切换到宽版
北斗六星!·百事通·查看新帖·设为首页·手机版

北斗六星网

 找回密码
 立即注册

QQ登录

只需一步,快速开始

搜索
北斗六星网 六星前沿 六星杂谈 他们的江湖
楼主: 归隐宋朝
打印 上一主题 下一主题

他们的江湖 [复制链接]

61
发表于 2015-7-16 18:56 |显示全部楼层
本帖最后由 归隐宋朝 于 2015-7-16 19:12 编辑

和尚大多老实,可这个和尚一定是六根未净,散了修行。他很善于说故事,真的说得有点假,假的却很令人信服,不过,他说的道理和故事跟参禅悟道没多大干系。
                                                                                      ——编者

青青的石磨
文/老实和尚

       墙角放着一个石磨,上面落满了灰尘。

  石磨新买回来的时候,是淡青色。现在,淡青色的石磨变成暗青色了。不管怎么洗,尘埃跟岁月还是一起渗了进去,石磨色泽还是一年比一年厚重起来。

  石磨旁边有一大一小两个泡菜坛。跟石磨一样,也是从四川带来的。

  大的一个坛子,外面有两道凸曲的水泥线,那年这坛子裂缝了,就用水泥补了起来。

  泡菜坛要四川的,坛子里面泡菜水也要四川的,这样,泡出的菜才有真正泡菜的味道。揭开坛盖,黄的是嫩姜,白的是萝卜,红的是辣椒,青的也是辣椒,满屋飘香,春夏秋冬全泡在小小的坛子里了。

  也许,本地的坛子本地的水,妈妈也可以泡得出好的泡菜,但妈妈坚持说只有四川的坛子四川的水才泡得出真正的泡菜。

  妈妈老家在四川云阳,50年代初离开后,再也没有回去过。但她还是想办法从云阳带来泡菜坛泡菜水。也许真的是这样,我家的泡菜特别好吃。

  石磨也是从云阳带来的。

  以前我家没有磨子,整个大院只有一架石磨。春节前,我们就把泡好的糯米抬到那里去排队,要排整整一天,才能把糯米磨成浆。

  妈妈总是念叨,要从四川带一个石磨回来。她说四川的石磨最好。

  石磨带回来了,淡青的。小小的石磨琢得很精致,有淡淡青色的光泽,充满着灵性儿。

  妈妈说,她家背后有座大山,这石磨就是用那座大山中青岗石琢出来的,磨齿浅,但耐用,等到要石匠来修琢磨齿的时候,妈妈说,那时候她就老了。

  用黄檀木做一个磨心,上面套一个亮晶晶的黄铜套,石头是有灵性的,更何况是妈妈老家大山中青岗石琢出的石磨?

  有了石磨,可以慢慢悠悠在家里磨汤圆了。妈妈在一边喂米,我把石磨子呼呼地转着,我说我劲大,叫妈妈一次多喂点米,这样就磨得快一些,磨完了,我好去放鞭炮。

  妈妈笑着,还是慢悠悠地喂米。她告诉我,一次喂多了米,磨出的面就会很粗,这样的汤圆是不好吃的。慢悠悠的喂米,慢悠悠地推磨,妈妈慢悠悠地跟我说话,很快,汤圆就磨完了。

  把磨好的汤圆吊起来,慢悠悠地滴水,到了大年初一,细细的,白白的汤圆面正好包汤圆了。

  石磨在我家,除了春节前磨汤圆外,平常妈妈还磨黄豆做豆花。豆花就是把黄豆磨成浆后,放进锅里煮,浆就凝成团了,再放些青菜,伴上蘸料,这就是妈妈小时候最喜欢吃的豆花。

  那时候,石磨总是泛着淡青光泽,充满着灵性儿,妈妈抹去石磨上的尘埃时,总是要轻轻摸一会这青青的石磨。

  青岗石的磨子很耐用,很多年后磨齿还是像新的一样,而妈妈,却已离去。

  妈妈离去后,两个泡菜坛也长白花了。这坛水,妈妈从四川云阳带来的水几十年后也老了,再也没人从四川带水来了。

  妈妈离开后,每年,我们还是磨汤圆,还是我磨汤圆,只是,慢悠悠喂米的不再是妈妈的,也没人慢悠悠跟我说话了,我觉得推磨的过程好漫长。

  后来,爸爸也离开了,我们再也不磨汤圆了。

  家里装修的时候,这两个泡菜坛终于处理掉了,而这石磨,还留在那里,再也没有用过,淡青色的光泽开始深沉起来。

  几年前就传言,这片楼房就要拆掉。那时候,这石磨呢?这青青的石磨呢?

使用道具 举报

62
发表于 2015-7-16 19:02 |显示全部楼层
岭上开遍映山红
文/老实和尚

房后有一座山,不高。

  城中心有座山很难得,荒芜多年后,政府把这山改造成了一个公园。一条水泥路盘旋而上,也用水泥砖块修了一些楼阁亭台。山上的杂草杂树砍掉一些,种上了景观树。

  荒山虽然变成了公园,却少了一些野趣,总觉得差点什么。

  差点什么呢?红的花绿的叶高的树矮的草,也有水泥路也有水泥楼阁,而这些,哪个公园也有,我每天登这几十米的山不是观景,这山没景可观,我仅是为了流流汗。

  总觉得把野树野花伐掉太可惜了,景观树景观花是好,却是人工风景。为什么不让这山长满映山红呢?

  我们这里有一种野花,当地人叫樱花。随意剪下一节插在院里,一场春雨后,光秃秃的杆上就冒出芽来。也不知道什么时候它就抽出新的枝条,随后就自在而且有些散漫地伸展开来,如果再不理睬它,它就攀得满墙满壁。

  中原的朋友说,这是杜鹃花,说杜鹃花就是这样的五片花瓣。但贵州的朋友只看一眼,就肯定地说这是映山红,说贵州那边高山上有十里映山红,花开的时候,满山满谷全是红彤彤的。东北来的朋友说,这花在东北叫鞑子香,在朝鲜叫金达莱。

  我知道这不是樱花,我见过樱花。武汉大学珞珈山上樱花开的时候,漫天烟霞。

  但我不知道这是不是杜鹃花,也不知道是不是只有杜鹃花才有五片花瓣,我想,这花要是映山红就好了,这花一定是映山红。

  贵州高山十里映山红我没见过。听贵州朋友说,映山红开的时候,连天空也是红的。

  不管是樱花是杜鹃还是映山红,我从一个偏远的村庄里剪下了几支,那村庄已经被人舍弃了,断壁残垣中这花儿开得一片火红。

  我把它插在办公室前那片荒芜的土地上,我们厂在山里,推山填谷后没有了青草也没有了绿树,比大山还要显得荒凉。

  没有去管理它们,一场春雨一场秋风再一场春雨后,插下的花枝竟这样蓬蓬勃勃生长起来了,红花与绿叶差不多是一起来到的,当绿的叶开始冒出来的时候,星星点点的红苞就露在枝头了,绿叶完全伸展的时候,也就是花儿怒放的时候,流淌着一树云霞,一树火焰。

  这花好像没有季节,开了又谢,谢了又开,一片片嫣红的花瓣飘洒在青草地,哪怕是绿叶已经落去,但红的花还是开得那样灿烂。有时候,叶也落了,花也谢了,但光秃秃的树枝根本不会等到明年的春天,很快它又蓬蓬勃勃起来。

  几兜映山红,开的时候就这样灿烂。那么,在逶迤十里的高山上,开遍了这样的映山红,天地一定燃烧起来。我要去看十里映山红。

  终于,有机会到贵州了,而且是到贵州专去看十里映山红。

  十里映山红在毕节,毕节在贵州很偏远的地方。贵州多山,山有多高,路也有多高,一路沿山盘旋而去,起起伏伏颠颠簸簸,但想到十里映山红,也觉得值,更何况,朋友发信息告诉我,不是十里映山红而是百里映山红。

  当地的导游说杜鹃也叫映山红,我们去的地方就是国家森林公园百里杜鹃。很奇怪,已经进入百里杜鹃森林公园了,满山却还是长不高的树,没有透出一星星红来。

  第一棵火红的杜鹃在路边蓦然跳了出来,随之,满山苍翠中就有点点红色了。

  而这点点红色,却掩映在苍翠之中,更有点点白色点点黄色间杂。也许,是前面的山前面的树遮掩了它,看不到满山的火焰满山的流霞,更看不到映红的那片天空。

  终于走进百里杜鹃了,嫣红的,鲜红的,火红的,淡黄的,雪白的,碗大的杜鹃数百朵怒放在树上,一棵树紧挨着一棵树,一座山紧挨着一座山,漫山遍野全是怒放的杜鹃。

  只是,这杜鹃跟我在山中栽下的映山红完全不一样,我在山里栽的映山红是枝枝蔓蔓的灌木,爬得满墙满壁的枝枝蔓蔓上全是刺,花开的时候就是就是燃烧着的火焰,一丝丝绿也看不到,就那几棵映山红也就映红了天空。而这里的杜鹃呢?却是高大的乔木,花开得是好,是红,却被绿叶遮掩,花多,绿叶却更多。虽然赏心悦目,却没有映山红红满山谷红满天空那样的气势。

  而我们的导游说,杜鹃是杜鹃,映山红是映山红,是两种不同的植物。我细细看来,也是,我栽的映山红花开五瓣,花瓣薄薄的叶脉清楚,而这里的杜鹃呢?却是由一束束花蕊组成一朵朵碗大的花。也许,不应该说是一束束花蕊,但却怎么也不能叫那一束束耸立着的为花瓣。

  杜鹃花,彝族之花,彝族人又称这花是索玛花,又称为红军花。《情深谊长》歌中唱的索玛花一朵朵,指的就是这花。

  相传,索玛是位美丽仙女的名字,她下凡救彝族免于灾难之后,不愿再回天上,就化身为满山的杜鹃花。

  而汉族传说呢,却是蜀帝杜宇死后变成子规鸟也就是杜鹃鸟,成天啼叫着催他的臣民应该布谷布谷了,就这样每天催叫着,嘴角泣血,染红了山花。被染红的山花,就是杜鹃花。

  也许,我不应该来看百里杜鹃花,我想看百里杜鹃想了十几年,看到的却是这样的杜鹃花。

  不错,这杜鹃或许真有方圆百里,走近看,也确实开得姹紫嫣红,但百里的杜鹃全掩映在满山的绿叶之中,根本不及我在山里随手插下的映山红映红一片天空。

  贵州百里杜鹃花什么也不差,差的就是气势,差的就是映山红映红山谷映红天空那种气势。贵州的百里杜鹃花是杜鹃花,不是映山红。我在山里随手插下的,才是真正的映山红。

  贵州多山,山路盘旋颠簸,坐八小时的车,看一小时的杜鹃花,回到宾馆,背疼腰疼骨疼,彻夜难眠。终于入睡后,梦见了满山的映山红。

使用道具 举报

63
发表于 2015-7-16 19:04 |显示全部楼层
沉沉艾香
文/老实和尚

  一场雨把空中的艾香淋湿了。沉沉的艾香更浓郁起来。

  也许临近端午才想起遍山透出沉沉的香味就是艾香。在沉沉的艾香中也就想起了端午,想起了端午的粽子、雄黄、龙舟。

  我家住在长江边。虽然同是三楚之地,却不像潇湘那边九嶷山下每到端午的时候,有炮竹有锣鼓有龙舟,还有龙舟上精壮的赤膊大汉。

  但长江边上也有艾草。好像只要是有草的地方就会有艾草。记不清楚是不是只有在端午的时候艾草才散发出那种沉沉的香来,或许只有端午才想起艾草,才闻到沉沉的艾香。

  艾草的香是浓郁的。但我觉得用沉沉的这个词会更好。它的香不是飘逸的,它缺少飘逸那种灵气;它的香也不是浮动的,它缺少浮动那种含蓄。

  没有人会注意到艾草的。它的模样没有任何一点值得注意的地方。哪怕是一场大雨刚过,灰绿色的叶也也不会像满山青草那样青翠欲滴。它只是香着,不管是茎,是叶,是根,全透出那种沉沉的香。

  这是一种很奇特的沉沉之香。妈妈告诉我,它会驱鬼避邪的。

  到端午节的时候,妈妈会在家里挂几把艾草。就这样,一直挂到明年端午的时候。哪怕枯萎了的艾草轻轻一捏就成粉末,但还是透出那种沉沉的香来。

  到了端午午时,妈妈用艾草煮过的水,给我洗澡。洗完澡后,又在我额头上点一点雄黄酒,最后用筷子蘸上一点雄黄酒要我舔舔。妈妈说,这样百虫就会躲开,再也不怕蚊叮虫咬,也不会长那些不知道叫什么名的疮了。

  在沉沉的艾香中,有一缕清香,那是青青的粽叶。五月五还没到,街上就有挑着担卖的青青粽叶。妈妈买回来青青的粽叶,先在水里泡几天,糯米也泡上了。等到五月五的前一天,妈妈用青青的芦苇叶包着一个个小小三角形的粽子,再把青青的芦苇叶撕成缕缕把青青的粽子一个个串了起来。

  还没到了端午这天,还没等锅里的水变得青青起来的时候,满屋就飘起青青的粽子香。

  把青青的粽叶剥开,雪白的糯米也变得青青的了。这时候,再也闻不到沉沉的艾香了。

  月亮升起来的时候,锣鼓、炮竹、龙舟早已随江水远去了,只有艾草在夜中静静地散发着沉沉的浓香,但不管艾香多么浓烈,青青的粽子青青的香也会不绝地透了出来。窗前姐姐用金线银线缠成的小粽子在风中荡来荡去。

  还是一样的端午。只是,月亮下再没有那堆青青的粽叶了,再没有妈妈在青青的粽叶旁包着青青的粽子了。端午节随着妈妈也远去了,剩下的,只有沉沉的艾香。

使用道具 举报

64
发表于 2015-7-16 19:11 |显示全部楼层
厨房女人
文/老实和尚

厨房女人长得高大威猛,胸前挂着一对大葫芦,走起路来说起话来大葫芦一摆一摆的。厨房女人说话声音大,快言快语,有时候得罪了人自己也不知道。后来厨房女人知道了,就大咧咧地说她包饺子请大家吃。

  厨房女人说包饺子吃说了两个月后,星期天买回了两斤最好的面粉,包饺子了。

  厨房女人是四川人,没有包过饺子,她说没吃过肉也看过猪在地上走。她买面粉时也买了一个包饺器,把猪肉与韭菜剁得烂烂的,还是生的就闻着香。

  她喜气洋洋通知我们今天安心地等着吃饺子,喜气洋洋她就开始包饺子了。她觉得包饺子就是这样的简单,把面和好擀出饺子皮把馅放进去用包饺器一按就行了。她知道饺子就是这样包出来的,但她不知道怎样和面,她做事生猛快脚快手,一下水就放多了,面和得太稀了。面和得太稀了,她又没有留点面来做底面,一捏就粘手,根本没办法擀出饺子皮来,更何况她是用啤酒瓶当擀面棍用。

  好在厨房淀粉多,把淀粉当面粉可能也是一样,又加半斤淀粉进去,还是不行。面太稀了,擀不出薄的饺子皮她就捏厚的,捏成饼一样厚再用包饺器一按也成饺子了。厨房女人话很多很爽朗,看着厚厚的圆滚滚的饺子,却闷闷不乐了,说了两个月包饺子,现在变成了包包子了,如果是包包子,这面又没有发酵过,蒸出来也是死面疙瘩。

  大家等了两个月等吃饺子,看见这样的饺子出来也有点扫兴,劲头提不起来了。

  我说,这样皮厚又站不稳的饺子有个最大的优点是宜蒸宜煮,怎么煮也煮不烂的,不像别人包的薄皮饺子一煮就烂。蒸饺煮饺都好吃,蒸过煮过后还可以用油煎,最起码有三个品种了。

  饺子蒸好了煮好了。蒸好的煮好的饺子圆滚滚皮厚馅多,怎么看也有点像滚刀肉切也不怕剁也不怕。咬一口,不知是面粉质量太好还是淀粉太多,有弹性还有点粘牙。这样的饺子不好吃,不如吃煎饺。

  有同事说,吃煎饺不如吃煎饼。这建议不错,大家踊跃响应,面是和得不可逆转的稀了,总不能一棵树上吊死,办法总是会有的,厨房女人开始做煎饼。只是这面没有发酵过,做出来的煎饼厚厚的像陕西的锅盔新疆的馕饼。这样也不好吃,不如改做葱油饼。

  做葱油饼我是拿手,多放点葱就是了。面还是太稀,连葱油饼也做不成,做出的葱油饼跟厨房女人做的煎饼一样。

  有同事自告奋勇做山西刀削面,一片没削下去刀就沾上了。不行,改做兰州拉面。最难做的却是兰州拉面,两手全粘在一起像小时候用面筋沾知了一样,甩也甩不掉摆也摆不脱。又有同事毛遂自荐说扯面疙瘩最好吃,这同事扯了一大碗面疙瘩,放点小葱小麻油公认的好吃。

  从上午到下午我们全围着这面打转,两斤面还剩一半。对了,最好的办法干脆再加水,把面搅成糊状,做软饼。做软饼与做葱油饼一样是我是最拿手的。软饼裹大葱就小米粥是天下最好吃的东西了。

  厨房女人又兴高采烈加水,把面搅成了糊状,这下又轮到我动手了,软饼却又做成煎饼了,因为锅不是平底,再稀的面也摊不开还是挤成一团成煎饼了。

  嘻嘻哈哈在厨房闹了一天,两斤面做了蒸饺水饺煎饺煎饼葱油饼软饼刀削面拉面疙瘩面。厨房女人最后不好意思地又拿出一个包子来,说这是她悄悄做的。包子面没有发酵过,蒸出来是一团圆圆的死面疙瘩。

  我告诉她,面稀了其实还有很多办法,最后最没办法的办法就是干脆把这面倒进开水锅里煮一大锅面糊出来,上个世纪60年代初我经常盼吃这东西可以把肚子吃饱,那煮成大锅糊的还是大麦粉玉米粉呢。

使用道具 举报

65
发表于 2015-7-16 19:29 |显示全部楼层
本帖最后由 归隐宋朝 于 2015-7-16 19:31 编辑

金庸与古龙
文/老实和尚

       按出道先后,梁羽生、金庸、温瑞安、古龙,被称为新派武侠小说四大家。

       梁羽生像个私塾老学究,慢条斯理,先来一段诗词,再来一段引子,然后再交待历史背景,最后引出人物,人物的一招一式来龙去脉如丹青高手,无一笔一划没有来历。梁老学究讲究故事的完整性,爷爷故事讲完了讲儿子,儿子故事讲完了讲孙子,故事虽然完整,却沉闷而拖泥带水。

       如果说梁羽生讲故事如私塾老学究,那么金庸就像退居二线的董事长,经历商战风风雨雨后,董事长深沉博大中透出敦厚。江湖夜雨十年灯,董事长下笔江湖落笔灯,不管是琴棋书画还是品茶煮酒,也充满了燕云十八骑的豪迈太极的连绵易经的博大。

       温瑞安,就像一个气功大师了。气功大师的功底一是玄幻二是忽悠,气功大师最大的特点是自己最后也相信了玄幻也忽悠,这就是我们通常说的走火入魔。温瑞安后期的小说,就是进入走火之魔玄幻之中。

       有人的地方就有江湖,毫无疑问,古龙就是一个江湖浪子。对古龙来说,有江湖的地方就有酒,有酒的地方就是江湖。所以,古龙的小说古龙小说中的人物,也如李白斗酒诗百篇的诗,灵动而飘逸,小李飞刀例不虚发,来不知何处来,去不知何处去。

       金庸的小说博大精深,对人性充满着思考与挖掘;古龙的小说灵动飘逸,对人物寄托着想像与追求。金庸的思考与挖掘是源于董事长江湖夜雨十年灯,古龙的想像与追求源于他本是一个江湖人。

       不同的经历,不同的感触,对人物赋予的感受就不同。

       比如说俩人小说中的共同人物:瞎子。

       金庸的小说中有几个瞎子:飞天蝙蝠柯镇恶、金毛狮王谢逊、阿紫,还有一个临时眼瞎了的金面佛苗人凤,还有一个最后眼瞎了的林平之。古龙的小说中有两个瞎子,看过古龙小说的人,对其中一个瞎子的印象,甚至超过古龙小说中所有的人物,这瞎子叫花满楼。

       金庸小说中的飞天蝙蝠柯镇恶、金毛狮王谢逊、阿紫,对眼瞎这种人生变故始终不能接受,直接反应在性格上就是怨恨、偏激、乖张、暴烈、戾气,这其实是人性的必然,在他们眼里,世界是黑暗的,他们通过不择手段不断的杀戳来化解怨恨、偏激、乖张、暴烈、戾气,以达到某种心理上的平衡。

        而花满楼就不同了。

       花满楼七岁时,眼就瞎了,而在他眼中,留下的却是自然与生活的美好。他说:你有没有听见过雪花飘落在屋顶上的声音?你能不能感觉到花蕾,在春风里慢慢开放时那种美妙的生命力?你知不知道秋风中,常常都带着种从远山上传过来的木叶清香?……只要你肯去领略,就会发现人生本是多么可爱,每个季节里都有很多足以让你忘记所有烦恼的赏心乐目,你能不能活得愉快,问题并不在于你是不是个瞎子?而在于你是不是真的再乎你自己的生命?是不是真的想快快乐乐的活下去。

       心明眼亮。花满楼的心的感觉与眼还要明亮。他能随随便便伸出两根手指,就能夹住别人全力砍过来的刀锋,他一个人独自活在一个小楼上,非但完全不需要别人的帮助、而且随时都在准备帮助别人。

       ……     

      上官飞燕实在不能相信这个人竟会是个瞎子,她忍不住问了一句:“你真的是个瞎子?”     

      花满楼点点头,道:“我七岁的时候就瞎了。”     

      上官飞燕道:“可是你看来一点也不像。”     

      花满楼又笑了,道:“要什么样的人才像瞎子?”     

      他微笑着道:“有时连我自己也不信我是个真的瞎子、因为我总 认为只有那种虽然有眼睛,却不肯去看的人,才是真的瞎子。”     

      ……      

      这就是古龙与金庸的不同。     

      对同样的瞎子,董事长金庸是同情地叹息着,一步步严谨地按照人物性格的逻辑让人物一步步朝自己的归宿走去,而江湖浪子古龙呢,却快意江湖,给瞎子一个比眼还明亮的世界。   

      现在,还有这种瞎子吗?
  
