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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 亨廷顿的民主悖论 [打印本页]

作者: 论金    时间: 2024-3-22 12:54
标题: 亨廷顿的民主悖论
    亨廷顿在《文明的冲突》一书中,谈及伊斯兰世界,至少两次提及民主的悖论。按照西方的民主理念,只要是民主社会,就会更安全。然而,激进而暴力的伊斯兰世界,如果真的实行民主选举制度,将会选出最激进而暴力的政 府。

     与其这样,还不如一个温和的理性的毒菜或者国君政 府,能够和世界沟通。
作者: 绝对不主流    时间: 2024-3-22 13:25
你真是
饱食马克屎
再喝亨廷尿

马来西亚就是民主的伊斯兰教国家,这个亨廷顿不知道世俗的伊斯兰世界并不激进,政教合一违背民主宪政原则才会产生激进暴力的政府

作者: 绝对不主流    时间: 2024-3-22 13:30
亨廷顿这个种族主义二币不知道民主选举只是民主的必要但不充分条件,所以他嘴里的民主只是简单多数决的民粹
作者: 投入    时间: 2024-3-22 14:08
绝对不主流 发表于 2024-3-22 13:25
你真是
饱食马克屎
再喝亨廷尿

马来西亚就是民主的伊斯兰教国家,
---------------
是的。



作者: 螃蟹    时间: 2024-3-22 14:11
这和从前常说的中国文化有问题,中国人的素质太低,不适合民主意思差不多。
作者: 投入    时间: 2024-3-22 14:19
螃蟹 发表于 2024-3-22 14:11
这和从前常说的中国文化有问题,中国人的素质太低,不适合民主意思差不多。

台湾人、议会打架。呵呵

作者: 投入    时间: 2024-3-22 14:20
美国人,《史密斯先生到华盛顿》
作者: 螃蟹    时间: 2024-3-22 14:34
本帖最后由 螃蟹 于 2024-3-22 14:38 编辑
投入 发表于 2024-3-22 14:19
台湾人、议会打架。呵呵

这其实才是个悖论,越不搞民主,民主素质越低,民主素质越低,越不适合搞民主;越搞民主,民主素质越高,民主素质越高,越适合搞民主。


作者: 投入    时间: 2024-3-22 14:36
螃蟹 发表于 2024-3-22 14:34
这其实才是个悖论,越不搞民主,民主素质越低,民主素质越低,越不适合搞民主。

民主、只是手段。---自治、才是核心。

作者: 平常人家平常心    时间: 2024-3-22 14:36
投入 发表于 2024-3-22 14:19
台湾人、议会打架。呵呵

社会主义的人大会,就没有打架这种现象,吵架都没有,都是全票通过,十分钟掌声

作者: 螃蟹    时间: 2024-3-22 14:37
投入 发表于 2024-3-22 14:36
民主、只是手段。---自治、才是核心。

民主只是自治权的一种。

作者: 投入    时间: 2024-3-22 14:37
螃蟹 发表于 2024-3-22 14:37
民主只是自治权的一种。

是的。

作者: 投入    时间: 2024-3-22 14:39
平常人家平常心 发表于 2024-3-22 14:36
社会主义的人大会,就没有打架这种现象,吵架都没有,都是全票通过,十分钟掌声

女将军、万岁!

作者: 知音    时间: 2024-3-22 15:38

看人民生活水平,那才是硬指标


作者: 知音    时间: 2024-3-22 15:40


与其这样,还不如一个温和的理性的***政 府,能够和世界沟通。
=======
都沟通啥了

作者: 绝对不主流    时间: 2024-3-22 15:46
螃蟹 发表于 2024-3-22 14:37
民主只是自治权的一种。

你列列其他的自治权是什么,独裁是不是另一种?
作者: 平常人家平常心    时间: 2024-3-22 15:52
论斤咂吧了一下嘴
终于没有说话
作者: 螃蟹    时间: 2024-3-22 16:20
本帖最后由 螃蟹 于 2024-3-22 16:22 编辑
绝对不主流 发表于 2024-3-22 15:46
你列列其他的自治权是什么,独裁是不是另一种?


自治权:财产所有权(包括土地和地上物),言论出版集会结社自由权,属地管辖权,立法权,选举和被选举权,防卫权(包括拥有常规武器)……
作者: 绝对不主流    时间: 2024-3-22 16:29
螃蟹 发表于 2024-3-22 16:20
自治权:财产所有权(包括土地和地上物),言论出版集会结社自由权,属地管辖权,立法权,选举和被选举 ...

