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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斗六星网 六星文学 燕集南亭 荒草(连载完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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荒草(连载完毕) [复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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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4-10-21 13:26 |只看该作者 |倒序浏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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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帖最后由 闲过信陵饮 于 2014-11-28 10:37 编辑

写在前面的话。
距离荒草行文,约略十数年光景。那时候文字稚嫩,心却热腾,也有大把的闲余时光,用来作文。那曾是网络最好的年代,因为干净、慢、且大家有相同的志趣。现在想来,仿佛南柯。
文字我就不作修改了。
每天添一节,放在这里,大家看看玩吧。
里面的人物,有我及我身边亲朋的影子。也许我们每个人为文的初衷,都只是在时光里留痕。
谢谢阅读的每一个ID。




            


                                         碎红如绣
——每一个人,都有着平平淡淡,但波澜跌宕的人生。

    出生
  我是在柳镇南门口的垃圾箱旁被发现的。据说那夜电闪雷鸣,当时享誉盛名的破烂王夏老头拖着一板车破烂满载而归。经过南门口的垃圾箱时,我突然放声大嚎。夏老头急步走了一段路,然后调转身子来抱我。   
  你这龟儿子,早不哭晚不哭,偏在我经过的时候哭。老子心一烦,就把你领回家来了。也是个不成器候的东西。
  夏老头的话具有绝对的权威性。除他之外,没有第二个人能对我当时的形象做出如此具体的描绘。那是一个尚在襁褓的婴孩,瘦得像没有二两肉。却有一双贼眉鼠眼,夏老头抱起我时,哭声骤止,这个破烂小娃直盯着他笑。一直笑到他心里发毛。
  老子捡了一辈子破烂,最大宗最吃亏的就是养了你这个龟儿子。他如此总结。
  至于那一夜,究竟是否真的电闪雷鸣,亦无从考证。反正我就这样找到了生命的依附,凭借我啼哭的功夫。而在夏老头的印象里,那一夜显然是他无上荣光的时刻,他做了一个了不起的伟大决定,带我回家。虽然这个决定此后常困扰着他,也成为他最为后悔的决定。——他在喝酒后,没有一次不眯着眼睛对我说:
  所以,你的命是老子捡回来的。你懂么?要没有我,你早就被狗叼去吃了。没有我,就没有你夏雨。老子养你,是防老的。养儿防老你懂不懂?就是往后你得供我吃供我穿供我睡,一直供到我归西为止。
  我从听得懂话,就开始接受夏老头的防老教育。同时诚惶诚恐,感恩戴德,生怕他一不高兴,把我重新丢回垃圾堆里喂狗。狗也成为一种可怕的凶猛的动物,专门刨开小孩的肚皮,啃食他们的内脏。这种想法一直跟随着我,以至每次看到有狗在垃圾堆旁转悠,我都会认为它们是在寻找弃婴。
  夏老头给我取个名字叫夏雨。确切地说,是那一夜他臆想中的形象闪闪发光的直接成果。他必然地把闪电和大雨联系到了一块,从而更坚决地认为那一夜他是多么努力地想做个好人,并且,做成了一个好人。
  这无疑使他的形象更为光辉高大起来。夏老头最为开心的时刻,就是指着我的鼻子训斥的那一瞬。
  龟儿子,做人要知道图报。懂不懂?百善孝为先,懂不懂?老子冒着大雨把你捡回来,你也要知道有多不容易。
  客观事实地说,夏老头的确算是个孝子,除掉他四十岁仍未婚娶之外,其他方面,都比较尽职。每个周末,他会收拾停当,去探望他那个七十多岁的老娘。然后在那里骗取两顿餐饭。收留了我之后变作三餐。他去的时候带上两斤毛豆或一斤砂糖,回来时往往提回一桶油或一袋大米。他的老娘,我的干祖母,对她儿子的到来欢迎备至,桌上的菜肴从来荤素俱全。我回忆童年时光时,周末占据了极大的位置。那天的我,不仅口福尽享,还能得到夏老头无微不至的关爱。他在饭后不是照常地叫我龟儿子,而是很亲昵地抚摸着我的头,说:
  夏雨,你要争气。
  我的祖母,对她优秀的儿子,表现出甚为崇拜的神气来。夏老头至今未婚的原因,有很大一部分归咎于她。她觉得正是她拖累了儿子,使那些目高于顶的姑娘避而远之。我的出现,无疑给她日渐干涸的生命添加快乐,夏家不用传宗也能接代了。这位满头银发的老太太,把对儿子的愧疚统统弥补在我身上。时常颤颤巍巍地从饼干箱里拿出几颗融化了的糖果塞给我。她瘪着嘴说:
  小雨啊,你要听你爸的话。他太不容易了。是我害他到现在都没有老婆。要不是我拦着他啊,当年那个王姑娘就成了我儿媳妇啦。
  她的话嘟嘟囔囔,含混不清。幼年的我只对糖果感兴趣,听她念叨,无异于听诵经。很感不耐,偏又不能露出不烦的表情,只好垂头俯首,听她念完。有时运气好,夏老头会粗了喉咙打断他老娘的话。
  又提那些陈芝麻烂谷子的事作啥?你不嫌烦,我还听得慌。
  儿子的话就是命令。我的祖母立马不吱声,只用一种悲哀的怜惜的目光瞅着她的儿子。我连忙趁机开溜。
  祖母家有一个后院。里面堆满杂物,也稀稀拉拉地种了几盆花。这个几尺见方的地方,几乎囊括我全部快乐的回忆。我最喜欢做的事,就是趴在地上,看一队队的蚂蚁搬运食物。它们触角抵碰传递信息,像无声的交谈。有一天我异想天开,想看看它们触角内究竟装着怎样的机关。就抓起一只来研究,结果一用劲,把它摁死了。地上排队的蚂蚁忽然断掉环节,显得慌乱不堪。我顿感兴味盎然,以后总玩着这不变的游戏。奇怪的是有几次我看到死去的蚂蚁尸体,被它的同伴们抬回洞穴。之后就再也没出来。我想象它们像对待勇士那样,给同伴颁发勋章,然后就地安葬。有一次我拿了根断树枝去捅蚂蚁的巢穴,结果大批大批的蚂蚁蜂拥而出,我也没看到勇士的棺材。后来我不得不接受这样一个残酷的事实,它们,牺牲掉的蚂蚁,被同伙当作美味佳肴吃掉了。
  这个事实令我非常沮丧。还没等我沮丧完毕,夏老头的粗嗓门就适时响起,我的屁股上挨上重重的一巴掌:
  没出息的东西,倒腾什么?看我不揍你。他接着转换语调,用异常温柔的声音接着说:
  走了。小雨。”  
  我起初不明白他的态度因何转变得如此之快。等我抬头,看到倚着门的祖母,才恍然大悟。但我对他这种强装的亲热,畏惧更甚于他的粗暴。一旦走出祖母的视野,夏老头就会无缘无故地拧我的耳朵,骂
  龟儿子,你开心了?老子偏偏不叫你得意。
  年少的我皇然不知自己何处得意了。但夏老头的脾气,从来都发得没有道理。早习惯逆来顺受,也就由他谩骂。对我来说,拧耳朵简直是太轻的刑罚,稍重一点的,拳打脚踢,最为厉害的,就是他威胁要把我丢回垃圾堆。这个威胁自然而然地和那些野狗联系到了一起,使我不寒而栗。
  我时常做奇怪的梦,总和垃圾堆有千丝万缕的关联。有一次,我梦见自己坐在垃圾堆上号啕大哭,边上围着一群狗,都朝我吐火红的舌头。我吓得哭了起来。夏老头毫无犹豫地给了我一巴掌,怒气冲天:
  龟儿子,半夜三更鬼哭啥?老子明天还要起早。你存心要和老子过不去是不是?他又踹我一脚,当他发现床单被我尿湿的时候,一只拖鞋向我迎面扑来。夏老头像拎小鸡一样把我拎到厨房,自己锁上房门睡觉。半夜他上厕所,发现我穿着内衣站在厨房簌簌发抖,又是当面一脚。
  老子说你死哪去了。原来在这里装孙子。他完全忘记掉是他把我拎到厨房的了。
  那晚我没有睡。担心睡着了再闯出什么纰漏。银色的月光像水一样漫进窗户,夏老头鼾声四起,我第一次感到悲凉。在寂静的夜里,一个无助的孩子,圆睁着眼睛,数绵羊一直数到天亮。
  我还养成一个习惯,睡觉前无论无何也不喝水。生怕又一次尿湿床单。
  第二天,我像往常那样跟着夏老头去拾破烂。走到南门口的垃圾箱时,我居然想跳进去美美地睡上一觉。夏老头的耳光扇在后脑勺上,让我清醒地意识到:我是垃圾的产物,而由眼前这个男人收养。他是我唯一的亲人。
  龟儿子发个屁呆,干活不干,我白养着你还是怎么地。
  我立刻手忙脚乱地行动起来。大塑料瓶,小塑料瓶,花花绿绿的纸袋,运气好的话,还能捡到几张毛票。夏老头只有这个时候是最高兴的。
  运气不错。一会儿买糖给你吃。
  当然,他的承诺从来都没有兑现过。后来我也失掉了起初的那份盼望,再拾到毛票时,会偷偷扣留一角二角。也能自己安慰自己,当作是夏老头给我的奖励。
  我的童年,和垃圾不离不弃。天亮睁眼是垃圾,天黑闭眼还是垃圾。白天是拾,晚上是整理。夏老头是这方面的行家里手,他将之分门别类,堆放整齐。到一定时候拿去收购站卖。这一天可以睡得迟些,吃了早餐再去卖垃圾。夏老头躬了背,在前面拖车,我在后面推。倘若卖得好价钱,我还能破例得到一个肉包子的奖赏。故此,我每次都希望推车时花费的力气,越多越好。这也就意味着,我将可能吃到美味的肉包子。而这无疑是非常鼓动人心的。


