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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斗六星网 六星时事 六星杂谈 隔壁天堂(我的自传 全文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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隔壁天堂(我的自传 全文完) [复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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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4-12-18 18:44 |只看该作者 |倒序浏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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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帖最后由 新石头上的叶子 于 2015-1-1 02:08 编辑

隔壁天堂(自传)
文/石头上的叶子

      题记:天堂其实离我很近,恍若隔壁,我只要敲门,它肯定接纳……
前言:早就想写一篇自传了,有两个原因让我无法动笔。一是我认为我还不够勇敢,我这样一个好人,我这样一个混蛋,我该如何面对自己?我的亲人和我曾经的爱人又将如何看待我?二是我一直找不到一个满意的标题,现在有了,向一个十七岁的小女孩借的,是她的笔名……。我愿意做一个试验品,把人类的多面和善恶摆在大家面前。如果我让熟悉我的人失望了,请不要恨我……我会每天坚持写一两千字,如果你愿意关注一个真正的流氓作家的成长和心路历程以及爱情观,请持续关注我……我不是炒作自己,我只是作了个勇敢的决定,我把我解剖了,让大家明白:什么是人?人是什么?

                          第一章 灰色童年
                             一 患病  
        我的记忆是从生病时开始的。
        那时我刚好四岁。

        那天傍晚,我记不清是晴天还是阴天,反正没有下雨,如果下雨的话我就不可能跟大姐二姐在打麦场上做游戏了。其实根本算不上是做流戏,我们姐弟三人围着一堆麦杆转圈圈,中间我摔了一跤,当时并无异样。晚上一点左右我想撒尿,母亲连床都懒得起,直接把我从床上抱到床下,我蹲下去时一屁股坐在了地上,也没有什么,自己爬起来尿完,又被母亲抱回床上。天亮时,我浑身不能动了,除了头会转。

        我被确诊为骨随灰质炎。这是绝对的噩耗!父母简值昏了头,什么法子都会用来给我治病,只要有人说有用。我记得我喝过纸灰水,就是把一些搞过迷信的黄纸烧在水里,然后逼我全部喝掉。

       最难喝的是药酒。

       这个可以想像,一个四岁的小孩,喝五十多度的老白干泡出来的药酒会是怎样的场景。我一辈子都不会忘记母亲逼我喝药酒时的情景:我坐在地上又哭又喊,母亲端着药酒站在一边好言相劝,说我只要听话,一口喝干碗里的酒,就给我一颗水果糖,我怎么会同意呢?跟药酒的辛辣相比,一百颗水果糖的甘甜也没有任何诱惑力了。没有办法,母亲只好让父亲拿来火钳,说我再不喝,就用火钳撬开我的嘴。我屈服了,当我喝下那些液体时,感觉整个肚腹都像着了火一样,我拍着肚子哭喊:“炀!炀死了!”。当时,父母都不敢看我,都背过身去用手揩面部。

      后来,是一个姓岂的中医用三副神奇的中药把我医好的,说好,是相对的,是跟另一些不能走路的人相比。

      我能走路,只是走得摇摆。

      我的右下肢肌肉全部萎缩,丑陋不堪。
      多年以后,当第一任妻子把那只腿抱在怀里说:“我愿意天天晚上抱着它入睡”时。我心里想,我愿意为她付出一切。
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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沙发
发表于 2014-12-18 18:47 |只看该作者
一篇旧贴,曾在达人时的潇湘发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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板凳
发表于 2014-12-18 19:02 |只看该作者
本帖最后由 新石头上的叶子 于 2014-12-27 09:44 编辑

                                                           二 放鸡
    父母最担心的是我的将来。不太懂事的我,经常会听到他们在夜深人静时讨论我的前途:
    父亲说:将来让他学木匠。
    母亲说:不行啊,起房盖屋,要爬高上低,脚好好的都难。
    父亲说:那就学石匠。
    母亲说:一个石头多重!平时都是两个人抬,他拖一条病腿,如何吃得消!
    父亲说:那就只能学篾匠了,编花篮编箩筐卖。
    母亲没说话,把灯拉灭了。父亲叹了口气。今天他明明看到隔壁的何篾匠,早上挑着四只箩筐出门赶集,傍晚又挑着三只回来了。何篾匠一路叹息说:价钱不好,卖不动。
    我跟父亲睡一床,母亲的床紧挨着我们,他们的谈话不大不小,母亲床上的两个妹妹已经睡熟,所以我只好装着睡熟的样子。但是我如何睡得着啊。五六岁,虽然不懂事,却是有自尊有想法了,从父母的谈话中听出原来自己是个没用的人。自卑的心理就是这样日复一日地形成的,最严重的时候,只要有陌生人,我就不敢走路,真到人家走远了,我才一蹦一跳的逃离现场。
      七岁时,为了人尽其用,母亲让我去放鸡,这个经历,我曾写过一篇名为《幸福的鸡蛋》的散文,感动了一些朋友。
       我六七岁的时候,村里还没有实行联产承包,日子必然是穷的。改善日子的方式很多,母亲选择的是养鸡。不过,不像别家那样只养两三只,母亲养了二十多只。她心中有一笔帐,二十多只,除掉公的、小的鸡不能产蛋外,每天能收获五六个鸡蛋呢。按每个五分钱计算,一天也有两三毛的收入,相当于家里多了半个强劳力呢。而这笔财富的创造者是六七岁的我和那些鸡。

      在母亲人尽其用的思维影响下,童年的我早早地实现了华丽的转身,从一个别人看来是残废的人转变为残而不废对家庭有巨大贡献的人。我当时的主要工作就是放鸡。所谓放鸡就是鸡在哪儿我必须在哪儿,主要是看管好那些鸡不让野狗和老鹰叼走。而放鸡的目的是让鸡在田野里吃饱,因为家里连人吃的都是粗食,鸡们的粮仓只能在野外。

      每天吃过早饭,母亲打开鸡圈门,把鸡们一只一只捉住装入身边的鸡笼,如果是母鸡,母亲就把手伸到鸡屁股里摸一下,然后提醒我哪几只鸡是要下蛋的。所以除了提防野狗和老鹰外,我还要提防那些下蛋的鸡。一般情况下,只要在鸡笼内放些软稻草,然后找个适合的地方,把鸡笼口摆得让鸡们容易进出,它们就会自己进去产蛋。当然,也有极个别的鸡是很随便的,一不小心它就会把蛋产在野外。

