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斗六星网

标题: 他们的江湖 [打印本页]

作者: 归隐宋朝    时间: 2015-7-4 22:04
标题: 他们的江湖
本帖最后由 归隐宋朝 于 2016-6-3 14:21 编辑

文/归隐宋朝

       最近,杂谈有两个话题:一是张大民先生说,近来的帖子有点怀旧,说明我们都老了。怀旧就像是巫术,只要上点年纪想不信都不行;二是酱油兄发起的对于股市的讨伐,并锲而不舍地探讨中国股市的运行规律。而我却讶异地发现,若不去股市当回“厨子”,就成不了一个好版主。你看,都是炒嘛!涨跌、生熟与好坏的结果,一样一样滴。

      股市歇菜了,就有了闲情,转着转着,就回到了老地方。有几位故人溜达溜达就转回了杂谈。对了对暗号,发现杂谈的大门一直是敞开的,就报了在我看来仍有些陌生的名号。呵呵,不管是常住还是小憩,回来就好。用春江的话:跪迎!


       一直以来,主持杂谈有一种鸦占鹊巢的感觉。不是我不喜欢这地儿,而是猛地到了一处“人去楼空”的所在,即便是有人告诉你“这以后就是你家”,但看着空手套白狼得来的产业,还是未免有些心虚。一怕坐吃山空、立地吃陷,难以为继;二怕却之不恭、黔驴技穷,受之有愧。打小就不喜欢占人便宜,即便是替人看门守户,也得尽点心思吧?只是这大势不好,我也不能满大街去生拉硬拽不是?唉,这人都哪儿去了?改上微信了?还是去护盘了?

       总有人缅怀曾经的杂谈岁月。我想,其实这是在怀念那段论坛热络的时光,就像我们仍在怀念那些没有网络,甚至没有手机的纸媒年代。那时的天空比现在湛蓝,如同传说中那些寂寥的旷如思念的江湖。杂谈,就是这样愈渐浓重的给我们极目远帆的距离和氛围,让我们不得不重去探究那段悲欢离合的过往,以及那些逐渐消失人们……

       这样又将如何哪?我的理解,杂谈就是得让人自由地说话。杂谈得谈,无所不谈,大谈特谈。开宗明义、街头巷尾、股市故事,五湖四海、府内庙外、瓜棚李下……谈呗!其实,我们也是一直在秉持这种理念,但不争的事实是,现在的人们已经不愿去谈了,也可能是无暇、无意、无趣再谈了,只剩下一些杂驳、焦躁的思绪,独自消受。

       是时候重温一下以前杂谈的经典了,我并不担心会由此引发反作用。我得承认这是个讨巧、省力的法子,你可以嘲笑我的伎俩,但不要质疑我的用心。翻翻旧仓库绝对是个苦差,而且这是一项未经本人同意,一厢情愿的差事。理解吧!就算我们是在雕刻沉淀下来的时光。当然,我也希望大家一起来做这件事,把你喜欢的ID的帖子顶上来,让我一同学习和交流,好文章永不过时。

       踏遍青山人未老,曾经——风景这边独好。


作者: 归隐宋朝    时间: 2015-7-4 22:09
本帖最后由 归隐宋朝 于 2015-7-4 22:17 编辑

女士优先,就先从已知的几位女ID开始。可惜的是,我对于六星早期情况不是很清楚,基本分不清公母,就大概齐吧。随后再发掘一些什么神仙鬼怪、和尚道士、青衫红袖,这个斋那个主、这个山那个水的,江湖嘛。好不好?
作者: 归隐宋朝    时间: 2015-7-4 22:09
标题: 戏说
本帖最后由 归隐宋朝 于 2015-7-7 23:30 编辑

以此为开题,看看能不能通过这篇“ID鉴定”,来捕捉一些我们需要的蛛丝马迹。
                                                                                                          ——编者

文/曾经思汉

杂谈也有些个时日,也看了些帖子。
今天有空说点观后感。
观后感的名字就叫
那些好几台戏。
因为所说的是些女人。
而且是大于三个的女人。
简称
戏说。
仅仅是对ID。
至于真人究竟如何。
概不负法律上的言论侵权之责。
好。屁话完了。
进入正题。

1.明月芙蕖
刚还跟她说,要找个人形容你,那估计得是妙玉。丫,没准屁颠屁颠地假装没听见似的自己躲着偷笑,殊不知,其实我还有点揶揄的成分在里头。丫不知道,每次我进她空间,一看她的博文,靠,那底色,黄瞪瞪的那叫一个黄瞪啊瞪。此人有回自我感觉极其良好的说这种暖黄色调的颜色看着就温暖。我哼了一声就呛她。不就一圣旨色么。一个能把圣旨色看出了温暖,这事儿,也就妙玉这样的人干的出。喝口茶能鸡鸡歪歪的整出老些穷讲究来。再看看她写的帖子。唉,反正我是写不出那样楷书一样齐整的字儿来。却又见一丝风情悄然出没其间,就好像是一道齐眉的刘海,不意间遮出一双水当当的弯弯眼儿。明明可以再风姿绰约一些些儿的,偏偏端着老学究的架势自成大家闺秀状。讨厌!再坏点不行么?好不容易看着丫整了个原来你也在这里。就是不让人家两个亲个小嘴儿。急都能急死我。看得我白白地心跳了几下。随后,此人又躲进自己的文学魔窟里自我沉沦的一塌糊涂去了。由此,彻底拉开了我和她在文学素质上的高低。很多次,我像段誉看着神仙姐姐那样仰望着我的这个泡来的妞,心里恨恨的说,迟早找个文学男青年把你给祸害掉。哼!问题是,丫就看我看对了眼。贼拉喜欢我。想找出比我还有魅力的文学男青年还真是个攻关课题。马路帅吧?她鸟都不鸟。难办喽!只好任由她天天风花雪月去罢!哪天等老子腾出手来,再拯救她于水深火热之中不迟。

2.
马花花
把马某人放在这里,主要是有点私心。刚来杂谈的时候,看到此霸波到处给人派搞费,心想搞不好哪天也让她来搞搞我吧。于是,见到她就顺手利欲熏心地拍俩马屁。没成想,此霸波立马给我来了个来而不往非礼也,回我老人家的帖子,好家伙,那小樱桃嘴上能抹几斤蜜。那措辞,那语气,整的好像她才是我的粉丝似的。有那么百分之三十的好几回,我几乎都当了真了。哼,幸亏我老人家练达地洞穿人情,清醒地意识到,一个文风剽悍的写手,在拍马屁的功夫上自然也是不输他人的。想把我老人家拍晕乎喽,下辈子再说吧。我老人家素来不喜欢看那些酸了八级的所谓诗情画意的文章。觉得那都是狗屁。堆了些貌似玲珑剔透的字词组成了一个狗屁不通的句子,由此再砌出一个狗都不捅的段子,由此再整出一个能把人看的脑筋转不过弯来的篇幅,由此再恬不知耻地自以为是地自诩为才子佳人。世风日下成这样真是叫人绝望。好在,有马花花。是她,像秀泊舞门那样搭救了我的眼。她以强悍而质朴的文字打动了我一颗高贵难搞的心。我想,如果给她一点好处,给她一点发展余地,她将会成为钱钟书那样的人。这点,从六星那篇让我惊为天人的披着羊皮的郎的帖子可以看出来。比喻用的已经达到出神入化地地步。而这点儿,正是钱钟书学贯中西所致的优点。她在某种程度上已然有其风范了。当然,如果要找一个人来形容她的话,在杂谈做了那么个憋屈版主,能力有是有,可惜,人家不把你当正出,副处的待遇得如同庶出的探春。

3.尼洋
正如我生君未生这么句恶了八心的句子所描绘的那样,尼羊在杂谈显摆她的金镏子的显赫时期我还没驾临这个地方,而当我来了以后,却正是她华丽的低调期。于是,我只能看到一个不知所谓的男版显摆在显摆一貌似运钞车的座驾。对此,我觉得颇为遗憾。我常常试图在师太一般的尼羊老师的帖子里找到一点点网易女人那里经常能看到的晒晒我的大牌活动中的LV和LV以及LV。以此来激发我的仇富心理。遗憾的是,迄今为止,只看到她在日本看到某人以及败了四十来块钱的白菜裤。并没有见到什么金灿灿的大金牙。其他,都很四平八稳地在那里意赅一条心里活动报告。短平快都没这么短平快地。刚起了个头,就结尾了。这也就罢了,短平快就短平快吧,偏偏该讲的都讲到了,不该讲的也都暗示到了,看的人心服口服,心里还忍不住跟着偷乐。这叫什么事呢?让我这一动手就是个离题千万里洋洋洒洒好几千字儿的主儿还怎么混。操,逼的我老人家只好靠写点诗混日子了。又不争气,上来还就管不住手欠欠地翻此师太的帖子。找个人来形容她吧,其他人都不配,也就贾母史太君合适。倒不是比着她的年龄,堪堪地,只有这么个低调地实权在握的人才有这么个心气儿,能把些事,看的透透的,淡淡的。当然,也有可能是我高看了她。搞不好,她也就是显摆金镏子显摆腻了,想显摆自己的精神层面。这也是未可知的事。薛宝钗也可比的,只是,没贾母那福分来的大来的长久。是吧?

4.
庄宝宝
我最看的过瘾的是此人写的刮一傻十三男的帖子。看的很带劲。这个人写的东西很杂。封她个杂家也不为过。有文艺的,也有无厘头的。文风变化多端。让人不由地想知道这个开着六十万块钱宝马的女人长的什么样。大概长的很不错吧。是不是那种走到大街上美的让人有想泼她一脸硝酸冲动的女人呢?但是,看她现在还美不滋儿的时不时地找块地界挤兑挤兑人,活的还挺乱跳的,就刻薄地想,肯定也就一柴禾妞。具体是不是,待考。就是想说,要她进了大观园,估计就是史湘云了。那小嘴儿。得不得的,得理就不饶人了。林姑娘多娇气的人啊,也就是被她呛白过。还没处说理去。是吧。林姑娘多有才情的人,也就她跟她寒塘冷月。又是多细致敏感念旧情的人,忙忙的还要偷空给袭人打带子。就是不知道酒量如何。应该是不错的吧?我老人家是这么想的,此人文中隐约有侠气,想必,酒桌上也是有个酒胆的。跟她交往,如果能得了她的认可,那就是一天长地久。当然,女的不在此之列。你看她那些同学。

5.
桃花
我老人家写的累了。又刚好碰上杂谈的风口。就那么一简明扼要吧。看她的帖子的人多的让点击率都好几位数了。很多人都会有他自己的感想。就说我自己的吧。桃花,那就一林妹妹。看她在坛子上今天倒逼倒逼这个,明天挖苦挖苦那个。一张利嘴赛过了人家的飞毛腿。其实都不过是小女人的一套惯用的把戏。就是用的比较变态。让人说东道西。怪谁?怪萧何!一个人被自己也被别人得瑟成一个焦点,想跟人套个近乎吧,人家又会觉得不知道怎么个高兴法了。自己吧,也拿自己当回儿事儿,好像自己好歹也算是个名儿,说话得有自己的特色。于是,就这样了。想撒娇吧,想人家疼了吧,自己也不知道怎么做合适。放不下那个架子。一手写的个锦绣文字,一腔裹的个百转柔情,生生地让个直脾气给饰非了。有人厌恶,也有人喜欢。厌恶的和喜欢的其实都是一样的东西。她的才情和她的性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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此间少年

文/曾经思汉

我十五岁的时候因为初潮开始确定性别,认定了此身为女儿身。并为此沉沦了好些年头。之后才走向正轨。以少女的面貌示人。但此前,我想,我一直就是少年。
      
或者说,我一直就不曾是少女。至少,在心理上不曾是。我跟在小方和阿卡的身后,有说不出的舒展和自在,在一片被太阳晒的晕头转向的芳香里阖上双眼。眼皮下是你未曾见过的血红色。如此温柔。那时,我躺在小方和阿卡二人之间,从未被性别的识别困扰。他们也一直只将我当做好儿郎。
      
那是所谓的人间四月天。在我们这个近乎乡下的郊外,草长莺飞不过平常的日子,我和小方阿卡躺在山坡的草地上,有一言没一语的讲着毫无油盐的话题。很快,我就昏睡过去。一直到被阿卡踢醒。
      
猪哇。阿卡讲我是猪。说我一天到晚不是吃就是睡。上课了也如此。如果碰上我不喜欢的老师,我便昏然睡去。从无例外。我不知道我是怎么一路考上大学的。这是个奇迹。要怎么解释?猪有猪福?
      
通常我在梦里不是梦见和阿卡去抓知了烤了吃,就是梦见小方带着我去菜园子里偷菜花蜜吃。总之,从没有和吃跳脱过关系。很多年后,才从一本书里看到解释说,这是未成年的标志。书里说,孩童的梦通常和吃有关。换算开去,我在十五岁左右,依旧保留着五六岁孩童的乐趣。
      
我当时所在的小县城还没有被提做市区。依然是小县城的风貌。繁华的市区过去一条街就是有了年头的老城区。宽不过两三米的老街交汇处还有口老井打的出水来,依旧有人打开老木板房门,吱呀一声丢下水桶打水。我和阿卡小方一人手里一根冰棍,从老井旁路过。不知要去往何方。
      
我们只是一路走去。从不想要去什么地方。阿卡拍打我和小方的门,好比吹响了集结号,我们整装出发,一路凯歌向前。走到累了,再掉转头来。各自归家,吃饭睡觉。再过些日子,重复来过。直至初二暑假。
   
在县城的东区,其实是有个军队驻扎区的。掩藏在一个翠绿的山谷当中。我们发现在东头有个营部后,又很兴奋地在另一头找到一个火车铁轨的尽头以及一泓碧寒的溪水。于是,他们俩常常领着我前往那个被一截石桥一分为二的溪水处嬉戏。在很多个傍晚,我被打发到桥的另一头,他二人则脱的精光,将衣裤扔在桥头,一个猛子扎进冰凉的溪水里。独留我一人在另一世界里听着他们二人打闹戏水的欢蹦乱跳之声。
   
我后来常常在酒醉中见到他二人精光着身子在水里打闹的情形。清晰到以致以为仍身处当时。
   
他们玩到尽兴了,才爬上水面,穿好衣服,把我叫了过去。三个人,坐在长石板面的桥上,脚下是哗啦哗啦作响的溪水,点着阿卡买来的烟,假装很成熟的样子抽着,其中一个已然学会喷烟卷的人朝漫天紫色的晚霞喷出一道颤巍巍的烟圈。在惨白的烟圈当中,是绚烂到令人无法正视的霞光。那烟圈的主人,是阿卡。
   
我当年暗恋的那个男生就是阿卡。很奇怪,尽管那时节我还是个少年。我还是很狂热的暗恋着阿卡。当然,并不像我班的其他女生那样暗恋他。我是像小方那样暗地里热恋着他。我们俩像前世仇人的情敌一般围坐在阿卡的两旁。不同的是,我和阿卡保留着一拳之隔,而小方则毫不留情地靠在阿卡的手臂旁。他们二人,自如地抽着同一包烟。我在犹疑和彷徨许久后才加入其中,但至此,已然不如小方那样和阿卡同仇敌忾到可以穿一条裤子的情分上了。
   
我在高一的暑假听到阿卡和小方讲起他的某个艳遇时,就知道,这一切差不多该结束了。他俩一起笑了起来。我不知道他俩是为什么而笑。然后,他们又一起默不作声,悄无声息地看向遥远的天际,两手都是一式一样地叉在两腿旁,我很惊恐地发现他俩开始不说话了而我还在徒劳无功地找着话题。
   
我的暗恋在那枝苦涩的烟后泯然而灭了。没有声张地开始,又没有声张地结束。我想,至少这还是值得庆幸的。起码不太丢脸。因为他二人任何一人都浑然未觉。也就是说,这个暗恋的事,基本上就等于未发生过。
   
但是。我知道,小方其实是很喜欢阿卡的。
   
因为有个基本衡量标准。凡是涉及到阿卡的事,小方都特别的上心。而且比我还上心。
   
我以为不会有比我更爱阿卡的人了。可是。关键时候,冲上前的是小方。我和阿卡,他妈的,不是个东西地抱着小方哭的像个孬种。
   
阿卡这样的男生其实不光是我们喜欢他,连其他的男男女女都会喜欢的。他十七八岁时的身板已然发育的很好,修长而灵活,眉目俊俏,常顾盼神飞到让人失魂落魄。一笑一颦,都是你回想的理由。有个女生,就像我们一样,也掉进他笑而不答的神情里。不明就里地看了两场电影回来,神思恍惚。以为此情前生注定。
   
阿卡却变了脸色。当着我和小方的面讲她痴人说梦话,讲她精神病。那个时候,我还觉得阿卡是个神。直到一帮混混堵在校门口,阿卡瑟缩退,我方知,这个魁梧如成人的小孩,只是银样蜡枪头的摆设。倒是小方,吼着抛掉书包冲了上去应战。
   
根本就谈不上混战。几下就完事。小方被打的鼻青脸肿。一群混混哄笑散去。全然不当回事。我们仨,不,严格讲,我和阿卡,像落败的公鸡一样,抱着面目模糊的小方,哭的娘娘腔而不带一下喘气。那一天之后,我开始了我的女生生涯。同时闭口不谈从前种种。
   
阿卡和小方还是会在我家楼下吹出犀利的口哨声喊我归队。而我每次都藏在窗下,假装没有听见。小方的脸大概是半个月后才消的肿,恢复到从前清秀的模样。而阿卡,依旧是那副人见人爱,花见花开,瓶子见了也开盖的臭屁屌样。他俩依旧隔个三五时日就去军区处外的小溪里洗澡。
   
而我,开始了另一种新的生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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前面总有男人貌美如花
文/曾经思汉

1 这是廖小单曾用的标题。你知道她是谁吗?有时她也叫另一个名字。某类药名。我不记得了。这不是因为我对她不够关注。而是,我比一般人衰老的更快些。

2·从什么时候起,男人也开始和貌美如花沾边了?你见过时诗这样的男模你就知道了。这个花花世界还是蛮多花样的。我有没有告诉过你,我爱极了这个花花世界。总是妄想找到长生不老药。然后一口吞下,从此流连花丛。

3·这将会是个有点文艺腔的东西。因为,很明显,一个人一旦堕入到对美色的无限憧憬时,总会表现出一副娇滴滴的逼样。好吧,我向你坦白一件事儿,最近言情小说看的太多了。在这些小说里,遇见了不少只有在少不更事的动漫世界里才会出现的形色美男。

4·于是,我重新回到了怀春的年代。那时节,我尚且没有流露出老男人控的蛛丝马迹。像当时任何一个开始懂点儿事的姑娘那样,以为个子高高,眉清目秀的翩翩少年,就是归根结底让你可以走天涯的一切缘由。

5·那些在风中肆意挥洒取之不尽用之不竭的雄性荷尔蒙的少年们,像王力宏那样,手握一把吉他,打着响指,跳着不着调的舞步,尽力暴露最屌最帅的那个侧面给你,唱着带点呜咽意味的情歌朝你袭来。你假装不知所措,你假装面红耳赤,你假装逃走。你假装不知道这一切意味着什么。而其实你比谁都清楚,他是谁。他来干什么。只是,你不想让这一切节奏太快。太快了,青春就会在一瞬间枯萎。

6·我无意再向你提起看到《慢》提到过去的流浪汉在们总有望着窗口的闲情时被引爆的热泪。我只是在努力回想,究竟我是从何时开始衰老起来的。那时,陈明正撕心裂肺地将一首将爱唱的回肠荡气。而你却从没有为她燃烧过。仅仅是被打动。后来,你在微博里转发了陈奕迅的将爱。你的热泪在若干年后的今天,被他平静地蒸腾而出。你感慨,一个人越是优雅越是精致,就越发的老去。那些只属于青春的粗糙和毛刺,一点点的从你身上剥离,最后,尸骨无存风。你站在时间长廊的另一端,听见青春的微光从遥远传来微弱的呼吸,你伸出手,只抓住风的的片言只语。

7·我的焦虑症就是这样来的。我那样害怕老去。我害怕老了以后,这个世界再也不会朝我敞开他的精彩的双眸。我怕老了以后,就会被时光丢弃到无关的地方一个人无声无息地死去。最后,发臭,被人发现。你永远不会有像张爱玲小时候那样讲长大了我要烫爱司头的权利。你的头发将被固定成一个脑后发髻的形状,好让人一眼认出,你是个行将就木的东西。那个时候,我失恋了。被这个花花世界无情的抛弃。而我连爱他的权利也将丧失。这多他妈的可恶。

8·所以,别跟我讨论有关男人为什么都爱夜总会小姐的话题。这他妈和我,和我们有什么关系吗?大爷还没七老八十,还没完全腐朽。只是刚好处于不三不四的年纪。不还没到老的走不动道儿吃不动那粒调皮捣蛋的花生米儿的时候么。让那些爱和夜总会小姐近距离搏斗的男人们见鬼去吧。前面的男人总有貌美如花。而且这里面还他妈的刚好不包括我那小小年纪的鲁拉鲁先生。大爷我上前搭讪的时候,一点羞耻感都不会有。不会有!我要擦上鲜艳的唇彩,要打扮风骚,要撩起月色。我要像一个出外打野食儿的流氓那样,朝那个男人丢个眼风,我要毫不害臊地向他举报自己可取之处,老是老了点儿,但是,颇有情趣。值得一试。我要酒壮怂人胆,朝某人唱,想要问你敢不敢。

9·当然,你可以把这所有的一切归纳到破罐子破摔的行径当中去。我也不介意你讲我这是中年危机。如果你说,你就是想发骚。好啊,恭喜你,答对了。还想怎样?是不是给你加个十分?或是再送你一块免死金牌?看不惯,可以,赶紧给大爷死远点。别挡着大爷耍流氓的道儿。

10·我才不要像你那样,找一个什么可以谈心的人讲讲话。去他妈的。你觉得你的人生需要一个电台主持人来操持么?与其神交,不如肉搏。大爷我没那么多闲空去跟人交流思想。压根,也没什么人能跟你交流这个东西。马列主义毛选随便挑一本出来,都包你境界大不同往。放着花花世界里貌美如花的男人你不爱,偏偏你要掩起柴扉,谈经论道。我擦,你倒不如找包耗子药一吞是为上策。所有的正经,非到死不知。你若一意参透人世,还是这个法子来的捷径些。

11·来吧,小妞。你个不懂弟。别听信他人胡言乱语,以为端庄的老男人是正解。得了吧。就像你喜欢老男人那样。前面总有貌美如花的男人喜欢你这样的老女人。别以为站在老男人的身边你会因此显得年轻一点儿。NONONO,你又搞错了。以你的年纪,站在老男人的身边,只会显得比老男人更灰败。只有在年轻貌美的如花男色的衬托下,你才会娇艳欲滴。你才会明艳动人。这就是为什么老男人身边总有个少女却总不显老的原因。要记得采阴补阳之术,你以为那些千年不腐的妖精们吸的都是老不死的家伙的精血?少无知了。这点儿国学常识都不知道,就别跟外头充文艺中年妇女了。

12·往前看。往前看。别泄气了。就算你我正大踏步地走在老棺材的康庄大道上。可是,前面总有男人貌美如花。不采白不采。你我怎好意思错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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睡在上铺的兄弟
文/曾经思汉

下半夜听到老鼠啃噬纱窗的声音。维尼起初还以为是丁依在上铺磨牙,转而清醒过来,发现已不是住校时节,便顿了顿脚,在漆黑里学了声猫叫。悉索声顿止。次日起床,维尼在纱窗左下角处找到一个婴儿拳头大小的洞。不由疑惑,老鼠没事寻上门来做甚。

上个礼拜,维尼在冰箱里找到一只饿死的蚂蚁。想不出,一只要过冬的老鼠还能在这个四十六点三平米的房间里搜刮到什么来。难不成,这个季节老鼠开始流行起吃尼龙来?

