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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 有学法律的朋友吗? [打印本页]

作者: 大美丽    时间: 2024-1-23 11:24
标题: 有学法律的朋友吗?
昨天,我们同学举行年会结束时,一个女同学下楼梯的时候,一脚踏空,胳膊摔骨折了,现在她问我们说怎么办?


其实年会一切都很顺利,可以说很圆满,然而


什么事就怕然而


那个个女同学后来说自己下楼梯的时候,转身和别人说了句话,一脚踏空,滚摔下去,胳膊骨折了


我和几个人在后面收拾东西,没有亲见

据说她大约滚了三四个台阶,当时几个同学赶紧上前扶她起来,问她怎么样?她说胳膊有点疼,但不要紧,然后就上车走了。

半夜,她给班长(班长当时和我在一起,也没看见)发微信,说摔了一跤,班长问严重吗?她说明天去医院看一下。

第二天中午,她发微信给班长说:胳膊骨折了,一顿饭吃了一千多,真倒霉,这事可以和酒店谈一下。

班长没回应,马上和我打电话:问她是啥意思?





作者: 大美丽    时间: 2024-1-23 11:26
这件事的前提是:同学年会,非商业盈利活动,自愿参加,中间她没有喝任何酒。
作者: 诗意天涯    时间: 2024-1-23 12:07
走意外伤害吧,饭店最多友情补偿点
作者: 呼啸的老鹰    时间: 2024-1-23 12:13
以后直接将这同学除名。


作者: 呼啸的老鹰    时间: 2024-1-23 12:14
同学聚会,拆散一对是一对。


作者: 花若叶    时间: 2024-1-23 12:25
只能豁出脸皮耍赖要钱,没有高尚的办法,这个跟讨饭没啥区别吧。
作者: 花若叶    时间: 2024-1-23 12:26
不然怎么么好意思要钱呢?
作者: 花若叶    时间: 2024-1-23 12:28
跟酒店要,跟你们要,性质差不多的。
作者: 花若叶    时间: 2024-1-23 12:29
给你们的教训是,以后直接拉黑,会省去可能的麻烦和损失
作者: 呼啸的老鹰    时间: 2024-1-23 12:38
同学,我几乎没来往,没战友情靠谱。

叔当权时,请过近前同学搓过一顿,一大圆桌,十几个同学。饭毕又没来往了。

只有一个青春萌动的女同学,高中时亲过她一口,第一次触碰女人。她现在是教授。前些年修路做工程时,不知怎么和她QQ上,聊了一段。她死了男人。我对她说:你今生最大的失误就是没嫁给我。她一口承认。

后又见过她两次,但每次见面,惊鸿一瞥,我依然装着小傲,面和静水。

时过境迁,都有家有当,回不到从前了。


作者: 大玲小芳    时间: 2024-1-23 12:49
首先,她掉下去摔骨折值得同情,但责任不在你们,在她自己。她走路不看路,疏忽造成的。如果有证据表明是饭店硬件设施不安全造成的,应该取证。但她当时没找饭店质疑,错过了第一黄金时间。估计当时不疼还可以上车,回家后疼了,才想起来。作为同学,可以和饭店协商一下,也仅仅是协商而已。我不明白,楼梯没有栏杆扶手吗?
作者: 大玲小芳    时间: 2024-1-23 12:55
我曾自己下楼梯,一手拿着手机,不知血压高还是什么,也踏空了台阶。出溜下来,屁股后脑勺摔得很疼。去医院拍片子,幸好没有骨折骨裂。从那以后,我上下楼梯开始扶着扶手,包括乘坐扶梯。岁数大了,摔跤很容易骨折。
作者: 飞梅弄晚    时间: 2024-1-23 13:24
酒店是无责任过错方。一定要追究的话,酒店要给一点,但给多少由酒店说了算。如果酒店买了公众责任险就好了,保险公司理赔。
同学聚会组织者,一定要追究的话,也要给一点,人道主义吧。
这种事,三方都倒霉,骨折的,同学聚会组织者,酒店。

作者: 养生丸    时间: 2024-1-23 14:16
呼啸的老鹰 发表于 2024-1-23 12:38
同学,我几乎没来往,没战友情靠谱。

叔当权时,请过近前同学搓过一顿,一大圆桌,十几个同学。饭毕又没 ...