      就有一只生活作风很随意的鸡给我惹过这样的麻烦。
      那时候已经是深冬,蚕豆都长得比我的小腿还高了,鸡们在稻田里已经不可能再找到一料谷子了,秋收时掉在田里的谷物,除了过早进入鸡嘴的,现在都长成了一尺多高的绿草。别的人家至少在一个月前就终止了放鸡,而我家,用母亲的话说,哪天队上禁止放哪天就不放。我知道那一天是指蚕豆可以生吃的时候,那时候,除了专门的看管员,谁也不可以再进入豆田的。母亲的话让我对前途感到绝望,从秋收开始到现在,我就在田野里生活,每天早出晚归,秋天和冬天在我眼里几乎是没有区别的,有的也只是色彩上的变化,秋天的田野是黄色的光秃秃的,那些鸡在田野里干什么我一清二楚,那只调皮的黑母鸡在追赶一只绿色的小蜻蛙,那只风流的红公鸡一会儿到黑母鸡面前扑下一只翅膀跳舞,一会儿又到花母鸡面前引吭高歌。冬天,田野一片碧绿,我只能感到眼前的豆棵在晃动,鸡们在干些什么我就不得而知了。
    那一天,母亲来帮我收鸡的时候,我胆怯地交给母亲的鸡蛋只有四个,按母亲摸鸡屁股的结论,应该是五个。母亲很生气,骂我太贪玩。我几乎哭了,荒效野外,除了天上的老鹰和白云,我一整天没看到一个人影,我跟谁玩啊?陪着我的不是只有那些鸡吗?或者说,我一直盯着那些鸡的。但是我还是可以确定就是那只黑母鸡把蛋弄丢了。因为其它鸡产过蛋后都格格格地叫我去把蛋收回来了,而它一直没有叫,现在母亲摸了它的屁股,空了!
      第二天,母亲把鸡往鸡笼里装的时候,提着黑母鸡的翅膀兴奋地给我布置了我一生中最艰巨的任务,母亲说:“你给我听好了,黑母鸡今天还有蛋,你今天给我跟着它,它到哪儿你就到哪儿,一刻不准放松,不把昨天那只蛋找回来,今晚就不给你吃饭。”
      母亲把鸡们挑到昨天的地方,打开鸡笼,鸡们飞快地一个一个隐没进了豆棵里,黑母鸡的身影也在我面前消失了。不过母亲马上就指出了它所在的位置,于是我就像一个特务一样紧紧地盯上了它。从十二点到三点,我一直跟在鸡屁股后面。我敢说,如果非要让我找出一种我不喜欢的动物,那就是鸡了,特别是那只黑母鸡。它完全能明白我跟着它的意思,我也完全能确定它从两点就有产蛋的意思了,可是它硬是撑到了三点钟,之前的时间它一直用来跟我周旋。它在我面前不紧不慢的走着,嘴里发出悠闲的咯——咯——咯的叫声,它带着我走遍了豆田的每一个角落。我越来越失去了耐心,越来越觉得母亲是个老巫婆,四岁时逼我喝药酒,现在又要逼我在茫茫豆海中寻找一颗鸡蛋,嫌弃我可以直说,没有必要用这些方式来折磨我嘛。就在我心灰意冷,两脚发麻的时候,我的面前出现了两个鸡蛋,两个鸡蛋都在黑母鸡的脚下。我蹲下去,把两个鸡蛋捡起来,其中一个是热乎的,一个是冰冷的。我把冰冷那个举在眼前,看了又看,一股失而复得的巨大喜悦包围了我,当时我痴痴地想,最幸福的应该是那颗鸡蛋本身,要是我不找到它,它就只能一直暴尸野外,最终还是野狗或野猫的口中之物。现在想想,真正幸福的是我,还有母亲,当晚,当我把那颗鸡蛋交给母亲的时候,母子俩各有各有成就感,母亲的自豪来自于生活教会了她不可思议的常识;儿子的幸福来自于自己终于能够将功补过。
      现在,每当看见鸡蛋,就会想起母亲,那个整天在鸡屁股里抠日子的女人,当她命令六岁的残疾儿子盯梢黑母鸡时,一定感到了生活的无可奈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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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板
发表于 2014-12-18 19:18 |只看该作者
本帖最后由 新石头上的叶子 于 2014-12-27 09:46 编辑

                                                              三  马背上的快乐
       大概八岁的时候,我不想放鸡了,我想拥有一匹马。那时候想有一匹马是很简单的事,谁家的母马生了儿,跟主人说一声,再跟生产队长说一声,马儿半岁时就可以牵回家来。我的这个想法不是空穴来风。那一阵在跟越南打仗,离村子不远的一片小树林也驻了部队,看着村里的小伙伴们在傍晚的余辉中骑着马儿模仿电影里的英雄催鞭扬马,一阵风奔向小树林,我的心也痒得难受。
     父母同意了我的想法,在他们看来,养马可以踩粪,自留地的肥料以后就有保证了,不过母亲提醒我说,以后除了要放马,每天还必须割两篮子马草,我答应了。所以当父亲把拴着一匹瘦小的母马的缰绳交到我手里时,母亲也把一个能装十多公斤青草的篮子挎到了我肩上。
     有了那匹马,我就有了别样的童年。
     那是一匹很听话的小黑马,可是我要学会骑它却很难,一个原因是因为它太瘦了,尽是骨头,另一个原因是我的病腿上也没多少肉,两块骨头合在一起,总不能让我在它身上坐得稳当,父亲扶着我在马身上试了几回就失去了耐心,从而改教我另一种骑法,就是整个人趴在马身上。这就容易多了,三分钟不到,我就能骑稳了。 只是,那不叫骑,而叫驮,看上去更不美观,无论怎么瞧,都像驮着一具尸体。更多的时候,我割了一篮草背在身上,然后我又趴在马儿身上,我压在马身上,篮子压在我身上,这是我们村最特别的一幅图景。多年后我在书上看到一则笑话,是讲糊涂虫的,情景跟我当时的样子差不多,不同的是,糊涂蛋们还有更好的办法可以解决,而我那样骑马背草,是唯一的办法,没得选择。
      然而,我就是这样骑着我心爱的小马儿到过了村外一些很远的地方,那些地方平时只能听大人说出地名。有了那匹马,我都亲自走过了,我在那些属于我们村的田田地地上站着看过太阳、蹲着淋过雨、笑着撒过尿。
      在那段岁月里,我得说说另一个跟我患同一种病的人,他大我五六岁,情况比我的严重,要用一支手拄着膝盖才能行走。某一天,我们五六个小伙伴亲眼看着他坐在田埂上抚弄自己的身体,至到流出白色的液体。我得承认,是他教会了我手 淫。他病死的时候不到四十岁,是某种癌症。他一直是一个人生活,能挖田、能种地,就是不能讨上媳妇。他终身的媳妇就是他那双手。但我并不认为他的手肮脏和丑陋,相反,那是一双世界上最干净和最贤惠的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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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发表于 2014-12-18 19:20 |只看该作者
色妞妞 发表于 2014-12-18 19:10
好看。叶子的故事,一定比别人辛苦,但也比别人精彩。