1

查看全部评分

使用道具 举报

66
发表于 2015-7-16 19:36 |显示全部楼层
本帖最后由 归隐宋朝 于 2015-7-17 23:12 编辑

来论坛玩的人与玩论坛的人
文/老实和尚

       论坛不比报刊杂志,很难做到明确准确的定位。

       报刊杂志很容易做到这点,有一个非常重要的前提,这个前提就是有大量的稿源,编辑们可以严格按照正确舆论导向的原则从容地筛选稿件,报刊杂志明确准确的定位,掌握在编辑手上。

       论坛就不同了,只要愿意,张三李四不管什么东西也可以往上贴,根本不用征得版主同意。只要不是广告,不是太无聊的,版主也乐于活跃版面,甚至有些敏感的,版主也睁只眼闭只眼。

       某个人上某个论坛的人,或是因为朋友在这里,或是听说有这一个地方,或是迷了路鼠标一点偶然来到这里,开心或是无聊之时,不知有汉无论魏晋,写了再说贴了再说,管它是小说是散文是诗歌是随笔,或是小说不像小说散文不像散文随笔不像随笔,我高兴我故来故写故贴,版主咋想是版主的事,高兴了就在这里呆几天,不高兴了丢下几篇东西走人。如果感觉到这里有共鸣打算继续呆下去呢,也回回别人的贴,不想呆下去的呢,只看别人回他的贴。

        所以,一个论坛有明确的准确的定位,那只是版主良好的却无法实现的意愿。大部份论坛,只能是杂坛,这是由来论坛上玩的人决定的,而不是由版主决定的。不管你怎么会玩论坛,也改变不了这个事实。

       文学已进入消费时代,有耐心看小说散文的人不多了,而有耐心写小说写散文的却不少,特别是初上论坛对论坛感觉到新鲜好奇的文学老中青年。

       来论坛玩,很多是对论坛感觉到新鲜好奇的文学老中青年,他们把论坛作为自己的文学园地。也有些并不热爱文学的老中青年,因为有朋友在此,也乐于在此跟朋友交流,生活的烦恼跟朋友说说,工作的事情跟朋友谈谈,他们把论坛当着开心的场地,他们永远是论坛的源泉与基础。

       这些闲暇之时来论坛玩的朋友,有一个典型的特点,非常在乎论坛上的人对他文字、观点的评价,非常在乎自我感觉,非常固执地坚守、争辩自己的观点,他们对一些细微的东西非常敏感。

       同时,来论坛玩的人,还有一个非常典型的特点,在彼此不熟悉的情况下,不能理解更不能接受论坛其他人的调侃,更不能容忍傻B这样的语言。一遇到此情况,内向的就生闷气愤愤走人,外向的就以其人之傻B还治其之之傻B,你说我是傻B你自己才是傻B只有自己是傻B的人不知道自己是傻B才说别人是傻B。这样傻B来傻B去的,论坛闹得一塌糊涂,这样的一塌糊涂,玩论坛的就更开心了玩得更起劲了。

       玩论坛的人把论坛当着开心的工具,他们有一个典型特点,唯恐论坛不乱,越乱越来劲,他们以闹为乐,没事找事,随时都可以就地捡起一块砖不管对错拍了再说,别人气鼓鼓的他在一边坏笑。他们对别人其实也没有什么成见更没有恶意,也并不固执坚持与讨论什么观点。他们只图热闹,心情好的时候闹,心情不好的时候更闹,从一个论坛闹到另一个论坛,只有心情不好不坏的时候才能消停一点。

       玩论坛的人,还有一个典型特点,痞气匪气混气,精力旺盛刀枪不入水火不浸,喜欢削人,也受得人削;喜欢开涮,也受得人开涮;他们忘性特别大,因为经常把傻B挂在嘴上,最后自己也忘记了说过谁是傻B了。他们经常得罪人自己还不知道,知道了也不在乎马上就忘记了,他们并不认为说傻B会得罪人,认为连傻B这话也介意的人,根本不要来论坛玩了。

       玩论坛的人,经常跪拜跪迎新来的人,既热心又热情,永不疲倦乐在其中,会使一个论坛充满活力与生气,他们是论坛的中坚,一个论坛没有这样的人,必定死气沉沉。尽管如此,成也如此,败也如此,如果玩得过份,随心所欲不分对像,没有对不同的对像把握不同的分寸,迟早也会把论坛玩完。点到为止是一种境界,如果用力过度,那就不是点穴了,会把人身上捅一个大窟窿。

       如果说,玩论坛的人并不在乎这些只在乎自己快意论坛,那也算不上真正玩论坛的人了。玩归玩,闹归闹,玩闹之间,能让来论坛玩的人觉得玩得有趣闹得有趣情不自禁不知不觉参与进去,这才是真正会玩论坛的人。

       最让人哭笑不得的,是处在论坛上玩与玩论坛之间的人,他们正处于两者间的过渡时期。他们典型的特点是喜欢投诉,喜欢喊冤叫屈,动辄要版主主持公道,要人陪礼道歉,稍不如意,就闹着要走人,他们以为论坛离不开他们,却不知道是自己离不开论坛。

       对于来论坛玩的朋友,应该多些宽容点到为止。宽容不是迁就,而是培养;对于介于来论坛玩与玩论坛之间的朋友,无妨找个适当的机会适当地用点力捅个窟窿,窟窿大了不行小了也不行。捅个不大不小的窟窿不是血淋淋地往死里掐而是激将,激将他们早日完成蜕变。

        一个论坛,就是一个圈子,大圈子里面有小圈子。就像要做大蛋糕一样,圈子是越大越好。如果一个论坛某段时间,一页的栏目中,有三分之一甚至是一半是玩论坛的人在互相调侃,来论坛上玩的人,不明所以,莫明其妙,就无法参与,也不可能参与。这样,没有面粉掺进来,蛋糕就无法做大。
1

查看全部评分

使用道具 举报

67
发表于 2015-7-16 19:55 |显示全部楼层
这位可称之为传奇人物,传奇在其身上可体现两点:人和文。两点之间的界限很模糊,也很暧昧。
                                                                                                                              ——编者

拍拍李元霸的小脸蛋
文/王小虎的老虎

麻子在红袖给文艺青年们排了个座次。这类游戏以前马樱花也没少干,刚进红袖的时候,我就是肩扛樱花版名流录,挨个拜山头的。当年名流录里记载,馆主是红袖第一高手,高山仰止。如今攀过馆主这座巍峨的喜马拉雅秃顶山,小生这才看出,天机老人果然是天下第一摸胸高手。脖子上常年挂着一幅喜洋洋的对联:人财两得,光荣退休。可见,名流录这玩意,认真地去品一品,是能从中捉出几对暧昧男女的。当然,麻子把龙章凤姿的在下给塞进了上品,那就是写得非常客观公正。这就是在论坛上装雅人的收获了。混坛也得有风骨,咱们千万不能学傻大姐静岚,弱智地咧嘴一笑,挤进帖子谄媚地一笑,咬住哥哥们的裤脚傻傻地一笑,吃相低级下流又难看。看看那张永远挂着激动泪痕的傻脸,看看这位插根网线就天真烂漫的中年老娘们,你就能明白,放眼红袖,凤姐是无处不在的。

给文人排座次,本质上是得罪人的活。当年在上海滩,为了文章排版在周作人之后,郭沫若还老大的不高兴,扯长了老脸,以撤稿相胁施螫存。所以麻子敢把小桃红放在了中品里,非但是有眼光,更是有幅好肝胆。我一直奇怪红袖的是,就一黑土地上的村姑,掂着个裙子站在高粱地里,脱不脱桌不桌地跳出几个庸俗的节拍,居然还要把她拔高到一姐的山顶上,太奇怪了点吧。论文字论意境,咱们元霸和小单,怎么着也要比爬桌上玩五爪金龙的那妞,干净和精彩得多啊。不过东北那地方人,自古就是身大胆大,往肩上披一层花花绿绿的被面,就敢跳上台去唱花旦,在头发上斜插一支红红的梅花,就要扯着嗓子说自己是言情的高手。此乃民间风俗使然。这方面,把二人转包装成国粹的铁岭本山,显然更见功夫。本山大叔的长处,在于能一往无前地把黄色小调,勇猛地吹泡泡成民间艺术,你要敢质疑他吹出的是一堆三级片演员,他就会赫鲁晓夫地,脱下皮鞋敲着厚厚一叠人民币,来自于卖煎饼的和洗头妹的人民币,一五一十地数着问你:我难道不文艺?难道不文雅?难道还不够,文化?

文字,我喜欢李元霸。我在六星常阿谀奉承,说元霸是个眼神荡漾的文学家。月黑风高的时候,我会深沉地钻进她的新浪博客,注册几个马甲,涂几行飞墨:元霸,猜猜我是谁。然后,抽身、断线、走人,留下一片袅袅余味。李元霸是个漂亮而多情的人,她写男女写性情,写爱恨别离,写十年情伤回眸一望,都写得特别地细腻。尤其是博客里的那篇传言,真是很棒。男女性情故事,到了她那,也算是山峰了吧。城市爱情的主题,资质低下点,会把一地的鸡毛,写成一嘴的鸡毛。而李元霸这样的,却总是能把一地的流水,给写成满天的星辰。

人以文名,还是文以人名,始终是个问题。李元霸提起笔来,貌似比张爱玲都要强。可在网络上混了这么多年,博客里的粉丝,数来数去,也就那么几枚。这比起有群死忠粉丝的,誓死捍卫圣女贞德死忠粉丝的小桃红,差距几乎以光年计。元霸之混网,唯一的收获是收了个洗脚的丫鬟顾13、十三妹文字上擅长脱裤玩尺度,好在情比金坚,对元霸的谀捧完全出自内心,纯洁自然,发乎天然。其实人要想出名,有很多榜样可学。罗玉凤只是超市里的一个收银的,可人家楞是能把一脸痴呆,生生玩成网络知名品牌。这靠的就是死不要脸的,把自己当沙包扔在网络上的,那份厚颜无耻。

小桃红也写男女。文笔不能说不顺溜,意境却永远上不去。这东北娘们写出来的东西,总是让人感觉,似乎有一对偷情的男女,正躲在玉米地里拉拉扯扯。或者就是一两腮涂满劣质红粉的大妈,梳着羊角辫眨巴着眼皮,沐浴着山风,抱着一棵桃树唱纯情的咏叹调。当然,境界的低下并不妨碍她粉丝如云,名声雀起。因为小桃红的长处,是能随时随地把自己变成一只论坛脱光鸡,招摇过市。所谓文以人名,钢铁就是这样炼出来的。我倒不是建议李元霸也穿个肚兜去和人挣粉丝,二人转的市场你怎么能撼动得了?人贵有自知之明。元霸,当务之急是你要把衣服的扣子系得牢点,你的目标是做一个以文字度人的端庄女文青,而无须学那位露出半只乳房的东北张爱玲。更不要象你的粉丝顾13--

你看,这小丫头为了压倒你,青出于蓝,都偷偷地把裤子给褪到脚面了。

使用道具 举报

68
发表于 2015-7-16 19:59 |显示全部楼层
本帖最后由 归隐宋朝 于 2015-7-16 20:03 编辑

记忆中的风月
文/王小虎的老虎


大学里认识了谢大。谢大喜欢穿身黑衣,鼻粱上再架副墨镜,晚上拣阴暗的校园小路行散。偶遇的人一看,很容易来个惊喜---以为见到了王家卫。不过我向来纯朴,总要扫兴地提醒王家卫:“老大,你的外套有一个月没换了吧?”这时谢大就会摆出横扫一切牛鬼蛇神的风度,用力把手指弹在我的脑门上,暴出一个震天的响来,暗示他和主席一样,不方便纳柬。

谢大喜欢的人是二年纪的一个女生。那长得真叫做闭月羞花,我见犹怜啊。因为谢大是我哥们,而他又有身很强壮的肌肉,所以我对谢大的女人是相敬如宾、退避三舍的。恋爱中的谢大终于换外套了,宿舍里于是欢声一片。但恋奸情热的谢大却常常捧着把破吉他,半夜爬起来唱些英文的情歌请诸位英雄发表意见,睡眼朦胧的我,考虑到同寝为友者皆欲哭无泪,只能唯心挂上副痴情的面孔,对他褒出一个字来:棒。谢大挑灯写情书了,平素骨节粗大战无不胜的巨掌,这个时候似乎就不够细腻了。好在谢大对我做过背景调查,知道小生小学时候曾得过区作文比赛阳光普照奖,谢大就把熊掌一挥,把光荣的任务交给了我:秀才,你给我捉笔;要写得人家哭出来。谢大的任务似乎就是我的任务,于是我磨墨端坐,临窗沉思,写了一个晚上,收尾的时候我还画蛇添足地加了句毛主席诗词:天生一个仙人洞,无限风光在险峰---以壮其声势,增加成功率。

谢大和二年纪女生打得火热的时候,为了证明自己不落伍,我也跟风喜欢上了丁铛。丁铛是我们的班长,一个秀发披肩,脸蛋圆圆的女生。当初刚报到的时候,看到她我还以为自己居然和杨玉莹同班。不过根据日后的史料考证,杨小姐这个时候应该已去厦门的红楼就业了。这里废话不多说,班主任把丁铛隆重推出,宣布她今后就是我们的班长了。台下一片骚乱,挖,美女做我们的领导了啊……那个时候我居然就想到了武则天大帝,从武则天又想到了莲花六郎张昌宗,正想得天花乱坠面露神秘微笑的时候,一旁的谢大捅捅我,好奇地问:“小子,你叫什么名字?”还在思古中的我,不假思索地随口回了句:“莲花六郎”。因为童子功练得太好,元气充足声如洪钟,结果全班都听到了,前座的丁铛把脸转过来,仔细看了看我,柳眉倒竖地哼出了一个表示不屑的单词来:呸。

丁铛虽然一见面就对我哼出了个“呸”字来,但我后来想来,以为那可能也是一种倾倒的暗示吧?于是我对谢大说,丁铛秀色可餐,若落到其他学院的狼的嘴里,实在是我辈以色狼自许者的悲哀,所以不如就索性让我做个守其贞门的君子吧。谢大仔细看了看我,沉默了半天,说:马上学院要搞次歌会,你凑机会上。然后,仰首对着天边的薄云,象陆机叹华亭的白鹤一样,缓缓吹出了口似乎很无奈的气来。

学院搞的歌会有个名目,叫:七夕歌会。听说七夕是我们中国人的情人节,在这个普天的事者同庆的日子里搞歌会,组织者一定是不怀好意。但我对大学里搞类似的狂欢节,一向是心向往之神往之的---谢大曾有一句妙语:别管过什么节日,第二天晨练的时候,你都会在草地上找到成堆的橡胶套。此言甚是。不过我和谢大这类人物,以前在学院内过的是不见女色的清道徒般的苦日字,草地遗套对我们来说未免奢侈了点。现在回忆起来,夜幕来临、楼下郎情妾意浓如蜜的时候,我和谢大都会在宿舍里执手相看泪眼,然后摇摇头,他继续去练他的肌肉,我继续去读我的肉蒲团了。当然偶尔,谢大也会熬忍不住,冲出校外去体验一把社会的精彩,记得某次回来的时候屁股上居然还带着把生锈的铁钩,象个壁虎的尾巴一样。谢大切着齿说,那是某位民工兄弟给他的遗赠。

七夕歌会正式开始,谢大代表我们系上去献歌。他挑的歌叫《只要你过得比我好》,一边提着个吉他一边伊伊啊啊地对着二年纪女生抛媚眼。这个歌他每晚都要练到三更,所以听到熟悉的旋律一响起,同寝为友缺乏睡眠的我们几个,就都条件反射,老鸡啄米般点着头,献出完美的和声:棒,棒,真是棒。谢大一曲唱罢,台下掌声雷动,一半是我们哥几个给他鼓出来的。谢大飘飘然开始三心二意地谢幕,巴望着群众们能挽留他再来一首。本来等待着登场的丁铛就干脆地跳上了台,说谢大我们合唱一首吧。谢大一看与处女同台,顿时心花怒放,一激动就犯下了他大学生涯最愚蠢的错来:DJ,给我们来首《夫妻双双把家还》……台下哑然无声,据说此时无声胜似有声,反正对谢大的品位,大家这回心中都跟装了块玻璃镜似的明白。大伙正要轰台,丁铛正要生气地跳台,我把随身捧读的金瓶M一合,不慌不忙地走上去救场。根据承恩者谢大若干年后的回忆,当时我在舞台上坏笑得象朵花一样,宣布:接下去由我代表谢大,和丁铛小姐共同放歌一首。丁铛却看了看我,鄙夷地问:“你?你会唱什么?纤夫的爱?”我故做谦虚地笑了笑,说那歌太高雅,洒家真的不会。然后我让DJ找了首张信哲和刘嘉铃的《有一点动心》出来,陪着丁铛合谱了一曲高山流水。丁铛吐字如兰,杏唇含香地唱完后,笑盈盈地描了我一眼,表扬说:你还挺会唱的,比你那黄梅戏老大强多了。我踏在谢大的尸体上,镇定地回应了句:象我这种通透无碍、风骨脱俗的人中龙凤,岂是谢大那类俗物可以比拟的?


歌会救场后,谢大看我的眼光就有了点两样。他常常一脸深沉地躲在角落里,貌似在琢磨我;那表情阴贼得很。不过谢大面子上还是视我为恩人,他忠告:旁院有个善写三级诗的文豪,公开宣布要追求丁铛了。此公的求偶口号是:一生心愿,就是让丁铛躺在吊床上,大声朗诵他写的三级现代抒情诗。谢大说,根据情报来源,丁铛还是个文学女青年,喜欢看张爱铃的小说。所以谢大建议我暂时放下不忍释卷的金瓶梅,捧点高雅点的书吧,这个便叫做投其所好,增加成功率。谢大说罢把手一挥,象站在小吉普上阅兵的伟人。我从图书馆里借了本《百年孤独》,时刻手不离书,准备装成文人。本来还想在胸口再插一支英雄牌钢笔,鼻梁上也架副文雅的平光眼镜,但谢大提醒我:“矫枉过正,欲速则不达。”果然是立身的金训。

<百年孤独>起手的时候,马尔克思加西亚在里面写了一句出名的话:“许多年以後,奥雷良诺-布恩迪亚上校面对着行刑队时,准会记起他爹带他去看冰块的那个多年前的下午来”。.这句话在下实在是未明其妙,不过上世纪末的文学青年似乎总喜欢将其挂在嘴边玩风度,我就纳谏如流,把这段商标性的文字翻成中文,也倒背得如行云流水..每当学院里人来人往的时候,每当丁铛出现在我视线里的时候,在下就会举着<百年孤独>,封面一定要朝外,长长叹息一声,然后启唇放出声音适中的妙语来:许多年以后,奥雷良诺-布恩迪亚上校面对着行刑队时,准会记起他爹带他去看冰块的那个多年前的下午来… 谢大说,对疑似处女下手要狠准快,所以你得找个机会约丁铛出来。他给我策划了个方案:丁铛每晚都要去梯形教室晚自习,那是你真情表白的好机会。我看看他,说老大那里有好几十口人啊。谢大莫测高深地回答:无碍。到时候对好时间,我把门外的电闸一拉,灯黑后你就乘机把情义绵绵的投名状放到丁铛的桌上去。为了确保行动的成功,谢大给本次战术动作,起名叫做“天黑请关灯”。

“天黑请关灯”行动准时开始。教室里突然传出女人的惊呼声时,我就按照事先观察好的方向,把一个小纸条投放到了前面丁铛的桌面上。谢大和我约定,他会在黑灯1分钟后再开灯,因为时间长了会引起校方的警觉。我计算了一下,从后排摸索到丁铛的座位上,大概要耗时20秒,投放小纸条,要耗时10秒,跑过原位置坐好亮灯后呈若无其事状,也还要20秒。经过精确的现场彩排,我发现自己能有10秒的机动时间,足够了。但天不遂人愿,我刚把纸条放到丁铛的书本上,TMD灯居然就全都亮了。谢大这厮提前了30秒!!!我立刻发现自己成了一只聚光灯下偷油未遂的老鼠,整个教室的人都在用如火如炬的慧目烤着我。丁铛警惕地问:“你?想干什么?”身处险境的我沉思片刻,说对不起我有夜游症,刚才不巧发作了。正想土遁,丁铛却已经把纸条打开,好奇地读了出来:这是一封迟来的告白,是来自一个淡泊名利的奇男子的邀请……丁铛惊讶得瞪大了眼睛,问:“你写的啊?”,我拿起《百年孤独》遮住半边脸,勉强支撑着说:大概可能.......咳咳,咳咳……. 丁铛低头又看了一遍,突然绽出了一阵银铃般的轻笑:“原来想约我出去啊?......”,又抬起臻首悄悄看了我一眼,脸上居然泛上了点红晕。

关于谢大为什么没有义气,亮灯太早陷我于不义的疑问,直到毕业3、4年后,我才在谢大的婚筵上得知了真相。那天谢大喝得有点高,轮到给我敬酒的时候,他一高兴就凑在我耳边说:“秀才,今天跟你实说了吧,那天在梯形教室外面咱是故意的……关键时刻为兄实在不忍把丁铛往你的兽口里送啊 ”我听了后狂性大发,想到和丁铛最后的悲剧都是以谢大反水亮灯那次为始,一时就悲伤不能自己。但考虑到谢大今天大喜,我就只能提着啤酒瓶死命地灌谢大的伴郎,最后把这个替死鬼给弄成了地毯上的一堆肉泥。


我与丁铛的喜事放在了校园的那片学子林里。那天清风徐来,月光流溢,远处还有蛙鸣蝉噪的酬唱,真是天作之合。我们坐在石凳上开始了倾心之谈。为防止冷场,我扯出了好扮风流名士的系主任的天灵盖,以做鹊桥。我扼腕叹息一针见血地点评道:不毛之地。丁铛便抿嘴而笑,在系主任寸草难生的秃头上,我们竟然达到了郎心妾意一点通的融合无碍之境。

散场的时候,我留意看了看周围,没有生物的迹象,就想掂起脚来对丁铛来个一亲芳泽、满口生香。不过那时丁铛却摆出了铁索横江的招式,柳眉一紧、双腿紧锁,望去仿佛将在运动会上点火的东亚圣女。我想了想,觉得就自己那身子骨,拉强弓上烈马的难度太高,算了吧。这时主席语录便及时回荡在了我的心里---风物长宜放眼量。

从约会现场回到寝室,我笑咪咪地喝出一个字来---"忍”。谢大凑过来研究了我半天,狐疑地问:“练童子功?”。我哈哈一笑,告诉他:“天机不可泄露”。第二天金鸡还未唱晓,我就准备披星戴月地出去锻炼肉身,以增大日后与丁铛的野战能力。谢大眯着眼看了看闹钟,又眨巴着眼皮想了想,突然拍床而起:“混蛋啊,现在才5点半!”。

女寝室离我们大概有600米的距离。跑完圈后,我提着两份早饭,候在楼下等着丁铛。天色已亮,晨勃的无偶苦学型学子见了此胜景,先是一惊,然后就放出痛心疾首的眼光来描着我,好像我正在杀人放火。谢大也及时披着单衣出来搅局,人群中遥遥一指,貌似惊奇地很:"哦要,这立着的丑类是我们寝室的!"幸亏这时丁铛终于跑下了楼,低着头红着脸从我手里接过了馈赠。

用丑类这样的词来形容当时的我,杀伤力虽然不足,但与现实倒是蛮贴切的。若干年后,我回想起当年对丁铛的那番青涩,那种殷勤,确实觉得恍如隔世。丁铛曾在我心里点起的那把火,似乎也随着我的过错、她的远遁而悄然淹灭了。说到这里,我觉得自己又有点心神荡漾,不知不觉间就有点绕远了,哈哈。

谢大常喜欢在饭后扪着肚皮,不怀好意地问我,秀才,什么时候能上丁铛?于是周围立刻一阵淫笑,寝室里的哥几个这时都会呈现听三机片广播的期盼姿态来。我只得把手里的《宋代艳词选注》重重一放,坦白从宽:始终未得其门而入……其实我和丁铛的交往,向来恬淡如水。直到我和她分手后,我都没有实质性地入了她。当年小生受惯了党的教育,生在红旗下,胸怀全天下,关键时候的品行高洁得很啊。那时我比较擅长的还是吟风弄月耍花枪,除了定期会给丁铛写一些堪比文G颂歌的情书外,每天晚上我还要在教室里给她找一个夜修的位置,或者把她放在自行车的前面,载着她到校园的杨柳林中去作促膝倾谈。只要一挨到丁铛那完美无暇的身段,我就会立刻进入物我两忘的境界,此时校园里的碧潭绿柳是我的,天上挂的那轮明月是我的,怀里的美人丁铛也是我的,整个世界似乎都是我一个人的了。

丁铛喜欢看爱情电影。学校大礼堂里的电影,是要用饭票去换的。那年曾放过一场日本人拍的情书,万人空巷。我甩出4张饭票换来了两张影票,陪着丁铛坐在硬邦邦的位子上看日本友人的风花雪月.当影片末尾中山美穗对着空旷的山野,狂呼爱人名字的时候,丁铛突然哭得如梨花带雨,而整个礼堂内女人们此时也都发出了孟姜女望夫般的抽泣,似乎在配合她做合音.关键时刻,我居然心神不乱,抓住了这个千载难逢的好机会。我抚摸着丁铛的秀发,阴险地把嘴凑到她吹弹可破的脸上,只争朝夕地亲了一口,以表达我衷心的安慰和同戚.


如果我能把前30年的人生做一个分析,就定会察觉一个不破如铁的规律:所有的个人悲剧,都他妈的源自于谢大.只可惜这个规律是直到我失去了丁铛后,方才扼腕发现的,覆水难收,就是这么一回事……

谢大的大二女生甩了他,有人看到她和金融系的学生干部在杨柳林里激吻。某个夜晚,谢大突然掏出了个口琴,眼含热泪,开始说弹拉唱的时候,我和寝室里的哥几个,解脱般地长出了一口气:这厮终于自悟了。不过也有消息说,其实大二女生压根就没搭理过管理系的谢大,用情至深的谢大统共就和她说过两句话:“来,排我前面(食堂打饭的时候).”,“教研室在左面柺角的地方(仙人指路的时候)”自然,这些都是野史笔记类的传说,是万万不能去向谢大核实的,但总之,总而言之,谢大成功地在人群面前表达出了失恋的表情,居然还用的是“词言志、情托曲”的精妙方法,这样传说似乎就变成了一个事实。

谢大向我提出代考6级的要求时,我正在给丁铛写雷打不动的思想汇报。一般这么破题:亲爱的女王;而收尾则是这么签字画押:忠实的仆人。如此这般地写是有文化传承的,文艺复兴时的贵族,提着鹅毛笔的时候,便是如此泡妞不怠.

谢大把巨掌放在我的背上,挫了两下,开门见山地说:秀才,我最近刚失恋.我很奇怪,心想这早已是全系皆知的秘密了啦,还嫌宣传得不够?谢大似乎早已拟好了方案,不等我有所回答却直接下达了任务:秀才,你下个月帮我代考6级.谢大说这话的时候,直视我的双目,辅以命令式的语气,暗示我是不可以拒绝的.我犹豫了,最近风声很紧,班主任有时还会对班里的高危分子再加道猛药:毕业在即,要珍惜自己的学籍.很金刚怒目的姿态.但师长们的棒喝,却如春风过驴耳,明显点化不了谢大这个青皮.

我正想找个不可抗力的理由出来,谢大却使出了苦肉计:” 唉……”他居然用手遮面,以弃世神情和哀怨语气,成功表演出了一个倒霉鬼是如何先情场失意被女蹬,又紧接着考场无招干瞪眼的--好惨啊!我的妇人之仁这时突然发作,想到了谢大帮我拉灯泡妞的往事.于是,我模仿电影里即将走向刑场的共产主义战士,壮志凌云地对着前方的屠刀点了点头。

我一直犹豫着要不要告诉丁铛:出于大义,你的男友将去赴汤蹈火。没等我作出抉择,晚上在阶梯教室自习的时候,丁铛却突然指着案上的六级习题书,摆了个诧异的表情来。她知道我早通过六级了。我嘿嘿一笑,搪塞着说洒家看厌了灯草和尚、绣塌野史之流,如今换点健康向上师长爱的口味吧。丁铛自然不信,提起书来在我天灵盖上一打,说:“别瞒我了,老实交代!”我知道如果把真相告诉她,谢大那就完了;朋友确实没有红颜管用,但总不能为娱美人一笑,而去学溺宠褒姒的周幽王吧?我横下一条心,决定继续高尚地为谢大而吹牛。

我咳嗽了一声,用很天真的眼神看着丁铛说:告诉你真相,但一定要给我保密哦。丁铛点了点臻首,问我:“和谢大有关?”我差点没昏过去,心想这美妞真是慧眼识才啊,谢大是什么货色看来她比我更清楚。但我还是放弃了命运递给我的最后一根救命稻草。我告诉丁铛,上次六级考成绩不理想;但王某并非遇见点挫折,就垂翅不振的蠢材,所以这次誓要搏回面子。说这话的时候,我气壮山河,声如洪钟大吕,脸上还泛着神一样的光彩,那阵子连我都恍惚得认为是真的了。丁铛却似乎还是不相信,低头想了想,厉声问:“你真是这么想的?”然后抬起秀目仔仔细细地盯着我看。我强忍住将被揭穿的恐惧,镇定自若地捉住她的柔夷,笑得阳光灿烂:有-志-者-事-竟-成!