老鼠屎会是淡绿色的吧?夏天的时候,维尼做过一次大扫除,房间里的角角落落也被她用湿拖把给拖到看的清木地板的纤维组织来,完全可以直接用于初中生们做细胞壁观察。包括纱窗,维尼也开大了水,冲洗的干干净净。一直到初秋的九月,对面街上的梧桐树开始落起了带病毒黄色的叶子,纱窗看上去仍还有远山拢青烟的意思。

早先在学校读书那会儿,维尼睡在靠窗的位置。丁依睡上铺,到了半夜,就听到丁依一下一下的磨牙的声音。刚开始,维尼很不习惯,以为是老鼠在偷吃,在被窝里顿了顿脚,丁依便在上面发出一声满足的轻哼,翻了个身,那个疑似老鼠偷吃的声音跟着也就没了影。几次三番下来,维尼方才明白是怎么回事。心下释然,既然不是老鼠,也就没什么好担心的。

丁依后来跟化学系的一个男孩子谈朋友,发展的很快,转眼的功夫,就和对方在外租房过起了小日子。维尼去过那个小窝几次。离校园不远的一处农房,也就和农村里养猪用的猪圈一般大小。只不过比猪圈多了个厕所和厨房的地方。外加一张大于单人床小于双人床的木头床,和几样简单配置。陋归陋,倒也收拾的象那么回事儿。维尼掠过印有绿竹子图案的棉布窗帘,不由的叹了口气。

自从丁依在外过起了小日子后,宿舍的卫生每况日下。也不是说宿舍的女孩子们怎么懒散怎么不整洁。过了一两个学期,房间里八个女生,除了维尼以外,都谈上了。连本来和维尼入了单身同盟会的丁依也架不住一个刚消褪干净青春痘的楞头的猛攻,缴械投降做了叛徒。一个个身在曹营心在汉,镇日里只管个人内务,弃大本营于不顾。窗台上总有几枚残余的烟蒂,不知道是谁的马子顺手捻灭在那里的。纱窗上落满了灰。风吹过来,一股烟味儿。象是那些纵横交错的尼龙线被熏过了似的。

从前,丁依爱干净,总是在收拾卫生的同时,连带着把维尼的床铺也整理整理。从枕头下扫出瓜子壳,在被卷里搜出维尼总也找不到的另一只袜子,床板底下长了毛的苹果核。天气好的日子,把维尼的棉被垫子拿到阳台上暴晒,说是消毒。维尼想起来,已经很长时间没有在有太阳味道里睡着了。

有太阳味的被窝。闻上去就如同是很多个被太阳暖过的灰尘从棉被的缝隙里钻出来,随着丁依在上铺传来的细细小小的声音被吸进鼻子里,然后又进到肺里。灰尘,并不总是脏的。维尼每次跟在丁依身后去阳台晒被子,总是象个什么也不会做的傻子一样,袖着手看丁依忙前忙后。她唯一能做的事就只是听丁依在阳光下有一声没一声的唠叨。太阳下晒的久了些,维尼会犯困,人懒懒的,一切感官刺激退化成梦境一般的迷离。要睡不睡的。接着听到丁依在用力的拍打被子。略略的睁开眼,维尼看到丁依那个并不丰满的屁股正大喇喇的朝向她,整个人的身子已经匍到阳台的另一面。沉闷而浑厚的扑答扑答声,从棉被的深处发出来,同时,无数粒灰尘象秋收季节里的稻谷被扬了起来,漫天飞舞着。

晚上,维尼拿鼻子紧贴着被子,深深的吸着闻着。有一下没一下地听上铺的丁依说这说那,很琐碎,也很无聊的话题。有时候,不耐烦了,维尼就装着睡过去了的样子。丁依在上面用屁股摇了摇床,也不回应。话题就此结束。没几分钟,磨牙声渐起。维尼偷偷地笑了笑,睁开假装闭着的眼。窗外月光从一个个细致的纱窗格子里透进来,霜降似的落满了床和地板。维尼从被子里钻出来,趴在窗台前往外张望。

影影绰绰的。并没有什么可看的。偶尔的,有夜鸟孤寂的叫声在上空掠过。一层细小的反应在皮肤下激起,夜很深,凉意已浓。转过身来,维尼撩开丁依的帐子,人已熟睡过去。一边脸半侧在内,嘴微微的张着,头发已经乱了。维尼伸过手去理了理丁依额前的头发,微微笑着又缩回自己的被窝里。

有很长一段日子,维尼以为就这么着了。听着一个人的磨牙声,看一片被细分成格子的月光。每隔一段日子,闻到好闻的太阳的味道。摸一摸上铺那个女孩子柔软的头发。很满足了。她想。日子这样过下去,好象已经很好很好了。

还需要些什么呢?该有的都有了。干净的床,暖和的被子,妥帖的关照,连回报的企图都没有的友情,就这么平白的从上铺轻而易举的得到了。上天,似乎很眷顾这个靠窗的下铺。

可是有那么一天,维尼一个人在水房里拧大了水龙头,用刷子狠力的刷着纱窗,一旁的桶子里,浸泡着好不容易拆下来的窗帘,没过窗帘布料的水的颜色是黝黑的,泛着灰白的泡沫。维尼刷着刷着,猛然停下来,狠狠的把刷子朝对面墙上摔过去。哭了起来。冬天差不多的都要过去了,可是气温仍很低。水管里冲出来的水,象是才化开的冰,每用力刷一次,维尼的手背就钻骨的疼一次。

哭了没多久。又埋头刷了起来。

窗帘用了一个下午的时间就干了。晚上,维尼闻见窗帘布散发出来的味道。但是,不是从前那种味道。大概是没冲洗干净,很强的洗衣粉的味儿,象是医院过道里标志性的来苏水。那么明显。

到了下半夜,维尼爬起来,把脸贴在纱窗上,一直到鼻子被冻的有些麻了,才翻转过僵硬的身子来。伸过胳膊支在上铺的床沿边上,有些可怜巴巴的往里张望。被晒过了的被子,叠的很工整的摆在床的一头。枕头端端正正的压在上面。书被归置在床角。维尼想了想,把被子拖开来,拍了拍。从自己的床上摸出饼干盒,抄在胳膊下,巴上了上铺,钻进丁依的被窝里。一小口一小口的咬起了饼干。西西索索的,听上去,有点儿象是老鼠在偷吃。

丁依偶尔回宿舍,化学系的男孩就坐在维尼的对面。宿舍并不宽畅,男孩个头大,俩条腿长长的往前撒着,占满了床前的过道。维尼无处可逃似的靠在窗前,看了看丁依,又看了看化学系的男孩。想说什么,又觉得说什么都不是。丁依就问,维尼你什么时候替我晒了棉絮的?真软和。维尼看了看丁依又瞄了瞄那男孩子,笑了笑,没说什么。丁依伸过手揽着维尼的脖子,亲了亲她,又替她理了理头发,说,这傻孩子,我不在你身边这么几天的功夫,倒懂事了。

又问起饭票放好了没有。交代着不要乱花钱。该看书的时候就看书,不要老是在外面瞎晃荡。该有个男朋友了。丁依说。有个人照顾你,多少要好点。

不要。维尼甩甩头。我一辈子就跟你好。丁依听了就乐,说,傻子,哪能呢。过来,给抱一下。不许苦着脸。

维尼上前靠了靠。象从前那样。丁依的怀抱很暖和,就象是阳台上照耀在棉被上的阳光。维尼在那一瞬间,又回到了从前的日子。她们一道趴在已经晒的差不离的棉被上,风吹过来,维尼的头发从这边扬到那边。丁依从口袋里摸出橡皮筋,扳过维尼的身子,替她捋顺头发,简单的扎了个马尾。维尼指着楼下拐弯处的白杨树说,你看,掉了好多叶子。

远处,又一片阔叶从枝头上缓缓的落下来。宛如旋转中的舞裙。

两人屏息,无声的看着远方,更远方。太阳,一点点下垂,时光一点点的流逝。

那是最后一次和丁依拥抱。

一个半月后,丁依在没有医疗执照的小诊所里做人工流产,出了事,因为失血过多,在送往大医院的途中就死了。维尼赶过去时,已经晚了。丁依的手,完全的没有了温度。化学系的男孩泥塑一样呆在门外。维尼朝他扬了一巴掌。说,你怎么没去死?怎么死的不是你?那个男孩子一把抓着维尼的手,发了疯似的往自己的脸上抽。

俩个人抱头痛哭。

维尼那之后,照着丁依的话,尝试着和几个男孩交往。慢慢的,毕业了,工作了。交往的人从男孩子一直到后来的男人。也有让她心动的。不能说没有。她想,她不是同性恋,对男人,她不是没兴趣。只是。

只是。

当维尼从深夜中醒来。当维尼独自一人站在窗前。当维尼将脸贴在纱窗前。当孤寂的夜鸟在夜色中飞过,当月色如霜,凝结在维尼的眼中。维尼就忍不住要在夜的凉意中找寻阳台上那个令她犯困的温暖。

她知道,再不会有这么样的一个人,象上铺和下铺那样和你亲密的相爱了。无人可比,无情可敌。

叫她如何割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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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分红处便成灰
文/元霸

一开始只是轻微的感冒。王大山以前也不是没有服用过阿司匹林,这次却不知怎么,突然地出现了异常反应。起初是面色潮红,后来就不停的出汗,送到医院,身上已经出了些小疹子,喘不上气来。医生诊断说是阿司匹林性哮喘。开了药,在医院里住下。没几天就出来了。以为从此高枕无忧,接下来的几个礼拜却老是半夜里就喘,再复查,医生也说不出个所以然,只得归结于过敏。王大山本来就不痛快,和女友分手没多久,刚缓过劲来,感冒吃药又弄出个阿司匹林性哮喘来。心里就更不自在。觉得老天存心是和他过不去,索性一赌气连班也不上了。仗着老子爷和单位领导交情深,请了半个月的假,说是静养,其实是变本加厉在外鬼混开来。

王大山心想,大不了是活活给喘死。口袋里揣着药,喘劲上来时就着酒一口吞下。不出一个礼拜,人就没了个人样。仍挣扎了几天,终于扛不住在路上昏了过去。醒来时,已经是在医院里了。父母是在接到电话后赶过来的。来了后,母亲就是有一脸的泪,父亲则坐在一边不吭气。王大山原以为分了手的女友至少还会念旧情来看望以下的。终究是连个问候的电话也没接到,便彻底的死了心。也就顺了父母的意思,去乡下老家静养。

王大山只是在祖父过世的时候回过一趟老家。那时,他不过七八岁的懵懂少年。据父亲说他们王家原先在那一带也算的上的个望族。很是出过几个算的上有头有脸的人物。还是打他祖父起渐渐败落的。到解放前,所有家业剩下的也就是一幢老宅子。他父亲因为考上大学出来读书,又在外地参加工作。祖父死后,老宅子只托了族里的远房亲戚照看。偶尔年节地回去一趟,难得住下一回。王大山印象里只模糊记得老宅子堂屋里点的那对大蜡烛。其他就一概想不起来了。

接王大山的是他的远房堂哥。一路领着,并不多话。到了老宅前,王大山才发现那其实和印象里的不一样。并不衰破。外墙上抹着利索的白粉,正门油着大红的漆,铜质的狮头门环闪着亮,堂兄叩起来,铮铮地。王大山不禁好奇,这门里又是怎样的一重天。

来开门的是个年轻女孩子。腰里还系着围裙,手里捏一根拇指粗细的长木棍。在门里探出头来朝王大山一笑。他远房堂哥对王大山说,你堂妹胭脂。又指了指耳朵,说,小时候得病打针弄坏了耳朵,听不到的。王大山好一阵子没缓过来。这么秀气的女孩子。真可惜了的。

胭脂却是一点也没在意,一步两跳地到王大山面前,瞪大了眼打量他。而后回头朝她哥哥比了个手势,她哥就呵呵笑了起来,说调皮!王大山心想肯定也不是什么好话。这丫头比划的时候,眼里全是鬼灵精怪。就偏做出不好奇的样子出来,忍住不问。直到中午吃饭的时候,胭脂夹了块豆腐到他碗里,又朝他比了个手势,王大山方恍然,原来她是说他白的象块豆腐,不由也笑了起来。

晚上王大山睡的很安稳。原先的症状竟象是丢了在城里没跟来似的不见了。王大山翻了个身,隐约地在半醒半梦里看到胭脂在后院的空地里拿着根小棍拍打细花棉被的样子。四月的乡下,草长莺飞的季节,院子里本就是静的出奇,偶尔一声鸟鸣打半空里斜喇喇地掠过。胭脂一下一下拍打着替王大山准备的棉被,院子里就轻轻地荡漾开这小小的拍打声,和在一片蒸腾开来的野草味里,一直沁入王大山的梦里。

王大山一觉睡到天光大亮,醒来已是近午时分,四下里静悄悄的。王大山在水池子边洗漱过后,一时不知要如何打发时间才好。只得回屋里一个人躺下来看书。一边担心是否过的惯乡下的这种清淡日子。直到中午,远房堂哥和胭脂从外面回来,宅子里才又恢复了生气。

原来老宅子是托给了远房堂哥一家人照看的。起先里头并不住人。近些年来乡下方圆几里被规划到风景旅游区中,乡里还特意派了人下来整饬了几处有点名头的宅子。王家老宅也位列起中。远房堂哥给王大山的父亲去过电话,也专门进城几回。王大山的父亲斟酌了斟酌,也就全权委托了远房堂哥代为照应。修缮过后的老宅就由远房堂哥一家住下了。王大山如今住的却是原先的客房。

远房堂哥说现在四月份还不算是旅游旺季。要从六月起,周边省城来的人就渐渐多起来。到了八九月份,镇上的旅店常常是客满。有的人就专门来乡下找这种有年头的老宅子住上几晚。说是体验一下往日的时光。王家老宅因在这一带算是数的着的,慕名来的人倒是不少。

王大山住下的日子不多,老宅前前后后也差不多都看过了。虽说是自家产业,要论心里话,究竟是抵不上王大山在其他风景名区里见识到的名园古宅,充其量这老宅子也不过就是民间的书香门第。想不出来那些人来此究竟要体验些什么名堂。心里疑惑,顺口就问起他堂哥来。竟听到一段老掌故来。

说是祖上有一房子弟,某日于镇上办事。事办妥后被强留着喝了几口酒,夜里趁醉挑灯而归。路上听到有人在哭,那子弟灯笼照去,却是一绝色女子,独坐青石上。上前问了,女子回说,投亲不遇,无处栖身。那子弟竟不多问,径领回家中。当晚便成了好事。说来不堪的很,那祖上原是个登徒浪荡子,两人好不过一年去,便在外拈花惹草,又欺女子来路不名,始终不肯与之名分。却与另一家闺秀订下亲。成婚当晚,女子便自寻了短见。

王大山说,这也算不上奇闻一箭。不过负心男子痴情女,自古多如此。远房堂哥说,原也不奇。只不过后来被些好事者添了油加了醋,竟演绎的不象个话了。说是那女子是挑断了血脉而死的。流的血染红了身下的石头。挖出来,倒是有几分象昌化石里的鸡血石。拿来做印却也是好的。又说祖上那人经此事后,竟是转了性变了个人似的,从此一意待人。据说家里原还藏着当年祖上替那女子画的小照,老一辈的人有见过的,都说是容华绝代,竟是可惜被误了。

王大山奇道,难不成他们来看的就是那女子的小照?远房堂哥一笑,以讹传讹,哪里就真的有?乡下人听惯了野书,一点子小事传来传去,到最后终归是要被疯魔了的。当不的真。

胭脂此时已做好了饭菜,端了碗筷出来。远房堂哥就指着她说,那些城里人还有把她当做是那女子再世的,你说好笑不好笑?王大山顺着堂哥的手指看去,胭脂正低了头往桌子上摆碗筷。四月正午的阳光打了在她的脸面上,暖暖的。心想,却也比的上。也是个漂亮人儿。可惜竟是个不会说话的。这样的人,若是到了城里,若再回几句甜言蜜语,岂不比原先的女友还要颠倒出些是非来。

王大山原先的女友是个能说会道尤擅察言观色的场面人。二人感情本是好的,无奈王大山是个骨子里的散漫人,事业上得过且过,不思进取。女友偏是个一心要往高地里奔的人,两三年下来,眼见的王大山只顾混吃等死,硬下心肠拣了个高枝飞了去。王大山寻了她的踪迹找上门去,却落身奚落,灰头土脸的回转家门。往日恩爱全然无存,单只记得当日女友冷着张面孔说是祖传的浪荡性,扶不起的阿斗。王大山一念及此,一时怒向胆边生,恨恨地想,早知道是这样,当初就该学着祖上的范儿将其始乱终弃的才好!

想归想,王大山到底不是那样的人。真要他这么做了,未必下的了狠心。不过是不甘。况且眼前出入的又是胭脂这样的女子,于女友那里的一点眷意在日头下冒了个泡很快就消融掉了。

午饭后胭脂有时也会领着王大山去几家亲戚走动走动。都是些久未走动的远房,并不太熟。也不是什么正经节下,只是坐了一块闲说了几句家常就出来了。倒是胭脂从小跟学的舅姥爷家去的多些。胭脂因小时的病不能跟其他孩子那样正常入学,只是跟了舅姥爷学了几年的学。舅姥爷是老派的文人,教的胭脂一手好字,又喜胭脂聪明伶俐,将她看的比自己的几个亲子孙还重些,把看家的治印本事悉数传了与她。乡下旅游业繁盛开来,胭脂便在镇子上开了个小作坊,专门替游人打治些印章之类的小玩意儿。胭脂打着手势给王大山说,我能自己养活我自己,很能耐的我吧?

王大山于金石上是一窍不通,却是喜欢看胭脂埋头做事的样子。看她微簇着眉,嘴嘟着,捏着昌硕刀在石头上做番天地。刻到得意了,胭脂就会拉王大山来看,要他品评。王大山不晓好坏,凡遇此时,一概奉送个翘的老高的大拇指上去。胭脂就咧着嘴大乐。

王大山有时在胭脂出门时就在她房间里学着胭脂的样子照帖临字。一个人磨上十几二十分钟的墨,手哆哆嗦嗦颤颤微微地拈了管笔横直撇捺折地写起来。写满两大张的字。等胭脂回来,卖弄什么似的巴巴地献宝。胭脂就蘸了红料在他的字上这里圈一个圈,那里圈一个圈,圈过了的表示是写的好的。圈过后,就比划着问他,晚上想吃什么。

王大山的哮喘几乎从来就没再犯过。好人似的。夜里房间里散发着药水一样的墨汁的气味。到处都是。闻起来就很舒服。比他在城里的房间里常有的烟酒气强的多了。到了五月,王大山在镜子里发现自己好象胖了些。脸色也不是刚来的那种被胭脂笑话过的豆腐白的。算了算,来乡下也差不多快一个多月了。四月中来的,现在已到了五月中。可感觉上竟好象是才来没几天似的。又好象已经在这里呆过一辈子似的。

时间到这里变的不可确定下来。王大山很早就起,在院子里和远房堂哥一道打三十六路的太极拳。打的一身汗。去水池子边洗一把脸。胭脂递过来手巾,要两人去吃早点。有时和胭脂一道去作坊看她干活。有时就去镇上闲逛。找家小网吧,给人回个信什么的。看看日头到了正上方,就回来吃午饭。小寐一下后,就起来练大字。到了晚上,看看书,和远房堂哥闲聊。胭脂有时也插进来打着手势问他们说什么。就是这样。日子过的是出乎王大山的意料之外的清淡,而他竟就这样一路自在的安享下来。并不觉得有多不如意。

等到父母来电问什么时候回家时,王大山才惊觉日子已经过去了一大截。也不知道是怎么过来的。真开始收拾东西要回城的时候,心里就长出了不舍来。也不清楚具体舍不得什么。只是一阵阵地从心底里这里一下那里一下的冒出依依之情来。

胭脂是从她哥哥那里知道王大山要走的。得到消息后,就丢下手里的活从作坊里跑出来,一路赶回老宅。等到看到了王大山,却是楞楞地。转身又跑回去了。王大山听到身后有动静,扭过头就看到门口胭脂的背影。下意识地去喊她。胭脂却听不到,一下就跑远了。王大山赶到门口时,胭脂已经在路的另一头。那一下,他忽然晓得了自己到底是舍不得什么了。

舍不得也要舍得。王大山想,兄妹之间还能怎么样。何况不过两个月的日子。真要说是有什么,也万到不了那一层上去。本来拖拖拉拉的收拾东西,这下却干脆的很。第二天,远房堂哥送了他回城里去了。胭脂始终没有露面。只是托了她哥转交给王大山一方章子。上面刻了什么王大山都不知道。印在纸上的字,他是一个都不识的。只觉好看。

回到城里,一切又渐渐恢复到原样。王大山去单位销了假,重又朝九晚五地混起了日子。起初夜里还会梦见在乡下的日子,醒来时还以为走错了地方。日子一长,也就淡忘了。和几个朋友去夜店里消磨,往往是喝到酩酊连梦都懒的一做。夏天就这样不知不觉的来了。

王大山在自家门口看到胭脂靠在墙边睡过去时几乎是不能确定自己是在做梦还是不是在做梦。等到他上前摇醒胭脂才能肯定那确实是胭脂。他在心里叹了口气,那个笑容,无声地如同夜色悄然流逝的笑容,除了胭脂,还有谁能笑的这样让他王大山心旌摇曳的呢?王大山本想问胭脂是怎么来的,一个人来还是跟堂哥一道来的,口还没张,却是一把搂定了胭脂。也不管自己身上有多重的烟酒气和汗味,只是狠劲地搂了胭脂在怀里,说,你个傻丫头,一个人呆门外也不晓得给我来个电话。