你知不知道你上面列举的,哪些是权利,哪些是权力?
作者: 螃蟹    时间: 2024-3-22 19:26
绝对不主流 发表于 2024-3-22 16:29
你知不知道你上面列举的,哪些是权利,哪些是权力?

指支配力时是权力,指应然正当时是权利。
作者: 螃蟹    时间: 2024-3-22 19:30
本帖最后由 螃蟹 于 2024-3-22 19:31 编辑

以“所有权”为例,如果讲的是你对所有物/财的支配,就是权力;如果是指你所有的正当性,则是权利。
作者: 绝对不主流    时间: 2024-3-22 19:56
螃蟹 发表于 2024-3-22 19:26
指支配力时是权力,指应然正当时是权利。

这就说明你压根不知道权利和权力的不同,你根本就不区分
你处置自己的房产,是支配的权力,也是应然正当的,所以既对你来说是权力也是权利,但秦始皇的铸币权到底算权力还是权利?美联储的印钞权呢?你就压根说不清了


作者: 绝对不主流    时间: 2024-3-22 20:01
螃蟹 发表于 2024-3-22 19:30
以“所有权”为例,如果讲的是你对所有物/财的支配,就是权力;如果是指你所有的正当性,则是权利。

这是你无知导致的错误认知
公域事务的处理权,叫权力,不必然正当,比如独裁者收税
私域事务的处置权,叫权利,也不必然正当,比如体制内特供
英语中right既是是权利也是正当,坑死你这种段教授类的识字阶段的人


作者: 绝对不主流    时间: 2024-3-22 20:04
只要是正当的处置权,就既是权力也是权利,哪个概念是多余的?权力和权利咋区分?
作者: 平常人家平常心    时间: 2024-3-22 20:21
支持不主流与螃蟹先生
作者: 螃蟹    时间: 2024-3-22 20:52
本帖最后由 螃蟹 于 2024-3-22 20:58 编辑
绝对不主流 发表于 2024-3-22 20:04
只要是正当的处置权,就既是权力也是权利,哪个概念是多余的?权力和权利咋区分?

侧重不同呀,当你侧重于正当的时候,用权利去表述,当你侧重于支配力的时候,用权力去表达。
本质上这两者也都是观念,词汇而已,非实存的。

比如你前面讲的啥独裁者的收税权,他真有一个实存的叫“收税权”的东东么?呵呵。
他去收税,人家上去一刀,把他砍死了,他哪儿来的收税权?
你没明白的是,权力也是应然观念范畴的。


作者: 绝对不主流    时间: 2024-3-22 20:57
螃蟹 发表于 2024-3-22 20:52
侧重不同呀,当你侧重于正当的时候,用权利去表述,当你侧重于支配力的时候,用权力去表达。
本质上这两 ...

你记住应然只是你个人的主观喜好
当我们谈现实的时候,注意别混淆
现在给你机会,把你前面所有的应然认知重新标注一遍,我帮你厘清一下哪些是你的幻觉
作者: 螃蟹    时间: 2024-3-22 20:57
再比如,你是领导,对方是下属,你指挥对方去做啥,对方没鸟你,你的权力何在?
作者: 螃蟹    时间: 2024-3-22 21:02
绝对不主流 发表于 2024-3-22 20:57
你记住应然只是你个人的主观喜好
当我们谈现实的时候,注意别混淆
现在给你机会,把你前面所有的应然认知 ...

是你混乱,啥主观,客观,应然,实然,观念,实在都没真正弄明白。应然不是主观的,应然都是客观的,正是因为应然是客观的,所以才是现实的。

作者: 绝对不主流    时间: 2024-3-22 21:03
螃蟹 发表于 2024-3-22 20:57
再比如,你是领导,对方是下属,你指挥对方去做啥,对方没鸟你,你的权力何在?

你记着,企业内组织行为从责任角度说,给员工下命令是一种职责,别理解为权力,叫照章办事
社会行为的权力,本质是法律,不附属任何人
作者: 绝对不主流    时间: 2024-3-22 21:03
本帖最后由 绝对不主流 于 2024-3-22 21:05 编辑
螃蟹 发表于 2024-3-22 21:02
是你混乱,啥主观,客观,应然,实然,观念,实在都没真正弄明白。应然不是主观的,应然都是客观的,正是 ...

