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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 为什么梁版主会欣赏高隐? [打印本页]

作者: 浅浅珍珠蓝    时间: 2024-3-30 17:00
标题: 为什么梁版主会欣赏高隐?
多次写帖为高隐撑腰。
十万个为什么。

我是从不对人性抱幻想。
亲眼看到高隐一步步从一个可以对话的老人,变成一个疯狂失智的老人。
作者: 浅浅珍珠蓝    时间: 2024-3-30 17:03
我曾以为他的那些朋友过于凶狠破坏性强,是他朋友的问题,与他无关。后来看他处事,才知人以类聚,所言不虚。
作者: 徐公孰    时间: 2024-3-30 17:04




因为他们都是大人物

心事重,下压得肚子大,屁股大,上顶得嘴大,所以叫大人物







作者: 浅浅珍珠蓝    时间: 2024-3-30 17:07
本帖最后由 浅浅珍珠蓝 于 2024-3-30 17:15 编辑

这种平生不得志,却又自视甚高的人,结局大约是可以预见的。

走完恨不能毁天灭地却又被人躲着走的一生。
作者: 战斗鸡    时间: 2024-3-30 17:07
你有完没完?
作者: 浅浅珍珠蓝    时间: 2024-3-30 17:09
徐公孰 发表于 2024-3-30 17:04
因为他们都是大人物

心事重,下压得肚子大,屁股大,上顶得嘴大,所以叫大人物

什么大人物,干啥啥不成,恨世第一名。

太过于情绪化的人,别说成个人物,成个能为家人撑起一片天的普通凡夫都困难。
作者: 战斗鸡    时间: 2024-3-30 17:09
浅浅珍珠蓝 发表于 2024-3-30 17:03
我曾以为他的那些朋友过于凶狠破坏性强,是他朋友的问题,与他无关。后来看他处事,才知人以类聚,所言不虚 ...

人以群分当然没错。你也的确适合去关天那个反智大本营里混。
作者: 浅浅珍珠蓝    时间: 2024-3-30 17:11
战斗鸡 发表于 2024-3-30 17:07
你有完没完?

你有个什么本事学问见识?夸夸其谈,混网几十年,除了看你的朋友作恶,你在旁边扇风,没看出你有点真东西。
作者: 浅浅珍珠蓝    时间: 2024-3-30 17:14
战斗鸡 发表于 2024-3-30 17:09
人以群分当然没错。你也的确适合去关天那个反智大本营里混。

智,这种东西你有么?你还是带领你的暴徒团队,继续在网上骂人吧。

世上若都是你这种人,大多数人将没有活路。
作者: 战斗鸡    时间: 2024-3-30 17:15
浅浅珍珠蓝 发表于 2024-3-30 17:11
你有个什么本事学问见识?夸夸其谈,混网几十年,除了看你的朋友作恶,你在旁边扇风,没看出你有点真东西 ...

我确实没多大本事和学问。但比上不足比下总还是绰绰有余,尤其在你们这些愚昧之人面前。
作者: 战斗鸡    时间: 2024-3-30 17:16
浅浅珍珠蓝 发表于 2024-3-30 17:14
智,这种东西你有么?你还是带领你的暴徒团队,继续在网上骂人吧。

世上若都是你这种人,大多数人将没 ...

你自己骂人一直骂到现在,你竟然一点不知道?“法盲”这个词,难道不是骂人而是夸人?
作者: 浅浅珍珠蓝    时间: 2024-3-30 17:21
战斗鸡 发表于 2024-3-30 17:16
你自己骂人一直骂到现在,你竟然一点不知道?“法盲”这个词,难道不是骂人而是夸人?

你不是法盲?不是法盲会有你的暴徒团队?