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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沙发
发表于 2014-10-21 13:41 |只看该作者
坐沙发首赏,问好美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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板凳
发表于 2014-10-21 14:44 |只看该作者
欣赏碎红如绣力作,期待后续。{:soso_e16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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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板
发表于 2014-10-21 14:55 |只看该作者
人物形象丰满,心理描写细腻到位,寥寥数笔就让我不得不牵挂起这个时刻与垃圾打交道的垃圾小子的命运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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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发表于 2014-10-21 23:20 |只看该作者
我这几天特别忙
但是如绣妹妹的小说我一定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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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发表于 2014-10-22 00:33 |只看该作者
很喜欢,属于实力派,望更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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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
发表于 2014-10-22 09:19 |只看该作者
桃花灿烂 发表于 2014-10-21 13:41
坐沙发首赏,问好美女.


问好桃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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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
发表于 2014-10-22 09:39 |只看该作者
端木 发表于 2014-10-21 14:55
人物形象丰满,心理描写细腻到位,寥寥数笔就让我不得不牵挂起这个时刻与垃圾打交道的垃圾小子的命运来。


呵呵。我那时候笔法稚嫩呢。
每天一节,放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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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
发表于 2014-10-22 09:40 |只看该作者
怜花绣屏 发表于 2014-10-21 23:20
我这几天特别忙
但是如绣妹妹的小说我一定追!


