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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斗六星网 六星时事 六星杂谈 他们的江湖
楼主: 归隐宋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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他们的江湖 [复制链接]

31
发表于 2015-7-7 08:58 |只看该作者
归隐宋朝 发表于 2015-7-4 22:10
实际上,比较喜欢她的《血色上帝》,但已经有地方隆重推出了,就不再过重着色了。
                       ...

按照霸爷的话说,马樱花的文字强悍而质朴。
《蒋大菊》这篇功力不一般,我貌似第一次读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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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2
发表于 2015-7-7 20:22 |只看该作者
本帖最后由 归隐宋朝 于 2015-7-7 20:56 编辑

不要被名字吓到,这位惯于表里不一。
                                                    ——编者

找个人上床

文/田尼洋

       我做姑娘时候,有个特立独行的姨妈告诉我:“好男人就跟大熊猫一般稀少,遇见了千万不能错过,出手时就要稳准很!”

       后来我犯花痴迷上了红楼梦,并且如神风敢死队一般将这部伟大的作品作为枕边书加以复习,对林黛玉的种种小把戏也始终是没有悟出一二,倒是姨妈的肺腑之言常在耳边轰鸣,只是愤然,好男人还是没有遇到。一个表面上林黛玉的追捧者,实际上胸中都是骑马挎枪杀人越货的二半吊子的怀春丫头,装模做样满腹惆怅地在南京的莫愁湖一个人散步的时候,在错的时候,错误的他出现了。

       看到一个清爽的男子,在拿着一本书聚精会神地口中念念有词,那风度、那气质,无一不是我梦中的白马王子,想当年,谁不热爱陈景润啊?可我更希望获得一个又高大又帅的陈景润。而陈景润当初有一个全国人民都知道的行为:手捧一本厚书,口中嘀嘀咕咕,脚下不识马路,身体猛地撞树。而这个莫愁湖边的青年男子是坐在湖边看书的,似乎没有撞树的可能,可也不能排除他看到兴起一步跨进湖里呀,于是我在周边溜达,如同侦探观看疑犯一般地斜着眼睨着看书男,准备一旦他落水我便来个美女救英雄。

       可终于没能如愿,于是悻悻回家。

       可事情出乎人的意料,在约了一群朋友去上海探亲的路上,居然看到了看书男,他是某朋友的同学,一个学医的研究生。于是我马上凑上前去,赶紧自我介绍,什么女的不能追男的,姨妈的话就是真理:“好男人到了手边,坚决拿下!”于是,也就真地几乎将这男的拿下了。一起看了电影,一起逛了公园,逛公园的时候我还琢磨着应该拿一本书放他手里吧?他一边看,一边全然不理身边的我该多好。可现实往往是残酷的,往往与我们的想象背道而驰的,他不仅不看书了,而且一双眼睛很不老实,而且行为也很不老实,在他请求跟我探讨人体奥秘的时候,我的眼前一下子冒出了林黛玉,冒出了一系列的封建时代的女子,于是我愤然地踢了他一脚,走了。

       姨妈,对不起您,我简直就不是您的外甥女!

       离开南京后,在以后的很多年我都无法原谅自己的愚蠢,居然就这么地错过了一段给人无限想象的美妙艳遇。说是一段艳遇我心中有些羞愧,这不能断言是艳遇,应该也有一些爱情的萌动的吧?一想起看书男,常常想,他过得好吗?已经是绿叶成荫子满枝了吧?要是当年我不那么踢人,会是另外一种人生了吧?于是心里泛起了酸,思绪沉沉浮浮地,不由地想象:当一个医生太太也还是很可怕的,说不定哪天就被肢解了,成了活体标本。

       后来还是遇到了看书男,他还是那么地温文尔雅,应该说更加温文尔雅了。在异国他乡的酒店里,作为一对野鸳鸯,终于也了却了当年的探讨人体奥秘的夙愿。其实没啥,真地没有啥。这实在是怪我,当年我那一脚,硬是踢坏了人家的命根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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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3
发表于 2015-7-7 20:31 |只看该作者
本帖最后由 归隐宋朝 于 2015-7-7 20:33 编辑

广积粮,没了床(一)

文/田尼洋

       有些人总是自以为是,而且牵强附会地对一些自己无法把握的事物进行臆测,比如扑尔敏,在醍醐灌顶地整了一句“广积粮,缓上床”之后,沾沾自喜地以为自己如同阿基米德发现了浮力学原理一般,迫不及待地光着身子从澡堂子里跳出来,张牙舞爪地:“我要先广积粮艾,我要先憋着你们不跟你们上床艾,我等着你们被我的千辛万苦修炼的外表、内功所诱惑的不能自拔艾。”

       这就跟鸵鸟一样,以为自己脑袋埋在沙里了,屁股就变成别人的屁股了;又跟王二一样,掩起俩招风耳耳,就能不露声色地盗走一破铃铛了;这些小小把戏咱看了冷冷一笑:“你历尽千辛万苦还也就是为了给自己上床找更多的筹码,而已,而已。”切!你的身子还是那个身子,脑子还是那个脑子,唯一不同的是外表换了新衣服,头上多罩了俩学历的光环,这能改变你的本质上的东西吗:“渴望找一个多金、权贵的男人上床”这一不能掩盖的事实嘛。缓上床,只是把自己想上床的意向变成了一种欲擒故纵的勾引与挑逗,让对方心甘情愿无怨无悔地自动上钩而延伸出来的一种复杂而又十分技巧的工作过程。

       男女能上一张床,是因为双方均有上床的需求:异性相吸是自然界一种本能,如果缺失着这种本能的释放需从源头找原因,而不能像杂谈一浑小子出的损招儿:“绑着鸡鸡治牙疼。”一个正常的女人,如果需要男人跟你一起上床,索性大大方方地追求男人便是,偏非要摆出一副令人匪夷所思的神情:“不嘛,不嘛,人家不要嘛。”这种欲擒故纵的表演只是滑稽的丑态,不是什么“所谓情场得意,常常就是这样以小博大,投入一点点,低调而安全,像一朵花儿,徐徐开放,慢慢展现你的美好,等日久生了情,对方怎么还舍得放开你。”那些个小女人儿的娇柔作态,象被挑挑拣拣后的还勉强可供食用的剩菜,食客舍不得你也是怕剩余资源白白浪费了而已。

       所谓上床的男女,是不设防,不做作的,是男女的一种本能需求,是异性间自然而然的激情释放,如果没有了激情,当然也就没有了床。看过一个女作家的散文,在得知丈夫有了新欢之后第一行为便是去买了两件性感的睡衣——可怜的姑娘,即便不穿衣服都留不住人,性感的睡衣又怎能让负心人幡然回归?还在梦想着凭借外在的努力挽回点什么,那挽回的绝不是床,而是男女理智上对生活要求更多的保障——从床上关系,变成了某种同盟军罢了,爱情却是已然远去了。就如同隔夜的剩菜,即便还能吃,也已经是变了味儿了。

广积粮,没了床(二)

文/田尼洋

       近几天,公司里的会计大姐十分郁闷,55岁了眼瞅着要退休了,可自己的年已29的女儿还没有嫁出去,这一天天成熟的大龄女儿,就跟现如今的股票一般,砸自己手中了。会计大姐给女儿下了死命令:“30岁之前结婚,我陪送嫁妆100万,30岁以后结婚的话,每耽搁一年,我少给10万。”可惜,29岁的公主对妈妈的话置若罔闻,开着一辆她爸给买的mini-cooper到处闲逛,就是不谈出嫁,对这陪嫁的100万真正做到了视金钱如粪土。眼瞅着在众多的单身优女中又增加了一名候选人,会计大姐心如刀绞一般。

       没法不心如刀绞,目前公司里大约有近20名单身女职工,这些单身女职工从30岁到50岁不等,那可是女人中的蓝色妖姬,玫瑰中最稀少的那一款。首先说学历,没有硕士学位是不能混迹其中的,当然,硕士学位是十年前的行情,现如今都需要博士学位,而且还是国外回来的那种才好使。随便闭着眼睛摸出一个女单身,气质、容貌无一不是一只鹤站在一群鸡里面,高别的鸡一头。最常见到的场景就是,拖着一个新秀丽的拉杆箱,拎着一款IBM的笔记本,身着职业套装的优雅女人匆匆出入大厦——随时准备出差,所以每天都要整好行装。看着这些人间翘楚,会计大姐的心七上八下:自己的女儿,花了大力气培养成的女儿,一下子就成了其中的一员。

       要说会计大姐的女儿,那可是从小就作为皇室候选人进行培养的,芭蕾、钢琴都是经过了严格的考试关的,还能写一手好书法,还能组织同学搞策划,还给当初的学校搞英语大赛拉过2万元的赞助——从新东方手里挖出来的钱。高中就送去英国留学,每年学费平均花费3万元(英镑),8年后剑桥毕业回国发展,个人能力那确实是“一夫当关,万夫莫开。”年薪已经超30万,而且还有日益增长的趋势。可令父母烦恼的是,个人问题成了老大难,对象不难找,能结婚的对象太少。独生的宝贝女儿难道一辈子待字闺中?看着辛辛苦苦培养的女儿如今成为一名赚钱的好手,而不能结婚、生子,享受普通家庭带来的天伦之乐,这滋味相当令其父母纠结。广积了粮,几辈子的粮,没后人分享,那这些粮还有什么意义?

       好女儿的婚床,成了父母的沉重忧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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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4
发表于 2015-7-7 20:51 |只看该作者
本帖最后由 归隐宋朝 于 2015-7-7 20:54 编辑

各种爱……

文/田尼洋

                                                                         床笫之爱


       记得看过一个笑话短信,一对夫妻贫穷到了无米下锅,于是女的提议一直呆在床上,以做爱当饭吃。从早晨到晚上,又从晚上到早上,男的去厕所的时候打了个踉跄,不免感慨:真好,这事儿不仅能当饭吃,还能当酒喝。

       前些日子跟同事聊一本小说,说有个男的与跟他偷情的女的居然一夜从事了三次非法同居事务,同事笑说:“这是瞎吹的。”  我掏出了墨镜戴上,心的话:“世界之大,这才哪到哪啊?你见过几个男的呀,就敢这么下结论。”

       想起了一位女友,曾经跟我说过:她曾经跟她的一年未见面的男友在异乡的酒店里从事了一天的床笫工作,早晨醒来的时候,发现俩人都躺在地上——都搞昏了。我揶揄:“你这么个疑似淑女居然如此强悍。”女友说:“懂嘛儿呀,这是爱情,我们都拥有爱的能力,而且势均力敌。”

                                                                                 母子之爱

       母亲已然已是老了,原先笔直的腰板已然已经弯了,再也挺不直。可母亲依然在屋里屋外地忙活着,从来不曾停歇,直到她终于摔了一跤,倒在床上不能下地了。

       于是儿子第一次请了假陪伴母亲,母亲充满了歉意,看着在电脑边忙活的儿子,母亲躺在床上,连翻身都小心翼翼。

       儿子的电脑发出一阵阵“嘀,嘀”的声音,母亲好奇地问:“你的电脑里是什么?叫的怪好听的。”

       儿子说:“跟朋友聊天呢。”

       母亲说:“哦,哦”,艰难地翻了个身。

       儿子一下子觉得难过起来:自己在家都没有陪着母亲说话,却跟网上八杆子打不着的人聊得火热。

       于是儿子毅然关了电脑,给母亲柔起了后背,母亲笑了,跟儿子说:“扶我去趟洗手间就赶紧上班去吧,这下我就能坚持到你下班再去厕所。”

                                                                                 兄弟之爱

       自从各自有了老婆,兄弟之间的走动明显少了,即使逢年过节想着给对方买点什么礼物,也一般会礼尚往来地得到回赠,让人觉得有些垂头丧气。

       还有父母健在,只有回到父母身边的时候,俩人才觉得又回到了小的时候,哥哥偷偷地拿弟弟的饼干吃、弟弟让哥哥背着的感觉又回到各自的脑海,于是俩人都更加热爱自己的侄子,似乎俩孩子身上延伸了童年的手足情感。

       后来父母先后病了,弟弟出差时心里特别踏实:有我哥在呢。哥哥出差时也特踏实:有我弟在呢。

       后来父母没了,心痛欲裂的时候,看看哥哥,弟弟就像看到了老爹;看看弟弟,哥哥就像看到了老娘。

       于是俩人心中平复了许多:感谢老天爷,还有兄弟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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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5
发表于 2015-7-7 21:02 |只看该作者
本帖最后由 归隐宋朝 于 2015-7-7 21:10 编辑

这是有着时间印记,却没有年龄界限的文字。
                                                           ——编者

馒头

文/淡淡一片云


       馒头是北方人的主食。

  馒头浓缩了我的童年生活。那是一只母鸡屁股供给一户人一年油盐的年代。

  我的胃在饥渴地找寻着一切所能果腹的东西:供销社玻璃罐里的“糖疙瘩”偷偷咬着手指淌会口水作罢、涩口小青杏悻悻地一脚踢远了、饭橱的抽屉拉了一万遍还是没啥可吃的…….嘻嘻,一抖书包,定会有干沙沙的馒头糁子簌簌地落在地上。

  母亲蒸的玉米面馍馍为何总是那么酸啊,东墙头二狗子奶奶的葱花馒头几乎活活馋死我。把实在难以下咽的酸馒头丢在了奶奶家,抱着两个散发着麦香的微甜白馒头,躺在玉米秸秆剁上美美地逮了个饱。

  “啪!呜呜,呜呜……..”清晰的巴掌印在我白嫩的脸颊上火辣辣地跳啊跳,不知所措的我,随即被母亲一把搂入怀中,母女俩哭作一团。自那以后,馒头再酸,俺也不去奶奶家了。就是我丢在奶奶家的那块酸馒头,被奶奶嗤笑着几乎全村说了一个遍,说母亲不是好婆娘不懂蒸干粮。俺知道,俺母亲的手其实是很巧很巧的,在下雨天不能下地干活时,母亲擀的面条,贴的锅贴总是那么那么地香甜。

  母亲说,乖,奶奶嫌你三个上学忒花钱,所以和咱分家了,娘一人忙五口人的地,面发过了就酸了呗,有眼泪在母亲的眼眶里打转转。娘,娘,俺再也不去奶奶家要馍吃了。我用胖胖的小手捂住了母亲的嘴。

  八岁吧,我就能踩着小木凳熬面汤了,盛在饭罐里,穿越密不透风的棉花地,去给母亲送饭。披星戴月下地劳作的母亲,每年夏季嘴角都会溃烂的。

  在小姨,舅舅,姨姥娘家的美英姨陆续常住我家帮忙农活之后,俺也终于吃上了眼馋许久的葱花饼。清凌凌地小葱花,撒上盐和花椒面,拌上喷香的豆油,象迭被子似地迭进一条面叶里……..袅袅炊烟里飘来诱人的葱花香,吸一吸鼻子,不酸的馒头就是微笑就是幸福。

  喂鸭子的地瓜面“黑剁瘩”被俺贼溜溜地盯了好久,终于逮着机会偷掰一块吞下了肚。啊呀呸呸,牙碜啊,怪不得母亲老不让俺吃!你想啊,那带着泥沫打的饲料面,人能下咽么?