谢大长得黑大苯粗, 不过脖子上挂着吉他,唱一口烂情歌的他,本质上是个文人.其实我觉得,谢大就和苏曼殊相仿,身上都有一层假象.比如苏曼殊即使披了一层般若的袈裟,而骨子里还属于情种,那首”铓鞋破钵无人识,踏过樱花第几桥”的联句,看似蝉蜕顿悟,实则仍是多情遗恨.可见,看人真的不能只观外在.所以,我和谢大的那次作弊失败,从开始就注定是不成功的---谢大,他妈的根本就不是那块善出奇谋的坏料啊。

被秃头系主任提出来后,谢大脸色苍白,一对贼眼翻在天花板上,似乎随时准备仆地,使出龟眠大法来逃避师长的盘问.我本以为谢大会慷慨赴难,就象汪精卫一般,当场口诵首"引刀成一快,不负少年头"的诗来.但现实却够残酷.不过万幸的是,我们没有被当场拿住现行,师长们似乎对面前这对开水烫不怕,又咬定双唇不开口的死猪毫无办法,最后只有把我们作为嫌犯收押待查。类似党组织用精神胜利法惩罚台湾地区领导人那样,宣布:察其言观其行,处分待定吧.

系主任想给我的处分,最后落了空。因为一个月后,我主动报名参加了学校的义务献血.为了祖国为了学校,为了处分为了前途,我大义凛然地贡出了童子的精血。鉴于我的觉悟高人一等,老共产党员系主任终于按住了拿着屠刀的手,我想他心里一定还很欣慰地哼了句梵唱:“同学们,苦海无边,献血是岸啊”。谢大本来也想效仿我的血遁逃生攻略,但体检的时候医生却发现他是乙肝带菌者,谢大就只能从志愿者摇身一变而为了高危人群。大学4年,对谢大来说,未免惨绝人寰。

丁铛不再理我,原因自然是我欺骗了她。我尝试过破镜重圆,但未果。只能寂寥地回到寝室里,蒙头对着墙壁去参枯木禅了。而那段时间谢大似乎总避免在我面前出现;他常常会无端失踪,一直等到我们歇灯睡觉了,方才做贼一样地从门缝里溜进来,蹑手蹑脚爬到我的上铺去。其实好几次我都想一猛脚,把这祸患给踹个屁股朝后平沙落雁式。


谢大向我负荆请罪。他买了两张票,邀请我去大世界看演出。我们坐在一堆民工当中,很无厘头地扮出欣赏歌剧的端庄样。当天演出的是几个俗物,基本上都是以说唱黄色小调为主打,那时我还不知道这是东北的国粹二人转,直到2007年无意中收看到辽宁卫视,小生这才顿悟了。演出途中谢大现身说法,开导我:女人拉灯后都一样。他指着台上扭动着的女演员很肯定地说道。

快临近毕业了,学院里突然有一种萧索的气氛在蔓延。那时的毕业生,流行喊楼和被单文化,常常能看到某个寝室窗口垂下一条白色的被单,上面有黑色泼墨:人生若只如初见。或者是更直白的:捍卫爱情,至死不渝。谢大对此一律叱之以鼻:一点技术含量都没有。他正举着把美工刀在宿舍的墙上刻字:到此一游。

我心如止水地坐在窗前遥望对面的女生宿舍,也许丁铛会躲在某个角落里看着我?我看到有一群男生杠着音箱走到了女生寝室下面,他们排成雁行阵,打开电源,举着喇叭对着楼上的女生们齐声高喊:“XXX,我爱你!”,这时楼上出现了无数个盛水的脸盆,在女生们哭喊着“我也好爱你啊”的回应声中,水银泻地般将楼下的痴汉们浇了个淋漓尽至。我的眼眶突然湿润了,我无法遏制地开始狂想丁铛。我明白,如果不抓住最后的机会,就将永远失去她了。

那天晚上学院在食堂里摆散伙饭。我揣着写好的赔罪书,准备当着众人的面递交给丁铛。这封书信是我参考了〈古今中外情书大全〉后,精心炮制出来的,我深信500年内再无一人能写得出如此的水准。但意外的是,丁铛却没有到场。我的手不由自主地颤抖起来,感觉到前方似乎有个看不见的黑洞正等着我。

我魂不守舍地赔着一帮哥们坐在餐桌旁,喝了不少烈度酒。后来有人把音响打开,放起李宗盛的〈壮志在我胸〉来,当听到“拍拍身上的灰尘振作疲惫的精神远方也许尽是坎坷路也许要孤孤单单走一程就算无人为我付青春至上我还保留一份真远方也许尽是坎坷路也许要孤孤单单走一程”的时候,我再也控制不住了,就红着眼睛跑去了厕所,任自己在单间里泪下如雨。

其实那天我还尝试着做了最后一次努力。我厚着脸皮找到丁铛的好友马氏,借着酒劲请她转交国书。但这个青春痘少女很平静地回了我一句:“做梦!人家早办好去美国留学的手续了。”我都不知道自己是怎么回到坐席上的,只记得当时我索酒无度,最后玉山倾倒在水泥地上—-那是我人生的第一次酣醉。

据谢大说那天我醉酒后,嘴里不断地在喊叫一句胡话。我心虚地说没反党反社会主义吧?谢大神秘地一笑,说其实你喊的是“打倒美帝”,这让周围的人都非常奇怪。谢大想了想又补充道,我建议你入党。
吃了散伙饭后,哥几个终于鸟兽散了。谢大被分配在一个国营的物流公司,每天气壮山河地坐在卡车上,瞄着街上熟妇们的翘臀吹口哨。他的公司管两顿饭,几乎快赶上监狱了。据说一个月只能花掉点去路边发廊洗头的钱。社会主义就是好,很快就能赶英超美咯。谢大挥舞着红色小党章,对党的光辉领导表达着发自内心的拥护。这乙肝病人现在过的是卧云弄月的神仙日子,公司里的大妈们不请自来,为他介绍了位合法炮友。“长得颇有盛唐遗风”,谢大这么形容他的炮友达令。我去吃他喜酒的时候,终于见到了盛唐遗风,一堆肉山正做小鸟依人状,瘫在他怀里,满脸幸福到痴呆的样子。咄,肥裨!想到金光闪闪的谢大当年坏了我的姻缘,王某就从盛唐历史里精心挑选了个骂人的字眼,理直气壮地贴到了新娘的圆脸上。


谢大谈婚论嫁的时候,我却把头埋进成人论坛里,用鼠标来阅尽扶桑的美色。这是在曲线救国。我试图说服自己:对比东瀛肉鸡,丁铛就是个发育失败的稚鸡,早晚会被老夫潇洒地一脚揣成个落汤鸡。所以走了倒也干净,免得在下伸脚。不过到了晚上,我还是会浮思翩翩地想到丁铛漫天飞扬的那头黑发,这时候就没出息地心如刀割,到处找餐巾纸抹眼角了。有次陪安徽分公司的一位科长吃饭,喝到酣处科长同志说他最爱听流行情歌了,尤其是怨妇类的,多贴切多动人啊。30好几的爷叔借着酒劲吼得犁花带雨,我琢磨了半天,才听明白他也有一段不堪回首。性情中人啊!朝着对面那张已经不再青春的苦瓜脸,为了他的曾经,为了我的过去,小生高高举起了红星二锅头。

和丁铛分手后的最初几年,我常在脑海里规划和她邂逅的场景。我深信,东京爱情故事之类的肥皂剧还是有现实基础的。完治和莉香哪天也许真会重逢?那时该怎么做呢?其实我最希冀的场景,就是京剧《马前泼水》里的胜景:穷书生被势利的老婆一脚踢出门去,后来发奋苦读终于高中状元衣锦还乡。泪流满面的前妻跪在地上,端着个脸盆,苦苦哀求泼水的状元郎能否再考虑收个妾?当然21世纪了,剧本也得与时俱进。新修订的版本是:钻石王老五驾着BMW在大上海风轻云淡地散步,巡航时速是120公里。突然眼角的余光扫到了路边的一个地摊,有个被生活压跨了的苦命妇女正在那踩易拉罐。王老五嘎地一声停下车(似乎违反物理规律),脱下阿码尼墨镜把嘴张成个惊奇的O形:哇?这不是国际丁吗?

真实的情况是,每当月黑风高的时候,我都会偷偷骑着自行车去丁铛的父母家,缅怀我的爱情。丁铛住在虹口区,离同济大学不远,满大街走的都是含情脉脉的莘莘学子。情比金坚的三流大学毕业生王某,象条孤独的狗横穿了整个上海市区,骑行30多公里,终于与丁铛阳台下的梧桐树胜利会师。这时王某会把车停好,萧索地点起根烟,在黑暗中抽得忽明忽暗,远远望去如同星星点点的鬼火。

使用道具 举报

69
发表于 2015-7-16 20:06 |显示全部楼层
绝望中呐喊
文/王小虎的老虎

看李元霸和廖小单,捉着笔在论坛上风花雪月,心里是很痒的。我也想学着这两位,躺到花丛里,整篇胆怯的爱情出来。我幻想吴宇森小马哥般,放出一群白鸽,数着天上的飞鸟,李元霸地亮一嗓子:忽而夏至。或者,也可以学学小单,把秀发散在花瓣上,眼波流转地哼哼哼:忽而,夏至。再或者,偷师一点尼洋大妈的豪迈,裤脚高高卷起,露出白花花的大腿,击股高唱、响遏行云:忽-而-夏-至。这些,都是我的理想。不过,以我现在的能耐,大概是写不出感人的小情小调的。老夫早过了拉着女生的小手,在掌心里偷偷画圈的年龄咯。那种见落花而情伤,望孤鸿而目断,也只剩几个论坛上的妙龄女子,才能玩得出彩了吧?

但是,老夫也曾经风月过的。十五年前我还是一根瘦削木棍的时候,我是很感伤很文艺青年的。公车里坐个漂亮的MM,小生就会排除万难地挤过去,挤过去,把衣领潇洒一竖,把胸脯大方一敞,外表冷漠内心狂热。班里的女生递个眼神过来,我也会心神荡漾地,嘴角笑出一块热情的沙漠。那时的我,曾经和一个朋友,从上海坐着硬邦邦的长途汽车,逃着课,啃着面包去南京见笔友。那位缪斯女神文字漂亮,青春活泼,深深迷住了两个涉世未深的蠢货。于是蠢货们跋山涉水地到了一个小镇,青春年少地往梦想狂奔。前方,有一个半老的徐娘,在3点钟的方向,挥着手等着我们。

十二年前我毕业了。散伙的时候,我不自量力地喝了半瓶白酒。女厕所门口,我拉住一个女同学的手,厚着脸皮:达令,你给我一个机会吧。女同学把我的手甩开,说神经病。受此打击,我玉山倾倒在水泥地上,口吐酒沫:为什么受伤的总是男人。五花大绑地抬回家,朋友提醒我:MR TIGER,你认错人了,那是个刚烈的饭店服务生。你的达令,已经飞往了万恶的美利坚。

有一天我把身子坐得直直的,一杯茶一张报,做起了央企的小职员。每天早上,勤劳的小蜜蜂,都会为前辈们泡好茶抹好桌,抖着腿靠在窗前,看天上的流云。我的理想是做到处级干部,象我对面那位等着退休的同志。但我每天只能抬头望浮云,或者低头擦鞋灰。阳光有时会洒在空气里,碎片就会在光柱里滚滚翻涌着,好看得很。我微笑着,微笑着把嘴咧得象蛤蟆一样。而胸腔里却慢慢有一丝什么,缓缓地流了出去。

五年后的我,躺在西安一个夜店的沙发上。妈妈桑拉出了一溜的小姐,款待上海来的干部们。小姐们琳琅满目,款式繁多,象妮可基德曼,象泽塔琼斯,象张柏芝。我揣摩上意,先人后己,把泽塔送给了局长,把柏芝留给了自己。泽塔坐在局长的大腿上,柏芝依偎在我的怀里。柏芝拿着话筒陪我唱歌,我嘟起嘴巴轻轻吹着柏芝的耳哨。后来我去解手,柏芝却尾随着我,她说妈妈桑说的,无论客人肉在何方,都要贴身侍陪。我突然心一软,笑着把她抱回了沙发,自己走出了夜店。隆冬的西安,夜凉如水,满天的星辰落在我的身上,披上了一层银色的光芒。那晚的天空,是记忆中最清爽的。

今日毛已暖,闻弦心不惊。弹指一挥,十多年走掉了。我的心真的老了,熟了,当年如砍瓜切菜般的风月,沉得再也谈不动了。但我其实,是极想在半夜里,骑上个破旧的自行车,走到记忆的小巷小路里去,试着去找回曾经的风月,曾经的文艺,或者说,曾经的青春。但这只是偶尔的冲动。现在还能做些什么呢?镜子里那张世俗的面孔只好一声长叹,在键盘上支起了个下巴,看着七寸屏幕里的李元霸,看着风情的廖小单,看着小美丽那双迷死人的美腿,默默地,把口水流成了一条小溪……
1

查看全部评分

使用道具 举报

70
发表于 2015-7-16 20:14 |显示全部楼层
本帖最后由 归隐宋朝 于 2015-7-16 20:19 编辑

屋顶上的妞
文/王小虎的老虎

一、怀旧
秋风一吹,蟹肥满地,这时的pico就一定会把我拖去苏州的湖边,登楼赏蟹。唐宋之人远足,会在长亭外,古道边,拣块胜地,喝喝小酒弹弹小曲。宴罢而散,银鞍白马地逐风而去。如今的远足,学不到古人的神韵,只能直白点,开车猎艳,停车吃蟹。没什么技术含量。Pico有一本手抄的江浙两地打炮指南,录尽了江南价廉物美的打炮妙地,这是他多年生意场上的实地实录。look,他不但是个货运的商人,他还是个热爱写作的有为中年。

    如今泡文学论坛的,有太多的商贾人士。那些卖衣服的,那些卖黄色cd唱黄色小曲的成功商人,保暖思淫欲后,居然长出了文学的抱负。遇上几个求贤若渴的论坛管理员,他们也就能上了档次,摇身一变做了儒商兮兮的斑竹。明月如钩的晚上,满脸横肉的老阿伯,秃头上顶着五光十色的帽子,玉照甘露一样洒向五湖四海的女网友。奋不顾身扑向千里之外屏幕的,还有阿伯老凤初啼的绵长男中音,催人泪下的磁性鬼叫:哪一个人哪一双眼不需要爱人的安慰?哪一颗心 哪一份情不想要牵手到明天?。。。。。。。若把视频关掉,看不到那张横肉飞飞的老脸,这叫春的寂寞歌喉大概还是能打动几个人的。对不起,我总是要提到阿伯,大家都知道,我应该是在含沙射影。现在网络勾女tmd都不分年龄档次了,越老的黄瓜往往越勇猛,越不要脸。

其实,pico是我的发小。我们都是在安徽的远山里长大的。那年月是备战备荒的时代,老毛说了“深挖洞,广积粮”,时刻准备着第三次世界大战。伟人一声令下,我们的父母就从上海,直接发配去了安徽的池州挖山洞建兵工厂,那地被伟人叫做“小三线”。我和Pico的童年、少年,要回忆起来,就是在一片社会主义好、打倒美帝再踏一只脚的标语和战歌中长大的80年代末的时候,小三线被撤编,我和pico回了上海。他读书太烂,很早就去混江湖,我一步一趋地读了个三流大学。十五年后,在车坛的聚会上我和他重逢,那时的pico早已是一日系越野车的斑竹了,成功人士。腰缠十万贯,骑鹤下扬州,在论坛上如雷贯耳。

二、东风和东方红
池州的这个兵工厂,藏在离城区1小时车程的大山里。和一切改革春风前的传统老厂一样,兵工厂是个完全独立的小社会。有自己的电视台、医院、学校、派出所、消防队甚至民兵武装。兵工厂的社会里,通用的官方语言是一口地道的上海话,教材和生活用品都是从上海运来的。环绕在周围的那些安徽人的小村庄,那些天一黑就熄灯的房子,牵着牛光着屁股的小孩,在我看来属于另外一个世界。这些安徽麻雀,都是农民嘛。因为没有交集,我现在可以毫无心理负担地,抖着烟灰在屏幕前善意地讥笑一下他们,算做回忆。

在兵工厂里,我读完了整个初中。寒暑假从兵工厂去上海,是晚上坐船。厂部有一些改装过的东风卡车,车斗上装了两排硬凳,上面再覆上一个拱形铁盖的,这就是我们去池州码头坐船的交通工具。那年月,社会主义正金光闪闪地发射卫星,还没怎么顾得上战天斗地的革命群众。堂堂一个兵工厂,连厂长都只能坐北京吉普。大巴什么,和美帝的u2飞机一样,压根就只停留在我们的想象中。但那些体现着工人阶级智慧结晶的货运卡车,留给你的是一辈子都难忘的感受。坐在硬硬的卡车上,车灯一打,你会看到路的两旁,除了光光的大树,有时还会站上几个同样光光的、明显发育不良的小孩。这就是社会主义的池州,在我记忆中的繁荣昌盛。哦Mygod,我又看不起安徽麻雀了,扫瑞扫瑞。若干年后,pico开着他的日系豪华suv车,把我绑在位子上甩来甩去地体会醇正的越野感受,逼我发自肺腑地表扬他:这车,真tmd值。那翻山越岭的感觉,直追当年我厂破山穿湖如履平地的东风大卡。

池州的码头上,定期停靠着几艘“东方红”客轮。长江一线,客轮也是主要的交通工具。从池州上船,可以睡上一觉,1天半到两天的时间,就能开到十六铺码头。中途还会经过南京长江大桥。记忆中那时的长江,已经是黄水荡荡,但里面还能看得到白鱀豚,我们把它叫做江猪猡。江猪猡如今早死得连根毛都没了,和我的少年一样,被时间的流水冲洗得干干净净。

妞也是在码头上船的。和我不一样,她父母回上海时,常带着她坐三等舱。我爸为了艰苦朴素,总是不忘给自己买上一张四等舱,给我买上一张五等舱。所谓五等,就是末等,没有床位,只好席地而睡。当然我是和父亲挤在四等舱的一张床上的,逼仄的区间里,要放进4张上下铺。深更起夜,走廊里躺了满地的吃苦耐劳农民,这时就难免要为找了个好爸爸而歌颂一番。好爸爸还曾经带我坐过一次二等舱,因为是单位报销的。一个船舱里,竟然只放了两张床,这一定就是天堂。

寒暑假回上海,同在一个船上,会远远地望到妞。印象里,妞总是一身白衣,长发飘飘体态轻盈,江风一吹,似乎就能在掌上飞舞。离开兵工厂后10年,我在上师大打球。众所周知,我是网球杀手,杀的不是对手而是网球。一个白衣长发的女子,轻轻柔柔地从球场外走了过去,忽然觉得那就是妞啊。但我没有叫住她,只是看着她白衣飘飘地,象一朵梦,越走越远,慢慢地走出了我的眼眶。

三、大炼钢铁
兵工厂的任务,是造73式反坦克炮管。听起来牛得很,但是从没有成功过。本来厂领导的幻想,对越反击战的我军战士,能人手一具我厂参与出产的反坦克炮,微闭一眼手指一勾,轰隆一声对面的越共坦克便施施然,飘上了天堂。实在是杀人放火、居家旅行之必备。当然真实的情况是,只要胆敢扣动扳机,我厂炮管就会没有政治觉悟地自爆,做爆米花一样,把我军指战员炸成一堆堆极不体面的肉泥。

没革命骨气的炮管,还是有点作用的。我爸后来做了厂办中学的校长,做了我的校长。操场里的排球场,就是他灵机一动用炮管搭起来的。每次我去活动筋骨,便要志气雄远地猛踩脚下的炮管,“阿炮阿炮,你是何等地怀才不遇啊”。

80年代末我随父母回到上海,兵工厂被归并给了上海的民用钢厂。这么多年,5000多人的大厂,一直藏在崇山峻岭里,守着一堆废品炮管无所事事地准备世界大战,成就的只是我和pico这些小屁孩们,成就我们有了一个丢不下的少年时代。

兵工厂的东西两头都是工厂区,中间是家属区和一些附属设施。我妈是在东面的车间里,她居然做的是行车工。每天鸟一样地爬上一根电线杆的高度,在半空中开着一个庞然大物,吊起一桶桶的钢水。我住的公房旁边,还有个救火会。如果我去东面厂区洗澡,或者食堂吃饭,就能经过救火会。救火会只有一层楼的高度,通体火烧一样地红,背面还有个铁梯,可以直通屋顶。那时的我,总是无所事事。当年我爸曾是厂部分管教育的科长,学校里的老师见到王小虎公子,客气得很。所以我必须逃学,在厂区里象条山里的狼一样自由游荡。但小时候和Pico并不熟,他是混社会的,一脸流氓气。我这类云游四方的高档诗人,和六星的简池大诗人一样的高档,怎么能和流氓共处一室呢?当然,不可否认,现在我是和pico很熟,常被他招待免费猎艳。这个真是无法拒绝。每当痛惜晚节不保的时候,我就只好闭目背诵章太炎故事一百遍,来安慰自己:太炎师也为杜月笙写家谱的嘛。

盛夏的救火会屋顶上,会有些同学在上面嘻戏纳凉。我是绝不会去的。读小学时候,我已经是整个厂区闻名遐迩的小神童了,文采飞扬,见之忘俗。我爸做了厂中学校长后,收获的夸奖更是谀词汹涌,如黄河之水,滚滚而来。既然是神童了,总得有神童的样子,哪有神童爬楼梯滚地板的呢?我不屑地从鼻子里哼出一个呸,极其地铿锵有力。

但是,其实,当时妞也常在屋顶上。她穿着一层飘飘的白裙,坐在楼顶的边缘,两个腿荡啊荡地,抬着头仰观夏天的灿烂星空。

四、浪漫情怀
工厂这玩意,和浪漫绝缘。一个满地都堆着生锈铁块的地方,天空中还竖着一根根擎天柱般的烟囱,照道理这种背景下,扯不出什么机会与妞浪漫一把。但是,老毛说了,有条件要上,没有条件创造条件也要上。这话完全就是在鼓励我。

硬邦邦的兵工厂里,也是找得到浪漫情怀的。厂区的那几条山路,因为烧煤炼钢,冲天的烟斗被山风随便一捏,就会落下满地的煤渣。夏天我常穿着拖鞋走路,这时脚趾里就会钻进颗颗的煤粒,象今天敬业的按摩女一样,在你的皮肤上面温柔地滚来滚去。那时放学后,我常在厂区里洗澡。天天泡澡,因为没什么事可干。洗完出来,我的拖鞋还是湿的,踩在稀稀拉拉的煤渣路面上,会发出咯吱咯吱的一声声脆响,在山谷里拉得清远悠长,如同踩在黑黑白白的钢琴键上。

但妞在路上见到刚刚出浴的我,却始终目不斜视,当我是太阳下的水蒸气一般。是的,她始终是太阳,而我只是一颗暂具人形的水蒸气。这让一脸媚笑、满腹坏水的王小虎,十分地有挫折感。二十年后,我终于在网络上找回了自尊。网络上的老女人们,个个都争先恐后的,有良心得很。我只需要模仿六星的情歌老阿伯,精心挑选几顶花帽子,敲着键盘唱上几首十八摸的小曲,对面的一打文学老妪就会不出所料地、爆出阵阵银玲般的悦耳笑声。

以妞仰望星空的爱好,我认为她一定是个不可救药的文学女青年。不可救药的文学女青年,属于最容易上手的一类女性,特别对我这类光芒四射的文豪来说。我想了半天,觉得自己得装作偶然路过的样子,在救火会的屋檐下,唱上几首情意绵绵的歌曲。或者也可以去背上几句切题的唐诗啊,比如床上明月光之类的。但当时我的情歌库还不够发达,我只会唱“社会主义好,社会主义好,帝国主义夹着尾巴逃跑了”,或者“咱们工人有力量,嘿呀嘿呀嘿”,这都是厂区的大喇叭教我的。每当工人阶级吃饭和快下班的时候,大喇叭就会响遏行云,在山谷中用声波横扫美帝。那时还不认识情歌阿伯,否则怎么都得从这高人手上学上个一招半式,现在仰观星空的妞估计就躺我大腿上了,也费不着再文艺兮兮地写什么回忆录。

小三线撤编后,回到上海读书的王小虎,慢慢变成了一个阴险的、容不得男女偷情的伟大卫道士。现在,碰到情歌阿伯这种老当益壮的老年淫棍,这种在网络上企图无成本节约泡妞的精明商人,我就会浩然正气地在屏幕上替天行道,把不守夫道的阿伯浸猪笼一样地碾来碾去。

80年代末的某天,我终于爬上了救火会的屋顶。从屋顶上极目远望,可以看到两边有滚滚的金黄稻浪,在秋天的山谷里层层抖动。但屋顶上却没有人,人们已经候鸟一样地,一群群地搬回了上海。我的兵工厂日薄西山,看上去,象是一个将死的巨人。冲天怒吼的一根根黑烟,颓废成了一些沉默的柱子,只有山里的乌鸦还在嘎嘎叫着,不知趣地从上面飞过。我寻找着妞留下的痕迹。我把手一扬,看到了自己的少年时代,飘散在了80年代的空气中。

五、光阴的照片
1997年的下午,我翻箱倒柜找一本旧书。小箱子里,飘出了一张初中的毕业照。那时的照片,还是黑白的古朴,但被时光染得,有点发黄了。妞在10年前的照片上,笑得含苞欲放。借一句罗大佑光阴故事里的烂烂抒情,“发黄的相片古老的信以及褪色的圣诞卡,年轻时为你写的歌,恐怕你早已忘了吧”。没有这张老相片的提醒,妞的脸我都要想不起来了。记忆中只剩下远远一个小女孩,飘飘地坐在救火会的屋顶上。

知道妞,源于我爸对我的一次榜样教育。那时厂区的电视台里,放着83版的射雕英雄传,我最爱里面的翁美玲。书包里,藏了一些翁美玲的黑白贴纸。还是黑白的好,黑白的翁美玲有一种雕刻般的美。摸着美女贴纸,我象捧起了老毛的红宝书,世界革命的热情极其高涨:长大后杀过香江去,解放资本主义水深火热中的美女。Pico时不我待地长叹一声,等我军钟山风雨起苍黄,百万雄狮渡香江,人家女儿都大了。我运筹帷幄了半天,很格瓦拉很布尔乔维亚地说:那就再勉为其难一把,把她们母子两全都炮了。

