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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浅浅珍珠蓝    时间: 2024-2-20 09:35
标题:
本帖最后由 浅浅珍珠蓝 于 2024-2-24 21:15 编辑


作者: 浅浅珍珠蓝    时间: 2024-2-20 09:37
本帖最后由 浅浅珍珠蓝 于 2024-2-24 21:15 编辑


作者: 浅浅珍珠蓝    时间: 2024-2-20 09:39
本帖最后由 浅浅珍珠蓝 于 2024-2-24 21:16 编辑


作者: 金豆豆    时间: 2024-2-20 10:18
主张举证。欢迎举报,回头我们鉴别判断,是不是如你所说的法盲。。。
作者: 浅浅珍珠蓝    时间: 2024-2-20 10:21
本帖最后由 浅浅珍珠蓝 于 2024-2-24 21:16 编辑


作者: 浅浅珍珠蓝    时间: 2024-2-20 10:26
本帖最后由 浅浅珍珠蓝 于 2024-2-24 21:17 编辑


作者: 知音    时间: 2024-2-20 10:27

一事一议,这就是论坛
作者: 浅浅珍珠蓝    时间: 2024-2-20 10:29
本帖最后由 浅浅珍珠蓝 于 2024-2-24 21:17 编辑


作者: 知音    时间: 2024-2-20 10:31
浅浅珍珠蓝 发表于 2024-2-20 10:29
现在论的是:高隐是否为法盲。还可加上天干物燥。



肯定不是

作者: 知音    时间: 2024-2-20 10:32
浅浅珍珠蓝 发表于 2024-2-20 10:29
现在论的是:高隐是否为法盲。还可加上天干物燥。



我们不是法官,没有资格判定一个人是不是法盲。

作者: 浅浅珍珠蓝    时间: 2024-2-20 10:33
本帖最后由 浅浅珍珠蓝 于 2024-2-24 21:17 编辑


作者: 浅浅珍珠蓝    时间: 2024-2-20 10:34
本帖最后由 浅浅珍珠蓝 于 2024-2-26 22:06 编辑


作者: 浅浅珍珠蓝    时间: 2024-2-20 10:36
本帖最后由 浅浅珍珠蓝 于 2024-2-26 22:07 编辑


作者: 知音    时间: 2024-2-20 10:36
浅浅珍珠蓝 发表于 2024-2-20 10:33
那好,请你鉴别高隐名言:骂人是他的权利。
是否为法盲言论?



那要看骂谁,
骂一切可骂之人,难道不是人得权利吗?

作者: 知音    时间: 2024-2-20 10:37
浅浅珍珠蓝 发表于 2024-2-20 10:36
你既然自认为没有资格判断法盲,为什么又判断高隐和天干物燥不是法盲?



判定不是法盲容易,判定是法盲难,知道吗?



作者: 浅浅珍珠蓝    时间: 2024-2-20 10:39
知音 发表于 2024-2-20 10:36
那要看骂谁,
骂一切可骂之人,难道不是人得权利吗?

哪个法律告诉你的权利?要看骂谁,那你认为谁该骂呢?个人的理念就是法律?
作者: 浅浅珍珠蓝    时间: 2024-2-20 10:41
知音 发表于 2024-2-20 10:37
判定不是法盲容易,判定是法盲难,知道吗?

不知道。这只是你的个人认知,与法律或是否法盲无关。
作者: 刘庄主    时间: 2024-2-20 10:41
高隐那种货色活着仅靠着幻想,他所谓议论讨论法律,他都不明白今日的法是公法,他幻想立法成他的私法,那不是笑话吗?

作者: 浅浅珍珠蓝    时间: 2024-2-20 10:44
刘庄主 发表于 2024-2-20 10:41
高隐那种货色活着仅靠着幻想,他所谓议论讨论法律,他都不明白今日的法是公法,他幻想立法成他的私法,那不 ...

是的,他的法与法律无关,而是个人私法,以他为法。天干物燥也是。
作者: 知音    时间: 2024-2-20 10:45
浅浅珍珠蓝 发表于 2024-2-20 10:39
哪个法律告诉你的权利?要看骂谁,那你认为谁该骂呢?个人的理念就是法律?