       在我十三岁时,一家人农转非于城市团聚了。也就是从那时起,我家的饭桌上彻底告别了又黄又酸的玉米面馍馍,一日三餐吃上了香喷喷的白饽饽。油饼,发面火烧,糖角,这些无比幸福的面食,接踵挤上了饭桌。


   十九岁,当许多娇媚的女儿尚在清晨的被窝里被一声声爱称轻唤起床时,我已经下嫁作他人妇。怦怦的锅碗晨曲里,闪烁着我欢快的眼神。一年后,儿子出生后,洗涮蒸煮炒炸,六口人的吃喝由俺全权打理了。

  《红楼梦》里有一句话:“纵有千年铁门槛,终须一个土馒头。”是说不管多么的用心,有多少的富贵,也抵不住最终的死亡.“馒头”在这里是一个消极宿命论的标志——坟头.

  最简单的温情,往往最耐人寻味。用心去做每一件事情,平淡的生活亦可以营造出不平凡的感觉。

  呵呵,被注入盈盈爱意的馒头,在巧妇的手里,可以转化成一个温馨的符号啊。

  把玉米面、普通面粉、泡打粉、糖先混合拌匀,稀释成稍具流动性的面糊——玉米发糕*好日子蒸蒸日上。

  细玉米粉、黄豆面、糖20克、酵母少许,取一小块面团,揉成小团,套在食指指尖上,用另一只手配合着将面团顺着手指推开——玉米面小窝头。

  若想蒸得一锅好馒头,和面的技术挺重要。“三光”:揉面到手光,盆光,面团表面光。凉水上锅蒸,使馒头能够缓慢均匀地受热,从而更加蓬松柔软;蒸好后,切记不要立即揭开锅盖,否则馒头突然遭遇冷空气,可能会造成馒头塌陷。

       干红枣提前煮一下是为了去除酸涩味儿,就像人生的滋味需要岁月去酝酿。
  ………

  据说馒头的发明不是用来吃的,而是纯粹的祭祀用品。《三国演义》第九十一回有记载,诸葛亮用馒头代替“蛮头”祭泸水。而《事物绀珠》里说“秦昭王作蒸饼”, 而“面起饼”应是中国最早的馒。晋以后,有一段时间,古人把馒头也称作“饼”。 唐以后,馒头的形态变小,有称作“玉柱”、“灌浆”的。宋时馒头成为大学生的经常食用的点心,所以岳珂有《馒头》诗云:“几年大学饱诸儒,薄枝犹传笋蕨厨。公子彭生红缕肉,将军铁枚白莲肤。芳馨正可资椒实,粗泽何妨比瓠壶。老去牙齿辜大嚼,流诞才合慰馋奴。”

  清朝的时候,馒头的称谓出现了分野:北方称无馅的为馒头,有馅的为包子;而南方称有馅的为馒头,无馅的也有称做大包子的。不管怎样,这与诸葛亮当初创造的牛羊肉祭祀馒头都有着太大的差别吧。

  说到馒头,不能不提到蒸得一手好炊饼的武大郎,《水浒传》中有记载,当年武大郎与潘金莲开的夫妻店,经营的主要项目就是炊饼。炊饼,就是现在的馒头。《水浒传》里馒头与武大郎的一条命连在了一起……..这是馒头发展史上令人发指的一处败笔。

  每次见了糖馒头(糖包的一种),总是感觉特别亲切,仿佛回到了纯真无邪的童年,小村总是天高云淡,明净旷远,有青青的山坡,绿绿的田野,弯弯的小路,辛勤劳作的乡亲。掰开来,经历表皮脆韧的撕扯之后,黑红的糖汁依偎在绵白的扇叶里,慢慢咬一口,馥甜溢满喉舌。

  这就是幸福的滋味,如乡村里的小岁月,朴实而温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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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6
发表于 2015-7-7 21:06 |只看该作者
本帖最后由 归隐宋朝 于 2015-7-7 21:08 编辑


<影评>爱情至上主义的陨落

文/淡淡一片云

       张之亮执导的《慌心假期》,剧情并不复杂。影片从一次简单的旅行着手,铺展了两个在感情婚姻道路上触礁的女人,由相知相惜成知己关系再到赫然发觉对方竟是情感的第三者的故事……这是一部解读人性的影片。

    一次旅行,一份自省,一种对男人的重新审视。
  “如果我们就这么走了,就是一尸两命。”梅说
  “我答应你,等你养好身体我们再回来寻找。”梅的丈夫唐说。
  为了挽救濒临死亡的婚姻,梅独自一人去到欧洲散心,希望藉此次旅行寻找到情感出路。在法国南部,她结识了率真的日本女子Miki,Miki吐露自己恋上有妇之夫,旅行也是为了逃避一份没有出路的感情。

  一个是座拥着她人眼中体贴幽默,自己却备受丈夫冷落的失意女人;一个是爱上已婚男人,深陷其中的单身女子。太太和情人,各有各的挣扎,都痛苦而无奈地感觉着一个人的存在。她俩同时跪对圣母,一个想离婚,一个想结婚,祈祷走出情感的迷宫。虽然,她们暂时没有察觉为之痛苦的其实是同一个男子。一样的情感挣扎,令俩人很快结成知己。

     结束了欧洲之旅,又相约来到摩洛哥。伴随着剧情的深入,Miki腹中胎儿父亲的真实身份无意中浮出水面,原来就是梅的丈夫唐医生。婚外情,踩碎了责任踩碎了道德踩碎了梅对婚姻的最后一丝幻想。就在梅决定收拾心情返回香港之际,Miki竟然人间蒸发。万般无奈中,梅只得向丈夫求助。

     唐医生陪着寻找了数天之后,着令梅放弃,想要重新开始:“再给我一次机会,让我走近你,了解你。”
       梅的眼神迷茫而痛苦:“我不知道在你们男人的心目中,当我们女人是什么,有些事既然已经发生了,不可以当不存在的。”
       他所谓的爱就值得付出这么多?曾经的情人,怀了他孩子的情人,失踪的Miki生死未卜,不敌他口中的现实。这就是男人口中的爱情么?她读不懂眼前的男人。

       返港的火车开动,梅留在了原地继续寻找。“一个人,怎么就能这样凭空消失了?”她不停地反问:“无论是生还是死,我一定要等到她的消息”。
   

       几个月后,卖身为妓的Miki被解救出来,与梅抱头痛哭。

       片中梅不计前嫌,心力交瘁地寻找失踪的Miki,确实直将男性的自私比了下去。不过,问题恰恰就出在这种情感的无私上,观众大抵会问:遇上一个在旅途中相识的知己,你会牺牲自己的婚姻,甚至用性命去挽救情敌的生命?导演或许就是想要藉此来彰显女性情感世界的宽度与长度,但理性的来看,未免来得欠缺说服力了。

  故事的结尾,Miki抱着梅冰冷的身体:“你不要走啊,你走了我要去哪里?”纵观情节的推进,Miki的获救完全可以选择报警,没必要用梅的死亡做代价。
  我一直在思考导演的意图。
  红玫瑰,白玫瑰,多年红尘颠簸之后终究明白,那个男人最爱的不是她们当中任何一个,而是男人自己;死亡,可能代表着一种爱情至上主义的陨落,一种对人性解读之后的颓伤。

    或许,爱情并不是人生的全部,您认为呢?

      片中梅的扮演者为已逝巨星梅艳芳,这是她生前最后一部作品。《慌心假期》中演活了婚姻失意女人的倔强、忧愁、落寞。剧中阿梅与Miki(日本的女星纯名里沙)一冷一热,俩人本色出演,把女性之间的感情演绎的细腻深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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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7
发表于 2015-7-7 21:15 |只看该作者
本帖最后由 归隐宋朝 于 2015-7-7 21:19 编辑

不用多说什么,她已经来了。跪迎!
                                                 ——编者

先做一头努力的小母驴

文/扑尔敏

       “死亡是真相,突破虚假繁荣。突然明白,别人怎么看你,或者你自己如何地探测生活,都不重要。重要的是你必须要用一种真实的方式,度过在手指缝之间如雨水一样无法停止下落的时间。你要知道自己将会如何生活。”----《莲花》

       我的人生乏善可陈——这个我7岁就仿佛已经明了。

       我的母亲因为终日操劳一早起来就抱怨很忙,一面将热毛巾没头没脑往我和弟弟的脸上揩着,毛巾的蒸气熏得我双眼迷茫,接下来有日复一日永恒不变的鸡蛋饼塞进我嘴里,蛋饼或是糊过了有些发苦,或蛋黄稀乎乎的还在流淌,就在我噎得两眼直往上翻时,对面劈头伸过来一碗不是冰得呲牙就是烫得咧嘴的稀饭。那时心下暗暗生了一个誓愿:一旦等我可以自己做主,我一辈子都不喝稀饭。

       但是现在,除了生病不起,我几乎每天早上8点多到楼下早餐店喝碗稀粥,此店的招牌食物是摊鸡蛋饼——你看这人生。

      “重要的是你必须要用一种真实的方式,度过在手指缝之间如雨水一样无法停止下落的时间。你要知道自己将会如何生活”既然前一部分不重要,我就重点念了一遍这句话,我重点念了一遍这句话,还因为我仍然是不明白。我以真实的方式已经过了30多年,回想一下,却感觉30多年都似活在虚幻中。我也知道底下将会面临如何的生活,却不明白这和不知道有多大区别。或许,或是末日真的来临,我才会明白我来到这世上的意义?可我想到时肯定顾不上考虑这个问题,而只会在城里慌惧奔跑,大街上我不认识谁,谁也不认识我,到处是噪音,属于我的时空只有简单的恐惧、粗糙而苍白,突然天崩地裂火光冲天,我的意识渐渐消失,像被麻醉做人流手术时那样,我发现自己立于一个白色的世界,当我迈向前方的温暖和光明,周遭和内心平和而安宁。那是一种安全感,像是期待了很多年。

       突然想起了19岁母亲去世的那年一个夏日的午后,我顶着骄阳挨个出入街道每个药店,用故作轻松的语调时而加以巧笑一声,和药店工作人员诉说近日休息不好,需要两片安定,这样一个下午兜转下来,积满了半瓶,但怕不彻底,又将药片倒掉,换用了父亲的刮胡子刀片。然而应是阳寿未尽,阎王打发我又回来要我把这日子尽数过完。至今我仍然记得那个救我的年轻男医生,问我疼不疼时,声音温柔得像对婴儿一样,让我何时想起来仍能感动。怎么不疼,相当的疼,多年后我的手腕一阴天就隐隐作疼,它提醒我,我曾经是一个多么不负责任的混蛋。

       也忆起了26、7岁时对一件裙衫有过的依赖。那时交往的人正在事业最低谷,我刚重新找到工作,月薪也只三百多,那时他朋友常邀约聚餐,我工资一发下就分他300,让他能应付下场合,平时我们连1元钱的公车都不舍得坐。那年那夏那件白色的淑女裙就成了我的一个小秘密,每天傍晚他接我下班,都借着散步专绕一段远路过去看看橱窗里它还在不在,一眼看它在,会满足地嘘口气。那小圆领上风琴式细碎花边,似三宅一生的皱褶——那时常偷偷羞涩含笑想,若穿了它,怎么也要约一回月上柳梢头吧?