说着又笑了起来。同时心里也明白胭脂是一个人来的。如果是跟堂哥来的话,他也早就该接到电话了。许是她问了堂哥自己在城里的地址自己寻上门来的的。

王大山的酒也彻底醒了。开了门让胭脂进屋。房了是乱的不象个样子。胭脂站在客厅中间一块尚算的上干净的空地里四下里好奇地打量。王大山只好掩饰地让胭脂去冲个凉,指望趁她冲凉的空档把房间稍微收拾以下。却发现胭脂甚至是连个小包都没带。就那么空手而来的。家里是连个新毛巾都没有。只好去楼下的便利店一趟。两人在店里挑牙刷的时候,王大山就有种一样的感觉。好象他们是谈了多年恋爱的小情侣思想。他牵着胭脂的手,胭脂乖乖地跟在他身后。王大山从货架上抽出有一枝绿色的牙刷,胭脂摇了摇头,又抽出一枝蓝色的,胭脂又摇了摇头,指了指另外一枝粉红色的。挑毛巾也是这样。

胭脂在里面冲凉,王大山就在外胡乱收拾房间。又翻出自己的睡衣,递了进去。胭脂出来时,样子很是滑稽。穿着王大山那件旧的蓝格睡衣,裤腿挽到膝盖下。就象是个没有发育完全的小小少年。王大山看着心里却是突地一跳。一时眼睛不知道要看哪才好。

女人王大山不是没见过,也不是没摸过。王大山不是那种难看的男人,相貌算的上清秀齐整,比较招女孩子喜欢的类型。女友和他分手的原因里其实多少也有怪他用情不专的意思在。从乡下回来后,王大山也和几个旧识来往过。生活里并不缺少女人,可象胭脂这样,叫他找到只有在少年时才有过的羞涩情怀,却是再没有过的事。

王大山躲闪着胭脂看过来的 眼神。示意她早些休息后,就冲到洗手间里去了。毛巾架上还晾着那条新买的粉红色的毛巾。王大山做贼似的偷偷凑过去闻了一闻。一下子,记忆里在乡下胭脂那间小作坊里靠在她身边看她低头刻章子时闻到的她身上的气息就复苏了。王大山不得不承认,对于胭脂的那些怀恋其实并没有真的消失过。只不过被他刻意地打压下去。就象胭脂送给他的那枚印章,被他塞在了抽屉的角落里。而那上面的字,尽管他不知道是什么,却一直令他回味。

王大山那个凉冲了很长时间。出来时,发现胭脂已经趴在他的床上睡过去了。他踮着脚尖走近床边,凝神看着胭脂。那张美丽的面孔,离他近的不真实。他从未如此近的凝视过她。他伸过手去摸了摸胭脂的头发。还没完全干透。他又轻轻地碰了碰胭脂的嘴唇,心跳的厉害。胭脂就是在王大山心跳的厉害的时候醒过来的。睁开了眼,翻过身来,一眨也不眨地凝视着王大山。然后就露出一个深深的笑来。王大山的心跳忽地停住了。在王大山还在犹豫是不是要亲一下胭脂之时,胭脂已然伸出双手,揽住了他,孩子一样贴近他的怀里。王大山的意识就在胭脂这个突如其来的投怀送抱里彻底地缴械投降了。他最后一刻的清醒,只是胭脂有点凉意的双唇。

王大山醒来时,胭脂已经不见了。一开始王大山以为她是去楼下买早点。但是过了好长时间,胭脂还是没有回来。王大山又开始怀疑自己昨天喝多了,所有的一切都不过是他的一场春梦。但是当他起身去刷牙,却看到昨天夜里买的那柄粉红色的牙刷还立在漱口杯里。甚至沙发上还有胭脂穿过的睡衣。

也许她进城是有什么事去办了。王大山在房间里又等了等。终于还是没回来。就开始急了。漫无目的地下了楼,象一只无头苍蝇似的在城里到处游荡,指望着能在街上碰到她。又怕胭脂办完事回来,紧赶慢赶地跑回自己的住处,还是没有胭脂的影子。心里就又急又怒。许是胭脂来城里办事,一时赶不去去就到他这里留宿一晚。王大山心想,这是把他当什么了。

又恨不起来,仍是惦念。怕胭脂路上有什么闪失。犹豫了再三,还是给远房堂哥那里去了个电话,连个转圜都没有,直接就问胭脂到家了没有。堂哥在电话那头停了半拍的样子说,她昨天送到医院了,现在还没醒过来。王大山脑子里就是一片空白。几乎是下意识地又接着问了一句,胭脂怎么了?就隐约听到他堂哥说胭脂昨天在自己的作坊里用刀子挑开血管,被人发现后送到医院里去了。人还是昏迷不醒。

王大山自己都不知道是怎么买了票去乡下的。一路上的事都不记得了。一直到见到远房堂哥,人才清醒了过来。问,胭脂呢?醒了没有。他堂哥就摇头,说怕是不中用了。边摇头边就揉起了眼睛,说,那丫头怎么就那么傻。怎么就那么傻。

等赶到医院已经晚了。胭脂再不可能象那晚一样,从熟睡中醒来。朝王大山露出一个笑容来。王大山也不能再有机会问明白,夜里来的那个人究竟是谁。是胭脂么?是她么?那个亲起来冰凉冰凉的嘴唇是胭脂的吗?如果是她,她的手这个时候就应该是温暖的,象四月中他第一次在门口的那个遇见那样,温暖的。而不是象现在这样,冰冷的象一方没有生命的石头——胭脂手里攥紧了的一方石头。

王大山握着那双手,心里说不出有多空。那已不是一般意义上的悲伤。王大山并不觉得有多伤心,他只是觉得心里空落落的。空的甚至令痛苦都显得微不足道起来。他实在无法面对这个突发事件。那一晌的欢好,转眼间,就变的不真实起来。

胭脂的后事很快就办好了。王大山临走前在胭脂的房间里坐了很久。尽管人不在了,房间里依然还能闻的到很好闻的墨汁的气味。王大山就想起四月里他住在这里的情形。他一个人呆在老宅子里,安静地等着门外传来胭脂回来的声响。听她推开门,垮过门槛,一步一步地踏了在院子里的雕花青砖。他闭了眼,胭脂。

没有回音。

到了年底,王大山开始正式地和人谈婚论嫁了。对方是个有点任性的小姑娘。不过人还是很可爱的。笑起来,王大山觉得有几分象胭脂。心里因此多了些好感。也自觉到了岁数,该安定下来了,于是正经地把这事往婚姻路上带。领着回来见过了父母,也去见了对方的父母。婚事就安排在来年的劳动节。婚事一旦定了下来,王大山就觉得这个世界上可以令他再怎么样的事情已经所剩无己了。好象未来已经差不多都可以预见的到。没有什么太过惊奇的事会在前面的路上等着他。象胭脂那样的女子,过去了就都过去了。他就是这么想的。

但是到了来年的清明节,王大山终于还是回了趟乡下。女友听说是去给祖上扫墓,也闹着跟了来。晚上两人就住了在原先王大山住的客房里。第二天两人是一起去给祖上烧的纸。胭脂那里王大山是自己一个人去的。找了个借口说是去后山找块可以刻章子的石头回来送女友,就出了门。实际上是一整个下午在胭脂的坟前坐了很久。回来的时候,随手在路上拣了块有点颜色的石头揣进兜里,好回家搪塞一二。  

女友见到石头却很是喜欢。说是没想到乡下还出这么漂亮的石头。早就听朋友说这里的用来刻章子的石头很有名呢。一边摩挲石头,一边跟王大山起腻,说,你知道不知道这石头还有个讲究?王大山心说,我能不知道?面上却装的好奇问,什么讲究?女友就说,你不在的时候,我听远房堂哥说的,乡下的女子都迷信这种石头,说是只要能把这石头用血染的红透了,就能实现自己的一个心愿。我跟你说啊,王大山你听好了,你要是敢跟我变心的话,我就,他女友转了下眼睛说,我就也这么做,许个心愿要你不得好死。  

王大山笑着接了她的话说,哪能呢?不等你放血,我自己就先不得好死吧。女友也笑,说你给我小心点呗。我再去找几块这样的石头来,多预备着防着你些才好!说着便一蹦三跳的出了门。

王大山笑着看着女友走的远了。渐渐地眼泪就流了出来。

下午在胭脂的墓前,王大山坐了很久。一直在琢磨临走那天胭脂送与他的那方章子上究竟刻的是什么。却见舅姥爷远远的来了,便掏出章子请教。舅姥爷也不看,只摸了半刻,说道:
十分红处便成灰。

作者: 归隐宋朝    时间: 2015-7-4 22:10
本帖最后由 归隐宋朝 于 2015-7-6 11:43 编辑

所选的篇目还会增加,我本想只提供链接,因为除了主帖,跟帖同样精彩,可惜这实在是我力不能及。

作者: 归隐宋朝    时间: 2015-7-4 22:10
标题: 生也快乐,日也快乐
本帖最后由 归隐宋朝 于 2015-7-6 13:01 编辑

这应该就是范闲兄说的那位了,我们看看她都说了什么?
                                                                           ——编者

生也快乐,日也快乐

文/如水骄阳

       1月31号。

       外面下了阵小雨,起来在屋里转悠了几圈,拿抹布到处糊弄了下,又想了会我妈,觉得没啥意思,还冷嗖嗖的,就毅然重新回到床上,只酝酿了一会就眯着了,扎扎实实睡了个回笼觉。

       中午煎了两个荷包蛋,小火慢工,还是不太成功,整个形状有些散,边缘也很不整齐,比较没成就感。昨天炖的肉汤热了用腕盛上,调点盐和胡椒面,银丝面盖锅煮,两分钟就熟了,捞在汤碗里,烫几匹白菜叶子,又切了几片袋装驴肉码在上面,总体来说,还是不错地长寿面哦。
    很少吃挂面,没哈数,下了一大海碗,撑得昏昏欲睡,一下午没精神。

       美发店里打来电话,说今天我生日可以免费为我洗头,本来打算做下发型,再去做个面膜刮个痧,以实际行动祝自个儿生日快乐,可是,没留神吃多了,老话说:饿不洗澡,饱不剃头,这要是坐在那里几小时不能动,连打嗝都得压抑,该多难受啊。因此,我决定呆在家里,哪也不去。
    吃完了又在屋里转圈,转一圈想一件事,转两圈想两件事,有时候转完一圈一件事没想完,那就接着想,大概转了一百多圈,总归只想了三件事。效率可真低。

       十字绣的钱包差不多完成了一半,初具规模,乍一看,有些惊艳,细一看,谁让你细一看啊!——老这么表里如一鼓励自己。低头绣了两小时,再抬头时顿觉老眼昏花,头晕目眩。
   

       我要是能活80岁的话,眼睛是不是早就瞎了?腰也不行了,牙也掉光了,脑子直接就进空气了,整天坐在轮椅上,面容枯槁,万念俱灰,不知饱饿,状若僵尸,嘴角流着口水,在阳光下瑟瑟发抖……
   

        我靠,只要一想到这些,我就想拿头撞墙,基本到了崩溃的边缘。

       我想趁着脑子还清醒的时候留份老长老长的遗书,好好规划下我的后事。比如我的存折藏在什么地方,密码多少;还有我的股票帐号,虽然现在还像毛驴一样被套着,但几十年后就是飞来横财啊,当然,密码和存折不一样;上次小偷偷走了我的首饰,可是还有一个小金镏子藏在柜子角落里居然幸免于难,重要的是上面还镶嵌有一颗正宗南非钻石,老大老大了,晕,喝高了我,这个也不知该不该说……这些都留给我孙子娶媳妇……
   

       还有,我要是真到生不如死的那天了,请赐我以辞别生命的能力吧,圣阿里路亚,阿门。

       我从今天凌晨起就恬着颜到处说自己生日了,可是效果不好,一咬牙把QQ签名改成:我今天过生日啊!效果还是不好,比如春哥楞是装没看见,令我很受伤害。
   

       在我的反复威逼色诱下(可能是没有色),春哥终于开了金口:祝你生也快乐,日也快乐。……

       再次祝自己个儿生日快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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清明,不要这么悲伤

文/如水骄阳       

       清明节快到了,越来越多的看到纪念亲人的文字。这些文字是如此的凄婉和哀伤,令人肝肠寸断。

  我想,我永远不会这么去写我的爸爸妈妈,这个日子再凄风苦雨,也不写。我只是不想让他们觉得难过——我因他们的离去而倍加凄凉。

  生命,对我们意味着什么?四季旅程,旖旎风光,再加上喜怒哀乐陪伴着,哪个人不是在这红尘中奋力挣扎,然后奔向死亡?

  一年前,我常去的一个网站上的一位朋友去世了,当时很多人去纪念他。今天,我偶尔回到那个网站,又看到了纪念他的文章。

  他是因为带着家人出游,发生了车祸,就这样去了。其实,我和他不熟,甚至都没怎么看过他写的文章。但是我知道,在很多个深夜,当我坐在电脑前,敲动键盘,一定有另一张年轻的面孔,在同一时刻,做着同样的动作。一定有更多的时刻,我们在同一个论坛上一同按着鼠标,看着同一篇文章,发出同样的傻笑。

  他仅仅才32岁,还很年轻,有美丽贤惠的妻子和刚满5岁的女儿,所幸的是妻女只受了点轻伤,可是丈夫和父亲的离去给他们留下的是怎样的创伤。他对生活还有很多美好的计划,正在路上,就出轨了;他还有许多梦想,正要被点燃,就熄灭了。

  看着一副副素洁的鲜花图片,一篇篇含泪的文字,整个论坛弥漫着一层悲伤。如果不是因为死亡,大概不会有这么多人同时悲伤地追忆他短暂的一生。这个世界,每天都有人降生,每天都有人死亡,因为距离遥远,它们就像从没发生过一样,不会把悲喜传递给我们。

  亲人、朋友和周围人的去世会直接面对我们,而在网络上,死神又一次如此接近,仰望可见鼻息。他是论坛上的常客,那些日子里,那么多熟悉的人突然都陷入到了祭奠和沉痛当中,流了很多泪,写了很多文字,除了哀悼,他的去世过于意外,甚至前一天的版面上还留着他的回帖,转眼就阴阳相隔;他年轻、善良、热情、快乐,她同样年轻的妻子的文章写得令人心碎。每个人都突然发现,在死亡阴影巨大的羽翼下,人是那样的孤单、脆弱。在那个夜里,我整夜开着灯,光亮照亮了四壁,投下放大的黑色的影子,模糊地哀伤。

  下午的时候,我和秋彤聊天,她说她前年车祸躺在医院里的时候,看着刚刚被送去太平间的病友,就想到了死亡,心里突然有巨大的恐慌,要是自己不在了,父母也会如此的痛哭,怎么能忍心呢,还有,自己还没有孩子……我抚摩着她的手:好好活着,为了父母,为了孩子。

  如今,她即将做妈妈了。我真替她高兴,活着有多好,父母在,可以为你遮风挡雨,给你温暖与庇护;而孩子,是你孤独的守护神,让它们不在寒冷漆黑的夜里跳出来,啃噬你。

  然后我就想自己:要是死在床上,什么时候才能被人发觉呢?这句话比死亡本身更震慑了我,差点一下子让我泪流满面,我赶紧打开电视,调到湖南卫视,看娱乐新闻。

  清明,快点过去吧。






作者: 归隐宋朝    时间: 2015-7-4 22:10
标题: 林婷
本帖最后由 归隐宋朝 于 2015-7-6 13:23 编辑

实际上,比较喜欢她的《血色上帝》,但已经有地方隆重推出了,就不再过重着色了。
                                                                                                                       ——编者


林婷
文/马樱花

       林婷长得非常祸国殃民,属于站在爱丽舍宫不但让现王妃卡米拉无颜色,也让前王妃黛安娜无颜色那种。非常不喜欢跟她在一起,疑似陪衬。问题是林婷的智商也像她的容貌一样让人服气,总是不经意中被她打动了心扉,加上有许多的臭味相投,于是,我就像某些情场高手一样,对林婷放浪形骸的勾引欲迎还拒。
  
  巾帼难过美人关啊,终于堕落到与林婷这样的祸水沆瀣一气的份上。一般来说,除了彼此的老公和牙刷不能互动外,我们能互动所有的项目,比如衣服,香水,钱包……
  
  林婷从湖南归来,如往常一样光彩照人,就是眼神有点远,怎么说呢,一眼望不到底的深邃空洞。和以前的柔波流转大不相同,互相行了法国式贴面礼,“说吧,出了啥事?”我问。林婷笑笑,幽幽地说“从地狱边上溜回来的……”
  
  原来5月17号那天下午交通管制,她驾着丰田车正在株洲高架桥外排队,眼睁睁地看着那座巨大的桥像美国惊险大片里的慢镜头一样,缓缓的倒下来,她的车前除了一辆公交一辆奥迪还犹抱琵琶半遮半掩于瓦砾中外,前面的悉数被埋进了巨大的钢筋混凝土堆中……
  
  林婷说她当时弃车而逃,狂奔到一百米外,捂着胸蹲在地上狂吐,肝肠寸断。她说刚刚看见一家三口从车中下来嬉戏,那个小姑娘长得像她喜欢的美国童星秀兰。邓波儿一样可爱,只不过几秒钟的时间他们就不见了,巨大的土堆无声无息,仿佛是一座已经存在了很久的坟墓……
  
  我第一次主动提出来陪她逛街,也是第三次慷慨地请她赴宴,以前全是无条件吃她大户的,这次主要是实行人道主人作派,给受到大灾大难洗礼的林婷压惊洗尘。
  
  林婷抄着两手,散着长发,脸色凝重,像位洞悉一切的女巫,冷冷地对我说:不要以为走在阳光下大街上就是鲜活人生,生与死只隔着两辆车的距离。
  
  门口没有拦到的,公交车来了,拖着林婷的手上了辆公交。车上很多人,林婷的出现像道闪电,花了众人的眼,男人和女人的视线都像探照灯一样从她的脸、身、包上一一扫过。
  
  公交车像站街女,逢人就上,走得像牛一样慢,时不时的还来个急刹,照顾突然横穿的行人还有摩托,看来有些突发事故的确是人为的,不全怪驾驶员。
  
  林婷突然对一个男人横眉冷对,破口大骂,要不是我拦得快,那巴掌几乎要和他的脸0距离接触,就那样,她一脚还猛踹到了男人的屁股上……我赶忙叫司机停车,把林婷从车上连抱带拽地拖下来,林婷在我怀中簌簌发抖,像只可怜的小猫咪。我像同志一样亲她的脸,抚她的胸,给她擦去大鼻涕还有大颗大颗的泪珠儿。
  
  原来那个男人趁车急刹之际,趔趄到她身上来,手还不老实……林婷,从生死线上走过来都没有如此花容失色,现在竟为一个猥琐的男子这样气急败坏。
  
  林婷再也没有心情逛街,也没有胃口吃饭,我把她安置在小卧室里休息,自己去厨房里煲她爱的薏米粥,顺便再弄几道小菜。
  
  半晌,悄悄地把卧室门打开,林婷像一只小老鼠蜷在被窝里睡着了,长长的睫毛上还挂着一颗泪珠,一脸白毛女式的苦大仇深……
  
  叹口气,使我们不快乐的都是一些小事,可以躲过一头大象的侵袭,我们却往往躲不开一只苍蝇的搔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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损友

文/马樱花

       《世说新语》里有个小故事,“王坦之、范启俱为简文所要。范年大而位小,王年小而位大。将前,更相推在前,既移久,王遂在范后。王因谓曰:簸之扬之,糠秕在前。范曰:洮之汰之,沙砾在后。”

  大意:王范二人一同受简文帝邀请进宫。范启年岁大而职位低,王坦之年岁小而职位高。于是,两个人都推让对方走在前面,磨唧半天,范启只好走在前面。谁料王坦之扯着喉咙高声说道:“簸扬谷米,糠秕飘在前面。”范启一看对方嘲笑自个是没有内在的轻浮物,焉肯吃亏,“冲水淘米,沙粒留在后面。”笑王也不过是空有重量没有质量的贱浊物罢了。

  像这样相互挤兑的朋友,就叫做损友。通常,越是损得高明的越是肚子里有墨汁的主。

  传说启功先生和一干朋友去赴赵朴初的宴会。包间在四楼,其他人都乘电梯享受直达的便宜,启功先生坚持走楼梯。赵老师候在楼梯口等得不多会,就见他矫健地爬上来了,赶紧夸奖道,“您这么大年纪了,还跑得跟兔子似的,一溜烟就上来了哈。”启功先生咧嘴一笑:“是啊,那咱哥儿俩就来场龟兔赛跑吧。”一句话,顺水推舟地把乌龟帽子戴老赵头上了,够狠。

  一般来说,好的损友既灭了对手威风,长自己志气,还使得对方挺乐呵或有所思,仿佛品了一番精武鸭脖辣且直爽入心肺的味,过了一把推拿按摩痛并快乐着的瘾。

  京城达人东东枪涮一位票友:“他那京韵大鼓唱得,给人的感觉好像是一只鸭子正在努力变成一只鸡一样。”一句话怕要断了人家的艺术生涯了。不过东东枪也挺OUT的,竟不知道这是风靡全国的《忐忑》腔么?

