煮,浆就凝成团了,再放些青菜,伴上蘸料,这就是妈妈小时候最喜欢吃的豆花。

  那时候,石磨总是泛着淡青光泽,充满着灵性儿,妈妈抹去石磨上的尘埃时,总是要轻轻摸一会这青青的石磨。

  青岗石的磨子很耐用,很多年后磨齿还是像新的一样,而妈妈,却已离去。

  妈妈离去后,两个泡菜坛也长白花了。这坛水,妈妈从四川云阳带来的水几十年后也老了,再也没人从四川带水来了。

  妈妈离开后,每年,我们还是磨汤圆,还是我磨汤圆,只是,慢悠悠喂米的不再是妈妈的,也没人慢悠悠跟我说话了,我觉得推磨的过程好漫长。

  后来,爸爸也离开了,我们再也不磨汤圆了。

  家里装修的时候,这两个泡菜坛终于处理掉了,而这石磨,还留在那里,再也没有用过,淡青色的光泽开始深沉起来。

  几年前就传言,这片楼房就要拆掉。那时候,这石磨呢?这青青的石磨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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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6
发表于 2015-7-16 19:02 |只看该作者
岭上开遍映山红
文/老实和尚

房后有一座山,不高。

  城中心有座山很难得,荒芜多年后,政府把这山改造成了一个公园。一条水泥路盘旋而上,也用水泥砖块修了一些楼阁亭台。山上的杂草杂树砍掉一些,种上了景观树。

  荒山虽然变成了公园,却少了一些野趣,总觉得差点什么。

  差点什么呢?红的花绿的叶高的树矮的草,也有水泥路也有水泥楼阁,而这些,哪个公园也有,我每天登这几十米的山不是观景,这山没景可观,我仅是为了流流汗。

  总觉得把野树野花伐掉太可惜了,景观树景观花是好,却是人工风景。为什么不让这山长满映山红呢?

  我们这里有一种野花,当地人叫樱花。随意剪下一节插在院里,一场春雨后,光秃秃的杆上就冒出芽来。也不知道什么时候它就抽出新的枝条,随后就自在而且有些散漫地伸展开来,如果再不理睬它,它就攀得满墙满壁。

  中原的朋友说,这是杜鹃花,说杜鹃花就是这样的五片花瓣。但贵州的朋友只看一眼,就肯定地说这是映山红,说贵州那边高山上有十里映山红,花开的时候,满山满谷全是红彤彤的。东北来的朋友说,这花在东北叫鞑子香,在朝鲜叫金达莱。

  我知道这不是樱花,我见过樱花。武汉大学珞珈山上樱花开的时候,漫天烟霞。

  但我不知道这是不是杜鹃花,也不知道是不是只有杜鹃花才有五片花瓣,我想,这花要是映山红就好了,这花一定是映山红。

  贵州高山十里映山红我没见过。听贵州朋友说,映山红开的时候,连天空也是红的。

  不管是樱花是杜鹃还是映山红,我从一个偏远的村庄里剪下了几支,那村庄已经被人舍弃了,断壁残垣中这花儿开得一片火红。

  我把它插在办公室前那片荒芜的土地上,我们厂在山里,推山填谷后没有了青草也没有了绿树,比大山还要显得荒凉。

  没有去管理它们,一场春雨一场秋风再一场春雨后,插下的花枝竟这样蓬蓬勃勃生长起来了,红花与绿叶差不多是一起来到的,当绿的叶开始冒出来的时候,星星点点的红苞就露在枝头了,绿叶完全伸展的时候,也就是花儿怒放的时候,流淌着一树云霞,一树火焰。

  这花好像没有季节,开了又谢,谢了又开,一片片嫣红的花瓣飘洒在青草地,哪怕是绿叶已经落去,但红的花还是开得那样灿烂。有时候,叶也落了,花也谢了,但光秃秃的树枝根本不会等到明年的春天,很快它又蓬蓬勃勃起来。

  几兜映山红,开的时候就这样灿烂。那么,在逶迤十里的高山上,开遍了这样的映山红,天地一定燃烧起来。我要去看十里映山红。

  终于,有机会到贵州了,而且是到贵州专去看十里映山红。

  十里映山红在毕节,毕节在贵州很偏远的地方。贵州多山,山有多高,路也有多高,一路沿山盘旋而去,起起伏伏颠颠簸簸,但想到十里映山红,也觉得值,更何况,朋友发信息告诉我,不是十里映山红而是百里映山红。

  当地的导游说杜鹃也叫映山红,我们去的地方就是国家森林公园百里杜鹃。很奇怪,已经进入百里杜鹃森林公园了,满山却还是长不高的树,没有透出一星星红来。

  第一棵火红的杜鹃在路边蓦然跳了出来,随之,满山苍翠中就有点点红色了。

  而这点点红色,却掩映在苍翠之中,更有点点白色点点黄色间杂。也许,是前面的山前面的树遮掩了它,看不到满山的火焰满山的流霞,更看不到映红的那片天空。

  终于走进百里杜鹃了,嫣红的,鲜红的,火红的,淡黄的,雪白的,碗大的杜鹃数百朵怒放在树上,一棵树紧挨着一棵树,一座山紧挨着一座山,漫山遍野全是怒放的杜鹃。

  只是,这杜鹃跟我在山中栽下的映山红完全不一样,我在山里栽的映山红是枝枝蔓蔓的灌木,爬得满墙满壁的枝枝蔓蔓上全是刺,花开的时候就是就是燃烧着的火焰,一丝丝绿也看不到,就那几棵映山红也就映红了天空。而这里的杜鹃呢?却是高大的乔木,花开得是好,是红,却被绿叶遮掩,花多,绿叶却更多。虽然赏心悦目,却没有映山红红满山谷红满天空那样的气势。

  而我们的导游说,杜鹃是杜鹃,映山红是映山红,是两种不同的植物。我细细看来,也是,我栽的映山红花开五瓣,花瓣薄薄的叶脉清楚,而这里的杜鹃呢?却是由一束束花蕊组成一朵朵碗大的花。也许,不应该说是一束束花蕊,但却怎么也不能叫那一束束耸立着的为花瓣。

  杜鹃花,彝族之花,彝族人又称这花是索玛花,又称为红军花。《情深谊长》歌中唱的索玛花一朵朵,指的就是这花。

  相传,索玛是位美丽仙女的名字,她下凡救彝族免于灾难之后,不愿再回天上,就化身为满山的杜鹃花。

  而汉族传说呢,却是蜀帝杜宇死后变成子规鸟也就是杜鹃鸟,成天啼叫着催他的臣民应该布谷布谷了,就这样每天催叫着,嘴角泣血,染红了山花。被染红的山花,就是杜鹃花。

  也许,我不应该来看百里杜鹃花,我想看百里杜鹃想了十几年,看到的却是这样的杜鹃花。

  不错,这杜鹃或许真有方圆百里,走近看,也确实开得姹紫嫣红,但百里的杜鹃全掩映在满山的绿叶之中,根本不及我在山里随手插下的映山红映红一片天空。

  贵州百里杜鹃花什么也不差,差的就是气势,差的就是映山红映红山谷映红天空那种气势。贵州的百里杜鹃花是杜鹃花,不是映山红。我在山里随手插下的,才是真正的映山红。

  贵州多山,山路盘旋颠簸,坐八小时的车,看一小时的杜鹃花,回到宾馆,背疼腰疼骨疼,彻夜难眠。终于入睡后,梦见了满山的映山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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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7
发表于 2015-7-16 19:04 |只看该作者
沉沉艾香
文/老实和尚

  一场雨把空中的艾香淋湿了。沉沉的艾香更浓郁起来。

  也许临近端午才想起遍山透出沉沉的香味就是艾香。在沉沉的艾香中也就想起了端午,想起了端午的粽子、雄黄、龙舟。

  我家住在长江边。虽然同是三楚之地,却不像潇湘那边九嶷山下每到端午的时候,有炮竹有锣鼓有龙舟,还有龙舟上精壮的赤膊大汉。

  但长江边上也有艾草。好像只要是有草的地方就会有艾草。记不清楚是不是只有在端午的时候艾草才散发出那种沉沉的香来,或许只有端午才想起艾草,才闻到沉沉的艾香。

  艾草的香是浓郁的。但我觉得用沉沉的这个词会更好。它的香不是飘逸的,它缺少飘逸那种灵气;它的香也不是浮动的,它缺少浮动那种含蓄。

  没有人会注意到艾草的。它的模样没有任何一点值得注意的地方。哪怕是一场大雨刚过,灰绿色的叶也也不会像满山青草那样青翠欲滴。它只是香着,不管是茎,是叶,是根,全透出那种沉沉的香。

  这是一种很奇特的沉沉之香。妈妈告诉我,它会驱鬼避邪的。

  到端午节的时候,妈妈会在家里挂几把艾草。就这样,一直挂到明年端午的时候。哪怕枯萎了的艾草轻轻一捏就成粉末,但还是透出那种沉沉的香来。

  到了端午午时,妈妈用艾草煮过的水,给我洗澡。洗完澡后,又在我额头上点一点雄黄酒,最后用筷子蘸上一点雄黄酒要我舔舔。妈妈说,这样百虫就会躲开,再也不怕蚊叮虫咬,也不会长那些不知道叫什么名的疮了。

  在沉沉的艾香中,有一缕清香,那是青青的粽叶。五月五还没到,街上就有挑着担卖的青青粽叶。妈妈买回来青青的粽叶,先在水里泡几天,糯米也泡上了。等到五月五的前一天,妈妈用青青的芦苇叶包着一个个小小三角形的粽子,再把青青的芦苇叶撕成缕缕把青青的粽子一个个串了起来。

  还没到了端午这天,还没等锅里的水变得青青起来的时候,满屋就飘起青青的粽子香。

  把青青的粽叶剥开,雪白的糯米也变得青青的了。这时候,再也闻不到沉沉的艾香了。

  月亮升起来的时候,锣鼓、炮竹、龙舟早已随江水远去了,只有艾草在夜中静静地散发着沉沉的浓香,但不管艾香多么浓烈,青青的粽子青青的香也会不绝地透了出来。窗前姐姐用金线银线缠成的小粽子在风中荡来荡去。

  还是一样的端午。只是,月亮下再没有那堆青青的粽叶了,再没有妈妈在青青的粽叶旁包着青青的粽子了。端午节随着妈妈也远去了,剩下的,只有沉沉的艾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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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8
发表于 2015-7-16 19:11 |只看该作者
厨房女人
文/老实和尚

厨房女人长得高大威猛,胸前挂着一对大葫芦,走起路来说起话来大葫芦一摆一摆的。厨房女人说话声音大,快言快语,有时候得罪了人自己也不知道。后来厨房女人知道了,就大咧咧地说她包饺子请大家吃。

  厨房女人说包饺子吃说了两个月后,星期天买回了两斤最好的面粉,包饺子了。

  厨房女人是四川人,没有包过饺子,她说没吃过肉也看过猪在地上走。她买面粉时也买了一个包饺器,把猪肉与韭菜剁得烂烂的,还是生的就闻着香。

  她喜气洋洋通知我们今天安心地等着吃饺子,喜气洋洋她就开始包饺子了。她觉得包饺子就是这样的简单,把面和好擀出饺子皮把馅放进去用包饺器一按就行了。她知道饺子就是这样包出来的,但她不知道怎样和面,她做事生猛快脚快手,一下水就放多了,面和得太稀了。面和得太稀了,她又没有留点面来做底面,一捏就粘手,根本没办法擀出饺子皮来,更何况她是用啤酒瓶当擀面棍用。

  好在厨房淀粉多,把淀粉当面粉可能也是一样,又加半斤淀粉进去,还是不行。面太稀了,擀不出薄的饺子皮她就捏厚的,捏成饼一样厚再用包饺器一按也成饺子了。厨房女人话很多很爽朗,看着厚厚的圆滚滚的饺子,却闷闷不乐了,说了两个月包饺子,现在变成了包包子了,如果是包包子,这面又没有发酵过,蒸出来也是死面疙瘩。

  大家等了两个月等吃饺子,看见这样的饺子出来也有点扫兴,劲头提不起来了。

  我说,这样皮厚又站不稳的饺子有个最大的优点是宜蒸宜煮,怎么煮也煮不烂的,不像别人包的薄皮饺子一煮就烂。蒸饺煮饺都好吃,蒸过煮过后还可以用油煎,最起码有三个品种了。

  饺子蒸好了煮好了。蒸好的煮好的饺子圆滚滚皮厚馅多,怎么看也有点像滚刀肉切也不怕剁也不怕。咬一口,不知是面粉质量太好还是淀粉太多,有弹性还有点粘牙。这样的饺子不好吃,不如吃煎饺。

  有同事说,吃煎饺不如吃煎饼。这建议不错,大家踊跃响应,面是和得不可逆转的稀了,总不能一棵树上吊死,办法总是会有的,厨房女人开始做煎饼。只是这面没有发酵过,做出来的煎饼厚厚的像陕西的锅盔新疆的馕饼。这样也不好吃,不如改做葱油饼。

  做葱油饼我是拿手,多放点葱就是了。面还是太稀,连葱油饼也做不成,做出的葱油饼跟厨房女人做的煎饼一样。

  有同事自告奋勇做山西刀削面,一片没削下去刀就沾上了。不行,改做兰州拉面。最难做的却是兰州拉面,两手全粘在一起像小时候用面筋沾知了一样,甩也甩不掉摆也摆不脱。又有同事毛遂自荐说扯面疙瘩最好吃,这同事扯了一大碗面疙瘩,放点小葱小麻油公认的好吃。

  从上午到下午我们全围着这面打转,两斤面还剩一半。对了,最好的办法干脆再加水,把面搅成糊状,做软饼。做软饼与做葱油饼一样是我是最拿手的。软饼裹大葱就小米粥是天下最好吃的东西了。

  厨房女人又兴高采烈加水,把面搅成了糊状,这下又轮到我动手了,软饼却又做成煎饼了,因为锅不是平底,再稀的面也摊不开还是挤成一团成煎饼了。

  嘻嘻哈哈在厨房闹了一天,两斤面做了蒸饺水饺煎饺煎饼葱油饼软饼刀削面拉面疙瘩面。厨房女人最后不好意思地又拿出一个包子来,说这是她悄悄做的。包子面没有发酵过,蒸出来是一团圆圆的死面疙瘩。