1987年的下午,课本下我通常会埋伏下一本《射雕英雄传》。王小虎伏案苦读的时候,多半是高堂在旁;王小虎在书房里弯弓射雕时候,必然是屋静楼空。时间一长,老爸生出了太多的疑惑:这小子,夜夜燃烛苦读,怎么数学还是那么二呢?他觉得必须给我找个参照系,于是刷地一下,把窗帘拉开,直指对面的一盏不熄明灯:瞧,人家小姑娘多有出息。他说的是妞。

1997年的下午,我久久凝视着妞的照片,不得不承认,她比翁美玲更美。如果说翁大娘的美,还有传统马来广东人种的五官短小、皮肤黝黑的村姑缺点,那妞就是典型的大气的典雅的江南美女,容颜鲜明得很。妞干净得象一朵高山上的白云,灿烂得如同一把不施粉黛的鲜花。我工作后,曾经去大马公派过,发现即使马来人这类小岛民,也是有大把美女的。因此,我这里要更正一下对广东血统的认识:纯正的广东土著人,是一个独立的猥琐品种。看到网络上有人攻击广东人是进化失败的猴子,我就要挤眉弄眼地会心一笑:神准。

我爱着妞,我想如果能和她拉着手,在稻花香里结伴回家,这厂区里的熟人见了,是不是个个都得赞美,天上掉下了一对金童玉女啊。当然,不可否认,我是有点黑,这对金童玉女的颜色反差是有点大。但我反复照着镜子,觉得若只论五官的话,我还是可以去和妞一争长短的。这么做的前提是,面皮要厚,神经要大条。要争取成为21世纪的六星情歌大联唱阿伯。虽然阿伯已经年过古稀,虽然长了一对39码的小脚,但泡起妞来、唱起歌来照样是虎虎生风。

回想起来,我曾经在妞的阳台下,来来回回走过无数次。王小虎踩点的目的,不是半夜翻墙去吹迷香,当时笑傲江湖还没埋伏在我的作业本下,万立独行的采花贼尚未做了我的偶像。我的想法很简单,让妞在做代数的时候,往窗外惊鸿一瞥,正好能望见王小虎炽热的眼光、英俊的面庞。古典文学启发我们,有的时候,貌似矜持的千金小姐,内心往往烧着一团熊熊的火。她们,一遇到春暖花开,就会排除万难地或翻墙,或爬梯,或扔手绢,或派出一个丫鬟,来玉成和才子的好事。我得给妞,一个类似的方便机会。

1997年的下午,我还记起了一只正义凛然的公鸡。这只威武不能屈的家畜,就住在妞的楼下。天天没正事可干,守着一堆母鸡打盹。贼一样来来回回的王小虎,居然吸引了它的注意,勾起了它保家卫国的革命冲动。1987年的下午,可以看到一个狂奔中的面容慌张的小孩,他的屁股后面追着一只兴奋得鸡冠充血,其大如狗的彪悍公鸡。

六、给妞写的文章
若干年后,我在上海的振鼎鸡吃饭,厨房里传来一声肉鸡挨刀的惨叫,这声音勾起了我绵绵的回忆。 那只充当护花铃角色的公鸡,在我告了半年的状后,被主人一刀宰了,做了一碗滋补的鸡汤。心里话,我是很想去分一杯羹的,我应该舒服地横在一张摇椅上,头上清风徐徐。喝着仇人的汤,食着仇人的肉,我拔剑扬眉、大仇得报地哼上一句:妈的,这回傻了吧。

其实公鸡死得挺壮烈。当喉一刀放完血后,此鸡昏迷了半个小时,都以为它因公殉职了。但是,我们都小看它了。它其实是革命片里精钢不坏的共产党员。它,居然挂着一身的血污,又站起来了。鸡公子迈着极其稳健的步伐,用阅兵的节奏走向它的妻妾,和母鸡们一一交颈告别。托孤完毕,又夏明翰一样地走回刑场。那神情那气态,简直好象去参加作战会议的我军首长。最后,最后气质不凡的鸡公子脚一蹬,流光了最后一滴血,这才真死了。

我现在泡在论坛上,以文艺青年自居。一些不知道年龄的女Q友,常常趴在我的窗口上笑咪咪地:小虎,你写得蛮好的,好象王小波啊。听到类似的褒奖,我就要条件反射地照一下镜子,实事求是说,我比小波同志要帅得多。这个必须感谢我党开通的网络,如果没有这玩意,我现在指不定还在哪飘着,女文青们也发现不了这么一块帅压王小波的璞玉。自从去年我表扬红袖著名作家廖小单“国色天香”,人家回敬我一句“旷世砖神”,把我比作王小波,这是本世纪第二个振奋人心的好消息。所以我刚把qq签名改成了一副对联:文压王小波,武盖李敖之。横批:群众的呼声。

1987年在兵工厂学校,我一直想给妞写点什么。但小时候写文章,都有规定套路的,象广播操运动员。比如,抒情的,就先歌颂一下祖国大好的河山,然后映射一下作者卑鄙的心灵,最后一定要突然来个拔地而起的升华,责问自己:为什么就不能象石灰一样清白呢?如果是写人的,最好和革命先烈做对比,只有这样才能衬托出作者是多么的面容猥琐、贪生怕死,才能让生活在蜜糖里的作者和读者,一网打尽地心中有愧。按这种套路写,还不如直接抄写老毛语录。老毛的文采,可是要比我们那类八股文章洒脱得多。老毛的杂文笔法,据说模仿过鲁迅,但鲁迅写不出他那种纵横四海的帝王霸气,那种不精于雕琢文字,却气势逼人的腾腾杀气。如果说鲁迅是妖僧无花,使的是迎风一刀斩。那老毛就是天下第一的李元霸,手里一双击鼓擂金锤;只有一招,也只须一招,就是当头一锤、泰山压顶。

为了写好广播操文章,我经常抄袭优秀作文选,只不过把一些关键的名词给偷换一下。人家写的是黄河,我就换成学校外面的白杨河;人家写的是王二,我就独具匠心地,换成王小虎。我经常拿高分,还成功骗过了南大中文系毕业的我爸。我爸会久久凝视着我的山寨体广播操文章,喜悦之情溢于言表:我儿文章动天下。

回顾起我的文字生涯,我觉得自己一直在踏错节奏。当年有一腔的情意,想给妞写情书,但那时只会做广播体操。现在终于知晓文章应该怎么写了,会在文字里顾盼自雄了,妞却只剩下了一张发黄的小照片。想到这里我就有对天长啸的冲动。

刚才发现有几个英雄在我的帖子里抗议:好好的一篇小说,为什么要去砖六星白发苍苍的情歌阿伯呢?只和妞一个人调情,那该多切题啊?其实这些衣冠君子都不知道我的苦心,王小虎是一个厚道的小说家。当文章从高峰掉下,节奏开始平缓,诸位读者开始打哈欠,王小虎就必须要拖出几只大家都认识的蠢猪来暖暖场。明白了吧?

七、与妞有关的胡思乱想
王小虎现在正端着酒杯,回想着任何与妞有关的片断。王小虎名人名言:一切贼心不死、又心无余力的中老年,回忆是他们最后的救命稻草。在池州的时候爱谈理想,都说老子我将来要怎么样,将来要做卡斯特罗主席的战友,将来要把美帝国主义踩在解放鞋下。世界革命是不朽的,哪里有贫困哪里就有我,南美的丛林里会留下我血与火的足迹。现在已经不好意思谈理想了。在沙发上慢慢发福的王小虎,只会吐出一个个寥索的烟圈,搜索着记忆中的那些妞,把她们渐渐模糊的脸一一默写出来。

与妞有关的碎片,除了那只公鸡,还有一根王小虎自制的竹矛。这根宝贝,长达一米,粗如婴儿大腿,是我大杀四方的神兵利器。鸡公子还活着的时候,竹茅是为它的胸脯特制的。上海人喜欢吃烤鹌鹑,一根竹签从鹌鹑尸体的裆部插入,再从口部钻出,极其富有张力。这造型完全满足了我对鸡公子的报复构思。想象一下,尖尖的竹矛上顶着只血淋淋的公鸡,相当地夺人眼球吧。如同昆汀.塔伦蒂诺,王小虎也是暴力美学的发型大师。

王小虎其实是一个喜欢胡思乱想的人。1987年的夏天,我从中学图书馆里借来了一个天文望远镜,支在窗口上瞄准了对楼的妞。王小虎白天在课堂上养精蓄锐,晚上一个人躲在书房里,透过望远镜收看妞的音容笑貌。不可否认,在这只高倍数的天文望远镜下,对面的一切,包括一只苍蝇都无所遁形。这就是科学的力量。我爸的书柜里还有一只仿苏联军用的望远镜,但那只望远镜是个银样蜡枪头,完成不了我的战术目的。只有带托架的天文望远镜,端在手里沉沉的,酷似天下无敌的马克沁水冷式重机枪。我藏在窗帘后面,把重机枪悄悄伸出寸许,一瞬间我感到了一丝凉到骨子里的寒意。我想象着自己是个金牌的狙击手,在冰雪里默默潜伏着,静静等待着我的猎物。

对于那只天文望远镜,我爸第一时间表达出了他的狐疑。他认定这后面一定藏着不可告人的秘密。居心叵测嘛,他知子莫若父。在坦白从宽的和谐气氛下,王小虎供述自己天生喜欢仰观星辰,喜欢探寻浩瀚宇宙的真相。只有每晚面对璀璨的星空,一贯反动的王小虎才能悟到人生的真谛,才能狠斗私字一闪念,成为社会主义的合格接班人。王小虎做口供的时候,富有哲理,饱含理性,还充满着革命浪漫主义的深情。任何一个政工干部看了都会认为,嫌疑人的额头上,当时正闪烁着一颗闪闪发光的红星。

关于胡思乱想的习惯,我一直保留至今。不同的是,王小虎现在更有付诸行动的决心。外环线上常有一些大卡司机和我吵架,有的时候双方都挺没面子,这时就得仿效我党一样大鸣大放,号称坚决不放弃武力手段,来维护祖国的统一。我的车子里常备了一根价廉物美的甩棍,考虑到大卡司机往往是千里独行的刀客,只能未雨绸缪地,又从淘宝网上购买了一整套的武斗装备。计有:红缨枪一支、防暴盾牌一只、凯夫拉防刺背心一件;还有一把削铁如泥的切菜刀。相信,有了这些长短兼顾、攻防兼备的军火,在卡车司机们进化到火器时代之前,我不会太吃亏吧。

1988年离开兵工厂的时候,靠在天文望远镜的炮筒上,王小虎给妞写了封没想过寄出的信:“再见了,我的唯一\ 不要在饿狼面前颤抖\也不要在思念的草原上发抖\我将把你放在心里\ 我们将在一起,直到路途的尽头。”对不起,信我现在早丢了。至于为什么能一字不错地默写出来,因为这么深情款款的小玩意,不是文艺青年王小虎原创的。而是伟大的格瓦拉的。

八、河面上的漂流瓶
1988年秋天,在救火会楼顶上的王小虎,见到了山谷里滚滚的稻浪。如果他踮起脚来,还可以看到有一条银白色的水流,慢吞吞地从学校的后门淌过。那是他的白杨河。

有时候做梦,梦里我会回到池州的兵工厂。里面除了烟囱,还有一些哐啷哐啷响着的瓶子。瓶子形状千奇百怪,但都趴在一条发白的带子上,排着队往前流动。醒来后我想了半天,发现已经忘了那些瓶子的用处了。这些瓶子不可能暗示王小虎当年是个酗酒之徒,有牛饮的海量。那时喝碗粥都要粮票。如果梦里出现一张张漫天飞舞的全国粮票,下面还有一只只欢天喜地的手,那我倒能表示出莫大的理解。

当年对妞的渴望,要让王小波来概括,只是想炖一下伟大的革命友谊。这词发明得既一针见血,又比满口打炮的21世纪网民稍微文化一点。但放到当年,如果被人知道我天天想着和妞炖伟大友谊,应该还是见到了一只苍蝇的表情。找个妞来胁肩谄笑,只属于Pico这类社会主义的废品。一般吹着口哨和姑娘炖伟大友谊,坦坦荡荡看黄色录像的,都是废品人士。偷鸡摸狗地,天天晚上拨弄望远镜的,才是王小虎之类德智体全发展的天才儿童。

所以做一个废品,也没什么不好。回到上海后,那时还有工读学校。一些未来得及成年的流氓种子,还没发芽,就会被防患于未然地拖走。政府会对废品做一个归集、分类和圈养的工作,隔绝废品与半成品之间的传染关系。只要看到有种子选手享受圈养待遇,王小虎同志就会有同流合污的想法,会发出一声其心可诛的钦羡:又多了个能合法炮妞的废品。

1988年的春天,大家都要回上海了。池州这个兵工厂,将交回给当地的民用钢厂。分别之际,班主任提议我们:一起去放个漂流瓶吧。写下十年后的梦想,放进瓶子里让理想随风飘荡。此班主任大概是个潜伏很深的文艺女青年,平日里没少看窗外、在水一方之类的煽情琼瑶体。但我们都没有准备,仓促中只好随便从家里拖了个瓶子来恰逢盛会。那天在白杨河上,王小虎见到了有生以来最多的瓶子,被困在里面的文艺青年班主任,看上去很象一个收废品的。那天Pico带来的是一只酱油瓶,王小虎的是一只啤酒瓶。Pico郑重其事的往酱油瓶里扔了一个小纸条,后来他推心置腹地告诉我,上面写的是:“玉皇大帝啊,保佑我娶到钟楚红吧。阿门。”这位友邦人士自从在录像厅里看过《秋天里的童话》后,正宫娘娘就变成钟楚红了。最近钟楚红刚死了老公,位子空出来了,pico你是不是考虑拾个遗补个缺去啊?

有天晚上我终于回忆起来:王小虎当年在啤酒瓶里放了一张画。这张纸上,只有一片银蓝的星空。这些闪着蓝光的星星,看上去更象人的眼睛。如果添上眼睫毛的话,也许就是王小虎藏在望远镜后面的那双眼睛了吧。

我把瓶子放进白杨河中,看着它们顺着河面,越飘越远。象个离家的少年,头也不回地奔向远山。我不确定在回上海的路上,在黄浦江里还能不能看到它们。但也许,也许十年之后,某一条河里,我会找到它们。

九、最后的怀旧
长空归雁的日子,我的朋友Pico总是不忘宴请王小虎品蟹。王小虎的这位友朋,不会对着屏幕夜半歌声,不会一碰到情人节就象打了鸡血:海澜妹妹、秋水妹妹、碎碎妹妹、禾苗妹妹、麦子格格(以下省略一万字):爷爷想死你们了。和那个满脸皱纹的情种一比,pico怎么看都是一个高韬的人,一个挺拔的人,一个脱俗的人,一个正常的人。

前面一切有关池州的回忆,都是王小虎嘴里咬着一只蟹獒,含着一小口白酒,陪着Pico回忆出来的。Pico现在酒喝多了,除了霸着卡拉ok唱“妹妹你坐船头哦,哥哥在岸上走”,以示王小虎所说的脱俗外,他还会思古地摸着肚子说要回池州看一眼。听说有人回去过,在野草丛中找到了一面当年的黑板,哭得象准备拆除长城的孟姜女。Pico也要回去同哭,大概一哭起来,就能抓住青春的尾巴了吧。看了一部《老男孩》的青春电影,pico焕发了很多关于光阴的文艺冲动。他现在要听迈克杰克逊,要听老男孩的片尾曲,听了之后还要蛮矫情地抒发一下情怀:光阴,就是一条奔流到海的河。春天啊初恋啊,你在哪里。

怀旧情绪,王小虎以前也是有的。大学毕业之后,我会找个机会回去看看。看看熟悉的楼,看看熟悉的风景。坐在图书馆的阶梯上,落日桥头,秋叶飘飘,王小虎会痴呆上几分钟。 早几年人还长得嫩的时候,混进母校还是怪方便的,手里拿上几本书,眼神呆滞地往里钻就是了。但这几年不行了,熟得太快,只好扮演叶落归根、回乡炮妞的老年学长。有时一照镜子,王小虎就不免要捋须哀叹:这脸老得,都快追上六星的情歌阿伯咯。情歌阿伯最近为了向情人节献礼,还原创了一首泡妞神曲:“骚一骚,十年少。炮一炮,发红包。”几天不见,好嗓子的阿伯已经从偶像派,悄悄上升为实力派了。

大学毕业的那天,1997年吧。王小虎和一个丫头分手了。王小虎笑嘻嘻地,见到熟人就发烟:“同贺同贺。哥们终于逃出魔掌,明天就到解放区了。”王小虎后来打了个车,冲到那丫头家附近的网吧里混了一天,把口袋里最后二十块用完,神采荦荦地走了出来。夜凉如水,清风明月,池州的妞,大学的妞,生命中的爱人都从记忆中浮出了水面。但王小虎却耸耸肩,一脚踩在苍茫的大地上,把所有的回忆都扔在了脑后。

1

查看全部评分

使用道具 举报

71
发表于 2015-7-16 20:23 |显示全部楼层
论 “常服猪食有益于身心健康”
文/王小虎的老虎

“常服猪食有益于身心健康”。这是我越俎代庖,为小说班的门生们,提纲挈领出的毕业论文题目。知母和烟云,既然身先士卒地向我证明,摆在讲台上的猪食,是可以下咽的,吃猪食只是个人口味的不同。作为一个生性奇特的种族,她们,擅长而且很乐衷于把嘴埋在散仙老师的猪食盆里,孳孳有声。那么,与其自不量力地去拦阻,不如索性尊重一把她们的国情。我希望知母们能升华到理论的高度,光大一下。届时猪食班的结业证书一定流光溢彩。一眼望去,犹如黄埔军校的烫金派司。

前几天,我在猪头仙师的讲座旁支出了个高音喇叭:“猪食乎,猪食矣。” 这事其实做得挺没意思。本来老夫这类高层次的砖手,应该爱惜羽毛。不能随便看到一只肮脏的文盲,就不顾身份地去抽他的嘴巴。但是,但是如今这头只会给发廊妹写家书的半吊子文人,一只猥琐的盲流,居然异想天开地,开始在论坛上传授起他的吃猪盆技巧了。而且,还要美其名曰“小说讲座”。不把盲流的猪盆一脚踩翻,未免太对不起悬在六星抬头上的“文学”两字吧。孰可忍,孰不可忍,我发出了关乎文学尊严的长啸。

其实我的本意,还想点拨一下双眼迷离的老妪们。几个傻姑好学不倦,独独缺了一份分辨好丑的智商。她们,抱住一只不似人种的猪头,就会高呼“名师”;吃下了一只猪头种下的猪盆,就要感想“真有教育意义”。放任这些群丑乱舞,我挺担心六星会变成地摊小说的集中营。所有的莘莘学子,都会跟着猪头恩师黄河大合唱:小说小说,就得地摊化,就得“小、新、巧、奇”。但我明显,还是低估了知母们捍卫师道尊严的决心了。她们现在构思出了两个很难驳倒的理由:其一,猪头仙师,是我们千辛万苦、三顾茅庐,从盲流收容所请来的;其二,为什么,你不尊重我们爱吃猪食的重口味呢?

什么才是好的小说?我举出了王小波的例子。但在知母们的眼里,好小说可能还要与亲情挂钩。一日为师,终生为父。因为是父亲了,虽然这位小说版的猪头爹爹即使费尽心机,也只做得出一碗碗的猪糠。但无疑,从亲情的角度看,还是一道道下胃的好菜。因为是父亲了,虽然老夫扔出来的两个判断标准“后现代的叙事、文字的美”,放之四海而皆准;但无疑,只是一句句的恶意中伤。父亲怎么可能做猪食呢?王小虎信口雌黄,伤害到了知母酷似猪头的那位父亲,好为人师的那位父亲。

王小波之所以被我推崇,因为在我们这个层次的人看来,他洒脱,他高韬,他的文字如汪洋大海,他的人性如秋山平远。码字的人,如果学不了小波的天性,可以模仿一下小波的文字;如果仿不了小波的文字,可以拿起王小虎很有几分神韵的王氏小说,哈哈哈地去发几声到位的赞美。但你不能看到一只六星的猪头,它明明只是一洼洗脚的臭水,你却非要人模狗样地审美它“黄河之水天上来”。这不是尊师重道,不是朋友之道,不是君子之道,而是自甘下流。

至于那个在蒙古行医的老菜皮,若谷。这是头会念咒的发疯母狗。她,举着一支针筒,像端着掷弹筒:“你血栓,你脑血栓”。她还定制了一面很长志气的好对联:拳打南山猛虎,脚踢北海蛟龙。横批:“一咒就灵”……大概,哼一下血栓咒,把讨厌的王小虎血栓掉,她就能耳根清净“猪食,真的有益于身心健康啊”;就能和猪头恩师你一口我一口,浪漫又多情地,住在小小的两人世界里偷偷“对食”了吧。

使用道具 举报

72
发表于 2015-7-16 20:27 |显示全部楼层
拨乱反正:杂谈“小说”
文/王小虎的老虎

六星有个富态的作家,大模大样地开了堂小说讲座,这让老夫也有些技痒。如果放任一个水平低劣的地摊文学家,去误人子弟,我之类的文字高人依然袖手,未免有些不近人情吧。况且,这个低劣的地摊作家,为了证明自己具备教师资格,会师道威严地提醒他的学员:“本师在省级刊物上发表过作品的”。“省级”两字,把老夫吓了一大跳,以为是收获、十月之类的,顿时觉得平日对这个省级作家,实在是太不礼貌了。一个茅盾文学奖的大作家,居然在论坛上深藏不露,甘于被老夫拍成一只猪头,挺不合逻辑的事啊。幸亏还有百度,百度一把,大作家就原形毕露了:省级,就是一本东北三省的发廊里,理发的民工、洗头的小妹人手一本的扫盲读物。可见,地摊文学家确实也只能发表地摊读物,前面堂皇地冠以“省级”两字,也还是遮掩不掉文字上的卑劣,人性上的卑贱。

王小虎不是一个以铅字名世的作家。把自己的文字,削头露尾、投人所好地变成报纸上的豆腐块,那是猪头作家的专长。老夫不会和侏儒们去争什么长短。但就凭王小虎盖在六星山顶上的那两篇小说,怎么看,都是那么地气冲牛斗,足可作为万世流芳的范本。所以,坦白地说,王小虎才是本坛最有资格遍种桃李的人。坐在文学的山峰上,偶尔心情好,我也会下山。会骑上不成器的猪头老师,随手点拨一下他满屋的桃李,就算是拨乱反正吧。

当代写小说的,名家不少,大家不多。细数过来,也就王小波、余华算是入流。贾平凹铁凝之徒,碌碌之辈。参照三国祢衡的风度,我也可以敲着键盘,喊上一句:大儿小波,小儿余华,以表示对他们的尊重。此处的“儿”,按易中天的考据,做“汉”解。王小波的妙处,是天马行空的叙述技巧,通融无碍的文字能力。现在上过文学院写作班的,都会拣上几个后现代的叙事名词:复调叙事、外叙事、差别时态。其实都是小波玩剩下的,你去看看唐人传奇那几篇,随便拉一段出来,都能做为叙事的楷模。但小波最殊胜的,莫过于雁过长空的洒脱文字。深夜读小波,是人生的一大享受。点上一支烟,读一段刀锋上的调侃,会哈哈一笑;再翻上一段轻轻的煽情,大笑中又会带上几滴泪。冯唐说小波的文字不美,我以前也是赞成的,总觉得他啰嗦随意,不够精美。现在泡过了几年的文学论坛,再提笔的时候,才发现真正的好却是小波的举重若轻,根本无招。笑傲江湖里的风清扬,以为武学的最高境界是无招胜有招。文字的道理也一样,繁华落尽了,没有套路了,大白话般地张口而出了,才是豁然开朗的大境界。所以,精雕细琢的冯唐,在轻袍宽带的小波面前,狗眼看人吧。

至于余华,他是很有匠气的。我曾经惊叹于余华漂亮的叙事圈套。许三观卖血里,我能找到一种极端的情感张力。但是,余华,他过于炫技。他在一本散文里,津津乐道于自己的叙述技巧,我好象博尔赫斯啊,余华总是要自恋地提醒旁观者。余华还以为写小说,文字是不太重要的,他为自己不是东北户籍遗憾。显然,在他看来,文字的美,只是东北人的嘴皮子功夫。这就未免落了下乘。余华的小说,只剩下了叙述技巧,缺了让人眼前一亮的文字美。有皮毛,没有骨肉,成了他和小波最大的区别。所以,一个是成就有限的工匠,一个是风采飞扬的大师。

六星上的李元霸,我总是要情不自禁地赞美她。当然,我并不以为她的叙事技巧,有多好。她只会简单的直叙,或者倒叙,流水账般编织一些情节。但是,这一点都不重要。只要她的文字很美,就足够了。读着李元霸,总能让我想起在沙漠的一块帐篷里,有一个蒙着面纱的胡姬,和着急促的鼓点,在桌子上做胡旋之舞。她的裙角飞扬,她的眼波流转。但有时伸出手去抓她,她又会突然变成一捧清水,从指缝间轻轻滑走。

在好为人师的猪头作家的教参里,没有小说的文字美,也没有后现代的叙述技巧。这只猪头,只会勤能补拙地,或者说是脸皮厚重地,在论坛上马拉松似地开课。从他的那堆呆头鹅作品里,省级作品,猪头作家土法炼钢,总结出了地摊小说的四大要素:“小、新、巧。奇”。四字炼钢真经一出,课堂里的歪花劣草个个艳如桃李,个个以为摸到了文学的脉搏。于是你问我答地、于是师徒融融地、于是程门立雪地,把讲台上的那一盆盆猪食,吃成了一桌桌的满汉全席。

使用道具 举报

73
发表于 2015-7-16 20:44 |显示全部楼层
能以两三篇文字在论坛确立大佬地位,让男人牙痒痒地看他在那儿打滚撒欢,让女人色眯眯看他在那儿肆无忌惮地骚扰,唯有这主儿。

使用道具 举报

74
发表于 2015-7-17 11:49 |显示全部楼层
本帖最后由 归隐宋朝 于 2015-7-18 10:12 编辑

这位,在离开六星的时候,色妞妞不无感慨地说:“希望有一天六星能成为一棵树。枝桠向着天空,根须扎进泥土。然后,来的人在树下歇歇,走的人还会回头看一眼。足矣!”此人商贾嘴脸、文痞伎俩、北人心肠、异国情怀……想想吧,这个人让杂谈走过了人声鼎沸的最初几年……
                                                                                                                                                                                ——编者