       当然,更想起了许多。其实其中许多的情景,或许你们都似经历过,这不奇怪。人生不就像场电影,我们都不过是被命运选中的演员,有时演主角,有时跑龙套。我们不过是在路上,沿行遇见一些人,同时被一些人遇见。有的情境你轻描淡写,却被时光植入记忆,渐渐长成你生命中不可分割的一部分。有的人你傻傻爱着,像个纯纯的傻逼,爱得不知轻重,每天为他担惊受怕,为他可以舍出自己性命,你以为你的命他的命早已融合一体了。但最后你和这个你最爱最信任的人竟突然毫无关系了,你跟你的命没关系了。这爱连自尊也被捏碎,像捏碎小饼干一样。所谓:走得最急的,都是最美的风景;伤得最深的,都是那些最真的感情么。

       我想躲起来,什么都装看不见。过去的和现在的,也不愿意去想将来。我把我的身子蜷成一个塑像,有一刻像变成了一根软软的棉花糖,慢慢瘫倒烂掉,疼痛让我头晕目眩,可是不一会儿我就发现——除了我,周遭的一切都还在继续。时钟还在滴答滴答的走,不会想看看我为何静止不动烂掉没有,有没疼死而减速。窗外的雪花无声无息地飘落,预示着又一个寒冬已经到来,预示着明日末日不来,我还得需像往年那样买棉衣来御寒。

       是的,如果末日不来,我还是得把日子过下去。即使意兴阑珊地过下去,谈不上多少幸福,也没有多大的不幸,像这世上很多女人那样。更许还不如很多女人,因为我使劲攒钱怕也不够养老,所以几年后也许辞职去做个小生意,靠微薄的利润养活自己和孩子,孩子应是领养的,但最好是自己生,如果我还可以生的话。不过这世界太复杂,我怕她受伤害,也不一定会要。关于孩子,我做了太多的梦,我曾经梦见我抱着她到处跑为躲开流弹,她像只小猴子一样紧紧贴在我胸前,神奇的是我们总能躲开那些炮弹,它永远也伤害不到我们,我在漫天的炮弹声中幸福地醒来。所以我将来极可能不情愿但只能一个人像列车的速度迅速变老,最后住进养老院,或死在自己的小屋。

       这时忽然想起了曾经一度的梦想。一是希望将来会有很多很多钱,可以做很多很多的好事,帮助世上那些贫苦的人。其中一定会开一个福利养老院,有很好的临终关怀服务,院子里种满了鲜花,像天堂一样,招聘一些可爱善良得像天使一样的姑娘们陪护,让这里的人都有一个有着微笑、麦香茶和煮鸡蛋的早晨,让即将离世的人因为温暖,因此少去孤独、害怕、无助和苍凉,在最后的时刻面带平和微笑,态度安详笃定,像一位先知。

       二只是一个关于爱和家的俗世愿望,像歌里唱的那样:

       我想要一套小房子,
       能做你的小妻子,
       一起提着菜篮子,
       穿过门前的小巷子,
       饭后用不着你洗盘子,
       可你得负责抹桌子,
       再要个胖胖的小孩子,
       可爱得就象小丸子,
       等你长出了白胡子,
       坐在家中老椅子,
       可会记得这好日子,
       和我美丽的花裙子。

       ——呵呵,你瞧,这就是生活,于这个最百无聊藉感觉自己最一无所有、所依、百无一用的时候,会突然让你想起了曾经的梦想。

       所以,你看,坏中会有好的,这是一种平衡。那么,末日又有何妨。而且,如有来生,还可有机会不再做人,起码有机会不做女人。做男人,随便做什么都行,哪怕一朵路边的小黄花,或一头努力的小母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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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8
发表于 2015-7-7 21:26 |只看该作者
本帖最后由 归隐宋朝 于 2015-7-7 21:28 编辑

面朝菜谱  做个俗妇

文/扑尔敏

       原来不仅内分泌,人的生物钟也会紊乱。平常都是听铃声醒来,这逢休息我把闹钟关了,但更早就醒了。突然想吃煮玉米,爬起来就去赶集。俺妈老早说过,早起的鸟儿有虫吃。果然我如愿以偿,买到了几个新鲜的玉米棒。顺便还买到了一盆开着小花的植物。此时觉得生活很美好,直想唱个花鼓小调浏阳河什么的。那种生活气息,那种通感的感觉,如果你不是像我捧着玉米棒和花儿走在清晨的菜市场上,实难体会。

       女友电话说:你很有生活激情嘛。
       我说我在创造生活激情哎
       哎听说前一段市面出现毒大米,买时小心点啊。
       谢谢提醒,姐不做饭。
       嗨哟看你将来找个老公怎么吃饭
       我说我不做饭,可不是说不会做饭

       但我从前确实不会做饭,我家姊妹多,我上面有三个姐姐,所以根本轮不上我去厨房。十多年前我是个连稀饭都不会烧的菜鸟,在俺家三个姐姐连续嫁人后,某天俺妈跟俺讲了一个笨婆娘饿死的故事。并且说:你若不学做饭,以后都难找到婆家,要是找个婆家对你不好,你非得饿死不可。事关个人生死存亡,我只好抄起锅铲,恨恨地跟她学煎荷包蛋。

       世界上没有笨女人,只有懒女人。功夫不负有心人,至几年前,在下便能烧几个有点像样的家常菜了,还常敢叫外人来吃。去年春节,在爸爸家,姐说,哎呀小单这一会儿就弄了一桌菜出来啊,比我都强。另个姐姐说:小单长大了。 我差点呛着:我都三十多了哎。 姐笑:在我眼里,你还是小孩子。唉这话俺妈也说过,她老人家要能吃上一顿我精心给她做的饭菜,不管实际咋样,都一定会笑眯眯地夸好吃。

       而我目前不做饭,实在是一个人懒得做,公司也有早中午工作餐。本质原因其实应是没有动力。不过我一连买了好几本菜谱,潜心研究着呢。我有个女同事,也不做饭。却是为舍不得弄坏她的指甲。她指甲留得老长,每周到商场美甲专柜花20块做一次。她自然不弹钢琴,也不奏古筝,打个文件都找人代劳,哪能让烧饭洗衣脏了手。我说她明明正房,怎么典型二奶风格,怎么看都不应该在办公室待着。她只管嘎嘎得意地笑。

       我总无来由地替她担心,怕她家那位将来出啥问题。依我看,虽则有些男人做起菜来远胜女人,但多数男人还是喜爱温柔贤惠的妻,下班到家若有一桌热汤热菜,一切家外面的愁苦都消散了,关上门,屋里就是一个幸福的天下。若这俩人都有趣儿,还都懂点情趣儿,更无疑是一对神仙眷侣了。女人洗完澡可以一丝不挂,顺便仅着一件围裙炒菜,男人肯定于身后淫叹:原来女人最美丽的时装是围裙。。。不然,若就像他们家基本不开伙,全新的厨具毫无用武之地,两人总是外出就餐,就是山珍海味也总有吃厌的一天,所能品尝的,都是别人的生活味道。相信日子久了,这位就有造反的心思了,要是在外头吃到了其他女人的小菜,吃上瘾了,可就糟糕了,到那时,家里的这个就是能把围裙穿出丁字裤的风情,怕也晚矣。

       当然,有些姐妹会觉得,大家都同样挣钱养家,干嘛非得我做饭来巴结男人。我非女权主义者,所以我一直认为:男人做饭是时尚,女人做饭是传统。以我一点经验来说,夫妻之道,就像一根绳上的蚂蚱,谁强势弱势根本不重要。假若你爱一个男人,你哪还顾得上计较姿态是否很低。你爱他,就会爱上给他做菜。喜欢看他吃饭吧嗒嘴,给熟睡的他盖蹬掉的被子,喜欢扒拉两下他的头发,愿意看他酒足饭饱往沙发上摊开一躺,点一支烟。跟他身后,看见有人羡慕他、崇拜他、甚至暗恋他,就会傻乐。仿佛他是你儿子。

       这世界上,鲜有哪个人会永远无所求的珍爱另一个,在漫长的人生只两人相对该如何忍受,除了要有趣、尊重、包容,双方其实都需要有具体的爱的回应。做爱都是两个人的事情,况乎相爱。爱,就是一起生活。并在生活里,不断地积累爱。而一日三餐,则是最好的爱的素材。

       所以,对于如我的同事那样誓不做饭的老婆,以我的观点应该把她们集中起来,赴天津一月请马樱花给好好讲讲课。相信回来之后她们都该会剪去长指甲了,穿上围裙了,炒菜做饭,不亦乐乎,像马樱花,俗妇自有俗妇乐。。

       而我,如果朝夕之间遇到那么一位喜爱的,定也会随之全心热爱美食,甚至常常一边拿菜谱,一边拎菜勺。该烧的烧,该洗的洗。他进门赶紧接外衣挂起来,桌子上有热腾腾的汤菜候着,至少两菜一汤,每两天翻新,逢节日翻倍。旁边偶尔还会有一小束野花轻巧开着。饭毕我跪地上擦地,他坐沙发上读书看报,我擦到跟前,他只需抬抬腿。情景煞是和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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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9
发表于 2015-7-7 21:32 |只看该作者
本帖最后由 归隐宋朝 于 2015-7-7 21:34 编辑


忽而夏至

文/扑尔敏

       我穿过月光下的麦地和树林,有一些硕大的花在头顶轻轻飘落,一个看不清脸的女人坐在井口,我看到还没有麦子高的我在田间孤独奔走,要赶往一个安全的地方,去领回救她的人。

       突然梦醒。怎么也想不明白这梦境意味着什么。去卫生间,看镜子里头,大概因夜前淋浴,没等头发干又睡了, 头发就这般乱蓬蓬的了。幸而床上没有躺着一个他,不然那位若半夜里先我醒来,胆小的得吓着,胆大的说不定会隔著被子一脚把我踹到床底下,接着吵上一架,然后理直气壮地和我离婚。有时候吧,婚姻它还真就这么脆弱。

       早起拉开窗帘,外面阳光明媚。大前天还穿着外套,今天就穿短裙了。夏天来得突然,像一场意外。

       晃到办公室,被通知中午前交房款,不然不能享受公司优惠政策。这才想起,在公司定的那套公寓房,前一段开会说的交钱的事儿。30几的小户型,首付要四万。本来呢,楼下就有个工商银行,可我没胆去抢,只好抱着电话四处给家人朋友,临中午总算交上了,拿到收款单不禁偷骂:钱真是个贱东西啊,今天能进这个人的卡,明天就进了另个人的卡。忽地有些小悲伤,钞票和房子比起来,钞票就像破烂。可我每天辛辛苦苦上班,与赚到的可怜的钞票相比,我就像是破烂了。

       其实我对钞票很无所谓,其实推而广之,对在哪个城市、对有无房子,都无所谓。只要有一相爱的男人,日子怎么都能过得乐呵呵的。可问题是,能用来相爱的男人还没钞票挣得容易。

       下班遇到初恋的人,站住寒暄,他说他前妻早已不在了,他说他又再婚了,他说:这很多年,其实我一直想着你。后一句声音低于告密者的音量。我有点乐了:想很多年了啊,那怎么就没有漫山遍野找过我呢。装没听见,问老婆孩子都好吧?他要电话号码,婉拒。别了后,一些往事突飞猛进攻入脑海,想这人生真是匆匆,像个妓女一样,拿了钱就一去不回头了,心情就更乱得像妓女的床单。

       十多年前,我追求爱情的完美。把人生想得有模有样、有棱有角,动辄就是如果那样我才算活得有价值,如果不这样我便生不如死。当年说起人生的理想,常常觉得心中有一团火,大半夜的睡不着觉,觉得我要头悬梁锥刺股,发奋图强拯救世界。

       十多年后,人生里的许多事情都变得模棱两可、得过且过,觉得这样挺好,那样也不错。不洗脸能下楼,不洗脸还可大睡。大白天都能睡着,窝在椅子里,下巴嗑儿敲着桌子,觉得一切理应随遇随缘,很想像个农妇,割草喂鸡,恬淡安然的过活。

       而我庆幸,事到如今,我依然愿意相信爱情的存在,心底的善念也应是只增无减。哪里有半点小资,其实就象个灾区朴实的妇人,看见子弟兵来了,就感激涕零党的恩情比海深那种。心太软,看武林外传都会被感动得抽抽搭搭,就算写所谓的砖贴,也狠不起来。前几天有人比较我和其他MM,说当街碰到有拦路求助者,我一定表现最侠气,有可能还领他进家里面,煮一碗面条给他吃。爱卿一语中的,差点升他为知己了。

       朋友总说我太轻信,所以他们一定认为说我侠气不如说是傻气。可我不觉得傻气是坏事。用傻子一样简单的思想处理事情,简单的逻辑看待世界,自己本性不会变,也足够让我明辨是非。

       我相信,人性里必然还是真善美的道德感居多,而善良是其中最美好的一种。所以说了,如果我的男朋友,是个因我感动流泪敢嘲笑我妇人之见的理性分子的话,我准备即刻扛起道德大棒痛斥他了,如果道德大棒找起来比较费劲儿的话,那么厨房里的擀面杖用起来也不错。

       并且,纵然如今我不再要求感情的完美,我还要对他有所希望,希望他也是个老农般的人,或者能看透世间的一些浮华返璞归真的人,朴实真诚,大气而从容。我相信如有人需要帮助或者如有灾难,他会是一个忘我的勇士, 是一个能护老携幼的傻男人,而不是那口沫飞溅的聪明人,更绝非是一个气度狭小口蜜腹剑的男人。

       而夕阳下山头,月亮已挂枝头,我可爱的他呀,在哪里。十多年前,有人就说,他就在下一个路口转角等着你。我左拐右拐的,结婚离婚,一路跌跌撞撞,仍遍寻不见。红颜弹指老,一岁一枯荣。眼看这轻盈爽洁的身体,也要被世俗的时光拿去了。心境比起十多年前,更似差了一光年。我是真的老了吗。我好像看到将来,我会躲在楼上,就像东邪西毒里张曼玉,等他走后,趴在窗口惆怅的说:“我的好时候,他都没有看到”。

       我多希望,尚还年轻的时候和他相遇,若是在我二十几岁时和他相遇,我们就会有更多时间共同成长,可身穿牛仔裤和他一起吃吃苦,有更多时间耳鬓厮磨,有更多时间游山玩水去,在山水之间笑看风云,做使旁人腻歪的泰坦尼克状。而未来像年初的日历,厚厚的一沓,撕起来一点不用急。