  我告诉她,面稀了其实还有很多办法,最后最没办法的办法就是干脆把这面倒进开水锅里煮一大锅面糊出来,上个世纪60年代初我经常盼吃这东西可以把肚子吃饱,那煮成大锅糊的还是大麦粉玉米粉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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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9
发表于 2015-7-16 19:29 |只看该作者
本帖最后由 归隐宋朝 于 2015-7-16 19:31 编辑

金庸与古龙
文/老实和尚

       按出道先后,梁羽生、金庸、温瑞安、古龙,被称为新派武侠小说四大家。

       梁羽生像个私塾老学究,慢条斯理,先来一段诗词,再来一段引子,然后再交待历史背景,最后引出人物,人物的一招一式来龙去脉如丹青高手,无一笔一划没有来历。梁老学究讲究故事的完整性,爷爷故事讲完了讲儿子,儿子故事讲完了讲孙子,故事虽然完整,却沉闷而拖泥带水。

       如果说梁羽生讲故事如私塾老学究,那么金庸就像退居二线的董事长,经历商战风风雨雨后,董事长深沉博大中透出敦厚。江湖夜雨十年灯,董事长下笔江湖落笔灯,不管是琴棋书画还是品茶煮酒,也充满了燕云十八骑的豪迈太极的连绵易经的博大。

       温瑞安,就像一个气功大师了。气功大师的功底一是玄幻二是忽悠,气功大师最大的特点是自己最后也相信了玄幻也忽悠,这就是我们通常说的走火入魔。温瑞安后期的小说,就是进入走火之魔玄幻之中。

       有人的地方就有江湖,毫无疑问,古龙就是一个江湖浪子。对古龙来说,有江湖的地方就有酒,有酒的地方就是江湖。所以,古龙的小说古龙小说中的人物,也如李白斗酒诗百篇的诗,灵动而飘逸,小李飞刀例不虚发,来不知何处来,去不知何处去。

       金庸的小说博大精深,对人性充满着思考与挖掘;古龙的小说灵动飘逸,对人物寄托着想像与追求。金庸的思考与挖掘是源于董事长江湖夜雨十年灯,古龙的想像与追求源于他本是一个江湖人。

       不同的经历,不同的感触,对人物赋予的感受就不同。

       比如说俩人小说中的共同人物:瞎子。

       金庸的小说中有几个瞎子:飞天蝙蝠柯镇恶、金毛狮王谢逊、阿紫,还有一个临时眼瞎了的金面佛苗人凤,还有一个最后眼瞎了的林平之。古龙的小说中有两个瞎子,看过古龙小说的人,对其中一个瞎子的印象,甚至超过古龙小说中所有的人物,这瞎子叫花满楼。

       金庸小说中的飞天蝙蝠柯镇恶、金毛狮王谢逊、阿紫,对眼瞎这种人生变故始终不能接受,直接反应在性格上就是怨恨、偏激、乖张、暴烈、戾气,这其实是人性的必然,在他们眼里,世界是黑暗的,他们通过不择手段不断的杀戳来化解怨恨、偏激、乖张、暴烈、戾气,以达到某种心理上的平衡。

        而花满楼就不同了。

       花满楼七岁时,眼就瞎了,而在他眼中,留下的却是自然与生活的美好。他说:你有没有听见过雪花飘落在屋顶上的声音?你能不能感觉到花蕾,在春风里慢慢开放时那种美妙的生命力?你知不知道秋风中,常常都带着种从远山上传过来的木叶清香?……只要你肯去领略,就会发现人生本是多么可爱,每个季节里都有很多足以让你忘记所有烦恼的赏心乐目,你能不能活得愉快,问题并不在于你是不是个瞎子?而在于你是不是真的再乎你自己的生命?是不是真的想快快乐乐的活下去。

       心明眼亮。花满楼的心的感觉与眼还要明亮。他能随随便便伸出两根手指,就能夹住别人全力砍过来的刀锋,他一个人独自活在一个小楼上,非但完全不需要别人的帮助、而且随时都在准备帮助别人。

       ……     

      上官飞燕实在不能相信这个人竟会是个瞎子,她忍不住问了一句:“你真的是个瞎子?”     

      花满楼点点头,道:“我七岁的时候就瞎了。”     

      上官飞燕道:“可是你看来一点也不像。”     

      花满楼又笑了,道:“要什么样的人才像瞎子?”     

      他微笑着道:“有时连我自己也不信我是个真的瞎子、因为我总 认为只有那种虽然有眼睛,却不肯去看的人,才是真的瞎子。”     

      ……      

      这就是古龙与金庸的不同。     

      对同样的瞎子,董事长金庸是同情地叹息着,一步步严谨地按照人物性格的逻辑让人物一步步朝自己的归宿走去,而江湖浪子古龙呢,却快意江湖,给瞎子一个比眼还明亮的世界。   

      现在,还有这种瞎子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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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5-7-16 19:36 |只看该作者
本帖最后由 归隐宋朝 于 2015-7-17 23:12 编辑

来论坛玩的人与玩论坛的人
文/老实和尚

       论坛不比报刊杂志,很难做到明确准确的定位。

       报刊杂志很容易做到这点,有一个非常重要的前提,这个前提就是有大量的稿源,编辑们可以严格按照正确舆论导向的原则从容地筛选稿件,报刊杂志明确准确的定位,掌握在编辑手上。

       论坛就不同了,只要愿意,张三李四不管什么东西也可以往上贴,根本不用征得版主同意。只要不是广告,不是太无聊的,版主也乐于活跃版面,甚至有些敏感的,版主也睁只眼闭只眼。

       某个人上某个论坛的人,或是因为朋友在这里,或是听说有这一个地方,或是迷了路鼠标一点偶然来到这里,开心或是无聊之时,不知有汉无论魏晋,写了再说贴了再说,管它是小说是散文是诗歌是随笔,或是小说不像小说散文不像散文随笔不像随笔,我高兴我故来故写故贴,版主咋想是版主的事,高兴了就在这里呆几天,不高兴了丢下几篇东西走人。如果感觉到这里有共鸣打算继续呆下去呢,也回回别人的贴,不想呆下去的呢,只看别人回他的贴。

        所以,一个论坛有明确的准确的定位,那只是版主良好的却无法实现的意愿。大部份论坛,只能是杂坛,这是由来论坛上玩的人决定的,而不是由版主决定的。不管你怎么会玩论坛,也改变不了这个事实。

       文学已进入消费时代,有耐心看小说散文的人不多了,而有耐心写小说写散文的却不少,特别是初上论坛对论坛感觉到新鲜好奇的文学老中青年。

       来论坛玩,很多是对论坛感觉到新鲜好奇的文学老中青年,他们把论坛作为自己的文学园地。也有些并不热爱文学的老中青年,因为有朋友在此,也乐于在此跟朋友交流,生活的烦恼跟朋友说说,工作的事情跟朋友谈谈,他们把论坛当着开心的场地,他们永远是论坛的源泉与基础。

       这些闲暇之时来论坛玩的朋友,有一个典型的特点,非常在乎论坛上的人对他文字、观点的评价,非常在乎自我感觉,非常固执地坚守、争辩自己的观点,他们对一些细微的东西非常敏感。

       同时,来论坛玩的人,还有一个非常典型的特点,在彼此不熟悉的情况下,不能理解更不能接受论坛其他人的调侃,更不能容忍傻B这样的语言。一遇到此情况,内向的就生闷气愤愤走人,外向的就以其人之傻B还治其之之傻B,你说我是傻B你自己才是傻B只有自己是傻B的人不知道自己是傻B才说别人是傻B。这样傻B来傻B去的,论坛闹得一塌糊涂,这样的一塌糊涂,玩论坛的就更开心了玩得更起劲了。

       玩论坛的人把论坛当着开心的工具,他们有一个典型特点,唯恐论坛不乱,越乱越来劲,他们以闹为乐,没事找事,随时都可以就地捡起一块砖不管对错拍了再说,别人气鼓鼓的他在一边坏笑。他们对别人其实也没有什么成见更没有恶意,也并不固执坚持与讨论什么观点。他们只图热闹,心情好的时候闹,心情不好的时候更闹,从一个论坛闹到另一个论坛,只有心情不好不坏的时候才能消停一点。

       玩论坛的人,还有一个典型特点,痞气匪气混气,精力旺盛刀枪不入水火不浸,喜欢削人,也受得人削;喜欢开涮,也受得人开涮;他们忘性特别大,因为经常把傻B挂在嘴上,最后自己也忘记了说过谁是傻B了。他们经常得罪人自己还不知道,知道了也不在乎马上就忘记了,他们并不认为说傻B会得罪人,认为连傻B这话也介意的人,根本不要来论坛玩了。

       玩论坛的人,经常跪拜跪迎新来的人,既热心又热情,永不疲倦乐在其中,会使一个论坛充满活力与生气,他们是论坛的中坚,一个论坛没有这样的人,必定死气沉沉。尽管如此,成也如此,败也如此,如果玩得过份,随心所欲不分对像,没有对不同的对像把握不同的分寸,迟早也会把论坛玩完。点到为止是一种境界,如果用力过度,那就不是点穴了,会把人身上捅一个大窟窿。

       如果说,玩论坛的人并不在乎这些只在乎自己快意论坛,那也算不上真正玩论坛的人了。玩归玩,闹归闹,玩闹之间,能让来论坛玩的人觉得玩得有趣闹得有趣情不自禁不知不觉参与进去,这才是真正会玩论坛的人。

       最让人哭笑不得的,是处在论坛上玩与玩论坛之间的人,他们正处于两者间的过渡时期。他们典型的特点是喜欢投诉,喜欢喊冤叫屈,动辄要版主主持公道,要人陪礼道歉,稍不如意,就闹着要走人,他们以为论坛离不开他们,却不知道是自己离不开论坛。

       对于来论坛玩的朋友,应该多些宽容点到为止。宽容不是迁就,而是培养;对于介于来论坛玩与玩论坛之间的朋友,无妨找个适当的机会适当地用点力捅个窟窿,窟窿大了不行小了也不行。捅个不大不小的窟窿不是血淋淋地往死里掐而是激将,激将他们早日完成蜕变。

        一个论坛,就是一个圈子,大圈子里面有小圈子。就像要做大蛋糕一样,圈子是越大越好。如果一个论坛某段时间,一页的栏目中,有三分之一甚至是一半是玩论坛的人在互相调侃,来论坛上玩的人,不明所以,莫明其妙,就无法参与,也不可能参与。这样,没有面粉掺进来,蛋糕就无法做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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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5-7-16 19:55 |只看该作者
这位可称之为传奇人物,传奇在其身上可体现两点:人和文。两点之间的界限很模糊,也很暧昧。
                                                                                                                              ——编者

拍拍李元霸的小脸蛋
文/王小虎的老虎

麻子在红袖给文艺青年们排了个座次。这类游戏以前马樱花也没少干,刚进红袖的时候,我就是肩扛樱花版名流录,挨个拜山头的。当年名流录里记载,馆主是红袖第一高手,高山仰止。如今攀过馆主这座巍峨的喜马拉雅秃顶山,小生这才看出,天机老人果然是天下第一摸胸高手。脖子上常年挂着一幅喜洋洋的对联:人财两得,光荣退休。可见,名流录这玩意,认真地去品一品,是能从中捉出几对暧昧男女的。当然,麻子把龙章凤姿的在下给塞进了上品,那就是写得非常客观公正。这就是在论坛上装雅人的收获了。混坛也得有风骨,咱们千万不能学傻大姐静岚,弱智地咧嘴一笑,挤进帖子谄媚地一笑,咬住哥哥们的裤脚傻傻地一笑,吃相低级下流又难看。看看那张永远挂着激动泪痕的傻脸,看看这位插根网线就天真烂漫的中年老娘们,你就能明白,放眼红袖,凤姐是无处不在的。

给文人排座次,本质上是得罪人的活。当年在上海滩,为了文章排版在周作人之后,郭沫若还老大的不高兴,扯长了老脸,以撤稿相胁施螫存。所以麻子敢把小桃红放在了中品里,非但是有眼光,更是有幅好肝胆。我一直奇怪红袖的是,就一黑土地上的村姑,掂着个裙子站在高粱地里,脱不脱桌不桌地跳出几个庸俗的节拍,居然还要把她拔高到一姐的山顶上,太奇怪了点吧。论文字论意境,咱们元霸和小单,怎么着也要比爬桌上玩五爪金龙的那妞,干净和精彩得多啊。不过东北那地方人,自古就是身大胆大,往肩上披一层花花绿绿的被面,就敢跳上台去唱花旦,在头发上斜插一支红红的梅花,就要扯着嗓子说自己是言情的高手。此乃民间风俗使然。这方面,把二人转包装成国粹的铁岭本山,显然更见功夫。本山大叔的长处,在于能一往无前地把黄色小调,勇猛地吹泡泡成民间艺术,你要敢质疑他吹出的是一堆三级片演员,他就会赫鲁晓夫地,脱下皮鞋敲着厚厚一叠人民币,来自于卖煎饼的和洗头妹的人民币,一五一十地数着问你:我难道不文艺?难道不文雅?难道还不够,文化?