你是普通网友,大不了怼个人。但六星任用你为管理,你会形成一个暴徒团队。而且六星的维权机制,完全无靠谱的规则可言。这个地方你和你的不学无术暴徒团队得势,会有更多有点东西的人走。将会失去能让这里稳下来的人。

你打吧,骂吧。尽情毁天灭地。
作者: 浅浅珍珠蓝    时间: 2024-3-30 17:22
不过是当年红袖天涯搬家没落的另一次重演。
作者: 浅浅珍珠蓝    时间: 2024-3-30 17:27
梁版主对高隐的欣赏,或许是二人有共鸣,或许是挺他让他继续泡论坛。但这些打鸡血,会让高隐进一步失智,更深地失去自省和自我,被一堆的胡思乱想控制。

刚才才看到他已经自认为哪位开国人物不如他高隐,只配做他高隐的脚下泥。
作者: 浅浅珍珠蓝    时间: 2024-3-30 17:28
大约离彻底失智疯狂不远了。
作者: 浅浅珍珠蓝    时间: 2024-3-30 17:29
梁版主在造孽。
作者: 战斗鸡    时间: 2024-3-30 17:29
浅浅珍珠蓝 发表于 2024-3-30 17:21
你不是法盲?不是法盲会有你的暴徒团队?

你是普通网友,大不了怼个人。但六星任用你为管理,你会形成 ...

你就说法盲是不是骂人吧。别的废话说得再多又有何用?
作者: 浅浅珍珠蓝    时间: 2024-3-30 17:31
战斗鸡 发表于 2024-3-30 17:29
你就说法盲是不是骂人吧。别的废话说得再多又有何用?

扪心自问,你懂法吗?
不懂也行,你有过内疚吗?若有过,也会控制自己伤人和极端的欲望。
作者: 战斗鸡    时间: 2024-3-30 17:33
浅浅珍珠蓝 发表于 2024-3-30 17:31
扪心自问,你懂法吗?
不懂也行,你有过内疚吗?若有过,也会控制自己伤人和极端的欲望。

回答正题:法盲是不是骂人?
这直接关系到一个人分析问题、解剖自身时的智力水平和素质品行。
作者: 战斗鸡    时间: 2024-3-30 17:34
至于我懂不懂法,一点不重要。
作者: 浅浅珍珠蓝    时间: 2024-3-30 17:35
高隐,你的心生病了。不要在论坛混了。脚踏实地生活和温情,才是你需要的。过于情绪化,不仅会毁了环境,毁了心情,也会毁掉生活和健康。
作者: 战斗鸡    时间: 2024-3-30 17:36
浅浅珍珠蓝 发表于 2024-3-30 17:35
高隐,你的心生病了。不要在论坛混了。脚踏实地生活和温情,才是你需要的。过于情绪化,不仅会毁了环境,毁 ...

病的人恰恰是你。
作者: 浅浅珍珠蓝    时间: 2024-3-30 17:38
战斗鸡 发表于 2024-3-30 17:34
至于我懂不懂法,一点不重要。

不懂法,又不会克制自己的情绪,就是法盲。它是一种对这种状况的称呼。你若认为它是骂人,只能说你并不想成为这个样子。
作者: 绝对不主流    时间: 2024-3-30 17:39
本帖最后由 绝对不主流 于 2024-3-30 17:41 编辑
战斗鸡 发表于 2024-3-30 17:34
至于我懂不懂法,一点不重要。

你懂不懂法,这对于你是不是个法盲,很重要
法盲,取义同文盲,指缺乏基本法律知识的人,这是个贬义的喻指
因为你高隐不懂法,所以说你是法盲并不是骂人,你要因此到法官那起诉对方骂人诽谤污蔑,法官会告诉你“法盲,这根本达不到起诉的程度!”
作者: 浅浅珍珠蓝    时间: 2024-3-30 17:41
战斗鸡 发表于 2024-3-30 17:36
病的人恰恰是你。

每个人都需要反省自己。反省,可以让人和环境向好,让自己和周围的人都活得安宁。是否病了,看看人的状态和环境状态。
作者: 战斗鸡    时间: 2024-3-30 17:42
浅浅珍珠蓝 发表于 2024-3-30 17:41
每个人都需要反省自己。反省,可以让人和环境向好,让自己和周围的人都活得安宁。是否病了,看看人的状态 ...