花花,么么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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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
发表于 2014-10-22 09:42 |只看该作者
息心 发表于 2014-10-22 00:33
很喜欢,属于实力派,望更新。


谢谢喜欢。
来更新了。

两个姑娘
  我六岁那年,遭遇了对我影响重大的两个姑娘。
  第一个是娟子。
  我是在一次卖废品的时候认识娟子的。这个当时只有五岁的小女孩,头发黄得像枯焦的草,她的脸比头发更黄,看上去就是一根蔫菜的黄瓜。她背着厚重的一捆纸板,身体弯曲成一只油爆虾的模样。当她卸下重荷,仿佛弹簧一样突然跳高起来。我听见收购站的胡老板亲切地叫她:
  娟子,今天一个人啊?
  俺叔病了。今天就俺。大伯你合着秤点儿。娟子的声音很奇特,轻微急促,但语调很高。她说话间不停喘气。让我想到拉了一天磨的驴子。
  胡老板满脸横肉,像个弥勒佛似地笑口常开。他一牵扯嘴角,脸颊的两块肉就高高鼓出,埋没了本来就小的眼睛。有几次我疑惑他是不是肉吃得太多,全长到脸上去了。我说这话的根据,是我经常看到他午餐的饭盒里,盛放了油腻腻的红烧肉。而他的身上,却比较均匀。这使得他看来头重脚轻。
  胡老板的笑容,常令我联想到咧着嘴巴的狼,坐着,等别人跳进他的肚子。过完秤,他拉开抽屉,取出几张一元的钞票,塞进娟子手中。
  小姑娘怪可怜儿的。来,赶紧回去,替我向你叔问好。
  可怜的姑娘,捏着那几张钞票,小心翼翼地问:
  大伯,就这么些?
  那还要多少。胡老板收起他招牌式的笑,我还多给称了些。嫌少,要不,你把钱退我,把东西拉回去。
  娟子咬了咬唇,转身就走。这个才五岁的女孩子,有着不合时宜的忍辱负重。她经过我身边的时候,挺直了脊背。我甚至没有看到她掉眼泪。这是我俩的第一次见面,我看着娟子像一头驴那样走进收购站,却像一个将军一样走出去。
   我第二次看见娟子,是在柳镇东门的垃圾箱旁。当时我沿途淘宝淘到那里。娟子正费力地从垃圾堆里拖出一块大的泡沫。我跑过去帮着拽了一把,结果重心不稳,两个人一起摔倒在地上。娟子敏捷地爬起,她盯着我半晌,说:
  俺见过你。在胡老板那里。
  我笑起来。她注意到我,这个事实让渺小的我得意不已。
  胡老板,真不是人。
  我与娟子的友谊,在对胡老板的同仇敌忾中迅速建立起来。娟子笑得很好看,眼睛乌溜溜的像玻璃钢珠。她说她也是孤儿,父母和弟弟都在前年的大火中被烧死了,就跟着同村的叔叔出来闯荡。她说起她家庭的时候,没有什么感情,我于是断定娟子的父母也不是什么好茬。我不知道对于一个年仅三岁的孩子来说,记忆住这一些东西,实在并非易事。娟子谈起那一场让她痛失亲人的大火,反而显现出异常的兴奋来。
  烧得好大噢。她用手虚无地抡了一个圆,那么高。好像放电影一样。噼哩啪啦地响,俺是被俺叔抢出来的。俺们全村的人都跑来救火。那火一直要烧到天庭去了。
  天庭是啥地方?
  俺听人说。那是神仙住的地方。神仙你懂么?就是人死了,穿上白衣,往地下一埋,魂魄就飘到天上去了。像俺爹俺娘那样。
  娟子的荒诞的解说,在我幼小的心灵种植下不可磨灭的印象。使得将来很长的一段时间,我都认为死亡是走上天庭的捷径。做神仙不愁吃穿,还不用捡垃圾。这种不劳而获的生活让我憧憬万分。
  那天我几乎忘记时间。要不是娟子叔叔喊她回去的话。
  娟子叔叔是个健硕的男人。古铜色的肌肤把衣服绷成一截一截。他站在夕阳的余光中,像一尊门神那样面无表情。娟子与我道别,怯怯迎向她的叔叔。那男人一巴掌甩在她的肩上,他俩一前一后远去。娟子回过头来朝我灿烂一笑,这一笑,令我终身不忘。
  夏老头确定我不再捡错东西后,让我和他分头拾荒。我把这一利好消息告诉娟子。此后我和娟子都在一起快乐劳作,劳动成果一家一半。夏老头再偶尔给我买肉包子时,我提议要用一个大肉包子的钱换作两只小肉包。夏老头颇为惊讶的看了我一眼,照做了。既然两者在金钱上划等号,答应我也没有关系。我用油纸把两只包子包裹严实,第二天和娟子分享。
  我们并排坐在水泥管上。娟子吃肉包子十分精心。她先仔细地嗅着味道,然后用细小的牙齿一点点地抿,往往我狼吞虎咽完毕,她只吃掉三分之一。娟子瞟一眼我,把余下的包子递给我。我咽了咽口水,跳下水泥管,四处晃荡。拂晓的薄雾像浓稠的牛奶泛着光亮。不远处的河流安静地睡着。
  有一天娟子指着河流对我说:
  夏雨,俺叔说,那底下住着水妖。手臂有三个小孩子那么粗。它专门趁人不注意,把小孩子掳下去腌了吃。
  我瞪圆眼睛,望那条平静的河流。怎么也没有看出水妖的迹象。娟子又说:
  前一阵,有个小孩就被它攫去了。都没有捞上来。
  从此河流里的水妖,像垃圾场的野狗一样,成为我最为恐惧的东西。我不敢靠近水源,生怕一不留意,水妖就拖我下水。
  我和娟子的幸福没有维系多长时间。三个月后的一个清晨,垃圾堆旁又只剩下我孤独的身影。这个面如菜色的小女孩,在带给我短暂的愉快之后,和她的叔叔,漂泊到另一个异乡。
  娟子起初走的那一阵,我失魂落魄,宛如失掉了什么宝贝。夏老头骂我:
  龟儿子,小小年纪就想女人。快给我回过神来。NND不知道哪个教你的,下流胚子。
  正如我的幸福一样,我的失落也没有维持多久。因为宁可走进了我的生活。
  宁可出现的那天,记忆被美化。漫天的红霞,微风里,她像一个天使一样跑来寻找她的娃娃。在离垃圾堆几步远的地方,她站住了。她的头发微卷,头顶上扎着一只粉红的蝴蝶结。她眼泪汪汪地盯着一脸油污的我。
  你,干嘛?我傻乎乎地问她。
  小哥哥,你能帮我找一下娃娃么?这么大。她比划一下,我妈妈说不要她了。把它丢进垃圾堆了。
  我很不费事地就从刚拾得的垃圾中拿出她要的东西。拍了拍还给她。宁可搂着娃娃,眼泪刷一下冲出。她呜呜咽咽地向我道谢:
  谢谢你,小哥哥。
  这是第一次,有人叫我哥哥。我的虚荣心得到前所未有的满足。正得意地咧嘴一笑,这时候,宁可的妈妈赶来了。
  我对女人的认知,还停留在祖母的银发和缺牙上面。我从来不清楚,原来女性还可以这样完美。宁可长得极像她母亲,简直是一个模子里塑出来的。而她看上去,就像庙堂里供奉的观音娘娘那么漂亮。她弯下腰,很柔软地对宁可说:
  小可。我们回家了,好吗?
  妈妈你不要把娃娃扔掉了。它会害怕的。
  好。我们把她带回家,还和小可一起住,好吧。她又看我一眼:和小哥哥再见吧。
  她的温柔,给我留下奇怪的幻想。觉得天下间的母亲,都一样具有这独特的气质。那夜我梦见一个身着白衣的女子,站在河流对岸向我挥手。我很快地跑向她,却在河中央,被一双无形的手死死拉住。
  我问夏老头:
  爸,我妈是什么样子的?
  夏老头的答案是啪一记耳光。
  有娘生没娘教的龟儿子,谁知道你是哪个贱货生出来扔掉的。老子把你捡来当宝一样供着。问出这等没良心的话来。怎么,还想找她去?
  我马上意识到,我不应该问他。
  和娟子不同,宁可对我的感情,更带有依赖性。她喜欢听我说那些娟子教给我的故事。什么王母娘娘啦,许仙白蛇啦,虽然最后往往被我编改得面目全非,宁可还是托着腮帮子听得津津有味。她也给我讲一些童话,均是很美好的:白雪公主,灰姑娘,小红帽——在我听来简直匪夷所思。
  宁可家境很好。时时会带些点心给我吃。她看我吃得喷香,咯咯地笑了。她的笑声很清脆,像在树上唱歌的百灵。
  宁可的父亲是一位军官。有着浑然天成的威严气概。我只见过他一回,是在五一长假的前夕。他拿着漂亮的玩具四处寻找宁可。宁可兴高采烈地跳到他的身上,军官很和蔼地邀请我到他们家去。我低头看了看自己宽大的破旧衣裤,飞似地逃走了。
  也就是这次,我感觉到我和宁可之间,有着多么大的差距。我的自卑心和好强心隐隐交斗,最后前者占据上风。我有意地逃避宁可,最后一次她来垃圾场找我,我远远瞥见,猫进了附近一间废弃的房子里。宁可呆呆地伫在风中,她一遍遍地喊我:
  小哥哥,你出来,你到哪里去了?小哥哥——”
  那是一种混杂了失落和茫然的叫喊,我隔着窗子看到娇小的宁可,一边叫唤一边用手背抹着眼泪。我的心揪在了一块,第一次也落下泪来。然而,我始终没有回应她,直到她的母亲再次把她领走。
  我不知道,就在这天,宁可举家南迁。她与我的告别,成了一个人表演的独角戏。当我从房子里钻出来的时候,宁可已经随着她母亲,去往另一个城镇。
  地上放着一只漂亮的娃娃,正是当初我交还给她的那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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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
发表于 2014-10-22 12:23 |只看该作者
看着垃圾小子(暂且让我就这么称呼我们的主人公吧)与小娟在艰难的生活中的纯真友谊,心里酸酸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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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
发表于 2014-10-22 12:24 |只看该作者
而看到垃圾小子与宁可的友谊,心酸中又有美好的向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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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
发表于 2014-10-22 12:26 |只看该作者
看见文中有“五一长假”的时间标注,那么小说的背景是当代了?一开始还以为是更远一点的一代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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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4
发表于 2014-10-22 17:01 来自手机 |只看该作者
端木 发表于 2014-10-22 12:26
看见文中有“五一长假”的时间标注,那么小说的背景是当代了?一开始还以为是更远一点的一代呢。

