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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 《第二十条》观感 [打印本页]

作者: 上岸    时间: 2024-2-18 14:08
标题: 《第二十条》观感
本帖最后由 上岸 于 2024-2-18 22:56 编辑

首先就国产片来说,不负所望,起码题材有一定话题深度和现实意义。

许多人讨论的,是电影折射出来的法律问题,我感觉不是,或不单是。造成当下第二十条解释困境的,是个社会问题。

犯罪是反社会,为什么反,都有动机。杀人是有原因的,和再大原因也不能杀人,这两种说法怎么权衡?法条只能找补结果,永远是滞后的。而犯罪的深层次原因,是教育,是民生,是司法体制(包括一些执法者),说白了,还是社会。

所以,影片批评的不是罪犯(每个人心里都有作恶的种子),不是该不该见义勇为(出手的靠山应该是法治生态不是仗义),也不是司法系统的因循守旧不敢逾矩,而是政府应该引导和建立一个怎样的社会环境,让人不想坏不敢坏,让朴素的正气与刻板的法条不打架,让罪犯不至穷凶极恶,让受害者不陷入最后的绝境。

从这点说,所有角色都是为了呈现宏大社会问题的工具人。影片最后,价值也上了,观众也打动了,从正当防卫定性上或许能撕开个小缺口,但真正推广执行,仍免不了一案一解释的焦头烂额。无他,对大江大河来说,一次貌似入情入理的判决不过一滴纯净水,离正本清源,早着呢。
道阻且长。

说说影片表现。

三条故事线铺陈清晰,最后交汇也合理自然。

演员比较给力(许多狂飙熟面孔,半个莽村过来了),雷佳音高叶尤佳,大舅哥也接地气;赵丽颖因为宣发炒作有点过,所以她的纯苦情反而无感;张译一贯的拿腔拿调,本色,还好;马丽或因小品出身,有点碎嘴和用力过猛。

许多吵架台词多余。

再是马丽角色设计不讨喜,剧组想立一个为生活所累的主妇、妻子、母亲 ,但作为检察官家属有点无脑和蛮不讲理(从教育孩子角度也不该这样)。比如拿孩子被打照片就去找张译,明明无证据又知对方孩子不在场,还要人摸着良心给说法,导致教子无方的张译反而更显“理直气壮”,张译最开始不就自己孩子鼻梁被打骨折要个道歉吗?不过分。

三段高燃戏(赵丽颖跳楼、高叶和雷佳音上价值)很带感,看后两段眼睛出汗了。

总体,80分吧(含题材鼓励分)




作者: 知音    时间: 2024-2-18 14:28
仍免不了一案一解释的焦头烂额。
———-
正是这个感觉
作者: 知音    时间: 2024-2-18 14:28

给上岸拜个晚年,过年好
作者: 上岸    时间: 2024-2-18 14:36
知音 发表于 2024-2-18 14:28
给上岸拜个晚年,过年好

过年好首版姐

作者: 知音    时间: 2024-2-18 14:43
许多吵架台词多余。
————
太对了就,关于初恋什么的完全多余没必要
作者: 宽兮绰兮    时间: 2024-2-18 14:45
总体还不错,自圆其说了就好,细节,真不能细揪,
作者: 上岸    时间: 2024-2-18 14:58
本帖最后由 上岸 于 2024-2-18 15:10 编辑
知音 发表于 2024-2-18 14:43
许多吵架台词多余。
————
太对了就,关于初恋什么的完全多余没必要

对,或许为了带入马丽他们三人喜剧冲突,但副检察长追高叶桥段就纯多余了

另外副检察长演技有待提高,一张面具脸一镜到底

作者: 上岸    时间: 2024-2-18 15:02
宽兮绰兮 发表于 2024-2-18 14:45
总体还不错,自圆其说了就好,细节,真不能细揪,

对国产片,要求也不能再高了

作者: 知音    时间: 2024-2-18 18:44
上岸 发表于 2024-2-18 14:58
对,或许为了带入马丽他们三人喜剧冲突,但副检察长追高叶桥段就纯多余了

另外副检察长演技有待提高, ...