妞妞说对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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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发表于 2014-12-18 19:37 |只看该作者
本帖最后由 新石头上的叶子 于 2014-12-27 09:48 编辑

                                                                                                                   四 入学
      那个时候,我在晚上听到父母的谈话中多半涉及的也是我将来的媳妇问题。按他们的想法,我的媳妇只能在非聋即哑,非傻即痴的残障人群中寻找了。
    父母在我八岁时就毫不忌讳的当着我的面讨论这样的问题,让我幼小的心灵从小就对媳妇这个词感到迷惘,既认为这是未来非做不可的一桩事,又认为将来讨媳妇我是无论如何也做不到跟女人讨价还价的。
      我是多么自尊的一个人,所以我的童年有多忧伤!是可想而知的。
      一个人在童年的时候就要为媳妇忧伤,那会形成怎样的心态啊!

      有一个人我不能忘记,她应该就是我的启蒙老师。
      她是我的小姨,我父亲的老妹,叫杨桂英。 小姨上过高中,却没有工作。
     有一天,小姨找出些本子和一支笔,说要教我写字。当时我已经八岁了。说到这里有人会问我为什么八岁了还不上学?那是因为我七岁时,父母担心我腿不方便,想让我大一些再读书。八岁时学校又没有招生。在小姨看来,我再大些就不好教育了,所以她决定先教我学点初级的知识。我跟着小姨学会了汉语拼音和书写一些汉字,也学会了一百以内的加减法。
     九岁时,我上学了。开学那天,是我一生最快乐的日子,天还没亮我就起床了,新书包里装着算术本子和写字的中楷本。父亲说了一句话:“好好读,读得好你的日子就不一样了。”我还是听懂了话里的意思,读得好,至少不要在农村生活,在城里,路面是水泥的,我不会摔跤。我就是这样理解的。
     发新课本时,一个同学不会向老师敬礼,他的姐姐是个急性子,冲上讲台摁着他的头敬了一个不伦不类的礼。教室里发出了一阵快乐的笑声,笑声中飘逸着新书的芳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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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
发表于 2014-12-18 19:50 |只看该作者
本帖最后由 新石头上的叶子 于 2014-12-27 09:56 编辑

                                                五 飞逝的燕子
      四年级之前,我只记住了开学的那个早晨,从四年级起,我却记住了全部。因为四年级时,我们班里来了一个女生,名叫李小燕,漂亮极了,我暗恋上了她。
      小燕老家是我们村的,爸爸在昆明电子管厂工作,妈妈在村里务农,之前她在昆明上学。对于小燕的突然转学回老家,我们都弄不懂其中的原因,何况每一个同学都对她的到来处在兴奋当中,没有谁真正在乎这个问题。
      小燕是班上最高,也是最瘦的女生,皮肤也最白,就连说话都非常好听,声音温和,像春燕呢喃。让人烦恼的是班上每一个男生都喜欢她,上课的时候每一双男性的眼光都会不自觉的朝她看,黑板和老师如同虚设;下课时她到哪里,男生们就在她附近争相表现,有翻跟斗的,有摔跤的,有跳远的。小小的灵魂,不知道这些游戏里暗藏对比,有高就有矮,有胜就有负,谁又真正表现出了自己呢?
      我是聪明的,懂得扬长避短的道理,我只会在小燕附近大声的讲故事。当时我家里有个收音机,小喇叭节目里讲给我听的,我原样照搬。但我发现小燕好像并不喜欢听故事,也不喜欢其他同学的表演。她常常拉着几个女生的手在教室后面的菜园子里漫步,时不时弯腰摘一些小花。
                                                      
      不过我认为自己还是幸福的,因为小燕就坐在我前排,我时时能看到她细长的脖子上长着细细的绒毛,还能闻到她的红色晴轮上衣散发出的淡淡清香。
     整个上学期就像一天那样很快结束了。下学期我们就没看到小燕了,老师说小燕生病住院了,心脏病。那是一种让我们听了就害怕的病。其实假期里我们也没有见到过她,我们都以为她到昆明去了。
     在我心目中,没有小燕的课堂已经不再是课堂,没有小燕的课间休息也不再是课间休息。
     一个月后,一个阳光明媚的中午,小燕的舅舅拉着板车从教室前走过,板车上放着她的花被子,她妈妈伤心的哭着跟在车后。所有的同学没有经过老师同意一起奔出了教室,和她要好的几个女生掀起被子,没有看到她就放声大哭起来。
     小燕走了,真的走了!她被埋在了村外很远的地方。村里的规矩,短命鬼是不可以进村的。所以我们见到的是拉着她灵魂的空车。   
      当天晚饭后,母亲像往常一样吩咐我去割马草,我死活不肯去,结果挨了父亲一个巴掌。而且,当晚我第一次没有完成家庭作业。
     几年后,我考入云南农业大学。原来昆明电子管厂与学校只有一墙之隔,小燕的妈妈就在学校里卖菜。有一天我到小燕家作客,看到镜框里有小燕的照片,应该就是她生病那段时间拍的,她依然穿着那件红色的晴纶外衣,她的笑容,一下子就把我拉回了四年级的课堂课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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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
发表于 2014-12-18 20:05 |只看该作者
本帖最后由 新石头上的叶子 于 2014-12-27 10:04 编辑