这个是我的疏忽。写的应该是我出生的那个时代,可以把夏雨视为我的同龄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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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5
发表于 2014-10-22 19:14 |只看该作者
碎红如绣 发表于 2014-10-22 17:01
这个是我的疏忽。写的应该是我出生的那个时代,可以把夏雨视为我的同龄人

嗯哪,了解了时代背景这样读起小说来会更加立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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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6
发表于 2014-10-23 09:02 |只看该作者
本帖最后由 碎红如绣 于 2014-10-23 09:07 编辑
端木 发表于 2014-10-22 19:14
嗯哪,了解了时代背景这样读起小说来会更加立体。


端木仔细。赞一个。



赵老师的短暂情谊
  我的名字是夏老头取的。但这绝非意味他就如此叫我。名字是一个人的符号,也仅仅是符号而已。我的符号就有若干种,包括:龟儿子,下流胚,小杂种以及其他。凡是最时兴的骂人话,都会在我身上体现夏老头与时俱进的光荣精神。
  夏老头的殴打,和谩骂一样无须理由。我已经安之若素。年幼的我,喜欢仰头看白花花的太阳,在里面寻求热烈的安慰。我唯一一次敢于和夏老头对抗,是他发现了我私藏的毛票。
  当时的情景,是他暴跳如雷。随手抽了根碗口大的柴棒追打我。
  小杂种,老子啥缺了你的,竟敢偷起老子的钱来了。看老子怎么处理你,不打断你的腿,老子就不姓夏!
  我很是诧异。我明明把钱都藏在一只鞋里,上面覆盖了鞋垫,竟也被他发现。我一手捧着鞋,撒开脚丫跑得飞快。
  我们俩,像一头发怒的熊在追赶一只惊慌的小鹿,在狭长的巷子里笨拙演练。
  赵老师是在我被气喘吁吁的夏老头抓住,手起棒落的危急瞬间,用他的手臂格开柴棒的。我至今都想不明白,他是如何从地下像个幽灵似地冒出来。横在我和夏老头之中。
  有话好好说。这个斯文人,竟然有胆量指责不可一世的夏老头。孩子是要教育的,不要用武力解决问题嘛。
  滚开,老子的家事,你管个屁。
  我说你这个人怎么不讲道理,我今天就管定这桩闲事了。
  你是狗拿耗子,还是回家管好自己的婆娘吧。
  我对这个从天而降的救星,产生了莫名的情绪。他的文明和夏老头的粗鲁对峙,完全不落下风。我躲在他的身后,就像躲在一座大山的身后一样觉得安全可靠。
  气氛怪异的肃杀,我觉得有阵阴风从颈间呼呼吹过。夏老头怒不可遏地瞪住眼前的程咬金,后者撼然不动。他突然扔掉柴棒,大笑:
  就是他妈的娘娘腔。这小混球不学好,你要会教,你拿去教。老子打累了,回去睡觉。真他妈的没意思。
  他哼着小调,转身向家中走去。
  赵老师蹲下身子,这使得我能清楚地看到他的眉目。长方脸,白净肤色,戴了一副细边的银框眼镜。他掏出大方格子手帕,替我擦掉额头上的汗。
  你没事吧。
  我望着救命恩人,一个劲地嘿嘿傻笑。
  小朋友,你叫什么名字。前面那个是你父亲?你母亲呢?
  我爸叫我夏雨。更多时候,他叫我龟儿子。我爸说我妈是贱货。我如实回答。
  赵老师听我这么说,也笑起来。那个下午,阳光很灿烂,把他的脸裱了一层金。后来我再回忆的时候,觉得他就是被阿波罗派下来拯救我的。他扶正自行车,把我抱到后座上,推着送我回家。一段不算短的路程,我却觉得只有几秒种。等我知道那是一个孩子出于对亲情的渴望而在心里希望把时间无限延长时,赵老师已经带着对我深切的惋惜离开了。
  赵老师是个极为细心的男人。他把我送到家中,捎一眼我们的住处,就能全部明了我的处境。他首先摇醒正在梦中的夏老头:
  你个龟儿子,还晓得死回来。夏老头张嘴就骂。
  赵老师蹙着眉头,这一动作从此成为我模仿的典范,之后若干个日子,我都对着镜子练习如何把眉头皱得那么好看。
  你先起来。
  你来干嘛?老子不欢迎你。
  你起来,写一份保证书,保证以后不再打小雨,我就走。
  哎哟,你是他亲爹啊。老子凭什么听你的。笑话。
  你要是不保证。赵老师一字一顿地说,我就去派出所告你虐待儿童。轻者罚款,重者刑拘,你自己看着办。
  夏老头被唬住了。他考虑到轻重,拿了纸笔写保证书。
  我包正(保证)以后不在(再)打儿子。为反(违反)鬼丁(规定)者,由赵劳(老)师负责句抱(举报)。
  这一份保证书我一直保存完好。透过它,我便能嗅到赵老师的味道。那是一种慈爱的味道。
  虽然夏老头立字为据,但打骂我已成他的家常便饭。我在这场事件中获得的最有价值的线索,是知道赵老师名叫赵德阳,就住在离我家不远的一个小区。在学校教音乐。
  赵老师前些年离异了,一直过单身汉的生活。勤勉节俭,偶尔他会请我去听他弹奏风琴。我盘腿坐在水泥地上,往嘴里塞着切成片的水果,听那些对我来说不着边际的音乐。事实上,六岁的我对于水果的需求,远比对理解音乐要来得重要。可是他不明白。我也不奢求他明白。
  一天我看到桌上玻璃板下压着的相片,一个拥有大辫子的女人,笑得如花灿烂。我点着相片说赵叔叔这是你婆娘么?他很勉强地笑着说是,然后把目光投到窗外,不再作声。
  赵老师的风琴弹得很好,只是让我想起田野上盛开的大片大片的野菊花。我不懂那叫浅淡的悲伤。我对悲伤的理解,就是夏老头罚我不准吃饭的时刻。
  小雨。假如我儿子还在,现在也和你一般大了。他时常会发出这样的感慨。
  我傻呵呵地笑着。有两回对夏老头说起,他哈哈大笑:
  龟儿子,他不是想儿子想疯了,想把你收去做干儿子吧。
