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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 自由与善恶 [打印本页]

作者: 论金    时间: 2024-1-15 15:19
标题: 自由与善恶
     自由这个词,它的内涵有很多变化,它太古老了,太原始了,发展到今天,被使用在哲学、宗教、伦理、和政治学当中,还有日常用语中的随意使用,以及,在斗争中,双方都要使用这个词来树立正义的地位。所以今天再谈自由,谈的是什么自由,是首先要界定清楚的问题。

     为了简单起见,用康德论证自由和道德的关系来说明。康德曾经论证,人类社会是存在道德行为的,比如说你饿了,但有块肉在你前面,你知道这不是你的,所以你不吃。这把人和动物做了个区分。动物是不会区分你的我的,饿了就吃。人可以不吃。这反映了人具有道德的行为,而这道德的行为的前提,是因为人具备了区分于动物那种自然反应的自由了。这个自由,它挣脱了自然力的束缚。我们理解这个所谓自然力,要去观察自然万物都是自然而然的,自然规定了万物的动作和行为,而人,从这个规定中挣脱了出来。当然,这里说的挣脱,不是说人没有生老病死的这种超自然的能力,而是在意志上,摆脱的那种自然规定的行为。这是精神上的,不是物质上的。

     所以康德说:自由是通过道德来表现的,道德的基础是自由。

     其实,我觉得康德说的有点片面。因为这个自由,不仅仅让人类产生了道德的行为,也同样产生了罪恶。最明显的例子,动物界基本上是不会同类相残的,但人类却干着同类相残的事情。所以,这个自由,不仅仅是道德的基础,也同样是罪恶的基础,表现自由的不仅仅有道德的行为,也有罪恶的行为。

     人类获得精神上的自由,就是发现我可以这么干,其实也可以那样干。它原本上,在人类道德体系中,没有道德上的价值判断,它只是一个区别于自然界生物的事实判断。人获得了自由,于是可以为善、也为恶。

     人类社会,如果要尊重自然法则,则达到共生的理想——事实上,这个理想只是自然的原始起点。万物本来就是共生的,但地球上的人类,却把这个最原始的起点,作为最高的理想去追求了。那么,人类社会就不得不建立从自由开始的向善的道德体系。

      一套规则,是尊重向善的主张;另一套规则,是遏制向恶的法律体系。前者就是道德,后者就是法律。人对人自己获得的自由能力做了管制。

作者: 陶陶然然    时间: 2024-1-15 17:25
二者缺一不可。软的约束和硬的威慑。
作者: 禹鼎侯    时间: 2024-1-15 17:58
绝对的自由是没有的,否则你就妨碍了别人的自由。
作者: 江小蝶    时间: 2024-1-18 20:37
法律法规不必说。我觉得最值得探讨的,是道德约束的那部分自由——它才更有弹性空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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