你显然毫无反省自己的能力和智力。
作者: 战斗鸡    时间: 2024-3-30 17:43
绝对不主流 发表于 2024-3-30 17:39
你懂不懂法,这对于你是不是个法盲,很重要
法盲,取义同文盲,指缺乏基本法律知识的人,这是个贬义的喻 ...

一边说法盲是贬义,一边又说法盲不是骂人。不主流,这么早就开始吃晚饭喝烧酒了?
作者: 战斗鸡    时间: 2024-3-30 17:45
如果法盲是事实判断而非骂人,那么愚民、脑膜炎、逻辑盲这些,显然也不是骂人,也是事实判断。
作者: 卖真方子的    时间: 2024-3-30 17:45
绝对不主流 发表于 2024-3-30 17:39
你懂不懂法,这对于你是不是个法盲,很重要
法盲,取义同文盲,指缺乏基本法律知识的人,这是个贬义的喻 ...

浅蓝在这个帖子里面对高隐的定性,可不止“法盲”二字那么简单。

在没有任何证据的情况下,在浅蓝没有任何法定权力对高隐进行定性的情况下,浅蓝对高隐做出了两项定义:

(1)高隐是法盲。
(2)高隐的心病了。(浅蓝意思就是指高隐的心理有问题)。

你不主流觉得(2)这一项,够不够的上法律上的诽谤?

来来,你不主流给解释一下。

作者: 浅浅珍珠蓝    时间: 2024-3-30 17:46
本帖最后由 浅浅珍珠蓝 于 2024-3-31 18:10 编辑

作者: 浅浅珍珠蓝    时间: 2024-3-30 17:48
战斗鸡 发表于 2024-3-30 17:45
如果法盲是事实判断而非骂人,那么愚民、脑膜炎、逻辑盲这些,显然也不是骂人,也是事实判断。

法盲以客观存在的律法为标准。愚与不愚,以你的认知为标准。愚民是自认为是,法盲是以不懂法为是。
作者: 平常人家平常心    时间: 2024-3-30 17:51
浅浅珍珠蓝 发表于 2024-3-30 17:03
我曾以为他的那些朋友过于凶狠破坏性强,是他朋友的问题,与他无关。后来看他处事,才知人以类聚,所言不虚 ...

你是个很不好的人,你现在的状况匹配你的言行

作者: 知音    时间: 2024-3-30 17:52
浅浅珍珠蓝 发表于 2024-3-30 17:35
高隐,你的心生病了。不要在论坛混了。脚踏实地生活和温情,才是你需要的。过于情绪化,不仅会毁了环境,毁 ...



你操这心干嘛?
你要为高隐负责吗?
生活费医药费需要你报销吗?
作者: 知音    时间: 2024-3-30 17:53

成年人玩网,问责自负,谁也别替谁担心,管好自己就行了。
作者: 战斗鸡    时间: 2024-3-30 17:54
浅浅珍珠蓝 发表于 2024-3-30 17:48
法盲以客观存在的律法为标准。愚与不愚,以你的认知为标准。愚民是自认为是,法盲是以不懂法为是。

人家到底懂不懂法,还不一样是你自认为是的“认知标准”的产物?
而愚昧当然也是有客观标准的,那就是缺乏知识和不明白事理。
作者: 绝对不主流    时间: 2024-3-30 17:54
本帖最后由 绝对不主流 于 2024-3-30 17:56 编辑
卖真方子的 发表于 2024-3-30 17:45
浅蓝在这个帖子里面对高隐的定性,可不止“法盲”二字那么简单。

在没有任何证据的情况下,在浅蓝没有 ...