  我很厌恶夏老头发笑的声音,但丝毫不反对他的看法。我甚至觉得赵老师迟早会让我当他的干儿子。可他始终没有提及。他抚着我的头,轻轻叹息着说:
  小雨,在逆境中成长是比较艰难的。你要学习做一朵浊世清莲。
  我郑重其事地点头。虽然我更希望他说:小雨,你做我的孩子吧。
  像开始一样猝然,我和赵老师的情谊,结束得也很猝然。
  有一次我在东门的垃圾场闲逛,捡到一本彩色的书刊。上面涂画着花花绿绿的男人女人。都光着身子。我想是不是天气太热所以大家都得凉快,连书上的大人也不例外。我这么一想,就觉得太阳特别毒辣,我拿着这本书当扇子。这时候赵老师来了。
  赵老师是来找我去看他新买的冰箱的,并且说给我准备了冰棍。我兴奋地跳起来,把书呈递给赵老师:
  叔叔你看。大伙都脱了衣服,都嫌热咧。
  赵老师又皱起眉头。他的脸上红云一现,像触电一样缩回手。书落在地上。
  小雨,你还太小,是不能够看这样的书的。
  我根本不知道这样的书意指何为。我对于赵老师的举止满心不解。
  叔叔,我为什么看不得啊?
  他没有解释,只是牵了我的手疾疾走,到他家里才长吁了口气。然而他终究没有告诉我,为什么不能看那样的书刊。这在我稚嫩的心灵,留下一道难以逾越的魔障。我追问过几次,赵老师都正色说:小雨,等你长大了就明白了。这事就不了了之。长大后的我想来,当时他是觉得对一个孩子解说性,羞于启齿。但他不知道,这是非常必要的。
  我最后一次和赵老师接触,也是在巷口。我捡到一个很奇怪的东西,乳白色,能套进一个手指,形状像路口王大卖的汽球。我毫无犹豫地吹大了它,并欣喜地看着它像汽球那样膨胀。最后我找了根细线,把口子扎紧了。很得意地擎着它四处走。在巷口正遇到下班回来的赵老师,他脸刷一下红到耳根,跳下单车,夺过我的宝贝,一脚踩破。那样子,像是我害他颜面尽失。我在忽愣了几秒之后冲着他大叫道:
  我的汽球!叔叔你还我的汽球!
  小雨,那不是汽球。
  不是汽球是什么?
  赵老师哑口无言。我于是更加确定那是一只汽球,扯着他的衣袖不停地嚷嚷:
  还我汽球!叔叔你还我汽球!
  叔叔带你去买真正的汽球。
  我的犟脾气不知怎么窜上来了,特别是他说真正的几个字,像针一样扎痛我。夏老头从来不在我身上花费多余的一分一毫,我通常在垃圾堆里寻找自己的玩具。蜷着的自尊心一下子舒展开来。
  我不要,我就要这只。你陪我汽球!
  我嗓门大,围观的人越来越多。赵老师急得直搓手,他脸色由红转白,又由白变青,终于大吼一声:
  孺子不可教也。拂袖离去。
  我满怀委曲,看着他走开。根本不知道自己哪里犯错。这一回赵老师的责怪,比夏老头的抽打更叫我伤心。如同为了验证那句老话:在何处开始,就要在何处终结。我和赵老师的感情,在巷口划上句号。之后还有几次见面,他骑着车,我低着头,彼此擦肩而过。我看不到他眼里的愧欠,也没有勇气,再亲热地叫他一声:
  赵叔叔。
  这一年的十一月,金秋飘香,赵德阳被调离原来的学校。从此,我没有再看见过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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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4-10-23 11:32 |只看该作者
很可惜,这一段莫逆之交,本来可以画上完满的句号的。
我觉得是那个赵老师教育方法有误。并不是什么“孺子不可教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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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8
发表于 2014-10-23 14:47 |只看该作者
特别欣赏这样有条有理把记忆的点点滴滴,用文字描写的方式记录下来。尽管这是一次再创作,我仍然相信所了解的文字与叙述里的“我”相互的关联,这样来源于生活的文字才有生命力。谢谢如绣{:soso_e160:}{:soso_e16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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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
发表于 2014-10-23 14:57 |只看该作者
人物的刻画和内心的描写都有不俗的功底,至少是一个中篇的架势。
口语上,能感觉是四川一带的,时间概念设定与语言的使用有很大的关系,端木说的有道理。{:soso_e160:}{:soso_e16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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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
发表于 2014-10-23 15:03 |只看该作者
襁褓的婴孩--干嚎;你不嫌烦,我还听得慌等还有校对的地方。{:soso_e16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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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1
发表于 2014-10-23 15:04 |只看该作者
端木 发表于 2014-10-23 11:32
很可惜,这一段莫逆之交,本来可以画上完满的句号的。
我觉得是那个赵老师教育方法有误。并不是什么“孺子 ...