  罗永浩在微博上义愤填膺地控诉:“草威这个臭小子说我‘内心英俊,相貌善良。’”瞧瞧,褒义词故意用错位就能把西施捧心整成东施效颦的效果来。

  有位中学老师这样警省一位陷入情网的小男生:“早恋绝大多数都是在帮别人培训老婆。”据说该男生遭此痛击后,痛定思痛,从此断了为他人作嫁衣的念头。

  也有损得极高明但刻薄的。

  韩寒拿郭敬明的阴柔长相开涮:我跟他的区别是男女有别。

  鲁迅对梅兰芳就有点“另眼相看”的意味:男人看见“扮女人”,女人看见“男人扮”。因着这句话的深远影响,两位大师一生疏离、陌路,这是后话。

  到了郭德刚嘴里,“谁要不认识他,谁就没吃过猪肉。”基本上是拿人寻开心了。

  损人是个技术活,惹人一笑叫玩好了,惹人一跳叫玩大了,所以损友们出言须谨慎,交浅不言深,人生路上多个朋友多条道是添花,多个仇人多堵墙就添堵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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茅坑里的白馍票
文/马樱花

       一出生,我就遭遇家里人口最多的日子。前面已经有俩哥一姐龙盘虎踞,他们像鬼子进村一样,对我实施了惨无人道的三光政策——吃饭的时候肉都抢光了,穿衣的时候新的都穿光了,睡觉的时候床都占光了。我和姐姐睡一个床,姐比较胖,占地面积幅员辽阔。

  70
年代的新疆建设兵团,和全国各地一样,物质极其匮乏。猪多没好糠,人多没好食,我们家的主食就是金黄黄的苞谷馍馍,再不就是掺一半白面的二合一馍馍。我妈总是羡慕炊事员,说食堂上班有油水,比下大田劳动又舒服又吃得好,一天三顿白面镆馍可着劲吃。食堂也卖饭票,苞米馍是黑色的印泥,二合一的是蓝色,只有白面馍用红色,尊贵得像牡丹,万花丛中最鲜艳。红色饭票挺稀罕的,一般人家配给的那点白面早就买回去掺苞面了,谁还有富裕的换饭票啊,再说我爸又不是啥大干部,连队里的一个小会计。

  爸那天嘴巴哈着白汽鼻头冻得红红的进家门,一张总是凄风苦雨的深秋脸上竟罕见地透了点春色绽了点笑容。说在男厕所茅坑里发现饭票,红的,起码有十几张,他有点犹豫地问妈要不要捡回来。

  妈说“快去拿个火钳子挟回来。”

  姐搭了一句“多脏啊,有屎。”

  妈说“饭票有屎,买回来白面馍馍又没屎。”

  哥说“快点快点,说不定别人上厕所也看见饭票了呢。”

  于是,爸戴上手套拿把火钳,小哥在后面连跑带跳的,俩人兴冲冲地去了。不一会儿,用报纸包着臭哄哄的饭票回来了。

  爸极爱干净,白衬衣的领子从来都是雪白雪白的;不进厨房,身上不沾一丝油星;上衣脸盆洗,下衣脚盆洗,从不许妈打混的。但从茅坑捞饭票的事竟然也干得出来,一不怕脏二不怕臭,可见时代和食欲都能改造人。

  妈拎出尿盆,从开水瓶里倒上热水,把冻得硬梆梆屎尿混杂的饭票在水里涮了涮,用刷子一张张刷干净,再放到火炉上烘干。

  爸带着小哥兴冲冲的的端着六个白面馍馍回来了,人手一个。

  一朵朵的笑在全家人脸上绽开。

  姐问哥“炊事员是用拿饭票的手给你拿的馍吗?”

  “吃你的,白面馍堵不住你的嘴。”妈凶了姐一句。

  爸有点内疚地说“刚食堂的老张发牢骚呢,拉屎的时候把一沓饭票掉茅坑里了,回去拿火钳的功夫,就没了,也不知谁的脚这么快手这么快。”

  “他掉的,我捡的,又不是谁从他口袋里抢的偷的,怕啥。”妈理直气壮地说。

  妈说过日子要细水长流,饭票得细细地吃,一顿只买二个馍回来大家分,但那沓饭票还是一天天薄下去,最后,没有了。

  饭票吃完了,如同牛肉面上摊着的那几片做饵的牛肉被吃光了,以后的日子就像一大碗缺油少盐的素面一样,即平淡又寡味。

  当然,茅坑里再也没有出现像天上掉馅饼一样掉饭票的好事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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拯救弟弟
文/马樱花

    一个阳光灿烂的中午,姐姐小欣和弟弟小冬都在各自的小房中午睡,他们是一对龙凤双胞胎,刚刚过了12岁的生日。里屋的大床上,妈妈琴良,搂着她亲生的儿子小海也正在睡梦中。琴良是爸爸家明在小欣小冬的妈妈三年前因车祸去世后,新娶进门的一个离异女人。她来时带来了自己当年只有五岁的儿子小海。

  家明在离家很远的成都市某公司上班,一年里也就回来三四回的。琴良温柔而又贤淑,原本是绵阳市的小学老师,后来为了更好的照顾孩子,索性做了专职家庭主妇,她把三个孩子的生活、学习都照顾得井井有条,对小欣和小冬视若已出,甚至对亲生儿子小海还要悭刻些,总是让他穿小冬的旧衣服、旧玩具。平时小冬想要的东西在琴良那无有不满足的,而小海提的要求则大打折扣,提十件至多也只能答应个三四件。

  琴良午觉总是睡得比较浅,略有点响声就给惊醒了。突然她感到不对劲,怎么好好的突然眩晕起来,床在抖,房在动,床头柜上的一杯水竞被晃得泼出来了,她一骨碌爬起来,发现客厅顶上挂着的大吊灯像在打秋千,荡过来又荡过去,她奔到窗户跟前往外看,发现对面的楼房也像喝醉了酒似的左右摇摆……

  琴良声嘶力竭的大喊起来“地震了,地震了,小海、小欣、小冬快起来呀……”

  他们住的是一幢二层楼的私房,在不到三分钟的时间里,就变成了一片废墟。琴良在一阵天旋地转中醒来,发现自己躺在院子里的花坛上,不知怎么回事,她竟被甩出屋外,而身下那一丛丛柔软的花草成功的接抵消了下堕的冲击力,除了大腿上被拉出几处大血口外,竟然别无它恙。她疯了似的朝废墟冲去“小海小海,你在哪?”“妈妈,救我。琴良看到小欣半个身子在废墟外,两条腿掩没在瓦砾之中,她冲上去把她连拖带拽的使劲往外拉,还好,埋得不深,小欣很快给刨出来了,趴地下躺了一会儿,居然抖抖着能站起来了。

  琴良和小欣开始用双手在一片断垣残壁中疯狂的扒起来,是啊,小海小冬还埋在里面呢。琴良估摸了下自己卧房的大概方位,判定小海应该在左边往右三米处,她把小欣拽到那里,说,“这儿,你弟弟在这儿,快挖呀。”小欣挖着挖着,突然感到自己胸部剧烈疼痛起来,她停住手,屏住呼吸,明白了,这是小冬,小冬的胸口一定是被什么东西压住了。小欣和小冬这对双胞胎有着特殊的心灵感应,比如,小欣发烧了,小冬就会感冒,小冬摔了一跤,小欣的腿就会莫名其妙的疼,此时此刻,小欣明白,这是弟弟正在经受痛苦的煎熬。忽然,她好像听到微微的呻吟声,循声过去,在废墟中间,声音变得清晰了,隐隐的。

  “小冬,姐姐来救你了。”小欣捡起一根铁棍开始撬石板。

  “小欣过来,在这扒。”琴良大声喝斥起来。

  “妈,弟弟在这儿,在叫呢。”

  “胡说,我明明听到声音是在这发出来的。”琴良一把将小欣拖过去,使劲把她摁在地下,“就在这扒,我听到你弟弟在哭呢。”小欣迷惑了,她想自己肯定听错了,大人们总是对的。

  地震灾区一片混乱,所有的人都在忙于逃难救难,有政府组织起来的救援队冲向学校、超市、机关,那里有更多的人被压在废墟下需要救助,像这种私家宅院的,除了自给自救,别无他顾。

  两人的手都扒得鲜血淋漓,而小欣胸口那间歇性的阵痛电波就没有消失过,也不知扒了多久,只知道天空由亮转黑,由黑又渐渐转亮,她们终于扒出了一个深深的小通道,可以看见小海睡着的那张床,“小海,小海,你在哪?”琴良嚎啕起来,她已经完全崩溃了。

  “我在这,我在这……”一个细细小小的声音传出来,琴良听了精神为之一振,她抹了一把泪,“小欣,快挖,弟弟还活着还活着。”

  小海真幸运,他在房屋崩塌的同时落进了床与床头柜之间的一处缝隙,而从头降落的一块大大的预制板块恰好搭在床板和床头柜两头,形处一处安全的小空间,有效的抵挡了碎石尘土覆盖的灭顶之灾。小海躲在里面安全无恙。

  一支救援部队恰好路过,琴良奔出去向他们求救。部队领导派出了五个战士协助她们救人。

  小海终于被救出来了,琴良抱着他喜极而泣。小欣拉住一个叔叔的手,指着废墟,说“救救我弟弟,我弟弟还在里面。”小欣感到胸口传来一阵排山倒海的巨痛,说完一个踉跄栽倒在地,晕了过去

  等她醒来的时候,她发现自己的胸口总是阵阵的悸痛已经消失了,小冬已经被救出来了。他静静的躺在那,身上覆盖着一床印有米老鼠图案的床单,从头蒙到脚。那张床单是琴良特意给最喜欢米老鼠的小冬新添置的……一块沉沉的横梁压住了小冬的胸口,压断了他的两根肋骨,因为疼痛和呼吸困难,又因为被埋压太久,小冬被救出来时刚刚死去……小欣跪在地下,握着弟弟的手,还能感到他手掌心里的一丝微热。

  小欣失踪了,琴良找了很久都没有找到。后来爸爸家明从成都赶回来在九州体育馆寻人板上张贴了小欣的像片和寻人启事。有一个从绵阳安县出来的灾民告诉家明,曾经在一个安置点见过一位小姑娘志愿者,和照片上的小欣特别像,只是没有那么一脸灿烂的笑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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蒋大菊
文/马樱花

       蒋大菊是位壮实实的女人,上下一般粗,像个汽油桶,一张肥嘟嘟的四方脸,一双眼睛看人总有点愤愤不平的,像看债主;齐耳短发草草笼在一顶好像在炉灶里打了个滚的厨师帽里,偶尔掉几根出来,支支愣愣的翘着,显得有点不着调的咋咋呼呼。蒋大菊原名叫蒋菊花的,后来她老娘又给她添了一个妹妹,大菊爹一颗红心只做好了要儿子的准备,于是在失望之余,懒得动脑费神,就捡现成的名,将菊一分为二,一大一小,不重样就行了。

   大凡一个身材魁梧的女人背后,总是站着一位瘦伶伶的男人,蒋大菊的人生也是顺应着这种时代潮流的。蒋大菊的老公叫王福山,一个苗条的,见人三分笑的柔弱老男人,和蒋大菊站在一起,就像一块肥瘦相间的五花肉,肥白的是大菊,黑瘦的是福山,仿佛他的精髓都被蒋大菊吸干了似的。

  别看大菊一付大大咧咧没心没肺的样子,其实她的人生就像贾樟柯拍的电影,充满小人物悲凉和无奈,蒋大菊这位撒入人群就不见的女主角让她周围的人们充份领略到命运的九曲十八弯和沧海又桑田。

  大概在七十年代未期,大菊还是三十出头,那是站着一堵墙倒下一爿磨的壮硕村妇,王福山还在村里当民办教师的当儿,大菊在家里守着三亩泥田,还称职的当着三个孩子的妈,三个孩子均匀分布,像渐次递长的楼梯,小女儿六岁,儿子八岁,大女儿十岁。

  大菊那时节,腰比现在要瘦两圈儿,大腿胯子也比现在绷得紧些,因为眉间距比常人略宽些,而看人时眼神凛冽,那模样就有点让人敬畏的煞气。俩口子勤扒苦做,积攒下盖三间新瓦房的血汗钱来,于是大兴土木,婆家娘家的人纷纷来搭把手,这叫一人盖房,三亲帮忙。蒋大菊那个高兴,摆开一口硕大的锅就给众乡亲下面条,那时候的白面条就相当于现在的牛肉拉面,也是一碗精贵吃食了。第一锅面新鲜出炉了,众人吃得那个香甜,呼哧呼哧,连汤带水的干下肚去。

  没曾想,过了不倒二十分钟,吃过面的人就像《水浒传》里,智取生辰纲一章,杨志率领的那帮喝了药酒的虾兵蟹将们,一个接一个的“倒也”,口吐白沫,人事不省,呼拉拉一大片的人体纵横,蒋大菊的大女儿也是其中的一小横。

  当时的一村之长是最高现管,既没抗过战也没入过朝,哪见过这番惨烈局面,吓得腿肚子直转筋,连滚带爬的跑到村委会,一通手摇电话,“报告县委,我村出现了阶级斗争新动向,初步断定有地富反坏右份子下毒;再一个大胆猜想不知是不是有鼠疫人瘟发生……”县委领导不敢怠慢,如临大敌,组织医疗队星急如火的赶到,又派县中队战士持枪把守全村条条大道和羊肠小道,所有人等,一概不准出入。村里的小孩倒是欢天喜地的,一串串淡如白水的日子终于有了震天憾地的新奇事发生了,又因为怕阶级敌人在水里下毒,县委会责成村委会,给全村的村民免费发放面包饼干等等只有城里人才能吃到的美食儿,这不跟过大节赶庙会似的吗?

  后来查明,蒋大菊下面条时,把白色无味的虱子药当盐撒进锅里去了,五人死亡,十三人病危,蒋大菊的大女儿很不幸,占了冤死鬼的五分之一。

  自从大菊手上沾了五条性命后,村里人看她的眼神无形中也蒙上了一层白色恐怖,老远见了她都绕道走。有死不了的老婆子在背后诅咒道:“断子绝孙的丧门星,不得好死的害人精”,还有的老娘们暗地里恨不得把她嚼碎吞了,“瞎眼糊涂油蒙了心邋遢惯了的败家老娘们,把虱子药往灶台上混放你娘的……”

  蒋大菊在村里熬油似的熬过了五六年,熬到了儿子上了大学,小女儿初中毕业自学成材开了个剃头铺,后来又自寻婆家去了广东;熬到王福山托赖一个本家兄弟在镇中当副校长的福荫,进校当了会计,于是从三亩水田拔脚上岸,洗净两小腿旱泥,昂首挺胸进镇做了受居委会管辖的城镇居民。蒋大菊今非昔比了,脸肉共腰肉齐长,眼梢携吊眉共横,偶尔回村观光浏览,只从鼻腔里浅哼一声回应昔日邻里们热情的嘘寒问暖,心里头那是一千个得意一万个不屑,“哼哼,想当初,老娘那无心撒药的日子……”

  幸福的日子总是过得很快,九十年代初,儿子已经到了大三,老俩口只争朝夕的加紧存钱,以备未来儿孙满堂的幸福晚年。大菊不消说了,在食堂里帮大厨把自己那点子嚼费都省出来了,食堂上灶人员还单开小伙,把大锅饭后,那藏着掖着的精肉排骨,蒸、煎、煮、炸着换花样自已犒劳自己,吃得大菊哟,那肉从猪身上直接长到她身上了。老王呢,要知道,会计要是会算计,那也是能弄巧出钱的,别看老王瘦弱弱的,那是吃肉不长肉只长心眼的缘故,非大菊这种横着竹杆进城门的粗胚人物可比。

  眼见着三百伍百的涓水成河,又攒好了盖楼房的钱,老俩口看今天想明天,那叫豪情满怀,踌躇满志。突然晴空一声霹雳,万里河山齐齐儿换了颜色,老俩口今生的寄托,明天的希望一下子全掉进了爪洼国,他们的宝贝儿子去江里游泳,再也没上来……

  老王的头发也只不过只一星期的光景,全白了,蒋大菊昼夜哭嚎,那声音就像草原上失了幼崽的母狼,对月长长而幽怨的哀嗥。蒋大菊重新站在阳光下的时候,全身的肉倒还在,却好像没了筋骨撑,全松垮垮的囊在那儿,眼神也没以前亮,透着对钱的爱恋对美食的贪嗜对未来的憧憬,现在变得游移不定,恍恍惚惚,就像散了黄的鸡蛋,再也聚不拢精神气来。

  祸不单行。镇中学又开始新一轮的领导交替,跃跃欲上的两派,暗里明里的斗争进行得惨烈而紧张,老王铁了心的站在自家族哥一边。然对手朝里有人,附带着拉拢校内一帮青壮骨干加盟,并许以重任,于是在内焦外困,由上至下的双层复合夹击下,老王一方的地头蛇们离鱼死网破的日子也就不远了。

  城头变幻大王旗,忍看王辈成新鬼,政治终究是以强龙压倒地头蛇为最终结局的,可是对手们进行了还惨无人道的穷寇也追的反攻倒算,他们派来了调查组开始全面清算并接管老王的会计帐目。我们都知道,当今社会,帐只要查,漏洞总是有的,何况对方还是带着大公无私,嫉恶如仇的的廉政心胸来查的,果然,大洞小洞连环洞,烂帐呆帐狗肉账,一串串的给拎出来,就像从耗子洞里往外掏出的一把又一把稻米,老王就像一只被揪住尾巴的硕鼠,在光天化日之下,一片喊打声中,瑟瑟发抖。

  幸好,对手只以扳倒对方为手段,以当权执政为目的,并不想斩尽杀绝,于是把老王开除公职,责令全额退赔,发回原藉完事。老王惊出一身冷汗,虽然重回家乡倒暗自庆幸的,得囫囵自由身,没进大狱,也是不幸中的大幸了。

  蒋大菊自然是嫁鸡随鸡嫁狗随狗,嫁给老王回家走。 这几年在镇上过的那些舒心日子,就像一场梦,梦醒了还在破屋泥田里打滚;两口子含辛茹苦存的那些钱,也只在自家手里做了次匆匆过客,从哪来又回到哪去;就连儿子,也像是哪吒投胎,剔肉还母剔骨还父,去天堂做神仙了……

  大菊回家乡时那神情与素日便有显著的不同了,整个人的身板倒像一堵被差劲的砖瓦匠砌坏了的墙,外面场看上去密密实实的,那内囊却是经不起一阵风一场雨的。中年丧子,老王又下岗待就业,这就像喝了雄黄酒的白蛇,尽褪华衣丽服,现出本真的卑微面目来。村里那些诅咒大菊“断子绝孙”的老太太们,基本上死差不多了,看不到自己一语成谶的先知先觉。蒋大菊现在很少出门,偶尔出门一次,迎面过来的人倒都还是热情的,只是蒋大菊因为底气不如从前,总感到别人是在居高临下的悲悯她,那笑也是不怀好意的冷笑,于是在路上碰到熟人,她倒先躲了,畏手畏脚的,实在躲不开,也死眉搭眼的好像别人欠了她钱的样子。

  村里人再议起大菊,话里话外都带着轻松愉悦,她给这座乡村又带来了活泼泼的气氛,落魄的蒋大菊,让人们感到久违的畅快,仿佛以前罩在她头上的那层光环,压得他们喘不过气来似的。

  命运又一次给蒋大菊露了一笑脸。与老王一起惨败于镇中校领导竞选的那个王姓本家兄东山再起,荣任县劳动技能学校的校长,马上就想起昔日的患难兄弟来,于是调进来继续干老本行——会计,占据了这份钱来钱去的非知心人不能做的重要职位。

  蒋大菊夫唱妇随的也在学校做些打扫卫生的清洁工作,后来又给几位吃饭没着落的单身老师做做午饭兼晚饭,顺便把自己的伙食费也省出来了,双赢的事,他们省心大菊省钱。

  蒋大菊那位远嫁广东的小女儿,怜恤二老孤苦,把自己待哺的女儿送回来,让大菊夫妇照看着……

  蒋大菊每天挥舞着大扫帚,把灰尘和垃圾扫得漫天飞舞,所有看到她的人都退避三舍,蒋大菊仿佛又焕发新的青春了。


作者: 归隐宋朝    时间: 2015-7-4 22:10
本帖最后由 归隐宋朝 于 2015-7-10 20:37 编辑

(加个塞)十年夜雨十年灯,半世江湖半世情。
                                                             ——编者


杂谈三十六好汉
文/春江潮水

第一条好汉:老实和尚。
传说中的天机神棍,那小词儿捅的,一看就是极右份子在说怪话。放文革的时候我第一个就揪他。老实和尚善于整景,一个坏字,他要用99个好字拼出来,而且拼的过程中那是相当地纠结,等你看完了之后咂咂嘴,寻思了三年,然后长叹一声,这个老坏蛋,而再去寻他,他早就潜没影儿了。深潜。

老实和尚吧,威名远扬,但是吧,练的是武当的表演路子。不会掐架,掐起架来,一个练了一个月的小青年就能一拳削倒。当年在网易的时候,一个叫天郎明的混混劈面给了和尚一拳,力道确实不小。但大家都等着老实和尚奋起反击,大家都100%地认为,天郎明这个不知天高地厚的混蛋会死得非常难看。可是,谁也没想到,老实和尚竟然直接地被打倒了。天郎明一战成名。

给我的感觉是,天机神棍练的就是表演,实战不行。但是,把表演能练到刘谦儿那出神入话的地步,还真得有天份在。

老实和尚,排名第一。夫唯不争,为杂谈雄。


第二条好汉:独醒客
他简直是宇文成都和曹操的混血。曾经在某论坛任首版,在他的铁腕统治时期,该论坛英姿勃发,群星辈出。拍起砖来,勇于宇文成都,手里一根搅屎棍,打死多少成名的大佬。从新潮鲁迅到斯徒乱码,从赵小蟀到深海女妖,网易、商都的成名英雄,纷纷口吐鲜血,折戟黄沙。统治起论坛来,恩威并施,一个字儿坏,两个字儿蔫坏。在他统治论坛期间,不计手段,只有目的。人挡杀人,魔挡杀魔。逛网十余年,得出一结论,撼山易,打倒独醒客难。

独醒客,一个传奇。

第三条好汉:北方的冬天
哈尔滨人,戴眼镜,貌似文质彬彬,实际上发起怒来简直就是一头狮子。在红袖里,他掐首版,砸秀才,杀狼羊,灭王二,与流氓丹善,泡前著名新浪版主舒小惠。刚来杂谈,为桃花冲天一怒,把杂谈第一女流氓弄得满嘴异味。杂谈老大知音姐把他压于炼丹炉下,想把他变成一只烧鸡。但是他一脚踢了炼丹炉,追打十三至女厕所的便池。

北方的冬天又名那五,又名李老斋。股神兼搞房地产。大盘三千多点的时候,老斋非常华丽地从技术角度论证了大盘将掉到2500点左右,时到今日,不由叹息,老斋不是上帝,便是魔鬼。

如此智计,排名第三。

第四条好汉:跳梁老丑
老丑属于潜水者,每当天空中出现龙卷风的时候,他一定能掉下来,PIA地摔在地上。老丑的主要对手是女人。没有一个女人不被他斩于马下的,如果他愿意。他拧着粗重的眉毛,用夹烟的左手捂着血盆大口,然后眼神里放出盈盈的忧郁,吱吱唔唔地跟你唠着情嗑,那小嗑,基本都是含混不清的烟酒嗓,牛B如马樱花,如十三,无不在霎间被冰封,被缠绵,被上床……

老丑牛B的时候,曾经跟马樱花说,老子混网这么多年,难道还用你教着泡妞么。马樱花负气而走。老丑面不改色,谈笑间,用花聚五杀了乱码……

羽扇纶巾,谈笑间,女银衩裙满地。杂谈第一少妇杀手,列第四。


第五条好汉:曾经思汉,霸爷,李元霸
漂亮如天仙,纠结如张爱玲,当过售楼小姐。上床睡男银,下床写帖子。她的一生,几乎在男银和帖子里度过的。帖子一个柔肠百结,淫而不乱,色而不淫。即使她说她自己睡过几十条好汉,但是给你的感觉总觉得她还是纯洁的处女。那种纯洁,如青莲之于污泥,如舒淇之于艺术。能把睡人写成艺术,能把色情写成爱情,能把无聊写成忧郁……其新浪微博,登记粉丝六百余人,竟然和六星注册的会员有一拼,其实力可见一斑。

近来晚景从良,偶而流氓习气偶见。群里凌晨出现,与十三这女流氓相互应和,视老斋等一众男流氓如无物,满嘴麻痹死开,一众大佬安之若素,老斋也时有献谄,提请舒小慧注意,提请猪小虫注意。

列第五……不同意的请闭嘴!