                                                                第二章 躁动的青春                                                         
                                                        一  特殊的作文
     六年级的时候,对文字,我表现出了与众不同的敏感。
     有一次,老师组织全班同学到石林风景区游玩,目的是为了写一篇命题作文。因为腿不方便,我没有去,但是我还是凭同学们给我讲的和想像中石林的样子写了一篇作文。作文批阅完后,老师说了这样一句话:“同学们,你们太让我失望了,我操心费神的带你们去游石林,你们还花了家里不少的钱,可是你们没有一个能把作文写好,早知道是这样,我背也要把杨继平同学背到石林去。”然后,老师把我的作文当范文念给大家听。
     这是我人生中的第一个伯乐。我的学习阶段,总共经历了八个语文老师,发现我有语言天份的只有两个,把我当作劣等生的也有两个。这些,我会在后面提到。
     最让我不敢相信的事发生在初一,教我们语文的张老师竟然会体罚学生。有一次,具体是因为什么我已经记不清了,一共有六个男生被老师叫上讲台,训完话后一个一个被他踢下讲台,是的,是踢。最后一个学生在他抬腿时闪身躲过,结果当这个学生走下讲台时,被他从后面拄着两边的课桌凌空飞起双腿射倒在地。
     张老师的行为,连我这样的思想好、学习好、表现好的三好学生都会害怕。还有一次,课间休息时,几个男生玩“老虎抱蛋”的游戏,他看见之后,悄悄回到家里把脚上的布鞋换成了皮鞋,然后朝趴在地上玩得正欢的男生屁股上踢去。尽管张老师的语文是我经历的老师中教得最好的,而且我也知道没有他为我打下的坚实语文基础就没有我现在文学上取得的些许成绩,但我还是无法把他当作我最尊敬的老师记住,如果不是写到这儿,平时的生活中,我是不会想起他来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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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
发表于 2014-12-18 20:11 |只看该作者
本帖最后由 新石头上的叶子 于 2014-12-27 10:05 编辑

                                                                                     二 友谊
       初中阶段,我最感谢的是我的同学杨汉平。他跟我是一个村的。
     我们那个学校叫小屯附中,是全县规模最小的中学,一个年级只有一个班。但是环境应该是全国最好的。学校就在一片树林间。教室在树林间、操场在树林间、就连厕所都在树林间。有时候,上着课我们都能听到清脆的鸟叫。
     我最不满意的就是用水不方便,得走两里多才有一口井,我走一个来回要半个来钟。平时,每天吃过早饭,杨汉平会一声不响的把我的大瓷碗抢过去,到井里洗好后,顺便端着一碗清汪汪的水回来让我喝,他知道我们吃的主要是咸菜,吃完饭不喝一碗水是不行的。晚上下自习时,他到井里抬一脸盆水,然后分一半给我。我舍不得用来洗脚,留着第二天洗脸。
     初中三年,杨汉平一直这样对我。
     现在,杨汉平跟我同住在石林县城,他已经是石林县人民银行的科长了。我们经常能在街头遇见,我感觉,他还是初中时的他,这让我很放心,因为他的工作要跟钱打交道,我一直为他担心着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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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
发表于 2014-12-18 20:26 |只看该作者
本帖最后由 新石头上的叶子 于 2014-12-27 10:08 编辑

                                                                 三 坏老师
    前面说过,我是个自尊心极强的人。
    初三的某个晚上,我和另一个同学上完厕所经过教生理卫生的李树平老师宿舍时,听到里面有电视对白的声音,同时也听出有女生的说笑声。那个男生说里面肯定在放录相,他的理由是,从中心学校借来放物理试验录相教学片的机子就在李老师那里保管着。出于好奇,我们敲了敲门,李老师打开门让我们进去,里面果然有班上的几个女生。当李老师知道我们只是来看录相而没有其他事时,我们俩人就被推了出来。那个同学没心没肺的,被推出来后若无其事的在教室里打闹。而我心里很难受,心想录相机是学校的,为什么女同学可以看而男同学就不可以看?我想不通,就写了一个纸条亲自送给李老师,大意是说李老师有偏见,不一视同仁。结果惹怒了他,跟他相处很好的政治老师和他一起声明,以后不再批改我的作业,并杨言中考时不准我考他们所教的科目。我吓坏了,找到班主任李洪春老师,把情况说了,李老师安慰我说:“你不要怕,他们的课你照常去上,作业要照常做,他们不批改就算了,只是你不能让他们抓住整你的把柄。至于中考的事,他们根本没有权利不要你参加。”
      有了李洪春老师的鼓励,我心里踏实多了,同时我更加用功学习,决心把生理卫生和政治科目学得更好,我要让他们明白,他们不要我当他们的学生是错误的。那段时间,我每天晚上要在教室里点着蜡烛复习到深夜一点。
     中考分数出来后,我哭了,我考了小屯附中建校以来的最高分,政治和生理卫生也分别拿了班上的最高分。
     我至今不能明白的是,那时候,我依然可以算作一个不太懂事的孩子?为何我的老师们要这样对待一个敢说真话的学生?他们哪里知道,他们的行为差点毁了我的一生,当他们说出不让我参加中考的话时,如果没有李洪春老师的鼓励,我早就弃学回家了!
     那两位老师,现在还在教书,但愿他们不会再犯同样的错,但愿他们能从在我身上发生的事件中明白些什么!
     我认为初中时光是人生的转折点,所以我愿意就初中生活说更多的事。
    生活方面,已经隐约透露过了,很艰苦!学校的菜永远只有一个,冬天是白菜汤,春天是洋芋汤,用一个大铁盆装着,清汤寡水,一人一大勺。吃饭的时候,几个同学把各自从家里带来的咸菜拼在一起,居然吃得地动山摇的。也有几次,为了让菜里能有更多的油水,四五个同学一起走进厨房,其他的围着煮饭师傅东拉西扯,另一个悄悄的拎出油颧,舀一大勺放进汤里。有几次才进厨房就被师傅识破意图,同学们就强行抱住师傅的腰,硬是把油放到了汤里。后来抢油的同学被校长警告后就没有人敢再做了。