问题是副检察长想干嘛呢?
不明确
作者: 上岸    时间: 2024-2-18 18:53
知音 发表于 2024-2-18 18:44
问题是副检察长想干嘛呢?
不明确

媚上欺下因循守旧的机械官僚

作者: 知音    时间: 2024-2-18 19:00
上岸 发表于 2024-2-18 18:53
媚上欺下因循守旧的机械官僚


还有就是,王大勇一家今后的日子会不会越来越难。
作者: 上岸    时间: 2024-2-18 19:15
知音 发表于 2024-2-18 19:00
还有就是,王大勇一家今后的日子会不会越来越难。

你说的是王永强?

这种闹出社会轰动效应的,政府一般会救济

更多无声无息的,除了亲朋好友和善良人士接济,慢慢挨着吧

作者: 知音    时间: 2024-2-18 19:19
上岸 发表于 2024-2-18 19:15
你说的是王永强?

这种闹出社会轰动效应的,政府一般会救济


王永强,我总想成王大勇(o^^o)
作者: 不忍    时间: 2024-2-18 20:09
知音 发表于 2024-2-18 19:19
王永强,我总想成王大勇(o^^o)

那地儿肯定不能呆了,投亲靠友跑别处去了。孤门小姓,给人欺负死。当然,电影不回答这些延伸问题。
作者: 上岸    时间: 2024-2-18 20:28
本帖最后由 上岸 于 2024-2-18 21:14 编辑
不忍 发表于 2024-2-18 20:09
那地儿肯定不能呆了,投亲靠友跑别处去了。孤门小姓,给人欺负死。当然,电影不回答这些延伸问题。

就群体而言,这类人永远是法治建设过程中“代价”那部分。
在后人享受健全法律保护的时候,代价们除了某个代表性人物或事件,其他连一声叹息都算不上。至于过程中所遭受的苦难,会被时间过滤的一干二净,只能自己和血吞了,再埋进土里。



作者: 金豆豆    时间: 2024-2-18 21:00
而是政府应该引导和建立一个怎样的社会环境,让人不想坏不敢坏,让朴素的正气与刻板的法条不打架,让罪犯不至穷凶极恶,让受害者不陷入最后的绝境。
========
把“政府”二字取消了,会不会表达更顺畅?社会职能,从三权角度来说,政府仅仅占了之一。

作者: 金豆豆    时间: 2024-2-18 21:01
知音 发表于 2024-2-18 19:19
王永强,我总想成王大勇(o^^o)

王大勇,是那个目击证人。看见转移了作案工具的~~~

作者: 金豆豆    时间: 2024-2-18 21:03
上岸 发表于 2024-2-18 18:53
媚上欺下因循守旧的机械官僚

配面具脸,杠杠哒~~~~

作者: 金豆豆    时间: 2024-2-18 21:04
把我想说的,说了很多。让我说什么呢?这个,我得好好想想~~~
作者: 不忍    时间: 2024-2-18 21:07
上岸 发表于 2024-2-18 20:28
就群体而言,这类人永远是法治建设过程中“代价”那部分。
在后人享受健全法律保护的时候,他和她们除了 ...

这几句,完全不像某人语言。上岸真是公用马甲吗?
作者: 上岸    时间: 2024-2-18 21:15
金豆豆 发表于 2024-2-18 21:00
而是政府应该引导和建立一个怎样的社会环境,让人不想坏不敢坏,让朴素的正气与刻板的法条不打架,让罪犯不 ...