嗯,老叔绝对不是吹牛逼,这叫发癔症。

作者: 按倒就亲    时间: 2024-1-23 14:27
如果酒店台阶丶地面等设置不合理(有相关规定),或有积水导致打滑,是可以向其索赔的。
作者: 按倒就亲    时间: 2024-1-23 14:30
我们隔壁市检察院办公楼,为了追求气派傻大一个高高台阶。下雨摔伤一个来访者,乖乖赔了人家六万。因为他们台阶不合理。
作者: 小炸毛    时间: 2024-1-23 15:10
那个女同学后来说自己下楼梯的时候,转身和别人说了句话,一脚踏空,滚摔下去,胳膊骨折了

--------


试问:自己转身和别人说话一脚踏空的,和酒店有什么关系?

过失方不是酒店,是她自己

是,挨过年了跌倒骨折可以同情,不等于可以打劫别人

明明就是自己的错,还想着怎么从别处找补,这种人少打交道

恕我直言,不是什么好饼,这跟碰瓷路边静止停着的汽车没有任何区别

酒店方过失是地面有积水或者油渍导致跌倒,或者电梯公共安全设备使用不当,又或者食安问题

不看路跌倒还得酒店赔偿?属于不要脸






作者: 小炸毛    时间: 2024-1-23 15:15
她的意思大概是,后面找她说话的人应该人道主义赔偿

不找她说话,她就不会扭头回话,就不会跌倒

话外音就是,你们同学众筹意思意思给点

穷疯了这是

她不买意外险的么?走保险也不至于当聚会乞丐,提交相关资料,理赔直接到账
作者: 小炸毛    时间: 2024-1-23 15:27
还有,如果是她存心要找酒店赔偿

正确的打开方式是她本人直接去和酒店硬刚,哪怕是碰瓷,而不是和你们说这些

她才是当事人,不是组织者也是当事人

选择和你们说,就是因为知道找酒店很难达到赔偿的目的,而你们可以选择补偿她,或者替她去开展薅酒店的不道德行为

有心机,但是不聪明

她一千多块钱又不是请客吃饭,是她自己不小心跌倒导致的,和划得来划不来没有半毛钱关系

她的钱是钱,别人的时间不值钱,明知不可为还让别人去为之

这么算账就是又蠢又坏,大美丽啊,离这种人远点再远点,安全距离五百米嗷

作者: 大美丽    时间: 2024-1-23 15:32
本帖最后由 大美丽 于 2024-1-23 15:34 编辑

班长电话里和她说:你发消息给我是不是想让我和酒店老板说去?可这是你们之间的事,应该你自己去谈比较合适,我不好去的。

今天上午她和老公一起找酒店去了,和老板说,她和别人开了个按摩所,每天可以挣一两百块钱,现在什么也干不了,医生说要静养两个月……

她只是这么说,并没有直说要老板赔钱,老板自然不会说什么,老板转头和班长(她们是朋友关系)电话说:如果你们同学去看望的话,算上我一个吧。



作者: 大美丽    时间: 2024-1-23 15:43
我是很不理解她的做法,既然和酒店老板去谈了,那么你就直接表明态度和诉求,你需要老板做出怎样的赔偿,而不是拐弯抹角的,至于老板答不答应你是另外一回事,谁理你的暗示对不?