猪八戒他二姨,我有过任何一次到最后用“我说的其实是应然”来搪塞的举动么?
作者: 螃蟹    时间: 2024-3-22 21:04
自由是应然观念,不是客观的,不是现实的么?
正当是应然观念,不是客观的,不是现实的么?
权力也是应然观念,自然也是客观,是现实的。
作者: 螃蟹    时间: 2024-3-22 21:05
但这些东西都不是实存的。
作者: 绝对不主流    时间: 2024-3-22 21:06
螃蟹 发表于 2024-3-22 21:04
自由是应然观念,不是客观的,不是现实的么?
正当是应然观念,不是客观的,不是现实的么?
权力也是应然 ...

法律就是以强制方式把应然变成实然的制度工具
作者: 螃蟹    时间: 2024-3-22 21:14
绝对不主流 发表于 2024-3-22 21:03
你记着,企业内组织行为从责任角度说,给员工下命令是一种职责,别理解为权力,叫照章办事
社会行为的权 ...

power这个词,物理上只指力,作用到一个物体上,改变该物体的运动状态。社会学上,叫权力或权威,而权力或权威,都需要对方承认,才现实存在,才真正起作用。有正当性(权利的加入)才合法。
作者: 绝对不主流    时间: 2024-3-22 21:18
本帖最后由 绝对不主流 于 2024-3-22 21:19 编辑
螃蟹 发表于 2024-3-22 21:14
power这个词,物理上只指力,作用到一个物体上,改变该物体的运动状态。社会学上,叫权力或权威,而权力 ...

识字阶段的男版段干末,政治概念不能这么理解,否则“影响力”都成了权力(哈工大MBA某教授就这个认知水平,“领导的权力包括对下属的影响力”,还TM写成教材)
你打你孩子叫侵犯权利而不是什么家长权力,记住这个法律常识
作者: 螃蟹    时间: 2024-3-22 21:19
绝对不主流 发表于 2024-3-22 21:06
法律就是以强制方式把应然变成实然的制度工具

法律本身就是应然的,把应然变成实然的是人。
作者: 螃蟹    时间: 2024-3-22 21:22
绝对不主流 发表于 2024-3-22 21:18
识字阶段的男版段干末,政治概念不能这么理解,否则“影响力”都成了权力(哈工大MBA某教授就这个认知水 ...

影响力就是一种权力。当然,不经法律程序确认,这种权力还不是一种法定权力。

作者: 绝对不主流    时间: 2024-3-22 21:22
螃蟹 发表于 2024-3-22 21:19
法律本身就是应然的,把应然变成实然的是人。

法律把“罪行应该得到惩处”变成“某某的罪行得到了惩处”,是法律体系做到的,不是某人做的,你不能说“武警把毒犯该死变成了毒犯死了”
作者: 绝对不主流    时间: 2024-3-22 21:24
螃蟹 发表于 2024-3-22 21:22
影响力就是一种权力。当然,不经法律程序确认,这种权力还不是一种法定权力。

你呀,压根就没有独立思考能力,思想上的奴隶
没人有权影响你,你接受影响不是他人的权力而是你自己的自由意志
作者: 螃蟹    时间: 2024-3-22 21:27
本帖最后由 螃蟹 于 2024-3-22 21:31 编辑

你打你孩子叫侵犯权利而不是什么家长权力,记住这个法律常识。

——呆子,殴打叫暴力,不是权力。
但监护人对被监护对象是有权力的,就像科层体系的上下级一样。

作者: 螃蟹    时间: 2024-3-22 21:40
绝对不主流 发表于 2024-3-22 21:22
法律把“罪行应该得到惩处”变成“某某的罪行得到了惩处”,是法律体系做到的,不是某人做的,你不能说“ ...

只有人按照应然观念范畴的法律去执行,“罪犯承担法律责任”才会成为现实。
也就是人们只有认可法律,法律才真正起作用,否则,那就是一个屁。呵呵。

作者: 绝对不主流    时间: 2024-3-22 21:44
螃蟹 发表于 2024-3-22 21:27
你打你孩子叫侵犯权利而不是什么家长权力,记住这个法律常识。

——呆子,殴打叫暴力,不是权力。

警察殴打拒捕嫌犯,是暴力还是权力?
作者: 螃蟹    时间: 2024-3-22 21:46
法治社会,是需要一群承认契约,主动把法律作为最高行为准则,把守法当成义务的人才能建立的。
所有人都相信以暴力强制为后盾的权力,这样的地方,是不可能成为啥法治社会的……
作者: 绝对不主流    时间: 2024-3-22 21:47
螃蟹 发表于 2024-3-22 21:40
只有人按照应然观念范畴的法律去执行,“罪犯承担法律责任”才会成为现实。
也就是人们只有认可法律,法 ...