你这样说会把战斗鸡引来咆哮的

作者: 上岸    时间: 2024-2-18 21:21
金豆豆 发表于 2024-2-18 21:04
把我想说的,说了很多。让我说什么呢?这个,我得好好想想~~~

问问你家先生吧

作者: 金豆豆    时间: 2024-2-18 21:22
上岸 发表于 2024-2-18 21:15
你这样说会把战斗鸡引来咆哮的



他被老丑以表扬的借口给气得尿遁了,一时半会儿估计浮不出水面~~~~

作者: 金豆豆    时间: 2024-2-18 21:23
上岸 发表于 2024-2-18 21:21
问问你家先生吧

这个问题没法问。因为他没有看这部片子啊。他喜欢看抗日神剧,不烧脑纯娱乐那种,O(∩_∩)O哈哈~~

作者: 上岸    时间: 2024-2-18 21:30
金豆豆 发表于 2024-2-18 21:22
他被老丑以表扬的借口给气得尿遁了,一时半会儿估计浮不出水面~~~~

有这事?现场在哪本岸去笑话笑话

作者: 上岸    时间: 2024-2-18 21:33
金豆豆 发表于 2024-2-18 21:23
这个问题没法问。因为他没有看这部片子啊。他喜欢看抗日神剧,不烧脑纯娱乐那种,O(∩_∩)O哈哈~~

给他个眼神让他体会,体会好了就去看这片

体会不好,再给个眼神

作者: 知音    时间: 2024-2-18 21:35
上岸 发表于 2024-2-18 21:30
有这事?现场在哪本岸去笑话笑话


确实,年前兴起一股夸夸战斗鸡的热潮
作者: 上岸    时间: 2024-2-18 21:42
知音 发表于 2024-2-18 21:35
确实,年前兴起一股夸夸战斗鸡的热潮



别人被夸一般是起飞,他这一夸,咋没影了呢

你们是不是低级红高级黑啊

作者: 知音    时间: 2024-2-18 21:45
上岸 发表于 2024-2-18 21:42
别人被夸一般是起飞,他这一夸,咋没影了呢

你们是不是低级红高级黑啊


主要是给他整不会了……
作者: 知音    时间: 2024-2-18 21:45
上岸 发表于 2024-2-18 21:42
别人被夸一般是起飞,他这一夸,咋没影了呢

你们是不是低级红高级黑啊


还有公理力也不见了
作者: 上岸    时间: 2024-2-18 21:54
知音 发表于 2024-2-18 21:45
还有公理力也不见了

还有本岸马甲老丑,不会还在接济过年难民吧

作者: 知音    时间: 2024-2-18 21:55
上岸 发表于 2024-2-18 21:54
还有本岸马甲老丑,不会还在接济过年难民吧


老丑这厮,骂他一下试试看看来不来
作者: 小炸毛    时间: 2024-2-18 22:59
许多人讨论的,是电影折射出来的法律问题,我感觉不是,或不单是。造成当下第二十条解释困境的,是个社会问题。


————


当文学和影视剧免除审核这个关卡


才能真正体现社会问题


现在能看到的都是只给看到的,不给看的谁导谁演都会静默


好多国内不让上映的,到了国外各种奖项的拿,还得背负给资本主义投名状的罪名










作者: 上岸    时间: 2024-2-18 23:03
小炸毛 发表于 2024-2-18 22:59
许多人讨论的,是电影折射出来的法律问题,我感觉不是,或不单是。造成当下第二十条解释困境的,是个社会问 ...

下面是给花若叶一个帖的回复,粘贴一下

说到关键了
好听点叫导向,实操上是审查

我相信国内观众是有深度审美的,艺人也是能出好片的,要不解释不了大众普遍认可外来片,许多外片制作也分包给国内公司。但绝大部分精心打磨的好片无好命,未出生就夭折(药神算漏网之鱼)