第六条好汉:斯徒乱码。也叫老而弥衡
长衫马褂,文字方面的洁癖让人呕吐。当年追随新鲁辗转流落于各论坛,以新鲁粉丝定位。后新鲁亡走,老而惶惶不可终日。

喜围棋,精书法,弹吉他,爱照像。当你以为他只是一个四好的傻B青年时,那么,就彻底地错了。他喜欢过来拍着你的肩膀,抱抱你的腰,然后说,装狼羊,你的帖子可真好。装狼羊环顾四周,发现只有老而这一个盟友时,当然感激涕零,日,老而善。老而笑喜喜地就等着这句话,然后从袖子里抽出精巧的手术刀,把装狼羊一脚踩在地上,慢慢地把装狼羊肢解成一个艺术品。

近来流落于六星声画。与一群老娘们为伍。当年被独醒一砖拍倒之后,视我为GOU仇,每当我出没于红袖之后时,他总是跟在我的后面,像影子一样,歇斯抵里地往我的安全帽上猛削。看着他愤怒的眼睛和青肿的手臂,我总是心生怜惜。

列第六,笑容永远是杀人利器。


第七条好汉:扑尔敏
扑尔敏横空出世。终结了老斋时代,开创了扑尔敏的时代。一砖削倒强横流氓李老斋,老斋只敢在夜深人静的时候在群里发发牢骚,吹吹牛B;一曲忽然夏至,引得李元霸、猪小虫、顾十三、田尼洋和知音大佬纷纷效仿,一时间,忽然夏至这四个字,就如品牌的内裤一样,四处飘摇于六星杂谈的晾衣绳上。

杂谈里本来不缺英雄的。从独醒客到那五,从马樱花到聆眸。杂谈里也不缺潜水的大鳄的,从知易行难到老实和尚。也不缺扮猪吃虎的卖菜婶,比如霸爷和风飘飘。也不缺喝血的新锐,从十三到王小虎。杂谈本来就到了群星CUI灿的爆发阶段。

有些人在老去,在离开,码哥只生活在过去,慕容只生活在被单里,老丑侠踪一现,出来又是哭哭啼啼的。那五是新来的,群雄辟易,众女追随。我以为,杂谈应该到了那五的时代。并且为这个时代擦好了玻璃。
可是,哗拉一声,玻璃碎了。扑尔敏横空出世。那五受袭,反抗无力,谁也无法形容那一砖的力量。那五正在像传说中的泥足巨人一样慢慢地融化。

潜水者屏气,纵横者驻足,嘻笑者敛容,扮猪者长立。一众人等,瞠目结舌。天哪,真有横空出世么?刘亚楼牛B,那是在苏联伏龙芝军事学院的潜伏,可是,扑而敏从哪里来,又是到哪里去呢?

文文净净的一砖,没有那五的喧嚣,没有十三的血腥,没有独醒的华丽,没有樱花的气势。只一砖,从从容容,像极了当年的小李飞刀,没有招式,你看不到他的出手,砖,行云流水,只是在它应在的地方。

扑尔敏,这个光辉的名子,横空出世。以其对临窗的理解,见证了它的才气,以其对那五的反击,见证了它的霸气。

杂谈,已经到了扑尔敏时代。正如大幕拉起,配角隐去,主角闪亮登场,观众忘记了欢呼。新星的爆发,正是在震惊和如潮的掌声中的一霎,我有幸记录了这一霎。杂谈也有幸见证了这一霎。

他是谁呢,或者她又是谁呢。它是谁,不重要,男男女女,猫猫狗狗,不重要。重要的是,它的存在。它的存在告诉我们,人外有人,天外有天,冥冥之间,总有一股强大的力量和一双深遂的眼睛,在漠然地注视着杂谈的营营苟苟,茫茫众生。知道葡伏吧,知道敬畏吧。阿门。


第八条好汉:上官潋艳
严格地说,上官可以排在前三名的。一个我和我的玩具们,永远地置于杂谈的门楣上,华丽的四十五度角仰视可见。上官从前做过首版,混过社会。她的帖,像一头泼满粪便的长颈LU一样,邪恶而纯情,肮脏而优雅。

其实她还有很多帖,只是,她喜欢低调。她不想把所有的华丽衣裳集于一身。她的马甲,永远是最大的秘密,她潜于杂谈群,总是用湖水一般的眼神和漆黑的智慧,默默地凝视着群里和论坛里的一幕幕悲喜。

如果那五是股神的话,那么上官就是铁嘴。你狠难想像,一个小姑娘,竟然混迹于酒吧,之后潜心研究易学,造诣惊人。跟她聊天,你慢慢地就会恐惧。凶残如我,也是面对着这个外表如花,心里透明的小姑娘寒噤不止。

别问我,上官是谁,真不能说……削骨刀好……

第九条好汉:闲散之人
有一种鸟是犀利的,他的每一根羽毛都闪耀着自由的光辉。杂谈里的良心和犀利哥。他的名子叫闲散之人。

他让我想起了一种叫精卫的鸟。上辈子让海给淹S了,于是就天天叼着石籽去填海。闲散每天有说不完的牢骚,看不完的怪事儿。有人说他激昂,有人说他偏激,他还是一如既往口吐白沫地批评着这个社会。看着闲散大哥忙碌的背影,我忧伤地想,如果大海每一秒钟能带走五万吨石头,闲散也还是会用五年时间去东海倒一土篮子土。

太执着了,愚公移山的想法人人都有,山被移走的可能性为零。然后,明知不可为而为之,这是莫大的勇气,莫大的浩然之气,这才是真正的内心世界的犀利。在这里,请允许我在一片嘲笑声中,稀稀落落地为闲散大哥拍几个巴掌。不是为了他的结论,而是为了他的勇敢和犀利。。。


当然了啊,犀利不是弱智的愤青,不是一听到中国,听到中国政府就拽下自己的裤子,准备撅着屁股拉屎的那种愤青,比如醉鹰。


第十条好汉:马樱花和舒小惠
两人合起来能排在第十,再加上我一点点对女士的尊重。

马樱花和舒小惠。马樱花的特点是胸大,舒小惠的特点是腰粗(老斋说的)

两个共同的特点是有财儿和保守。马樱花的财儿能是从生活中看生活,然后换取稿费。舒小惠的才能存在于传说,用传说来被搞。

给我的感觉是,两人都极端的保守。马樱花的泼是装出来的,每当大家拿樱花姑娘取笑时,我就感到很悲哀,我也从不插嘴。糟践一个女人可以,糟践一个保守的女人那是犯罪。樱花姑娘就像是日本侵略南京时中国的小姑娘一样,用锅灰往脸上蒙,但是还逃不到被按倒的命运。

舒小惠哪,是装腻。她的原则是,我可以腻你,但是你要是过来接腻,那等待你的就是窝心腿了。对待舒小惠的腻,你只能穿好中山装,系好领扣,再定做一个铁裤衩,嘴里塞个毛巾,面对香腻腻的小惠同志,你只能说,唔。是吧,然后装读书状。于是乎,小惠同志会越发感兴趣,围着你绕来绕去……


第十一条好汉:慕容千秋
慕容千秋实际上是以抗击打而闻名的。屡次被削,越战越肿,但是永不言败。这种精神让他能排在第十一位。

慕容的功夫在于装B。装B,纯装B。一般都一个月两个月不出来,出来以后踩着树枝,蹲在树杈上,一起一伏地。耸着个小肩膀,蒙着个白被单儿装东方不败。你一跟他唠嗑,先不吊你,背过身去,露出碗口大的两个字,首版或者总版。然后等着北风刮起来,把脑门上的几根毛吹起,慢慢地转过身来说,我今天给你点面子,跟你唠几句嗑。

一般的小娘们,会以为胡总书记来了,于是高喊,慕仔慕仔我爱你,你老尿性了。慕容在喊声中先是伸出五个指头冲大家一挥,说,麻将只能打五块的,然后再次地转过身子,再一次等明年的北风刮起来。


第十二条好汉:临窗独饮
临窗的功夫在于财力。从来不跟你玩战术,就像俄罗斯从来不跟你玩脑力直接肉体上消灭一样,他直接用他的钱把你砸倒。

如果你在河南的烩面馆里看到这么一个银,穿双革的白色旅游鞋,然后是西服,蓝色儿裤子,灰色上衣,中间夹个造革包,红面大耳,那么他一定是临窗。他一定会这么做的,一脚踩在板凳上,附下身来,撅着屁股,靠着服务员耳朵喊,说,小姐,我有个投资计划,一千万吧,你看干啥好?然后只听哗地一声,面碗自己碎了,小姐热烈地抱着临窗说,一呀,你杂这么有钱哩。

其实临窗的办法最直接。就是反复证明自己是大款,不服直接拿存单埋了你。一般情况下,埋到脚面的存单就足以让老妞们小妞们心跳不已。面对此情此景,我不禁要再次背诵一下马克思的名言:临窗独醒。。。用存单。。。把骑士的热诚、小市民的伤感和宗教的虔诚统统地淹没在资本主义利已的冰水之中。

面对杀伤力极强的临窗,我只能对老妞们和小妞们提出勉励:没有撬不走的老公,只有不争气的小三儿。整吧。


第十三条好汉:简池
简池练的是太极,非常牛B的砖砸在他身上,他连衣服都不扑鲁,装没看着,继续吟哦。极其清纯的邻家小弟。丫三个特点,写诗,顶诗,顶自己的诗。春天的时候,你躺在湖边晒太阳,简池哗地一声分开水路,递你一诗,纯洁地说,我写的。你翻翻,唔,写得真好。然后他扑通一声又跳回去了。你丫刚闭上眼睛接着晒太阳,他哗地一声又分开水路上来了,说再给你看看我写的老诗。你怒了,拿起个砖头奋力一拍,人家也不跟你争辩,扑通一声又跳湖里了,你又闭上眼睛接着晒,结果他头顶个荷叶,奋力一顶,又上一来了……

南方人低调,这话不假。简池太爱股票了,估计是减持的音译。在群里是股市直播员。非常低调,是一个几千万的小散。我这个只有三股中石油的新股民,人家尊我为机构,我一说我要砸盘,他小嘴一BIE,真哭啊……


第十四条好汉:风飘飘
如果说舒小惠是腻,那么风飘飘就是腻到骨子里去了。杂谈里最能勾人魄魂的大眼睛。

某著名美女在群里发腿片儿,倒了一群人,发腰片儿,倒了一片人,发胸片儿,倒了一城人。霸爷发照片,倒了中国人民,而风飘飘发音频,全世界人民都被她倾倒了。那种温柔和风情,一定是为男人而生的。

她的路子是这样的,先是呆头呆脑地说,哇,这个帖子可真好。然后悄悄地把她和坏水的小事儿慢慢地抖起来,让男男女女看得是面红耳赤,心惊肉跳,等到大家伸长脖子想再看看时,她把手边的黄片一按STOP,扣紧了中山服,说,你们想干啥?玩的纯舒小惠的路子,区别是比舒小惠还腻,拿捏得比舒小惠还炉光纯青。舒小惠跟风飘飘比起来,简直是一个没发育完全的小孩子。

她太低调了,她在红袖的历史,可能要追溯到人鱼时代,她只是在潜水。我常想,我整过一个八十一岁的小姑娘,那么,这个风飘飘,即使在六十年以后,也一样如十年前,一样地明眸善睐,浅笑低语。


第十五条好汉:杨逍逍
古龙的作品里有一个人物,叫愤怒的小马。这个家伙师出无门,一身散打功夫全是实战中来的,非常有效和直接。同时,小马又有着非常强烈的正义感和道德底钱。

杨逍逍就是这样的人。他的帖子,没有无病呻吟,充斥其间的,只有直接和阳光。他应该是论坛里心理最健康的人。他对电影对人生对社会有着深刻的见解,但是从来不纠结地表现出来。他会笑着说一句直指人心的话,也会笑咪咪地跟你推荐一部电影,不会说好在哪里。他不是一个喋喋不休的社会批评家和影评家,但是,他是一个最深刻的鉴赏家。

他的正义感和道德底线,最直接的就表现在,当我和独醒客翻翻滚滚掐架的时候,他总是抽冷子踹上独醒客一脚。这一脚,一定是代表着正义和论坛良知。

他是我的朋友……


第十六条好汉:知音姐
整个社会对知音姐来说,只是分成两种人,一种是自己的筒子,另一种是非自己的筒子。世界上的事情也只分两种,一种是自己的筒子做的,另一种是别人做的。只要是自己的筒子做的,那么,就是对的。对我们这些活跃在六星杂谈上的ID们,知音姐总是我们的靠山。我也习惯于躲在知音姐的后面往外扔砖,

知音姐是超版,是我的大姐和领导。她一直容忍我,教育我,以身作则地默默影响我。我心里那是非常地尊敬。知音姐还有一个优点,就是帮人不帮理。只要筒子们被削了,知音姐第一反应是冲上去,第二反应是帮着自己筒子编理由,第三反应是不计成本,不管是谁,知音姐都是血红的眼珠子往上扑。应该公平地说,知音姐那种愤怒,绝对是发于心底的。想当年,慕容和斋主围攻我的时候,知音姐那是真讲究。宁可不做超版了也得把我抢出来。再想当年,李老斋让十三使坏捉弄时,知音姐二话不说,上去就把李老斋这个流氓给按得牢绷儿地。

常想,知音姐要是我亲姐夺好,我他妈的看这帮犊子玩意儿谁还敢欺负我。我靠……


第十七条好汉:谜一样的十三
停了几天,因为实在看不清楚十三,只是脚着十三象谜一样。更不知应该把她排在第几名。

老实和尚高深,但我可以知道他是天机神棍。独醒客凶残,我知道他约等于上官金虹。北冬狡滑,但是我知道他的马子。所有的好汉,几乎都专属自己的光环,大家一看就能分辩。偏偏这十三,如羚羊挂角,无迹可循。有时你以为你看透了十三,以为她只是一个小孩子,突然发现其实她非常大气,删了自己的帖,还会跟猪小虫赔礼道歉。有时你以为十三只是一个和老斋互殴的小太妹,突然她会说出不食马肝,不操女人不是因为不知道操B的快乐,而是因为知道操B的后果,避免无必要的争论这种让你震惊的话。有时她会惨惨地说,她的小孩子奶粉出了问题,可是转天马樱花说,感谢十三给了她那么多的包包。她的一言一行,她的所做所为,总是在不断推翻着你对她的看法。她的形象,就是两个字,颠覆。不停地颠覆自己的形象,考验你的判断和智商。她像一个不停在说谎的一个精灵,而像我这种弱智,总是沿着精灵所设计的迷宫,傻B似的在上下穷索。

十三的出世,是牵着老而的衣角来到杂谈的。老而走了,她留了下来。谁也没有想到,她的强大早已超过了老而,在某些方面超过了霸爷。她天天粉着老而,老而走了之后,又天天粉着霸爷。她让我想起了古龙小说里的唐门老大,胖胖的,功夫非常好,却找了一个瘦瘦的保镖来掩盖自己。她消灭不了痕迹,却懂得掩盖。

她太懂得遮掩了,化身千万,有无数的马甲,装男人,扮骚女,以喧嚣的背景来阻挡探询的目光。十三,应该是杂谈最大的谜。

我看不清她,我感到很恐惧。上官潋艳能看清未来,我恐惧,但是我也能看到上官潋艳。但是十三,一如像一团漆黑,不停在漆黑的夜空中变幻着,你知道她在变化,却看不到她的本像和形状,只有深深的茫然。

罗索一堆,就是因为看不透她。


第十八条好汉:老田
老田的功夫不是最好的,但是我可以肯定,如果把杂谈当成一块沙场的话,老田应该是活得最长的。小说和现实里,英雄总是光芒四射之后殒落,施耐庵们会记上一笔,将星殒落,黄梁一场,而不去探究为啥。

老田给我的感觉,像一个留着山羊胡子,扣着瓜皮小帽、满脸笑容的奸商。现实中他像一条泥鳅,游刃有余地穿行在海底的一堆垃圾和钢筋之中。他能看清社会,能看清障碍,能做出合理的规避动作,然后沏上一壶小茶,看着大鲸鱼们跟礁石做对,笑着说一句傻B。

生于世间,多为名利所累,慷慨悲歌,壮烈赴死,就是为了全自己的名,其实我觉得很扯淡。自己死了,让王八蛋享福去,俺才不干呢。这种慷慨悲歌就是一种炮灰儿,自己觉得自己人五人六的,去年《我的团长我的团》那时候我就琢磨明白这个理儿了,说到底就是为名所累。

每一个字,上面的每一个字都是这个满脸笑容的奸商说的,你不震惊么。这是一种智慧,乱世全生保家的智慧,不关道德。


十八条好汉的排名有点怪。论智慧,十八太低估他了。论好汉,好汉对老田来说,是一种类似傻B的污辱。他在自得其乐。像一条游刃有余的泥鳅一样自得其乐。


第十九好汉:猪小虫
马樱花和舒列宁放一个屋里,是因为她们都骨子里端庄,外表却淫荡。而把猪小虫和七七放在一起,是因为表面上她们很智慧,骨子里却很搞。

小虫是真漂亮,这个是事实,小虫退群的时候,十三说,妈的,以后一起比美的人都妹有了。霸爷心里窃喜。一众男流氓找我要人,我说我洗干净儿地装小虫行不啊……

小虫为啥要退群呢。因为我说秀才的不是,她退群表示抗议。可是她呢,又把秀才拉黑了,表示对秀才骂我的抗议。我觉得狠搞,嗯,打个比方吧,如果爸妈吵架,有点智商的,就分析谁对谁错。有点情商的,就极力地撮合,不食马肝么,用十三的话。小虫的反应是,脱离亲属关系。望着小虫离去的背影,我真觉得很搞。同时也觉得可惜,这么一个漂亮老娘们,气性杂就这么大,做事儿杂就这么搞啊。

但是,这种怒气吧,能让小虫排名十九。记得勾践看到怒蛙挡路,下车跪拜之后绕道而行。小虫虽说很搞,或者自持漂亮很搞,但是,杂也是一腔纯正的怒气,我将来有机会一定替她包粽子,必须用五彩线,阿门。


第二十一条好汉:七七么
只有几句话。非常好的写手和砖手。就是有点莫名其妙的搞。她刷地写了一个帖洛洛,我说我靠,绝品呀,大家请看。于是一堆人过来验证,真是绝品,大家开始有秩序地发出赞叹声。过一会赞叹声没了,我回头一看,丫把帖给删了,闪我一跟头。

然后她刷地又垒了一块砖,咣咣地青砖,砸的全是大佬 。我说我靠,绝品呀,大家请看。于是一堆人过来验证,真是绝品,大家开始有秩序地发出赞叹声。过一会赞叹声没了,我回头一看,丫又把帖给删了,又闪我一跟头。

面对此情此景,我只有苦笑,七七不是小说过来玩儿我的吧?面对着一地的钧窑残片,我磋呀的同时真想大声地对跑得干净彻底的七七说,你太搞了,跟猪小虫一样……
  
第二十二、二十三条好汉:野花和三麻子
野花几年前曾经是商都的第一美女,当年流氓如赵小蟀,也不敢正对野花的盈盈笑眼。才华呢,杂说呢,跟帖简短而有道理,常有惊人之语。经常潜伏在杂谈群里不吱声,她的肺活量非常好,几个月一直在水下呆着……

王三麻子也叫菜刀阿九,十年前曾经是悍将,现在据她自己说是转型了,转为生活型的了。相信看过“男士的脐下三寸”“孙悟空的关系网”的筒子们会将其视为天人。头一篇是宝帖,没事儿我就请出来供供,后一篇被马樱花整到快报上发了。这两篇东西就足以奠定她在杂谈的大佬地位。近来在群里偶有露头,也不为人所知。

想来在六年前,都是炙手可热的大佬和头牌。随着岁月的流失,她们变得沉默,江山老去,有谁知道她们当年的故事呢?十年之后,我们其中又有谁能甘于寂寞笑看论坛继续潜水呢?