文字,我喜欢李元霸。我在六星常阿谀奉承,说元霸是个眼神荡漾的文学家。月黑风高的时候,我会深沉地钻进她的新浪博客,注册几个马甲,涂几行飞墨:元霸,猜猜我是谁。然后,抽身、断线、走人,留下一片袅袅余味。李元霸是个漂亮而多情的人,她写男女写性情,写爱恨别离,写十年情伤回眸一望,都写得特别地细腻。尤其是博客里的那篇传言,真是很棒。男女性情故事,到了她那,也算是山峰了吧。城市爱情的主题,资质低下点,会把一地的鸡毛,写成一嘴的鸡毛。而李元霸这样的,却总是能把一地的流水,给写成满天的星辰。

人以文名,还是文以人名,始终是个问题。李元霸提起笔来,貌似比张爱玲都要强。可在网络上混了这么多年,博客里的粉丝,数来数去,也就那么几枚。这比起有群死忠粉丝的,誓死捍卫圣女贞德死忠粉丝的小桃红,差距几乎以光年计。元霸之混网,唯一的收获是收了个洗脚的丫鬟顾13、十三妹文字上擅长脱裤玩尺度,好在情比金坚,对元霸的谀捧完全出自内心,纯洁自然,发乎天然。其实人要想出名,有很多榜样可学。罗玉凤只是超市里的一个收银的,可人家楞是能把一脸痴呆,生生玩成网络知名品牌。这靠的就是死不要脸的,把自己当沙包扔在网络上的,那份厚颜无耻。

小桃红也写男女。文笔不能说不顺溜,意境却永远上不去。这东北娘们写出来的东西,总是让人感觉,似乎有一对偷情的男女,正躲在玉米地里拉拉扯扯。或者就是一两腮涂满劣质红粉的大妈,梳着羊角辫眨巴着眼皮,沐浴着山风,抱着一棵桃树唱纯情的咏叹调。当然,境界的低下并不妨碍她粉丝如云,名声雀起。因为小桃红的长处,是能随时随地把自己变成一只论坛脱光鸡,招摇过市。所谓文以人名,钢铁就是这样炼出来的。我倒不是建议李元霸也穿个肚兜去和人挣粉丝,二人转的市场你怎么能撼动得了?人贵有自知之明。元霸,当务之急是你要把衣服的扣子系得牢点,你的目标是做一个以文字度人的端庄女文青,而无须学那位露出半只乳房的东北张爱玲。更不要象你的粉丝顾13--

你看,这小丫头为了压倒你,青出于蓝,都偷偷地把裤子给褪到脚面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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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5-7-16 19:59 |只看该作者
本帖最后由 归隐宋朝 于 2015-7-16 20:03 编辑

记忆中的风月
文/王小虎的老虎


大学里认识了谢大。谢大喜欢穿身黑衣,鼻粱上再架副墨镜,晚上拣阴暗的校园小路行散。偶遇的人一看,很容易来个惊喜---以为见到了王家卫。不过我向来纯朴,总要扫兴地提醒王家卫:“老大,你的外套有一个月没换了吧?”这时谢大就会摆出横扫一切牛鬼蛇神的风度,用力把手指弹在我的脑门上,暴出一个震天的响来,暗示他和主席一样,不方便纳柬。

谢大喜欢的人是二年纪的一个女生。那长得真叫做闭月羞花,我见犹怜啊。因为谢大是我哥们,而他又有身很强壮的肌肉,所以我对谢大的女人是相敬如宾、退避三舍的。恋爱中的谢大终于换外套了,宿舍里于是欢声一片。但恋奸情热的谢大却常常捧着把破吉他,半夜爬起来唱些英文的情歌请诸位英雄发表意见,睡眼朦胧的我,考虑到同寝为友者皆欲哭无泪,只能唯心挂上副痴情的面孔,对他褒出一个字来:棒。谢大挑灯写情书了,平素骨节粗大战无不胜的巨掌,这个时候似乎就不够细腻了。好在谢大对我做过背景调查,知道小生小学时候曾得过区作文比赛阳光普照奖,谢大就把熊掌一挥,把光荣的任务交给了我:秀才,你给我捉笔;要写得人家哭出来。谢大的任务似乎就是我的任务,于是我磨墨端坐,临窗沉思,写了一个晚上,收尾的时候我还画蛇添足地加了句毛主席诗词:天生一个仙人洞,无限风光在险峰---以壮其声势,增加成功率。

谢大和二年纪女生打得火热的时候,为了证明自己不落伍,我也跟风喜欢上了丁铛。丁铛是我们的班长,一个秀发披肩,脸蛋圆圆的女生。当初刚报到的时候,看到她我还以为自己居然和杨玉莹同班。不过根据日后的史料考证,杨小姐这个时候应该已去厦门的红楼就业了。这里废话不多说,班主任把丁铛隆重推出,宣布她今后就是我们的班长了。台下一片骚乱,挖,美女做我们的领导了啊……那个时候我居然就想到了武则天大帝,从武则天又想到了莲花六郎张昌宗,正想得天花乱坠面露神秘微笑的时候,一旁的谢大捅捅我,好奇地问:“小子,你叫什么名字?”还在思古中的我,不假思索地随口回了句:“莲花六郎”。因为童子功练得太好,元气充足声如洪钟,结果全班都听到了,前座的丁铛把脸转过来,仔细看了看我,柳眉倒竖地哼出了一个表示不屑的单词来:呸。

丁铛虽然一见面就对我哼出了个“呸”字来,但我后来想来,以为那可能也是一种倾倒的暗示吧?于是我对谢大说,丁铛秀色可餐,若落到其他学院的狼的嘴里,实在是我辈以色狼自许者的悲哀,所以不如就索性让我做个守其贞门的君子吧。谢大仔细看了看我,沉默了半天,说:马上学院要搞次歌会,你凑机会上。然后,仰首对着天边的薄云,象陆机叹华亭的白鹤一样,缓缓吹出了口似乎很无奈的气来。

学院搞的歌会有个名目,叫:七夕歌会。听说七夕是我们中国人的情人节,在这个普天的事者同庆的日子里搞歌会,组织者一定是不怀好意。但我对大学里搞类似的狂欢节,一向是心向往之神往之的---谢大曾有一句妙语:别管过什么节日,第二天晨练的时候,你都会在草地上找到成堆的橡胶套。此言甚是。不过我和谢大这类人物,以前在学院内过的是不见女色的清道徒般的苦日字,草地遗套对我们来说未免奢侈了点。现在回忆起来,夜幕来临、楼下郎情妾意浓如蜜的时候,我和谢大都会在宿舍里执手相看泪眼,然后摇摇头,他继续去练他的肌肉,我继续去读我的肉蒲团了。当然偶尔,谢大也会熬忍不住,冲出校外去体验一把社会的精彩,记得某次回来的时候屁股上居然还带着把生锈的铁钩,象个壁虎的尾巴一样。谢大切着齿说,那是某位民工兄弟给他的遗赠。

七夕歌会正式开始,谢大代表我们系上去献歌。他挑的歌叫《只要你过得比我好》,一边提着个吉他一边伊伊啊啊地对着二年纪女生抛媚眼。这个歌他每晚都要练到三更,所以听到熟悉的旋律一响起,同寝为友缺乏睡眠的我们几个,就都条件反射,老鸡啄米般点着头,献出完美的和声:棒,棒,真是棒。谢大一曲唱罢,台下掌声雷动,一半是我们哥几个给他鼓出来的。谢大飘飘然开始三心二意地谢幕,巴望着群众们能挽留他再来一首。本来等待着登场的丁铛就干脆地跳上了台,说谢大我们合唱一首吧。谢大一看与处女同台,顿时心花怒放,一激动就犯下了他大学生涯最愚蠢的错来:DJ,给我们来首《夫妻双双把家还》……台下哑然无声,据说此时无声胜似有声,反正对谢大的品位,大家这回心中都跟装了块玻璃镜似的明白。大伙正要轰台,丁铛正要生气地跳台,我把随身捧读的金瓶M一合,不慌不忙地走上去救场。根据承恩者谢大若干年后的回忆,当时我在舞台上坏笑得象朵花一样,宣布:接下去由我代表谢大,和丁铛小姐共同放歌一首。丁铛却看了看我,鄙夷地问:“你?你会唱什么?纤夫的爱?”我故做谦虚地笑了笑,说那歌太高雅,洒家真的不会。然后我让DJ找了首张信哲和刘嘉铃的《有一点动心》出来,陪着丁铛合谱了一曲高山流水。丁铛吐字如兰,杏唇含香地唱完后,笑盈盈地描了我一眼,表扬说:你还挺会唱的,比你那黄梅戏老大强多了。我踏在谢大的尸体上,镇定地回应了句:象我这种通透无碍、风骨脱俗的人中龙凤,岂是谢大那类俗物可以比拟的?


歌会救场后,谢大看我的眼光就有了点两样。他常常一脸深沉地躲在角落里,貌似在琢磨我;那表情阴贼得很。不过谢大面子上还是视我为恩人,他忠告:旁院有个善写三级诗的文豪,公开宣布要追求丁铛了。此公的求偶口号是:一生心愿,就是让丁铛躺在吊床上,大声朗诵他写的三级现代抒情诗。谢大说,根据情报来源,丁铛还是个文学女青年,喜欢看张爱铃的小说。所以谢大建议我暂时放下不忍释卷的金瓶梅,捧点高雅点的书吧,这个便叫做投其所好,增加成功率。谢大说罢把手一挥,象站在小吉普上阅兵的伟人。我从图书馆里借了本《百年孤独》,时刻手不离书,准备装成文人。本来还想在胸口再插一支英雄牌钢笔,鼻梁上也架副文雅的平光眼镜,但谢大提醒我:“矫枉过正,欲速则不达。”果然是立身的金训。

<百年孤独>起手的时候,马尔克思加西亚在里面写了一句出名的话:“许多年以後,奥雷良诺-布恩迪亚上校面对着行刑队时,准会记起他爹带他去看冰块的那个多年前的下午来”。.这句话在下实在是未明其妙,不过上世纪末的文学青年似乎总喜欢将其挂在嘴边玩风度,我就纳谏如流,把这段商标性的文字翻成中文,也倒背得如行云流水..每当学院里人来人往的时候,每当丁铛出现在我视线里的时候,在下就会举着<百年孤独>,封面一定要朝外,长长叹息一声,然后启唇放出声音适中的妙语来:许多年以后,奥雷良诺-布恩迪亚上校面对着行刑队时,准会记起他爹带他去看冰块的那个多年前的下午来… 谢大说,对疑似处女下手要狠准快,所以你得找个机会约丁铛出来。他给我策划了个方案:丁铛每晚都要去梯形教室晚自习,那是你真情表白的好机会。我看看他,说老大那里有好几十口人啊。谢大莫测高深地回答:无碍。到时候对好时间,我把门外的电闸一拉,灯黑后你就乘机把情义绵绵的投名状放到丁铛的桌上去。为了确保行动的成功,谢大给本次战术动作,起名叫做“天黑请关灯”。

“天黑请关灯”行动准时开始。教室里突然传出女人的惊呼声时,我就按照事先观察好的方向,把一个小纸条投放到了前面丁铛的桌面上。谢大和我约定,他会在黑灯1分钟后再开灯,因为时间长了会引起校方的警觉。我计算了一下,从后排摸索到丁铛的座位上,大概要耗时20秒,投放小纸条,要耗时10秒,跑过原位置坐好亮灯后呈若无其事状,也还要20秒。经过精确的现场彩排,我发现自己能有10秒的机动时间,足够了。但天不遂人愿,我刚把纸条放到丁铛的书本上,TMD灯居然就全都亮了。谢大这厮提前了30秒!!!我立刻发现自己成了一只聚光灯下偷油未遂的老鼠,整个教室的人都在用如火如炬的慧目烤着我。丁铛警惕地问:“你?想干什么?”身处险境的我沉思片刻,说对不起我有夜游症,刚才不巧发作了。正想土遁,丁铛却已经把纸条打开,好奇地读了出来:这是一封迟来的告白,是来自一个淡泊名利的奇男子的邀请……丁铛惊讶得瞪大了眼睛,问:“你写的啊?”,我拿起《百年孤独》遮住半边脸,勉强支撑着说:大概可能.......咳咳,咳咳……. 丁铛低头又看了一遍,突然绽出了一阵银铃般的轻笑:“原来想约我出去啊?......”,又抬起臻首悄悄看了我一眼,脸上居然泛上了点红晕。

关于谢大为什么没有义气,亮灯太早陷我于不义的疑问,直到毕业3、4年后,我才在谢大的婚筵上得知了真相。那天谢大喝得有点高,轮到给我敬酒的时候,他一高兴就凑在我耳边说:“秀才,今天跟你实说了吧,那天在梯形教室外面咱是故意的……关键时刻为兄实在不忍把丁铛往你的兽口里送啊 ”我听了后狂性大发,想到和丁铛最后的悲剧都是以谢大反水亮灯那次为始,一时就悲伤不能自己。但考虑到谢大今天大喜,我就只能提着啤酒瓶死命地灌谢大的伴郎,最后把这个替死鬼给弄成了地毯上的一堆肉泥。


我与丁铛的喜事放在了校园的那片学子林里。那天清风徐来,月光流溢,远处还有蛙鸣蝉噪的酬唱,真是天作之合。我们坐在石凳上开始了倾心之谈。为防止冷场,我扯出了好扮风流名士的系主任的天灵盖,以做鹊桥。我扼腕叹息一针见血地点评道:不毛之地。丁铛便抿嘴而笑,在系主任寸草难生的秃头上,我们竟然达到了郎心妾意一点通的融合无碍之境。

散场的时候,我留意看了看周围,没有生物的迹象,就想掂起脚来对丁铛来个一亲芳泽、满口生香。不过那时丁铛却摆出了铁索横江的招式,柳眉一紧、双腿紧锁,望去仿佛将在运动会上点火的东亚圣女。我想了想,觉得就自己那身子骨,拉强弓上烈马的难度太高,算了吧。这时主席语录便及时回荡在了我的心里---风物长宜放眼量。

从约会现场回到寝室,我笑咪咪地喝出一个字来---"忍”。谢大凑过来研究了我半天,狐疑地问:“练童子功?”。我哈哈一笑,告诉他:“天机不可泄露”。第二天金鸡还未唱晓,我就准备披星戴月地出去锻炼肉身,以增大日后与丁铛的野战能力。谢大眯着眼看了看闹钟,又眨巴着眼皮想了想,突然拍床而起:“混蛋啊,现在才5点半!”。

女寝室离我们大概有600米的距离。跑完圈后,我提着两份早饭,候在楼下等着丁铛。天色已亮,晨勃的无偶苦学型学子见了此胜景,先是一惊,然后就放出痛心疾首的眼光来描着我,好像我正在杀人放火。谢大也及时披着单衣出来搅局,人群中遥遥一指,貌似惊奇地很:"哦要,这立着的丑类是我们寝室的!"幸亏这时丁铛终于跑下了楼,低着头红着脸从我手里接过了馈赠。

用丑类这样的词来形容当时的我,杀伤力虽然不足,但与现实倒是蛮贴切的。若干年后,我回想起当年对丁铛的那番青涩,那种殷勤,确实觉得恍如隔世。丁铛曾在我心里点起的那把火,似乎也随着我的过错、她的远遁而悄然淹灭了。说到这里,我觉得自己又有点心神荡漾,不知不觉间就有点绕远了,哈哈。

谢大常喜欢在饭后扪着肚皮,不怀好意地问我,秀才,什么时候能上丁铛?于是周围立刻一阵淫笑,寝室里的哥几个这时都会呈现听三机片广播的期盼姿态来。我只得把手里的《宋代艳词选注》重重一放,坦白从宽:始终未得其门而入……其实我和丁铛的交往,向来恬淡如水。直到我和她分手后,我都没有实质性地入了她。当年小生受惯了党的教育,生在红旗下,胸怀全天下,关键时候的品行高洁得很啊。那时我比较擅长的还是吟风弄月耍花枪,除了定期会给丁铛写一些堪比文G颂歌的情书外,每天晚上我还要在教室里给她找一个夜修的位置,或者把她放在自行车的前面,载着她到校园的杨柳林中去作促膝倾谈。只要一挨到丁铛那完美无暇的身段,我就会立刻进入物我两忘的境界,此时校园里的碧潭绿柳是我的,天上挂的那轮明月是我的,怀里的美人丁铛也是我的,整个世界似乎都是我一个人的了。

丁铛喜欢看爱情电影。学校大礼堂里的电影,是要用饭票去换的。那年曾放过一场日本人拍的情书,万人空巷。我甩出4张饭票换来了两张影票,陪着丁铛坐在硬邦邦的位子上看日本友人的风花雪月.当影片末尾中山美穗对着空旷的山野,狂呼爱人名字的时候,丁铛突然哭得如梨花带雨,而整个礼堂内女人们此时也都发出了孟姜女望夫般的抽泣,似乎在配合她做合音.关键时刻,我居然心神不乱,抓住了这个千载难逢的好机会。我抚摸着丁铛的秀发,阴险地把嘴凑到她吹弹可破的脸上,只争朝夕地亲了一口,以表达我衷心的安慰和同戚.