       可如今我是真的老了啊。我最美的时候,他都没有看到。

       而说不定,某一天,他就那么来了。使我空生感慨,感慨于人生的意外。

       就像在戏文里,她描眼画眉,煮茶蒸酒,要等的那个人却始终不来。有一天她差不多心如死水,他却轰轰烈烈地出现了。当他站在了门口,她才发现自己衣衫不整,头发都还没来得及梳,虽然手足无措,也只得硬着头皮迎上去。

       恰似那天那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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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0
发表于 2015-7-8 10:27 |只看该作者
归隐宋朝 发表于 2015-7-7 21:32
忽而夏至

文/扑尔敏

扑尔敏的故事就停留在这里了,以后呢?
期待扑尔敏开始写新的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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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1
发表于 2015-7-9 07:59 |只看该作者
本帖最后由 归隐宋朝 于 2015-7-9 08:56 编辑

这篇字所裹挟的气氛,是我不得不选择的它的原因。
                                                                      ——编者

那一场逝去的宝贝之恋
文/马樱花

       小婉是我的狗友,后来才升级为女友的。

  狗友不是指狐朋狗友,而是指我俩都喜欢宠物狗并且因狗而结缘,好比喜欢旅游的叫驴友,喜欢美色的叫色友一样。对狗狗的感觉,于我们这代没有姐妹兄弟的八十后的独生子女来言,那就是上有爹妈,下有爱犬了。我的狗叫宝宝,女孩,她的狗叫贝贝,男孩,有个非常有情调的玩家说,女孩是她爹上世的情人,而男孩是他妈前世的初恋,我和小婉都和自己上辈子一起喝过孟婆汤的宝贝们鸳梦重温并一往情深。

  我和小婉虽然住在同一个城巿,,可她在城南,我在城北,隔着这座城巿的直径——大约四十公里距离。那天我们都是为着遛狗的共同目的才不约而同的来到群光广场的,广场上三三俩俩的散落着十几条各式各样的狗,有主的和没主的,角落里分布着无数对情侣,抱着的啃着的,空气里弥漫着从人和狗身上散发出来的浓浓的荷尔蒙的气息,灯光也像舞场上给搂在一起的性欲男女们催情一样暧昧,朦朦的晕晕的。

  是贝贝那色鬼先来挑逗我们家宝宝的,说明这个细节对日后证明我家宝宝的面子很重要,而情场上主动和被动完全是两个不同的概念,我喜欢后者,矜贵如蜂王,让工蜂们蜡烛成灰泪始干的谄媚献蜜。

  我家宝宝其实一直训练有素,还有点狗眼看人低,我们学校里有几只不嫌家贫的公狗一直邀宠讨好她来着,每回见到宝宝都跑过来冲她头动尾巴摇的献媚,可她总是不屑一顾,好像有钱的富婆冷对一帮打算劫财又劫色的穷小子一样。可那天不知中了哪门子邪,她竟然对贝贝的挑逗芳心顿开,还没矜持五分钟就让贝贝上身给猥亵了,贝贝一身如丝般顺滑的白毛,颈上还系着一只绿莹莹的玉牌,像人群里面的纨绔子弟,还像佩着通灵宝玉的宝哥哥,这让我很不痛快,联想到自己从小学到大学到社会,多少回败于财色当道的爱情经历,还有宝宝被这头小白脸诱骗的羞恼,我上去就踢了贝贝两脚,天地良心,这两脚其实势大力轻只触皮毛的,可后面传来的怒吼简直像我踢断了贝贝的脊梁骨一样振聋发聩,一个身穿白色风衣,脚蹬高腰皮靴,头上披着大波浪卷的修长苗条的女孩子像头母狮子一样向我扑过来

  “凭啥踢我的狗?有人多看它两眼我都心疼呢,你这么大男人竟狗仗人势、对一只狗动手动脚,你这个猪狗不如的东西,狗不理包子你是……”

  我简直被她狗屁不通连珠炮般的骂词骂晕了,“谁,谁,动手动脚了,你,才,才狗仗人势呢,明明是你的狗先,先调戏我家宝宝的。”

  我一个耍嘴皮子吃饭的猢狲王竟然被她的嚣张气焰逼到只有张口结舌的份,只见这眉清目秀的母夜叉,柳眉倒竖,杏眼圆睁,两手插腰,两片猩红的小嘴唇一张一合,像机关枪一样“嗒嗒”的吐出一串串毒焰,秀才我遇到这等不讲理的孙二娘除了自认倒霉,别无他法可想,何况我还真踢了人家犬子一脚,心还是有点虚的。

  “怎么着,你还有理了,不是你家那母狗顶风骚十里,我家贝贝会顶风作案嘛,再说了,母狗不下腰,公狗不上身你懂不懂,君子动口不动手懂不懂……”

  我举手投降,面对这样的泼妇,咱惹不起可躲得起,我被骂得狗血淋头,理屈词穷,像一只丧家之犬夹着尾巴落荒而逃。

  为了避免再遇到泼妇,也为了斩断宝宝的孽缘,第二天我换了个地方蹓狗,去临江公园。刚走到一片草坪上,宝宝就跟疯了一样往前蹿,我只好跟在它后面狂奔不已,还没等我气喘吁吁地停稳脚步,宝宝就和一条狗交织在一起耳鬓厮磨,我定睛一看,这不是那只该死的贝贝吗?挂着玉还有那身如流苏一般簌簌飘洒的长毛。

  我四处张望了下,果然看见那位让我没齿难忘的女孩——贝贝他妈,正从十米外向我走来,长裙、马靴、墨镜,腰间横系着羊毛衫,亭亭玉立。说实在,如果不是第一次给我的印象太过恶劣,我几乎就会认为她是这座城巿中一道靓丽的风景线了。我们俩谁也不搭理谁,绷着脸看着两只狗恬不知耻的互相呢喃、亲吻、抚摸,最后的结局当然是棒打鸳鸯散,就不信,没有父母之命,两只不通人性的家伙还能恋成爱?我牵着宝宝向左,她牵着贝贝向右,大路朝天,各走一边。

  QQ群狗友会发起了“江城春季晒狗会”,我来迟了,像狗一样被会长牵着四处给人介绍,竟来到我家宝宝的白马王子他妈面前,真真的冤家路窄啊,“这是网名大理王爷明,这是天外飞鸿小婉”,我和小婉都像见了鬼,脸色红白不定,彼此只好尴尬的点了点头。其实我和小婉在狗友群里聊过几次天的,还交流过养狗心得,语言投机,只不曾视频一睹真颜,想不到,网上的熟人竟是现实中的仇人。宝贝们早就跑到花圃里约会去了,它们才不管爹妈那档子说不清理还乱的破事呢。

  有时候,面对矢志不渝的爱情,再顽固的家长最后也不得不达成和解备忘录的,我和小婉因为这对小情人终于化干戈为玉帛了,谈起宝宝贝贝,大家都有说不完的话题,也是,哪个爹妈不疼自己的孩子,老婆是别人的好,孩子是自己的乖。

  阳光像千万道金丝从天空倾泻而下,草坪上遍布着一朵一朵白的黄的还有粉红色的小花,春风和煦,景致迷人。宝宝贝贝在脚下追逐嘻戏,小婉和我坐在长椅上谈天说地。我发现,小婉不放泼的时候还是挺可爱的,爱笑爱闹爱吃零食,我怀疑那天她是不是正处于非常期,以至于不能控制情绪发那么大的邪火,如此一想,小婉的缺点几乎消失了,她的形象在我面前日益完美并接近于天仙。

  爱情的发生不以人的意志和外在条件为转移的,小婉和我就像宝宝贝贝一样坠入爱河,不是冤家不聚头,《红楼梦》里老祖宗就是这样说宝哥哥和林妹妹的,我们就是山寨版的木石情缘,就连宝宝和贝贝这名,都像金玉良缘一样的珠连壁合。

  每回小婉来到我那套二室一厅的宿舍,宝宝和我都像过节,我们都迎来了自己的公主和王子。宝宝可没有她爹那么矜持,一会儿爬上沙发一会又跳到桌子上,还躺地下打滚,见了贝贝那是一点点淑女的样子都没有了。

  我会把小婉一直抱进卧室,然后“呯“的踢上房门。我多么喜欢小婉修长的颈、莲蓬般勃然的乳还有那双小鹿一样活泼健美的腿,我像捧着一只娇美的金橘,小心翼翼把她放到床上,然后慢慢剥开外面的皮,露出里面让人眩晕的晶莹剔透的果实来……小婉和我在床上纠缠,宝宝和贝贝在门外嬉闹,人与狗都其乐融融,宛如仙境。

  无数次动了娶小婉回家的念头,又无数次都像辗灭烟头一样把它掐灭在黑夜里。小婉和我不但隔着房子票子的距离,还隔着我们老子娘实力悬殊,两个家庭就像赤道南北极相距无比之遥远。

  本人,男, 28岁,身高1。68,某重点中学教师,某小镇工人之子,月薪三千八。

  小婉,24岁,身高1。68,电信局职员,某集团董事长独女,月薪五千二。

  小婉曾带着我去了一趟她家的别墅。她那气度不凡的爸爸妈妈很有礼貌的和我握手寒喧。但是稍微问了一下我的个人情况后,他们就变得格外客气了,那种不留一丝缝隙容你渗入加入的拒绝,那种把你当做他们宝贝女儿一次任性游戏的宽容,那种让你自惭形秽的高贵和居高临下的怜悯。

  有人说缺少金钱和权利的男人属于更深层次的阳痿,婚姻的定义=房价+存款+年收入×一辈子,如此一来,我既是萎哥又是穷哥了。小婉却笑我老土,猩猩人类,不在乎天长地久,只在乎曾经拥有。和小婉在一起的时候就像伴着着天使飞翔,我在快乐中体味即使将失去的悲哀,又在悲哀中醉心溢满于怀的快乐。

  贝贝要参加宠物协会举办的爱犬选美大赛,把小婉这星妈兴奋得摩拳擦掌,跃跃欲试,觊觎王座的狼子野心昭然若揭。那一天,我们约好了去狗狗服饰专卖店给贝贝选行头,我把自己和宝宝都洗涮得清清爽爽的赴约了。

  小婉的丰田车从远方驶来,在街对面停驻,车门开了,一个白色的小身影一跃而出,宝宝顿时兴奋的狂吠起来,贝贝从街那边不顾一切的向我们飞奔过来。

  我瞪大眼睛,看着它甩动四蹄抖动长长的闪着光的白毛,像勇士般矫健潇洒,穿过一辆的士,又跑过一辆公交车,一辆警车刺耳的鸣了一声笛,扭了一下腰绕过贝贝,又一辆疾速驰来的黑色凌志却径直的贝贝亲密接触了,车微微的颠簸了下,略略的减了一下速,没有停,以更快的速度驶向远方。

  我听见宝宝一声接一声的狂燥不安的长嗥,我还听见小婉母狼般凄厉的哭喊,贝贝在血泊里拘挛,抽搐着,我把他从地上抱起来,血从指缝间一滴滴的落下来,洒在我身上,像一朵朵盛开的梅花。

  夜,我的宿舍里有三点星星熠熠的光亮,彻夜不熄,一点是我的烟头,另外两点是宝宝的眼睛。那天,宝宝忽然冲着门狂吠起来,我打开门,小婉出现在门口,宝宝兴奋得在她脚边左旋右摩,还哧溜一声跑出去,又跑进来,冲着小婉“汪汪”的叫,傻丫头,她还以为贝贝像以前一样跟在小婉后面呢。

  小婉把宝宝抱在怀里,脸在她的毛发上挨擦摩娑,宝宝身上的毛忽然就被水滴湿了,斑斑点点的。

  小婉像片落叶,在我身下呻吟辗转飘零,她的牙齿在我的肩膀和前胸留下深深的印痕,高潮来临时,小婉的指甲陷进我后背的肉里,迷离中听到她在狂喊“明,明”,我们像世界未日就要到来一样疯狂做爱,我带着我的天使一次次飞越高山,飞过海洋,飞向澄澈的天空。

       小婉告诉我要去深圳了,不知道什么时候回来。她走的时候没有回头,也没有理睬咬着她裤腿的宝宝。

  我和宝宝都变得瘦骨嶙峋,常常,她伏在我膝下,我执着她的爪,相看两无言;有时候,我一杯接一杯的喝闷酒,宝宝静静的偎在我身旁,对面前的鸡腿,置若罔闻。我们几乎在同一时间失去了爱人,一个生离,一个死别。

  接到父亲的电话,叫回去相亲,在床上躺了二天,给父亲回了个电话,说“好”。回去之前,我决定给宝宝寻找一个好归宿新生活。

  突然有一天,宝宝失踪了,它爱去的所有地方我都找遍了。一个星期之后,在报上看到一则新闻一则相片——那不就是我的宝宝吗,虽然瘦得没了以前的样子,但我还是一眼就认出来了。相片下面配了一个标题——《重情义的小狗》,一则解说:这条不知来自哪里的小狗蹲在马路中间,怎么也不肯离去,路人把它抱到人行道上,过一会,它又挣扎着守在那,低嗅哀鸣……据旁边的店主称,前些日子,它蹲守的地方曾经有一条同样的小狗被车辗死,而守在这儿的小狗很有可能是那条亡狗的恋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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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5-7-9 08:03 |只看该作者
本帖最后由 归隐宋朝 于 2015-7-9 08:51 编辑

有人说她是个小资女人,我始终不这么认为。
                                                          ——编者

目送(读龙应台的《目送》有感)
文/芳紫陌

       三年,这段送别的画面烙在脑海,挥之不去,刻骨铭心,浮出便是剜骨之痛。
  
  从没有想到那个用鲜花装饰的灵车会开到我的家门,平日看到它我都会刻意避开眼睛的,因为那车装饰的太惊心,那没有生命的花假的怪异,那躺在里面的人让心惊悚。
  
  可是这一天它来了,而且直奔我惊恐的眼球而来,在我猝不及防,恶梦末醒时,它带着一种诡异的眼神,来了。
  
  慌得我们兄妹双膝一软,跪在了它的前面……
  
  她,就这样在我们兄妹哭嚎得昏天黑地的时候,一声不吭,连个慰心的微笑都没有的走了,是被人抬走的……那一刻天旋地转……从此,再也看不见母亲那胖胖的身影。
  
  即使在这三年之后的今天,时而走在大街上还恍惚,因为前面有个与母亲背影很相似的身躯在行走,人怔怔地目送着她的渐行渐远,屏气凝神,想一回头,那便是慈母的笑脸。其实,怎么不清楚那是别人的背影,可却在心里对自己说:“母亲,你就这样回来多好!”
  