假如我们跑回到原始社会
文/春江潮水

我会选上一把斧头,一把锯,一只铁锹,如果还有富裕,来把小刀。
因为工具是区别社会进化的主要标志。我可以不用从原始社会开始了,直接进到公元前七百多年的东周。那时铁器传到了中国。

大森林里可真冷呀,没吃的,没穿的,没住的。咱们一堆男女,杂办呢。
女同志去采点野果子。男同志去挖地印子。

独醒客举手反对,他说二逼,挖个地印子得多长时间啊。不如我们找个山洞吧。我说好的。只是我白带了斧头和锯啥的。
好容易找到山洞,住了一宿,女同志啥也没带回来。大家饿得前心帖后心。

第二天一醒来,大家开会,杂办。
真真说,这是围什么哪。
糊涂拿出杯子想泡茶,可是米有水。

酱油说,咱们选个当家的吧,我选糊涂,因为她是女的。
我和独醒管说,都败逼逼了。今天咱们找不到水,就死定了。分头找水吧,太阳下山之前,一定要回来。

酱油、糊涂、四十往山上找。独醒客说你们二逼啊,水往低处流嘛。酱油说,大家都是原始人,知道个屁啊。然后还要往山上走。

我说,老独啊,你就别傻了。浪漫点能死人不。咱们找水也不差这几个是吧,你爬到山顶看看,哪儿地势低,哪儿绿,顺着山谷走。走到正午的时候就回来哈。

老独就领着杨逍逍、王三麻子、小庄、野花就出发了。中间把野花丢了。
擦黑的时候,老独回来了,把野花弄丢了。不过四个人一人怀里抱着两升水。水是用避孕套装的。老独带了十来个,短期之内,可以用来盛水。

家里的一堆人找到了蘑菇。让醉笑先吃了一部分,醉笑不同意。大家就把醉笑绑起来了,挑出一样的蘑菇,往醉笑的嘴唇上涂了一会,没事儿,又逼着醉笑嚼碎了蘑菇,也没事儿,最后大家用木棍把醉笑嘴里的蘑菇推了进去。

半小时之后,醉笑想装死,没成功。大家就知道,晚上有蘑菇吃了。

逍逍带了万次火柴。还有鱼钩和鱼线。大家找到一些树枝,点起了火,可是洞里全是烟。于是大家只好在洞外点了火,找到了两个丫形的树枝,再找一个横的。可是,可是,发现没有锅。只好找来一些石头,把石头扔在火里,烧红了,再把蘑菇铺上去,做了一个烤蘑菇。

大家喝着凉水。因为没有锅。现在,大家知道了,铁,和金属,是夺么地重要。

第二天一早,大家举手投票,一致同意,要搬到河谷里,因为山洞离水源太远了。

当然,也有愿意留在山上的,他们也找到了小溪。比如说老斋和慕容。他们慢慢地落伍了。因为河谷里有鱼,有去喝水的动物,还有大片的滩涂,这之后,可以做为农业发展的基础。

老斋和慕容只好天天采着蘑菇,偶尔逮着土拨鼠,他们成为了森林民族。天天在暗无天日的森林里转悠。

河谷里没有山洞。大家最后还是挖了地印子。一米来深,上面用树枝搭了一个棚子。铁锹派上了用场,用来挖土,斧子也派上了用场,用来砍树枝。

地印子有一米深,十来米宽,十来米长。可以遮荫躲雨。直到两千多年以后,在中国的西北,荒郊野外施工队还是住的这种地印子。区别是他们用钢管焊的顶蓬支架,然后用胶丝袋子装满沙子压在支架上,这样,就不怕大风把顶蓬卷走了。

这里,出现了三个新东西,一个是钢的出现。钢是含碳量较低的铁,比之于铁,更加有强度和韧性;焊接是一种新工艺,通过热熔的方式把金属牢固地连接在一起,可以坚固地撑起沉重的沙袋。胶丝袋子是近代化学工业的产物,轻,结实,不怕水。人类在两千多年里,成功地发展了治金、金属加工还有化工。

只是,改良了一个地印子的顶蓬。
花花问,为啥不用木头盖房子。不孕说你二逼了不是。这么几个人能砍多少树做墙壁啊。往下挖,可以把用于墙壁上的木头节省下来。

潜水补充说,越入下挖,冬天越暖和,夏天越凉快。因为土就像一个保温箱一样。醉笑说,那咱们接着往下挖吧,挖到三米深左右吧,听说就算是永冻土也就是一米左右。那还是在西伯利亚。

杨逍逍说醉笑你还是一个二逼。照我们目前的技术,挖到一米多就会塌的,会埋死人的。更何况我们在亚热带和热带,没有必要挖那么深。

说到这儿,我就想起来了,小时家在东北,东北之东北,院里有口菜窖,四米深,苹果桔子啥的放进去,还真没冻。

人类从森林走向河谷和平原,第一个住的住房,一定是这种地印子。
河谷是个好地方。

大家分了工,逍逍有钩,他去钓鱼,后来他成了渔民;小麦能打,他手里有两块大石头,他就猫在河边,等野兽来的时候,他就暴起往死了削,他成为猎人。花花没事儿的时候就去看花,慢慢地她养了蜜蜂,做起了蜂蜜。

企鹅和糊涂还有酱油,他们接着找野果子,这种行当叫采摘业,是农业的前身。直至今天,在非洲,还有部族靠采摘业为生,他们可以轻易地分辩出可以食用的各种野生植物和昆虫。在非洲大饥荒的时候,一些本来已经进化到农民的部族,由于粮食短缺,不得不跟着采摘部族学习,以渡过难关。

大家别笑,也别脚着离我们狠遥远。六世纪,离我们一千五百年前,俄罗斯人,他们在基辅附近,伏尔加河流域,干得就是这些行当。

他们住在泥房子里,主要的经济活动就是养蜂,狩猎和打渔。当然,还有另一个行业,非常重要,他们种小麦和燕麦。

农业来了。据说是第一次社会大分工。是不是?真记不清了。农业从采摘业中分离出来,人们活得更加有保障。以前牧民怎么生活的?带着大帐,赶着牛羊,逐水草而居。随着欧洲发明了干草,冬天不用赶着牲口往温暖的南方去吃草去了,慢慢地实现了圈养,再也不用逐水草而居了。后来又发明了腌肉技术,吃不了的肉可以保存很长时间。畜牧业突破了养殖和保存的瓶颈。

干草这东西很小不起眼,但是实现了畜牧业的一个突破。从轮牧过度到圈养。

农业也是。以前采摘的居民,必须到处去寻找可食用的植物。今天也许空手而回,路上也许受到野兽的袭击。后来,一些聪明人,把一些产量高热量大的东西放到自己的地印子旁边照顾,基本上不用四处走了。把农作物也实现了圈养。他们,变成了农民。农业也彻底从采摘业中分离了出来。

哪里的农民最牛逼?
有人举手说黄河流域的中国农民,他们培育了水稻、小米等,有人说埃及人和伊拉克人也不错,他们种了小麦,今天我们就靠这些农作物当干饭哪。

其实吧,其实吧,感觉还是美洲的印第安人最牛逼。今天有一半儿以上的农作物是他们培育出来的。包括玉米,包括土豆,包括花生,包括被称为红盐的辣椒。他们不吃盐,用辣椒来腌肉。

玉米和土豆的产量特别高,离开了土豆,俄国人靠什么活?离开了玉米,美国人靠什么饲养肉牛?离开了辣椒,四川人湖南人吃啥?

别笑啊,五百年前,这些东西在欧洲和亚洲闻所未闻。美洲印第安人对世界的贡献,绝对不只是奎宁。记得金YU还是谁,说好象黄蓉在吃玉米。这也太穿越了。差了好几百年,就像是说慈禧在看NBA,和乔丹在合影一样可笑嘛。


分了工之后吧,逍逍一天能钓上几条鱼,可是鱼钩丢了之后太不给力了,新鱼钩还不能买。他只好用木棍削尖了插鱼,产量还行,但是不高。小麦一般十天半拉月能打回来一只兔子,平时都得吃周糊涂他们采摘的野生植物填饱肚子。

所以周糊涂她们在这一段说了很算。不听话就不给饭嘛。小麦和逍逍还不好意思抢。一争论起来,周糊涂就说,老娘天天喂养你们,天天听你们BB,人早他妈的饿死了。小麦和逍逍只好住口。

还有一个重要的因素。那时是只认妈不认爸。为啥哪。因为不是一夫一妻,这孩子的爹究竟是谁,孩子妈都不知道。孩子生下来自然而然就跟着妈四处溜达。男的不服哈?不服,女的一挥手,孩子们全上,他们也不知道你是爹还是叔还是爷啊。

所以在那个时代,是老娘们说了算。放在今天,那谁谁谁,还有那谁谁。。。。
大家在河滩上,种地种出了瘾,感觉放下的种子就能长出来,一变一百,一百变一万,这太有财儿了。基本上现在大家都挺羡慕种地的知音姐。

河滩是个好地方啊。一涨水的时候,水就把大树啥的带走了,留下的泥是好肥料。播种啥的太方便了。只要记住河水涨水的时间,基本上就淹不着人,也淹不着粮食。埃及人就是这么整的。

可是啊,河滩就这么小的地方。咱们选的地方又大部分是森林。别笑啊,黄河流域曾经到处是森林。河南的简称是豫,右边是象,在一两千年前,河南是有象的,而且树特别多。

树林这东西很要命,树冠把阳光都遮住了,里面的各种杂草和倒掉的树木把地面全盖住了,别说是种地,就是走都挺费劲。


晚上大家开会,都想当农民。都惦记着知音姐那片河滩地。可是大家知道惹不起知音姐。都愁。

逍逍说,要不咱们等大水再涨起来,把树林子泡死,再卷走树就成了。大家说放屁,那得几辈子能看到啊。股市三五年能起来,沧海桑田得几千年吧?

墓歌扶了扶眼镜说,我有个提议,咱们哪,把树砍了,再用拖拉机拽着犁把地翻了,农田就出来了。

独醒客说,苍天求你成全。

小麦说,都瞎逼逼啥啊。这他妈的原始社会,拿啥砍树啊,还拖拉机哪,还犁哪。

我说,都别扯了,明天逍逍拿着你的万次火柴,烧荒去。

大家都说这是一个好主意。
真不是好主意,春夏冬,树里水份都太大了,鼓捣半天,除了熏黑了一小片树林子之外,没啥效果。秋天倒是有希望,可是控制不住啊。

大家都犯愁了。
来,聪明蛋周糊涂,她学的是医科大学。她举手说我有一个好主意。

这时侯周糊涂已经能喝上开水了。大家用树叶,桦树皮,围成了小锅,放在火上烧,慢慢地也能烧开。

周糊涂说,这样哈。咱们用春江水的小刀,围着树切掉一圈树皮,树的营养跟不上了,就像是人的血管被切断了一样,树就死了。树一死,就干了。咱们一点就着了,没削树皮的,着不了,咱们也能控制住了。

大家说好办法。试了几年,终于发现。树的生命力挺顽强的,切掉树皮的第一年,一样生活翠绿翠绿的,第二年才会完蛋。于是大家就开始第一年划树皮,第三年烧荒。

这种以刀和火的方式开垦出农用地的办法,叫刀耕火种。一说刀耕火种,大家都瞧不起,可是把你扔在原始社会,你一定得说,这是一个天才的主意。

这大火一烧,烧出来两个行业,一个是治金,一个是制陶。


糊涂:听你说的这话,吧唧吧唧杂就不是味儿哪。。。
花花,苏力和十月,谢谢夸奖啊。
加菲,你说得太对了。。。你要是爷们,我非得帮你找一个媳妇不可。
梧桐啊:你,就就你那么细皮嫩肉地穿回去,估计几天就让狼叼走了。。
知音姐:没事儿,到时饿急了,咱吃蚊子。吃多了,就不怕了。
加菲呀,你看看你带那些东西。水倒处都有,火种那种钢制的一万次火柴到处都有。骨针上哪儿买啊,还不结实。不如带一包钢针。至于说粮食种籽,是个好想法,不过你那小体格,不知道能不能挺到第一次收成,都不如带方便面了。

这一天啊,正睡着哪,外面哗哗下大雨,大雨顺着地势冲了下来,把地印子给泡了。大家只好蹲在地印子里等着天晴。

天晴了,独醒客对选址发出了如下看法:咱们得在向阳的山坡上,对吧,这样一来,不但暖和,水还干得快;河水大的时候还不能把我们淹了;山呢,不能太陡,因为一陡咱们就容易摔着;山呢,还能没树,没树咱们上哪儿砍柴啊;地印子里前后开门不能正对着,这么容易产生过堂风,容易吹病了。。。

穷山恶水藏风聚气等等,独醒客后来把这些东西左拧巴一下,右拧吧一下,再揽一点玄,他就成风水先生了。这个风水,最先,是为了房子选址用的,叫选阳宅。

春江水说你个老逼败白花了,拿着铁锹,在地印子旁边挖排水沟,妈妈的。


…………

1

查看全部评分

使用道具 举报

75
发表于 2015-7-17 11:51 |显示全部楼层
看来春江的口味儿很重,原来他们是去了那个地方。

使用道具 举报

76
发表于 2015-7-17 11:55 |显示全部楼层
动了怀旧的心
文/春江潮水

看到周糊涂再游西湖,想起我的家长当年游西湖。其实风景更多吸引我们这一代人的地方,并不是它的美,而是年青时和心爱的人共处的一段时光。人老了,风景还在,想想当年,人醉了痴了。

突然想起老家的组合柜子。那是86年左右爸妈请人设计,南方木匠打出白碴儿之后。我们一家人用木砂纸打磨了三遍,之后刷成了清漆。

还是在81年左右,我爸不知在哪儿买了一堆松木板子。当时是七分儿。那时家住平房,板子太长,胡同窄,进不来,后来好象是从外面吊进来的,放在窄窄的走廊里四年,本来走廊也就是一米宽,占了一半儿。后来记忆里走廊里总是很窄,以至于85年搬家的时把木板搬走,感觉走廊宽了不少。

现在超喜欢平房。那时从平房搬到楼房,也是欢天喜地,因为我总算有自己的一间房了。

搬到家之后,就把这木头让我妈学校里租教室的一堆南方工来做。南方人的手艺真不是盖的,2008年搬走的时候,都二十多年,组合柜子没变形,门缝儿,还有柜缝,还是严丝合缝的。

快交工的时候,南方木匠说要加钱,不加钱就不让拉走。正好我舅从哈尔滨来,告诉我说,你找几个跟你差不多的虎噌的同学,直接拉去,不给就告诉他们,捏死他们。我舅有十来年没见着他了,八十多了现在,看照片也老得厉害。时光一晃就过来了。

后来把这白茬的家具拉到家里。我们四口人不停地用砂纸噌。那种组合柜估计上个世纪八十年代全国都是一样的。一面墙那么大,有书架有衣柜有写字台上面还有九个小柜子。我噌啊噌啊,累极了,不停地问我爸,行了没。我爸总是说不行。好容易噌好了三遍,刷了一遍漆。我爸说再打再噌再刷。一共重复了三遍。家具最后漆好了,闪闪发亮。其实最后2008年搬家的时候,那家具的漆仍然像新的一样,我想起三个字,钢琴漆。

收工的时候妈说,将来这柜子留给你们做纪念。

后来组合柜的拉子坏了,是塑料的。那时我已经参加工作了,买了最贵的金属拉手,全部换了一遍。
再后来结婚的时候,我有新房子,新房子的家俱是合林的,红色的。

这套组合柜一直和爸妈在一起。我没事儿也帮我爸妈修房子,地毯扔了,改成地砖和地板,又把卫生间改大了。改来改去,那套组合柜一直放在那儿,从来没起扔掉的心。

2008年搬河北,跟爸妈说,把房子卖了吧,一起去河北住着。爸妈商量一下说卖。正好我同学要给爸妈买房,就卖了。组合柜在那儿,也留给了同学。

后来爸妈去了合肥。不知为啥,真想回到东北,再把那房子买回来,或者再把组合柜买回来,那里有我的时光。可是那不现实。

后来我明白了,当我把我爸自己打的家具扔掉或者毁掉的时候,他为啥会生气,因为那里有他的青春时代。

使用道具 举报

77
发表于 2015-7-17 12:26 |显示全部楼层
本帖最后由 归隐宋朝 于 2015-7-17 12:28 编辑

俄罗斯的西山-卢布廖夫区
文/春江潮水

莫斯科是一个放射性布局的城市,像个车轮,或者像一个巨大的蛛网。在红场附近地上画着一个直径约4米的圆环,圆环的中心是一个钉在地上的铜板。这就是全俄公路零公里处,也是莫斯科这个蛛网城市的轴心。从这个轴心起始,约有十余条公路干线放射性地发散开去。围绕着这十几条公路,有四个环状公路把这十余条干线联在一起,最外面是莫斯科环状公路干线,长度是108.9公里。在莫斯科的中国人把这条环状干线称为大环,相当于北京的四环吧。

这条俗称大环的公路,基本上圈定了莫斯科市的范围。环内的基本是莫斯科市辖区,环外的是莫斯科州辖区。我们所说的卢布廖夫区在环的外面,沿着卢布廖夫公路,出了大环,西行三公里,就到了卢布廖夫区。但它属于莫斯科市管辖,这样的特例并不多。

这是因为,卢布廖夫以前是俄罗斯的高官区,从这个地方开车去红场的克里姆林宫,只需要30分钟。在这里,森林茂密,风景优美,享受交通便捷的同时,又可以避开市中心的局促和喧嚣,所以,成了倍受前苏联、俄罗斯高官们喜爱和追捧的地方。

卢布廖夫区的概念 我们这里所说的卢布廖夫区,是一个广义的概念。它是指沿廖布廖夫公路出大环西行三公里开始,至30公里处左右结束,分布在该公路两侧的小区。各小区都有自己的名子,比如巴尔维赫村、茹可夫卡村、白桦林、大鸨村、卢布廖夫山丘、林区村、松林区等等。尽管叫村,但绝不是一般意义上的富人区所能比肩的。优美的风景、丰富的历史、气势磅薄的古代墙堡、精美的现代建筑精品,居住在这里的政界高官、文学、演艺界明星、商业精英,再加上半封闭的结构,更像是北京的西山。

历史上伊万雷帝把这里当做是皇家的猎苑,这里森林茂密、野生动物繁多,莫斯科河在这里转了一个急弯,陡峭的河岸围出了一个风景秀美的水库。1664年,彼得大帝的父亲阿。米。罗曼诺夫颁布命令,禁止在首都西区兴建任何“冒烟的熏制的工厂”,直到今天,这个区 一直没有任何大型的工业企业。 经济的发展又融入了现代的东西。这里,有游泳馆、网球场、超市、古玩店掩映其中,得益于茂密的森林与和谐的设计,现代的建筑并不显得突兀。

谁住过这里? 自古以来俄罗斯沙皇、达官贵人、学者、作家、将军们都首选卢布廖夫区居住,这里有16位公爵的庄园,4位伯爵庄园,2处帝王行宫。亚历山大二世的遗孀、女皇玛利亚。阿列克桑德拉夫娜在卢布廖夫区的伊里伊奇村住过很久,后来列宁在此也小住过一段时间。 学者们和艺术家也喜欢这个地方,莫斯科大学的奠基人舒瓦洛夫伯爵、作家高尔基、契诃夫、画家列维坦都在这里有过自己的房子。

更值得一提的是,俄罗斯总统的郊外官邸也建在这个地方。 随着时代的变迁,现在这个区里又迁入了新住户-商人、演员、境内外大型公司的高级管理人员。卢布廖夫区逐渐带有了商业色彩,正逐渐地从高官区变为高官富人区。 如何进到这里? 非常难。这里是半封闭的,根本不允许过境车辆通行。想拐个弯顺路参观一下门儿都没有。每隔2公里就是一个交警岗,在所有的岔路上到处都是拦阻杆儿。天上有直升飞机在巡查。 想趁天黑偷偷地溜进来?也别想,道路的照明非常好,交通标志也与别的地方不同,是用冷光二极管做的。更不用说明的和暗的保安和联邦警卫局的工作人员了。

2004年,有幸陪同代表团进入了该区的一个小区,当年的笔记摘抄如下:

……坐在车里迷迷糊糊的,听到别的同事不断地发现在草丛中发现警卫。后来说到了,是一个白桦林中的小楼,楼后面是湖。下了车,很快就看到了这个传说中的人物。他很高,精神焕发,据说减了十公斤。 我们留在一楼的客厅里,***夫人招呼我们坐下并让服务人员送来了食品。后来出去闲逛 ,到处都是警卫和摄像头,和俄中央警卫局的保镖们交换了徽章和肩牌。说是交换,实际上只是用从别人处摸来的一包双喜烟交换来的。 坐在***别墅中的客厅里,瞧着镀金的画框和珍稀的艺术品,突然觉得自己离富贵和权力 竟是这样的近,伸手可及,突然觉得人生原来可以如此奢华和尊崇……

想搬进去住嘛? 不大可能。该区的几个地段根本就不出售,只有总统事务管理局才有权分配给“自己人”。剩下的区段说一个价格大家就知道了。在巴尔维赫村离大环8公里的地段,有一处别墅,砖瓦结构,建筑面积200多平米,周围空地300平米,价格是每平米(含空地)1400美元。

也许有人买得起,但是这种机会根本就轮不到你。地段太少,需求太旺盛,等你看到这个消息,房屋的新主人恐怕早就搬进去了。

投资300亿美元,开发卢布廖夫区 莫斯科的物价几乎是疯了。2006年莫斯科取代了纽约和东京成为世界上消费指数最高的城市。在莫斯科市,身家超过10亿美元富豪的有33位(纽约是31位),身家超过100万美元的有88000人。 在大环以内,房价每平米从5000-12000美元不等。一个30平米的一室住宅月租金在400-500美元,公寓楼要超过800美元。一个朋友想做路牌广告,找到广告商谈价格,发现6个月的平均月租要远高于3个月的平均月租。广告商答复说,现在大家在排队租牌,给一个客户时间太长的话,其他的客户会流失……地皮和需求。

在莫斯科就是这么矛盾。国际地产公司纷纷看好莫斯科、特别是卢布廖夫区的地产市场。前不久,一家英国公司打算投资300亿美元开发卢布廖夫区的剩余地段,,计划安置3万“新俄罗斯人”。这家公司看好了卢布廖夫区的影响和莫斯科新俄罗斯人的消费能力,估计工程结束后,卢布廖夫区的富人区的特色恐怕会更加明显。

使用道具 举报

78
发表于 2015-7-17 12:37 |显示全部楼层
本帖最后由 归隐宋朝 于 2015-7-17 12:44 编辑

爱的故事
文/春江潮水

上大二的时候,我吧,放署假回家。
早晨跟同学们去山里玩儿,回家时候到了下午四点了,看妈手上包了纱布,一问,是切肉弄的。
我说,妈,是不是十二点多时候切的啊。
我妈说是啊,你杂知道啊。

我说,我十二点多的时候心一痛,挺难受的啊。
我妈说是啊,都说母子连心。
我吧,是猜出来的。中午做饭十二点,指定是那时切的。


上大二的时候吧,我表弟考上了哈工大。当时我在黑大。他有乙肝,狠麻烦,不想因为体检丢了这机会。
我陪他体检,发表体检表上竟然没有照片。于是到了抽血的时候,就抽了我的血,他就过关了。
现在他还好好地在哈飞哪,要是没有我一这管血,唉。


快结婚的时候吧,装修房子,和工头吃饭,把我给整多了。我走啊走啊,就累了,就坐在马路牙子上睡着了……
记得过马路的时候,一台车差点没撞上我,然后我和司机对骂。
等睡醒的时候,天刚刚擦黑。去家长那儿,家长眼睛都哭红了。95年,那时,我没有手机,也没有传呼。


2006年的时候啊,我在机场。排队等着检票,快到我的时候吧,系统坏了,我也着急。就催了一下办录入的。
这时,一个老毛子冲上来,指责办录入的小姑娘。我怒了,妈妈的,中国人我可以骂,轮到你么。
我说你给我闭嘴,你看看你们莫斯科检一个人要多长时间?那种愤怒是发自内心的。老毛子沉默了,就走了。


九三年的时候啊,在圣彼德堡,在市场上卖衣服。警察来抓,我们疯狂地逃跑。刚跑到一个拐角,一个俄国小姑娘也在那儿站着,非常漂亮,明眸浩齿,她也是卖衣服的,只是把衣服都藏好了。笑着说,来,到这儿来。当时太纯洁了,脸都红了,摇摇头,走了。
现在呢,看到一个老娘们就恨不得睡人家,只是,没有人再肯邀请我了。


临走的时候卖皮夹克,最后一件好的牛皮夹克,我想要是卖不掉就给我爸带回去。后来来了一个小姑娘和老爷爷。老爷爷说他参加过红军,到中国打过日本鬼子。小姑娘是他孙子,懂皮子,瞧了瞧质量,说是好东西,价格也公道,就买走了。于是就拿着钱去商店里买了一个照像机。泽尼特的。
在商店里交钱的时候发现,老爷子钱给多了,反正包里多了钱了,也不知他是故意给的还是如何。于是我就返回地铁站等,等了两个多小时,没见到他们,我就回去了。现在再想想,我是多么地纯洁啊。



使用道具 举报

79
发表于 2015-7-17 12:52 |显示全部楼层
本帖最后由 归隐宋朝 于 2015-7-17 12:54 编辑

我也出来吹吹牛
文/春江潮水

记一下高四生活。

高三考了一个本地的师范。我爸问我去不,我说去吧,给我三十块钱,请同学们吃一桌。那真是精打细算,三十块钱自己做了饭,还喝了啤洒,一个同学喝多了,拉着我的手说,我吐了我也得喝。我心里说,啤酒真挺贵的。

后来开学了,妈陪我去宿舍。家就在学校院子里,宿舍黑黑的。我妈有点受不了了,说,不行咱再读一年。我说行啊。饭白拣着了。

又回到了高中。高一高二两天那是非常刻苦,书几乎都能背下来。我数学不好,杂学就是学不出来。其他的六科都能第一第二吧,就是数学老是不及格,不过,也省重点也能排到前十名。