                                                            四 暗恋的滋味
     思想上,怎么说呢,我又暗恋上了一个女生,每天都想看到她,我知道她已经感觉到了。我相信每一个人都有过那样的经历,那种纯洁的想法和纯洁的冲动是多么的模糊和不可言说。当时我们的位子是可以随意调换的,想坐哪儿跟座位的主人商量就行了,老师一般不会干预。我调到了她的后排,本来是想跟她同桌的,可是最终还是鼓不足勇气,我安慰自己说:已经很好了,是当初跟燕子的距离。
    然而我不满足于只能看到她脖子上的绒毛和闻她的衣服清香,我希望一个人的时候也能看到她,我想得到她的照片!
    我当时只有两个愿望,一个是考上好一点的中专(当时的中专很吃香),一个就是得到她的照片。
    就是这样一件简单的事,我都一直没有做成,我始终没有勇气向她开口。我也曾多次用班上的另一个男生来鼓励自己,但最终还是想:我必竟不是他。
   这个男生叫杨继红,跟我只是一字之差,父亲是县民族服装厂的厂长,他本来是在县一中上学的,因为调皮捣蛋,被开除了,所以他父亲把他送来我们学校。杨同学长得很帅,性格开朗活泼,连男生都喜欢他,更别说女生了。他到学校不到三天,就公开谈恋爱了,他跟女生眉来眼去的模样至今我都历历在目。
    有一次,学校开奖惩大会,校长在会上高声讲述:“初二年级的杨继平同学,无视校规校纪,公然用自行车驮着某某女生去板桥电影院看电影……。”李洪春老师在一旁低声提醒道:“是杨继红!是杨继红!”校长正在兴头上,哪里能注意到李老师的提醒,继续说:“签于什么什么,给予杨继平记大过一次……”然后又接着讲述,杨继红同学在上学期期末考试中成绩突出,为鼓励该同学,学校决定……”这一回李红春老师是真急了,大声说:“是杨继平!是杨继平!”场上笑声一片,杨继红那家伙竟然也看着我,眉飞色舞的笑。
     真的,我只要有杨继红的一半勇气,不要说一张相片,就是十张我也搞到手了。
    快期末的时候,我终于向那个女生开口了,结果她回答我说:“我没有相片!”事实证明,我真的不是杨继红。
    从此,她不理我,我也不理她,直到初中毕业,我们都没有再讲过一句话。
    当然,我把位子调换了。我坐到了一个看不见她的脖子,也闻不见她气味的角落。
    大学毕业后我在街头摆摊卖录音带,有一天,初中的一个同学来找我玩,说起杨继红,他说,你俩一直是一个鲜明的对比,上学时是,现在也还是。
    我明白他的意思,杨继红初中没读完又被小屯附中开除了,可人家当时已经是某乡镇的办公室主任了。
     这有什么呢?各人有各人的路,终点却是一个。对于这种现象,我倒没有什么特别的想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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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4-12-18 21:08 |只看该作者
色妞妞 发表于 2014-12-18 20:57
惊讶叶子的记忆,也惊讶这个出文的速度。
为了不打扰叶子的回忆,我静读便是。

憨包!三年前就写好的,现在只是复制一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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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4-12-18 21:09 来自手机 |只看该作者
认识一下叶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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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4-12-18 21:15 |只看该作者

看完,就全面了解我了。从四岁写到四十岁。小半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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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4-12-18 21:19 |只看该作者
如非为我一语,只怕叶子老师也不会这么快重发此文。我一定会认真阅读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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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4-12-18 21:21 |只看该作者
沈眉珊 发表于 2014-12-18 21:19
如非为我一语,只怕叶子老师也不会这么快重发此文。我一定会认真阅读的。

的确如此,沈妹今天不提起,恐怕明年才会重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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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4-12-18 21:40 |只看该作者
本帖最后由 新石头上的叶子 于 2014-12-27 10:12 编辑

                                                                   五 疑似艳遇
     现在可以说说我的高中生活了。
     高中新活是全新的。新到让我失去了自己。
     高一的某一天,我全排的一个女同学突然悄悄的给了我一个纸条,我展开一看,心就开始嘭嘭乱跳,那是一首情诗啊!第一次有女孩主动向我示爱,我激动得想哭,如果不是在课堂上,我真的会哭的。我的某根神经,比如拴着多年前父母担心我将来媳妇的那一根,愉快的舒展开了。毕竟,给我纸条的这个女生是漂亮的啊!她的大眼睛,她的润洁的脸,她的轻和的语言,父母看到和听到后会怎样的眼含泪花!是的,我想得太多了,我不知道我已经站在了云端,我远离地面了!
     整整一个月,我跟那个女孩纸条传情,诗来诗往。天空日日清朗,大地夜夜纯厚,校园里的每一株花草都在拔节和绽放。我甚至感觉到我走路的样子都比以前好看多了。
     然而好景不长。
    我虽然没感觉到她是什么时候开始疏远我的,但是他跟班上的李同学走得很近的事实还是让我发觉了。我的心装上了石头,再也无法轻松。有一天,我把她叫到宿舍,我在纸上画了一架天平和一个法码,艰难地吐出了下面的话:你就是这颗法码,你是要放在我这一边还是李同学那一边?”她的回答让我生气,她说:“杨继平,你不要逼我,这是很难选择的!”我大声喊道:“去你妈的选择,我退出!”她吃惊地看了我一眼,转身走出了宿舍。
    之后的日子,我就是一个丢了魂的人。
    期末考试前几天,父亲病重入院,看着骨瘦如柴的父亲,我知道我的天地要全部坍蹋了。
   两个最坏的结果都在我的意料之中,我的成绩从班上的前三名下滑到了十七名;父亲也在春节前一天离开了人世。
   我完全成了一株霜冻下的植物,了无生气!
   我选择了逃避,借口到昆明做病腿的矫形手术,向学校打了修学的证明。其实,我的手术晚两年再做也是一样的。何况父亲才离世,母亲供我们姐弟读书那么艰难,我根本不应该在那种时候去昆明治病。可是我没有办法说服自己,我一眼都不想再见到给了我初恋的她。
   手术后,我拖着打了八公斤重石膏的腿回到家里,母亲把家里小卖部的经营权交给了我。那是一个四合院,是一所老房子,经常就我一个人在里面,孤独的时候我就扯开嗓子唱歌。我的天,我这才发觉我有一副好嗓子,我这才发觉自从拖上病腿后我根本就没有认认真真的唱过歌。
   还有,差不多在同一个时候,另一个女孩给了我无穷的信心。那段日子,经常会有一个年龄跟我差不多的邻村女孩挑菜来卖,她的菜就摆在我窗口对面。每当她放下担子,我就给她一个微笑,算是打过招呼了,而她每当要回家时,就摆一颗菜在我穿台上,是送给我的。当她第三次送我菜时,我回报式的留她在我家吃饭,她没有拒绝。那是真正的便饭,母亲和我根本没来得及准备什么。吃完饭母亲就下地干活去了。女孩却没有要走的意思,她就坐在我的床上,我能看到她眼里对我有无限的温柔,我把窗关严,把手伸向了她的身体。那是我第一次抚摸女人的身体,仅只是抚摸,我就达到了快乐的巅峰。后来我也没敢有进一步的动作,当时我心里有一个冷酷的声音在对我说:你必须理智,农村生活不是你应付得了的,读书是你唯一的出路。
    后来,那个女孩再没有到我们村卖过菜!
   但是,是她让我明白了一个道理:总会有女人不赚弃我的残疾!不是吗?当我拖着那么重的石膏并拄着两支冰冷拐仗的时候,不是还有个农村女孩给过我特别的温暧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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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
发表于 2014-12-18 21:50 |只看该作者
本帖最后由 新石头上的叶子 于 2014-12-27 10:15 编辑