我们那个年代的老师,大致上就是这个样子的了。:)
简单,执着,略粗暴。
但是对学生,那真的是一番赤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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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2
发表于 2014-10-23 15:05 |只看该作者
残雪 发表于 2014-10-23 15:03
襁褓的婴孩--干嚎;你不嫌烦,我还听得慌等还有校对的地方。


雪,十年前的旧字。我没有再创作,只是贴来大家看着玩。
谬误肯定有不少。你们看着,帮我指出来,等我有空一并来作修改了。:))
谢谢。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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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4-10-24 11:52 |只看该作者
本帖最后由 碎红如绣 于 2014-10-24 15:44 编辑
碎红如绣 发表于 2014-10-23 15:05
雪,十年前的旧字。我没有再创作,只是贴来大家看着玩。
谬误肯定有不少。你们看着,帮我指出来,等我 ...

四 狗蛋和二毛
  在我童年屈指可数的伙伴里,狗蛋和二毛占据了一席之地。
  狗蛋独自流浪到柳镇。他像一条落魄的土狗,走到哪里都受尽歧视。狗蛋用他的方式保护自己,他常常对我和二毛说:
  做人要强硬。否则别人就会骑到你脖子上来。打得过就打,打不过就逃。
  他的至理名言受到我和二毛的一致推崇。
  狗蛋比我和二毛都大一些。他也不清楚自己究竟多少岁数。对狗蛋而言,年龄的问题,就和天边漂着的云一样无所谓。狗蛋让我们叫他老大,原因是他拥有结实的体格和拳头。这个正在迅速成长发育的男孩有着宽厚的肩,塌平的鼻子和两片厚厚的嘴唇。他浪迹多年,风霜遮盖住容颜,眼睛里闪耀着像豹子一样凌厉的光芒。
  狗蛋和我们说起他的光辉历史,他在走投无路的情况下学会扒窃,第一次就失手被抓。狗蛋极其怀念那段被关押的日子:
  有饭吃,有地方睡。真他妈的舒服。不比现在,风餐露宿,找个地儿睡觉还得和畜牲抢床位。
  于是我和二毛随着狗蛋目光的幽远一同见证那一段美好。
  狗蛋极为坚决。他的坚决表现在认定的事,说一不二非得去做上面。有一天傍晚我们决定用弹弓去攻击李家婶子的玻璃窗。狗蛋想出这主意振振有词,李家婶子是柳镇我们所认识的最凶恶的女人。有一天他路过她家后院,那女人居然放出狗来追咬他,害他的裤子破了一个大洞。狗蛋接着转过身让我们欣赏他裤子上的补丁。狗蛋的脸从胯下倒转过来,问我们是不是看到。我和二毛连连称是。事实上那条裤子已经满是补丁,破烂不堪。
  三个毛孩子,雄纠纠气昂昂地准备进行一场革命。根据二毛事先侦察,那个最凶恶的女人已经离开家去医院看望她病怏怏的丈夫。但当我们踏进她家后院的那一霎那,拴着的大狼狗狂吠起来。紧跟着房里的灯啪嗒一声亮了。
  狗蛋的镇定在这时候发挥威力,他从容不迫地在千钧一发之间,用弹弓将小石子一声射发出去,石子带着呼啸的劲风,直奔窗户,很争气地在李家婶子出来之间将之击碎。狗蛋把手里的弹弓迅速塞到二毛手中,笑嘻嘻地看着怒发冲冠的李家婶子。
  是谁干的?李家婶子狠狠地盯住二毛手中的弹弓。
  不,不是,是,我。我 二毛害怕得连话也讲不清楚了。他把无辜的目光转向我
  打碎别人家的窗户,可是罪恶滔天的事情。那一刻我很卑鄙地只想到夏老头的巴掌,我盯着脚下的泥土。  
  不是你还有谁?你个小兔崽子,胆大包天了,敢打破我家玻璃?你爸妈是谁,去把他们叫来!
  二毛簌簌发抖,他吓得忘记为自己申辩。
  狗蛋自告奋勇:
  我知道他家。我去把他们叫来。
  他的样子像是在做一件光荣的事情。走之前他甚至对李家婶子说:放心,我保证完成任务。
  又对二毛说:
  等我来救你。
  说完狗蛋昂首阔步地离开。我战战兢兢地跟在他身后。闷着气,不说话。我对他这种不讲义气的举动很是失望。
  狗蛋向前走了一段,停下来等我。他牵我的手,我愤怒地甩开了。
  明明是你打破人家窗户。你怎么可以赖到二毛头上?
  我知道你怨我没有站出来承认。但是我只有一条命,拿什么来赔给她?我不比你和二毛,好歹你们还有个家。狗蛋突然哽咽了声音,要是我也有爸爸妈妈,我一定站出来承认。就算她把我往死里揍,我也认了。
  我沉默不语。尽管狗蛋的做法破坏了他在我心目中的形象,但千真万确地,我和二毛都有个家。他没有。
  我们找到二毛家的时候,二毛的父母,两个五大三粗的拾荒者,正在一件一件地展示他们今天的劳动成果。狗蛋很夸张地叫了句阿姨出事了。吓得二毛妈妈手中的汽水罐滑落到地上。
  狗蛋说:
  二毛闯祸啦。他打破了李家婶子的窗户。现在正在那里等你们拿钱去救赎呢。
  他把经过篡改成二毛追一只麻雀,麻雀跳到李家婶子的房檐上,二毛一不小心,就打破了窗户。他讲得绘声绘色,连我几乎也怀疑起那到底是不是真实的过程。
  报信的使命完成了。狗蛋也就慢慢悠悠地回到他休憩的破庙去。听说二毛的父母赔了整整十五块钱才算了事。而二毛谎报军情付出的代价,就是屁股被揍得又红又肿,半个月都没有再出门。
  狗蛋再次和二毛见面的时候,我和二毛正在乐此不疲地堆着沙丘。狗蛋一脸笑容地走来,二毛翻着白眼,不理他。他也不恼,从口袋里掏出三粒话梅,递给我们。说。
  我请你们吃话梅。二毛你也有份。上次是我不对,但反正打也打了,就算了吧。再说二毛那次要不是你说她不在家,我们会去吗?不会吧。不会去,会打破人家窗户吗?也不会吧。窗户不破你爸妈会打你吗?不会吧。所以,他得出一个结论:我打破和你打破,性质是一样的。
  狗蛋的奇谈怪论,加之话梅的诱惑,使二毛很快忘记屁股上的疼痛。他们握手言和了。
  凭良心说,狗蛋做事,也就这一次不够仗义。平素我和二毛若是被人欺负,叫他撞见,定然会拔刀相助。如果对方人多势众,他则拉了我们就跑,之后再想办法报复。窗户事件过后,有一次二毛被四五个孩子围攻,狗蛋冲上去护着二毛,被揍得鼻青脸肿。而二毛在他的庇护下,奇迹般地毫发无伤。