后来高三换了一个学校,天天泡妞或者帮着别人泡妞,好在底子好,能排个五名左右。高考的时候又赶上六四。以为高考不用考了,天天也不看书,疯玩儿,画画,挺牛吧。

结果考了一个专科。

这又回到了高四。玩儿心还是不死,更疯狂的玩。

当时的玩分赌博和逛街。我和一个哥们瘦瘦的,黑黑的是朋友。叫他铁子吧,我们打扑克对穿。四个人两个一伙,全先出去了算全道,一三出去算半道。那时我们打牌,可以算到Q。为啥呢,因为赢钱的。曾经第一节课第二节课第三节课我们在大墙外输钱,都快输红眼了,后来说,抱股吧。就是说赌注提高一倍,第四节课铃响的时候,我们把本儿弄回来了。

这瘦瘦的哥们脸上一块青记,长得极难看,走路拖着鞋,弯着腰。就是嗓子没治了,上自习的时候,我们前后桌,几个漂亮的女生都求他唱歌听,他也不推,低低地唱着,记得是小凤的一幅画,声音低低的,几个听得如醉如痴。

后来他考上大学,他爸在银行,他去银行了,好象是看过金库,他说,他把钱都铺在床上,睡了一觉。我的挺多传奇就是和他在一起发生的。

我们不赌钱的时候就是逛花鸟鱼市。买不买就是看,就是沉迷。有次他咬着牙买了一盆文竹。然后放到教室的窗台上。

那时我的牛B在于,天天玩儿班主任,铁子的特点是,天天被班主任玩。

班主任背着小手进来了(现在想起来,也就是二十五六岁),看到窗台上一盆文竹,就笑呵地说,谁的花呀。

铁子吓昏了,站起来结结巴巴的说,我的。班主任一看他怂了,就接着问,啥花呀。他更怂了,说毛毛毛竹。班主任就欺负他说,买什么花,我没收了。然后就拿走了。

我很愤怒。过了三天,老师喊我去办公室,一堆人在那儿。我趁乱就把花弄出来了,还给了铁子。铁子拿回家去了。

第二天我拎着书包上了学,一进屋,看到老师坐在我的座位上。我接着往前走,老师说,潮水,去,拿挪帚把地扫了。我一听,啥也没说,放下书包就扫地。

扫完了之后,老师说,直不直道为啥让你扫地啊,我说,不就是盆花么。一下子把老师造没电了,老师只好当众说,昂,我能要人家花么,只是怕影响他学习么,你的瑟啥呀,人家一下子就把你招了。

铁子在那儿低着头,我说是啊是啊,老师我错了。我对不起您。

后来还是铁子。他想早放学,可是吧,学校的看车子的地方不到放学时间,是要班主任的批条的。我吧,就说,你放心,没事儿。我就给看车子的老头修书一封,落上班主任的款儿。然后交予铁子。

铁子又第二次地出卖了我。我正在桌子上跟妞儿说话哩,然后班主任进来了,说,潮水,你字儿写得不错呀。其实我字真不错。我笑了,估计老师要夸我了,我说老师您字儿好,天天照您学哩。老师啪地一声就把纸条拍在桌子上了。我说,老师,杂了?老师说是你写的不?我说这字儿像您的呀?老师说,你别整事儿了,一看这字儿我就知道是你。我说真不是。老师说,铁子都招了,你还赖啥啊。

我那时脾气是真好,从来没怪过铁子不义气,也是一笑。还是接着做朋友。
那时也怪。天天就是不学习,一样成绩好。特别是数学,有次考试,数学的二十道选择题,我竟然蒙对了十八道。真是天意。可是没出来成绩之前我也不知道啊,最后一门历史,我弃了两道题,出去喝汽水了,那时老洒脱了,想成绩算个屁啊。

结果,那次考了第二。早知道我一定把那两道答完。

老师经常这么说,说铁子你跟人家潮水混啥呀,人家一考试考啥样,你看你考那B样。我说老师,我回家真玩儿,不是故意玩铁子。

后来老师在球场上找到我,说,潮水,球打得可真好。明天让你爸来一次,你爸要是不来,你就别来了。当时我一点也没慌,沉着。我说老师,我爸去七台河批卷子去了,估计得两周回来,等他回来以后,他一定去拜访您,当面向你陪礼。老师一听楞住了,我再软语说,老师,真地。老师寻思寻思就走了。

我吧,也想。这老师这么寻我晦气不杂地。回家就跟我爸说,爸,老师太不是东西了。我爸说杂了,我说老师竟然说你书里有错误,错误还特别多。我爸当时就怒了,老爷子特别严谨。老爷子说,排版可能会有错误,但是错误多,这老师是不负责任。我说是啊。我爸很生气。

我爸吧,我沾老爷子光特别多。他在我们那儿算是外语界的名人,我们地区,几百万人里,第一个外语的副教授,第一个俄语的教授。以后的日子里,我只要一提我爸,大家就以为我外语非常好,做人也非常好。

举例来说吧,刚毕业的时候,那是在高四考到了某学校毕业后,一桌子上三个翻译。其中一个是俄国人,我现在还记得她叫切斯尼斯卡娅,很漂亮,是我爸的学生。另一个翻译跟他们领导说,我的外语不好。我非常郁闷地告诉这个俄国姑娘了。俄语姑娘只要听到这个不懂事儿的翻译说俄语,就不停地用汉语给他纠下,一桌子人几乎听了一堂的语法课。

回到家,我又把这经历告诉我爸了,我爸说,他叫啥名。我一说,我爸说,我记下来了。然后这个人在俄语圈子里就臭了。其实翻译这东西,是要相互补台和吹捧的。往后的生涯里,我非常注意和翻译们搞好关系。
再后来,我们高考成绩发榜了。我考得不错,过了重点线。老爸悄悄地把我的志愿改了,要不我应该去中央财政金融来着。

发分数的时候,看到了班主任,我说,老师请客啊,你学生考得特别好。老师实在忍不住了,说,你好意思,不说请我。我看老师真怒了,我说老师指定请,放心啊。

老师还真不错对我,我天天那么气他,总是脚着我好。一次开运动会,她说,潮水,你和某某去护旗。我笑了没吱声,某某直接跟老师说,整那玩艺干啥啊。老师估计又一次地被我们干倒。

后来大学毕业后,几年吧,听到了老师的消息,说是在某外贸公司做业务员。当时还想继续捉弄她,现在回想起来,自己可真不是人。
高四的时候出去耍流氓,坐在汽车里看姑娘。一般姑娘都悄悄地避过去,有天一个姑娘突然笑着瞪着眼睛看着我,我们坐得有一米近吧。我突然羞怯,低下头去,发现自己真是一个伪流氓。

然后就开始了四年大学。如花似玉的姑娘,活力四射的青春,擦肩而过的遗憾,我是沉默了二十年。都在记忆里藏着。突然有说了的欲望,但是,俺能忍住。有朝一日,记忆尚未缺失,有一天也许会说出来,那么,一定是,我已经老了,只能靠回忆去和年青人拼了。

许多牛都可以继续吹下去,都比这个丰富和精彩许多。如果再给我一次机会让我选择的话,还会选这个。

回想起来,我简直就是考试王。97年时参加某部考试,全国范围考试,我们省只考取了三个,两个是女的,只有我一个男的,接着就是如花似锦的前程。2004年硕士学位外语和政治同等学力考试,我是全班第一个过的,两科比第二名的竟然多出了五十多分,天啦,满分加起来才二百分。2006年有次考试,我提前一点都没看,只是下了飞机在家看了一宿,竟然又通过了。可惜,已经不在那个行业混了。2009年考英语,英语是除了SHIT啥也不知,头一次抄,竟然想出了高科技,也过了,估计舒小惠得气屁了。并且和监考老师成了朋友,今年一个朋友考试,我提前跟朋友打个电话,竟然也好使了……

你们,服不?

兴致勃勃地再吹最后几次:
和江主席、温总理有过集体合影,和胡主席有过握手照。独立办过许多大事儿。做过副部级会晤的译员,市里大型活动只要我在,都是俺做译员。曾经是老家最年轻的男政协委员……

一切都烟消云散了,现在换行业了,从头开始。

1

查看全部评分

使用道具 举报

80
发表于 2015-7-17 13:02 |显示全部楼层
本帖最后由 归隐宋朝 于 2015-7-17 13:08 编辑

喝酒的故事
文/春江潮水

第一次喝酒是在高三,过元旦的时候头次和同学在外面过。喝的是啤酒,听说酒劲很大,喝点之后就心惊肉跳,喝得也文气。最后大家都倒了,我一运气,站了起来,走了几步,没啥事儿,于是乎,开始了喝酒的历史。

高四开始猛喝,现在还记得在一家叫狮子楼的饭店。那时东北兴挂幌。两个幌的饭店就很牛了。一个从延吉转过来的,请我和另一个筒子吃饭。喝酒爱显,记得三个人喝了十几瓶啤的,摆在窗台上炫。然后一摇一摆回学校,班里正在上自习,推门进去,收拾了书包,提了就走。估计当时算酷的。

后来上大学。大三的时候从辽宁大学来了一个胖子,一米九多,也是三个人。喝起来都不服气,三瓶阿什河,三个人三口就干了,然后打球去,那胖子把裆挣开了。

想起大学的酒,说不尽。

大一下学期,回来。宿舍的五哥是哈尔滨人。哈尔滨人的意思是,瞧着其他地方的人都是屯子。五哥极帅,送我上学的阿姨都瞧上他了。可是我瞧不上他。他太爱干净了。白袜子天天洗。

后来玩球累了,他说走,吃饭吧,就去学校的校园餐厅里去了。他说喝点,我说行啊,他说来一瓶,我说好啊。于是要了一斤饺子,一盘发霉的花生米,一瓶白的。他说几口啊,我说喝呗,都是以为对方不成。结果花生米没下多少,酒没了。

于是再去要。我俩抢着去付钱。回来时,发现两个女生,同届的,把菜儿放在我们桌子上了,五哥非常牛B,把她们的菜儿挪走了,说我们哥俩聊会儿。两个女生没电了。其实她俩挺漂亮的,起码比十三漂亮。

于是一瓶又没了。要了第三瓶。第三瓶没了,回宿舍。我们是洗完了脚,上床。洗脚的时候挺正常,我在上铺,他在斜角的下辅。睡啊睡啊,就听咚的一声,我一听就乐坏了,一定是五哥掉床下了,大家打开灯,一看真是,我坐在上铺哈哈大笑。笑着笑着,一口饭哗的就开始吐了,然后就止不住了。下铺本来是六哥住,吐了他新皮鞋一下子,差点淹住了。六哥起来收拾,结果我说,二哥啊,对不起啊。

第二天,我看着五哥的脸上的破皮处,有巴掌大,很高兴。不谦虚地说,他是漂亮,象洋娃娃那种,大眼睛,圆脸儿,我是男人气,瘦脸高鼻梁,肩宽腰窄。大家说我俩有一拼,自打破相以后,他基本就跟我没法拼了。

后来我们成为最好的朋友。二十年了,一直在一起。2004年的时候,他来看我。我对一个女同事说,来的是我们当年的帅哥,叫东方美男。女同事待他走了以后,说,都让岁月折磨成啥样子了。我大笑……讲给五哥听,五哥也是大笑,那时他成为一个大胖子,打保龄球时弯不下去腰,鞋带自己系不了。要五嫂系。

还有一次印象挺深。大三的时候去圣彼德堡实习。班主任请我们到她家里吃饭。我们带了中国的白酒去。那时是穷学生,攒着几瓶中国白酒不容易。于是开始吃喝。老师和她爱人离异了。但是双方只有一套房子,于是离婚不离居。正在高兴着,老师的前爱人回来了。

他也是酒中同好,看着我们的女同学在,就挪不开步了,老师撵他走,他也不走。我说咱们出去喝吧。我们就来到了她家的厨房。现在回想起来,这男的估计也有二百来斤,三十左右岁。我们一瓶北大荒进去了。56度的,黑龙江老乡可能知道。然后就着酸黄瓜又喝了一瓶俄国的白酒。之后酒也没了菜儿也没了。他整出了一瓶食用酒精。我们就一口凉水一口酒精的喝着。

最后我把他扶上了床,他说他爷爷被前政府杀了,他知道是谁干的,他已经杀了几个,还要几个。

然后我和同学们就回家了。坐完了地铁,剩下三站公共汽车。我跟同学们说,你们坐车,我跑回去。到宿舍的时候,是我先到的,那时体力真好,用上届同学的话来说,象牲口一样……

大三的时候,身体是巅峰,可以用排球扣篮了。后来经过半年的酒肉生活,再也没有机会扣了……

大二的时候一次酒也记得清楚。我和五哥同一天生日,收到了很多的东西。后来两个女生请我们出去喝酒,四人喝了十六瓶啤的。两个女生红头涨脸地往回走。另一个漂亮的女生毕业后告诉我说,她知道我们四个那天在喝酒,她很想去,但是没人喊她。她等了很久。2009年的时候有机会重聚。是我们五个,大家回到了哈尔滨,还是在学校的旁边,那是一个疯狂的酒桌。白酒如风卷残云,唯一不同的是,我们的酒量都不行了,很快就醉了,然后去K歌。我和五哥拿女生练空中飞人,一片惊叫声中,我们日渐肥胖,但是没有让一个女生落在地上……

然后是参加工作。那时跟俄国人接触多,也好强,经常拿起一个四两的大杯,一口干了,说俄国人有汉子,中国人也有。那时纯是糟践身体。

95年的时候,和俄国军人一起勘界。俄方参加完会来找我,说,喝点吧,我说好啊。喝完了,我就走了。过会儿他们又来找我,说接着喝。我说不了,明天还有事儿。他们说,你看,我们请你喝酒,你杂不请我呢。我说好啊。深夜了,我们就在街上找酒喝。后来几个人拨了花坛里的花,敲开了一个街边的商亭。我们磕了磕花根上的土,把花给了小姑娘。换了几个帖面吻和一瓶酒,郎姆酒,现在还记得。

一点了,我回去了,他们又来敲门,又接着去找酒喝。喝完了我们就在街上逛啊逛。看到两个醉的姑娘。我们三个人,两个俄国的军人就泡这两个小姑娘。后来就在一个空的市场里的货柜上面走。闹来闹去。一个男的说有事儿回去一下,过了一会儿他回来了,往我手里塞了一个东西,一看,套套……
那时是真纯洁呀。没要,我就一个人回去了。第二天,俄国人没起来。我替他工作了一天……

然后喝了十来年。2002年去北京,那时混在新浪论坛,一个叫黄金四十的版。2009年时那个版还在,找到了当年的帖子。新浪比网易强多了,网易的帖子早都没了。那时叫纵情声色,属于刷屏骂人的角色。

后来在北京聚了一次。也是东北菜馆。我们喝啊喝啊,那时一个本领是喝完了能吐出来。我喝了九两的二锅头,面不改色,还和一个筒子一起欺负一个装B的小瘦子。小瘦子拿了包软中华,我们看着来气,就趁他出去的时候用红梅换了中华,然后大摇大摆的拿着中华抽。后来那小瘦子拿个手机往广东打,我们抢过手机就泡他马子,聊了半小时,可怜的瘦子脸儿都绿了……

之后,那个友好的筒子说,我陪不好声色筒子,去廊坊吧,找老锚陪你,于是四个人,两男两女在北京打车去廊坊。小瘦子也想去,我们一把推开他,让他留在北京。然后到了廊坊,把老猫用六两二锅头灌翻。再回来。

回到北京了,出租司机说,嗯,给我二百五十块钱。我说啥意思啊,骂我,原来不是说220么。司机瞧瞧我说,大哥,不要钱了。我说那不行,给他220,然后回到了交流中心,看了会儿电视,洗洗睡了,啥事儿没有……

后来酒风太甚了,有次连着二十多天,朋友们送我,只在家里吃了两顿早饭。爸妈怒了,说,再喝不认我了。我说爸妈我也不愿意喝啊,我在家一口酒不动,这是真的。现在不喝酒哪能行啊。

我喝酒在东北有一个特点,就是无论喝得杂样,一定能拽住一个人,让他送我回家,进了家门才松手。东北冬天的时候如果喝多了倒在外面,没人发现……

有次,2003年,还是两男两女,从中午吃到晚上。换了三个饭店,白酒五瓶,啤酒不计其数。一个女筒子喜欢摔酒瓶子,不停地摔,后来出来的时候问我们,我眼镜哪,我们说你没戴啊。她回去找,真在玻璃渣子里找到了。擦吧擦吧戴上了。

当晚要去哈尔滨的。全喝多了,两女一男说,一起去哈尔滨吧。我说你们疯了啊,有家有业的,喝了这么多。我把他们送回家了,然后去火车站把票退了。第二天打车去了哈尔滨。

后来啊,酒是真不行了,2005年时,发现喝酒开始失忆了,有两个小时不知杂过的……

一个筒子还没吃菜就被灌翻了,我扶他下楼……结果我醒来时,不知杂进的家门,醒来时发现在沙发上坐着,胳膊拄着脑袋,胳膊麻了。第二天在大衣口袋里发现一堆菊花和枸杞子,我跟那喝醉的筒子说,幸亏你啊,没吃饭,吃完饭了我估计大衣口袋就没法用了。

那是一场血拼。对方还是军人,有男有女,女的也嗷嗷地冲。男的都口吐白沫了,还是冲。最后成为了传奇,领导会上说,别那么喝,不要命了。第二天我醒来了,给那女的打电话,她爱人接的。她爱人也跟我们一起喝的。女的那天喝多了,非得逼着我喝,我不喝就哭,给我吓坏了,拉着她爱人说,我可啥也没干啊。

我给那女的打电话,问她爱人,小*杂样啊,他爱人说,没起来哪。我说,请你转告她三句话,一,她不是能喝的人,二,她是敢喝的人,三,你们都是最可爱的人。然后撂下电话,大笑。

2006年,参加了一个活动,四十多天,纵贯一万多公里,开车。一个大夫,我们在一个车上。刚认识的时候,问,你酒量杂样啊。我就把当年在北京一斤六两二锅头的事儿说了一下。大家大惊,尊我为斤六爷。

几个北京人。我从来没把北京人当回事儿。到了一个地儿,休整。大家说喝吧,我说行。那时酒量是真不行了,没喝多少,我又和大夫比划上了。我说你多没,他说没多。我说不信。他说杂整。

我说你带银针了没有。他说带了。我把胳膊伸出来,说,你,用针扎个对穿,不出血,我就信。他扎了,扎穿了,真没出血。

我说,你扎我玻璃盖,就是膝盖。透了没见血才是真没多。他扎了,也透了,也没见血。

我实在没撤了,就跑到卫生间歇会儿,难受,想吐。吐完了就抱了马桶歇着。我脚着也就是十分钟,后来所有的人都说我抱了两个小时不松手。于是,传奇成为笑柄。正如有名的将军总是S于战事,我这就酒神从此就走向下了坡路……

最后的传奇应该是2008年迎奥运圣火时终止。挺累的,也算是整完了一站。撤的时候和一个新疆的筒子喝,叫帕尔哈提。他喝的是俄国白酒,我喝的二锅头,都不服,东北人见着西北人就想干倒他们。一包开心果,两瓶进去了。他回不去了,我自己回的房间。

然后我打了四十分钟的长途。跟一个筒子反复磨叽,而且威胁他说,他要是放了电话,我就不跟处了,还说了N多吹牛B的话,都是这筒子后来告诉我的。

第二天早晨醒来,去洗脸,发现臭臭的,再找,来自于拖鞋,再找,发现卫生间地面上一坨大便。于是大怒,开门就喊服务员。喊了两嗓子,忽然想想不对,老老实实地用手纸把大便送到了马桶里……

到现在,一身都是病。今年三月份查身体的时候,大夫不信是我的化验单……

背来了一包子药,平时也经常忘了吃,一忘就是一个月。打开抽屉,还是满满的,真希望有一天能吃完它们,剩下空空的瓶子……

再想想,从89年开始,二十一年了,酒伴我长大,青春也就这么没了。沉在酒里,唯有写下这帖子时,才会记起意气风发的当年。呜呼……是为记……

本故事纯属吹牛,没有雷同。

想起一句话:

无酒不成宴席
无色路上人稀
无财不称富贵
无气难免受欺

酒色财气,一个都不能少 。

使用道具 举报

81
发表于 2015-7-17 13:13 |显示全部楼层
重游哈尔滨
文/春江潮水

九零年开始在这个城市上了四年学,然后就哗哗地四处飞。期间回过几次,都是呼朋唤友,觥筹交错之间激情迸发,之后又被迷迷糊糊地送走。这个城市,说不上没有重游,更多的感觉是聚了人,没聚了城市。

这次啊,又出了差。悄悄地来到哈尔滨,在机场定了机场宾馆,一个小面包车拉进来。进宾馆之前是一道铁门,铁艺做的,厚重而斑驳,有当年东方小莫斯科的一点点底子。宾馆是五层楼,不带电梯,把箱子放在前台。宾馆的设计不错,举架挺高的,也不大,外墙的装修灰色的底子,带点红色,显得大气而沉静,有一点点前苏联的神髓在。

房间是去年装修的,要了带网线的房间,可惜插孔都是扁的,笔记本插不进去。于是出来,想找一家超市,弄一个转换插头。

天已经黑了,一路问过去。院子里靠着路种着几排树,黑黑的,路灯的光是黄色的,淡淡的。突然想起了上学的时候。那个小芳不停在吟唱在心底。

一路走过去。路上没有行人。只有淡淡的草香,黑乎乎的远方,淡淡的灯光。不是施工场地那种大草甸子式的荒凉,也不是苏杭那种繁华,也不是那种北京式的忙碌。一切都恰到好处,像一个二十多岁沉静的小姑娘,初解风情,却又心沉似水。

人心底是有一根弦的,只是不知什么时候会被触动。这样的景致,想起了二十年前,离家,遇到了一堆注定要联系一生的同学和朋友们。当时我们是那样的年青、充满着活力和好奇。

正往前走着,看到了几幢楼,一个卖烤串的小孩子守着摊子,没有主顾,他也不张罗,好象他的任务就是为了守着那摊子。盒子上没有肉,只有渐渐烧好的炭火。温暖又没有脂粉。

再往前走,两个小姑娘和一个小小子站在楼前在说笑。小伙子穿着草绿色的背心和迷彩裤,姑娘穿着紫红色的西服上衣和黑色裤子,偶一回头,大大的眼睛,好奇的眼神。。。年青真是好,想当年,我们也曾经这样,在校园里说笑,成长,然后离去,再然后老去。

买了盒烟,娇子。眸子说白色适合我。只有那娇子和中南海的烟盒是白色的。打开,一种温柔的香气升起,在肉串盒子上点燃,然后香气没有了,只有嗓子里的扎扎约约。

想起了二千零二年,在沈阳,一个人,和一个刚认识的小姑娘,也是在夜里,坐在马路牙子上,看着路灯下偶尔过去的车辆,真想就此睡过。

夜沉似水。回到了房间。
1

查看全部评分

使用道具 举报

82
发表于 2015-7-17 13:20 |显示全部楼层
本帖最后由 归隐宋朝 于 2015-7-17 13:22 编辑

奥利娅的故事
文/春江潮水

奥利娅是卫检的医生。她做什么呢,就是我们过境时她用一个测温仪瞄着我们的胳膊或者耳朵,看看超标不。一年过去了,她好象只逮着一个高烧的,后来我们骗巴骗吧也就那么地儿了。

一走一过,工程也快结束了,许多人注定要擦肩而过,甚至明天走在大街上你也不会认出来他,我想,奥利娅就是这么一个人。

前天出差,住到了俄国人的营地,昨天晚上发现俄海关在我们的楼上,约着过去唠嗑喝点。没想到,奥利娅也住那里,套间的另一间。

奥利娅开始的时候开着半扇门,下面是一条裤子,上面围着浴巾,说,你们先坐着,廖沙(就是海关的)先泡着茶,我洗完就出来啊。过了半小时,她真出来了,这回是浑身裹着浴巾,裤子也没了。呵呵。就这么推开门,朝廖沙要了相机,说,你们再等等,我把相机搞明白,然后咱们得合影。

大家索然,我坐了一会儿,然后就去值班了去。临走跟奥利娅说走了啊,还得值班。她俯卧在床上摆弄着相机,说,杂能走哪。我说值班,她说再见啊。
今天早晨试验结束了,大家等着相关部门出结果。廖沙和奥利娅来了,提个包,要一起赶回到封闭区里去。于是坐在吸烟的木亭里聊天。

我和伊利发特的烟都没了,廖沙的烟也没了。奥利娅吸烟,她说,要不,你们要是不反对的话,抽女士烟行不。我说有啥不行的,女士有,总比没有强。大家大笑,然后就开抽。奥利娅挺大方,一人发了一棵。然后自己点上。小地方的女士不讲究,不用男士帮着点,也没有了献YIN勤的机会。

奥利娅穿了一双凉鞋,没穿袜子。光着脚。工地上一般都穿工鞋。我说,奥利娅,你不怕蚊子呀。她吐了一口烟圈,斜视了我一眼。

后来,她问我,妈了个B啥意思。她在布市呆久了,骂人话也学了一些。我说是操你妈的意思。她说,还有比这个狠的么,我说傻B也差不多。她问傻B是啥意思。我说B不通,实心的。大家暴笑,她也跟着狂笑。前仰后合。

然后她说,咳,你真有四十么。四十,我是跟其他人说的。往大了说。我想想,我说,嗯,四十五。非常诚恳。

她说,你孩子呢?我说二十二。她问,姑娘小子?我说姑娘。她又问,干啥呢。我说念大学哪。她又问,啥专业啊? 我说是医生,跟你一个专业。她问几年啊,我说本科五年,再两年就是研究生了。

她说原来如此啊,信以为真。

签完了字,大家收拾就上车了。
一路上在扯淡。快到封闭区的时候,上来了七个俄国的工人,要搭车。

进来以后,我说你们得买票啊。后来发现我是中国人,就开聊。小地方的人没去过中国。聊到了中国的产品,随手就能找到好几个。一个人问,说中国现在还有啥不生产啊。我说坏东西中国从来都不生产。