                                                                                六 可爱的老师们
       我觉得应该把感情上的事放一下,先说点别的,因为感情是我一生最长最乱的一根线,一下子也理不清理不完。那就说说我前面提到过的几个好好坏坏的语文老师吧。
     先说要背我到石林的李彪老师,他住的村子叫小官庄,与我的村庄慈门村只隔着半里路,在写这些文字时我在脑海里搜索他给我留下的记忆,然而除了那篇范文,我基本想不起什么了。不过我一直认为他是个好老师,他虽然住在农村,虽然讲课的声音有些夸大的高声,给人外强中干的样子,但他没有骂过学生,更没有打过学生,最重要的是,他的教学水平也是不错的。
     初中时的李洪春老师也是小官庄村的,他是我的班主任,同时还兼着学校的后勤主任,学生的饭票都是他管着的,交一公斤大米,李老师就会给四张面额五公两的饭票。在我印像中,李老师对我一直很好,曾悄悄给过我饭票,不多,两三张的样子,但足以说明他对我是多么的关照了。我能在文学上弄出这些明堂来,与李老师关系密切。做为他的得意门生,我总喜欢把自己写的东西给他看,有一天,我第一次写一首诗,我记不清内容了,只记得尽是些口号式的东西。李老师看完后说写的好,你很有文彩,好好读书,争取考上大学,这样你就可以发挥写作的特长了。这些话我一直放在心里,那是一种动力啊!
     高中时我遇到的几个老师就有些让人啼笑皆非了。
     高二时,那个瘦如柴棍的物理老师,竟然叫我起来朗读了一个小节,我声情并茂地读完之后就开始埋头写我的小说,而且从那以后只要是物理课,我都公开小说。让我生气的是,有几次他明明看见我做的事与他的课无关,居然一点责备之意都没有地朝我微笑,如果不是有心理作用,我完全可以理解为那是鼓励的微笑。这样的老师,估计没多少人碰到过吧!
     同一时期,我却被语文老师羞辱了。
    语文老师很胖,同学们背地里都叫他猪老师,猪老师说话时喜欢先嘬一下嘴,然后才一边咝咝地向外吹气一边目中无人的开讲。有一天,我把一篇二十多页近万字的短篇小说拿去让他帮我提一下修改意见,他提着一页稿纸的一角,哗拉哗拉地抖动了半天,又接着把嘬嘴吹气的习惯动作做完后,他问了一个问题,他说:“杨继平,你猜猜如果让我来写我会写几页?”我摸不透他是什么意思,心想他是老师,我能写二十多页,他肯定能写五十页不止,为了让他高兴,我说:“你能写一百页!”
     猪老师很失望,把稿纸递给我说:“最多两页!你写的全是废话!”当时,如果不是在一楼,我一准跳楼,我有一种要为我热爱的文学殉身的冲动。然而就是那篇小说却成了我的第一个处女作,它就发表在宁夏的《文苑》杂志上。
    相比之下,这还不是最大的误读。
    高三时,有一天,班主任把我叫到走廊上,问道:“杨继平,你是怎么搞的?我听毕老师说你的作文写得一踏糊涂,他说你语文基础太差了!”我大声喊道:“他放屁!如果我语文都那样了,这书还有什么读场,我早回家了!”班主任被我吼得一楞一楞的。我激动地接着说:“咱们学校订了四百多份《石林文化》报,你去看看,哪一期没有我的文章?我实话对你说,我都有粉丝了,一下雨就有初中的小女生给我送伞来……。”
   班主任不耐烦地打断我的话:“好了好好!我知道谁都没有你能行了吧?”然后气呼呼地走了。
   高考时我语文考了班上第二名,多年后我又成了石林最有名的作家。
   那个毕老师,在任何场合相遇我都装作不认识他。本来我会是他这一生教过的学生中最得意的一个,可是他竟然看走眼了,而且走眼得如此不可思议。
   我经常想:如果不是遇到这些莫名其妙的老师,我也许能考上更好一些的大学。
   我甚至会想,当学生也得讲运气,如果运气不好,哼哼!你就等着瞧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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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8
发表于 2014-12-19 01:14 来自手机 |只看该作者
本帖最后由 剔透玲珑 于 2014-12-19 01:15 编辑

哈哈,一口气看完叶子自传,朴实真实精彩感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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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
发表于 2014-12-19 10:11 |只看该作者
叶子 俺们等续集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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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
发表于 2014-12-19 10:44 |只看该作者
剔透玲珑 发表于 2014-12-19 01:14
哈哈,一口气看完叶子自传,朴实真实精彩感人

这说明,我的戏还是很精彩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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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1
发表于 2014-12-19 10:45 |只看该作者
剔透玲珑 发表于 2014-12-19 10:11
叶子 俺们等续集呢

已经写好的有七万来字,再写一万多字就结束了。你放心,供大于求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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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2
发表于 2014-12-19 11:21 |只看该作者
本帖最后由 新石头上的叶子 于 2014-12-27 10:16 编辑

                                                 七 白色紫罗兰
   高三是我的虚荣心极度彭胀的一个时期。
   让我难过的是,一般的人是因为一无是处才虚荣,而我竟然是觉得自己有过人之处才变得虚荣!
   先说相貌,相片在哪儿摆着呢,谁敢说我长得不帅我跟谁急。
  其实我也是在高三的时候才发现自己长得还算有点创意。为了让自己的相貌更好看些,你们猜我做了什么?我擦粉了。每天早上洗过脸后,我都要像个娘们一样对着镜子往脸上涂些白灰。那是一种劣质化妆品,名叫紫罗兰香粉,一块三能买一大袋,差不多有一包洗衣粉那么大。要命的是你只要往脸上抹一点,走到哪儿都散发着一股不入流的味道,而当它从一个男生身上散发出来的时候,更加的不伦不类。悲哀的是,我在香粉中沉伦了近一年,居然没有人提醒我应该远离这种害人不浅的“白 粉!”。
    在紫罗兰的辅佐下,我对自己的脸越来越满意,而我追女生的成功率却越来越接近于零。
    终于有一次,我心有不甘地问那个我喜欢的女生:“你能告诉我不喜欢我的原因吗?”
   女生很为难地说:“不说了吧,说出来会伤了你的自尊心!”
   我估计她是赚弃我的腿,我勇敢地说:“没事,你直说!”
   女生说:“真没事?”
    我说:“不要婆婆妈妈的,我真没事?”
    女生说:“千错万错,你不该擦粉!”
    我坚决认为女生说的不是真正的原因,我固执地说:“你骗人,我擦着粉你都……要是不擦粉,你更……。”
    我自己有一个名言:有些人知道自己错了,也会让自己错下去;有些人不知道自己错了,更会让自己错下去。我属于后者。
    再说特长,我的歌唱得棒极了,当时的石林县城到处都是卡拉OK的地摊,你只要花一块钱就能买一首唱唱,是一碗早