如果我能把前30年的人生做一个分析,就定会察觉一个不破如铁的规律:所有的个人悲剧,都他妈的源自于谢大.只可惜这个规律是直到我失去了丁铛后,方才扼腕发现的,覆水难收,就是这么一回事……

谢大的大二女生甩了他,有人看到她和金融系的学生干部在杨柳林里激吻。某个夜晚,谢大突然掏出了个口琴,眼含热泪,开始说弹拉唱的时候,我和寝室里的哥几个,解脱般地长出了一口气:这厮终于自悟了。不过也有消息说,其实大二女生压根就没搭理过管理系的谢大,用情至深的谢大统共就和她说过两句话:“来,排我前面(食堂打饭的时候).”,“教研室在左面柺角的地方(仙人指路的时候)”自然,这些都是野史笔记类的传说,是万万不能去向谢大核实的,但总之,总而言之,谢大成功地在人群面前表达出了失恋的表情,居然还用的是“词言志、情托曲”的精妙方法,这样传说似乎就变成了一个事实。

谢大向我提出代考6级的要求时,我正在给丁铛写雷打不动的思想汇报。一般这么破题:亲爱的女王;而收尾则是这么签字画押:忠实的仆人。如此这般地写是有文化传承的,文艺复兴时的贵族,提着鹅毛笔的时候,便是如此泡妞不怠.

谢大把巨掌放在我的背上,挫了两下,开门见山地说:秀才,我最近刚失恋.我很奇怪,心想这早已是全系皆知的秘密了啦,还嫌宣传得不够?谢大似乎早已拟好了方案,不等我有所回答却直接下达了任务:秀才,你下个月帮我代考6级.谢大说这话的时候,直视我的双目,辅以命令式的语气,暗示我是不可以拒绝的.我犹豫了,最近风声很紧,班主任有时还会对班里的高危分子再加道猛药:毕业在即,要珍惜自己的学籍.很金刚怒目的姿态.但师长们的棒喝,却如春风过驴耳,明显点化不了谢大这个青皮.

我正想找个不可抗力的理由出来,谢大却使出了苦肉计:” 唉……”他居然用手遮面,以弃世神情和哀怨语气,成功表演出了一个倒霉鬼是如何先情场失意被女蹬,又紧接着考场无招干瞪眼的--好惨啊!我的妇人之仁这时突然发作,想到了谢大帮我拉灯泡妞的往事.于是,我模仿电影里即将走向刑场的共产主义战士,壮志凌云地对着前方的屠刀点了点头。

我一直犹豫着要不要告诉丁铛:出于大义,你的男友将去赴汤蹈火。没等我作出抉择,晚上在阶梯教室自习的时候,丁铛却突然指着案上的六级习题书,摆了个诧异的表情来。她知道我早通过六级了。我嘿嘿一笑,搪塞着说洒家看厌了灯草和尚、绣塌野史之流,如今换点健康向上师长爱的口味吧。丁铛自然不信,提起书来在我天灵盖上一打,说:“别瞒我了,老实交代!”我知道如果把真相告诉她,谢大那就完了;朋友确实没有红颜管用,但总不能为娱美人一笑,而去学溺宠褒姒的周幽王吧?我横下一条心,决定继续高尚地为谢大而吹牛。

我咳嗽了一声,用很天真的眼神看着丁铛说:告诉你真相,但一定要给我保密哦。丁铛点了点臻首,问我:“和谢大有关?”我差点没昏过去,心想这美妞真是慧眼识才啊,谢大是什么货色看来她比我更清楚。但我还是放弃了命运递给我的最后一根救命稻草。我告诉丁铛,上次六级考成绩不理想;但王某并非遇见点挫折,就垂翅不振的蠢材,所以这次誓要搏回面子。说这话的时候,我气壮山河,声如洪钟大吕,脸上还泛着神一样的光彩,那阵子连我都恍惚得认为是真的了。丁铛却似乎还是不相信,低头想了想,厉声问:“你真是这么想的?”然后抬起秀目仔仔细细地盯着我看。我强忍住将被揭穿的恐惧,镇定自若地捉住她的柔夷,笑得阳光灿烂:有-志-者-事-竟-成!

谢大长得黑大苯粗, 不过脖子上挂着吉他,唱一口烂情歌的他,本质上是个文人.其实我觉得,谢大就和苏曼殊相仿,身上都有一层假象.比如苏曼殊即使披了一层般若的袈裟,而骨子里还属于情种,那首”铓鞋破钵无人识,踏过樱花第几桥”的联句,看似蝉蜕顿悟,实则仍是多情遗恨.可见,看人真的不能只观外在.所以,我和谢大的那次作弊失败,从开始就注定是不成功的---谢大,他妈的根本就不是那块善出奇谋的坏料啊。

被秃头系主任提出来后,谢大脸色苍白,一对贼眼翻在天花板上,似乎随时准备仆地,使出龟眠大法来逃避师长的盘问.我本以为谢大会慷慨赴难,就象汪精卫一般,当场口诵首"引刀成一快,不负少年头"的诗来.但现实却够残酷.不过万幸的是,我们没有被当场拿住现行,师长们似乎对面前这对开水烫不怕,又咬定双唇不开口的死猪毫无办法,最后只有把我们作为嫌犯收押待查。类似党组织用精神胜利法惩罚台湾地区领导人那样,宣布:察其言观其行,处分待定吧.

系主任想给我的处分,最后落了空。因为一个月后,我主动报名参加了学校的义务献血.为了祖国为了学校,为了处分为了前途,我大义凛然地贡出了童子的精血。鉴于我的觉悟高人一等,老共产党员系主任终于按住了拿着屠刀的手,我想他心里一定还很欣慰地哼了句梵唱:“同学们,苦海无边,献血是岸啊”。谢大本来也想效仿我的血遁逃生攻略,但体检的时候医生却发现他是乙肝带菌者,谢大就只能从志愿者摇身一变而为了高危人群。大学4年,对谢大来说,未免惨绝人寰。

丁铛不再理我,原因自然是我欺骗了她。我尝试过破镜重圆,但未果。只能寂寥地回到寝室里,蒙头对着墙壁去参枯木禅了。而那段时间谢大似乎总避免在我面前出现;他常常会无端失踪,一直等到我们歇灯睡觉了,方才做贼一样地从门缝里溜进来,蹑手蹑脚爬到我的上铺去。其实好几次我都想一猛脚,把这祸患给踹个屁股朝后平沙落雁式。


谢大向我负荆请罪。他买了两张票,邀请我去大世界看演出。我们坐在一堆民工当中,很无厘头地扮出欣赏歌剧的端庄样。当天演出的是几个俗物,基本上都是以说唱黄色小调为主打,那时我还不知道这是东北的国粹二人转,直到2007年无意中收看到辽宁卫视,小生这才顿悟了。演出途中谢大现身说法,开导我:女人拉灯后都一样。他指着台上扭动着的女演员很肯定地说道。

快临近毕业了,学院里突然有一种萧索的气氛在蔓延。那时的毕业生,流行喊楼和被单文化,常常能看到某个寝室窗口垂下一条白色的被单,上面有黑色泼墨:人生若只如初见。或者是更直白的:捍卫爱情,至死不渝。谢大对此一律叱之以鼻:一点技术含量都没有。他正举着把美工刀在宿舍的墙上刻字:到此一游。

我心如止水地坐在窗前遥望对面的女生宿舍,也许丁铛会躲在某个角落里看着我?我看到有一群男生杠着音箱走到了女生寝室下面,他们排成雁行阵,打开电源,举着喇叭对着楼上的女生们齐声高喊:“XXX,我爱你!”,这时楼上出现了无数个盛水的脸盆,在女生们哭喊着“我也好爱你啊”的回应声中,水银泻地般将楼下的痴汉们浇了个淋漓尽至。我的眼眶突然湿润了,我无法遏制地开始狂想丁铛。我明白,如果不抓住最后的机会,就将永远失去她了。

那天晚上学院在食堂里摆散伙饭。我揣着写好的赔罪书,准备当着众人的面递交给丁铛。这封书信是我参考了〈古今中外情书大全〉后,精心炮制出来的,我深信500年内再无一人能写得出如此的水准。但意外的是,丁铛却没有到场。我的手不由自主地颤抖起来,感觉到前方似乎有个看不见的黑洞正等着我。

我魂不守舍地赔着一帮哥们坐在餐桌旁,喝了不少烈度酒。后来有人把音响打开,放起李宗盛的〈壮志在我胸〉来,当听到“拍拍身上的灰尘振作疲惫的精神远方也许尽是坎坷路也许要孤孤单单走一程就算无人为我付青春至上我还保留一份真远方也许尽是坎坷路也许要孤孤单单走一程”的时候,我再也控制不住了,就红着眼睛跑去了厕所,任自己在单间里泪下如雨。

其实那天我还尝试着做了最后一次努力。我厚着脸皮找到丁铛的好友马氏,借着酒劲请她转交国书。但这个青春痘少女很平静地回了我一句:“做梦!人家早办好去美国留学的手续了。”我都不知道自己是怎么回到坐席上的,只记得当时我索酒无度,最后玉山倾倒在水泥地上—-那是我人生的第一次酣醉。

据谢大说那天我醉酒后,嘴里不断地在喊叫一句胡话。我心虚地说没反党反社会主义吧?谢大神秘地一笑,说其实你喊的是“打倒美帝”,这让周围的人都非常奇怪。谢大想了想又补充道,我建议你入党。
吃了散伙饭后,哥几个终于鸟兽散了。谢大被分配在一个国营的物流公司,每天气壮山河地坐在卡车上,瞄着街上熟妇们的翘臀吹口哨。他的公司管两顿饭,几乎快赶上监狱了。据说一个月只能花掉点去路边发廊洗头的钱。社会主义就是好,很快就能赶英超美咯。谢大挥舞着红色小党章,对党的光辉领导表达着发自内心的拥护。这乙肝病人现在过的是卧云弄月的神仙日子,公司里的大妈们不请自来,为他介绍了位合法炮友。“长得颇有盛唐遗风”,谢大这么形容他的炮友达令。我去吃他喜酒的时候,终于见到了盛唐遗风,一堆肉山正做小鸟依人状,瘫在他怀里,满脸幸福到痴呆的样子。咄,肥裨!想到金光闪闪的谢大当年坏了我的姻缘,王某就从盛唐历史里精心挑选了个骂人的字眼,理直气壮地贴到了新娘的圆脸上。


谢大谈婚论嫁的时候,我却把头埋进成人论坛里,用鼠标来阅尽扶桑的美色。这是在曲线救国。我试图说服自己:对比东瀛肉鸡,丁铛就是个发育失败的稚鸡,早晚会被老夫潇洒地一脚揣成个落汤鸡。所以走了倒也干净,免得在下伸脚。不过到了晚上,我还是会浮思翩翩地想到丁铛漫天飞扬的那头黑发,这时候就没出息地心如刀割,到处找餐巾纸抹眼角了。有次陪安徽分公司的一位科长吃饭,喝到酣处科长同志说他最爱听流行情歌了,尤其是怨妇类的,多贴切多动人啊。30好几的爷叔借着酒劲吼得犁花带雨,我琢磨了半天,才听明白他也有一段不堪回首。性情中人啊!朝着对面那张已经不再青春的苦瓜脸,为了他的曾经,为了我的过去,小生高高举起了红星二锅头。

和丁铛分手后的最初几年,我常在脑海里规划和她邂逅的场景。我深信,东京爱情故事之类的肥皂剧还是有现实基础的。完治和莉香哪天也许真会重逢?那时该怎么做呢?其实我最希冀的场景,就是京剧《马前泼水》里的胜景:穷书生被势利的老婆一脚踢出门去,后来发奋苦读终于高中状元衣锦还乡。泪流满面的前妻跪在地上,端着个脸盆,苦苦哀求泼水的状元郎能否再考虑收个妾?当然21世纪了,剧本也得与时俱进。新修订的版本是:钻石王老五驾着BMW在大上海风轻云淡地散步,巡航时速是120公里。突然眼角的余光扫到了路边的一个地摊,有个被生活压跨了的苦命妇女正在那踩易拉罐。王老五嘎地一声停下车(似乎违反物理规律),脱下阿码尼墨镜把嘴张成个惊奇的O形:哇?这不是国际丁吗?

真实的情况是,每当月黑风高的时候,我都会偷偷骑着自行车去丁铛的父母家,缅怀我的爱情。丁铛住在虹口区,离同济大学不远,满大街走的都是含情脉脉的莘莘学子。情比金坚的三流大学毕业生王某,象条孤独的狗横穿了整个上海市区,骑行30多公里,终于与丁铛阳台下的梧桐树胜利会师。这时王某会把车停好,萧索地点起根烟,在黑暗中抽得忽明忽暗,远远望去如同星星点点的鬼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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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3
发表于 2015-7-16 20:00 |只看该作者
这么多好汉,惊叹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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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4
发表于 2015-7-16 20:06 |只看该作者
绝望中呐喊
文/王小虎的老虎

看李元霸和廖小单,捉着笔在论坛上风花雪月,心里是很痒的。我也想学着这两位,躺到花丛里,整篇胆怯的爱情出来。我幻想吴宇森小马哥般,放出一群白鸽,数着天上的飞鸟,李元霸地亮一嗓子:忽而夏至。或者,也可以学学小单,把秀发散在花瓣上,眼波流转地哼哼哼:忽而,夏至。再或者,偷师一点尼洋大妈的豪迈,裤脚高高卷起,露出白花花的大腿,击股高唱、响遏行云:忽-而-夏-至。这些,都是我的理想。不过,以我现在的能耐,大概是写不出感人的小情小调的。老夫早过了拉着女生的小手,在掌心里偷偷画圈的年龄咯。那种见落花而情伤,望孤鸿而目断,也只剩几个论坛上的妙龄女子,才能玩得出彩了吧?