于是一堆人开始跟我抬杠。一个人说他买了中国的鞋,穿了一天就坏了,还有人说中国的白酒喝死了人。廖沙非常牛B和骄傲地说,你知道酒精是谁发明的么?我说我太直道了,是门捷列夫。他非常满意。

我说,中国人都喝酒几千年了,真得谢谢门捷列夫,二百年前刚发明酒精。我们以前喝的啥也不是。

于是又招来新一轮的炮轰……

我就闭着眼睛说,你们说得可真对呀……


奥利娅冲出来了,真没想到。

她说,哼,你们净胡说。我去过大连、深圳、香港、三亚,你们去过么?我在大连买了双达夫妮的鞋,穿了十年了,啥事儿没有。里外纯皮的,还特别轻薄。

我连忙说,是啊是啊是啊,我家长也买这种鞋。

她非常骄傲,又对其他的俄国人开始说了如下的话。
接着,她站了起来。用手指着其他的俄国人,她说:

在中国东西可真便宜啊,一千块钱,可以请一千人吃饭,还能打包带走。

中国人一般不在家里做饭,都在外面吃。饭店里。

其他的俄国人有点怀疑,我赶紧说,嗯,真是啊,有食堂啊有快餐啊。

奥利娅更得意了。她开始批评本国人了。

她说,昂,我们俄国人,吃的就不好,你们是不是都吃不上肉啊,还有人吃不上菜。是不。中国人就好,他们注意平衡,然后她用手一指我说,你们看,他哪里像四十五啊。

我操,我把护照死死地按在上衣DOU里,千万别哪个人好劲儿非常要看我的护照,好在一堆人已经兴趣淡然。。。

后来廖沙不服,廖沙试图从营养学的角度证明俄国菜也挺好的。

奥利娅又怒了,她指着廖沙说,嗯,你直道不,为啥北朝鲜人活不过南韩人。因为北朝鲜人只吃肉不吃菜。

廖沙说,放屁,北朝鲜人吃不到肉,过节只吃烂菜帮子。

奥利娅又愤怒了……

好在很快到了封闭区。奥利娅在路上只买了面粉和糖,她说她想做薄饼。可是她饿了。我说我给你要碗方便面吧,于是找伊利发特要了碗方便面。她笑着就跟我挥手告别了……

使用道具 举报

83
发表于 2015-7-17 13:34 |显示全部楼层
本帖最后由 归隐宋朝 于 2015-7-17 13:40 编辑

天南地北中国人
文/春江潮水

俗话说,一方水土一方人。在现实中,在论坛里,接触过天南地北的筒子们,没啥事儿,消遣一下,大家别当真,当个乐子看看。
天上众星皆拱北,世间无水不朝东,那么,就先说说东北人。

东北人,懒、打手,性服务工作者,喜欢忽悠。

东北人给人的感觉就是这样。先说懒。懒是怨不得东北人的。东北气候寒冷,冬天是做不了农活儿的。相比较华北的一年两熟,海南的一年三熟,大多数东北农民的冬天是在炕头和麻将桌上渡过的。大家说东北人懒,你到东北试试,天寒地冻的,能种啥,能忙活啥。

东北的工人呢,脾气大,活不精。说他不愿意,说了也白说,水平差点,特别是木工和泥瓦匠。最后只剩下一张嘴在白花。我长在东北,可是,啥活给东北人,那真是逼着没办法了才这样做。

东北是黑吉辽。有句话,一个奸,一个虎,中间夹个二百五。大意说黑龙江人奸,辽宁人虎,中间的吉林人笨,潮。冷丁看是这样,但是吧,从官场上来看,吉林最出干部,吉林黑暗,但官场抱团,不互相咬。黑龙江和辽宁互相咬。黑龙江是偷着咬,辽宁是往大了咬。最后官场上黑龙江和辽宁人,都没起来。这么看来,应该是吉林人最奸。

东三省是出打手的地方。当年四野席卷全国。叶北的南方人打金门让人整残了,韩先楚的四野,用木船解放了海南。解放海南时,渡海的长度是福建到金门的八倍距离。谁能打,谁会打,一目了然。

发展到现在,黑龙江人和辽宁人的打法有了差别。黑龙江是出民间打手的地方,全国各地看场子。自我忽悠和被忽悠,真以为黑龙江人全国最勇。辽宁人是官场的打手。辽宁公安局的筒子们,收拾完了重庆的同行,又开始收拾足协。霸气与虎气并存,刀锋所指,重庆北京的大佬俯首。四个直辖市收拾了一半儿。

妓女的问题是存在。东北女人漂亮,另外一个是全国人民把东北人民祸害惨了。当年东北支援全国,森林、煤矿、黄金、商品粮、铁矿、交通、重工业,哪一个不是响当当。一点儿也没留,全给全国人民做贡献了。等东三省的重工业包袱大了,国家说,改革了,不管了。东北的大企业,基本都是全家在一个企业,一黄整个家庭都没了收入来源。东北的姑娘,是被逼出来的。没良心的南方人,还拿这个说事儿,妈妈的一提起来老子就愤怒无比。

经常有人说,东北人能忽悠。其实东北人的忽悠,区别于河南和天津人(别怒啊,传说中的),是不带功利色彩的忽悠。他们只是油麦,答应的事儿,也是出于友情。酒足饭饱之后,东北人反应过劲儿,真不做了。于是就落下埋怨。我再想问问拿这些说事儿的银,你连忽悠都不肯,就别糟践东北人了。

发展指数:一星
交友指数:四星

北京和天津人

北京和天津人是怨家。国安和天津拼足球的时候,都不用动员。大家说北京人能装,不待见北京人的时候,北京人就把你拉在一边,说卫嘴子,天津人更不是东西。可见,一对怨家,不知从啥时结的。

先说北京人。这北京人吧,忽悠起来比东北人更能。东北人是没有功利色彩的忽悠。北京人是靠忽悠赢得自豪感的。生在皇城根儿,真以为别的人全是屯子。从政治到哲学,全以为别人是傻B,在路上在车里在胡同里,甚至在路边的小摊上,到处都充斥着想给你上课的傻B。

讲个真事儿。有次在北京打个车,上车了大哥还挺有尿,说北京是文明城市,咱唱歌儿吧。当时给我造楞了,我说大哥我不会唱啊。这司机又求着和俺同行的漂亮女老师唱。那是不唱不行啊。我说大哥,这老师教我四年了,从来没唱过,也没给谁唱过。今天你要是让我们老师唱了,我给你一万块钱。这大哥说,那我唱吧。嗷嗷唱了。我和老师想唠会也唠不下去了,还得捏着鼻子拍巴掌。最后词儿听明白了,刘欢的,曲儿真不知道。

按说这服务的事儿吧,拿到其他城市吧,大家说真傻B,开你车得了。到了北京这的哥这儿吧,还脚着北京人有素质。啥素质啊,安心开你的车,就代表最专业的精神,也是最有素质。

你说北京和天津吧,都是直辖市,为啥北京发展这么快呢。一句话,狗尿苔不济,长在金鸾殿上了。首都,心脏,啥啥地。其实就是国家暗地里给北京多大的补帖啊。亲儿子,啥都多一份。从高考到菜价补帖。这国家在大儿子这儿租着房子,怕大儿子闹啊。

其实吧,北京人吧,老看不起外地人。其实吧,离了外地人,北京人也就剩下一张嘴和烤鸭了。那烧肝整得跟浆糊似的,坐在油不唧的椅子上,还冒充阳春白雪的老北京。啥叫老北京啊,都是清朝统治下的顺民,那时叫汉奸来着,别没事儿往自己脸上帖金了啊。。。
天津人。天津人以前真接触过几个。太能说了,那张嘴,能把金条说成稻草,也能把稻草说成金条。刻薄和功利,给我的感觉。卫嘴子,可见嘴功是着实了得。

后来吧,来了六星,发现天津人也真不错。墓歌就不忽悠,花花和信以为真还挺纯洁和仗义,这个亦泓呢,是真能说,但是吧,也不太刻薄。你们四个别削我啊。

天津吧,挨着渤海,接理来说吧,和圣彼得堡地理上有一拼。但是哪,让上海抢去了。上海说,它和圣彼德堡是友好城。

再想想啊。其实天津和圣彼德堡真应该是友好城。圣彼德堡是文化名城,几乎每一个楼都有名人住过。这天津吧,近代史上从袁世凯发家到北洋军阀,名人不少,就是宣传差点儿。关键是北洋的英雄们名誉差点儿,实在提不起来。

天津给我的感觉,是个吃喝玩乐的城市。文化氛围挺好。鼓楼中街的油画,真的假的,能摆出来几家,杨柳青年画,泥人张。。。。吃的更别说了,传说中的川菜,准扬菜,能在天津立住的,走向全国没问题。

想起N年前在天津吃饭,去了一个数字餐厅,楼下一个铜的黄包车夫像。楼上吃着饭,饭厅里有个大台子,这头你们吃着,那头整书画拍卖。一张画,八尺的,一百五吧。先这么说,五百有人买不,没人,一百五。最牛的是,一个老先生坐在那儿,现场卖字儿,写了两幅,牛B烘烘地走人了。。。

发展指数,三星
交友指数,三星(要是没有墓歌他们四个,交友指数为零)。。

河北山东山西和河南

如果说山东是武二郎,山西是帐房先生,河南是教书先生,那么,河北人就是自得其乐的小媳妇。

说他们自得其乐吧,你就看吧,手里攥着小葫芦和小核桃玩的,一定是河北人。北京人玩玉,天津人玩嘴,河北夹在中间,玉玩不起,那就玩葫芦和核桃吧。。。上面全是人油,锃亮,然后说,一对几百几百。。。。

曾经和几个河北的朋友聊过。河北吧,属于中原和东北交界的地方。历史上任何一次东北土著居民欺负中原人民的时候,可怜的河北人民总在夹在其中。不服的全给砍了,剩下的全是顺民。被砍的历史从三国就开始了。山西人关云长,把河北的所谓名将颜良文丑砍了,河北的袁绍,跑到朝鲜还让河南人曹操给灭了门。

于是河北不再出名将。最牛B的孙殿英,也就敢在慈喜过世之后偷人家点东西。河北人,只剩下这点出息了。

河北人吧,挺温驯和善良。他们跟你说话的时候,总是纯真地看着你,然后寻思半响,说两句让你摸不着头脑的话。一副受气的小媳妇模样。没办法,历史总是留下顺民,河北多的就是顺民。中原的小媳妇,不招灾儿不惹祸,挺招人怜爱的。。。
河南人真不敢太糟践。这论坛里,独醒,杨逍逍,德兰,聆眸,农妇,都是我最好的朋友,也都非常聪明仁义。现实中,我的研究生导师是河南人,非常有才气。我最好的朋友也是河南人。但是,河南人的名声杂就这么差呢。

曾经去过郑州。燃面馆里见过典型的河南人。足蹬运动鞋,穿着成套西服,红光满面,一喝起酒来,声音含混不清。你得使劲听。说非常不说非常,说可,可字还发不了可音,要发成卡音。说某人有钱,就说,卡有钱。不知的还以为信用卡哪。

说起河南话,还有个笑话。说是某河南人去北京坐公交车,掏出一张五十的对售票员说,见过没?售票员抽出一张一百的说,你丫挺的见过没?旁边有说普通话比较好的河南人,比如独醒,告诉售票员说,这货要去建国门。。。。

河南人太能被糟践了。已经习惯了。要是你问一人,哪儿的呀,他要是吱吱吾吾的,百分百就是河南人。等他的身份败露之后,他就会拍案而起,说河南人惹谁了啊。然后开始举出历史上河南的名人,然后再说河南人是中国的祖宗。MB,类人猿还是人类的祖宗哪,那智商能和现代人相比么。。。

一笑了之后,别削我。。。

先陕西和湖北吧

陕西:一个出纯爷们和纯娘们的地方。这里的陕西人是泛指,包括陕甘宁三省的汉族人。

我一向认为,中国的爷们只出在三个地方,一个是东北,一个是陕甘宁,还有一个是湖南。东北是表面上是爷们,湖南是骨子里是爷们,陕甘宁是骨子里表面都是爷们。

2000年前呀,陕西人民和全国人民搞了次群殴,一对六,还打赢了。血勇之气可见一斑。当时的描写是陕西的爷们左胳膊夹着俘虏,右胳膊举着武器,窜蹦如风,祝全国其他人民的脑袋为军功章,嗷嗷地抢。当时说,陕西的爷们一听说群殴,全得乐坏了,就好像是工程队又整着活儿了。

两千来年过去了,经过不停地和少数民族和中原人民串秧子,陕西人民的种儿早就不纯了,一般都高鼻深目,悍勇,特别是陕北一带,竞有不少人的眼珠是黄的。血勇之气尚有。

没事儿的时候喜欢和西北人处,喜欢逗他们,和他们叫板。坐下来,端着酒杯说,来,都说西北狼儿,东北虎儿,整整,看谁牛B啊。西北的爷们一听这话,没有退的,六对一就扑上来了,六个陕西人对我一个东北人。要是不整点技巧,还真能让他们灌翻了。

西北人喜欢吃面,山西也喜欢吃面。山西人精于算计,把面团吧团吧,拿个铁皮就开始削,左手把面团放在肩膀上,右手飞铁皮,面像柳叶一样飞到锅里,非常有表演才能,客人们得叫声好。

陕西人就不一样了,功夫都下在人后。让人吃顿面,得使劲压。用扁担压,把吃奶劲都使出来了,有那劲压女人多好啊,替他们不值。压完了,满头大汗地端上来,说,骑在杠上压的。操,还让不让我们吃了。

陕西男人的特点是讲交情,能办事,会办事。交友指数五星。发展指数三星。地方太差劲了,本来就啥也没有,还不停地让黄河把家里的二两面冲到海里去。

忘了说陕西女人。陕西女人是中国女人中的极品。大家看看飘飘版主就知道了。漂亮还会起腻,比东北人更传统。

文化加上血勇,陕西人,可以。

注:这个帖子在各地人士的阻击下,貌似没有写完,有点遗憾了这张损嘴了。

1

查看全部评分

使用道具 举报

84
发表于 2015-7-17 13:46 |显示全部楼层
六星杂谈2010年十大劣士颁奖词
文/春江潮水

快过年了,本想整个烈士,缅怀一下。烈字不好听,改为劣字。是凡离去,总有劣根性在。

一、淡淡一片云。她的离去,代表着散随黄金一代的结束,代表着六星温婉勤奋的消失。轻轻地来,淡淡地走,挥挥衣袖,不带走一片云彩。反醒人,六星站方,这么好的人走了,没留住,可惜啊。

二、十三。百变十三,聪明有余,情商不足,负气而走,杂谈之花凋谢于情感之内。杂谈不能给之地位,情感不能给之尊重。反醒人,春江潮水、醉笑。还有还有马樱花。

三、那五。聪明机智,对人性对经济对股市有着深刻的了解。追随舒小惠和十三来到杂谈,又追随十三离开情感。反醒人,春江潮水,醉笑。

四、瘦骨寒梅。经历丰富,肯讲肯说。杂谈的发黄的CD碟。他的离去,是杂谈讲述历史的一个断代。反醒人,春江潮水。

五、尼洋。诙谐。来源于生活,回归于生活。反醒人,王小虎。

六、闲散之人。抱怨也是一种风格,反醒人,春江潮水。

七、老而弥横。才气弥横,敏感弥空。精神上的伪娘。反醒人,春江潮水,独醒客。

八、老田。信以为真的偶像,狡滑而低调,估计是追随了尼洋。反醒人,知音。为啥知音姐魅力就不如尼富婆哪。

九、散仙。能吃也要记打,掐人的同时,被掐也要认帐。哭鼻子,不是技术,是耻辱。反醒人,自己,王小虎,春江潮水。

十、霸爷。一代才女,老而不知所终。反醒人,MB,反正跟我没关系。。。。

使用道具 举报

85
发表于 2015-7-17 13:54 |显示全部楼层
本帖最后由 归隐宋朝 于 2015-7-17 13:59 编辑

有关威海聚会的几大预言,超准!
文/春江潮水

去的男生基本上跑不了这几种:

第一大傻是死喝那种,拉着手死喝,喝完了死睡,还打呼鲁。以墓歌为代表。

第二大傻是抱着麦的麦霸。人家男男女女都在手拉手躲在幽暗的角落里体会,他非得给人家当背景音乐。不时还嗷捞一嗓子,吓人。以醉笑为代表。

第三大傻是给人家讲文学,谈人生,摆社会。讲得是星星都掉来了,太阳都爬起来了,文学女青只好说,洗洗睡吧。以散仙为代表。

聪明有几种:

第一种是我这样的,从来不喝,只喝白水,然后蹦蹦跳跳地问飘飘,飘姐,开个房不?

第二种是冷笑这样的,从来不喝,只喝白水,然后蹦蹦跳跳地找按摩房,一宿之后找个永和豆浆补补身子。

第三种是独醒客这样的,从来不喝,只喝白水,然后蹦蹦跳跳地把醉笑的帽子戴上,一宿之后在墙上用尿哧上几个大字,醉笑到此一游。。

去的女生也跑不了这几种:

第一种是香姐类型的。举起酒杯说,嗯,我怀念慕容斋主和白洋淀。估计墓歌这样的就得问,那你杂没跟他们一起跑啊。估计马樱花得过来说,丫你喝酒,我看这回谁替你拦酒。这种傻子,被灌倒了都没人扶。

第二种是冰蓝心那种类型的。上桌之前盘算,我得羞怯一些,最好能轮到我和大帅哥醉笑放一起。MB,就那几个男的,靠等能行么。这年月,你争不一定能争到,不争,肯定是争不到的。

第三种是玉玲珑那种类型的。丫揪着小虎不松手,啥梅兰竹菊都边去。一屁股就坐在小虎旁边了。可是,酒局是这样的。一开始都是正襟危坐,没法下手。等喝得差不多了,都开始窜桌了,等你上下其手的时候,身边的小虎早换成了墓歌了。那个死喝死睡打呼噜的……

最聪明的三种女人:

第一种是露西Q那种。吃饭之前,清清嗓子,说大家把房卡交一下,要不一喝多了丢了就麻烦了。心里说,MB,没我允许,我让你们到海边儿嗨去,水那么地凉,拨S你们……

第二种是飘姐那种,不远万里带来一批铁裤,送给每一个男生。然后卖钥匙,五百一把,女人买翻倍。数钱数到手软。

第三种是知音姐那种。拉个凳子找飘飘,说飘咱俩关系杂样,把散仙和醉笑的钥匙给我。飘姐说,关系好也不能白给啊。知音姐一咬牙掏了两千块钱,然后把钥匙扔海里了。咬牙切齿地说,我BIE死你们这两个老王八犊子……
1

查看全部评分

使用道具 举报

86
发表于 2015-7-19 08:40 |显示全部楼层
大家公认,此人在六星扬名立万始于拍砖,据说,其拍砖水准曾令春江望而生畏。行文剑走偏锋,轻灵诡异,嬉笑怒骂,信手拈来。时常飘忽无踪,每每出现,总令人始料不及。独醒还是独行?莫有定论。
                                                                                                                      ——编者

光   头
文/独醒客

近些年,每年的春夏之交,我都要理一个光头,这只和季节有关,与其它 无关。只所以选择这个季节,是因为冬天的时候理光头会感觉到冷,而夏天的时候火辣的阳光又会晒到头皮疼。春夏之交的时候,气候正是适宜,气湿略有些凉,但却不是冷。风掠过头皮的时候,是一种舒爽的凉意。而到天气热起来的时候,头发也长了出来,又可以遮挡阳光。

说起理光头,是有一些历史的,当年在上高中时,男生们流行留长发,要盖住耳朵,甚至要耷拉到肩上。那个年龄段,为了追求与众不同的效果,我决定理光头。当我把这个想法跟一个朋友说了的时候,丫表示了支持。记得那是一个上午,然后丫下午来学校的时候,头皮光光发亮。妈的,可把我老人家气着了。竟然叫他得了个第一,只好在当天晚上下了晚自习,抓紧去理了个光头。占了个第二,为此事我耿耿与怀好一段时间。后来班上又有了第三第四,以至于班主任专门在班上说了这件事,不鼓励不提倡学校的学生们理光头。有碍观瞻。

后来走上社会,要吸引异性眼光,不能只是靠耍二球,自然要注意自己的形象,岷然与众人同矣。

而现在,我已到这把年纪,外界的看法对我来说已不重要,我更加在意的是生存的质量,是自我的感觉。只要我感觉爽的,不妨碍别人的,一意孤行,我也要去做,虽万千人吾往矣。醉风流兮情何物。

今年依惯例,理了光头,过了没几天,遇到一个资深的一年四季理光头的光头爱好者,他见到我,内行的看了一眼我的光头,然后略有轻蔑之意的问了句:没刮?我说没呀,用推刀推的。他显出一切都在意料之中的神情。那是一种专业级的业内人士遇到外行的票友才会有的表情。这使我感到分外的不爽,我说道:用推刀推的,也是可爽呀。

他再次不屑的对我说:你娶了一个老婆爽不爽?可这种爽跟妻妾成群的那种爽能一样吗?

我靠。我承认我被这句话给震的外焦里嫩。在我青春期的时候,荷尔蒙分泌旺盛,无数个黑夜里,生理上的渴望如同一把机关枪,把我那些远大的理想和抱负击的粉碎。然后在我人生理想的小黑板上哒哒哒几梭子,打出一行龙飞风舞的四个大字,那四个大字分明就是:妻妾成群。

如今我已知道这是一个不可能完成之任务,那么如果一个光头可以帮我找到那种感觉的话,这分明是一桩价格便宜量又足的好事呀。

于是,找了一家理发店,进去对老板说,给哥们剃个光头。那老板看着我头上薄薄的只有几个毫米长的一层头发,很是有些迷惑。我说,给哥们刮一刮。要刮的干干净净。老板明白了我的意思,把我让到椅子上躺好,然后拿出一把安全剃须刀,装上刀片。我从境中看到这一切,喊了声停。然后对老板说:我不要这样的刮,我要用那种剃刀,那种老式的折叠的剃刀,在砧布上背过,然后来刮。

老板表情开始尴尬,嘟嘟囔囔表示歉意:这个这个剃刀,不会用。

我靠。这使我感觉颇有些郁闷。既然要玩,我就要玩正宗的,我知道在万恶的旧社会,剃头是一门手艺,而吃这碗饭的,要认真勤备的学上好多年才能出师,开始学的时候,要拿一个冬瓜来练,练成时,用剃刀刮净冬瓜上边的细绒毛,但冬瓜的皮,不能有一点破损。这才算出师,可以在人头上试。

想一想那种感觉,绝对应该是非常之美妙。那不仅仅是剃头,更是在享受一种艺术。可是这种安全刀片不能带给我这样的感觉,至少是心理上。

于是我起身而去,再寻下一家。

悲哀的是,寻了若干家理发店,竟然找不到一家可以用这种传统工艺工作的技术人员,这使我感到沮丧。无奈之下,给那位资深光头友电话,他在电话那边告诉我一个地址,寻了去。一家不大的门脸,门口摆着一个冷饮小摊,进门来,光线暗淡,摆设也极及陈旧,没有一点时代感。但这一切却正是我心中想象中所应该是的样子。

老板面相并不年轻,但头发很黑,黑的有点可疑,并且做为这个行业的人,他也完全具备欺骗我的条件。我估计应该是个四五十岁的中老年人。

中老年人话不多,见我进门,淡淡的问:理发?我指指头:剃一剃。老板把那把破旧的转椅转了个角度冲向我:坐吧。

待我坐好,又把椅子转过去,让我对着镜子,从上衣口袋里掏出一把我期望中的剃刀。那是一把折叠的剃刀,黑色的柄,锋利的刃隐于其中,老板手指一弹,一道白光跃出。老板从我坐的椅子后背上拽起一块砧布的一端,然后拿剃刀在上边,蹭蹭蹭,反过去,再蹭蹭蹭。

诸事齐备,一手轻按我头顶,另一手持剃刀。我微闭双眼,只感觉到头顶皮肤有一股凉意掠过,耳朵听到刷刷的轻响,有细散的头发从头顶滑落。从脸上,从耳旁落下。我闭上眼睛,尽情的享受,锋利的刀刃轻抚过的头皮,如一缕凉风缓缓的吹,如医院护士带着凉意的手指轻抚我的皮肤。

一下,一下,那种感觉,怎一个“爽”字了得。妻妾成群的感觉,原来如此。

十几分钟后,老板轻轻拍一下我的肩,我从假寐中醒来,睁开眼睛,镜子中一个锃光瓦亮的大秃瓢,闪着青兮兮的光。

摸一摸头皮,光滑如凝脂,我转过身,冲老板伸出大姆指:好手段,好手段。

老板微微一笑,收起剃刀,昂昂然,有睥昵天下之势,施施然,又似解牛之疱丁。

伟哉,手艺人,壮哉,手艺人。

在下且辞,山高水长,明年此时,定来再会。

使用道具 举报

87
发表于 2015-7-19 08:46 |显示全部楼层
怎样玩论坛
文/独醒客

论坛分两种。
大论坛
小论坛

根据论坛的人气,又可细分为四种:
热闹的大论坛
热闹的小论坛
冷清的大论坛
冷清的小论坛

冷清的论坛,不管大小,都不好玩。一篇好贴子,贴上去半个月,有人说了声好。一块板砖扔过去俩星期才有人喊了声疼。黄花菜都凉了半天了才找到筷子。

所以说,凡是冷清的论坛都不好玩。

那么就是热闹的大论坛和热闹的小论坛。

热闹的大论坛人气极旺,并且高手众多。自古以来,文人相轻。如果不是真正的出乎其类,拨乎其萃的人材。很难在这里混出点名头。稍不留心就不知道被谁给菜掉了。

举个例子说明,灭灯出了本书感觉自己是个人物了。然后到这种热闹的大论坛里混,发个贴子《我出了一本书,挣了十几万,啊啊啊!!》

一楼回复:沙发,祝贺。顺便说下,俺还有个马甲叫余华。

二楼回复:板凳,祝贺,顺便说下,俺还有个马甲叫王朔。

三楼回复:地板,祝贺,顺便说下,俺还有个马甲叫莫言。

四楼是苏童,直接用的自己笔名当主ID回复:我操啊,来的晚连地板都没得坐。楼上的仨伙记你们杂回事?这样的傻B答理他做什么?