  这是人一辈子最刻骨铭心,撕心裂肺的送别,若想要这痛不时时刻刻噬咬着你的神经,唯有的办法就是,有父母在的日子里,一定不要远离,一定要尽儿女孝心,那是唯一能抚平生死离别的悲痛良药。可我却没有做到,所以这“个人生命中最私密、最深埋、最不可言喻的‘伤逝’和‘舍’铭刻在心”。痛苦的因子,从此便融入血液里……
  
  那一天,是个黄昏,外面下了一场小雪,天格外的寒,而家里初供的暖气却不热,供热工人要我自己把暖气片里的气放一放,他们不负责家中的情况。
  
  小小的螺丝经年浸水,腐蚀的已锈迹斑斑,怎么拧也拧不动,我静默了几分钟,是在想,我该请谁来帮忙?老公在千里之外,若平日,大呼小叫的对母亲埋怨,于是母亲一声令下,他就来了。可现在,我却不得不在找他前,先想一想了。
  
  他说饭后即来,来了后也拧不动,说明日叫他公司的维修工给修修。没有坐,也没有说什么其它温情的家长里短的话,还有像以往那样嬉笑打闹一番,他就走了。
  
  我开着门站在门口,虽然外面寒风剌骨,可我还是愿意这样目送他下楼,那背影一直是孤独的心底,最近的暖。可自从母亲离去后,我已不是常看到这位在我心中,比父亲还要有力量更令我依赖的背影了。
  
  龙应台在《目送》中也曾疑惑兄弟姐妹间的情谊:“母亲也走了以后,你我还会这样相聚吗?我们会不会,像风中转蓬一样,各自滚向渺茫,相忘于人生的荒漠?”
  
  因为兄弟姐妹的情意,“不会跟好友一样殷勤探问,不会跟情人一样常相厮磨,不会跟夫妇一样同船共渡”,而是因为父母的存在而常想聚首。
  
  看到他离去的背影,莫名的酸楚涌上心间,不由得泪流满面,在心底喊:“哥,我们的母亲丢下了我们,你可不要再抛弃我。”
  
  小时候,追着那背影不放;成长中,那背影是牵引我行走的方向标;大了,他则变作了我心底最坚定的依靠;而今天,那背影却越来越陌生……。
  
  可我在心中却始终坚信,那血脉相连的骨肉亲情永远也割不断的。龙应台也说:不会的。兄弟就像一株南美洲雨树的枝叶,“虽然隔开三十米,但是同树同根,日夜开合,看同一场雨直直落地,与树雨共老,挺好的”。
  
  生命里的他始终行走在人生的路途上,为了家庭的幸福,为了奋斗的事业,四处拼搏,于是我与他聚少离多。他不是个轻易留露感情的人,可他却情感深沉,每次离开,总是不让我出门。而且走出去,顺势就会把门关上。我也不敢再把门打开,我怕我不争气的眼泪让他看到。
  
  我只是赶紧跑到前阳台,那里有他必经的路,他绕过来后,总是下意识的往二楼的窗台上看,我赶紧挥挥手,他点点头,明显的我看到了他眼里噙着的泪花,在太阳下闪闪烁烁,然后迅速决绝地转头而去,此时我已泪湿双腮。
  
  这样的日子一熬就是十年,这样的送别还在继续。可不知为什么,每次,总是让我们的感情更加深一步,过后的思念和心底无尽的牵挂会更浓。
  
  放开她的小手的刹那,心就揪起了疙瘩,她还在眼前,就已经无比的担心惦念起来,似乎是有心灵感应的,起初,总是我一放手,她就赶紧再扑上来抱住我的双腿不肯离去,我也不舍,由她抱着,享受着这份被依赖的感动,直到幼儿园的阿姨过来把她牵走。
  
  我依然不敢走开,因为她还在频频回头,挥着小手,嘴里嘟囔着拜拜。虽然心中为这小小的离别酸酸的,可脸上却挂着无比慈爱的笑,直到她进了教室看不到为止,自己却翘了脚尖,希望再看到那个一辈子都不会舍却的柔软的背影,想起便会涌现一腔柔情的母爱。
  
  渐渐,她已习惯了校门口的挥手再见,也开始不习惯大人的牵引,你要她的手,她也会别别扭扭的不想与你手牵手了。因为她上小学了,因为她长成快和妈妈一般高的大孩子了。而我也渐渐的不再去送她,只是在家门口道再见。听着她脆脆地喊一声:“妈妈,再见!”便是欣慰的释然,回一句:“好好表现哟!”
  
  虽然对远行的儿女有着牵肠挂肚的思念,可是却不得不把他们放飞,因为“有些路啊,只能一个人走,我慢慢地、慢慢地了解到,所谓父女母子一场,只不过意味着,你和他的缘分就是今生今世不断地在目送他的背影渐行渐远。你站立在小路的这一端,看着他逐渐消失在小路转弯的地方,而且,他用背影默默告诉你:不必追。”龙应台也是一位母亲。
  
  “劝君更尽一杯酒,西出阳关无故人。”相对于亲人的送别,朋友间的送别就少了些沉重,多了些祝福。每次与朋友相聚后的分手,潇洒挥手,一句保重,满满的,注入心田的是欣慰和期盼。欣慰,友爱随着一次次的相聚在加深;期盼,“此地一为别,孤蓬万里征。”即使每个人的征程各不相同,可依旧能在不久的将来,虽历经风雨飘遥,可还能因友爱快乐聚首,该是多让人高兴的事呀。
  
  目送着朋友的远去,常常满腔的感慨,风里都是诗人的词令,人海茫茫,有幸与你相逢,且有这般浓浓的深情,怎能让我不珍惜,于是依依不舍的心情总是在心底问自己“远送从此别,青山空复情。几时杯重把,昨夜月同行?”
  
  目送,总是怀有一份淡淡的忧伤和寂寞,可我们一生却不得不经常的经过这样一个个的场面,为此,好友梅姐说的好:“深邃的凝望里,面对深情的目送。人人都要经过这样的路口。只要到达的彼岸是幸福安然的就好。请慢慢走。”
  
  “寒雨连江夜入吴,平明送客楚山孤。洛阳亲友如相问,一片冰心在玉壶。”我目送你远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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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5-7-9 08:07 |只看该作者
本帖最后由 归隐宋朝 于 2015-7-9 08:54 编辑

被音乐左右不一定是件好事,想象一下,对牛弹琴也没什么不好。
                                                                                         ——编者

谁被谁左右
文/不老拽

       这两天跟朋友盖楼时聊到这样一个话题:人和音乐,谁被谁左右的问题。

      
一、 音乐之与我

       一直以来,音乐之与我都是若即若离的,谈不上多喜欢,也谈不上有多爱,更上升不到懂音乐的高度。偶尔闲暇时,放几曲单曲听听的时候总是有的,这些单曲对我来说只是很优美,很恬静,听着很舒服,再往深了说,至于寓意,情趣、旋律等等,便不是我能懂得了的。因此,慢慢的,听音乐便变成了习惯,从陌生到熟悉再到烂熟于心。反复听的都是那些个音乐,但每一时段都会有不同的心境,这些心境也便渐渐的融入音乐中成了我对音乐的感觉。

      
二、 歌曲之与我

       或许是五音不全的关系,从小到大我都没放声高歌过,为此,最早的“练歌房”,而后的“KTV”几乎与我绝缘。仅有的数次接触,也是推脱不掉的应酬。但这并不妨碍我喜欢听歌。我听歌很少听旋律,主要是听歌词和听歌手的演唱风格或者更俗点说就是听歌手的嗓音。我常常会在听歌的时候放纵思维,展开想象,让自己沉醉在嗓音和歌词的意境中,或沉醉或应和。当然,旋律都是优美的,只是我不懂。

      
三、 音乐无界限

       当我在心里强行将音乐和歌曲分离时,其实,我还是不懂音乐的。虽然一直在“良宵”中如痴如醉,也在刀郎的沧桑中沦陷沉迷。但这些也都是因为喜欢。至于为什么喜欢,好到哪里,我现在已经想不起喜欢上它们时的心情了。融合,或许最能解释我爱它们的心情。在音乐或歌声中或回忆,或无语,或痴迷,或享受……一切,都仅仅是心情。

      
四、被迫的爱

       我常在茶社播放的背景音乐就是我所喜欢的一些纯音乐,在我心里,纯音乐应该一直是比歌曲容易让人接受的,这不仅仅是因为我的喜好。每当《高山流水》的旋律响起,常来茶社的几个朋友甚至都能随音乐哼唱了。那些有《空山鸟语》、《闲听茶趣》……的日子,让这些整日泡在茶社的朋友被迫的爱上了他们。

       一日一位茶友外出应酬,可巧听到人家播放的背景音乐是《良宵》,随即跟着哼唱起来,顿时博来一片的雅赞。朋友回来后向我炫耀,我心怡然。

      
五、谁被谁左右

       朋友是个K歌高手,同时对音乐的欣赏也常常是无界限的。我总会在我们聊起音乐的时候建议他听纯音乐,而他往往讲出一套兼收并蓄的道理。我常常会惊诧于他的涉猎只广泛,知识只渊博,但又总不能苟同他对我某些思维的颠覆。

       我一贯坚持的是不让自己轻易被左右,无论环境、思想、人抑或其他。其实这也不是坚持的结果,很多人会认为我很执拗,说的不好听点就是一根筋。不管这样的评价是否好听,我想,说的人多了,大概,我就是这样的吧。

       年轻时是很爱较真的,就一个问题不把对方驳倒总是誓不罢休,总认为自己的对的,似乎自己掌握的就是真理。年轻气盛的年代将行渐远后,才重新回味那句“横看成岭侧成峰”佳句,感叹自己的幼稚和无知,在一次次放弃争论中体会别人的心情。

       就如我对朋友说:“我不喜欢被歌词左右”他说:“没人左右你关键在于自己”,听这话其实我心里是不服的,我有辩驳的冲动。但是接看到他说:“我可以接受你听那些,但是不会也去听”我突然又发现了自己的小气。于是我坚持说完了我的想法,但离辩驳已相去甚远:“音乐可以让人中安静啊。你可以不听,我尊重你的耳朵, 就是尊重你的高级趣味”“ 趣味无所谓高低,以前你给我传过那些音乐,我保存着呢,听过几段,有点瞌睡的感觉。”“每个人经历不同对音乐喜好不同。当你在高速上听摇滚的时候,有踩油门到220的冲动。”这种冲动很显然我没有,我很少有这样壮怀激烈的时候。但此时我已经分辨不清我的初衷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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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5-7-9 08:15 |只看该作者
本帖最后由 归隐宋朝 于 2015-7-9 08:50 编辑

这是个不太用心写字,却很用心回帖及色诱领导的人,但这并不妨碍她善用“思考”这个利器。
                                                                                                                                     ——编者

活着的屈辱和难——影评《金陵十三钗》
文/色妞妞

       对熟悉严歌苓作品的读者来说,妓女形像最为饱满的当属《扶桑》。扶桑,这个美国华人社区的中国妓女,不仅是白种男人和黄种男人的肉体港湾,还是他们的精神港湾。扶桑是弱者,柔顺地承受着外界的侵犯,如一块卑贱的土地,然而这块土地和所有的土地一样,因为她的宽厚和仁慈而枝繁叶茂。对扶桑来说,卖身不是耻辱,是对男人的一种救赎,在不被自己主宰随波逐流的命运中,她成为一个无欲无求、无所畏惧的强者,这些男人在她身上不只获得性启蒙,还有爱情,还有生活下去的勇气和信心。她才是这些男人的主宰!
  