但是,老夫也曾经风月过的。十五年前我还是一根瘦削木棍的时候,我是很感伤很文艺青年的。公车里坐个漂亮的MM,小生就会排除万难地挤过去,挤过去,把衣领潇洒一竖,把胸脯大方一敞,外表冷漠内心狂热。班里的女生递个眼神过来,我也会心神荡漾地,嘴角笑出一块热情的沙漠。那时的我,曾经和一个朋友,从上海坐着硬邦邦的长途汽车,逃着课,啃着面包去南京见笔友。那位缪斯女神文字漂亮,青春活泼,深深迷住了两个涉世未深的蠢货。于是蠢货们跋山涉水地到了一个小镇,青春年少地往梦想狂奔。前方,有一个半老的徐娘,在3点钟的方向,挥着手等着我们。

十二年前我毕业了。散伙的时候,我不自量力地喝了半瓶白酒。女厕所门口,我拉住一个女同学的手,厚着脸皮:达令,你给我一个机会吧。女同学把我的手甩开,说神经病。受此打击,我玉山倾倒在水泥地上,口吐酒沫:为什么受伤的总是男人。五花大绑地抬回家,朋友提醒我:MR TIGER,你认错人了,那是个刚烈的饭店服务生。你的达令,已经飞往了万恶的美利坚。

有一天我把身子坐得直直的,一杯茶一张报,做起了央企的小职员。每天早上,勤劳的小蜜蜂,都会为前辈们泡好茶抹好桌,抖着腿靠在窗前,看天上的流云。我的理想是做到处级干部,象我对面那位等着退休的同志。但我每天只能抬头望浮云,或者低头擦鞋灰。阳光有时会洒在空气里,碎片就会在光柱里滚滚翻涌着,好看得很。我微笑着,微笑着把嘴咧得象蛤蟆一样。而胸腔里却慢慢有一丝什么,缓缓地流了出去。

五年后的我,躺在西安一个夜店的沙发上。妈妈桑拉出了一溜的小姐,款待上海来的干部们。小姐们琳琅满目,款式繁多,象妮可基德曼,象泽塔琼斯,象张柏芝。我揣摩上意,先人后己,把泽塔送给了局长,把柏芝留给了自己。泽塔坐在局长的大腿上,柏芝依偎在我的怀里。柏芝拿着话筒陪我唱歌,我嘟起嘴巴轻轻吹着柏芝的耳哨。后来我去解手,柏芝却尾随着我,她说妈妈桑说的,无论客人肉在何方,都要贴身侍陪。我突然心一软,笑着把她抱回了沙发,自己走出了夜店。隆冬的西安,夜凉如水,满天的星辰落在我的身上,披上了一层银色的光芒。那晚的天空,是记忆中最清爽的。

今日毛已暖,闻弦心不惊。弹指一挥,十多年走掉了。我的心真的老了,熟了,当年如砍瓜切菜般的风月,沉得再也谈不动了。但我其实,是极想在半夜里,骑上个破旧的自行车,走到记忆的小巷小路里去,试着去找回曾经的风月,曾经的文艺,或者说,曾经的青春。但这只是偶尔的冲动。现在还能做些什么呢?镜子里那张世俗的面孔只好一声长叹,在键盘上支起了个下巴,看着七寸屏幕里的李元霸,看着风情的廖小单,看着小美丽那双迷死人的美腿,默默地,把口水流成了一条小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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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5
发表于 2015-7-16 20:14 |只看该作者
本帖最后由 归隐宋朝 于 2015-7-16 20:19 编辑

屋顶上的妞
文/王小虎的老虎

一、怀旧
秋风一吹,蟹肥满地,这时的pico就一定会把我拖去苏州的湖边,登楼赏蟹。唐宋之人远足,会在长亭外,古道边,拣块胜地,喝喝小酒弹弹小曲。宴罢而散,银鞍白马地逐风而去。如今的远足,学不到古人的神韵,只能直白点,开车猎艳,停车吃蟹。没什么技术含量。Pico有一本手抄的江浙两地打炮指南,录尽了江南价廉物美的打炮妙地,这是他多年生意场上的实地实录。look,他不但是个货运的商人,他还是个热爱写作的有为中年。

    如今泡文学论坛的,有太多的商贾人士。那些卖衣服的,那些卖黄色cd唱黄色小曲的成功商人,保暖思淫欲后,居然长出了文学的抱负。遇上几个求贤若渴的论坛管理员,他们也就能上了档次,摇身一变做了儒商兮兮的斑竹。明月如钩的晚上,满脸横肉的老阿伯,秃头上顶着五光十色的帽子,玉照甘露一样洒向五湖四海的女网友。奋不顾身扑向千里之外屏幕的,还有阿伯老凤初啼的绵长男中音,催人泪下的磁性鬼叫:哪一个人哪一双眼不需要爱人的安慰?哪一颗心 哪一份情不想要牵手到明天?。。。。。。。若把视频关掉,看不到那张横肉飞飞的老脸,这叫春的寂寞歌喉大概还是能打动几个人的。对不起,我总是要提到阿伯,大家都知道,我应该是在含沙射影。现在网络勾女tmd都不分年龄档次了,越老的黄瓜往往越勇猛,越不要脸。

其实,pico是我的发小。我们都是在安徽的远山里长大的。那年月是备战备荒的时代,老毛说了“深挖洞,广积粮”,时刻准备着第三次世界大战。伟人一声令下,我们的父母就从上海,直接发配去了安徽的池州挖山洞建兵工厂,那地被伟人叫做“小三线”。我和Pico的童年、少年,要回忆起来,就是在一片社会主义好、打倒美帝再踏一只脚的标语和战歌中长大的80年代末的时候,小三线被撤编,我和pico回了上海。他读书太烂,很早就去混江湖,我一步一趋地读了个三流大学。十五年后,在车坛的聚会上我和他重逢,那时的pico早已是一日系越野车的斑竹了,成功人士。腰缠十万贯,骑鹤下扬州,在论坛上如雷贯耳。

二、东风和东方红
池州的这个兵工厂,藏在离城区1小时车程的大山里。和一切改革春风前的传统老厂一样,兵工厂是个完全独立的小社会。有自己的电视台、医院、学校、派出所、消防队甚至民兵武装。兵工厂的社会里,通用的官方语言是一口地道的上海话,教材和生活用品都是从上海运来的。环绕在周围的那些安徽人的小村庄,那些天一黑就熄灯的房子,牵着牛光着屁股的小孩,在我看来属于另外一个世界。这些安徽麻雀,都是农民嘛。因为没有交集,我现在可以毫无心理负担地,抖着烟灰在屏幕前善意地讥笑一下他们,算做回忆。

在兵工厂里,我读完了整个初中。寒暑假从兵工厂去上海,是晚上坐船。厂部有一些改装过的东风卡车,车斗上装了两排硬凳,上面再覆上一个拱形铁盖的,这就是我们去池州码头坐船的交通工具。那年月,社会主义正金光闪闪地发射卫星,还没怎么顾得上战天斗地的革命群众。堂堂一个兵工厂,连厂长都只能坐北京吉普。大巴什么,和美帝的u2飞机一样,压根就只停留在我们的想象中。但那些体现着工人阶级智慧结晶的货运卡车,留给你的是一辈子都难忘的感受。坐在硬硬的卡车上,车灯一打,你会看到路的两旁,除了光光的大树,有时还会站上几个同样光光的、明显发育不良的小孩。这就是社会主义的池州,在我记忆中的繁荣昌盛。哦Mygod,我又看不起安徽麻雀了,扫瑞扫瑞。若干年后,pico开着他的日系豪华suv车,把我绑在位子上甩来甩去地体会醇正的越野感受,逼我发自肺腑地表扬他:这车,真tmd值。那翻山越岭的感觉,直追当年我厂破山穿湖如履平地的东风大卡。

池州的码头上,定期停靠着几艘“东方红”客轮。长江一线,客轮也是主要的交通工具。从池州上船,可以睡上一觉,1天半到两天的时间,就能开到十六铺码头。中途还会经过南京长江大桥。记忆中那时的长江,已经是黄水荡荡,但里面还能看得到白鱀豚,我们把它叫做江猪猡。江猪猡如今早死得连根毛都没了,和我的少年一样,被时间的流水冲洗得干干净净。

妞也是在码头上船的。和我不一样,她父母回上海时,常带着她坐三等舱。我爸为了艰苦朴素,总是不忘给自己买上一张四等舱,给我买上一张五等舱。所谓五等,就是末等,没有床位,只好席地而睡。当然我是和父亲挤在四等舱的一张床上的,逼仄的区间里,要放进4张上下铺。深更起夜,走廊里躺了满地的吃苦耐劳农民,这时就难免要为找了个好爸爸而歌颂一番。好爸爸还曾经带我坐过一次二等舱,因为是单位报销的。一个船舱里,竟然只放了两张床,这一定就是天堂。

寒暑假回上海,同在一个船上,会远远地望到妞。印象里,妞总是一身白衣,长发飘飘体态轻盈,江风一吹,似乎就能在掌上飞舞。离开兵工厂后10年,我在上师大打球。众所周知,我是网球杀手,杀的不是对手而是网球。一个白衣长发的女子,轻轻柔柔地从球场外走了过去,忽然觉得那就是妞啊。但我没有叫住她,只是看着她白衣飘飘地,象一朵梦,越走越远,慢慢地走出了我的眼眶。

三、大炼钢铁
兵工厂的任务,是造73式反坦克炮管。听起来牛得很,但是从没有成功过。本来厂领导的幻想,对越反击战的我军战士,能人手一具我厂参与出产的反坦克炮,微闭一眼手指一勾,轰隆一声对面的越共坦克便施施然,飘上了天堂。实在是杀人放火、居家旅行之必备。当然真实的情况是,只要胆敢扣动扳机,我厂炮管就会没有政治觉悟地自爆,做爆米花一样,把我军指战员炸成一堆堆极不体面的肉泥。

没革命骨气的炮管,还是有点作用的。我爸后来做了厂办中学的校长,做了我的校长。操场里的排球场,就是他灵机一动用炮管搭起来的。每次我去活动筋骨,便要志气雄远地猛踩脚下的炮管,“阿炮阿炮,你是何等地怀才不遇啊”。

80年代末我随父母回到上海,兵工厂被归并给了上海的民用钢厂。这么多年,5000多人的大厂,一直藏在崇山峻岭里,守着一堆废品炮管无所事事地准备世界大战,成就的只是我和pico这些小屁孩们,成就我们有了一个丢不下的少年时代。

兵工厂的东西两头都是工厂区,中间是家属区和一些附属设施。我妈是在东面的车间里,她居然做的是行车工。每天鸟一样地爬上一根电线杆的高度,在半空中开着一个庞然大物,吊起一桶桶的钢水。我住的公房旁边,还有个救火会。如果我去东面厂区洗澡,或者食堂吃饭,就能经过救火会。救火会只有一层楼的高度,通体火烧一样地红,背面还有个铁梯,可以直通屋顶。那时的我,总是无所事事。当年我爸曾是厂部分管教育的科长,学校里的老师见到王小虎公子,客气得很。所以我必须逃学,在厂区里象条山里的狼一样自由游荡。但小时候和Pico并不熟,他是混社会的,一脸流氓气。我这类云游四方的高档诗人,和六星的简池大诗人一样的高档,怎么能和流氓共处一室呢?当然,不可否认,现在我是和pico很熟,常被他招待免费猎艳。这个真是无法拒绝。每当痛惜晚节不保的时候,我就只好闭目背诵章太炎故事一百遍,来安慰自己:太炎师也为杜月笙写家谱的嘛。

盛夏的救火会屋顶上,会有些同学在上面嘻戏纳凉。我是绝不会去的。读小学时候,我已经是整个厂区闻名遐迩的小神童了,文采飞扬,见之忘俗。我爸做了厂中学校长后,收获的夸奖更是谀词汹涌,如黄河之水,滚滚而来。既然是神童了,总得有神童的样子,哪有神童爬楼梯滚地板的呢?我不屑地从鼻子里哼出一个呸,极其地铿锵有力。

但是,其实,当时妞也常在屋顶上。她穿着一层飘飘的白裙,坐在楼顶的边缘,两个腿荡啊荡地,抬着头仰观夏天的灿烂星空。

四、浪漫情怀
工厂这玩意,和浪漫绝缘。一个满地都堆着生锈铁块的地方,天空中还竖着一根根擎天柱般的烟囱,照道理这种背景下,扯不出什么机会与妞浪漫一把。但是,老毛说了,有条件要上,没有条件创造条件也要上。这话完全就是在鼓励我。

硬邦邦的兵工厂里,也是找得到浪漫情怀的。厂区的那几条山路,因为烧煤炼钢,冲天的烟斗被山风随便一捏,就会落下满地的煤渣。夏天我常穿着拖鞋走路,这时脚趾里就会钻进颗颗的煤粒,象今天敬业的按摩女一样,在你的皮肤上面温柔地滚来滚去。那时放学后,我常在厂区里洗澡。天天泡澡,因为没什么事可干。洗完出来,我的拖鞋还是湿的,踩在稀稀拉拉的煤渣路面上,会发出咯吱咯吱的一声声脆响,在山谷里拉得清远悠长,如同踩在黑黑白白的钢琴键上。

但妞在路上见到刚刚出浴的我,却始终目不斜视,当我是太阳下的水蒸气一般。是的,她始终是太阳,而我只是一颗暂具人形的水蒸气。这让一脸媚笑、满腹坏水的王小虎,十分地有挫折感。二十年后,我终于在网络上找回了自尊。网络上的老女人们,个个都争先恐后的,有良心得很。我只需要模仿六星的情歌老阿伯,精心挑选几顶花帽子,敲着键盘唱上几首十八摸的小曲,对面的一打文学老妪就会不出所料地、爆出阵阵银玲般的悦耳笑声。