青春的回忆,发黄的照片,淡然的沉默。


二十四、二十五条好汉:知易行难和花开富贵
两个妹妹是我最好的朋友,知易行难一曲野蛮生长,据说吸引了出版商的注意,我开始几乎怀疑她就是上官潋艳。当年也是一个战士。传说写了强奸不该反抗的深海女妖女士,在网易被痛殴,凶手一个是今天的独醒,另一个就是知易行难。两个人都极有风范,没群殴,单挑。特别知易行难,给了水妖充足的休息时间,然后一人对水妖和水妖的粉丝们。凶狠而聪明,就是知易。

知易的智商应该是最高的,已经不屑于在杂谈回帖了。每当我双手捧着杂谈的帖子请她过目时,她总是敷衍着说,嗯嗯嗯。

花开富贵也是黄了老了的一代红星,当年在网易的风头不亚于风飘飘。夺少英雄人物为之吃醋和斗殴啊。她曾经感叹说,我有三个凯子,却敌不过一个疯子。三个凯子一个是新潮鲁迅,另一个是东樵,还有一个是斯徒乱码。疯子就是一拳把天机神棍老实和尚削倒在地的天郎明。后负气出走,充满了对三个凯子不屑。近年来,偶见跟帖,已是淡然从容……

第二十六条好汉:你坏死了
你坏死了,在杂谈发了两个小文,一个是砖文,砸老而的,老而中砖后抱头鼠窜,不敢再复回杂谈。另一个是用广东话写自己外甥的,好象是听到了传说中的吴浓软语。

上面五位筒子,既是悍将,又是女人。当年也是上得厅堂,砸得茅房。岁月和经历让她们成熟和丛容。她们静静地看着杂谈,偶然间一坐,又会想起当年意气风发的一幕。有谁,杂谈有谁,会让她们有兴趣再显真容,缠紧腰上的肥肉,跳一曲天荒地老呢。


第二十七好汉:如水娇阳
在Q上碰到如水娇阳,我说你杂不去回帖啊。她说欢迎这个B那个吊的,杂就不欢迎她啊。我说好啊,我要是欢迎你,你不来,你是王八犊子啊。

如水娇阳-蜂蜜一样的大佬。说她是大佬,据说人家在某牛B论坛当老二,虽说我也在六星杂谈当老二,那档次不一样,小队书记和党中央书记不一样。阳大佬有次跟我吹牛B说,在她那个版,她说了算,老大是挂名;在她那个版,没几个好朋友顶帖子,帖子一下子就得被冲走;在她那个版发帖,B啊,吊啊,一色儿全拿下。尽管我发现有时这个淑大佬 也是满嘴靠操的,不比马樱花差啥。

于是我满怀敬意地问,那我要是去你那儿,可以给个精荐啥的么。她非常牛B地说,不行。高手多着哩。

其实你说,你指的是所有看到这帖的朋友们,咱六星杂谈高手少么,操TLL的,她来了还不就是顶精荐。真TNN的以为咱们这儿是纯农村啊。我真想问问这丫,我这真精也不是水货啊。

过一会儿阳大佬说,你把地址再发一遍……我很愤怒。说,你这个傻B。舒大佬说,你奶奶是傻B……

但是六星现在不是缺人么。我只好忍气吞声地说,你是我奶奶好不。奶奶你干啥哪。舒大佬说,泡你爷爷哪。我说把我爷爷一起拉到杂谈里吧,六星杂谈。我奶奶说,好地……

蜂蜜,又甜又腻。有幸看过她的年青时玉照。头上包一块头巾,蓝背心,白裤子,没治了。当时独醒就动了淫心。让我好歹给劝住了。后来再有幸听到她的声音,慢慢地一个歪,拉长了声音,能腻到了骨子里去,像国民党女特务。于是我警惕地问,你找谁啊,她又慢慢悠悠地说,我~找~呀~马~路~~。我说,你找谁?她还是不紧不慢地说,我~找~呀~马~路~~。我说你打错了。。她还是腻着说,不会吧?我非常严肃地说,我姓牛,在国资委工作。

这时,屏幕上如水娇阳打过来几个大字,我靠你奶奶……


第二十八条好汉:盗墓大儒——醉鹰
一群儒生半夜到野外盗墓,先生担心天亮后会被人发现,一面催促弟子加快速度,一面询问进展情况,弟子报告说:“贴身的衣物还没脱下来,死人的口中还含着珠子,难怪古人诗中说,‘麦苗青青,长在山坡’,活着不做善事,死后含着珠子有什么用呢?”先生便指示道:“你不妨揪住死尸的发髻,按住他的下巴,用铲子敲打他的下颚,慢慢地分开牙齿,小心地取出嘴里的珍珠,千万不要弄破了。” (以上引自互联网)

看到这段的时候,我一口水喷了出来,这不就是醉鹰么。再进一步地说,穿着大儒长衫的中年愤青加淫棍。醉鹰能捅词儿,古汉语方面能与之相提并论的只有你坏S了。偶做古文小文,也整得标标致致,平仄不乱,极有迷惑性。

但你仔细研究他的帖吧,就两类,一类是时政帖。所有的时政帖都是一个核心,往政府身上泼脏水。政府是杂做都不对啊,他是掐半拉眼珠子也看不上政府。一般是三段论,一,中国政府差,二,外国月亮圆,三,中国人素质低。属于九斤老太男版。天天后脖子上别着个野鸡毛,闭着眼睛骂政府。四十来岁了,再转型也费劲了,就可着一条戏路往下演啊。

淫棍啊,那是真事儿。讲男女之事吧,飘飘和小慧是高手,含而不露,那是娇憨。醉鹰吧,也爱讲,把性器官翻出来讲,捏着兰花指挑着性器官讲。用最美的古汉语,去细致入微地纤毫毕现地意淫。然后以风流大儒自居。

和醉鹰认识有四五年了。始终没能成为朋友。一个原因是我喜欢没事儿掐掐他,刺激他。都是挑柔软的腹部一记大力勾踢。慢慢地醉鹰始终对我保持着警惕。另一个吧,因为他的愤青情结,我对他的智商产生了怀疑,还有啊,因为他的赤裸裸的意淫情结,我始终不由自主地想起大陆拍的BIE脚的三级片。


第二十九条好汉:乡镇企业里的老书记——子日。
子日太忙了,你一问子日忙啥哩,他就会推下来老花镜说,某某重工直道不?我要开会,要忙于一个多月,然后我去世博,还有工会……不谈了,下一个会还等着我去发表意见哩,然后夹着公文包,蹬着二八自行车在灰土满地的乡下田梗里用力地骑着。

当你在论坛上看到他的时候,更像乡镇企业的党委书记,端着茶缸子,戴着套袖,走近你,然后说,唔,这期的人民日报你看了没有,然后是一堆永远正确同时又不着四六的话……


第三十、三十一条好汉:王小虎的老虎和新解玉玲珑
小虎直白。那天在群里问谁能当版主,小虎直接报名了。当问是否有足够时间时,小虎说有。这一点,要比妞妞捏捏的码哥强多了。码哥做了半年的扣儿,最后挨了独醒一砖,版主也没当上,含羞去傍六星声画里的阿姨了。虽说这阿姨比码哥小十多岁。

小虎和玉玲珑应该挺熟,隆重推荐一下玉玲珑的大作。简直像姐弟俩,弟弟顽皮,姐姐大气明事理。

全文如下:

咱被小虎扯着衣襟拽进杂坛,真见识了什么叫流光溢彩,五味杂陈。但每当咱酣畅淋漓、如醉如痴之际,总会被小虎一声拖长的惊叹给惊掉爽灵,打散雀阴。不得不青龙在目,白虎伏鼻地聚起精气神,给小虎一个狠狠的回眸,小虎却兀自跳着脚兴奋地大叫:“呀,达令,快看元霸的寻欢慕容复,精彩着咧,帮着顶顶好伐?”“呀,达令,快看元霸的色情小说,水柔蓝,再顶顶好伐?”“呀,达令,元霸的十分红处便成灰耶,快顶快顶……”咱于是成了被霸粉,每天目瞪口呆地瞧着小虎用特为元霸订制的那一堆马甲,换来换去地顶其情色帖子,顶到兴起时,嘬一口小酒儿,啃几口咱用一曝十寒的独家秘笈酿制的糟凤爪,兴高采烈地把显示屏点划得油迹斑斑:“看,元霸又跟人ML了,她叫ML叫打夯,好别致耶!”“看, 元霸跟人上床时脑子还开小差呢,真个是淫而不荡,风而不流哎!

咱忍,咱忍,忍到无可再忍处,揪起小虎的耳朵,抓过一只油光光的凤爪敲着他饱暖思淫欲的额头,训道:“不过一对狗男女,有什么好看?”小虎便惊诧地停止了嘴巴和心理的双重咀嚼,眼睛睁得象十五带晕的月亮,一圈圈地放大:“这等文字和人品,不正是清风明月,降龙伏虎么!怎么,你竟然欣赏不了?


咱向来不喜欢对别人的文字说三道四,飞短流长。所谓各花开各色,各色入各眼。比如桃花,咱虽然讨厌其东施捧心的做作,屡屡拍拍她骂街骂得通红的小脸儿,对其文字,却从不指手划脚,甚至还喜欢看上个一二。比如飘红,咱虽然常耸着肩瘪着嘴嘲弄地看其大跳忠字舞,但她的某些正经文字,咱还是擦亮了眼睛,用拜读的心态仔细研究个三四,即便王二,丫的那些刻薄阴毒招摇自得的招式下,咱也能读出其隐藏的脆弱敏感自尊的小我来。总而言之,统而言之,不管风流还是凉薄,那种慕善抑恶的主流心态总是有的,但咱对元霸的文字读了再读,却怎么也读不出小虎所谓的“清风明月,淫而不荡”的风姿来,下笔千言,空无一物,说来说去,不过一对狗男女么!咱再一次孔孟程朱的断言。


你若是长着一双稚嫩明眸的少儿,读到元霸的文字,怕是要约人私奔吧?你如是情窦初开的少女,读到元霸的文字,怕是要脸红心热,心痒难耐吧?你若是一个正对某人暗含情愫的少妇,读到元霸的文字,怕是恨不得把意中人一口水吞了吧?看么,元霸的文字,偏就不象琼瑶阿姨的小说秀纯情,让人涕泗横流、莫名感动,也不象张爱玲的小说秀幽怨,让人迷迷茫茫、未知所终,而是咽不下挥不去的骚动,脱而不脱,不脱又脱,生生把个活泼理性的王小虎,给勒逼成疯疯癫癫的饥饿强奸前期犯!好一个淫而不荡,风而不流啊!其实就是一出文字的三级片么!

咱痛惜地摇摇头,又给小虎整了一大盘子糟凤爪,扔过去一本《资治通鉴》说:再唯美的三级片,也还是三级片,能教会你妻不如妾,妾不如妓,妓不如偷,偷得着不如偷不着的龌龊道理,却展不出一副高官得做,骏马任骑的旖旎风光,更不会使你憣然醒悟人生的真谛,做到行云戏流水,我自槁然坐的波澜不惊。小虎,不如归去,且怜眼前人,种好你那一亩三分地吧!


第三十二条好汉:锛锛凿子(马缨花主笔)
咱的文笔跟春江有明显的差异,如果在某些地方有超出和力压春江的地方,还请大家多多担待。
凿子的文笔以轻快和幽默在杂谈独树一帜。当然,作为条子,他有得天独厚的作案和作业条件。比如,他有亲近犯人,审问嫌疑人还有直接扑上去逮捕作案人的非凡人生。所以,他写什么东西一定好看并且新颖,文学作品来源于生活巧夺于天然,编和造都只能是整容美人,看起来总不如天生的那般自然和轻盈。

春江写简池最出采的是,简池鸭头顶荷吐,哗哗分水路上来,献诗,遭猛拍,沉底,再上来,哗哗献诗……
凿子就是手执警棍,脚踩风火轮,拍马就到,威风凛凛扔一贴,砸得一池静水沸反盈天,然后一驾风火轮,哥去也,休再追。于是,留下一张帅而拽的条子脸,在众MM的脑海里久久不能抹去。
帅男人是公共资源,他是属于全世界女人的,就像人民币,今天流动到你手中,明天驻留在她手中,后天又……
淡淡云曾经在在车上问过凿子一个问题,(山东大舌头口音)凿子哥哥,你为什么长得这么帅,凭什么长得这么帅?为谁长得这么帅,恨谁长得这么帅?

丫得笑而不答,大约是经常碰到这类好色如好吃的MM们如此这般滴花痴呓语。
这真是蓦然回首,那人却在老婆怀里住,同是伤心好色人。


第三十三条好汉:尼洋河畔(马缨花主笔)
每当杂谈风云顿起,各路豪杰操刀挟棒,纷争不下的时候,尼洋就捏着个痒痒挠出来了。一般的是有自己鲜明的观感,有自己坚定的立场,还有尼洋式独具风采忒有风骚的点评。小痒痒挠左挥右舞,看谁不顺眼就挠谁,被挠者一般都脚得特好玩儿,就是挠狠了,挠急眼了,也不过是咧嘴呲牙苦笑一番,奋起吼一嗓子,“好痒痒啊……
   
在众多各具风采的女ID里面,尼洋是雅俗共赏的一个人物。
   
摆谱也是可以的,某某部国产专家,某某国全家旅行,某某帅哥正宗老婆……
   
小资也是可以的,缓步走出小日本咖啡厅,在一座人来人往的天桥上,和心中的他在人海中相逢,雨在下,泪在飞,心在颤栗……
   
拽俗也是可以的,5.8/斤的米,不洗碗的老公不是好情人,带婆婆出去旅游心好疼噢,马樱花的菜好棒哦……
   
八卦也是可以的,舒小惠的嗲,春江潮水的俗,论飘红的傻……
常常有这种感觉,郁闷了一天,或在电脑上坐得脸干舌燥,一进尼洋的贴,宛如春风化雨,宛如清波随流,宛如一不小心看见了两个小P孩正互相揭短,你偷了我家瓜,我告你爹去;你砸我家玻璃,我告你妈去……

甭和尼洋比富,谁也不知道她家财多少贯;甭和尼洋比派,出国当出村;甭和尼洋比老公,见了她老公你会心跳;甭和尼洋打嘴仗,除了马樱花,她还没输过谁……
哦窝。


春江潮水(注释):
尼洋有两个特点,一个是数钱,一个是算计。数钱是在光天化日之下CI无忌惮地数钱,围观的人越多,她越高兴。她会扬着黑红的脸蛋儿,从腰里挎着造革包里掏出一堆毛票,跟大家说,“看过没?十元的。|”大家说,“哗你可真有钱啊。尼洋一笑,泯嘴儿不吱声,接着卖大米。大家摇着头走远了,她突然又出现在大家前面,转过身来问,“见过没?三十七块的纸币。

尼洋算计厉害,那是一种扮猪吃虎的算计。简尔言之,就是她可以前后左右地忽悠你,但是你想靠才华、靠家产、靠啥啥勾引她,或者是与之接近,门儿都没有,精着哪。一句话,距离感保持得非常好。她说,我从来不跟网上这些驴马滥子接近,省得日后屁大的糗事儿都能挂在坛上。信夫,这年月,有操守的狗男女太少了,一色儿是翻脸不认人的猛士烈女。


感觉尼洋和老田都是同样的人精。脸上装痴卖傻,眯着世俗的眼,心里打着自己的小生活,人性,人家早就摸得透透的。


第三十四条好汉:中国欣
中国欣也叫花花,老喜欢没事儿到杂谈里坐,东张张,西望望。忽然惊奇地说,噫,杂谈里很脏喔。然后四处飞来的拖鞋大脚丫子给她一顿踹,她坐在地上缨缨地哭。过一会,站起来说,杂谈欺负人,我走了,我真走了。没人理她,她又东张张,西望望,没事儿摸一下那五,全然不顾舒小惠地感受。

杂谈里人精挺多的,能装傻的不少。比如老田,比如尼洋。这个花花装傻是走的完全不同的路子。是凡装傻,话总是不多,一多就容易让别人看出来了。花花聪明,话是不停地说,跟话痨一样,转来转去,你总是能认识所有的字儿,就是不明白啥意思。于是,你不停地在验证,她是一个脑袋进水的人,她只是一个傻子。

小姑娘有心眼儿,装纯装得让你开心。丫喜欢照像,喜欢抱着男人的胳膊照像。有次简池受不了了,公开问花花为啥抱着一个瘦子的胳膊搞胸袭,花花说,公开地说,内衣厚,没碰着……大家睁大眼睛说,这小姑娘可真纯呀。大家在担心,这小姑娘杂混社会啊。

可是,当你看到她写的那个我的柔情付给了谁,就明白了。她的感情潜得深着呢。以墓歌的老奸巨滑,竟然空手而归,毛毛都没捞着,那眼神从墓歌的面前嗖嗖地穿过,打在最后排,墓歌连过桥费都没收着。

再有幸听她说她的生意和她的组织,她非常简洁和到位,关键的地方门清,极度门清。她说,演出这事儿,不见狼不能把孩子先扔出去。这算计,这理性,我听了以后真想抽自己的嘴巴子,自己才是傻B。

再有幸看到她的照片,十八九的照片,二十八九的照片,三十八九的照片,四十八九的照片,五十八九的照片,不禁感叹,这岁月,悄无声息地埋葬了多少如花似玉的姑娘啊……


第三十五条好汉:墓歌
墓歌是大佬,把他排到杂谈三十五条好汉里,不能避孕,但是可以避邪。某姐和某某某某某某场两个流氓之所以徘徊于杂谈之外,就在于杂谈的门上帖了春江潮水,杂谈里的门里墓歌拿着大马棒悄悄地站着。

墓歌的特点是电话。在他的概念里,没有长途没有夜晚,如果需要的话,他会随时随地跟你来一个60分钟的电话。有次我累了手都拿不住电话了,就把电话放在桌子上,旁边放了个鸡蛋,生的。过了一会,鸡蛋都糊了,桌子上还是传来墓歌非常磁性的公鸭嗓,外带B啊,操啊的悦耳词汇。

墓歌的另一个特点是义气和办事儿。男版的知音姐,粗鲁点。但是吧,凶猛而温柔。有次有缘得见墓歌真身,生得协调和紧凑。当时借着酒力说,墓兄啊,你可真像儿童肠。墓兄哈哈一笑,全不在意。

这样的爷们,其实,我想加一句,他是一根不锈钢做的儿童肠。可靠……


第三十六条好汉:亦泓
某年月日,看到亦泓一个脏兮兮的小姑娘在砸桃花。桃花是个大流氓,是个老娘们。那五彼时扛个锹把儿,以正义的打手正居,再顺便斜倪一下,显示武功的时候观察一下桃花的态度。那五冲了上来,小姑娘很快就投降了。于是,一伸手把小姑娘拉到杂谈暖暖的被子里,接受一下知音姐的保护。

小姑娘暖和过来了,然后伸伸手脚,噌地一声成长为老娘们儿了。后来跑到时尚做首版。和色妞一样,觉着自己是棵大榕树了,到处生根发芽。没啥事儿抽俺一巴掌,来显示她的伟岸和成熟。看着亦泓涂满锅灰的脸以及冒充肥胖的身影,我心里那是悲悯丛生。在我眼里,她永远是那个流着鼻涕的小姑娘。

爹,永远是爹,让小姑娘啃两年老,那是代表着如山的父爱啊。


第三十七条好汉:信以为真(花花主笔)
她,每天都来。徜徉在六星的每一条街道,勇往直前的拿着一枚小铲子,与广告小贩进行殊死搏斗;她,嫉恶如仇,见到不平事就怒火中烧,烧完自己,极其冷静地做个冷处理。她,是爱美的女人,总是对着六星这面镜子照来照去的,看见好男生,追将过去,按到就亲,亲完就跑,这是大家拿最open的礼节;她,身在曹营心在汉,身在大家拿心系六星,身在小贝旁边,心系六星帅锅;她,是个勤勉的人,积极开发六星论坛资源,提高六星网玩技术,增设了不少奖牌,添加了不少功能,由一名普通玩家,成长为一名六星名技。由此还不忘把大家拿风情介绍给六星公民;她有求不应、帮理不帮亲、大公无私、大义灭亲、大德无边,中西穿梭,信以为真,每天都来的珍爱使者。


第三十八条好汉:春江潮水(花花主笔)
他的硬度指数相当于普京,他的魅力指数相当于小布什,有人骂,有人爱,有没有人真正理解他内心深处?!他是强大的,立体的,多面的,成长的;柔情赋予蓝天白云之上。马路中间点根烟,面对车轮滚滚,刚毅冷峻,流血不流泪,宁死不屈。他,敞开大门,像一枚好猎手,等着更猛的敌手出现,好战之心若猛虎下山。生在战争年代,定能成为统领千军万马的出色指挥家。他,目光炯烁,透出智慧与纯善,怜香惜玉,跪迎一干美女,当杂谈豪女离开,他也会拽着姑娘衣襟,嚎啕大叫,妹妹你大胆地往回走,往回走,回个头。春江潮水,大浪奔涌气势磅礴,大爱于心厚德载福。有血有肉铁杆汉,大嘴一笑百媚生,令无数知音竞折腰,难怪,想走的人,一定还能够回来……


(秋水文心点评)
鄙人脚得,第三十七好汉非春江潮水君莫属,此君巧舌如簧能言善辩,功夫当是炉火纯青登峰造极。然,这些优点只不过是文艺小青年的共性,实不可概括一代拍砖宗师春江潮水。春江潮水君给我印象最深的该是刚刚看到他在一位叫色妞帖子里的一次闪亮登场,竟然在大庭广众之下亮出胸肌,且引以为自豪,偶突然感觉,芙蓉姐姐和犀利哥都暴弱了,情不自禁由衷感慨,当今网络神马都是浮云,唯有春江潮水堪可称”帝“,可据俺有限滴,略知一二滴健美知识,秀肌肉除了秀胸肌,还当秀秀背部的三角肌,而这位春江潮水君则别有个性,直接将汗衫撸起来露露肚皮就算完活儿,不知别人看到的是虚胖还是排骨,总之偶滴第一反应是赵本山大叔的一句小品台词“四斤的龙虾来一只”。
     
春江潮水君还有个最大的特点,就是灰常喜欢舞弄拳脚,并且很欣慰滴把自个儿放在了武林盟主滴宝座上,指点江湖,挥斥方遒。最为精彩绝伦的是他公然一个人挑战36位悍将,他先是在老实和尚面前打了一套少林拳,结果和尚正在扫地;他又在独醒客家门口耍了一套飞叉,结果独醒客正在家中喝茶,后来他又在闲散之人面前来了个连环脚,不巧闲散之人正帮老婆打毛衣,总之,他一口气狂扁了三十五位少侠,大家吃的吃,玩的玩,要么就是在打哈欠,视而不见,春江潮水终于一路高歌,杀到了弘福寺,守门小和尚慌忙跑进藏经阁高声叫唤“师父,师父,不好了,春江潮水前来踢山!”,方丈亦弘手捻佛珠高声喝道:“阿弥陀佛,慌乱什么?”于是随徒弟来到山门,手打凉棚往下观瞧,沉思片刻,终于说出一段超经典的日语:“好鞋滴哇,不踩臭狗屎啦屎啦滴哇!”赶忙令徒儿紧闭山门,免战高悬。
     
春江潮水大获全胜,如同中国足球队员点球射进了韩国球门,再次撸起汗衫满场奔跑:“我把他们都KO啦!!”台下观众一下将目光从巴神那里收了回来,转向这里,一片欢呼雀跃:“春神!春神!”。
     
所以,第三十七位好汉,春神也。
     
对了,好像前面有两位女子被春神列在了第十条好汉的座次上,鄙人觉得这很公平,男女平等嘛,每人只能一个名额,如此算来,现在应该到了38位,那么第38位理当春江潮水君所有,若不将“三八”尊位承于春江潮水君,前对不起古人,后辜负来者。


附录:好汉名单
第一条好汉                 老实和尚
第二条好汉                 独醒客
第三条好汉                 北方的冬天
第四条好汉
                 跳梁老丑
第五条好汉                 
曾经思汉,霸爷,李元霸

第六条好汉                 斯徒乱码,也叫老而弥衡
第七条好汉                 扑尔敏
第八条好汉                上官潋艳
第九条好汉             闲散之人
第十条好汉                 马樱花和舒小惠
第十一条好汉         慕容千秋
第十二条好汉            临窗独饮
第十三条好汉            简
第十四条好汉            风飘飘
第十五条好汉            杨逍逍
第十六条好汉            知音姐
第十七条好汉         
谜一样的十三
第十八条好汉         老田
第十九条好汉         猪小虫
第二十一条好汉     七七
第二十二条好汉      野花
第二十三条好汉       王三麻子
第二十四条好汉       知易行难
第二十五条好汉      花开富贵
第二十六条好汉      你坏死了
第二十七条好汉      如水娇阳
第二十八条好汉      盗墓大儒——醉鹰
第二十九条好汉      子日
第三十条好汉            王小虎的老虎
第三十一条好汉        新解玉玲珑
第三十二条好汉        锛锛凿子
第三十三条好汉        尼洋河畔
第三十四条好汉        中国欣
第三十五条好汉      墓歌
第三十六条好汉      亦泓
第三十七条好汉      信以为真
第三十八条好汉       春江潮水


注:不知为何,缺少第二十条好汉,春江的帖子没有,目录中也没有。


作者: 我是来打酱油的    时间: 2015-7-4 22:24
写吧,这帖子会火。
作者: 花开富贵    时间: 2015-7-4 23:26
关注!
作者: 花开富贵    时间: 2015-7-4 23:35
我猜测宋朝会翻出舒小惠、扑尔敏和猪小虫。。。
作者: 范闲    时间: 2015-7-4 23:51
花开富贵 发表于 2015-7-4 23:35
我猜测宋朝会翻出舒小惠、扑尔敏和猪小虫。。。

我猜不会,因为舒列宁和小单的历史太久远了

那会舒列宁的马甲还是似水骄阳吧!