  相比之下,严歌苓的另一妓女题材的作品《金陵十三钗》,在对妓女——“地母文化”的深度挖掘上远逊于《扶桑》,受战争题材中爱国主义基调的影响,过多细节铺陈于此,妓女的卑微和高贵、污浊和洁净的二种极端体现被小说情节弱化,直到张艺谋把它拍成电影,放大了细节,补充了血肉,她们像一面猎猎作响的“地母”魂帜,飘扬在遭受无尽劫难、蒙受巨大屈辱的南京城上空。
  
  约翰这个白人混混,一个发着战争财的殡葬师,他因殡葬被炸得粉身碎骨的神父来到教堂。孟书娟本来可以随孟父上船,因父亲没搞齐所有同学的票,重新跟随同学们返回教堂。那个国民党军官带着十几个兄弟,一路浴血只差十几步就杀到城外了,却因一队日本兵追着那群女学生,不惜暴露目标,敌众我寡的情况下,以血肉之躯捍卫军人尊严,活着的最后一个仍然守在教堂对面的绸布店保护那群女学生。还有秦淮河畔的一群风尘女子,因教堂的厨子寻欢作乐时随口答应她们去避难,所以集体来到教堂。
  
  教堂这座以传播仁慈和爱的地方,在战争中也在劫难逃,所有的一切被纷纷卷入。以玉墨为首的十四名女子,天天浓妆艳抹,操着南京话互相轻薄调笑,约翰在索钱无果的情况下因这群风尘女子的到来变得兴奋又放荡,他追逐着玉墨希望能一亲芳泽。孟书娟等女孩,终于因为不同意那群风尘女子用她们的厕所,与之发生口角。争执当中,一枚流弹飞入女孩美丽的头颅,随后日本兵闯入。风尘女子们躲进了教堂地窖免过一劫,书娟等女孩因来不及躲入地窖被日本兵追赶,为了不殃及玉墨等人,果断地选择继续上楼,一群女孩被日本兵淫荡地叫着追着,其中一个因为反抗被活活摔死,另外几个也是岌岌可危......约翰面对如此惨况,挺身而出,扯出教会旗帜,日本兵不予置会推他下楼,他晕倒的不远处,摔死的美丽女孩鲜血汩汩。就在此时,守候在对面绸布店的国民党军官开始狙击,他头天晚上把路上收留的男孩浦生送进教堂,委托妓女们让他死得温暖一些,并把十几个兄弟命换来的那只女孩被日本兵追逐时跑丢的鞋子物归原主,他把这小队训练有素的日本兵引出教堂,最后同归于尽。
  
  然而,此等代价仍然无法保全这群女学生,她们被日本兵作为祭品严加看管起来。正当书娟一群准备以死抵抗时,玉墨等人愿代替她们去赴日本兵的“庆功会”。由于看管猫不力的小蚊子被日本人发现,点名十三名女学生必须赴会,秦淮艳女只有十二,教堂收养的孤儿陈乔治男扮女装,代女出列,以命换命。

      当被约翰以殉葬技术改头换面的秦淮女们,穿着最素的学生袍,风情万种地唱《秦淮景》,其慷慨赴死的铿锵丝毫不啻于一曲激越高昂的《广陵散》。张艺谋导演风格中惯用手段之一,用唯美画面来体现巨大暗涌的手法,已经臻至纯熟——越绚烂越平淡,越激烈越平静。二个镜头切换,却表现二种截然不同的极致美——当她们穿着最素的学生袍时,她们最风情最艳丽;当她们盛妆亮相婀娜多姿款款而来,她们却最素静最平凡。
  
  张艺谋最被人诟病的红绿混搭,也正是他所最擅长色彩的处理和影片风格,《红高梁》里扑天盖地的红,显示着女性资源紧缺和男性荷尔蒙的旺盛;《大红灯笼高高挂》的压抑绝望的红,昭示所有人殊途同归的结局;《满城尽带黄金甲》那金灿灿的黄,代表着无数人死在权力这条路上。而《金陵十三钗》的色彩来源于女人的旗袍,在昏暗低沉、大雾笼罩、硝烟弥漫的南京,这边是尸体,那边还是尸体——只有女人被撕裂被蹂躏后的身体,苍白却丰腴地裸露在一片灰色里,那么醒目,那么刺眼。女学生的学生服是老蓝黑色,神父的牧师服是黑白,秦淮女那色彩浓艳、美仑美奂的旗袍和精致的妆容显得如此不协调,还有教堂那块被大写了无数次色彩斑斓的玻璃,透过那被子弹射穿的孔,少女书娟不仅看到了秦淮女的进与出,也看到了即使是完全黑白的世界也是蕴含五彩。
  
  色彩的对比处理和夸张的表现手段,带来的视觉美感和视觉震撼,谙合电影想表达的主题:最绚烂的是人性,最平淡的也是人性;最激烈的是人性,最平静的也是人性。
  
  所有人都是边缘人,妓女,国民党军官,混混神父,教会女学生,流亡路上的孩子,为孩子留下来的父亲。所有人又都是普通人,他们都有各自的人生经历和自我局限。秦淮女作为社会最底层,她们有着平常人所不了解的轻佻和沉重,对死有着异于普通人的镇定和激烈;她们天天迎纳着三教九流的男人,吸纳各式污浊,又从污浊中赢得某些尊严;她们从这些男人对待她们不一的方式中了解这个世界,形成自己的价值观,为争个头牌斗得你死我活。如果没有这场战争,如果没有这样一个故事,那么这群女人会按照风月场的规律慢慢消失,直至人生的消失,她们人性的另一面——像所有普通人的另一面一样,永远不被激发。
  
  甚至日本兵也是普通人。日本军官初入教堂,饱含深情弹奏一曲日本民谣思乡曲,眼含热泪听女学生们唱赞诗,显示他丰厚的艺术修养。然而,他的另一面——像所有发动战争的人一样,冷酷,残酷,十足的兽行兽性!
  
  玉墨和另外十一名妓女,还有男装女扮的陈乔治,登上了“庆功会”的卡车,没有人知道这十三个人到底是生是死,但没有人相信她们还活着。风尘女之二的豆蔻和玉兰,一个找弦弹琵琶给死去的浦生听,一个想找回相好送的碧玉耳环,二人折返妓楼,归途中路遇日本兵。她俩惨无人道、灭绝人性的死,已经昭示了十三钗的集体结局——活着那么屈辱,连死也是那么的难。玉墨上车时情不自禁地流下二行清泪,那盈盈一泪的佛性和神性,如那首《秦淮景》:秦淮缓缓流呀,盘古到今天......
  
  这部影片最后无一例外地被贴上消费妓女、消费处女的娱乐标签,同时无法回避贩卖战争中的民族苦难的嫌疑,它也无法逃脱放大渲染妓女抗日的娱乐噱头。然而,在饱受丧国屈辱、集体高昂的民族情绪下,这样一个以南京大屠杀为背景,有史以来最悲怆,最高贵,最传奇的电影故事,与以商业为目的的电影手段,作了很好的消解和平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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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5
发表于 2015-7-9 08:27 |只看该作者
本帖最后由 归隐宋朝 于 2015-7-9 08:32 编辑

传说中的玉爷,善以借古讽今。据说,现已潜心参禅礼佛,放下屠刀了吗?
                                                                                                            ——编者

杀猪秀才,杂谈丑角
文/新解玉玲珑

       屠夫头上冠了儒巾,把肥腻腻的油肚子使劲用小旅馆里嫖客们身下铺的又脏又破的格子布单勒了勒,然后翘起兰花指,摇晃着他核桃大小的头颅,风花雪月地装起秀才来:你来也就罢了,你去也就是了,我活着象一粒尘,我死了象一滴雨……于是就有一干受众们,如闻如来讲法般,仰起他们天真灿烂的小脸,拍得小掌吧唧吧唧直响:“耶,百年不遇哎,耶,文学青年哎!”屠夫就以为自己真是魁星下凡、太白转世,慌忙从正滴着血的木案子边兜了一捧猪血涂在这几首屎歌顶上,恰似点了一滴朱砂记,或者还自以为是红梅花儿开。

  这文学男青年受到了鼓励,又使劲往上抻了抻绣花针样的脖子,喊道:“安论谈者,舍我其谁?”喊完后先一个猴子钻天爬到杆顶上,把过河卒一声忧国忧民的长叹给捂了回去,并且痛斥一声:“阿斗之才,何以谈国是?”闷得卒子一口气翻了白眼,至今未醒。其次又把那破单子扎在秃头上,秀出一个精忠报国的汉奸造型,嘴里高喊“忠君爱国,精忠报坛”。感觉自己很有些岳武穆的正气和威风。那些受众们,就又大张着他们惊讶而滚圆的眼睛,高声尖叫起来:“忠诚呀,好可爱呀!”屠夫趁便把他细小头颅上粘的满是褶子的脏脸,在这些受众们的胸上猛蹭几下,悲壮地等几只粉手伸过来擦自己被感动出来的浑浊泪水,自己的油手则偷偷地顺着那些粉手的腋窝委蛇进去。于是临首版热泪盈眶,拍得自己的小胸脯吧吧直响:屠夫,你先走,我随后就下。于是一干赞美之词满坛乱飞,惊起一滩鸥鹭。屠夫就在这群情激昂义愤添膺的誓师大会上,悄悄地从别人胯下溜走了。

  “夺么忠诚的文学男青年!他是英勇战死的!他是所有版主中最勇敢的人!”打扫战场后,那些个被屠夫的义举撩拨得浑身颤抖的受众们于是乎开了一场追悼会,为了记念,那里的小吃是屠夫从美国垃圾桶里捡来的鸡爪子,被地沟油滋润得又红又亮,就象屠夫那牛B闪闪的屎歌上抹的猪血,悲泣的哀女们穿的是屠夫怂恿乳罩厂女工们偷出来五五分成的乳罩,大家学着屠夫那太监般的嗓音咏叹:你来了,你走了,我活着,我死了……四周是一片含混不清的凄凄惨惨,因为个个嘴里都嚼着不花钱的鸡爪子:文学欧欧,忠诚欧欧!勇敢欧欧!

  这时候,屠夫适时地复活了,核桃般干枯的头颅依旧晃荡在锈花针样的脖子上:“启示:骑上周桃花的,才算英勇的骑士!”戏词里的周桃花就配合的小嘴一撅:“吃醋了?你真坏!”屠夫于是猛一把掌掴到周桃花脸上说:“戏子无情,那个什么无义,我才是真正的骑士!……你来了,你走了,我活着,我死了……卖啦卖啦,买我的裤子就卖身!”戏子便捂着绯红的脸,笑咪咪地让受众们看这一出好戏。

  咱明白在论谈里象屠夫这样思想民主自由,行为嫖嫖抽抽的,言语疯疯颠颠才是真的忠君爱国,咱也明白屠夫跟戏子配的那出戏叫周瑜打黄盖,为得让曹操犯混;更明白貂蝉在吕布怀里哀哀而泣是装给董卓看的,但,别人的贾正和暗渡陈仓跟咱有什么干系?咱有什么理由不白看这一出出人间闹剧?

  看京剧的时候,咱最喜欢看那些鼻子上带白花的蒋干一类的丑角。那丑类在台子上上窜下跳,撒痴装浑,被人拧着耳朵踢着屁股,乐得咱哈哈大笑。但咱也心疼咱那干瘪腰包的几两碎银子,虽说改革开放三十年,咱的生活有了很大提高,可是青海不还地震呢嘛,山西不还矿难呢嘛,西南五省不还干旱呢嘛,虽说很多人使小脾气呢,说国家放着那么多外汇储备购买老美的债券放着贬值咱不捐不捐,可人家国际章不还大人不计小人过的匿名给灾区捐款了嘛,咱怎么能浪费那几百元看一场京剧呢?

  所以,咱想找乐子的时候,便来这论谈看看这些丑类们的表演,省钱呢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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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6
发表于 2015-7-9 08:34 |只看该作者
本帖最后由 归隐宋朝 于 2015-7-9 08:35 编辑


王小虎事件的结局
文/新解玉玲珑

       传说,很久以来,好多德才兼备的翩翩君子见了玉玲珑都要慨叹:这么优秀的女人,咋眼里就只有一个王小虎?春江潮水把他拔凉拔凉的老心肝都扒出来给她当下酒菜了,她还哭哭泣泣去寻王小虎。王小虎,正如廖小单所言,却一直不露头,不吱声,缩在自己小小的壳里老泪纵横地跟女弟子共弹巫山云雨曲。

       据路边社记者廖小单女士报道,王小虎经常在红灯区出没,昨天,前天,大前天,都有匿名群众举报他跟一名叫冰蓝心的女子玩暧昧,并且在兴头上还大叫李元霸和廖小单的名字。文章末尾,廖小单女士满怀忧戚地总结,一,忠贞要不得,女人们千万莫学那王宝钏,崔莺莺和西施。她们是怎么死的?忠贞不二给害死的。二,女人们要加紧修练小单真经,据说此经上能废明月禅师一世修行于一瞥,下可使凡夫俗子对踩在他们脸上肆意蹂躏的女人们的浊足心甘颠狂。三,听着一剪梅,咔嚓一声,万念俱空。文章最下面是廖小单娇弱无力地举着实名制剪刀咔嚓王小虎的画面。

       报童凑热闹一路高喊:卖报卖报!杂谈日报!廖小单奸杀王小虎,冰蓝心祼体进警局,玉玲珑痛失三挚友,李元霸潜跳未名湖!!可叹:冰蓝心以柔克钢,恰一似永夜暴雨压海棠,哀戚戚怨叹长夜谁怜秋菊冷;廖小单双管齐下,正如同木兰女夹枪带棒,飒爽爽断定玉玲珑相夫无方。玉玲珑彷徨无助,真乃似失途麋鹿遭犬堵,掉队雏鹰带箭伤!