你呀,全方位的社会学常识欠缺

“按照应然观念范畴的法律”,这是你自己的循环论述
法律规定是“偷盗一千元以上触犯盗窃罪”,不是“人不应该偷一千元以上”
作者: 螃蟹    时间: 2024-3-22 22:06
本帖最后由 螃蟹 于 2024-3-22 23:00 编辑
绝对不主流 发表于 2024-3-22 21:47
你呀,全方位的社会学常识欠缺

“按照应然观念范畴的法律”,这是你自己的循环论述

无论有没有“应该”,“偷盗一千元以上触犯盗窃罪”也都是规范性语句,一种规范设定,而非对现实的描述。因为“盗窃罪”本身是观察不到的,而且,不要说偷盗一千元以上,大量偷盗几十万上百万的都没有抓到。


作者: 螃蟹    时间: 2024-3-22 22:10
罪行,本就是应然范畴的,人为设定的,规范性的,是一种客观的观念,但非实存的。
作者: 螃蟹    时间: 2024-3-22 22:10
罪行,本就是应然范畴的,人为设定的,规范性的,是一种客观的观念,但非实存的。
作者: 绝对不主流    时间: 2024-3-22 22:11
螃蟹 发表于 2024-3-22 22:06
无论有没有“应该”,“偷盗一千元以上触犯盗窃罪”也都是规范性语句,一种设定,而非对现实的描述。因为 ...

我告诉你的是法律并不是你以为的应然陈述,应然陈述是宗教语言
作者: 绝对不主流    时间: 2024-3-22 22:18
你不知道自己的观点如何自相矛盾颠三倒四,这是脑子里装满了稀屎而没有学习能力的表现
作者: 螃蟹    时间: 2024-3-22 22:36
本帖最后由 螃蟹 于 2024-3-22 22:37 编辑
绝对不主流 发表于 2024-3-22 22:11
我告诉你的是法律并不是你以为的应然陈述,应然陈述是宗教语言

实然是推导不出应然的……

如果你把法律理解为实然,强调法律来源于各种立法事实和社会现实,像几百年前的法实证主义者奥斯丁(John Austin)一样,嚷嚷啥 “法是握有强制力的主权者对下位者所颁布的,以制裁为后盾的命令”,那么,无论你观察到了多少次“不服从命令会被制裁” 这一现象,都无法得出“应该服从命令”的结论。也就是说你无法得出“应该遵守法律”的结论。

纳粹法学恰恰就是法实证主义的。

也就是恶法亦法……

作者: 螃蟹    时间: 2024-3-22 22:39
不主流,你的法理思想,最后指向的不是法治社会,而是第三帝国。
作者: 绝对不主流    时间: 2024-3-22 22:45
螃蟹 发表于 2024-3-22 22:36
实然是推导不出应然的……

如果你把法律理解为实然,强调法律来源于各种立法事实和社会现实,像几百年 ...

我啥时候说要从实然去推导应然了?
整天胡言乱语

作者: 绝对不主流    时间: 2024-3-22 22:55
本帖最后由 绝对不主流 于 2024-3-22 22:56 编辑
螃蟹 发表于 2024-3-22 22:39
不主流,你的法理思想,最后指向的不是法治社会,而是第三帝国。

实然和正确性权威性不是一回事
“你摔了一跤”,实然陈述,不表示你摔得好摔得对
作者: 螃蟹    时间: 2024-3-22 23:20
绝对不主流 发表于 2024-3-22 22:55
实然和正确性权威性不是一回事
“你摔了一跤”,实然陈述,不表示你摔得好摔得对

这句没问题。
作者: 绝对不主流    时间: 2024-3-22 23:36
螃蟹 发表于 2024-3-22 23:20
这句没问题。

下一句,法律的共性是强制性而不是正当性,能听懂么?人类历史中有大量不正当的法律,却没有无强制性的法律
作者: 绝对不主流    时间: 2024-3-22 23:41
在法的形而上学一般性术语中,那些无真正的外在立法则无强制性的法律,称为实在法,一般以成文法体现
无强制性的法律,其实只是道德信仰被披上了自然法的外衣,本质是道德而不是法律
作者: 投入    时间: 2024-3-23 08:54
依然,胡子眉毛一把抓。---只见树木、不见森林。--主次不分。---@绝对不主流
作者: 投入    时间: 2024-3-23 08:56
当,@螃蟹 ,说出,