几个同学给她打了电话表示安慰,她总是在诉说难受,家里这么多活干不了,老公说他一顿饭吃一千块钱倒霉什么的……弄得大家心里不好受

其实这事呢,和同学确实也说不着,一是自愿来的,二是没有人推她或者绊到她,三没有人劝她喝酒,本来一直是很开心的

因为同学聚会摔骨折了心情不好可以理解,可是这么一而再的暗示挺让人不自在的


作者: 大美丽    时间: 2024-1-23 15:47
她没有去医院,而是去了一个别人推荐的小诊所,就是那种民间传说的民间神医,土郎中,给敷了药,说是好得快,总共花了九百多块钱

其实去正规医院可以走医保,也花不了多少钱,哎

我们部分同学商量了下,这两天准备去看望一下
作者: 大美丽    时间: 2024-1-23 15:53
诗意天涯 发表于 2024-1-23 12:07
走意外伤害吧,饭店最多友情补偿点

其实看过很多类似的案例,如果真要去打官司,也是两说

如果因为饭店的楼梯太滑了,或者楼梯间灯光暗什么的,导致消费者受到人身伤害,酒店是要负一定责任的

现在看来她是没有这个本事的,找了酒店也没啥结果

作者: 大美丽    时间: 2024-1-23 15:54
花若叶 发表于 2024-1-23 12:25
只能豁出脸皮耍赖要钱,没有高尚的办法,这个跟讨饭没啥区别吧。

九百多块钱,加上路费,大约就是一千块

作者: 大美丽    时间: 2024-1-23 15:54
花若叶 发表于 2024-1-23 12:29
给你们的教训是,以后直接拉黑,会省去可能的麻烦和损失

发小啊,关系一直是很好的

作者: 大美丽    时间: 2024-1-23 15:59
大玲小芳 发表于 2024-1-23 12:49
首先,她掉下去摔骨折值得同情,但责任不在你们,在她自己。她走路不看路,疏忽造成的。如果有证据表明是饭 ...

边上有扶手,但是楼梯很宽,也很平缓,不用走边上扶手的,而且自然走路是不会有问题的

作者: 大美丽    时间: 2024-1-23 16:06
飞梅弄晚 发表于 2024-1-23 13:24
酒店是无责任过错方。一定要追究的话,酒店要给一点,但给多少由酒店说了算。如果酒店买了公众责任险就好了 ...

你说的这个没有道理,我咨询了一个律师亲戚。
同学年会是有个筹备小组,但这个没有关系,因为完全是无盈利性质的,而且其中也没有任何致使人受伤的不安全因素,所以其他人不负法律责任


人道主义确实可以有,毕竟是同学关系,情分上去看望是应该的。

她如果主诉因为酒店环境有问题,致使她作为消费者受到了人身伤害,要求赔偿,这个是可以的

作者: 大美丽    时间: 2024-1-23 16:07
小炸毛 发表于 2024-1-23 15:15
她的意思大概是,后面找她说话的人应该人道主义赔偿

不找她说话,她就不会扭头回话,就不会跌倒

意思就是这个意思,所以就让人挺别扭

作者: 小炸毛    时间: 2024-1-23 16:19
大美丽 发表于 2024-1-23 15:32
班长电话里和她说:你发消息给我是不是想让我和酒店老板说去?可这是你们之间的事,应该你自己去谈比较合适 ...

乐死我了

她肯定不会直说啊,毕竟医药费只用了九百多,但是误工费人家算一天一两百啊

有些话她自己说出来,叫无理取闹,不要逼脸。但是,你们得心领神会啊

我冒昧的问一句:你这同学,是不是读书那会儿就很茶里茶气的小白花类型?

比方说,期末分配大扫除,她分的擦玻璃,人家也不是不擦,眼巴巴的看着人咬着唇委屈巴巴的说:御弟哥哥,不是人家不擦,实在是身高够不着捏

然后碰到几个怜香惜玉的御弟哥哥,立马帮她把活干了,带鱼妹妹,你坐着看咱们干活就好

谁的学生时代都会碰到几个这种小白花,所以我的学生时代挺悲催的,常常被老师分配管这种破事,够不着是吧,椅子哐当踢到小白花面前,来,给哥踩上去擦

完事

谁还不是个宝宝,不稀的惯谁,呸

作者: 爱丽丝    时间: 2024-1-23 16:24
大美丽 发表于 2024-1-23 15:32
班长电话里和她说:你发消息给我是不是想让我和酒店老板说去?可这是你们之间的事,应该你自己去谈比较合适 ...