那么就剩下最后一种,也是最好玩的,就是热闹的小论坛了。
热闹的小论坛有几个特点。

第一,    人气比较旺。写个贴子或者发表某个观点,会有人及时回复。人的特性是喜欢群居,害怕孤独。比较旺的人气,能够保证比较好的交流氛围。

第二,    论坛整体素质比以上所说的热闹的大论坛要低一些,但又不至于低太多。然后一些稍具水平,或者有些另类观点的,在这里可以得到足够的重视,甚至有一些所谓的粉丝。要知道,并不是每个人都修练到我这样宠辱不惊去留无意的境界,很多人需要别人的肯定,需要别人的赞扬,需要别人的掌声。他们喜欢站在那舞台,听到掌声响起来。

第三,    热闹的小论坛,人气旺但又不是过分的旺。这样就能保证论坛内的人相互之间比较熟捻,有一种亲和力有一种归属感。就好比繁华的大都市里反而使人感到孤独,而热闹的小乡村却使人倍感亲切。
一个理想中(请注意是理想中)的、好玩的、热闹的小论坛,其人员层次及组成应该如下。

首先是要有好写手。

好写手是一个论坛的精英群体,也是一个论坛赖以生存的最重要的力量。但是好写手在论坛中只能是小部分,不能太多。一旦论坛中好写手比例超过三分之一,甚至达到一半以上,这个论坛就会成为一个虚头巴脑的酸腐文人的聚集地。呈现出的是虚伪、呆板、装B。再也没有活力,没有真实的生活的气息。

其次,论坛要有几个好掐手。

掐手不能没有,但必须非常非常少。一般来说,一个坛子,能有三五个。就足够了。如果是顶尖的掐手,一两个足矣。比如马路中间,就是一个极其牛B的掐手。这样的人材是可遇不可求的。一个论坛能有一两个这样的人,就不必担心论坛没有人气,不必担心论坛没有活力,就不必担心论坛没有生机。

有经验的养鱼人,通常会在一个鱼塘中放入一两条俗称“火头”的鱼。这种鱼极其凶悍,食肉,它以他的同类为食物。但正是因为这个鱼塘中有这样的鱼,其它的鱼才有危机感,它们才会不停的游动、逃避、闪躲。正是这种原因,使得这个鱼塘中的鱼群充满活力。更加有利于鱼的成长。

论坛中的掐手,就是起到类似“火 头”鱼这样的作用。论坛中因为有了他们才充满活力。欣欣向荣。

但是掐手的数量必须严格控制,一旦超过一定的数量,论坛就沦为了一个嘈杂的充满斗欧打骂之声的菜市场。

要知道,人的天性中有猎奇的喜欢热闹的因子。这使得他们喜欢看掐架。但人的天性中同样有对同一种事物不断重复的厌倦因子。根据经济学中的边际成本递减原理。太多的掐架使人厌恶。

要知道,即使把巩琍放在你的床上,连着搞上一个月,也会出现久而不坚,坚而不久的生理现象的,何况掐架乎。

然后要说的是水手。

这是一个论坛中数量最多的部分,占到大部甚至绝大多数。但不幸的是,他们的工作就是在台下鼓掌,挥舞荧光棒。聚光灯永远打不到他们身上。他们是嘉年华晚会上闪亮的彩带,但他们不是主角。勒庞在《乌合之众》中曾经说过。他们之中蕴含着巨大的力量,但人群中个体的数量和他们做为一个整体所呈现出来的智商是成反比的。所以,他们的这种力量注定要被人利用。谁能够利用和调动这股力量为自己所用,他就能玩的风声水起。

值得一提的是,行行都能出状元。就像有人吹牛B,也能够吹的清新脱俗,花样翻新一样。在水手中也有些灌得特别好的,短短的一两句话,透着智慧和幽默。此之谓水王,论坛中如果有几个这样的人,也会增添不少意趣。

最后,一个论坛,应该有一个灵魂人物,这个人物应该具有巨大的凝聚力和号召力,能够获得坛子里绝大多数人的尊重和响应。他起的是定海神针的作用。平时未必一定经常抛头露面,但在关键时刻,可以挽狂澜于既倒,扶大厦之将倾。登高一呼,响者云集。带领一个坛子从繁荣走向繁荣。

以上所说,只是一个理想中的论坛模型。实际上很难做到各个条件面面俱到。

但,这是版主们应该努力的方向。
这一节聊聊版主管理

管理一个论坛说大了可以类似管理一个国家,说小了可以说类似管理一个单位。玩论坛就是玩政治,一个版主应该具备多方面的才能。知识储备要广博,天文地理,政治经济,诸子百家,四书五经,五行八卦,奇门遁甲,A/v女/优,等等等等。都要知道一点。未必要精,也不可能做到精。因为论坛要面对各种各样的人,要处理各种各样的贴子。这样当你遇到的时候,不至于茫然无计。

版主必须是一个优秀的写手,可以写出响当当的锦绣文章。与此同时还必须是一个好砖手,遇到踢场子的捣乱的,一扬手,就能扔出一块硬梆梆的板砖。击退来犯之敌。

版主还需要具有政治家的胸怀,要有海纳百川的气度,论坛各色人等,一视同仁,只要不是影响到论坛的人物,那怕是讨厌自己的或者自己讨厌的,也能够以宽广的胸怀,一体包容。

版主还需要是一个阴谋家,必要的时候,必须耍手腕。煽阴风,点鬼火,砸黑砖,下毒手。比如有人影响到坛子的发展了,需要驱逐。直接封IP或者ID。是会引起不明真相的群众不满的。怎么办?

换个不为人知的马甲找他碴。两人开战,然后事态升极,造成恶劣影响。好了。此时换上版主的马甲出来主持公道,把干仗的两个,都封掉。一切OK。不明真相的乌合之众们还要夸版主处事真公道呀真公道。

不要说什么道德之类的,政治家不需要讲道德。就像军事家兵不厌诈不需要讲诚信一样。一切为了目的。手段是为目的服务的。

一旦具备了这些,就可以随时掌控论坛的情况,引导论坛的发展方向,调节论坛各个队层人群的比例。何愁坛子不繁荣?就像一个高明的厨师面对一堆肉、菜、和调料。只需要优哉游哉,轻轻松松,一道色香味俱全的大菜就出来了。

所谓治大国若烹小鲜是也。
每个玩论坛的人基本上都经过一个相同的过程,一开始的观望,到忐忑不安的加入,小心翼翼的发言,然后彼此熟悉,开始溶入集体。再然后的发展却开始不尽相同。有的成了写手,有的成了掐手,有的成了水手。

蛆和蛹区别并不大,但苍蝇和蝴蝶却大不一样。

论坛就像一个大杂院,每个人的贴子都是自己的小花园,要想自家的人气旺,就需要经常去邻居家串串门。所谓来而不往非礼也。花花桥子人抬人,然后自己的贴子回复就慢慢多起来。

我想百分之九十九玩论坛的人们都曾经过这样一个阶段:发过贴子后,不断的刷新页面,看自己贴子的点击,看有没有人回复。如果点击量不断上升,回复的人不断增加,自己心中也开心。反之未免失落。

如果说不希望自己的贴子点击量高回复率高,那是在装清高的B。但是对我来说,这件事情很痛苦,我不太喜欢去回别的人贴子,甚至不太喜欢回复自己贴子里的别人的回复。我很清楚这种操性很讨厌,但这是由于历史原因造成的。因为当年上网时候,那是要按分钟计费的,换言之,灌水也是要花钱的。所以就不敢多说废话。以后就养成了这样的习惯,很难改正。

既然自己懒,就不能去奢望别人单方面的付出,所以点击量也不得不去忽略,至于回复,回之,我幸,不回,我命。关于这个问题,爱玲姐姐曾有一段名言:于千万张贴子之中遇见你所要回复的贴子,于千万年之中,时间的无涯的荒野里,没有早一步,也没有晚一步,刚巧赶上了,没有别的话可说,惟有轻轻地说一声:噢,,,来回一个吧。

做水手是最简单的事情,只需要一个勤快就行了。遇到贴子别管写的什么,先抢个沙发板凳。说实在的,这种回复并没有什么意义。更高级一点的水手,他们会认真把楼主的贴子看一遍,然后三言两语说出一点自己的想法,不管是赞同或者反对,事实上这些回复都是值得尊重的。

写手则需要一定的功底,对于写手来说,上论坛相当于消费,而平时的学习则相当于储蓄。他要把别的地方学来的东西,和一些思考得来的东西,贩到论坛中,获取一些掌声,和别人的夸奖。一个写手在论坛获得多大的名声,取决于他在其它地方学到多少东西,他的思考有多远,他的底蕴有多深厚。如果一个写手把大部分时间都耗费到论坛上边,肯定会出现江郎才尽的一天。因为他所储蓄的,不足于支撑他太多的消费。所以,一个好的写手,必须把自己大部分时间用论坛之外的地方,他要浏览各方面的资讯,要有深入的思考,要沉下心来阅读大量优秀的作品。然后转化成自己的文字,骗到漂亮妹妹。
论坛就是一个公共厕所,每个人进去都可以找一个坑位开始拉。要想在这厕所里混出点名堂,需要根据自身的条件,采取相应的策略。

如果自己水平不够高,那就方想办法混脸熟。进得厕所里来,先去别人的蹲坑里看一看,闻一闻,煞有介事的寒喧几句,夸上一番,可以从对方拉的形状,气味,颜色等等各方面下手。如果对方拉的实在找不到可夸的,那么可以换个角度夸一夸对方的屁股白不白,皮肤嫩不嫩。别人只接受你的夸奖,不回报些什么也不好意思,所谓来而不往非礼也。等你拉出东西的时候,别人也会相应的过去看一看闻一闻。这样一来二去,三来四去,七上八下,九浅一深的,你也就在这里混出些名堂了。

但是如果水平比较高的,这些就可做可不做。比如某位大侠一脚踢开厕所门,在众人讶异的目光中,蹲下来突突拉拉一阵响,然后提起裤子扬长而去。众人近前一看,竟然拉出一镰刀斧头图案。小便尿成一五角星。

过两天又来了,一脚踢开厕所门,旁若无人的蹲下来突突拉拉,然后提上裤子扬长而去,大家凑过去一看,拉出一手腕上戴三个表的图案。旁边小便浇出四个大字:以德治厕。

第三次再来,根本不用说什么,只要蹲下去,厕所所有的人都提上裤子围在他身边,每拉出一撅,都有人赞叹,伴随MM们的高声尖叫。

好了,从此以后,这坛子里就混开了。这叫老母牛绝经---牛B的不行了。

再有一种人,装B装的病入膏肓,天天到厕所说这个拉的不够臭,那个拉的不够黄,大家说你他妈有种拉一个,把丫按到蹲坑上,憋了半天,出来两个屁。更重要的是,丫没有小鸡鸡。更加更加重要的是,丫根本不知道司马迁是谁。

还有一种人,有水平,但是玩心重,就是图一娱乐,进得厕所,四下打量,看看这个,说拉的不够臭,看看那个,说颜色不够黄,再看一个,说屁股太黑。众人不服,纷纷指责:有种你他妈拉一个。

然后人家轻蔑一笑,脱了裤子蹲下去,一会工夫站起来,屁股下边赫然是一埃菲尔铁塔。众人一看都傻了眼,从此以后,这人也在论坛混出来了。

还有一种人,在厕所里喊叫,让大家看他也拉出一埃菲尔铁塔,大家纷纷过去看,果然如此。但细心的人发现他的手揣在兜里死活不往外露,好事的把丫手拽出来,发现上边全是屎,敢情这哥们埃菲尔铁塔是自己用手捏出来的。要了身份证一查,竟然是郭敬明的远房亲戚。反革命抄袭犯,从此以后,这哥们就臭了街了。
2

查看全部评分

使用道具 举报

88
发表于 2015-7-19 08:50 |显示全部楼层
网络江湖,男人如剑
文/独醒客

       夜读庄子《说剑》篇:剑分天子之剑,分诸侯之剑,分庶人之剑。

  天子之剑,以燕溪石城为锋,齐岱为锷,晋魏为脊,周宋为镡,韩魏为夹,包以四夷,绕以渤海,带以常山。制以五行,论以刑德,开以阴阳,持以春夏,行以秋冬。

  诸侯之剑,以知勇士为锋,以清廉士为锷,以贤良士为脊,以忠圣士为镡,以豪杰士为夹。上法园天以顺三光,下法方地以顺四时,中和民意以安乡里。

  那么若把男人比剑又当如何呢?

  这世上男人五光十色。或学韩信忍辱负重,或慕刘邦临风吟歌。或效季布无二诺; 或叹侯嬴重一言。

  做男人是潇洒的:锦带吴钩,把酒临风,说的是功名只向马上取,千古英雄一丈夫的侠骨。然而做男人又是痛苦的:抽刀断水,寤寐思服,讲的是无情 哪似多情苦,一寸还成千万缕的柔肠。所以有关西英雄擎铁跆弓大漠射雕;执铜绰板临风唱大江东去书剑恩仇:虽千万人吾往矣,醉风流兮情何物。 所以有江南浪子拾琅琊刀小城寻欢,挟红牙板歌晓风残月,二十四桥明月夜,断肠人兮在天涯。

  若把真正的男人比剑的话,此剑需以沉勇为本,以智慧为锋,以谋略为脊,以柔情为穗,以宽容为鞘。以善良为饰,以苦难细细打磨,以挫拆狠狠粹火,以岁月慢慢浸泡。此剑成时,无声无息,无色无嗅,乍看与常人无异。

  然而此剑虽成,多少时候,只因未逢机遇,未遭对手。却不轻出,情愿荒老林泉,埋身剑冢,便于碧水寒潭。空山幽谷。听春雨秋风。任花开花落,看云卷云舒。只是,电闪雷鸣的雨夜,仍时时夜夜壁上长吟。有剑气直冲斗牛。恨不屠龙斩蛟。

   此剑不轻出,因出则必饮血,那么还是莫怪这出剑前的容忍和出剑时的犹豫吧。那只是慎重。只是沉稳。而当其时也,此剑一出,心中更无半分旁骛,眼光只视剑 前三尺。人挡杀人,佛挡杀佛,此剑一用,雷霆之震,四封之内无不宾服;举之无上,案之无下,运之无旁,上决浮云,下绝地纪,北海塞而山 陵崩!唯一所惧,斩不断万缕情丝,禁不得一腔柔情浸润。百炼钢成了绕指柔 。

  而另有一般情形,此剑不愿出却又不得不出,所谓铁血人生,不得不红尘中杀出一条血路,便纵有千般无奈,万般踌躇,但终是扬眉出鞘,于是便有娇若游龙,动如脱兔,于是便有十步杀一人,千里不留行,其间多少无辜多少伤于被伤,却已实在无法顾忌了。

  事了拂衣,临行前弹铗长啸。那啸声中未见得有多少快慰。深藏身名。却也难摆脱良心时时的自责。

  便有夜夜夜夜不能眠,便有睡前时时需念的三字真经"不要悔,不要悔。"

  便有夕阳余辉中一声长长轻轻的叹息。便有静寂的月光下一滴忏悔的泪。
  

       网络江湖,而男人如剑。

使用道具 举报

89
发表于 2015-7-19 08:57 |显示全部楼层

文/独醒客

       国庆长假,友人游江淅,知我嗜茶,归时遗我一盒勾青,欣然的谢了拿回。便于一个略有些寂廖的秋日夜晚,烹一壶蟹眼,沏了,来品一品这秋茶。

  最初的绿茶,经过了高温的哄炒,是枯萎的,是不快乐的。抚于掌心,细细的感觉,甚至可以体会到一丝拒绝柔和的枯燥和倔强。

       而有一腔沸腾的水顷注和覆盖,慢慢浸润,温柔的缠绕,静静的包容,于是那茶便渐渐舒展,便飘舞, 他感到快意,于是他舞蹈和跳跃,漫妙而翩翩。看着绿茶在沸水里温柔地舒展,舒展着温柔,释放出本我的色泽,那是一种令人心悸的青绿,一种熟谙的纯粹而美好 的容颜,使人目光迷离,而心绪沉静幽远。然后有纯纯的香气若有若无,暖暖地拂着脸。一盏绿茶于指掌间,静静的凝视,仿佛自己的生命也随之绽放出绿色。随着 翻舞的叶芽,一腔心绪自然也蒸腾飘飞。

  清茶三沏,一道茶苦似生命,二道茶甜似爱情,三道之后,便淡如微风 了。最终所有的滋味都将归于平淡,若往事终于渐渐的溶于岁月之中。只留下淡淡的回忆。

  谁都渴念着,能够把第二道茶的甘冽啜饮至最后。然而,既便是滚烫的誓言,也会凋残在昨夜西风的碧树之下,那么对于一盏茶,还是不必苛求他韵味必须如何的久长吧。

   秋茶之与春茶,自是有一翻分别,茶家曾有“春茶苦,夏茶涩,秋茶好喝舍不得摘”的谚语。如果说,春茶多了些青涩的热情和憧憬。那么秋茶,在一翻发酵之 后,归于别样的浓烈的沉郁和安宁。这种安宁却不比浅薄的沉默。是一种得道高僧,面对西江石壁巫山云雨,心帆不动看透一切的静谧。

  早些时候,曾看到过一篇文章,开头一句便说,除了茶还有什么是活下去的理由?不由得会心的笑。此公所言自是有几分过了,然后却是同道中人。我要说,茶不是唯一的活下去的理由,然而茶,却是活得快乐的理由之一。

  还记得有一部叫作绿茶的电影,其中情节泰半早已是忘却了,而那一杯翻舞着的绿茶,却一直在心头萦绕不去。每每想起,便有种莫名的暖意和温馨。

  花茶与绿茶亦是不同,还记得初入茶道,是自花茶始,但渐次的之下却愈来愈不喜此种味道。茶的韵致,似乎清水芙蓉,多一丝雕琢气,便少一分自然的坦荡与透明。

  茉莉的香气,于诸般花中,虽算不得正雅,却也可以称得上灵秀了。且传说中极品的香片,是以茉莉花瓣,九蒸九晾方成。我虽无缘得尝此种极品。但却是品过上好的茉莉香片,但总觉香冽之后,是一种莫名的空虚。

  《古今茶事》记载有文人雅士 ,以上好清茶,当荷花初绽之时,放入花蕊,俟吸尽荷之香气取出,其香“清正高远。”而我不曾得尝。然遥想以荷之出淤泥而不染,濯清涟而不妖,香远益清,当也配得上天地间灵气之美茶。能够与之相得益彰吧。

  还曾品过红茶中的桂花熏乌龙,其味丰膄厚重,颇有大唐之风。

  但无论如何,总觉得清茶,似乎还是本色的佳。

  每每于一些场合,不堪忍受劣茶对口腔之摧残,于是情愿要上一杯白水,慢慢的啜饮,偶然的会有朋友笑我,纵是茶味道差那么一些,亦当胜于白水吧?

  而我无法言说,玉碎瓦全的话用在这里未免有些做作了,诗人却说过一沙一世界,一花一天堂。有时的有,倒还未必如无。更使人更多得一份本真。

  也曾于友人,不辞辛苦,驱长车,踏青山,探幽谷,只为寻一汪碧泉。用来沏那一抹青明前的新绿。当一口苦涩的甘冽终于在口喉间回味的时候 ,便觉一切的辛苦得了应有的偿答。那种感觉,我想甚至可以称之为幸福,于是偶而的时候,突然便会有种想法:幸福,其实很简单,简单到有一杯喜欢的茶便已是足了。

  茫茫尘世,芸芸众生间,或许并不是每个人,都可以在自己心灵可以感知的地方,能够找到一双关切注视的眼眸,以慰籍一颗孤独的灵魂。但至少,可以在手可以触 到的地方,放一杯温热的茶,慰籍自己的唇。

  一样的。
  一样么?
2

查看全部评分

使用道具 举报

90
发表于 2015-7-19 09:00 |显示全部楼层
行在深秋的街上
文/独醒客

       这个下午,阳光竟然很温暖,是的,很温暖,有风熏熏的拂着,是的,熏熏。有些像喝了那么一点点。
  
  我踯躅在街上, 踯躅,慢慢的行,路旁的林木在深秋中开始凋零。那些未落的叶子在发黄,黄的是那般安稳。那般的安详。是的,安详。那是一种髦耋之年的老者,白发苍然淡然面 对水般逝去的岁月,波澜不惊的从容。那一刻我甚至觉得路边排着的不是一棵棵树,而是一位位面壁的得道高僧。
  
  这时一个小男孩走进我的视野,远远的我看到他张着嘴。似乎在哭,行得近时,我听到他肆无忌惮的哭声,那是一种幼稚而又饱满的声音。充满了生命的张力。我看到泪水在他脏兮兮的面颊上冲出两道痕。潺潺的在流。是的,潺潺。
  
  这男孩哭的很好,真的是很好。因为我没感觉到他的无助,我只是感受到他的无忌。因为他丝毫不在意街上行人投去的目光。只是专心致志的在哭,是的,专心致志。一心一意。阳光洒在他的脸上,潺潺的泪水反射出迷人的光茫。在我眼底映射。
  
  我突然想起儿时的一次往事,那是小学时一次学校竞赛考试,在班上常考第一的我,竟然没有得到名次。那次我伤心的很,是的,伤心的很,伤心的很。
  
   我在学校哭了很久,然后再哭着一路回家,我哭着回家,我也像今天下午这个男孩子一样哭的这么专心致志,哭的如此的忘我,路旁的行人,惊诧的看着我。是 的,很惊诧,他们不知道发生了什么事,不知道,一定不知道。他们只是看到十来岁的小孩子在街上哭着行走,现在的我猜想他们肯定感到很不明白,是的, 很不明白。
  
  而这时,我的外公,是的,就是我的外公,也就是我的外祖父----这个世界最疼爱我的人,是的,最疼爱我的人,就是我的外公,也就是我的外祖父。他不仅自己爱我,而且,他还给予了我一个如他一般爱我的妈妈。是的。如外祖父一般爱我的妈妈。
  
  我的外公他迟迟等不到我回家吃饭。于是他去学校接我,接我。回家。
  
  他在路上遇到了我。是的,遇到了我,遇到那个小小的少年,那个还会哭泣的少年。还会专心的毫不顾忌别人眼光自顾自己哭泣的少年。
  
  我扑到外公的怀里,外公蹲下来,他把我抱到怀里,是的,他紧紧的把我抱到怀里,外公吓坏了,是的,他吓坏了,他说孩儿孩儿,怎么了怎么了?
  
  我哭,我哭。我不说话只是一直哭,好久好久,我说我没考好。我没考好。我没拿到奖品。那个时候。我会为我没有考好而哭泣,是的。我还会哭泣。为了没考好,为了没有拿到奖品。
  外公笑了,他笑了,他笑的很安详,是的,很安祥。就如这个秋日下午路旁满身披着黄叶的树般安详。
  外公说,那奖品是什么,是什么。我说是一个铅笔盒,我抽泣着说是一个铅笔盒。
  
  他说,他说,孩儿孩儿,不哭。不哭 。外公给你买铅笔盒。给你买铅笔盒。比他们的还要漂亮。还要漂亮。
  
  然后,外公牵着我的手,领我回家,是的。领我回家,他把我的小手,放在他宽大温暖的掌心,紧紧握着,好像我不识得路。好像放开就会把我弄丢。他牵着我的手领我回家。他还轻轻的摩挲我的头发。是的,他轻轻的充满怜爱的摩挲我的头发。
  
   外公牵我回家,然后就出去了,一会回来,果然给我买了一个铅笔盒,那是一个比他们的奖品还要漂亮的铅笔盒。那个时候外公已经年岁大了,是的,大了,但他 那么快,我想他一定是一路小跑的。现在想一想,外公微胖的身驱,在街上一路小跑的行。苍然的白发在风中拂动,肯定路旁的人也会惊咤的看,也会猜想这个老者 急匆匆的去干什么。是的,肯定会猜想的。但是他们不知道,这位老者急匆匆只是为了哄我不哭。是的,为了,哄我不哭。
  
  而我看到那个铅笔盒,并不高兴,我竟然并不高兴。我把那个铅笔盒摔了,是的。摔了。
  
  我现在已经想不起这件事最后是如何的结局了,我在这个秋日的下午,挠着头皮想,我想得很辛苦,是的,很辛苦。但却依然想不到最后是怎样了。
  
  是怎样了?是呀,是怎样了最后?
  
   我不知道了,真的不知道了,记忆出现了断层。是的,断层。甚至这件事,如果没有今天下午的这个小男孩把它勾引出来。或许今生,今世,他都会在我记忆的深 处沉淀、沉淀。沉淀到我记忆中某一个未知的角落,然后再忘却。是的,忘却。所以,我要感谢这个孩子。我要感谢这个孩子。他叫我想起我的外公,是的,我的外 公,那个世界上最疼爱我的外公,他给我最深的爱,他又给我一个如他般爱我的妈妈。
  
  我敲了这么多,我想说什么?是的,我想说什么?我问自己。
  
  我想说,我想起我的外公,我爱他。
  
  我想说,我想起那个还会哭泣的我,那个专心致志一心一意哭泣的我。
  
  如今,外公不在了。他早就不在了。那个会哭泣的,会当众哭泣的小男孩也不在了。
  
  我想现在,外公他老人家在天国看着我,那目光一定是像今天下午的阳光一般的暖,他在看着我,或许他老人家会很奇怪,他很想对我说:孩儿孩儿 ,你要累了你就歇歇吧,你就歇歇吧。孩儿孩儿,你要难受你就哭吧。你就哭吧。
  
  我却想说,外公外公,我找不到那双可以牵我回家的手,外公外公,我找不到那个可以容了我哭泣的怀抱。

使用道具 举报

您需要登录后才可以回帖 登录 | 立即注册

本版积分规则

北斗六星文学网所有文字仅代表作者个人言论,本站不对其内容承负任何责任。

Copyright ©2011 bdlxbbs.cn All Right Reserved.  Powered by Discuz! 

本站信息均由会员发表,不代表本网站立场,如侵犯了您的权利请发帖投诉   

平平安安
TOP
返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