如果法庭需要,我可以为“高隐是个法盲”当个证人
至于“高隐的心病了”,不是这帖子里正在谈和需要解决的问题,也和我说的无关,但我个人认为高隐的心脏没有任何问题,健康得如同体育老师,他的问题出在脑子里,大脑皮层的褶皱数量问题
作者: 浅浅珍珠蓝    时间: 2024-3-30 17:54
平常人家平常心 发表于 2024-3-30 17:51
你是个很不好的人,你现在的状况匹配你的言行

家庭和睦,收入可观,身体健康。除了工作压力大,没什么不好。目前正在培训阶段。

我很好。或许你更好?
作者: 知音    时间: 2024-3-30 17:54

你跟高隐有什么事说什么事,能解决就解决不能解决就脱钩。往别人身上扯个啥劲儿。
作者: 浅浅珍珠蓝    时间: 2024-3-30 17:56
战斗鸡 发表于 2024-3-30 17:54
人家到底懂不懂法,还不一样是你自认为是的“认知标准”的产物?
而愚昧当然也是有客观标准的,那就是缺 ...

要说你不懂法,不难证明。但你会有别的理由。
作者: 知音    时间: 2024-3-30 17:57
浅浅珍珠蓝 发表于 2024-3-30 17:56
要说你不懂法,不难证明。但你会有别的理由。


就不懂法,跟你有关
作者: 浅浅珍珠蓝    时间: 2024-3-30 17:58
知音 发表于 2024-3-30 17:54
你跟高隐有什么事说什么事,能解决就解决不能解决就脱钩。往别人身上扯个啥劲儿。

欢迎版主提意见。除了让人玩坛,如果看不过去,也可以有一点论坛之外的东西,比如提醒。
作者: 战斗鸡    时间: 2024-3-30 18:00
绝对不主流 发表于 2024-3-30 17:54
如果法庭需要,我可以为“高隐是个法盲”当个证人
至于“高隐的心病了”,不是这帖子里正在谈和需要解决 ...

不是阿猫阿狗都能当法庭证人的。像你这种,做证人前肯定要被送去做精神是否正常的司法鉴定。
作者: 浅浅珍珠蓝    时间: 2024-3-30 18:01
知音 发表于 2024-3-30 17:57
就不懂法,跟你有关

可以有关,也可以无关。版主希望更多人玩坛,论坛兴旺,可以理解。但我认为人比坛重要。
作者: 战斗鸡    时间: 2024-3-30 18:03
浅浅珍珠蓝 发表于 2024-3-30 17:56
要说你不懂法,不难证明。但你会有别的理由。


你一个惊呼法律怎么可以为坏人说话,对法律精神和司法程序一无所知的法盲,怎么好意思一口一个人家法盲啊?
作者: 平常人家平常心    时间: 2024-3-30 18:03
浅浅珍珠蓝 发表于 2024-3-30 17:54
家庭和睦,收入可观,身体健康。除了工作压力大,没什么不好。目前正在培训阶段。

我很好。或许你更好 ...

不敢,言为心声,个人认为高隐先生为社会民众启智,不停呐喊,是位值得尊敬的先行者,他完全可以众人皆醉我也醉,然尔他选择了迈向文明的荆棘路

作者: 浅浅珍珠蓝    时间: 2024-3-30 18:04
战斗鸡 发表于 2024-3-30 18:03
你一个惊呼法律怎么可以为坏人说话,对法律精神和司法程序一无所知的法盲,怎么好意思一口一个人家法盲 ...

这是你的认为,与我无关。
作者: 绝对不主流    时间: 2024-3-30 18:05
战斗鸡 发表于 2024-3-30 18:00
不是阿猫阿狗都能当法庭证人的。像你这种,做证人前肯定要被送去做精神是否正常的司法鉴定。

你这法盲应该感谢我出庭作证能有效减少你在被告席上丢人现眼的时间,你要知道,有太多人可以证明你是个法盲,但未必能说得清晰简洁
作者: 浅浅珍珠蓝    时间: 2024-3-30 18:05
平常人家平常心 发表于 2024-3-30 18:03
不敢,言为心声,个人认为高隐先生为社会民众启智,不停呐喊,是位值得尊敬的先行者,他完全可以众人皆醉 ...