以妞仰望星空的爱好,我认为她一定是个不可救药的文学女青年。不可救药的文学女青年,属于最容易上手的一类女性,特别对我这类光芒四射的文豪来说。我想了半天,觉得自己得装作偶然路过的样子,在救火会的屋檐下,唱上几首情意绵绵的歌曲。或者也可以去背上几句切题的唐诗啊,比如床上明月光之类的。但当时我的情歌库还不够发达,我只会唱“社会主义好,社会主义好,帝国主义夹着尾巴逃跑了”,或者“咱们工人有力量,嘿呀嘿呀嘿”,这都是厂区的大喇叭教我的。每当工人阶级吃饭和快下班的时候,大喇叭就会响遏行云,在山谷中用声波横扫美帝。那时还不认识情歌阿伯,否则怎么都得从这高人手上学上个一招半式,现在仰观星空的妞估计就躺我大腿上了,也费不着再文艺兮兮地写什么回忆录。

小三线撤编后,回到上海读书的王小虎,慢慢变成了一个阴险的、容不得男女偷情的伟大卫道士。现在,碰到情歌阿伯这种老当益壮的老年淫棍,这种在网络上企图无成本节约泡妞的精明商人,我就会浩然正气地在屏幕上替天行道,把不守夫道的阿伯浸猪笼一样地碾来碾去。

80年代末的某天,我终于爬上了救火会的屋顶。从屋顶上极目远望,可以看到两边有滚滚的金黄稻浪,在秋天的山谷里层层抖动。但屋顶上却没有人,人们已经候鸟一样地,一群群地搬回了上海。我的兵工厂日薄西山,看上去,象是一个将死的巨人。冲天怒吼的一根根黑烟,颓废成了一些沉默的柱子,只有山里的乌鸦还在嘎嘎叫着,不知趣地从上面飞过。我寻找着妞留下的痕迹。我把手一扬,看到了自己的少年时代,飘散在了80年代的空气中。

五、光阴的照片
1997年的下午,我翻箱倒柜找一本旧书。小箱子里,飘出了一张初中的毕业照。那时的照片,还是黑白的古朴,但被时光染得,有点发黄了。妞在10年前的照片上,笑得含苞欲放。借一句罗大佑光阴故事里的烂烂抒情,“发黄的相片古老的信以及褪色的圣诞卡,年轻时为你写的歌,恐怕你早已忘了吧”。没有这张老相片的提醒,妞的脸我都要想不起来了。记忆中只剩下远远一个小女孩,飘飘地坐在救火会的屋顶上。

知道妞,源于我爸对我的一次榜样教育。那时厂区的电视台里,放着83版的射雕英雄传,我最爱里面的翁美玲。书包里,藏了一些翁美玲的黑白贴纸。还是黑白的好,黑白的翁美玲有一种雕刻般的美。摸着美女贴纸,我象捧起了老毛的红宝书,世界革命的热情极其高涨:长大后杀过香江去,解放资本主义水深火热中的美女。Pico时不我待地长叹一声,等我军钟山风雨起苍黄,百万雄狮渡香江,人家女儿都大了。我运筹帷幄了半天,很格瓦拉很布尔乔维亚地说:那就再勉为其难一把,把她们母子两全都炮了。

1987年的下午,课本下我通常会埋伏下一本《射雕英雄传》。王小虎伏案苦读的时候,多半是高堂在旁;王小虎在书房里弯弓射雕时候,必然是屋静楼空。时间一长,老爸生出了太多的疑惑:这小子,夜夜燃烛苦读,怎么数学还是那么二呢?他觉得必须给我找个参照系,于是刷地一下,把窗帘拉开,直指对面的一盏不熄明灯:瞧,人家小姑娘多有出息。他说的是妞。

1997年的下午,我久久凝视着妞的照片,不得不承认,她比翁美玲更美。如果说翁大娘的美,还有传统马来广东人种的五官短小、皮肤黝黑的村姑缺点,那妞就是典型的大气的典雅的江南美女,容颜鲜明得很。妞干净得象一朵高山上的白云,灿烂得如同一把不施粉黛的鲜花。我工作后,曾经去大马公派过,发现即使马来人这类小岛民,也是有大把美女的。因此,我这里要更正一下对广东血统的认识:纯正的广东土著人,是一个独立的猥琐品种。看到网络上有人攻击广东人是进化失败的猴子,我就要挤眉弄眼地会心一笑:神准。

我爱着妞,我想如果能和她拉着手,在稻花香里结伴回家,这厂区里的熟人见了,是不是个个都得赞美,天上掉下了一对金童玉女啊。当然,不可否认,我是有点黑,这对金童玉女的颜色反差是有点大。但我反复照着镜子,觉得若只论五官的话,我还是可以去和妞一争长短的。这么做的前提是,面皮要厚,神经要大条。要争取成为21世纪的六星情歌大联唱阿伯。虽然阿伯已经年过古稀,虽然长了一对39码的小脚,但泡起妞来、唱起歌来照样是虎虎生风。

回想起来,我曾经在妞的阳台下,来来回回走过无数次。王小虎踩点的目的,不是半夜翻墙去吹迷香,当时笑傲江湖还没埋伏在我的作业本下,万立独行的采花贼尚未做了我的偶像。我的想法很简单,让妞在做代数的时候,往窗外惊鸿一瞥,正好能望见王小虎炽热的眼光、英俊的面庞。古典文学启发我们,有的时候,貌似矜持的千金小姐,内心往往烧着一团熊熊的火。她们,一遇到春暖花开,就会排除万难地或翻墙,或爬梯,或扔手绢,或派出一个丫鬟,来玉成和才子的好事。我得给妞,一个类似的方便机会。

1997年的下午,我还记起了一只正义凛然的公鸡。这只威武不能屈的家畜,就住在妞的楼下。天天没正事可干,守着一堆母鸡打盹。贼一样来来回回的王小虎,居然吸引了它的注意,勾起了它保家卫国的革命冲动。1987年的下午,可以看到一个狂奔中的面容慌张的小孩,他的屁股后面追着一只兴奋得鸡冠充血,其大如狗的彪悍公鸡。

六、给妞写的文章
若干年后,我在上海的振鼎鸡吃饭,厨房里传来一声肉鸡挨刀的惨叫,这声音勾起了我绵绵的回忆。 那只充当护花铃角色的公鸡,在我告了半年的状后,被主人一刀宰了,做了一碗滋补的鸡汤。心里话,我是很想去分一杯羹的,我应该舒服地横在一张摇椅上,头上清风徐徐。喝着仇人的汤,食着仇人的肉,我拔剑扬眉、大仇得报地哼上一句:妈的,这回傻了吧。

其实公鸡死得挺壮烈。当喉一刀放完血后,此鸡昏迷了半个小时,都以为它因公殉职了。但是,我们都小看它了。它其实是革命片里精钢不坏的共产党员。它,居然挂着一身的血污,又站起来了。鸡公子迈着极其稳健的步伐,用阅兵的节奏走向它的妻妾,和母鸡们一一交颈告别。托孤完毕,又夏明翰一样地走回刑场。那神情那气态,简直好象去参加作战会议的我军首长。最后,最后气质不凡的鸡公子脚一蹬,流光了最后一滴血,这才真死了。

我现在泡在论坛上,以文艺青年自居。一些不知道年龄的女Q友,常常趴在我的窗口上笑咪咪地:小虎,你写得蛮好的,好象王小波啊。听到类似的褒奖,我就要条件反射地照一下镜子,实事求是说,我比小波同志要帅得多。这个必须感谢我党开通的网络,如果没有这玩意,我现在指不定还在哪飘着,女文青们也发现不了这么一块帅压王小波的璞玉。自从去年我表扬红袖著名作家廖小单“国色天香”,人家回敬我一句“旷世砖神”,把我比作王小波,这是本世纪第二个振奋人心的好消息。所以我刚把qq签名改成了一副对联:文压王小波,武盖李敖之。横批:群众的呼声。

1987年在兵工厂学校,我一直想给妞写点什么。但小时候写文章,都有规定套路的,象广播操运动员。比如,抒情的,就先歌颂一下祖国大好的河山,然后映射一下作者卑鄙的心灵,最后一定要突然来个拔地而起的升华,责问自己:为什么就不能象石灰一样清白呢?如果是写人的,最好和革命先烈做对比,只有这样才能衬托出作者是多么的面容猥琐、贪生怕死,才能让生活在蜜糖里的作者和读者,一网打尽地心中有愧。按这种套路写,还不如直接抄写老毛语录。老毛的文采,可是要比我们那类八股文章洒脱得多。老毛的杂文笔法,据说模仿过鲁迅,但鲁迅写不出他那种纵横四海的帝王霸气,那种不精于雕琢文字,却气势逼人的腾腾杀气。如果说鲁迅是妖僧无花,使的是迎风一刀斩。那老毛就是天下第一的李元霸,手里一双击鼓擂金锤;只有一招,也只须一招,就是当头一锤、泰山压顶。

为了写好广播操文章,我经常抄袭优秀作文选,只不过把一些关键的名词给偷换一下。人家写的是黄河,我就换成学校外面的白杨河;人家写的是王二,我就独具匠心地,换成王小虎。我经常拿高分,还成功骗过了南大中文系毕业的我爸。我爸会久久凝视着我的山寨体广播操文章,喜悦之情溢于言表:我儿文章动天下。

回顾起我的文字生涯,我觉得自己一直在踏错节奏。当年有一腔的情意,想给妞写情书,但那时只会做广播体操。现在终于知晓文章应该怎么写了,会在文字里顾盼自雄了,妞却只剩下了一张发黄的小照片。想到这里我就有对天长啸的冲动。

刚才发现有几个英雄在我的帖子里抗议:好好的一篇小说,为什么要去砖六星白发苍苍的情歌阿伯呢?只和妞一个人调情,那该多切题啊?其实这些衣冠君子都不知道我的苦心,王小虎是一个厚道的小说家。当文章从高峰掉下,节奏开始平缓,诸位读者开始打哈欠,王小虎就必须要拖出几只大家都认识的蠢猪来暖暖场。明白了吧?

七、与妞有关的胡思乱想
王小虎现在正端着酒杯,回想着任何与妞有关的片断。王小虎名人名言:一切贼心不死、又心无余力的中老年,回忆是他们最后的救命稻草。在池州的时候爱谈理想,都说老子我将来要怎么样,将来要做卡斯特罗主席的战友,将来要把美帝国主义踩在解放鞋下。世界革命是不朽的,哪里有贫困哪里就有我,南美的丛林里会留下我血与火的足迹。现在已经不好意思谈理想了。在沙发上慢慢发福的王小虎,只会吐出一个个寥索的烟圈,搜索着记忆中的那些妞,把她们渐渐模糊的脸一一默写出来。

与妞有关的碎片,除了那只公鸡,还有一根王小虎自制的竹矛。这根宝贝,长达一米,粗如婴儿大腿,是我大杀四方的神兵利器。鸡公子还活着的时候,竹茅是为它的胸脯特制的。上海人喜欢吃烤鹌鹑,一根竹签从鹌鹑尸体的裆部插入,再从口部钻出,极其富有张力。这造型完全满足了我对鸡公子的报复构思。想象一下,尖尖的竹矛上顶着只血淋淋的公鸡,相当地夺人眼球吧。如同昆汀.塔伦蒂诺,王小虎也是暴力美学的发型大师。

王小虎其实是一个喜欢胡思乱想的人。1987年的夏天,我从中学图书馆里借来了一个天文望远镜,支在窗口上瞄准了对楼的妞。王小虎白天在课堂上养精蓄锐,晚上一个人躲在书房里,透过望远镜收看妞的音容笑貌。不可否认,在这只高倍数的天文望远镜下,对面的一切,包括一只苍蝇都无所遁形。这就是科学的力量。我爸的书柜里还有一只仿苏联军用的望远镜,但那只望远镜是个银样蜡枪头,完成不了我的战术目的。只有带托架的天文望远镜,端在手里沉沉的,酷似天下无敌的马克沁水冷式重机枪。我藏在窗帘后面,把重机枪悄悄伸出寸许,一瞬间我感到了一丝凉到骨子里的寒意。我想象着自己是个金牌的狙击手,在冰雪里默默潜伏着,静静等待着我的猎物。

对于那只天文望远镜,我爸第一时间表达出了他的狐疑。他认定这后面一定藏着不可告人的秘密。居心叵测嘛,他知子莫若父。在坦白从宽的和谐气氛下,王小虎供述自己天生喜欢仰观星辰,喜欢探寻浩瀚宇宙的真相。只有每晚面对璀璨的星空,一贯反动的王小虎才能悟到人生的真谛,才能狠斗私字一闪念,成为社会主义的合格接班人。王小虎做口供的时候,富有哲理,饱含理性,还充满着革命浪漫主义的深情。任何一个政工干部看了都会认为,嫌疑人的额头上,当时正闪烁着一颗闪闪发光的红星。

关于胡思乱想的习惯,我一直保留至今。不同的是,王小虎现在更有付诸行动的决心。外环线上常有一些大卡司机和我吵架,有的时候双方都挺没面子,这时就得仿效我党一样大鸣大放,号称坚决不放弃武力手段,来维护祖国的统一。我的车子里常备了一根价廉物美的甩棍,考虑到大卡司机往往是千里独行的刀客,只能未雨绸缪地,又从淘宝网上购买了一整套的武斗装备。计有:红缨枪一支、防暴盾牌一只、凯夫拉防刺背心一件;还有一把削铁如泥的切菜刀。相信,有了这些长短兼顾、攻防兼备的军火,在卡车司机们进化到火器时代之前,我不会太吃亏吧。

1988年离开兵工厂的时候,靠在天文望远镜的炮筒上,王小虎给妞写了封没想过寄出的信:“再见了,我的唯一\ 不要在饿狼面前颤抖\也不要在思念的草原上发抖\我将把你放在心里\ 我们将在一起,直到路途的尽头。”对不起,信我现在早丢了。至于为什么能一字不错地默写出来,因为这么深情款款的小玩意,不是文艺青年王小虎原创的。而是伟大的格瓦拉的。

八、河面上的漂流瓶
1988年秋天,在救火会楼顶上的王小虎,见到了山谷里滚滚的稻浪。如果他踮起脚来,还可以看到有一条银白色的水流,慢吞吞地从学校的后门淌过。那是他的白杨河。