班长笨,人家好明显试探居然入套。
班长应该表示同情,建议她买点香纸烧一烧,拜一拜神,地主也好。
作者: 爱丽丝    时间: 2024-1-23 16:26
大美丽 发表于 2024-1-23 15:32
班长电话里和她说:你发消息给我是不是想让我和酒店老板说去?可这是你们之间的事,应该你自己去谈比较合适 ...

说话怎会把这事往自己身上扯,叫她自己拜拜神行了。
作者: 小炸毛    时间: 2024-1-23 16:34
爱丽丝 发表于 2024-1-23 16:26
说话怎会把这事往自己身上扯,叫她自己拜拜神行了。

咱俩赌一把

小白花肯定知道班长和酒店老板是相识

故意说给班长听的,意思就是:你组织的聚会,你找的聚会场所,你认识酒店的老板,这事你就得负责到底




作者: 大美丽    时间: 2024-1-23 17:35
爱丽丝 发表于 2024-1-23 16:26
说话怎会把这事往自己身上扯,叫她自己拜拜神行了。

没扯自己,是她最先给班长发微信说这事的

作者: 大美丽    时间: 2024-1-23 17:36
小炸毛 发表于 2024-1-23 16:34
咱俩赌一把

小白花肯定知道班长和酒店老板是相识

知道的,我们吃饭的时候,班长还特地把老板叫过来喝了杯饮料,显摆她和老板是朋友,没想到后面出了这事,哈哈,郁闷了

作者: 小炸毛    时间: 2024-1-23 17:38
大美丽 发表于 2024-1-23 17:36
知道的,我们吃饭的时候,班长还特地把老板叫过来喝了杯饮料,显摆她和老板是朋友,没想到后面出了这事, ...

看吧

我虽然做人不咋滴,看人还是特别准滴

前面冒昧的问你,是不是也宾果了

作者: 徐公孰    时间: 2024-1-23 17:44



啧啧

这个班上一群是非精啊这是




作者: 徐公孰    时间: 2024-1-23 17:47



这个女同学不会受骨伤,甚至皮伤都没有

因为女的跟男的不一样

女的跌倒,浑身滚成一团,不施力抵抗,自然而然没有反作用力,所以不会骨伤,即使滚到楼下也没有骨伤

顶多皮伤

除非这个同学早已骨质疏松






作者: 花若叶    时间: 2024-1-23 17:50
碰到要饭的,要么直接打发走,爱哪儿哪儿去,要么就得弄几个钢镚儿意思意思。这发小就这意思,认识这么多年,要是还不了解,就没意思了。我觉得去问酒店、问同学,就一个意思,给我补贴点家用吧。

这样的发小同学,建议哈,啥都别给,直接敬而远之。对于不识进退的人,你肯吃一次亏,就会吃下一次亏,一定要有原则。不过问,不知道,自己解决,就完了。你那个班长也是个棒槌,为什么要跟酒店讲,等于为了面子帮忙讨饭。犯的着么。叫我去这样说,还不如直接出钱爽气点。
作者: 诗意天涯    时间: 2024-1-23 18:06
大美丽 发表于 2024-1-23 15:53
其实看过很多类似的案例,如果真要去打官司,也是两说

如果因为饭店的楼梯太滑了,或者楼梯间灯光暗什 ...

这种事没法说,滑不滑暗不暗也没个具体标准,要么去磨, 要么去告,要么自认了



作者: 过路的鱼    时间: 2024-1-23 18:06
天呀,37楼也太想当然了!
作者: 过路的鱼    时间: 2024-1-23 18:09
那个同学点太背了,谁也怨不得啊!
作者: 爱丽丝    时间: 2024-1-23 18:18
大美丽 发表于 2024-1-23 17:35
没扯自己,是她最先给班长发微信说这事的

班长电话里和她说:你发消息给我是不是想让我和酒店老板说去?
这句话就是往自己身上扯。
作者: 爱丽丝    时间: 2024-1-23 18:20
小炸毛 发表于 2024-1-23 16:34
咱俩赌一把

小白花肯定知道班长和酒店老板是相识

五毛钱,一言为定
作者: 呼啸的老鹰    时间: 2024-1-23 19:32
小炸毛 发表于 2024-1-23 16:19
乐死我了

她肯定不会直说啊,毕竟医药费只用了九百多,但是误工费人家算一天一两百啊


台湾有这样的人吗?