我在网上所见,是他走到哪里,他的团队骂一阵后,那个地方就散了。
作者: 战斗鸡    时间: 2024-3-30 18:06
浅浅珍珠蓝 发表于 2024-3-30 18:04
这是你的认为,与我无关。

那么,难道你对我的认为,就不是你自己的认为?而与我有关了?
作者: 知音    时间: 2024-3-30 18:06
浅浅珍珠蓝 发表于 2024-3-30 17:58
欢迎版主提意见。除了让人玩坛,如果看不过去,也可以有一点论坛之外的东西,比如提醒。


不用你提醒啊,人家不接受你提醒不行o
作者: 战斗鸡    时间: 2024-3-30 18:07
绝对不主流 发表于 2024-3-30 18:05
你这法盲应该感谢我出庭作证能有效减少你在被告席上丢人现眼的时间,你要知道,有太多人可以证明你是个法 ...

你哪怕有一万个人都证明不了1+1=250哈哈
作者: 按倒就亲    时间: 2024-3-30 18:09
不用我回答,从你使用的“撑腰″二字,倒可以证明你确实是带着成见看人看事。
作者: 知音    时间: 2024-3-30 18:10
浅浅珍珠蓝 发表于 2024-3-30 18:01
可以有关,也可以无关。版主希望更多人玩坛,论坛兴旺,可以理解。但我认为人比坛重要。


对呀,你说的没错呀,没有人哪有论坛呢。

你重要,高隐也重要,来玩的人都重要,没有一个不重要的呢。
作者: 浅浅珍珠蓝    时间: 2024-3-30 18:10
战斗鸡 发表于 2024-3-30 18:06
那么,难道你对我的认为,就不是你自己的认为?而与我有关了?

我学了四年的法律,是为了公平正义,惩恶扬善,让社会向好。
你的那些加在我身上的认知,不是我的。

我说你法盲,比如,你认为骂人是权利,所以你一直骂了几十年。
再比如,你对版规的设定,不涉及家人就可以。

这些不需要精通法律,都知道是不行的。
作者: 浅浅珍珠蓝    时间: 2024-3-30 18:11
知音 发表于 2024-3-30 18:10
对呀,你说的没错呀,没有人哪有论坛呢。

你重要,高隐也重要,来玩的人都重要,没有一个不重要的呢 ...

不是论坛里谁重要。版主应该懂的。
作者: 浅浅珍珠蓝    时间: 2024-3-30 18:13
按倒就亲 发表于 2024-3-30 18:09
不用我回答,从你使用的“撑腰″二字,倒可以证明你确实是带着成见看人看事。

你不内疚就好。
作者: 绝对不主流    时间: 2024-3-30 18:18
战斗鸡 发表于 2024-3-30 18:07
你哪怕有一万个人都证明不了1+1=250哈哈

我们可以很容易证明,高隐=250,不需要一万人
作者: 战斗鸡    时间: 2024-3-30 18:20
浅浅珍珠蓝 发表于 2024-3-30 18:10
我学了四年的法律,是为了公平正义,惩恶扬善,让社会向好。
你的那些加在我身上的认知,不是我的。

你这种智力水平,就算学四十年法律又有何用?
还我强加在你身上的认知啊?想想当初自己是怎么在知音主帖里惊呼法律怎么可以替坏人说话的吧。要不要我把那个帖子再顶出来,让大家重温下你那些法盲见识?
作者: 知音    时间: 2024-3-30 18:21

怎么多次写帖为高隐撑腰,请举例说明。
作者: 战斗鸡    时间: 2024-3-30 18:22
浅浅珍珠蓝 发表于 2024-3-30 18:10
我学了四年的法律,是为了公平正义,惩恶扬善,让社会向好。
你的那些加在我身上的认知,不是我的。

我说你法盲,比如,你认为骂人是权利,所以你一直骂了几十年
-------------------------
你骂我是法盲多久了?难道那不是你的言论权利??
作者: 战斗鸡    时间: 2024-3-30 18:23
绝对不主流 发表于 2024-3-30 18:18
我们可以很容易证明,高隐=250,不需要一万人

既如此,那你前面干嘛还要声称抬更多人出来给自己壮胆?
作者: 绝对不主流    时间: 2024-3-30 18:28
战斗鸡 发表于 2024-3-30 18:23
既如此,那你前面干嘛还要声称抬更多人出来给自己壮胆?