有时候做梦,梦里我会回到池州的兵工厂。里面除了烟囱,还有一些哐啷哐啷响着的瓶子。瓶子形状千奇百怪,但都趴在一条发白的带子上,排着队往前流动。醒来后我想了半天,发现已经忘了那些瓶子的用处了。这些瓶子不可能暗示王小虎当年是个酗酒之徒,有牛饮的海量。那时喝碗粥都要粮票。如果梦里出现一张张漫天飞舞的全国粮票,下面还有一只只欢天喜地的手,那我倒能表示出莫大的理解。

当年对妞的渴望,要让王小波来概括,只是想炖一下伟大的革命友谊。这词发明得既一针见血,又比满口打炮的21世纪网民稍微文化一点。但放到当年,如果被人知道我天天想着和妞炖伟大友谊,应该还是见到了一只苍蝇的表情。找个妞来胁肩谄笑,只属于Pico这类社会主义的废品。一般吹着口哨和姑娘炖伟大友谊,坦坦荡荡看黄色录像的,都是废品人士。偷鸡摸狗地,天天晚上拨弄望远镜的,才是王小虎之类德智体全发展的天才儿童。

所以做一个废品,也没什么不好。回到上海后,那时还有工读学校。一些未来得及成年的流氓种子,还没发芽,就会被防患于未然地拖走。政府会对废品做一个归集、分类和圈养的工作,隔绝废品与半成品之间的传染关系。只要看到有种子选手享受圈养待遇,王小虎同志就会有同流合污的想法,会发出一声其心可诛的钦羡:又多了个能合法炮妞的废品。

1988年的春天,大家都要回上海了。池州这个兵工厂,将交回给当地的民用钢厂。分别之际,班主任提议我们:一起去放个漂流瓶吧。写下十年后的梦想,放进瓶子里让理想随风飘荡。此班主任大概是个潜伏很深的文艺女青年,平日里没少看窗外、在水一方之类的煽情琼瑶体。但我们都没有准备,仓促中只好随便从家里拖了个瓶子来恰逢盛会。那天在白杨河上,王小虎见到了有生以来最多的瓶子,被困在里面的文艺青年班主任,看上去很象一个收废品的。那天Pico带来的是一只酱油瓶,王小虎的是一只啤酒瓶。Pico郑重其事的往酱油瓶里扔了一个小纸条,后来他推心置腹地告诉我,上面写的是:“玉皇大帝啊,保佑我娶到钟楚红吧。阿门。”这位友邦人士自从在录像厅里看过《秋天里的童话》后,正宫娘娘就变成钟楚红了。最近钟楚红刚死了老公,位子空出来了,pico你是不是考虑拾个遗补个缺去啊?

有天晚上我终于回忆起来:王小虎当年在啤酒瓶里放了一张画。这张纸上,只有一片银蓝的星空。这些闪着蓝光的星星,看上去更象人的眼睛。如果添上眼睫毛的话,也许就是王小虎藏在望远镜后面的那双眼睛了吧。

我把瓶子放进白杨河中,看着它们顺着河面,越飘越远。象个离家的少年,头也不回地奔向远山。我不确定在回上海的路上,在黄浦江里还能不能看到它们。但也许,也许十年之后,某一条河里,我会找到它们。

九、最后的怀旧
长空归雁的日子,我的朋友Pico总是不忘宴请王小虎品蟹。王小虎的这位友朋,不会对着屏幕夜半歌声,不会一碰到情人节就象打了鸡血:海澜妹妹、秋水妹妹、碎碎妹妹、禾苗妹妹、麦子格格(以下省略一万字):爷爷想死你们了。和那个满脸皱纹的情种一比,pico怎么看都是一个高韬的人,一个挺拔的人,一个脱俗的人,一个正常的人。

前面一切有关池州的回忆,都是王小虎嘴里咬着一只蟹獒,含着一小口白酒,陪着Pico回忆出来的。Pico现在酒喝多了,除了霸着卡拉ok唱“妹妹你坐船头哦,哥哥在岸上走”,以示王小虎所说的脱俗外,他还会思古地摸着肚子说要回池州看一眼。听说有人回去过,在野草丛中找到了一面当年的黑板,哭得象准备拆除长城的孟姜女。Pico也要回去同哭,大概一哭起来,就能抓住青春的尾巴了吧。看了一部《老男孩》的青春电影,pico焕发了很多关于光阴的文艺冲动。他现在要听迈克杰克逊,要听老男孩的片尾曲,听了之后还要蛮矫情地抒发一下情怀:光阴,就是一条奔流到海的河。春天啊初恋啊,你在哪里。

怀旧情绪,王小虎以前也是有的。大学毕业之后,我会找个机会回去看看。看看熟悉的楼,看看熟悉的风景。坐在图书馆的阶梯上,落日桥头,秋叶飘飘,王小虎会痴呆上几分钟。 早几年人还长得嫩的时候,混进母校还是怪方便的,手里拿上几本书,眼神呆滞地往里钻就是了。但这几年不行了,熟得太快,只好扮演叶落归根、回乡炮妞的老年学长。有时一照镜子,王小虎就不免要捋须哀叹:这脸老得,都快追上六星的情歌阿伯咯。情歌阿伯最近为了向情人节献礼,还原创了一首泡妞神曲:“骚一骚,十年少。炮一炮,发红包。”几天不见,好嗓子的阿伯已经从偶像派,悄悄上升为实力派了。

大学毕业的那天,1997年吧。王小虎和一个丫头分手了。王小虎笑嘻嘻地,见到熟人就发烟:“同贺同贺。哥们终于逃出魔掌,明天就到解放区了。”王小虎后来打了个车,冲到那丫头家附近的网吧里混了一天,把口袋里最后二十块用完,神采荦荦地走了出来。夜凉如水,清风明月,池州的妞,大学的妞,生命中的爱人都从记忆中浮出了水面。但王小虎却耸耸肩,一脚踩在苍茫的大地上,把所有的回忆都扔在了脑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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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6
发表于 2015-7-16 20:23 |只看该作者
论 “常服猪食有益于身心健康”
文/王小虎的老虎

“常服猪食有益于身心健康”。这是我越俎代庖,为小说班的门生们,提纲挈领出的毕业论文题目。知母和烟云,既然身先士卒地向我证明,摆在讲台上的猪食,是可以下咽的,吃猪食只是个人口味的不同。作为一个生性奇特的种族,她们,擅长而且很乐衷于把嘴埋在散仙老师的猪食盆里,孳孳有声。那么,与其自不量力地去拦阻,不如索性尊重一把她们的国情。我希望知母们能升华到理论的高度,光大一下。届时猪食班的结业证书一定流光溢彩。一眼望去,犹如黄埔军校的烫金派司。

前几天,我在猪头仙师的讲座旁支出了个高音喇叭:“猪食乎,猪食矣。” 这事其实做得挺没意思。本来老夫这类高层次的砖手,应该爱惜羽毛。不能随便看到一只肮脏的文盲,就不顾身份地去抽他的嘴巴。但是,但是如今这头只会给发廊妹写家书的半吊子文人,一只猥琐的盲流,居然异想天开地,开始在论坛上传授起他的吃猪盆技巧了。而且,还要美其名曰“小说讲座”。不把盲流的猪盆一脚踩翻,未免太对不起悬在六星抬头上的“文学”两字吧。孰可忍,孰不可忍,我发出了关乎文学尊严的长啸。

其实我的本意,还想点拨一下双眼迷离的老妪们。几个傻姑好学不倦,独独缺了一份分辨好丑的智商。她们,抱住一只不似人种的猪头,就会高呼“名师”;吃下了一只猪头种下的猪盆,就要感想“真有教育意义”。放任这些群丑乱舞,我挺担心六星会变成地摊小说的集中营。所有的莘莘学子,都会跟着猪头恩师黄河大合唱:小说小说,就得地摊化,就得“小、新、巧、奇”。但我明显,还是低估了知母们捍卫师道尊严的决心了。她们现在构思出了两个很难驳倒的理由:其一,猪头仙师,是我们千辛万苦、三顾茅庐,从盲流收容所请来的;其二,为什么,你不尊重我们爱吃猪食的重口味呢?

什么才是好的小说?我举出了王小波的例子。但在知母们的眼里,好小说可能还要与亲情挂钩。一日为师,终生为父。因为是父亲了,虽然这位小说版的猪头爹爹即使费尽心机,也只做得出一碗碗的猪糠。但无疑,从亲情的角度看,还是一道道下胃的好菜。因为是父亲了,虽然老夫扔出来的两个判断标准“后现代的叙事、文字的美”,放之四海而皆准;但无疑,只是一句句的恶意中伤。父亲怎么可能做猪食呢?王小虎信口雌黄,伤害到了知母酷似猪头的那位父亲,好为人师的那位父亲。

王小波之所以被我推崇,因为在我们这个层次的人看来,他洒脱,他高韬,他的文字如汪洋大海,他的人性如秋山平远。码字的人,如果学不了小波的天性,可以模仿一下小波的文字;如果仿不了小波的文字,可以拿起王小虎很有几分神韵的王氏小说,哈哈哈地去发几声到位的赞美。但你不能看到一只六星的猪头,它明明只是一洼洗脚的臭水,你却非要人模狗样地审美它“黄河之水天上来”。这不是尊师重道,不是朋友之道,不是君子之道,而是自甘下流。

至于那个在蒙古行医的老菜皮,若谷。这是头会念咒的发疯母狗。她,举着一支针筒,像端着掷弹筒:“你血栓,你脑血栓”。她还定制了一面很长志气的好对联:拳打南山猛虎,脚踢北海蛟龙。横批:“一咒就灵”……大概,哼一下血栓咒,把讨厌的王小虎血栓掉,她就能耳根清净“猪食,真的有益于身心健康啊”;就能和猪头恩师你一口我一口,浪漫又多情地,住在小小的两人世界里偷偷“对食”了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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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7
发表于 2015-7-16 20:27 |只看该作者
拨乱反正:杂谈“小说”
文/王小虎的老虎

六星有个富态的作家,大模大样地开了堂小说讲座,这让老夫也有些技痒。如果放任一个水平低劣的地摊文学家,去误人子弟,我之类的文字高人依然袖手,未免有些不近人情吧。况且,这个低劣的地摊作家,为了证明自己具备教师资格,会师道威严地提醒他的学员:“本师在省级刊物上发表过作品的”。“省级”两字,把老夫吓了一大跳,以为是收获、十月之类的,顿时觉得平日对这个省级作家,实在是太不礼貌了。一个茅盾文学奖的大作家,居然在论坛上深藏不露,甘于被老夫拍成一只猪头,挺不合逻辑的事啊。幸亏还有百度,百度一把,大作家就原形毕露了:省级,就是一本东北三省的发廊里,理发的民工、洗头的小妹人手一本的扫盲读物。可见,地摊文学家确实也只能发表地摊读物,前面堂皇地冠以“省级”两字,也还是遮掩不掉文字上的卑劣,人性上的卑贱。

王小虎不是一个以铅字名世的作家。把自己的文字,削头露尾、投人所好地变成报纸上的豆腐块,那是猪头作家的专长。老夫不会和侏儒们去争什么长短。但就凭王小虎盖在六星山顶上的那两篇小说,怎么看,都是那么地气冲牛斗,足可作为万世流芳的范本。所以,坦白地说,王小虎才是本坛最有资格遍种桃李的人。坐在文学的山峰上,偶尔心情好,我也会下山。会骑上不成器的猪头老师,随手点拨一下他满屋的桃李,就算是拨乱反正吧。

当代写小说的,名家不少,大家不多。细数过来,也就王小波、余华算是入流。贾平凹铁凝之徒,碌碌之辈。参照三国祢衡的风度,我也可以敲着键盘,喊上一句:大儿小波,小儿余华,以表示对他们的尊重。此处的“儿”,按易中天的考据,做“汉”解。王小波的妙处,是天马行空的叙述技巧,通融无碍的文字能力。现在上过文学院写作班的,都会拣上几个后现代的叙事名词:复调叙事、外叙事、差别时态。其实都是小波玩剩下的,你去看看唐人传奇那几篇,随便拉一段出来,都能做为叙事的楷模。但小波最殊胜的,莫过于雁过长空的洒脱文字。深夜读小波,是人生的一大享受。点上一支烟,读一段刀锋上的调侃,会哈哈一笑;再翻上一段轻轻的煽情,大笑中又会带上几滴泪。冯唐说小波的文字不美,我以前也是赞成的,总觉得他啰嗦随意,不够精美。现在泡过了几年的文学论坛,再提笔的时候,才发现真正的好却是小波的举重若轻,根本无招。笑傲江湖里的风清扬,以为武学的最高境界是无招胜有招。文字的道理也一样,繁华落尽了,没有套路了,大白话般地张口而出了,才是豁然开朗的大境界。所以,精雕细琢的冯唐,在轻袍宽带的小波面前,狗眼看人吧。

至于余华,他是很有匠气的。我曾经惊叹于余华漂亮的叙事圈套。许三观卖血里,我能找到一种极端的情感张力。但是,余华,他过于炫技。他在一本散文里,津津乐道于自己的叙述技巧,我好象博尔赫斯啊,余华总是要自恋地提醒旁观者。余华还以为写小说,文字是不太重要的,他为自己不是东北户籍遗憾。显然,在他看来,文字的美,只是东北人的嘴皮子功夫。这就未免落了下乘。余华的小说,只剩下了叙述技巧,缺了让人眼前一亮的文字美。有皮毛,没有骨肉,成了他和小波最大的区别。所以,一个是成就有限的工匠,一个是风采飞扬的大师。

六星上的李元霸,我总是要情不自禁地赞美她。当然,我并不以为她的叙事技巧,有多好。她只会简单的直叙,或者倒叙,流水账般编织一些情节。但是,这一点都不重要。只要她的文字很美,就足够了。读着李元霸,总能让我想起在沙漠的一块帐篷里,有一个蒙着面纱的胡姬,和着急促的鼓点,在桌子上做胡旋之舞。她的裙角飞扬,她的眼波流转。但有时伸出手去抓她,她又会突然变成一捧清水,从指缝间轻轻滑走。

在好为人师的猪头作家的教参里,没有小说的文字美,也没有后现代的叙述技巧。这只猪头,只会勤能补拙地,或者说是脸皮厚重地,在论坛上马拉松似地开课。从他的那堆呆头鹅作品里,省级作品,猪头作家土法炼钢,总结出了地摊小说的四大要素:“小、新、巧。奇”。四字炼钢真经一出,课堂里的歪花劣草个个艳如桃李,个个以为摸到了文学的脉搏。于是你问我答地、于是师徒融融地、于是程门立雪地,把讲台上的那一盆盆猪食,吃成了一桌桌的满汉全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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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8
发表于 2015-7-16 20:44 |只看该作者
能以两三篇文字在论坛确立大佬地位,让男人牙痒痒地看他在那儿打滚撒欢,让女人色眯眯看他在那儿肆无忌惮地骚扰,唯有这主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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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9
发表于 2015-7-16 20:50 |只看该作者
归隐宋朝 发表于 2015-7-16 20:44
能以两三篇文字在论坛确立大佬地位,让男人牙痒痒地看他在那儿打滚撒欢,让女人色眯眯看他在那儿肆无忌惮地 ...