这次台湾人民又选择了台独。大陆说这不是台湾人民主流民意,你信吗?



作者: 神机妙用    时间: 2024-1-23 22:02
花若叶 发表于 2024-1-23 12:25
只能豁出脸皮耍赖要钱,没有高尚的办法,这个跟讨饭没啥区别吧。

转:你这表达就是把讨饭无意中与高尚去对立,其实这是不妥的。

作者: 神机妙用    时间: 2024-1-23 22:04
花若叶 发表于 2024-1-23 12:28
跟酒店要,跟你们要,性质差不多的。

转:不,这恰恰是性质有区别的地方。
作者: 神机妙用    时间: 2024-1-23 22:07
本人表示附议45、46楼的说法。。。
作者: 神机妙用    时间: 2024-1-23 22:13
飞梅弄晚 发表于 2024-1-23 13:24
酒店是无责任过错方。一定要追究的话,酒店要给一点,但给多少由酒店说了算。如果酒店买了公众责任险就好了 ...

转:大概说得没错,但上纲上线的前提是,酒店有没有过错需要确认。
作者: 神机妙用    时间: 2024-1-23 22:18
本帖最后由 神机妙用 于 2024-1-23 22:19 编辑
大美丽 发表于 2024-1-23 15:32
班长电话里和她说:你发消息给我是不是想让我和酒店老板说去?可这是你们之间的事,应该你自己去谈比较合适 ...

转:总体上说,这件事,其实涉及数额不大,受伤同学的工作以及经济情况你们之间应该是了解的,应该兼顾相关情况考虑。
作者: 大美丽    时间: 2024-1-23 22:22
徐公孰 发表于 2024-1-23 17:47
这个女同学不会受骨伤,甚至皮伤都没有

因为女的跟男的不一样

这事确实没法确定,她没去正规医院,而是去了一个地方小诊所,说什么接骨神医之类的,当然也就没有X片……

艾玛,这么一说,难道真的没……?

如果不是阴谋论,这女的也太那啥了

作者: 神机妙用    时间: 2024-1-23 22:26
神机妙用 发表于 2024-1-23 22:18
转:总体上说,这件事,其实涉及数额不大,受伤同学的工作以及经济情况你们之间应该是了解的,应该兼顾相 ...

确实,包括那位同学的为人。。。
作者: 大美丽    时间: 2024-1-23 22:29
段干么这么一说,再一想,我吓了一跳

如果是骨折了,应该去正规医院的,有医保,90%报销,自己根本花不了多少钱,而且医院离她家很近,开车十分钟就到,为啥要去一个30公里外的小诊所呢?

骨折了,去医院第一就是拍片子,可是她们给她打电话问过,说是小骨折,没有拍片,神医已经接上敷上膏药了……

难道是我想多了???
作者: 神机妙用    时间: 2024-1-23 22:36
本帖最后由 神机妙用 于 2024-1-23 22:39 编辑
神机妙用 发表于 2024-1-23 22:13
转:大概说得没错,但上纲上线的前提是,酒店有没有过错需要确认。

嗯,而有些情况就比较复杂了。有个朋友,也是几个同学聚会,有个同学喝酒后死了,而这位朋友是发起人,也是他请客的,结果也赔得最多,因为死者家人要求赔,死者呢,又是家里的主要依靠。。。
作者: 小炸毛    时间: 2024-1-24 01:33
爱丽丝 发表于 2024-1-23 18:20
五毛钱,一言为定

嗯,欠我五毛了哈

作者: 小炸毛    时间: 2024-1-24 01:40
呼啸的老鹰 发表于 2024-1-23 19:32
台湾有这样的人吗?