作者: 花开富贵    时间: 2015-7-4 23:54
范闲 发表于 2015-7-4 23:51
我猜不会,因为舒列宁和小单的历史太久远了

那会舒列宁的马甲还是似水骄阳吧!

以宋朝的精神我看会从建坛翻起
作者: 清羽    时间: 2015-7-5 00:02
建议先去翻春江的帖子《杂谈三十六好汉》。找到人名再去翻他们各自的帖子。要不然宋朝首版翻帖子会翻的散光眼。手机没发顶那个贴子。
作者: 竹林荷风    时间: 2015-7-5 10:34
翻箱倒柜,倒腾倒腾
作者: 花开富贵    时间: 2015-7-5 16:32
再溜一圈,还是坑
这几个天坑不好填啊
作者: 月光屏    时间: 2015-7-5 17:12
混了有一段时间论坛了,仍是好多人对不上号。
作者: 张大民    时间: 2015-7-5 17:46
本帖最后由 张大民 于 2015-7-5 17:49 编辑

我好像只看过霸爷的字,春江,好像看过几篇砖贴,其他的人,我来的时候不知道在不在,不熟悉
作者: 张大民    时间: 2015-7-5 17:46
花开富贵 发表于 2015-7-4 23:35
我猜测宋朝会翻出舒小惠、扑尔敏和猪小虫。。。

他们是谁
作者: 花开富贵    时间: 2015-7-5 17:58
张大民 发表于 2015-7-5 17:46
他们是谁

杂谈鼎盛时期的才女们!
作者: 张大民    时间: 2015-7-5 18:05
花开富贵 发表于 2015-7-5 17:58
杂谈鼎盛时期的才女们!

鼎盛时期是哪几年,我后来记得的杂谈,好像就是吵架
作者: 花开富贵    时间: 2015-7-5 18:07
张大民 发表于 2015-7-5 18:05
鼎盛时期是哪几年,我后来记得的杂谈,好像就是吵架

我也不记得时间,反正大家都在的时候就是鼎盛期。
作者: 萧剑    时间: 2015-7-5 18:20
时不时会来转悠~~~
作者: 沈眉珊    时间: 2015-7-5 21:58
很期待归隐兄的开笔。
作者: 张大民    时间: 2015-7-6 12:47
以前搜索看过霸爷的此间少年,其他的不认识,还记得有个人,叫知易行难,也是美女,文字很好
作者: 花开富贵    时间: 2015-7-6 12:58
张大民 发表于 2015-7-6 12:47
以前搜索看过霸爷的此间少年,其他的不认识,还记得有个人,叫知易行难,也是美女,文字很好

她们一直都在,不算早期失联的吧


作者: 张大民    时间: 2015-7-6 13:06
花开富贵 发表于 2015-7-6 12:58
她们一直都在,不算早期失联的吧

额,换了马甲,俺不认识了,呵呵
作者: 花开富贵    时间: 2015-7-6 13:58
宋朝真是个实诚人!填这么大的坑也不单独开帖,给杂谈和自己多增加点发帖量
作者: 张大民    时间: 2015-7-6 14:19
本帖最后由 张大民 于 2015-7-6 14:21 编辑
花开富贵 发表于 2015-7-6 13:58
宋朝真是个实诚人!填这么大的坑也不单独开帖,给杂谈和自己多增加点发帖量


最早来的时候,看见他们互相掐吵,一着急,就当真,认真去劝解,后来发现他们都是熟人之间,互损是一种亲密。
和宋朝老师一样,六星是我最熟悉的,其实熟悉的只是那些id的文字。依然不熟悉很多。

除此以外,也没有更熟悉的了。没有共同混某个论坛的历史,没有互掐和互爱的历史。
喜欢归隐老师,是他每一次六星缺人时的担当,他对好文字和思考的独立思考,处事之间他的厚道和真诚
作者: 花开富贵    时间: 2015-7-6 16:23
张大民 发表于 2015-7-6 14:19
最早来的时候,看见他们互相掐吵,一着急,就当真,认真去劝解,后来发现他们都是熟人之间,互损是一种 ...

也不知道多分几层楼,六星对版面和版主的发帖量都有要求。
要是股市也这么挤压泡沫就好了

作者: 归隐宋朝    时间: 2015-7-6 21:50
花开富贵 发表于 2015-7-6 13:58
宋朝真是个实诚人!填这么大的坑也不单独开帖,给杂谈和自己多增加点发帖量

对呀,怎么忘了这茬儿!尽想着让版面看起来完整了。

作者: 花开富贵    时间: 2015-7-7 08:58
归隐宋朝 发表于 2015-7-4 22:10
实际上,比较喜欢她的《血色上帝》,但已经有地方隆重推出了,就不再过重着色了。
                       ...

按照霸爷的话说,马樱花的文字强悍而质朴。
《蒋大菊》这篇功力不一般,我貌似第一次读到。







作者: 归隐宋朝    时间: 2015-7-7 20:22
本帖最后由 归隐宋朝 于 2015-7-7 20:56 编辑

不要被名字吓到,这位惯于表里不一。
                                                    ——编者

找个人上床

文/田尼洋

       我做姑娘时候,有个特立独行的姨妈告诉我:“好男人就跟大熊猫一般稀少,遇见了千万不能错过,出手时就要稳准很!”

       后来我犯花痴迷上了红楼梦,并且如神风敢死队一般将这部伟大的作品作为枕边书加以复习,对林黛玉的种种小把戏也始终是没有悟出一二,倒是姨妈的肺腑之言常在耳边轰鸣,只是愤然,好男人还是没有遇到。一个表面上林黛玉的追捧者,实际上胸中都是骑马挎枪杀人越货的二半吊子的怀春丫头,装模做样满腹惆怅地在南京的莫愁湖一个人散步的时候,在错的时候,错误的他出现了。

       看到一个清爽的男子,在拿着一本书聚精会神地口中念念有词,那风度、那气质,无一不是我梦中的白马王子,想当年,谁不热爱陈景润啊?可我更希望获得一个又高大又帅的陈景润。而陈景润当初有一个全国人民都知道的行为:手捧一本厚书,口中嘀嘀咕咕,脚下不识马路,身体猛地撞树。而这个莫愁湖边的青年男子是坐在湖边看书的,似乎没有撞树的可能,可也不能排除他看到兴起一步跨进湖里呀,于是我在周边溜达,如同侦探观看疑犯一般地斜着眼睨着看书男,准备一旦他落水我便来个美女救英雄。

       可终于没能如愿,于是悻悻回家。

       可事情出乎人的意料,在约了一群朋友去上海探亲的路上,居然看到了看书男,他是某朋友的同学,一个学医的研究生。于是我马上凑上前去,赶紧自我介绍,什么女的不能追男的,姨妈的话就是真理:“好男人到了手边,坚决拿下!”于是,也就真地几乎将这男的拿下了。一起看了电影,一起逛了公园,逛公园的时候我还琢磨着应该拿一本书放他手里吧?他一边看,一边全然不理身边的我该多好。可现实往往是残酷的,往往与我们的想象背道而驰的,他不仅不看书了,而且一双眼睛很不老实,而且行为也很不老实,在他请求跟我探讨人体奥秘的时候,我的眼前一下子冒出了林黛玉,冒出了一系列的封建时代的女子,于是我愤然地踢了他一脚,走了。

       姨妈,对不起您,我简直就不是您的外甥女!

       离开南京后,在以后的很多年我都无法原谅自己的愚蠢,居然就这么地错过了一段给人无限想象的美妙艳遇。说是一段艳遇我心中有些羞愧,这不能断言是艳遇,应该也有一些爱情的萌动的吧?一想起看书男,常常想,他过得好吗?已经是绿叶成荫子满枝了吧?要是当年我不那么踢人,会是另外一种人生了吧?于是心里泛起了酸,思绪沉沉浮浮地,不由地想象:当一个医生太太也还是很可怕的,说不定哪天就被肢解了,成了活体标本。

       后来还是遇到了看书男,他还是那么地温文尔雅,应该说更加温文尔雅了。在异国他乡的酒店里,作为一对野鸳鸯,终于也了却了当年的探讨人体奥秘的夙愿。其实没啥,真地没有啥。这实在是怪我,当年我那一脚,硬是踢坏了人家的命根子。


作者: 归隐宋朝    时间: 2015-7-7 20:31
本帖最后由 归隐宋朝 于 2015-7-7 20:33 编辑

广积粮,没了床(一)

文/田尼洋

       有些人总是自以为是,而且牵强附会地对一些自己无法把握的事物进行臆测,比如扑尔敏,在醍醐灌顶地整了一句“广积粮,缓上床”之后,沾沾自喜地以为自己如同阿基米德发现了浮力学原理一般,迫不及待地光着身子从澡堂子里跳出来,张牙舞爪地:“我要先广积粮艾,我要先憋着你们不跟你们上床艾,我等着你们被我的千辛万苦修炼的外表、内功所诱惑的不能自拔艾。”

       这就跟鸵鸟一样,以为自己脑袋埋在沙里了,屁股就变成别人的屁股了;又跟王二一样,掩起俩招风耳耳,就能不露声色地盗走一破铃铛了;这些小小把戏咱看了冷冷一笑:“你历尽千辛万苦还也就是为了给自己上床找更多的筹码,而已,而已。”切!你的身子还是那个身子,脑子还是那个脑子,唯一不同的是外表换了新衣服,头上多罩了俩学历的光环,这能改变你的本质上的东西吗:“渴望找一个多金、权贵的男人上床”这一不能掩盖的事实嘛。缓上床,只是把自己想上床的意向变成了一种欲擒故纵的勾引与挑逗,让对方心甘情愿无怨无悔地自动上钩而延伸出来的一种复杂而又十分技巧的工作过程。

       男女能上一张床,是因为双方均有上床的需求:异性相吸是自然界一种本能,如果缺失着这种本能的释放需从源头找原因,而不能像杂谈一浑小子出的损招儿:“绑着鸡鸡治牙疼。”一个正常的女人,如果需要男人跟你一起上床,索性大大方方地追求男人便是,偏非要摆出一副令人匪夷所思的神情:“不嘛,不嘛,人家不要嘛。”这种欲擒故纵的表演只是滑稽的丑态,不是什么“所谓情场得意,常常就是这样以小博大,投入一点点,低调而安全,像一朵花儿,徐徐开放,慢慢展现你的美好,等日久生了情,对方怎么还舍得放开你。”那些个小女人儿的娇柔作态,象被挑挑拣拣后的还勉强可供食用的剩菜,食客舍不得你也是怕剩余资源白白浪费了而已。

       所谓上床的男女,是不设防,不做作的,是男女的一种本能需求,是异性间自然而然的激情释放,如果没有了激情,当然也就没有了床。看过一个女作家的散文,在得知丈夫有了新欢之后第一行为便是去买了两件性感的睡衣——可怜的姑娘,即便不穿衣服都留不住人,性感的睡衣又怎能让负心人幡然回归?还在梦想着凭借外在的努力挽回点什么,那挽回的绝不是床,而是男女理智上对生活要求更多的保障——从床上关系,变成了某种同盟军罢了,爱情却是已然远去了。就如同隔夜的剩菜,即便还能吃,也已经是变了味儿了。

广积粮,没了床(二)

文/田尼洋

       近几天,公司里的会计大姐十分郁闷,55岁了眼瞅着要退休了,可自己的年已29的女儿还没有嫁出去,这一天天成熟的大龄女儿,就跟现如今的股票一般,砸自己手中了。会计大姐给女儿下了死命令:“30岁之前结婚,我陪送嫁妆100万,30岁以后结婚的话,每耽搁一年,我少给10万。”可惜,29岁的公主对妈妈的话置若罔闻,开着一辆她爸给买的mini-cooper到处闲逛,就是不谈出嫁,对这陪嫁的100万真正做到了视金钱如粪土。眼瞅着在众多的单身优女中又增加了一名候选人,会计大姐心如刀绞一般。

       没法不心如刀绞,目前公司里大约有近20名单身女职工,这些单身女职工从30岁到50岁不等,那可是女人中的蓝色妖姬,玫瑰中最稀少的那一款。首先说学历,没有硕士学位是不能混迹其中的,当然,硕士学位是十年前的行情,现如今都需要博士学位,而且还是国外回来的那种才好使。随便闭着眼睛摸出一个女单身,气质、容貌无一不是一只鹤站在一群鸡里面,高别的鸡一头。最常见到的场景就是,拖着一个新秀丽的拉杆箱,拎着一款IBM的笔记本,身着职业套装的优雅女人匆匆出入大厦——随时准备出差,所以每天都要整好行装。看着这些人间翘楚,会计大姐的心七上八下:自己的女儿,花了大力气培养成的女儿,一下子就成了其中的一员。

       要说会计大姐的女儿,那可是从小就作为皇室候选人进行培养的,芭蕾、钢琴都是经过了严格的考试关的,还能写一手好书法,还能组织同学搞策划,还给当初的学校搞英语大赛拉过2万元的赞助——从新东方手里挖出来的钱。高中就送去英国留学,每年学费平均花费3万元(英镑),8年后剑桥毕业回国发展,个人能力那确实是“一夫当关,万夫莫开。”年薪已经超30万,而且还有日益增长的趋势。可令父母烦恼的是,个人问题成了老大难,对象不难找,能结婚的对象太少。独生的宝贝女儿难道一辈子待字闺中?看着辛辛苦苦培养的女儿如今成为一名赚钱的好手,而不能结婚、生子,享受普通家庭带来的天伦之乐,这滋味相当令其父母纠结。广积了粮,几辈子的粮,没后人分享,那这些粮还有什么意义?

       好女儿的婚床,成了父母的沉重忧伤。

作者: 归隐宋朝    时间: 2015-7-7 20:51
本帖最后由 归隐宋朝 于 2015-7-7 20:54 编辑

各种爱……

文/田尼洋

                                                                         床笫之爱


       记得看过一个笑话短信,一对夫妻贫穷到了无米下锅,于是女的提议一直呆在床上,以做爱当饭吃。从早晨到晚上,又从晚上到早上,男的去厕所的时候打了个踉跄,不免感慨:真好,这事儿不仅能当饭吃,还能当酒喝。

       前些日子跟同事聊一本小说,说有个男的与跟他偷情的女的居然一夜从事了三次非法同居事务,同事笑说:“这是瞎吹的。”  我掏出了墨镜戴上,心的话:“世界之大,这才哪到哪啊?你见过几个男的呀,就敢这么下结论。”

       想起了一位女友,曾经跟我说过:她曾经跟她的一年未见面的男友在异乡的酒店里从事了一天的床笫工作,早晨醒来的时候,发现俩人都躺在地上——都搞昏了。我揶揄:“你这么个疑似淑女居然如此强悍。”女友说:“懂嘛儿呀,这是爱情,我们都拥有爱的能力,而且势均力敌。”

                                                                                 母子之爱

       母亲已然已是老了,原先笔直的腰板已然已经弯了,再也挺不直。可母亲依然在屋里屋外地忙活着,从来不曾停歇,直到她终于摔了一跤,倒在床上不能下地了。

       于是儿子第一次请了假陪伴母亲,母亲充满了歉意,看着在电脑边忙活的儿子,母亲躺在床上,连翻身都小心翼翼。

       儿子的电脑发出一阵阵“嘀,嘀”的声音,母亲好奇地问:“你的电脑里是什么?叫的怪好听的。”

       儿子说:“跟朋友聊天呢。”

       母亲说:“哦,哦”,艰难地翻了个身。

       儿子一下子觉得难过起来:自己在家都没有陪着母亲说话,却跟网上八杆子打不着的人聊得火热。

       于是儿子毅然关了电脑,给母亲柔起了后背,母亲笑了,跟儿子说:“扶我去趟洗手间就赶紧上班去吧,这下我就能坚持到你下班再去厕所。”

                                                                                 兄弟之爱

       自从各自有了老婆,兄弟之间的走动明显少了,即使逢年过节想着给对方买点什么礼物,也一般会礼尚往来地得到回赠,让人觉得有些垂头丧气。

       还有父母健在,只有回到父母身边的时候,俩人才觉得又回到了小的时候,哥哥偷偷地拿弟弟的饼干吃、弟弟让哥哥背着的感觉又回到各自的脑海,于是俩人都更加热爱自己的侄子,似乎俩孩子身上延伸了童年的手足情感。

       后来父母先后病了,弟弟出差时心里特别踏实:有我哥在呢。哥哥出差时也特踏实:有我弟在呢。

       后来父母没了,心痛欲裂的时候,看看哥哥,弟弟就像看到了老爹;看看弟弟,哥哥就像看到了老娘。

       于是俩人心中平复了许多:感谢老天爷,还有兄弟在。

作者: 归隐宋朝    时间: 2015-7-7 21:02
本帖最后由 归隐宋朝 于 2015-7-7 21:10 编辑

这是有着时间印记,却没有年龄界限的文字。
                                                           ——编者

馒头

文/淡淡一片云


       馒头是北方人的主食。

  馒头浓缩了我的童年生活。那是一只母鸡屁股供给一户人一年油盐的年代。

  我的胃在饥渴地找寻着一切所能果腹的东西:供销社玻璃罐里的“糖疙瘩”偷偷咬着手指淌会口水作罢、涩口小青杏悻悻地一脚踢远了、饭橱的抽屉拉了一万遍还是没啥可吃的…….嘻嘻,一抖书包,定会有干沙沙的馒头糁子簌簌地落在地上。

  母亲蒸的玉米面馍馍为何总是那么酸啊,东墙头二狗子奶奶的葱花馒头几乎活活馋死我。把实在难以下咽的酸馒头丢在了奶奶家,抱着两个散发着麦香的微甜白馒头,躺在玉米秸秆剁上美美地逮了个饱。

  “啪!呜呜,呜呜……..”清晰的巴掌印在我白嫩的脸颊上火辣辣地跳啊跳,不知所措的我,随即被母亲一把搂入怀中,母女俩哭作一团。自那以后,馒头再酸,俺也不去奶奶家了。就是我丢在奶奶家的那块酸馒头,被奶奶嗤笑着几乎全村说了一个遍,说母亲不是好婆娘不懂蒸干粮。俺知道,俺母亲的手其实是很巧很巧的,在下雨天不能下地干活时,母亲擀的面条,贴的锅贴总是那么那么地香甜。

  母亲说,乖,奶奶嫌你三个上学忒花钱,所以和咱分家了,娘一人忙五口人的地,面发过了就酸了呗,有眼泪在母亲的眼眶里打转转。娘,娘,俺再也不去奶奶家要馍吃了。我用胖胖的小手捂住了母亲的嘴。

  八岁吧,我就能踩着小木凳熬面汤了,盛在饭罐里,穿越密不透风的棉花地,去给母亲送饭。披星戴月下地劳作的母亲,每年夏季嘴角都会溃烂的。

  在小姨,舅舅,姨姥娘家的美英姨陆续常住我家帮忙农活之后,俺也终于吃上了眼馋许久的葱花饼。清凌凌地小葱花,撒上盐和花椒面,拌上喷香的豆油,象迭被子似地迭进一条面叶里……..袅袅炊烟里飘来诱人的葱花香,吸一吸鼻子,不酸的馒头就是微笑就是幸福。

  喂鸭子的地瓜面“黑剁瘩”被俺贼溜溜地盯了好久,终于逮着机会偷掰一块吞下了肚。啊呀呸呸,牙碜啊,怪不得母亲老不让俺吃!你想啊,那带着泥沫打的饲料面,人能下咽么?

       在我十三岁时,一家人农转非于城市团聚了。也就是从那时起,我家的饭桌上彻底告别了又黄又酸的玉米面馍馍,一日三餐吃上了香喷喷的白饽饽。油饼,发面火烧,糖角,这些无比幸福的面食,接踵挤上了饭桌。


   十九岁,当许多娇媚的女儿尚在清晨的被窝里被一声声爱称轻唤起床时,我已经下嫁作他人妇。怦怦的锅碗晨曲里,闪烁着我欢快的眼神。一年后,儿子出生后,洗涮蒸煮炒炸,六口人的吃喝由俺全权打理了。

  《红楼梦》里有一句话:“纵有千年铁门槛,终须一个土馒头。”是说不管多么的用心,有多少的富贵,也抵不住最终的死亡.“馒头”在这里是一个消极宿命论的标志——坟头.