我说“有很多人能证明你是个法盲,但我是对你最有利的一个,因为能有效减少你在被告席的时间”,其实,我这是不需要别人给我壮胆的意思,你是个小CASE,不用兴师动众
作者: 战斗鸡    时间: 2024-3-30 18:32
绝对不主流 发表于 2024-3-30 18:28
我说“有很多人能证明你是个法盲,但我是对你最有利的一个,因为能有效减少你在被告席的时间”,其实,我 ...

今天灌了多少黄汤了?
作者: 浅浅珍珠蓝    时间: 2024-3-30 18:35
战斗鸡 发表于 2024-3-30 18:20
你这种智力水平,就算学四十年法律又有何用?
还我强加在你身上的认知啊?想想当初自己是怎么在知音主帖 ...

你没有法律常识,从以骂人为权利和以不涉家人就可以的版规可以看出。法盲与不是法盲,并不难判断。
你非说我学了四年法律是法盲,只能无言以对。

你太看重这些口头上的争论了。甚至称不上辩论。

据说人越老越象小孩,或许把辩论当作类似于小孩撒娇吧。
作者: 战斗鸡    时间: 2024-3-30 18:37
浅浅珍珠蓝 发表于 2024-3-30 18:35
你没有法律常识,从以骂人为权利和以不涉家人就可以的版规可以看出。法盲与不是法盲,并不难判断。
你非 ...

我有说过只要不涉及家人的骂,就都是权利了吗?
作者: 浅浅珍珠蓝    时间: 2024-3-30 18:40
知音 发表于 2024-3-30 18:21
怎么多次写帖为高隐撑腰,请举例说明。

印象里是这样。除了他才写的帖子,还有上次在只有管理可看版的帖子。应该不止这两篇。以前不怎么关注,后来怼高隐,关注类似帖子多了一点。
作者: 浅浅珍珠蓝    时间: 2024-3-30 18:42
战斗鸡 发表于 2024-3-30 18:37
我有说过只要不涉及家人的骂,就都是权利了吗?

问题是你不仅这样说,也是这样行。你是在践行,否则,你的团队的一些言论,你就不会是鼓励的态度。
作者: 绝对不主流    时间: 2024-3-30 18:45
战斗鸡 发表于 2024-3-30 18:32
今天灌了多少黄汤了?

你应该问自己喝多少能说出“骂人是权利”这种法盲言论
骂人属于民事侵权,重者甚至触犯刑法侮辱罪
作者: 战斗鸡    时间: 2024-3-30 18:46
浅浅珍珠蓝 发表于 2024-3-30 18:42
问题是你不仅这样说,也是这样行。你是在践行,否则,你的团队的一些言论,你就不会是鼓励的态度。

只要版规不禁止,那就是网友们的自由。法无禁止即可行(自由),跟法无禁止即权利,是有微妙区别的。你自诩读过四年法律专业,能理解我这话么?
作者: 战斗鸡    时间: 2024-3-30 18:49
绝对不主流 发表于 2024-3-30 18:45
你应该问自己喝多少能说出“骂人是权利”这种法盲言论
骂人属于民事侵权,重者甚至触犯刑法侮辱罪

我可没有直陈过“骂人是权利”这种命题。我一直说的是很多情况下骂人是一种权利和自由。沐猴而冠、人模狗样这些难道不是骂人话?怎么?你打算烧掉老祖宗留下的词典还是要控告它民事侵权?
作者: 绝对不主流    时间: 2024-3-30 18:53
战斗鸡 发表于 2024-3-30 18:49
我可没有直陈过“骂人是权利”这种命题。我一直说的是很多情况下骂人是一种权利和自由。沐猴而冠、人模狗 ...