民主是自治权的一种时,
就表露了、思考的主次主从层级。--没有自治,被别人吆喝、当奴隶,谈何人间关系、民主?哈哈哈


作者: 投入    时间: 2024-3-23 08:59
3月21日,美墨边境 -
德州国民卫队将数百名试图偷渡的非法移民驱赶回河对岸、墨西哥境内,
几个小时后,其中的上百年轻男性突然集中渡河、冲破防线,进入美国境内、并冲击边境墙
https://m.weibo.cn/detail/5014619410137676
作者: 投入    时间: 2024-3-23 09:00
螃蟹 发表于 2024-3-22 22:36
实然是推导不出应然的……

如果你把法律理解为实然,强调法律来源于各种立法事实和社会现实,像几百年 ...

如果你把法律理解为实然,强调法律来源于各种立法事实和社会现实,像几百年前的法实证主义者奥斯丁(John Austin)一样,嚷嚷啥 “法是握有强制力的主权者对下位者所颁布的,以制裁为后盾的命令”,那么,无论你观察到了多少次“不服从命令会被制裁” 这一现象,都无法得出“应该服从命令”的结论。也就是说你无法得出“应该遵守法律”的结论。

纳粹法学恰恰就是法实证主义的。

也就是恶法亦法……
--------------------
哈哈哈,赞!


作者: 绝对不主流    时间: 2024-3-23 09:00
投入 发表于 2024-3-23 08:56
当,@螃蟹 ,说出,

民主是自治权的一种时,

种属关系就错了,民主是政治制度的一种形式,而权力和权利都是制度衍生的具体效果

你们少点抒情思维吧,多看书学学基本概念,别只会从“好的坏的正当的”角度思考社会学问题
作者: 投入    时间: 2024-3-23 09:01
只是,

若法、只是应然、理想国。--也是、纳粹的、恶法亦法。哈哈哈
作者: 投入    时间: 2024-3-23 09:04
螃蟹 发表于 2024-3-22 21:46
法治社会,是需要一群承认契约,主动把法律作为最高行为准则,把守法当成义务的人才能建立的。
所有人都相 ...

法治社会,是需要一群承认契约,主动把法律作为最高行为准则,把守法当成义务的人才能建立的。
----------------
这是典型的理想国、过于理想化了。呵呵

它忽视了一个问题:世人皆有罪。---你、螃蟹、也有罪。--人之血性、任性妄为。哈哈哈

后果是什么呢?---理想国、道德绑架。--类似、几千年、儒家封建、旧中国。哈哈哈



作者: 投入    时间: 2024-3-23 09:05
这就是、旧、罗马天主教,vs,新教、最大的分歧:

因行称义、圣人,or,因信称义、凡人。


作者: 投入    时间: 2024-3-23 09:06
当然,
马丁路德,是拨乱反正。--因信称义,保罗最初的主张。
作者: 投入    时间: 2024-3-23 09:07
这也符合、论语。--过而不改,是谓过矣。--卫灵公。
作者: 绝对不主流    时间: 2024-3-23 09:08
自治权,包含立法权行政权执法权,再细分出外交权,税收权等等
民主是什么?是限制公权力以实现更多公民自由的政体形式制度形式
这些基础知识没有,在这些概念里抒情,你只能发出意淫的高潮声
作者: 投入    时间: 2024-3-23 09:09
螃蟹 发表于 2024-3-22 21:27
你打你孩子叫侵犯权利而不是什么家长权力,记住这个法律常识。

——呆子,殴打叫暴力,不是权力。

呆子,殴打叫暴力,不是权力。
--------------
古希腊,有两位半神。---神的仆人。---强力、&、暴力。


所以,强权、暴政。----哈哈哈



作者: 投入    时间: 2024-3-23 09:10
螃蟹 发表于 2024-3-22 21:22
影响力就是一种权力。当然,不经法律程序确认,这种权力还不是一种法定权力。

影响力就是一种权力。
当然,不经法律程序确认,这种权力还不是一种法定权力。
----------------------
赞!
这个区分、很赞!