  二毛是我们仨之中年龄最小的一个。他的头发稀疏,长得就像漫画书里的三毛,却比三毛还要羸弱,成天穿一件褪色的黄色衬衫,灰色短裤。拖着两条长长的鼻涕。二毛从来不舍得把它们擦掉。每每鼻涕悬然欲坠,离嘴唇N厘米时,他就低下头颅,使命一抽,重新把它们召唤回去。
  二毛的父母是这一带有名的拾荒者。他们的拾龄就和他们的暴躁脾气一样出名。我经常看到二毛的胳膊上青一块紫一块,那是他父母兴之所致的结果。但比之我和狗蛋,二毛显然要幸福得多。他偶尔还能得到一件新衣服的犒劳,得意洋洋地穿来炫耀。这时候我和狗蛋只有啧啧赞叹的份。我的衣服,都是夏老头穿剩下的,狗蛋的,则是他在垃圾堆里寻觅到的。
  后来我常想如果没有那一天,我,狗蛋,还有二毛,一定会快活地生活下去。
  然而那一天,把一切都改变了。
  那一阵子,狗蛋忙得不见踪影。偶尔见面,还能请我和二毛去馆子吃饭。我对突如其来的奢侈愕然不已,狗蛋一面为我和二毛夹菜,一面说:
  我发财了。
  狗蛋你做什么事了?
  狗蛋手指着外面的街道,压低嗓子,神秘兮兮地对我和二毛说:
  看见那个窖井盖没有?就拿那个卖钱。一个能卖好多钱呢。比得上我在垃圾场拾一星期的垃圾。不过做那活,得手疾眼快,当心被人逮着。
  我清晰地记得当时二毛的眼睛放出光亮来。
  我也要去。他信誓旦旦地说,我爸妈也卖那个。每次卖了我都能吃到猪头肉。
  我们三个兴味盎然,讨论着将来的计划。狗蛋说:
  我他妈的要盖一座大房子。娶一个漂亮婆娘。叫她为我生一窝娃。他那时已经对异性有了相当的重视。走在路上都会去猜测姑娘内裤的颜色。
  我要天天吃猪头肉。二毛的雄心大志和吃脱不了关系。
  我说:我要找一个人做我的妈妈。我对宁可的妈妈念念不忘。一直希冀有那样一个美好的母亲。
  太阳一点点地西沉,在半山腰露了个贼兮兮的脑壳,闲着无聊,我提议要玩躲猫猫的游戏。我的提议得到全票通过。
  我们猜拳。输的人找另外两个。我被蒙上了眼睛。狗蛋把我左三圈右三圈地旋转过后,撒腿就跑。他在远远地叫我:
  可以了。来找吧。
  我循着他的声音奔去,花费了近二十分钟才在一个小土洞找到狗蛋。他笑着爬出来,按照规则,被找到的人要代替寻找的人,重新开始游戏。我们叫唤二毛出来。但过了半天,也没有看到他的踪影。
  狗蛋说:
  他妈的藏哪里去了。快出来,不然我们回去了。
  四周寂寂地,没有回音。
  一丝不祥掠过我的心尖,我说:
  会不会出事了。
  不会吧。狗蛋也吓一跳,我们分头找找看。你朝那条路,我朝这条路。
  但愿能快点找到二毛。
  我的但愿,没过几分钟后就被实现。然而若事先预知,我宁愿一辈子都不要实现它。
  二毛静静地躺在我的脚下。一个缺了盖的窘井里。他的眼大睁着,脸上还凝聚着来不及收敛的笑意。可是——
  他死了。
  我声嘶力竭地叫着狗蛋的名字。那一刻我是如此害怕,害怕厄运在骤然光顾二毛之后转移到我的头上。我跌跌撞撞地向回跑着,眼泪纷飞,我看不清楚前面的路,直到我撞到狗蛋的胸口。
  狗蛋的惊恐不亚于我。他的脸上除了惶惑,还有厚重的悲哀和不可置信。我们合力把二毛的尸体拖了上来,狗蛋喃喃念着:
  怎么可能呢?怎么可能呢。我早上才拿去卖的,晚上它就淹死了二毛?
  我恍然大悟。是这个窖井吞噬了二毛,而始作俑者却是二毛和我最好的伙伴,狗蛋。我怒吼着向狗蛋冲去,踢他,打他,咬他。狗蛋像被定住似的一动不动,只是反复地,喃喃地念叨着那句话:
  怎么可能呢?怎么可能呢。我早上才拿去卖的,晚上它就淹死了二毛?
  二毛确实是死了。无论我怎样对狗蛋拳打脚踢,也无论狗蛋怎样后悔不迭,二毛都没有再笑着爬起来。他的的确确地,死了。
  我想起二毛晶亮的目光,想起他的话,不寒而栗。就在不久前,这个活生生的二毛,还说要加入致富行列,还对未来充满了期许,说天天要吃猪头肉。此刻,他却躺在我的脚旁,永远也不会说话了。
  我又想起娟子的话。她说:
  水里都住着水妖。水妖最喜欢攫小孩子腌了吃。
  我在恍惚的迷离里,对娟子惊叹不已,她是如此先知灼见。她没有见过二毛,可是她对二毛的命运,似乎把握得一清二楚。
  二毛的父母很快就闻风赶来。在医生确定二毛早已死亡的诊断同时,他的母亲,一屁股瘫痪在地,她抱着二毛的瘦小的躯体,号啕大哭。边哭边念念有词:
  我的儿呀,是谁把你害成这样?我苦命的儿子,你叫妈怎么活呀?二毛,你说要去儿童公园玩的,你说想吃炸鸡的,你现在就起来,妈带你去玩,带你去吃!二毛,你起来,你起来!
  这个粗壮的女人,被儿子猝死的消息攻击得晕头转向。竟然一次次地将二毛竖立起来。可她的儿子,这一次没能再听她的话。二毛是去了,一劳永逸地去了。
  二毛的父亲,强抑悲痛,额上青筋绽出,他咬着牙看看我又看看狗蛋。
  是谁要玩这个游戏的?
  是我。狗蛋抢先回答。
  我不可置信地看着狗蛋。
  这个答案明显不是男人想要的。狗蛋和身份大家都知底,既然儿子不在了,就应该在经济上再作打算。他的目光落在我面上。
  是我提议要玩这个游戏的。狗蛋再次急急地强调,和夏雨没有关系。
  并且,他忽然加上一句:这个窖井盖,是我偷的。
  我惊诧地望着狗蛋,我不懂他为什么要包揽全部责任,还如此供认不讳地承认窖井盖是他偷的。这无吝于给自己判决谋杀罪名成立,然而狗蛋很冷静地朝我微微一笑,重申道:
  是我偷了窖井盖,害二毛淹死了。是我,和夏雨完全没有关系。
  后来我在回忆这一节时,总觉得狗蛋的沉着之中包含了一种凄凉。我也终于明白他为什么会主动站出来接受惩罚,他是用一种形式,去结束另一种形式的惩诫。他为了减轻良心的自我谴责,选择了蹲班房,那是他从前那么向往的地方。他终于用他的行动,表明了他并非一个不敢承担责任的懦夫。
  天堂是人死了以后,魂魄游荡的地方。娟子曾这么告诉我。
  二毛的魂灵,是不是也在上面流浪?他有没有天天都吃到梦寐以求的猪头肉?我不知道。
  可是我知道,如果二毛在天有灵,他一定不会要狗蛋这样偿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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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4
发表于 2014-10-24 15:05 |只看该作者
本帖最后由 端木 于 2014-10-24 15:09 编辑