点的价钱,便宜死了。我通常是一两个星期不打肉吃,把省下的十多块钱交给歌摊老板,站在人行道上一口气把钱唱完,然后若有所失的回宿舍。现在想想,那时的若有所失,究竟是还没有唱够还是可惜了那十几块钱,我无法分清。真是混沌的青春期啊!当时我最喜欢唱的歌是童安格的《其实你不懂我的心》、《借我一点爱》、《跟我来》,还有郑智化的《水手》和《星星点灯》。因为真的唱得好,只要我唱的时候,都会围起一大圈人,后来学校里那些不知道我名字的学生,见了面跟我打招呼时,有的喊我“郑智化。”,有的喊我“跟我来。”每当听到这样的称谓,我都很享受!
     最后说文学,是的,我是整个石林一中有名的小作者,《石林文化》报的每一期都有我的作品,要么诗歌、要么散文、要么小说,有时候几样都同时有,而且学校的四百多份订量由我统一分发,每当领到报纸的时候,我的心就开始飞扬,我会提前把脸洗好,然后对着镜子糊适量的紫罗兰,最后抱着报纸,唱着“请你跟我来,请你跟我来,将我的热情,传给每个人……”走进每一个教室。
   再跟大家说件小事,那个时候,有三个初一的小女生,纠成一个团伙,总是形影不离。她们既不叫我杨继平,也不叫我郑智化,更不叫我跟我来,而是叫我“老青年!”,我不知道是什么意思,反正觉得没有恶意,就随她叫。只要天一变,她们就会给我送一把伞来,我一直把她们三个当成我的粉丝,后来听说其中有一个喜欢过我,现在想想,我也弄不清会是哪一个,因为她们总是集体出动,那把伞你抢过去我夺过来,最后由谁递给我我都记不清了。
    哈哈,这件小事,每当想起,都感到挺温暧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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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3
发表于 2014-12-19 11:24 来自手机 |只看该作者
本帖最后由 剔透玲珑 于 2014-12-19 17:54 编辑

我喜欢看我认可的伟人自传;有争议的名人自传;还有平凡人生的非凡人的自传(如叶子、色妞、西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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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4
发表于 2014-12-19 11:30 |只看该作者
剔透玲珑 发表于 2014-12-19 11:24
我喜欢看我认可的伟人自传;有争议的名人自传;还有非凡人的自传(如叶子、色妞、西湖)

知道了,你喜欢重口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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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5
发表于 2014-12-19 11:39 |只看该作者
本帖最后由 新石头上的叶子 于 2014-12-27 10:28 编辑

                                        八 一面是肮脏,一面是纯洁
     高三也是我人格极其低下的一个时期。
     我那个龌龊的秘密密,除了第一任妻子,没有谁会知道,本来我想把它带进坟墓,既然现在写自传了,我觉得好的坏的、美的丑的都应该向读者呈现。生活中的好多自传,只写一个面,如何如何的高尚,如何如何的奋斗,如何如何的成功,我就不信主人公就没有做过亏心事,更不信他用光明正大的手段能积累起山一样的财富。像我这样一个不文一名的穷人,我都做过那么多见不得人的事了嘛。而且,从我以后,我希望所有的朋友都抛开只有伟人和成功人仕才可以写自传的观念。每个人都是一本书,既使没有了伟大,我们还有平凡,既使没有了财富,我们还有经历!
     我好像扯远了。还是转入正题吧。
     正题就是,高三时我喜欢偷看女人。
     每个星期天,当我回到老家,我最操心的事就是看女人。农村的厕所都是露天的,而且围墙也极其简陋,可以说四面透风。邻家的厕所与我家的柴房相连,这为我偷看女人提供了天大的便利。我只要躲进柴房就可以偷看到女人的身体了。有一点我要声明,我并不是变态,高三时我已经二十多岁了,除了摸过卖菜那个女孩的身体外,我对女人的身体一直是模糊和充满了无限的好奇。认识妻子后,我把这个秘密跟妻子说了,我之所以这样做,一方面是想让我在妻子的监督下彻底改掉这个坏毛病,另一方面也有向妻子表忠诚的意思。妻子听了后,一点也没生气,用手戳了我的脸一下,笑着说:“这没什么啊,我也对男人的身体好奇过,我相信你以后不会再偷看了,如果想看的时候,你就看我啊!看我你可以不用偷偷摸摸的!”
    有这样的妻子,如果我还犯老毛病的话,我就是变态了。之后,我再没偷看过任何女人。
    现在,我真的得说说我的情感了。
    我的情感是一团乱麻,我知道我无法理清,但我会尽力写得明白一些,好让大家看着不至于费事。
    每个人,只要稍有一点成绩,屁股就会翘得老高,我也不例外。我放纵自己,对一个学生来说,就是一种翘屁股的表现。
    整个求学阶段,高三是我过得最逍遥的一年,那时候,我至少与六七个女生擦身而过。
    暑假期间,我们在补课,当时我们高三的学生住三楼,而我因为腿不方便,被安排在一楼跟初一的七个学生住一起。其他室友放假回家了,宿舍里就我一个人。有一天,一个姓张的女孩到学校找我,她的到来让我有些吃惊。她是我初中时的校友,姓张,低我一个年级,据说毕业后一直在昆明打工。如果她不出现,我几乎忘了初三时我曾追过女孩。这个女孩的漂亮,我无法形容,她们村有一个男孩子喜欢她,被她关在门外,小伙子竟然从房后上屋揭瓦而入,这件事曾轰动了周围几个村。我在当时敢去追她,完全是仗着自己学习好,而且画得一手好画。我听说她也喜欢画画,于是画了一幅有两只鸟蹲在枝头的画,然后请她们村的一个人转给她。那个牵线的同学灰头土脸的回来告诉我:“没戏,她把画当场撕了!”现在,她居然找上门来。我们什么话都没说,只是相视一笑,我从她眼里看到了她的吃惊,她肯定想不到我变得这样快:时髦的发型、衣裤,还有她想都不敢想的紫罗兰香粉。我带她到学校小食堂吃过饭后,她要求我陪她到石林景区玩,我连假都没请就和她一人骑一辆自行车去了石林。在景区,我第一次和一个女孩肩并肩地走了一程又一程。那一天的情景,只有电影里才有,那是幸福的画面。当天晚上,我以为我们可以好好的说一晚话,可是她的语言和行为把我吓跑了。
    她说:“你看过黄色录相吗?”
    我说:“看过。”
    她说:“黄到哪种程度。”
    当时我看得最多的就是《007》里的泳装女郎,我以为那就是黄 色,我说:“三点式。”
    她伏在我床上哈哈大笑:“那也叫黄色?我在昆明看过《床上七十二招》,那才叫黄,一丝不挂,真枪实弹,现场有女孩看得叫出声来。”
    我说不出话来了,而且我也弄不懂她说这话是什么意思。她突然当着我的面脱掉衣裤,只留下罩罩和底裤,然后淡淡地说:“我要睡了,太累了!”
    我不知所措,愣了一下,我说:“我去三楼跟我同学睡,明早我来叫你。”
    第二天早上,她幽怨地说:“杨继平,你昨晚太让我失望了!”
    我明白她话里的意思,但我想像中的恋爱不是这样的。我说:“对不起,我还是学生,我要考大学,我不想因为这样被学校开除!”
    她说了一声:“读书读呆了!”又说了一声“再见!”
    她走的时候拒绝让我送她,我没有强求。
   她走后我也没有难过,连失落感都没有,因为,从撕画开始,她的一切言行都在我的想象之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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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6
发表于 2014-12-19 12:00 |只看该作者
本帖最后由 新石头上的叶子 于 2014-12-27 10:32 编辑