所以,白左、道德绑架,非法权力。哈哈哈



作者: 投入    时间: 2024-3-23 09:13
绝对不主流 发表于 2024-3-22 21:03
你记着,企业内组织行为从责任角度说,给员工下命令是一种职责,别理解为权力,叫照章办事
社会行为的权 ...

企业内组织行为从责任角度说,给员工下命令是一种职责,
别理解为权力,叫照章办事

社会行为的权力,本质是法律,不附属任何人
-----------------
呆了吧。

企业就职,本质和法律一样,
都是,自愿、暂时,放弃一部分个***利。--服从。


见木不见林,无论森也。哈哈哈


作者: 投入    时间: 2024-3-23 09:14
螃蟹 发表于 2024-3-22 20:52
侧重不同呀,当你侧重于正当的时候,用权利去表述,当你侧重于支配力的时候,用权力去表达。
本质上这两 ...

侧重不同呀,
当你侧重于正当的时候,用权利去表述,
当你侧重于支配力的时候,用权力去表达。
------------------------
哦!---大赞!

层次层级有了,
不同视角视野、维度,也有了。---很好!


作者: 投入    时间: 2024-3-23 09:15
绝对不主流 发表于 2024-3-22 20:04
只要是正当的处置权,就既是权力也是权利,哪个概念是多余的?权力和权利咋区分?

vs、一锅粥。----哈哈哈

作者: 绝对不主流    时间: 2024-3-23 09:19
投入 发表于 2024-3-23 09:13
企业内组织行为从责任角度说,给员工下命令是一种职责,
别理解为权力,叫照章办事


你这是奴性的表现
企业管理规定并不像公权力那样有法律强制力,“此处不留爷自有留爷处”,存在双向选择机制,法律可没有留双向选择机会,你在国内犯法,出了国也要被通缉
所以对权力的理解不能泛化,认为企业里也有权力,是区分不了政治活动和经济活动的错误认知
作者: 绝对不主流    时间: 2024-3-23 09:21
投入 发表于 2024-3-23 09:15
vs、一锅粥。----哈哈哈

你看你点赞过的“民主是自治权的一种”观点,他回头就整一堆权力和权利都分不清的呓语进行解释
作者: 绝对不主流    时间: 2024-3-23 09:26
投入 发表于 2024-3-23 09:14
侧重不同呀,
当你侧重于正当的时候,用权利去表述,
当你侧重于支配力的时候,用权力去表达。

你回头就称你这里点赞的观点是“一锅粥”
自己还不知道,蠢如螃蟹
作者: 投入    时间: 2024-3-23 09:29
绝对不主流 发表于 2024-3-23 09:19
你这是奴性的表现
企业管理规定并不像公权力那样有法律强制力,“此处不留爷自有留爷处”,存在双向选择 ...

企业管理规定、并不像公权力那样、有法律强制力,
------------------
是不是、有强制力?

是不是有、法律保驾护航的、强制力?



作者: 螃蟹    时间: 2024-3-23 11:42
绝对不主流 发表于 2024-3-22 23:36
下一句,法律的共性是强制性而不是正当性,能听懂么?人类历史中有大量不正当的法律,却没有无强制性的法 ...

早就说过了,实然推倒不出应然,你不讲法律应然正当,人们就没理由遵守法律。

作者: 螃蟹    时间: 2024-3-23 11:47
绝对不主流 发表于 2024-3-22 23:41
在法的形而上学一般性术语中,那些无真正的外在立法则无强制性的法律,称为实在法,一般以成文法体现
无强 ...

呆子,那你认为,大陪审团裁决你有罪,那些陪审员们都是依据啥判定的?

作者: 绝对不主流    时间: 2024-3-23 11:48
投入 发表于 2024-3-23 09:29
企业管理规定、并不像公权力那样、有法律强制力,
------------------
是不是、有强制力?

受法律保护,那是法律的强制力
你的婚姻受法律保护,你不能因此说你不想离婚具有强制力
作者: 绝对不主流    时间: 2024-3-23 11:49
螃蟹 发表于 2024-3-23 11:47
呆子,那你认为,大陪审团裁决你有罪,那些陪审员们都是依据啥判定的?

陪审团依据法官允许采纳的证据来判断
作者: 螃蟹    时间: 2024-3-23 11:51
强制性是指法律执行,法理法条都是应然的,规范性语句,毛线强制性?