       一时之间人声鼎沸,男人都叹王小虎有艳福,所谓牡丹花下死,做鬼也风流。醉笑灰心丧气跑到艺文,继续自己把冷笑的首版整没的伟大事业,疯疯颠颠整天见人就问《氓》的韵脚是什么;散仙只想安静地走开,不提防背后马花给捅了温柔的一刀,大发雷霆,泪飞顿作倾盆雨。杂谈的两大男肉靶子眼看要消失无踪,新晋的女肉靶子冰蓝心也反反复复求赐死,情况万分危急。

       春江潮水为了保住目前的局面,缓和王小虎、醉笑和红尘散仙的情绪,拉拢冰蓝心继续站门口招揽客人,从老婆给的菜金里克扣了一年多才攒足了酒钱,狠了狠心把他们请到了范闲在村头开的小饭店里。喝的是范闲自酿的老村长二锅头,醉笑得吧得吧就喝大了,拿着个缺边的破碗当喇叭,唱起了哥哥找妹泪流,唱到动情处泣不成声,说,处处含情,处处遭遇无情祸,只能缩头背诗经。散仙喝了几杯眼圈也红了,抢过醉笑的破碗开始捂着心脏讲小说的写作要素,讲到末尾泪如雨下,道:遍种桃李,满蹊桃李都空枝,唯有对月自伤情。小虎呢,吱吱吱的一杯接一杯,春江辟手把酒盅夺下,塞给小虎一个破碗,让他说说感想,小虎说,我得先吃几口肉,众人把肉盘子推给他,眼巴巴看着他一扫而光,小虎说,我得先喝几口汤,众人又把汤碗推给他,眼巴巴看着他把汤喝得一滴不剩,小虎说我还得吃几口菜,众人又推菜……末了,小虎抹了抹嘴,看了下满桌空盘子说,最好再来点水果。春江咬了咬牙,掏出仅剩的25元5角6分给上了一盘西瓜,小虎吃完后搂过冰蓝心对三个大瞪着眼睛取经的男人说:无欲才是真丈夫,无情才是硬道理。大丈夫,要有并吞四海美女之志,囊括天下美人之心。如此,霸业可成。

       廖小单从外面冲进来,“啪”的一个耳光说:流氓!众人一看,春江的脸红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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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5-7-9 08:38 |只看该作者
本帖最后由 归隐宋朝 于 2015-7-9 08:39 编辑

大赤包的快乐生活
文/新解玉玲珑

       住在北京是一件让人自豪的事情,自古就流传着天子脚下六品官的说法。所以,北京人哪能不拽呢。你随意坐上一辆的士,那天子脚下的哥开口就是中央新近又开了什么重要会议,与会的人员中就有他的一个哥们,然后转到国家政策上,给你掰扯出个一二三四五来,仿佛他比胡哥还紫得烂漫一样。

       但是,和腰包里揣了几个铜板的大赤包女人比起来,北京的哥又算不了什么了。大赤包女人们虽然只住得起二十多平的贫民窟,在家里进门都要低着头的――不是因为恭谨,是因为门框太矮。连早晨入个厕,也需要一路小跑到二里开外的公厕,又跳又蹦地在寒风中排上半小时队。但只要一上论坛,大赤包女人的那股子高贵劲儿,就自然而然地流淌了出来:一呲上下嘴皮,露出镶在当门的两颗大金牙,脖梗子故意晃一晃,那如拇指粗的足足有半斤重的镀金铝链子便甩出来。又故意翘起个兰花指,十个指头上镀金铝鎦子便在太阳底下熠熠生辉。然后,等这套规定套路做完,大赤包女会适时地昂起高傲的头颅,用下巴颏点划着你问:“你-农-转-非-了-么?”全然不知道现在的流行问法是“你非转农了么?”为啥?城市化进程太快制造出了一大批如大赤包女类似的城市贫民,无房,无地,又无工作,只有上网磨嘴皮子。这种精神和物质上的双重贫民,也只有在论坛上才能活出个人样来。

       当然,有时候,大赤包们网聊的内容会变更一下,会魔幻主义地、意淫得更有技巧:“今天早晨可真不走运。家里那西式抽水马桶,带遥控的,遥控器被儿子扔进了游泳池了,害我只得去花园里的厕所方便,您猜怎么的?一直走了近半个小时呐,奶奶的,可真是冷啊!这不,来晚了!”顺便扯了扯身上的人造狗皮大衣,不经意地告诉你,“貂绒的,十多万呢,家里这种衣服,好几件,穿腻了,可是又没别衣服穿,真是痛苦。还有,我总吃那5.8元一斤的大米,吃得牙齿都要酸掉了。烦死了烦死了,真向往你们过的那种清汤寡水的生活,原生态!唉,生活在北京真是郁闷啊!无聊啊!”大赤包女人说完后就扭起心花怒放的秧歌来,秧歌的主题就叫“我很北京,我很高档,我很摆谱”。众人围观小丑一样的目光聚焦中,大赤包浑然不知地跳个不停,日日夜夜跳啊跳,跳出了一脸的荣光焕发。

       偶尔脑子清醒的时候,大赤包也会觉得自己显摆得有点俗。似乎总感觉有人把她当猴戏在看,这就影响到大赤包的泡坛享受了。大赤包灵机一动,改了个文雅的名字,叫什么林桎。还一本正经地广而告之,其实,她其实没有那么俗,说她俗的,大凡男人是都是有些娘娘腔,而女人呢,肯定是意淫加装叉。这是肯定的,不是吗?她会这么不自信地问了又问。因为大赤包的脑容量只有一调羹那么大,所以大赤包坚定不移地相信:只要改个名字,就能洗白与生俱来的那一身俗气了。并且一叫林桎,就可以联想到那种捆住脚的刑具,就可以严肃起来,为此她兴奋的两晚上没睡好觉。但是,因为知道这文雅的新名的人实在太少,大赤包又不得不勉为其难地出来反复声明,我原名叫尼洋,尼洋河畔啊。现在我改名了,我叫林桎。这名字可真够雅致的,就像大赤包女人脖子上粗粗的镀金链一样。随后,大赤包又宣布自己的个人爱好:一个人,一个有点趣味的人,一个有点追求的人,无不拥有一项令人艳羡的业余爱好。我的业余爱好是招惹是非,即便两脚捆在一起蹦着惹这种高难度的玩法,我也会。我,我,我多山顶洞人啊?人嘛,进化得晚点,还是有优势滴。

       这名字实在让人拍案叫绝,相信看到的诸君,都会竖起大拇哥,然后,再好心地小声提醒一句,不如叫林桎梏吧?手脚都束住,然后象木乃伊一般的滚着惹是生非,会更有意思吧?当然,提这个建议时语气要激烈些,不然,小白鼠似的大赤包女又要误会你在装叉了。

       如果有幸跟大赤包在一个论坛里混,那么恭喜,你的人生从此不再无聊了。没事的时候,你可以泡上一杯茶,或者点一根烟,吐几个烟圈,不需要买票,只要动动嘴皮子,说一句:这论坛,也就林桎文雅些。话音未落,就可以看到一个水桶般的腰身的婆娘,全身披挂地甩着大镀金链子,翘着戴着镀金镏子的粗壮手指,双脚并拢地蹦了出来,蹦了出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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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5-7-9 08:41 |只看该作者
本帖最后由 归隐宋朝 于 2015-7-9 08:42 编辑

说个掐架的故事
文/新解玉玲珑

       窦婴和王蚡都是外戚,窦婴是汉武帝奶奶的娘家侄子,而王蚡是汉武帝老娘的同母异父弟弟,两个论辈份是一样的大。窦婴做过汉武帝老爸的丞相,这可是人家在战场上挣来的功劳,而王蚡则在汉武帝登基时出了不少力,因此做了汉武帝的丞相。论官位两个是一样大,只不过一个前丞相,一个是正当权的丞相。可这两个人偏偏掐起来了?为什么?说来话长。

       窦婴在孝景帝(汉武帝老爸)时,曾经权倾一时,但他这人说话直,不会权变。比如,人家孝景帝老妈窦太后生了一女两子,小儿子是梁王,窦老太太很宠爱。有一次,一家人在一起吃饭时,孝景帝就喝高了,随口胡咧咧:等我百年以后,就把皇位传给我弟弟。窦太后很高兴,充分肯定了儿子的想法,可是窦婴马上倒了一杯酒罚孝景帝说:“皇上你咋能这样呢?自古皇位都是传子不传他人,你这样不乱套了么?”孝景帝一听,唔,有理,罚酒就喝了,可人家窦老太太不乐意了,怎么了?疏不间亲,俺们自家的事儿,你一个外人搀和啥?一生气,就不认窦婴这侄子了。窦婴也挺生气,咋的?我说句实话至于么?给这么大点官,以为老子稀罕啊?老子不干了,于是就归隐了。这一归隐,皇上也生气了,咋的?你还敢撂挑子?老子就不用你做丞相,看你怎么办!窦婴就因为这性格耿直吧,所以失了势。人一旦失势,原来围在身边那些讨口饭吃的,自然就围着那得势的去了。于是王蚡就灸手可热起来。

       按说如果窦婴平和点,不问世事,也没啥,总还有你的侯做,有你的良田美妾享用,皇帝也不想把你怎么样。可是,这窦婴犯了个常人爱犯的毛病:心理不平衡。于是就交往了灌夫。这灌夫吧,是个猛将,曾经在灭齐楚之战中,为报父仇,一个人带上十多个兵跑敌人军中单挑人家主将,被伤了十多处,好歹逃了命回来,因此名声大振,也挺横一主儿,性子特直,欺富爱贫,专跟那些比自己官大的人对着干,跟比自己贫穷下贱的人交往。并且爱喝酒,每喝必多,多了就撒酒风,因为喝酒丢了官,挺不得志的。他跟窦婴一拍即合,相见恨晚啊。为什么?窦婴靠着灌夫替自己出气,灌夫靠着窦婴替自己长脸。

       王蚡娶了个公主,老姐王太后下旨让他大宴宾客,乐呵乐呵。窦婴去之前,就邀请灌夫,灌夫有自知之明,说算了吧,我这一喝酒就撒酒风,我跟王丞相从前就有过节,如果不是我拿捏着他的把柄,早被王丞相灭族了,我还是不去的好。窦婴拍着胸脯说,没事,不还有我吗?你自己注意点就行,于是两人就去了。王蚡敬酒时,所有与会宾客都离开席位跪着喝以示尊敬,而当窦婴敬酒时,只有相熟的朋友离开席位跪着喝,其他人都是从座位上欠一欠屁股就干了。灌夫气不过,大闹宴堂,使宴会不欢而散。窦婴一看不好,拉着灌夫就走,王蚡却吩咐人扣下灌夫,接着就把他从前查了半截的案底给抖出来了了,搞来搞去,灌夫该灭族。窦婴心里惭愧啊,找人请客说话让王蚡放人,王蚡不放,窦婴那个气啊,就要找皇上救灌夫。窦婴老婆不同意,说事已至此,你还是算了吧。窦婴呢,还挺仗义,说这侯位是我打下来的,就算是丢了也不值啥。我怎么能让灌夫因为我丢了命么?他如果死了,我活着还有啥意思?所以直接就找皇上去了,说灌夫怎么怎么好,就因为喝酒撒了点酒风,被王丞相给扣压起来,并且借机要灭他族,皇上你看你看,这怎么得了?汉武帝碍着老娘的面子,就让在朝堂上庭辩,结果大臣们怕王蚡和王太后,除了汲黯都不敢说话。窦婴就和王蚡互相掐起来了。

       窦婴指责王蚡贪污受贿,富可敌国,欺男霸女,巧取豪夺。王蚡来损的,说我不过喜欢点狗马玩好罢了,你窦婴倒好,整天养着大批的士,指天画地,秘密筹谋,专等着国家大乱,以便从中起事。乖乖,不得了,谋反的罪名啊。王太后知道掐架的事后生气了,绝食威胁:庭什么辩!我活着,我弟弟就有理,你皇上还想怎么的?于是皇上就让官府查实窦婴表扬灌夫的话对不对,这一查,真有不实的地方,或者实也不实,于是就把窦婴给押起来了。

       结果呢,两败俱伤。王蚡灭了灌夫的族,又让人冒充窦婴家人制造皇上的流言蜚语,使皇上一气之下同意杀了窦婴。窦婴在头年十二月被王蚡匆匆杀了,转过年春天,王蚡也病了。病中胡喊乱叫自称有罪,找个能看鬼神的人看了,说是窦婴和灌夫两人守在王蚡左右要索他的命,救不得。于是也一命呜呼。

       掐架的后果大抵如此,互相伤害,挺没意思的,真的。我砸过不少人,但大多手下留情,就事谈事,不从阴暗处着手,也从没有任何伤害他们的想法。我骂散仙不能象个男人雄起,也是讥讽他总来阴的,极尽挑拨之能事,不象爷们所为。说实话,我虽然脸皮厚点,但是在六星杂谈也是伤痕累累,无故被一个从没交过手的散仙伤了又伤,本来跟我屁关系没有的事儿,却无论进退都是错。

       算了,不说了,善者不辩。如果有人曾经因为触及了神经很受伤,那肯定不是我说那句话的本意,但我愿意为此道歉。完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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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5-7-9 08:43 |只看该作者
本帖最后由 归隐宋朝 于 2015-7-9 08:45 编辑

关于死亡
文/新解玉玲珑

       给母亲打电话问安,母亲说你二大妈死了,还有,你还记得那个孙世宁么?五一时找你帮着办过事儿的,也死了,癌症,今年四十八岁。还有,后头那谁,六十出头,也死了,癌症。还有一个近九十岁老太太,也死了,全在这半月之内……

       我的眼泪流了下来。

       新买了个意大利进口的烤箱,鼓捣着烤花生,芋头,地瓜,烤出来却没有胃口。我最想烤的是面包,早上起来,喝两杯自己亲手磨煮的豆浆,然后吃个现烤的面包,热热的,香香的,生活似乎会多些亮色。这几天天空一直是阴的,空气中浮动着莫名的悲哀,死亡很简单的,活着却很难,我流着眼泪嚼着花生想。

       买回了猪皮、猪蹄,牛肉,香肠,然后一锅煮了,加上各种佐料等,耐心细致地用慢火炖了四个小时,一眼眼地盯着,专等那香味出来,慢慢地溢满了整个屋子。氤氲的热气在空气中参差着上下,恍若前世的诺言。

       前世的诺言里有着爱的,然而,这一世,爱却没了。只留下干枯的枝叶在风中绝望地晃啊晃,慢慢地折断,慢慢的腐烂,慢慢的消融。

       我在这弥漫着前世诺言的雾气中泪流满面,绝望地想,谁曾是谁的谁呢?以为守着一个诺言,就守住了所有,惊回首才发言守住的不过是阳光下的一个五彩的泡泡,轻轻的一戳,就迅即地爆了,留下遍地污渍,用自己的后半生一点点地,一点点地揩去。

       孙世宁五一时找我办的事儿,是帮他女儿换个工作。从神色上看,他很满意当前的生活,说老婆很能干,家里地里全指着她,老婆总嫌他懒呀,嫌他爱赌钱啊,不过,一年怎么也能有个七八万的进项,正准备帮女儿买套房子呢,青岛的房子好贵啊,他咂咂舌。后来母亲说,因为他的懒惰和好赌,两口子总吵架,不过他养了几头奶牛,一年卖奶也进不少钱,所以还凑合过得去。今年开始,养奶牛不赚钱了,他卖了牛,妻子急着攒房屋首付,又贪心地买了十多亩果园想多赚点,见他懒散如旧,于是三天两天地吵,有一次,一连几天,妻子竟然锁了门不许他进家门,后来他就得了肝癌。不出半年,死了。

       我怅然了半天,想,不管懒或是色或是赌,有这么一个人,总还有个说话和商量的人吧?现在,他妻女该怎么办呢?