看完了觉得挺压抑的,为了那些纯真却怀着罪恶感的孩子,
为了那些虽被污染但却保留有一定底色的灵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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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5
发表于 2014-10-24 15:07 |只看该作者
乐此不——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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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6
发表于 2014-10-24 15:08 |只看该作者
应该是二十世纪八十年代后了,不然不会有易拉罐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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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7
发表于 2014-10-24 15:22 |只看该作者
端木 发表于 2014-10-24 15:07
乐此不彼——疲?


是错字了。我得找一找,改了。

PS:我要写的是七十年代末的事情。忘记有没有易拉罐了。汽水罐子应该有吧。也去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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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8
发表于 2014-10-24 18:32 |只看该作者
物资匮乏年代,底层人民的生活大多是捉襟见肘
忽然就想起了“水深火热”这个词,这是一种不一样的水深火热
于成型的世界观里面的水深火热有千差万别
幸好,这样的水深火热会越来越少,这是民众之幸,也是中国之幸{:soso_e160:}{:soso_e16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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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9
发表于 2014-10-24 18:35 |只看该作者
我对能用文字表达情感和观点的人一直有一种深深的敬仰{:soso_e183:}{:soso_e16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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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0
发表于 2014-10-24 18:36 |只看该作者
期待后面的文字{:soso_e16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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