不主流这呆子的脑袋是一锅粥……
作者: 绝对不主流    时间: 2024-3-23 11:51
本帖最后由 绝对不主流 于 2024-3-23 11:53 编辑
螃蟹 发表于 2024-3-23 11:42
早就说过了,实然推倒不出应然,你不讲法律应然正当,人们就没理由遵守法律。

法律不允许个人开设媒体,你试试你将如何不遵守该法律?
你以为法律都是和你商量着来的?阿Q,你不姓赵

你少点应然层面的思考吧,那些玩意儿只是思维中间过程,也叫想当然
作者: 螃蟹    时间: 2024-3-23 11:52
本帖最后由 螃蟹 于 2024-3-23 12:56 编辑
绝对不主流 发表于 2024-3-23 11:49
陪审团依据法官允许采纳的证据来判断

证据只是事实材料,裁定必须有价值依据,你觉得陪审团都依据啥裁决?

比如,事实证据是:张三拿着刀捅伤了李四。

陪审团们只有脑子里有根深蒂固的“不应该伤人”,才会裁定伤人者违法。

假如陪审团脑子里没有“不应该伤人”的价值判定,而是觉得张三因为捅伤李四而消耗了大量体力,

那么,他们会判李四补偿张三因捅人而造成的体力损失。

作者: 螃蟹    时间: 2024-3-23 11:57
绝对不主流 发表于 2024-3-23 11:51
法律不允许个人开设媒体,你试试你将如何不遵守该法律?
你以为法律都是和你商量着来的?阿Q,你不姓赵

“实然推倒不出应然”的意思是说:

无论你观察到多少次个人因开设媒体被处罚的事实,也推导不出个人不应该开设媒体。

也就是说,推导不出应该遵守“禁止个体开设媒体” 这条法律。

作者: 绝对不主流    时间: 2024-3-23 11:59
本帖最后由 绝对不主流 于 2024-3-23 12:04 编辑
螃蟹 发表于 2024-3-23 11:52
证据只是事实材料,裁定是要有依据的,你觉得陪审团都依据啥裁决?

陪审团只是根据证据做“有罪无罪”的判决
你参考一下《肖申克的救赎》,陪审团的裁定取决于可确认的证据,安迪说自己没开枪又把枪扔了,但他拿不出证据,无法比对弹道,就没有对他有利的证据,陪审团只能确认,他老婆出轨,他生气喝酒开车带枪想报复,结果他老婆和情人真的被枪杀,而安迪并没有证明自己没开枪的证据,更像是销毁作案工具,所以被判有罪
他不把枪扔了就可能给自己脱罪
这叫好人死在证人手里,没有对好人有利的证据
作者: 绝对不主流    时间: 2024-3-23 12:10
螃蟹 发表于 2024-3-23 11:57
“实然推倒不出应然”的意思是说:

无论你观察到多少次个人因开设媒体被处罚的事实,也推导不出个人不 ...

你这些所谓的推导,都是你这法盲自己要给法律寻找道德理由的愚蠢认知带来的
当我说“法律不准你个人开媒体,你看你如何不遵守这法律”,你只能呻吟“这不应该啊,这没道理啊”,忘了我不是考你这法律有没有道理,而是问你如何能不遵守这条法律,我是在教你理解“法律的强制力与你理不理解认不认同无关”
作者: 绝对不主流    时间: 2024-3-23 12:16
本帖最后由 绝对不主流 于 2024-3-23 12:20 编辑
螃蟹 发表于 2024-3-23 11:52
证据只是事实材料,裁定必须有价值依据,你觉得陪审团都依据啥裁决?

比如,事实证据是:张三拿着刀捅 ...

我知道,你以为陪审团们判案是“安迪枪杀了自己的老婆和情人,这是不是罪行,依据是什么”
然而这只是你这脑残自己的错误认知
陪审团们判决的只是“安迪是否枪杀了老婆和情人”,杀了就有罪,没杀就无罪,而杀人有罪是法律规定好了的,不用他们判断
电影《十二怒汉》里的案例倒事关情与法的交织,但主要反映的是人性,不是关于啥算有罪的幼儿园孩子水平的思考
作者: 螃蟹    时间: 2024-3-23 12:24
绝对不主流 发表于 2024-3-23 12:10
你这些所谓的推导,都是你这法盲自己要给法律寻找道德理由的愚蠢认知带来的
当我说“法律不准你个人开媒 ...