“很多时候骂人是一种权利和自由”依然是法盲言论
什么时候骂人都不是权利和自由
法律规定偷盗一千元以上财物触犯盗窃罪,这不是说你有偷五百元的权利和自由,法盲
作者: 湘女妃儿    时间: 2024-3-30 18:54
浅浅菇凉还是太年轻了!
我当年跟你一样是一张最纯洁的白纸。
作者: 战斗鸡    时间: 2024-3-30 18:55
绝对不主流 发表于 2024-3-30 18:53
“很多时候骂人是一种权利和自由”依然是法盲言论
什么时候骂人都不是权利和自由
法律规定偷盗一千元以上 ...


骂人是言论范畴,偷盗直接就是行为,这两者能相提并论?真不愧是个只懂点类比的逻辑盲。
有本事你就直接回答,沐猴而冠、人模狗样这些词语是不是骂人?用在你身上是不是再合适不过?
作者: 绝对不主流    时间: 2024-3-30 18:59
战斗鸡 发表于 2024-3-30 18:55
骂人是言论范畴,偷盗直接就是行为,这两者能相提并论?真不愧是个只会类比的逻辑盲。
有本事你就直接回 ...

法盲,我是在举例告诉你,不是没被法律打击就算你的权利和自由
你跑大街上冲人骂“沐猴而冠”,这不是你的权利和自由而是寻衅滋事,骂人是言论范畴,但不是言论自由范畴
作者: 浅浅珍珠蓝    时间: 2024-3-30 19:02
战斗鸡 发表于 2024-3-30 18:46
只要版规不禁止,那就是网友们的自由。法无禁止即可行(自由),跟法无禁止即权利,是有微妙区别的。你自 ...

你的版规,只不涉家人都行。没有这种法律。偷换概念,并不会争赢,只会让你失去别人的信任。
作者: 战斗鸡    时间: 2024-3-30 19:02
绝对不主流 发表于 2024-3-30 18:59
法盲,我是在举例告诉你,不是没被法律打击就算你的权利和自由
你跑大街上冲人骂“沐猴而冠”,这不是你 ...

你这种神经病才会跑大街上莫名其妙骂人沐猴而冠。
作者: 浅浅珍珠蓝    时间: 2024-3-30 19:02
湘女妃儿 发表于 2024-3-30 18:54
浅浅菇凉还是太年轻了!
我当年跟你一样是一张最纯洁的白纸。

举例说明?
作者: 绝对不主流    时间: 2024-3-30 19:03
高隐,你是个百分百的法盲,但说你是文盲时,最好加上“识了字的”几个字,以确保语义准确
作者: 绝对不主流    时间: 2024-3-30 19:06
战斗鸡 发表于 2024-3-30 19:02
你这种神经病才会跑大街上莫名其妙骂人沐猴而冠。

论坛里也一样,只是通常管理不到位而已
但是版规也明确了不准骂人,你这法盲会因此失望么?
作者: 阿牧    时间: 2024-3-30 23:19
他欣赏他的,他们俩我都不欣赏
作者: 小炸毛    时间: 2024-3-31 14:12
你要干谁,撸起袖子直接干谁,就行啊

一拖二,还拉两垫背的

这又是什么法?商鞅的法?现在都2024啦

学几年的法不重要,重要的是学以致用,医者不能自医的案例太多袅

欣赏,本就是一种权益,法律没有条条框框说欣赏谁违法,了不起只能站在道德的立场谴责

关键谴责也得有理有据嘴皮子利索啊,不是扣帽子就能谴责成功的

本来不想说,没忍住

干谁,揪着谁直接干,战线拉长战场扩散也得实力打底,目前你是没有的,所以揪重点就行

作者: 平常人家平常心    时间: 2024-3-31 19:13
小炸毛 发表于 2024-3-31 14:12
你要干谁,撸起袖子直接干谁,就行啊

一拖二,还拉两垫背的

支持炸毛

作者: 春水秋霜伊人    时间: 2024-3-31 19:51
平常人家平常心 发表于 2024-3-31 19:13
支持炸毛

我也是跟你一个。打酱油哇。

作者: 知音    时间: 2024-3-31 20:53
春水秋霜伊人 发表于 2024-3-31 19:51
我也是跟你一个。打酱油哇。


林老,我只提醒你一次,这种帖子不要瞎跟,容易挨骂。
自己品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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