这次台湾人民又选择了台独。大陆说这不是台湾人民主流民意,你信吗?

大千世界无奇不有

台湾自然也是有这种的,哪里都有状元郎哪里都有杀人犯

之前我上班的公司,都打烊了,有个老太太来借厕所,跌倒

后来她的儿女提告,公司罚款十几万,不是赔偿是罚款。老太太的儿女只是提起诉讼,并没有发起赔偿,属于公共安全不合格的处罚

六十岁以上看大部分的病不用花钱,出个挂号费就行,走健保

没辙,公共场所就得做好公共安全,虽然打烊了但是老太太借厕所的时候并没有告知卫生间地板积水未干,导致其跌倒公司有责任

很明显,大美丽说的这事和公共安全无关

作者: 小炸毛    时间: 2024-1-24 01:43
神机妙用 发表于 2024-1-23 22:36
嗯,而有些情况就比较复杂了。有个朋友,也是几个同学聚会,有个同学喝酒后死了,而这位朋友是发起人,也 ...

你说的这种和大美丽说的并没有必要的联系

现在法律明文规定,约酒劝酒导致身亡的,同酒者有必要连坐法律责任

主贴说的是,自己没看路,踩空,跌倒

性质完全不同好伐。。。。。

作者: 呼啸的老鹰    时间: 2024-1-24 08:17
小炸毛 发表于 2024-1-24 01:40
大千世界无奇不有

台湾自然也是有这种的,哪里都有状元郎哪里都有杀人犯


六十岁以上看大部分的病不用花钱,出个挂号费就行,走健保

不怪台湾人民选台独代表民进党。
作者: 呼啸的老鹰    时间: 2024-1-24 08:26
小炸毛 发表于 2024-1-24 01:43
你说的这种和大美丽说的并没有必要的联系

现在法律明文规定,约酒劝酒导致身亡的,同酒者有必要连坐法 ...

猫律也在一点点地拨乱反正。
饮酒致死,不再追究聚会者主要责任及免责。

民进党又上台,你回不去了,呵呵!把台湾的财产拼拼卖卖,就在大陆混吧。哈哈哈



作者: 神机妙用    时间: 2024-1-24 10:16
小炸毛 发表于 2024-1-24 01:43
你说的这种和大美丽说的并没有必要的联系

现在法律明文规定,约酒劝酒导致身亡的,同酒者有必要连坐法 ...

转:人家说的也是别的同学聚会的事,出现的事比这个更加复杂,谁要与你有什么联系啊
作者: 神机妙用    时间: 2024-1-24 10:23
神机妙用 发表于 2024-1-24 10:16
转:人家说的也是别的同学聚会的事,出现的事比这个更加复杂,谁要与你有什么联系啊

嗯,确实。这两件事情没有联系的,这个本人也是知道的。但相似的是都是同学聚会的事。。。
作者: 令箭    时间: 2024-1-24 11:41
不懂法律的路过
楼层甚高,色妞的回复较好。
损失不大的前提下,自我疗伤就够了,和同学诉说只是一种矫情,可以理解。
损失过大的话,比如重伤或死亡,同学们和酒店没有任何过错,也要承担无过错法律责任
因此,建议同学聚集或乌七八糟的聚会,要看是谁,值得不值得,因为别人的过失去承担一定民事责任,这是法律规定
要小心无辜躺枪。

作者: 诗意天涯    时间: 2024-1-24 14:40
大美丽 发表于 2024-1-23 22:29
段干么这么一说,再一想,我吓了一跳

如果是骨折了,应该去正规医院的,有医保,90%报销,自己根本花不 ...

有过桥费

作者: 金牌打手    时间: 2024-1-24 21:03
大概率是要大家随份子。


作者: 大玲小芳    时间: 2024-1-24 21:08
金牌打手 发表于 2024-1-24 21:03
大概率是要大家随份子。

这个头开不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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