那是因为你缺乏法理知识,不知道奥斯丁的法实证主义,这里就是命门。
就是因为这个,他的法理思想才会被推翻,现在欧陆都是新法实证主义。

作者: 绝对不主流    时间: 2024-3-23 12:27
螃蟹 发表于 2024-3-23 12:24
那是因为你缺乏法理知识,不知道奥斯丁的法实证主义,这里就是命门。
就是因为这个,他的法理思想才会被 ...

别满地打滚跑题了,你个法盲样脑门子上贴多少个法律名人的名片也遮不住,脸太大了
回到“你如何不遵守不准个人开设媒体的法律”话题
作者: 螃蟹    时间: 2024-3-23 12:29
绝对不主流 发表于 2024-3-23 12:16
我知道,你以为陪审团们判案是“安迪枪杀了自己的老婆和情人,这是不是罪行,依据是什么”
然而这只是你 ...

杀人有罪,就是应然的规范性语句。

还有,你说的这些都是简单的,复杂一些就要看陪审团们的理性,良知和道德了。
比如同性恋应不应该结婚,比如堕胎权问题,比如言论自由的边界……
判例法国家,本来就不像成文法那样依赖具体法条。虽然他们也有法律条款汇编。

作者: 螃蟹    时间: 2024-3-23 12:31
绝对不主流 发表于 2024-3-23 12:27
别满地打滚跑题了,你个法盲样脑门子上贴多少个法律名人的名片也遮不住,脸太大了
回到“你如何不遵守不 ...

本人强调的是:无论如何也不应该遵守。

至于本人现实中是否遵守,与讨论无关,诉诸人身是逻辑谬误,也就是说,无论我在现实中遵守,还是不遵守,都不影响讨论结果。

作者: 绝对不主流    时间: 2024-3-23 12:32
螃蟹 发表于 2024-3-23 12:29
杀人有罪,就是应然的规范性语句。

还有,你说的这些都是简单的,复杂一些就要看陪审团们的理性,良知 ...

杀人有罪是法律的实然陈述,更不是“你们不准杀人”这样规范性语句
你嘴里就没几个能用准的词儿
作者: 绝对不主流    时间: 2024-3-23 12:35
螃蟹 发表于 2024-3-23 12:31
本人强调的是:无论如何也不应该遵守。

至于本人现实中是否遵守,与讨论无关,诉诸人身是逻 ...

活在意淫里的阿Q,你不用表态你如何不想遵守,你咋想的屁用没有,法律强制力体现为你愿意不愿意也得遵守
作者: 螃蟹    时间: 2024-3-23 12:36
绝对不主流 发表于 2024-3-23 12:32
杀人有罪是法律的实然陈述,更不是“你们不准杀人”这样规范性语句
你嘴里就没几个能用准的词儿

呆子,那你把“罪”这个东东拿粗来我瞧瞧?拍个照片传上来也行。

作者: 绝对不主流    时间: 2024-3-23 12:38
螃蟹 发表于 2024-3-23 12:36
呆子,那你把“罪”这个东东拿粗来我瞧瞧?拍个照片传上来也行。

马粪纸上的蛆又拿出了唯物主义去推敲法律名词
作者: 螃蟹    时间: 2024-3-23 12:44
绝对不主流 发表于 2024-3-23 12:35
活在意淫里的阿Q,你不用表态你如何不想遵守,你咋想的屁用没有,法律强制力体现为你愿意不愿意也得遵守

现在恰恰是你投射自己于法律龟腚,假装立法者,执法者,意淫公权,意淫强制力。
就像阿Q以为自己姓赵,幻想革命 意淫板刀,钢鞭,炸弹,洋炮,三尖两刃刀一样……


作者: 绝对不主流    时间: 2024-3-23 12:45
螃蟹 发表于 2024-3-23 12:44
现在恰恰是你投射自己于法律龟腚,假装立法者,执法者,意淫公权,意淫强制力。
就像阿Q以为自己姓赵, ...

问你如何不遵守私人不得开设媒体的法律呢,你抽什么羊角疯
作者: 螃蟹    时间: 2024-3-23 12:50
绝对不主流 发表于 2024-3-23 12:38
马粪纸上的蛆又拿出了唯物主义去推敲法律名词

可怜的呆子,连“罪”是价值判断,还是事实判断都弄不明白了,唉。

作者: 螃蟹    时间: 2024-3-23 12:53
绝对不主流 发表于 2024-3-23 12:45
问你如何不遵守私人不得开设媒体的法律呢,你抽什么羊角疯

呆子,前面不是教过你么,诉诸人身是逻辑谬误,讨论者本人情况与其观点成立否无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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