没事找骂的人,就是该骂的吧。

比如,说谁谁是法盲。

作者: 知音    时间: 2024-2-20 10:45
浅浅珍珠蓝 发表于 2024-2-20 10:44
是的,他的法与法律无关,而是个人私法,以他为法。天干物燥也是。



你和你楼上的注意了,别触犯诽谤罪。

作者: 知音    时间: 2024-2-20 10:46
浅浅珍珠蓝 发表于 2024-2-20 10:41
不知道。这只是你的个人认知,与法律或是否法盲无关。



你要分清楚,什么是法盲、什么是知法犯法。



作者: 浅浅珍珠蓝    时间: 2024-2-20 10:47
知音 发表于 2024-2-20 10:45
没事找骂的人,就是该骂的吧。

比如,说谁谁是法盲。

辩不赢了就诛心,首版同志,这不好吧?
作者: 浅浅珍珠蓝    时间: 2024-2-20 10:48
知音 发表于 2024-2-20 10:45
你和你楼上的注意了,别触犯诽谤罪。

这是威胁吗?要说诽谤,猜猜哪版最多?
作者: 浅浅珍珠蓝    时间: 2024-2-20 10:48
知音 发表于 2024-2-20 10:46
你要分清楚,什么是法盲、什么是知法犯法。

有什么区别?违法与不违法,法律就是标准。
作者: 知音    时间: 2024-2-20 10:49
浅浅珍珠蓝 发表于 2024-2-20 10:48
有什么区别?违法与不违法,法律就是标准。



结论就是:在六星讨论法律或法治,确实不是个笑话。

作者: 知音    时间: 2024-2-20 10:51
浅浅珍珠蓝 发表于 2024-2-20 10:48
这是威胁吗?要说诽谤,猜猜哪版最多?



你懂法的话,不会不知道1和100是同等效力吧?

作者: 浅浅珍珠蓝    时间: 2024-2-20 10:51
知音 发表于 2024-2-20 10:49
结论就是:在六星讨论法律或法治,确实不是个笑话。

为什么呢?任用法盲为管理,却来讲法,不是笑话吗?
作者: 知音    时间: 2024-2-20 10:52
浅浅珍珠蓝 发表于 2024-2-20 10:47
辩不赢了就诛心,首版同志,这不好吧?



辩不赢?
我就不知道有啥好辩的。

你的辩题是什么:高隐是不是法盲?

这个需要辩吗?

作者: 浅浅珍珠蓝    时间: 2024-2-20 10:52
知音 发表于 2024-2-20 10:51
你懂法的话,不会不知道1和100是同等效力吧?

又是威胁?请教:罪与非罪,分水线在哪里?
作者: 浅浅珍珠蓝    时间: 2024-2-20 10:54
本帖最后由 浅浅珍珠蓝 于 2024-2-26 22:05 编辑


作者: 知音    时间: 2024-2-20 10:57
浅浅珍珠蓝 发表于 2024-2-20 10:52
又是威胁?请教:罪与非罪,分水线在哪里?



阿弥陀佛,我遁了……

作者: 金豆豆    时间: 2024-2-20 18:19
浅浅珍珠蓝 发表于 2024-2-20 10:26
高隐名言:骂人是他的权利。
请你鉴别是否法盲。

这句为嘛是法盲?骂人,设若控制在一定范畴,不涉嫌违法的话,就谈不上法盲不法盲吧?

作者: 平常人家平常心    时间: 2024-2-20 18:24
我相信高隐是尊重每一位坛友的
若真的高隐有骂人
请对方考量一下自已的言论,是不是有错在先?
作者: 螃蟹    时间: 2024-2-20 19:07
你还不如发帖探讨【粗口俚语是否属于言论自由】了。
这个还有点价值。八卦某网友或许有意思,但没意义。
作者: 螃蟹    时间: 2024-2-20 19:13
本帖最后由 螃蟹 于 2024-2-20 19:15 编辑

我猜高隐的逻辑是这样:

大前提:错误的言论是言论自由
小前提:脏话是错误的言论
结论: 脏话是言论自由

脏话是言论自由,那么说脏话当然就是他的权利了。
看着很荒谬,其实没你想的那么容易驳倒……
作者: 平常人家平常心    时间: 2024-2-20 19:29
浅蓝,真高隐有骂人,您投诉就可,版面不管,可以上大理寺
人与人不对路,大理寺上找渊源
作者: 花若叶    时间: 2024-2-20 19:30
骂人有很多种,高隐有没有违法骂人?
没有的话,说明他有一定的法律意识。
作者: 知音    时间: 2024-2-20 19:56
螃蟹 发表于 2024-2-20 19:13
我猜高隐的逻辑是这样:

大前提:错误的言论是言论自由


过完春节了高隐还没来报到呢
作者: 神机妙用    时间: 2024-2-20 20:37
浅浅珍珠蓝 发表于 2024-2-20 09:37
法盲管理之下,哪里有法治或法律可谈。

是的。还真是这样。若法不至上,即成附庸。
作者: 神机妙用    时间: 2024-2-20 20:47
神机妙用 发表于 2024-2-20 20:37
是的。还真是这样。若法不至上,即成附庸。

是哇,以前那些被强拆不服的,谁看到他们告赢过谁,告谁去
作者: 神机妙用    时间: 2024-2-20 20:54
神机妙用 发表于 2024-2-20 20:47
是哇,以前那些被强拆不服的,谁看到他们告赢过谁,告谁去

是的。假若拆迁的半夜三更上门,打电话报警?其实,警车就在附近某个转弯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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