王小虎的老虎吗?炫技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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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0
发表于 2015-7-17 11:49 |只看该作者
本帖最后由 归隐宋朝 于 2015-7-18 10:12 编辑

这位,在离开六星的时候,色妞妞不无感慨地说:“希望有一天六星能成为一棵树。枝桠向着天空,根须扎进泥土。然后,来的人在树下歇歇,走的人还会回头看一眼。足矣!”此人商贾嘴脸、文痞伎俩、北人心肠、异国情怀……想想吧,这个人让杂谈走过了人声鼎沸的最初几年……
                                                                                                                                                                                ——编者

假如我们跑回到原始社会
文/春江潮水

我会选上一把斧头,一把锯,一只铁锹,如果还有富裕,来把小刀。
因为工具是区别社会进化的主要标志。我可以不用从原始社会开始了,直接进到公元前七百多年的东周。那时铁器传到了中国。

大森林里可真冷呀,没吃的,没穿的,没住的。咱们一堆男女,杂办呢。
女同志去采点野果子。男同志去挖地印子。

独醒客举手反对,他说二逼,挖个地印子得多长时间啊。不如我们找个山洞吧。我说好的。只是我白带了斧头和锯啥的。
好容易找到山洞,住了一宿,女同志啥也没带回来。大家饿得前心帖后心。

第二天一醒来,大家开会,杂办。
真真说,这是围什么哪。
糊涂拿出杯子想泡茶,可是米有水。

酱油说,咱们选个当家的吧,我选糊涂,因为她是女的。
我和独醒管说,都败逼逼了。今天咱们找不到水,就死定了。分头找水吧,太阳下山之前,一定要回来。

酱油、糊涂、四十往山上找。独醒客说你们二逼啊,水往低处流嘛。酱油说,大家都是原始人,知道个屁啊。然后还要往山上走。

我说,老独啊,你就别傻了。浪漫点能死人不。咱们找水也不差这几个是吧,你爬到山顶看看,哪儿地势低,哪儿绿,顺着山谷走。走到正午的时候就回来哈。

老独就领着杨逍逍、王三麻子、小庄、野花就出发了。中间把野花丢了。
擦黑的时候,老独回来了,把野花弄丢了。不过四个人一人怀里抱着两升水。水是用避孕套装的。老独带了十来个,短期之内,可以用来盛水。

家里的一堆人找到了蘑菇。让醉笑先吃了一部分,醉笑不同意。大家就把醉笑绑起来了,挑出一样的蘑菇,往醉笑的嘴唇上涂了一会,没事儿,又逼着醉笑嚼碎了蘑菇,也没事儿,最后大家用木棍把醉笑嘴里的蘑菇推了进去。

半小时之后,醉笑想装死,没成功。大家就知道,晚上有蘑菇吃了。

逍逍带了万次火柴。还有鱼钩和鱼线。大家找到一些树枝,点起了火,可是洞里全是烟。于是大家只好在洞外点了火,找到了两个丫形的树枝,再找一个横的。可是,可是,发现没有锅。只好找来一些石头,把石头扔在火里,烧红了,再把蘑菇铺上去,做了一个烤蘑菇。

大家喝着凉水。因为没有锅。现在,大家知道了,铁,和金属,是夺么地重要。

第二天一早,大家举手投票,一致同意,要搬到河谷里,因为山洞离水源太远了。

当然,也有愿意留在山上的,他们也找到了小溪。比如说老斋和慕容。他们慢慢地落伍了。因为河谷里有鱼,有去喝水的动物,还有大片的滩涂,这之后,可以做为农业发展的基础。

老斋和慕容只好天天采着蘑菇,偶尔逮着土拨鼠,他们成为了森林民族。天天在暗无天日的森林里转悠。

河谷里没有山洞。大家最后还是挖了地印子。一米来深,上面用树枝搭了一个棚子。铁锹派上了用场,用来挖土,斧子也派上了用场,用来砍树枝。

地印子有一米深,十来米宽,十来米长。可以遮荫躲雨。直到两千多年以后,在中国的西北,荒郊野外施工队还是住的这种地印子。区别是他们用钢管焊的顶蓬支架,然后用胶丝袋子装满沙子压在支架上,这样,就不怕大风把顶蓬卷走了。

这里,出现了三个新东西,一个是钢的出现。钢是含碳量较低的铁,比之于铁,更加有强度和韧性;焊接是一种新工艺,通过热熔的方式把金属牢固地连接在一起,可以坚固地撑起沉重的沙袋。胶丝袋子是近代化学工业的产物,轻,结实,不怕水。人类在两千多年里,成功地发展了治金、金属加工还有化工。

只是,改良了一个地印子的顶蓬。
花花问,为啥不用木头盖房子。不孕说你二逼了不是。这么几个人能砍多少树做墙壁啊。往下挖,可以把用于墙壁上的木头节省下来。

潜水补充说,越入下挖,冬天越暖和,夏天越凉快。因为土就像一个保温箱一样。醉笑说,那咱们接着往下挖吧,挖到三米深左右吧,听说就算是永冻土也就是一米左右。那还是在西伯利亚。

杨逍逍说醉笑你还是一个二逼。照我们目前的技术,挖到一米多就会塌的,会埋死人的。更何况我们在亚热带和热带,没有必要挖那么深。

说到这儿,我就想起来了,小时家在东北,东北之东北,院里有口菜窖,四米深,苹果桔子啥的放进去,还真没冻。

人类从森林走向河谷和平原,第一个住的住房,一定是这种地印子。
河谷是个好地方。

大家分了工,逍逍有钩,他去钓鱼,后来他成了渔民;小麦能打,他手里有两块大石头,他就猫在河边,等野兽来的时候,他就暴起往死了削,他成为猎人。花花没事儿的时候就去看花,慢慢地她养了蜜蜂,做起了蜂蜜。

企鹅和糊涂还有酱油,他们接着找野果子,这种行当叫采摘业,是农业的前身。直至今天,在非洲,还有部族靠采摘业为生,他们可以轻易地分辩出可以食用的各种野生植物和昆虫。在非洲大饥荒的时候,一些本来已经进化到农民的部族,由于粮食短缺,不得不跟着采摘部族学习,以渡过难关。

大家别笑,也别脚着离我们狠遥远。六世纪,离我们一千五百年前,俄罗斯人,他们在基辅附近,伏尔加河流域,干得就是这些行当。

他们住在泥房子里,主要的经济活动就是养蜂,狩猎和打渔。当然,还有另一个行业,非常重要,他们种小麦和燕麦。

农业来了。据说是第一次社会大分工。是不是?真记不清了。农业从采摘业中分离出来,人们活得更加有保障。以前牧民怎么生活的?带着大帐,赶着牛羊,逐水草而居。随着欧洲发明了干草,冬天不用赶着牲口往温暖的南方去吃草去了,慢慢地实现了圈养,再也不用逐水草而居了。后来又发明了腌肉技术,吃不了的肉可以保存很长时间。畜牧业突破了养殖和保存的瓶颈。

干草这东西很小不起眼,但是实现了畜牧业的一个突破。从轮牧过度到圈养。

农业也是。以前采摘的居民,必须到处去寻找可食用的植物。今天也许空手而回,路上也许受到野兽的袭击。后来,一些聪明人,把一些产量高热量大的东西放到自己的地印子旁边照顾,基本上不用四处走了。把农作物也实现了圈养。他们,变成了农民。农业也彻底从采摘业中分离了出来。

哪里的农民最牛逼?
有人举手说黄河流域的中国农民,他们培育了水稻、小米等,有人说埃及人和伊拉克人也不错,他们种了小麦,今天我们就靠这些农作物当干饭哪。

其实吧,其实吧,感觉还是美洲的印第安人最牛逼。今天有一半儿以上的农作物是他们培育出来的。包括玉米,包括土豆,包括花生,包括被称为红盐的辣椒。他们不吃盐,用辣椒来腌肉。

玉米和土豆的产量特别高,离开了土豆,俄国人靠什么活?离开了玉米,美国人靠什么饲养肉牛?离开了辣椒,四川人湖南人吃啥?

别笑啊,五百年前,这些东西在欧洲和亚洲闻所未闻。美洲印第安人对世界的贡献,绝对不只是奎宁。记得金YU还是谁,说好象黄蓉在吃玉米。这也太穿越了。差了好几百年,就像是说慈禧在看NBA,和乔丹在合影一样可笑嘛。


分了工之后吧,逍逍一天能钓上几条鱼,可是鱼钩丢了之后太不给力了,新鱼钩还不能买。他只好用木棍削尖了插鱼,产量还行,但是不高。小麦一般十天半拉月能打回来一只兔子,平时都得吃周糊涂他们采摘的野生植物填饱肚子。

所以周糊涂她们在这一段说了很算。不听话就不给饭嘛。小麦和逍逍还不好意思抢。一争论起来,周糊涂就说,老娘天天喂养你们,天天听你们BB,人早他妈的饿死了。小麦和逍逍只好住口。

还有一个重要的因素。那时是只认妈不认爸。为啥哪。因为不是一夫一妻,这孩子的爹究竟是谁,孩子妈都不知道。孩子生下来自然而然就跟着妈四处溜达。男的不服哈?不服,女的一挥手,孩子们全上,他们也不知道你是爹还是叔还是爷啊。

所以在那个时代,是老娘们说了算。放在今天,那谁谁谁,还有那谁谁。。。。
大家在河滩上,种地种出了瘾,感觉放下的种子就能长出来,一变一百,一百变一万,这太有财儿了。基本上现在大家都挺羡慕种地的知音姐。

河滩是个好地方啊。一涨水的时候,水就把大树啥的带走了,留下的泥是好肥料。播种啥的太方便了。只要记住河水涨水的时间,基本上就淹不着人,也淹不着粮食。埃及人就是这么整的。

可是啊,河滩就这么小的地方。咱们选的地方又大部分是森林。别笑啊,黄河流域曾经到处是森林。河南的简称是豫,右边是象,在一两千年前,河南是有象的,而且树特别多。

树林这东西很要命,树冠把阳光都遮住了,里面的各种杂草和倒掉的树木把地面全盖住了,别说是种地,就是走都挺费劲。


晚上大家开会,都想当农民。都惦记着知音姐那片河滩地。可是大家知道惹不起知音姐。都愁。

逍逍说,要不咱们等大水再涨起来,把树林子泡死,再卷走树就成了。大家说放屁,那得几辈子能看到啊。股市三五年能起来,沧海桑田得几千年吧?

墓歌扶了扶眼镜说,我有个提议,咱们哪,把树砍了,再用拖拉机拽着犁把地翻了,农田就出来了。

独醒客说,苍天求你成全。

小麦说,都瞎逼逼啥啊。这他妈的原始社会,拿啥砍树啊,还拖拉机哪,还犁哪。

我说,都别扯了,明天逍逍拿着你的万次火柴,烧荒去。

大家都说这是一个好主意。
真不是好主意,春夏冬,树里水份都太大了,鼓捣半天,除了熏黑了一小片树林子之外,没啥效果。秋天倒是有希望,可是控制不住啊。

大家都犯愁了。
来,聪明蛋周糊涂,她学的是医科大学。她举手说我有一个好主意。

这时侯周糊涂已经能喝上开水了。大家用树叶,桦树皮,围成了小锅,放在火上烧,慢慢地也能烧开。

周糊涂说,这样哈。咱们用春江水的小刀,围着树切掉一圈树皮,树的营养跟不上了,就像是人的血管被切断了一样,树就死了。树一死,就干了。咱们一点就着了,没削树皮的,着不了,咱们也能控制住了。

大家说好办法。试了几年,终于发现。树的生命力挺顽强的,切掉树皮的第一年,一样生活翠绿翠绿的,第二年才会完蛋。于是大家就开始第一年划树皮,第三年烧荒。

这种以刀和火的方式开垦出农用地的办法,叫刀耕火种。一说刀耕火种,大家都瞧不起,可是把你扔在原始社会,你一定得说,这是一个天才的主意。

这大火一烧,烧出来两个行业,一个是治金,一个是制陶。


糊涂:听你说的这话,吧唧吧唧杂就不是味儿哪。。。
花花,苏力和十月,谢谢夸奖啊。
加菲,你说得太对了。。。你要是爷们,我非得帮你找一个媳妇不可。
梧桐啊:你,就就你那么细皮嫩肉地穿回去,估计几天就让狼叼走了。。
知音姐:没事儿,到时饿急了,咱吃蚊子。吃多了,就不怕了。
加菲呀,你看看你带那些东西。水倒处都有,火种那种钢制的一万次火柴到处都有。骨针上哪儿买啊,还不结实。不如带一包钢针。至于说粮食种籽,是个好想法,不过你那小体格,不知道能不能挺到第一次收成,都不如带方便面了。

这一天啊,正睡着哪,外面哗哗下大雨,大雨顺着地势冲了下来,把地印子给泡了。大家只好蹲在地印子里等着天晴。

天晴了,独醒客对选址发出了如下看法:咱们得在向阳的山坡上,对吧,这样一来,不但暖和,水还干得快;河水大的时候还不能把我们淹了;山呢,不能太陡,因为一陡咱们就容易摔着;山呢,还能没树,没树咱们上哪儿砍柴啊;地印子里前后开门不能正对着,这么容易产生过堂风,容易吹病了。。。

穷山恶水藏风聚气等等,独醒客后来把这些东西左拧巴一下,右拧吧一下,再揽一点玄,他就成风水先生了。这个风水,最先,是为了房子选址用的,叫选阳宅。

春江水说你个老逼败白花了,拿着铁锹,在地印子旁边挖排水沟,妈妈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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