大众是爱看哪吒的,可龙王们怕哪吒闹海。与其三年生一个还难产死胎,制片们干脆不生这位三太子了,一年一个熊大葫芦娃多保险。

作者: 小炸毛    时间: 2024-2-18 23:08
中国关于正当防卫的法律条款,就以前来说是比较模糊的

再加上各管区派出所有压案和稀泥的嫌疑,多一事不如少一事,创卫还得创犯罪率低

导致正当防卫更模糊

法律的存在首先就是为了扼制犯罪,再按条条框框处罚,辣么关于见义勇为关于正当防卫就需要最大程度的免责

多几个昆山龙哥这种的被反杀,把违法犯罪的苗头掐死在摇篮里,犯罪率就自然低了

比方说,六星管理组就很中国特色的和稀泥,老是很圣母的顾虑先撩者贱的狗屁权益,轮到处罚了就是各打五十大板的互殴,祸根祸苗留着再撩再撕逼

还得口口声声不在意流量,括号特指色妞





作者: 小炸毛    时间: 2024-2-18 23:14
上岸 发表于 2024-2-18 23:03
下面是给花若叶一个帖的回复,粘贴一下

说到关键了

深度审美么

可能有,但是大部分人在环境里温水煮青蛙久了,也就习惯了

被侵犯,还手防卫,进了派出所就成了互殴

见义勇为的救的不好还会成伤害罪过失杀人犯,国人只会越来越冷漠

宋史·欧阳修就有传天资刚劲,见义勇为,虽机阱在前,触发之,不顾,放逐流离,至于再三,气自若也

咱们国家虽然也有好人法,但是形同虚设啊,动手既定互殴,见义勇为不是只靠嘴的

作者: 信以为真    时间: 2024-2-19 02:57
电影院看的
看后感就是深刻
作者: 有期啊    时间: 2024-2-19 07:44
看过不少片段。没去电影院。
有些电影不去电影院就没什么看头
作者: 上岸    时间: 2024-2-19 14:12
小炸毛 发表于 2024-2-18 23:14
深度审美么

可能有,但是大部分人在环境里温水煮青蛙久了,也就习惯了

保护见义勇为,表面看起来无可置疑,但实际执行起来也有障碍
比如被伤害人或见义勇为的以前与罪犯有私仇,你怎么保证他们防卫时不会故意下死手泄私愤?




作者: 浅浅珍珠蓝    时间: 2024-2-19 14:22
本帖最后由 浅浅珍珠蓝 于 2024-2-19 14:28 编辑
上岸 发表于 2024-2-19 14:12
保护见义勇为,表面看起来无可置疑,但实际执行起来也有障碍
比如被伤害人或见义勇为的以前与罪犯有私仇 ...

可不可以下死手,应该看对方有不有暴力威胁生命安全的行为。而不是看见义勇为的人是否和对方有私仇。因为法律规定的无限防卫权,只有这一个条件。
具体来说,这几种行为可以无限防卫:正在进行行凶、杀人、抢劫、强奸、绑架以及其他严重危及人身安全的暴力犯罪

不管这几类行为是针对自己还是针对别人,都有无限防卫权。

作者: 浅浅珍珠蓝    时间: 2024-2-19 14:29
但为了私仇,主动或想办法刺激对方先动手,自己再后发制人下死手。这个称为防卫挑拨,不是正当防卫。
作者: 上岸    时间: 2024-2-19 14:55
本帖最后由 上岸 于 2024-2-19 14:58 编辑
浅浅珍珠蓝 发表于 2024-2-19 14:22
可不可以下死手,应该看对方有不有暴力威胁生命安全的行为。而不是看见义勇为的人是否和对方有私仇。因为 ...

这就是关键所在,正在进行的暴力威胁生命安全行为

回到影片,因为罪犯去车上拿刀,所以王永强最后判无罪

那么,法律是依据什么推导出罪犯是去车上拿刀,而不是驱车跑路?就因为找到“凶器”了?站得住脚吗

法律上的证据要排除所有不可能,这个案件没排除

我不是想说判王永强属正当防卫错了,而是这个判定依据,还是考虑了两人前情(私怨),办案人替罪犯推定了他还没实施的行为轨迹。王永强杀人属预防,而不是制止正在进行的暴力

当然,预防现场的后续暴力属不属正当防卫,现在好像两说,因为后续未发生的行为是否必然发生,只有上帝知道,这里不讨论

作者: 浅浅珍珠蓝    时间: 2024-2-19 15:14
上岸 发表于 2024-2-19 14:55
这就是关键所在,正在进行的暴力威胁生命安全行为

回到影片,因为罪犯去车上拿刀,所以王永强最后判无 ...

电影没看,真看不进所有影视剧。按你的说法,那就跟昆山龙哥案相似。

我觉得法律虽说漏洞多,不是万能的,但学法律还是有用,自我保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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