       母亲说新给我买了条床单,我咧咧嘴,不以为然。我都多大了,还需要母亲给的床单?何况母亲选的单子必然是大红大紫的喜庆色,给人的视觉冲击太强,跟整个房间的布局很不和谐,可母亲总是相当然的以为她选定的东西才最适合我,她说,知子莫若母。

       赵孝成王七年七月,赵括被任命取代廉颇,括母说:“括不可使将。”赵孝成王不听,长平之战,赵军被坑四十万,几乎灭国。知子莫若母,将军的母亲是,我的母亲也是。母亲说得对。她选择的喜庆色,其实是想让我对生充满了热爱和眷恋吧?

       九号楼房前面有一个凹进去的空地儿,藏风,几个穿得破烂的民工瑟瑟地挤在那儿取暖,我看了他们几眼,想到了那些在这寒冬里被强拆了房子的农民,有的一家五口住在猪圈里,有的住在露天里,因为补偿款太低,他们住不起回迁房。眼泪再次流了下来。

       我准备好把颜色淡雅的单子换下来,换上母亲的大红大紫。淡雅与生命相比,不过是饿馁时的一支曲子,听也罢,不听也罢,肚子的需要才最实在。正象我们现在,活着才是最主要的。

       活着。好好的。无论有没有人疼爱你。母亲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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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5-7-9 09:00 |只看该作者
本帖最后由 归隐宋朝 于 2015-7-9 09:02 编辑

玩物随语
文/新解玉玲珑

       朋友来办事儿,聊起了收藏。他收藏古钱币,玩了有些年头。据说在住处专门辟出一间屋子收藏自己的宝贝,还办了个小沙龙,一周定期聚会两次,互相观摩藏品。

       还认识一个朋友,玩物的范围很广:茶壶,陈茶叶,树根,石头,花草,鸟,狗,总之,几乎什么都喜欢。偏偏他的工作是居无定所,因此带来很大的不便。但他仍是痴心不改,令人叹为观止。他叫巴克。

       还认识一个喜欢书的朋友,家里藏书近三万册,几乎一整幢房子。

       跟他们相比,我那点小打小闹的收藏品,简直就上不得台面:十几本邮票;几枚银币;从河边拣来的几块没形状的石头;一把西欧诸国硬币;叫不出作者名字的几副字画;以及织了一半的十字绣;几根用过的旧毛衣针,上面还串着织到半拉儿的毛衣;祖宗传下来被我打了一个缺口的道光年间的青花瓷笔洗;以及书架上那两千本左右无规则乱放的书,其中包括几套线装旧书。就这些,自已还没有全部看遍。

       跟他们比,我真是俗人了。

       俗人有俗人的好处。走哪儿都一身轻,不用叮嘱他人帮自己照看花鸟虫鱼,不用定期给石头上油,打碎一件物品时没有那种撕心裂肺的疼痛。生老病死都看得开了,那些身外之物,关注它做甚?

       李清照跟丈夫赵明诚倾半生精力和财力,收集了大量金石图书,到最后还不是颠沛流离散佚皆尽?所以,我能想象得出当东京被金兵攻陷时,他们只能选拣十五车最名贵的金石图书带走时那种不舍和无奈。得知留在家里那十几间屋子的文物被战火焚之一炬时,该是什么样的心痛和侥幸?结果,所有的书画古器还是丢了,视为性命的珍贵礼器也丢了,保命尚且无暇,遑论藏品?所以,最后只保留下一点点残简零篇就在预料之中了。

       总是在想,如果没有这些藏品,李清照生活得会幸福一些么?也未必。当她跟丈夫整理欣赏金石字画时,那种心领神会的默契中蕴籍的幸福也只有两人能体味了。相视一笑,相偎在灯光下,相互整理云鬟,轻拿轻放,眼角眉梢全是爱恋和着意。人生得一知己足矣,当这个知己是自己的另一半时,就更让人赏心悦目。这种幸福,不消说二十多年,就二年,二天,也会让人回味和感叹吧?所以,做为俗人,不能体味到那种收藏的快乐,也还是有遗憾的。

       那些藏品的丢失毁损或许是文物史上的巨大损失,但是,文物史上的损失岂止这些?上下五千年,战火把神州大地不知烧了几遍,能保存下来的,除了地底下的东西,真是所剩无几了。就连地底下的东西,可能也被汶川地震类似的天灾以及孙殿英之流类似的人祸搞得七零八落。这么一想,真就没什么值得珍惜的东西啊!

       人生不过如此,你精心收藏视若性命的东西在大自然眼里不过是一抷尘土。这就象蝼蚁的生命一样,在人的眼里抬不抬脚全在一时兴起。这一世,某个东西是你的最爱,你死后,那件物品会落入谁手?物品如果会说话,对这些经历会滔滔不绝呢还是会沉默不语?

       “曾闻古训戒禽荒,一鹤谁知便丧邦。荥泽当时遍磷火,可能骑鹤返仙乡?”这说的是春秋时迷恋鹤竟至不理朝政的卫懿公。“玄宗回马杨妃死,云雨难忘日月新。终是圣明天子事,景阳宫井又何人?”这说的是迷恋女人招致安史之乱的唐玄宗。古人说玩物丧志,不假。

       为政者需谨慎,为人者也需谨慎啊!
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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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1
发表于 2015-7-9 16:40 |只看该作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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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2
发表于 2015-7-9 22:10 |只看该作者
本帖最后由 归隐宋朝 于 2015-7-9 22:12 编辑

前面加了个塞儿,补上了春江潮水的《杂谈三十八条好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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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3
发表于 2015-7-10 10:14 |只看该作者
注:不知为何,缺少第二十条好汉,春江的帖子没有,目录中也没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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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并列了两个,总数是对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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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4
发表于 2015-7-10 16:28 |只看该作者
花开富贵 发表于 2015-7-8 10:27
扑尔敏的故事就停留在这里了,以后呢?
期待扑尔敏开始写新的哦!

是啊,小扑要是一心扑在杂谈就好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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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5
发表于 2015-7-10 17:56 |只看该作者
我是来打酱油的 发表于 2015-7-10 16:28
是啊,小扑要是一心扑在杂谈就好了。

退而求其次,现在一心扑在情敌身上也不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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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6
发表于 2015-7-10 20:49 |只看该作者
花开富贵 发表于 2015-7-10 17:56
退而求其次,现在一心扑在情敌身上也不错。

冲春江这篇帖子,你也应该写一篇如何成为一条好汉的奇闻轶事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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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7
发表于 2015-7-10 21:18 |只看该作者
归隐宋朝 发表于 2015-7-10 20:49
冲春江这篇帖子,你也应该写一篇如何成为一条好汉的奇闻轶事呀!

哈哈,那得问春江。我只是他渲染加工的一个符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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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8
发表于 2015-7-11 12:33 来自手机 |只看该作者
写得真好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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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9
发表于 2015-7-11 21:54 |只看该作者
下面,我想推荐春江看不透的十三。

她最著名的语句是令人抓狂的“待续,我先出去抽根烟。”

先提个醒,请收起戏谑之心,尽管她的文字足够戏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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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0
发表于 2015-7-11 21:57 |只看该作者
本帖最后由 归隐宋朝 于 2015-7-12 18:50 编辑

这是一个让你不敢对视的女人。你不必问为什么,只要做个简单的比较,同样的命题,会不会写出亦如她的语境?
                                                                                                                                                ——编者

我的水帘洞你在哪里?
文/十三

我出生在两面环海、群山耸立、大河奔流的海边。它远离城市,地处荒蛮,时间在这里流逝得非常缓慢。这里的人很愚昧,生活在荒蛮落后海边的人们都比较迷信,对于一切的神都很虔敬,因为随时能看到造物的伟大和雄奇,所以能经常想到自己的渺小。因此,这里总不缺乏形形色色的神灵和千奇百怪的神话。大海小岛,一山一石,一草一木都有神的名字,后世的人可以在时光的海浪前膜拜……

我是70年代出生的人,即使生活在落后的荒蛮之地,童年也不可避免的受文化大革命思潮影响,因此,我被教育的很敏感,它们告诉我这世界没有神,它们告诉我伟大的共产主义时代就要来临,它们还告诉我周围的世界对我心存恶意,帝国主义都在历史上曾经欺负过我的祖国。社会主义的生活是多么的幸福,以至于资本主义无法不对我们垂涎三尺,他们都没安好心,打心底里看不起我们。所以,我的思想时刻提醒我,要有压迫感。有时甚至会想将来一定要给他们点教训,这样,他们才会打消邪念,看得起我们……

我是个内向自闭的小孩,却被教育成敏感且反抗传统的人,从懂事开始,我就天天和大海在一起。一旦知道了大海是没有神的,我就不再膜拜、畏惧它。即使是一个人,我也敢在小岛上呆一天,而且丝毫不觉得畏惧。因此我在岛上玩,吃岛上的野果和泉水,累了就在沙滩上睡觉,自然有大树为我遮阴。这里就是我的家,谁会在自己家里觉得害怕呢?

我的童年里有很多日子就是在小岛度过的,那时候我很瘦,瘦而且黑,皮肤里有海水的味道。如果我愿意,我可以躲在岛上一整天,谁也找不到我。按照父亲的话来说,我就是个野人。

是的,我是属于大海的野人。我有一个小岛,我叫它做水帘洞,这名字是我学西游记的,这里没有洞,但岛上有我的宝贝,水帘洞是我的天堂。我有一窝蚂蚁,是我抓去养的,有一堆贝壳,还有一个水池,里面养了很多鱼。只有我知道它们在哪里,我把它们全藏在了水帘洞里。需要的时候,我就上岛里看我的私产,然后玩到天黑再回来。我知道如何让两窝蚂蚁打起架来,知道需要蹲在沙滩里多少个小时就能追踪到海龟将蛋藏在哪里。岛上有无穷无尽的乐趣,而我从不和别人分享……

初二时,我离开了海边去了城里,那时我就很少有机会再回到我的水帘洞。而且,我明白那个水帘洞不再是我的了。它早已被人给占据,不知道藏了多少别人的东西在其中。但是每次回家我还是喜欢坐在海边看它,甚至可以一整个下午坐在那里看,看海浪是如何拍打它的,不知道这么一直看下去何时会是个尽头,但,我只知道我一直不会厌倦……

1994年我跟着母亲离开了大海,也离开了曾经属于我的水帘洞,96年我去上海读大学,那时我是处女,大一我是处女,大二是处女,大三大四仍是处女,因为我时刻都夹紧自己,因为,我觉得所有人都想破我的处,他们不单想破处他们甚至还想爆我的菊花,因此我紧张不已。我紧张了很久,事情却始终没有发生,于是我的内心就发生了转变,变得很焦急。为什么还没有人来爆我啊?

记得我读大四那年,那是在2000年春,有一本叫《苏菲的世界》的书,读完以后,我将笔折了,把内裤脱了,大腿拍烂了。对现实生活有性饥渴的我想被人破处,因此就拿着这书给一个我喜欢的男人推荐给他看,出于礼貌,他还是拿去看了,但是很快送回来给我,表示没多大意思。因为这个原因我无法将身体交给他,也明白他不是属于我的水帘洞。

后来我留在学校考研,研2时我明白跟我差不多年纪的女人基本上已经嫁人并已生孩子,可我却依然在寻找属于我的水帘洞……

我至今未嫁的原因或许可能很多,但,不可否认属于很难嫁出去的,我已然是老了,不得不面对日益下垂的胸部跟充满皱纹的脸颊,当月经推迟时,我担心的不是自己是否中招“有了”,而是担心它是否已经“停了”而步入更年期。那些属于我的男人都已经老了,能满足我的男人却都比我年轻很多,我精力旺盛,无处发泄,我是一个活在孩子跟老男人阴影下的老女人……

某一天我跟一个男人上床了,后来我怀孕了,后来他走了,后来我生下了我的宝贝,他是我的一切,可是我已经离开了大海,无法将宝贝藏起来我保护不了他,我的水帘洞你在哪里?我想将宝贝藏在你怀里,我什么时候才能找到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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