                                                                                                          九 火辣女友
      那时候县城有一家国营食堂,我和几个同学经常会去那里吃米线。那里有一个漂亮的彝族服务员,皮肤黑黑的,光看她的眼睛都会让你想入非非。当她给我们端米线来时,那个姓吴的调皮男生向我挤挤眼睛说:“风流才子,把她拿下!”
    我装作没听懂他的话,东拉西扯地说:“当然,如果你付钱,我拿下这一碗还可以来一碗。”
   小姑娘 噗哧一声笑了,放下碗后逃一般离开。
   后来我们再去吃米线,我的碗里总会多出一些内容,她把一些猪肝埋在了碗底,上面跟别人的一样。吴同学发现秘密后,总会伸手去拦截她递给我的碗,把她急得不知所措。
   一个星期天,当我们吃完米线想走时,她让我等她一下。然后脱掉工装钻进了旁边的小房间,一会儿穿了件短袖大红T恤衫出来。我呆了,她简值就是一团燃烧的火陷!娇艳而充满诱惑的火陷!
   一出门她就两手抱着我的胳膊,对着我的耳朵说:“今天你不上课,我也不上班,我们出去走走。”在路上,我一直听她说话,她说她经常看见我一个人骑着单车在城里瞎转,也经常看见我一个人在歌摊上唱歌,她猜想我还没女朋友,所以特别留意我,最后她说:“以后唱歌,你叫上我,我给你付钱,我喜欢听你唱!”
    最后我们走到了城郊的一片菜园,四周没有一个人,我们相视一笑,都不知道为什么会选择这样的地方。是的,正如有些读者猜想的那样,我们座下后,我把她摁倒在地了。她微笑着闭上了眼睛。然而这时候我又想起了该死的大学,我停下了。她整理好衣服,直到回到她上班的地方都没有再跟我说过一句话。几天后我去吃米线,她让我晚上到“大家乐”OK厅等她,她请我唱歌。当我走进歌厅时,看到还有一个男子坐在她对面,她站起来,面带笑容向我介绍说:“这是我男朋友!”又向那个男子介绍我:“这是我一个朋友,还是学生呢,!”
    我记不得自己当时的表情和感受,我唱了一首齐秦的《原来的我》,“给我一个空间,没有人走过,感觉到被人冷落……”然后找了个借口离开了。
     那个时候,高中的学生要处女朋友,一般是不会选择社会上的无业人员和打工者的。我因为腿的关系,不敢有那样的想法,只想着面容娇好身体健康的女性就行了。我的设想是我在高三时把女友确定,然后努力考上大学,将来有了工作,不管对方是务农还是打工,我都会跟她结婚。经历了前面的两个女孩后,我猛然醒悟,我虽然外表自信满满,但我骨子里还是自卑的,要不然为什么其他同学都跟学校的女生处朋友,而我从没有勇气主动去追求其她女生呢?为什么社会上那些前途暗淡的女孩只要一接近我就毫无条件和毫无选择的接受呢?
     当我意识到这一点的时候,我想做些改变。
     有一天,我终于鼓足勇气把一个纸条在下课时悄悄放进了我喜欢的那个女孩文具盒里。那个女孩发现后,在课堂上写了一个纸条,从她所处的第一组第一排传递到第四组最后一排我手里时,经过了三四个学生的手和眼。纸条上赫然写着:杨同学,好好读书,别想太多!那一刻,我羞得恨不能钻到桌子底下。
     之后我又以同样的方式向两个女生发出过情书,一个当面告诉我她有男友了,在昆明上大学;另一个保持沉默,且从此不再理我,可见她的态度和立场也是很鲜明的。
      我的这些行为,我自己也认为很荒唐。我也隐约意识到了,恋爱决不可能是这个样子的,爱情怎么可以如此朝三暮四朝秦暮楚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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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7
发表于 2014-12-19 15:41 |只看该作者
曲折的人生,多情的叶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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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8
发表于 2014-12-19 15:43 |只看该作者
你是一个很容易就陷入,又很容易失望的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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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9
发表于 2014-12-19 19:50 |只看该作者

等我喝口水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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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0
发表于 2014-12-19 19:56 |只看该作者
沈眉珊 发表于 2014-12-19 15:41
曲折的人生,多情的叶子。

真被你说对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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