  最简单的温情,往往最耐人寻味。用心去做每一件事情,平淡的生活亦可以营造出不平凡的感觉。

  呵呵,被注入盈盈爱意的馒头,在巧妇的手里,可以转化成一个温馨的符号啊。

  把玉米面、普通面粉、泡打粉、糖先混合拌匀,稀释成稍具流动性的面糊——玉米发糕*好日子蒸蒸日上。

  细玉米粉、黄豆面、糖20克、酵母少许,取一小块面团,揉成小团,套在食指指尖上,用另一只手配合着将面团顺着手指推开——玉米面小窝头。

  若想蒸得一锅好馒头,和面的技术挺重要。“三光”:揉面到手光,盆光,面团表面光。凉水上锅蒸,使馒头能够缓慢均匀地受热,从而更加蓬松柔软;蒸好后,切记不要立即揭开锅盖,否则馒头突然遭遇冷空气,可能会造成馒头塌陷。

       干红枣提前煮一下是为了去除酸涩味儿,就像人生的滋味需要岁月去酝酿。
  ………

  据说馒头的发明不是用来吃的,而是纯粹的祭祀用品。《三国演义》第九十一回有记载,诸葛亮用馒头代替“蛮头”祭泸水。而《事物绀珠》里说“秦昭王作蒸饼”, 而“面起饼”应是中国最早的馒。晋以后,有一段时间,古人把馒头也称作“饼”。 唐以后,馒头的形态变小,有称作“玉柱”、“灌浆”的。宋时馒头成为大学生的经常食用的点心,所以岳珂有《馒头》诗云:“几年大学饱诸儒,薄枝犹传笋蕨厨。公子彭生红缕肉,将军铁枚白莲肤。芳馨正可资椒实,粗泽何妨比瓠壶。老去牙齿辜大嚼,流诞才合慰馋奴。”

  清朝的时候,馒头的称谓出现了分野:北方称无馅的为馒头,有馅的为包子;而南方称有馅的为馒头,无馅的也有称做大包子的。不管怎样,这与诸葛亮当初创造的牛羊肉祭祀馒头都有着太大的差别吧。

  说到馒头,不能不提到蒸得一手好炊饼的武大郎,《水浒传》中有记载,当年武大郎与潘金莲开的夫妻店,经营的主要项目就是炊饼。炊饼,就是现在的馒头。《水浒传》里馒头与武大郎的一条命连在了一起……..这是馒头发展史上令人发指的一处败笔。

  每次见了糖馒头(糖包的一种),总是感觉特别亲切,仿佛回到了纯真无邪的童年,小村总是天高云淡,明净旷远,有青青的山坡,绿绿的田野,弯弯的小路,辛勤劳作的乡亲。掰开来,经历表皮脆韧的撕扯之后,黑红的糖汁依偎在绵白的扇叶里,慢慢咬一口,馥甜溢满喉舌。

  这就是幸福的滋味,如乡村里的小岁月,朴实而温馨………


作者: 归隐宋朝    时间: 2015-7-7 21:06
本帖最后由 归隐宋朝 于 2015-7-7 21:08 编辑


<影评>爱情至上主义的陨落

文/淡淡一片云

       张之亮执导的《慌心假期》,剧情并不复杂。影片从一次简单的旅行着手,铺展了两个在感情婚姻道路上触礁的女人,由相知相惜成知己关系再到赫然发觉对方竟是情感的第三者的故事……这是一部解读人性的影片。

    一次旅行,一份自省,一种对男人的重新审视。
  “如果我们就这么走了,就是一尸两命。”梅说
  “我答应你,等你养好身体我们再回来寻找。”梅的丈夫唐说。
  为了挽救濒临死亡的婚姻,梅独自一人去到欧洲散心,希望藉此次旅行寻找到情感出路。在法国南部,她结识了率真的日本女子Miki,Miki吐露自己恋上有妇之夫,旅行也是为了逃避一份没有出路的感情。

  一个是座拥着她人眼中体贴幽默,自己却备受丈夫冷落的失意女人;一个是爱上已婚男人,深陷其中的单身女子。太太和情人,各有各的挣扎,都痛苦而无奈地感觉着一个人的存在。她俩同时跪对圣母,一个想离婚,一个想结婚,祈祷走出情感的迷宫。虽然,她们暂时没有察觉为之痛苦的其实是同一个男子。一样的情感挣扎,令俩人很快结成知己。

     结束了欧洲之旅,又相约来到摩洛哥。伴随着剧情的深入,Miki腹中胎儿父亲的真实身份无意中浮出水面,原来就是梅的丈夫唐医生。婚外情,踩碎了责任踩碎了道德踩碎了梅对婚姻的最后一丝幻想。就在梅决定收拾心情返回香港之际,Miki竟然人间蒸发。万般无奈中,梅只得向丈夫求助。

     唐医生陪着寻找了数天之后,着令梅放弃,想要重新开始:“再给我一次机会,让我走近你,了解你。”
       梅的眼神迷茫而痛苦:“我不知道在你们男人的心目中,当我们女人是什么,有些事既然已经发生了,不可以当不存在的。”
       他所谓的爱就值得付出这么多?曾经的情人,怀了他孩子的情人,失踪的Miki生死未卜,不敌他口中的现实。这就是男人口中的爱情么?她读不懂眼前的男人。

       返港的火车开动,梅留在了原地继续寻找。“一个人,怎么就能这样凭空消失了?”她不停地反问:“无论是生还是死,我一定要等到她的消息”。
   

       几个月后,卖身为妓的Miki被解救出来,与梅抱头痛哭。

       片中梅不计前嫌,心力交瘁地寻找失踪的Miki,确实直将男性的自私比了下去。不过,问题恰恰就出在这种情感的无私上,观众大抵会问:遇上一个在旅途中相识的知己,你会牺牲自己的婚姻,甚至用性命去挽救情敌的生命?导演或许就是想要藉此来彰显女性情感世界的宽度与长度,但理性的来看,未免来得欠缺说服力了。

  故事的结尾,Miki抱着梅冰冷的身体:“你不要走啊,你走了我要去哪里?”纵观情节的推进,Miki的获救完全可以选择报警,没必要用梅的死亡做代价。
  我一直在思考导演的意图。
  红玫瑰,白玫瑰,多年红尘颠簸之后终究明白,那个男人最爱的不是她们当中任何一个,而是男人自己;死亡,可能代表着一种爱情至上主义的陨落,一种对人性解读之后的颓伤。

    或许,爱情并不是人生的全部,您认为呢?

      片中梅的扮演者为已逝巨星梅艳芳,这是她生前最后一部作品。《慌心假期》中演活了婚姻失意女人的倔强、忧愁、落寞。剧中阿梅与Miki(日本的女星纯名里沙)一冷一热,俩人本色出演,把女性之间的感情演绎的细腻深沉。



作者: 归隐宋朝    时间: 2015-7-7 21:15
本帖最后由 归隐宋朝 于 2015-7-7 21:19 编辑

不用多说什么,她已经来了。跪迎!
                                                 ——编者

先做一头努力的小母驴

文/扑尔敏

       “死亡是真相,突破虚假繁荣。突然明白,别人怎么看你,或者你自己如何地探测生活,都不重要。重要的是你必须要用一种真实的方式,度过在手指缝之间如雨水一样无法停止下落的时间。你要知道自己将会如何生活。”----《莲花》

       我的人生乏善可陈——这个我7岁就仿佛已经明了。

       我的母亲因为终日操劳一早起来就抱怨很忙,一面将热毛巾没头没脑往我和弟弟的脸上揩着,毛巾的蒸气熏得我双眼迷茫,接下来有日复一日永恒不变的鸡蛋饼塞进我嘴里,蛋饼或是糊过了有些发苦,或蛋黄稀乎乎的还在流淌,就在我噎得两眼直往上翻时,对面劈头伸过来一碗不是冰得呲牙就是烫得咧嘴的稀饭。那时心下暗暗生了一个誓愿:一旦等我可以自己做主,我一辈子都不喝稀饭。

       但是现在,除了生病不起,我几乎每天早上8点多到楼下早餐店喝碗稀粥,此店的招牌食物是摊鸡蛋饼——你看这人生。

      “重要的是你必须要用一种真实的方式,度过在手指缝之间如雨水一样无法停止下落的时间。你要知道自己将会如何生活”既然前一部分不重要,我就重点念了一遍这句话,我重点念了一遍这句话,还因为我仍然是不明白。我以真实的方式已经过了30多年,回想一下,却感觉30多年都似活在虚幻中。我也知道底下将会面临如何的生活,却不明白这和不知道有多大区别。或许,或是末日真的来临,我才会明白我来到这世上的意义?可我想到时肯定顾不上考虑这个问题,而只会在城里慌惧奔跑,大街上我不认识谁,谁也不认识我,到处是噪音,属于我的时空只有简单的恐惧、粗糙而苍白,突然天崩地裂火光冲天,我的意识渐渐消失,像被麻醉做人流手术时那样,我发现自己立于一个白色的世界,当我迈向前方的温暖和光明,周遭和内心平和而安宁。那是一种安全感,像是期待了很多年。

       突然想起了19岁母亲去世的那年一个夏日的午后,我顶着骄阳挨个出入街道每个药店,用故作轻松的语调时而加以巧笑一声,和药店工作人员诉说近日休息不好,需要两片安定,这样一个下午兜转下来,积满了半瓶,但怕不彻底,又将药片倒掉,换用了父亲的刮胡子刀片。然而应是阳寿未尽,阎王打发我又回来要我把这日子尽数过完。至今我仍然记得那个救我的年轻男医生,问我疼不疼时,声音温柔得像对婴儿一样,让我何时想起来仍能感动。怎么不疼,相当的疼,多年后我的手腕一阴天就隐隐作疼,它提醒我,我曾经是一个多么不负责任的混蛋。

       也忆起了26、7岁时对一件裙衫有过的依赖。那时交往的人正在事业最低谷,我刚重新找到工作,月薪也只三百多,那时他朋友常邀约聚餐,我工资一发下就分他300,让他能应付下场合,平时我们连1元钱的公车都不舍得坐。那年那夏那件白色的淑女裙就成了我的一个小秘密,每天傍晚他接我下班,都借着散步专绕一段远路过去看看橱窗里它还在不在,一眼看它在,会满足地嘘口气。那小圆领上风琴式细碎花边,似三宅一生的皱褶——那时常偷偷羞涩含笑想,若穿了它,怎么也要约一回月上柳梢头吧?

       当然,更想起了许多。其实其中许多的情景,或许你们都似经历过,这不奇怪。人生不就像场电影,我们都不过是被命运选中的演员,有时演主角,有时跑龙套。我们不过是在路上,沿行遇见一些人,同时被一些人遇见。有的情境你轻描淡写,却被时光植入记忆,渐渐长成你生命中不可分割的一部分。有的人你傻傻爱着,像个纯纯的傻逼,爱得不知轻重,每天为他担惊受怕,为他可以舍出自己性命,你以为你的命他的命早已融合一体了。但最后你和这个你最爱最信任的人竟突然毫无关系了,你跟你的命没关系了。这爱连自尊也被捏碎,像捏碎小饼干一样。所谓:走得最急的,都是最美的风景;伤得最深的,都是那些最真的感情么。

       我想躲起来,什么都装看不见。过去的和现在的,也不愿意去想将来。我把我的身子蜷成一个塑像,有一刻像变成了一根软软的棉花糖,慢慢瘫倒烂掉,疼痛让我头晕目眩,可是不一会儿我就发现——除了我,周遭的一切都还在继续。时钟还在滴答滴答的走,不会想看看我为何静止不动烂掉没有,有没疼死而减速。窗外的雪花无声无息地飘落,预示着又一个寒冬已经到来,预示着明日末日不来,我还得需像往年那样买棉衣来御寒。

       是的,如果末日不来,我还是得把日子过下去。即使意兴阑珊地过下去,谈不上多少幸福,也没有多大的不幸,像这世上很多女人那样。更许还不如很多女人,因为我使劲攒钱怕也不够养老,所以几年后也许辞职去做个小生意,靠微薄的利润养活自己和孩子,孩子应是领养的,但最好是自己生,如果我还可以生的话。不过这世界太复杂,我怕她受伤害,也不一定会要。关于孩子,我做了太多的梦,我曾经梦见我抱着她到处跑为躲开流弹,她像只小猴子一样紧紧贴在我胸前,神奇的是我们总能躲开那些炮弹,它永远也伤害不到我们,我在漫天的炮弹声中幸福地醒来。所以我将来极可能不情愿但只能一个人像列车的速度迅速变老,最后住进养老院,或死在自己的小屋。

       这时忽然想起了曾经一度的梦想。一是希望将来会有很多很多钱,可以做很多很多的好事,帮助世上那些贫苦的人。其中一定会开一个福利养老院,有很好的临终关怀服务,院子里种满了鲜花,像天堂一样,招聘一些可爱善良得像天使一样的姑娘们陪护,让这里的人都有一个有着微笑、麦香茶和煮鸡蛋的早晨,让即将离世的人因为温暖,因此少去孤独、害怕、无助和苍凉,在最后的时刻面带平和微笑,态度安详笃定,像一位先知。

       二只是一个关于爱和家的俗世愿望,像歌里唱的那样:

       我想要一套小房子,
       能做你的小妻子,
       一起提着菜篮子,
       穿过门前的小巷子,
       饭后用不着你洗盘子,
       可你得负责抹桌子,
       再要个胖胖的小孩子,
       可爱得就象小丸子,
       等你长出了白胡子,
       坐在家中老椅子,
       可会记得这好日子,
       和我美丽的花裙子。

       ——呵呵,你瞧,这就是生活,于这个最百无聊藉感觉自己最一无所有、所依、百无一用的时候,会突然让你想起了曾经的梦想。

       所以,你看,坏中会有好的,这是一种平衡。那么,末日又有何妨。而且,如有来生,还可有机会不再做人,起码有机会不做女人。做男人,随便做什么都行,哪怕一朵路边的小黄花,或一头努力的小母驴。



作者: 归隐宋朝    时间: 2015-7-7 21:26
本帖最后由 归隐宋朝 于 2015-7-7 21:28 编辑

面朝菜谱  做个俗妇

文/扑尔敏

       原来不仅内分泌,人的生物钟也会紊乱。平常都是听铃声醒来,这逢休息我把闹钟关了,但更早就醒了。突然想吃煮玉米,爬起来就去赶集。俺妈老早说过,早起的鸟儿有虫吃。果然我如愿以偿,买到了几个新鲜的玉米棒。顺便还买到了一盆开着小花的植物。此时觉得生活很美好,直想唱个花鼓小调浏阳河什么的。那种生活气息,那种通感的感觉,如果你不是像我捧着玉米棒和花儿走在清晨的菜市场上,实难体会。

       女友电话说:你很有生活激情嘛。
       我说我在创造生活激情哎
       哎听说前一段市面出现毒大米,买时小心点啊。
       谢谢提醒,姐不做饭。
       嗨哟看你将来找个老公怎么吃饭
       我说我不做饭,可不是说不会做饭

       但我从前确实不会做饭,我家姊妹多,我上面有三个姐姐,所以根本轮不上我去厨房。十多年前我是个连稀饭都不会烧的菜鸟,在俺家三个姐姐连续嫁人后,某天俺妈跟俺讲了一个笨婆娘饿死的故事。并且说:你若不学做饭,以后都难找到婆家,要是找个婆家对你不好,你非得饿死不可。事关个人生死存亡,我只好抄起锅铲,恨恨地跟她学煎荷包蛋。

       世界上没有笨女人,只有懒女人。功夫不负有心人,至几年前,在下便能烧几个有点像样的家常菜了,还常敢叫外人来吃。去年春节,在爸爸家,姐说,哎呀小单这一会儿就弄了一桌菜出来啊,比我都强。另个姐姐说:小单长大了。 我差点呛着:我都三十多了哎。 姐笑:在我眼里,你还是小孩子。唉这话俺妈也说过,她老人家要能吃上一顿我精心给她做的饭菜,不管实际咋样,都一定会笑眯眯地夸好吃。

       而我目前不做饭,实在是一个人懒得做,公司也有早中午工作餐。本质原因其实应是没有动力。不过我一连买了好几本菜谱,潜心研究着呢。我有个女同事,也不做饭。却是为舍不得弄坏她的指甲。她指甲留得老长,每周到商场美甲专柜花20块做一次。她自然不弹钢琴,也不奏古筝,打个文件都找人代劳,哪能让烧饭洗衣脏了手。我说她明明正房,怎么典型二奶风格,怎么看都不应该在办公室待着。她只管嘎嘎得意地笑。

       我总无来由地替她担心,怕她家那位将来出啥问题。依我看,虽则有些男人做起菜来远胜女人,但多数男人还是喜爱温柔贤惠的妻,下班到家若有一桌热汤热菜,一切家外面的愁苦都消散了,关上门,屋里就是一个幸福的天下。若这俩人都有趣儿,还都懂点情趣儿,更无疑是一对神仙眷侣了。女人洗完澡可以一丝不挂,顺便仅着一件围裙炒菜,男人肯定于身后淫叹:原来女人最美丽的时装是围裙。。。不然,若就像他们家基本不开伙,全新的厨具毫无用武之地,两人总是外出就餐,就是山珍海味也总有吃厌的一天,所能品尝的,都是别人的生活味道。相信日子久了,这位就有造反的心思了,要是在外头吃到了其他女人的小菜,吃上瘾了,可就糟糕了,到那时,家里的这个就是能把围裙穿出丁字裤的风情,怕也晚矣。

       当然,有些姐妹会觉得,大家都同样挣钱养家,干嘛非得我做饭来巴结男人。我非女权主义者,所以我一直认为:男人做饭是时尚,女人做饭是传统。以我一点经验来说,夫妻之道,就像一根绳上的蚂蚱,谁强势弱势根本不重要。假若你爱一个男人,你哪还顾得上计较姿态是否很低。你爱他,就会爱上给他做菜。喜欢看他吃饭吧嗒嘴,给熟睡的他盖蹬掉的被子,喜欢扒拉两下他的头发,愿意看他酒足饭饱往沙发上摊开一躺,点一支烟。跟他身后,看见有人羡慕他、崇拜他、甚至暗恋他,就会傻乐。仿佛他是你儿子。

       这世界上,鲜有哪个人会永远无所求的珍爱另一个,在漫长的人生只两人相对该如何忍受,除了要有趣、尊重、包容,双方其实都需要有具体的爱的回应。做爱都是两个人的事情,况乎相爱。爱,就是一起生活。并在生活里,不断地积累爱。而一日三餐,则是最好的爱的素材。

       所以,对于如我的同事那样誓不做饭的老婆,以我的观点应该把她们集中起来,赴天津一月请马樱花给好好讲讲课。相信回来之后她们都该会剪去长指甲了,穿上围裙了,炒菜做饭,不亦乐乎,像马樱花,俗妇自有俗妇乐。。

       而我,如果朝夕之间遇到那么一位喜爱的,定也会随之全心热爱美食,甚至常常一边拿菜谱,一边拎菜勺。该烧的烧,该洗的洗。他进门赶紧接外衣挂起来,桌子上有热腾腾的汤菜候着,至少两菜一汤,每两天翻新,逢节日翻倍。旁边偶尔还会有一小束野花轻巧开着。饭毕我跪地上擦地,他坐沙发上读书看报,我擦到跟前,他只需抬抬腿。情景煞是和美。

作者: 归隐宋朝    时间: 2015-7-7 21:32
本帖最后由 归隐宋朝 于 2015-7-7 21:34 编辑


忽而夏至

文/扑尔敏

       我穿过月光下的麦地和树林,有一些硕大的花在头顶轻轻飘落,一个看不清脸的女人坐在井口,我看到还没有麦子高的我在田间孤独奔走,要赶往一个安全的地方,去领回救她的人。

       突然梦醒。怎么也想不明白这梦境意味着什么。去卫生间,看镜子里头,大概因夜前淋浴,没等头发干又睡了, 头发就这般乱蓬蓬的了。幸而床上没有躺着一个他,不然那位若半夜里先我醒来,胆小的得吓着,胆大的说不定会隔著被子一脚把我踹到床底下,接着吵上一架,然后理直气壮地和我离婚。有时候吧,婚姻它还真就这么脆弱。

       早起拉开窗帘,外面阳光明媚。大前天还穿着外套,今天就穿短裙了。夏天来得突然,像一场意外。

       晃到办公室,被通知中午前交房款,不然不能享受公司优惠政策。这才想起,在公司定的那套公寓房,前一段开会说的交钱的事儿。30几的小户型,首付要四万。本来呢,楼下就有个工商银行,可我没胆去抢,只好抱着电话四处给家人朋友,临中午总算交上了,拿到收款单不禁偷骂:钱真是个贱东西啊,今天能进这个人的卡,明天就进了另个人的卡。忽地有些小悲伤,钞票和房子比起来,钞票就像破烂。可我每天辛辛苦苦上班,与赚到的可怜的钞票相比,我就像是破烂了。

       其实我对钞票很无所谓,其实推而广之,对在哪个城市、对有无房子,都无所谓。只要有一相爱的男人,日子怎么都能过得乐呵呵的。可问题是,能用来相爱的男人还没钞票挣得容易。

       下班遇到初恋的人,站住寒暄,他说他前妻早已不在了,他说他又再婚了,他说:这很多年,其实我一直想着你。后一句声音低于告密者的音量。我有点乐了:想很多年了啊,那怎么就没有漫山遍野找过我呢。装没听见,问老婆孩子都好吧?他要电话号码,婉拒。别了后,一些往事突飞猛进攻入脑海,想这人生真是匆匆,像个妓女一样,拿了钱就一去不回头了,心情就更乱得像妓女的床单。

       十多年前,我追求爱情的完美。把人生想得有模有样、有棱有角,动辄就是如果那样我才算活得有价值,如果不这样我便生不如死。当年说起人生的理想,常常觉得心中有一团火,大半夜的睡不着觉,觉得我要头悬梁锥刺股,发奋图强拯救世界。

       十多年后,人生里的许多事情都变得模棱两可、得过且过,觉得这样挺好,那样也不错。不洗脸能下楼,不洗脸还可大睡。大白天都能睡着,窝在椅子里,下巴嗑儿敲着桌子,觉得一切理应随遇随缘,很想像个农妇,割草喂鸡,恬淡安然的过活。

       而我庆幸,事到如今,我依然愿意相信爱情的存在,心底的善念也应是只增无减。哪里有半点小资,其实就象个灾区朴实的妇人,看见子弟兵来了,就感激涕零党的恩情比海深那种。心太软,看武林外传都会被感动得抽抽搭搭,就算写所谓的砖贴,也狠不起来。前几天有人比较我和其他MM,说当街碰到有拦路求助者,我一定表现最侠气,有可能还领他进家里面,煮一碗面条给他吃。爱卿一语中的,差点升他为知己了。

       朋友总说我太轻信,所以他们一定认为说我侠气不如说是傻气。可我不觉得傻气是坏事。用傻子一样简单的思想处理事情,简单的逻辑看待世界,自己本性不会变,也足够让我明辨是非。

       我相信,人性里必然还是真善美的道德感居多,而善良是其中最美好的一种。所以说了,如果我的男朋友,是个因我感动流泪敢嘲笑我妇人之见的理性分子的话,我准备即刻扛起道德大棒痛斥他了,如果道德大棒找起来比较费劲儿的话,那么厨房里的擀面杖用起来也不错。

       并且,纵然如今我不再要求感情的完美,我还要对他有所希望,希望他也是个老农般的人,或者能看透世间的一些浮华返璞归真的人,朴实真诚,大气而从容。我相信如有人需要帮助或者如有灾难,他会是一个忘我的勇士, 是一个能护老携幼的傻男人,而不是那口沫飞溅的聪明人,更绝非是一个气度狭小口蜜腹剑的男人。

       而夕阳下山头,月亮已挂枝头,我可爱的他呀,在哪里。十多年前,有人就说,他就在下一个路口转角等着你。我左拐右拐的,结婚离婚,一路跌跌撞撞,仍遍寻不见。红颜弹指老,一岁一枯荣。眼看这轻盈爽洁的身体,也要被世俗的时光拿去了。心境比起十多年前,更似差了一光年。我是真的老了吗。我好像看到将来,我会躲在楼上,就像东邪西毒里张曼玉,等他走后,趴在窗口惆怅的说:“我的好时候,他都没有看到”。

       我多希望,尚还年轻的时候和他相遇,若是在我二十几岁时和他相遇,我们就会有更多时间共同成长,可身穿牛仔裤和他一起吃吃苦,有更多时间耳鬓厮磨,有更多时间游山玩水去,在山水之间笑看风云,做使旁人腻歪的泰坦尼克状。而未来像年初的日历,厚厚的一沓,撕起来一点不用急。

       可如今我是真的老了啊。我最美的时候,他都没有看到。

       而说不定,某一天,他就那么来了。使我空生感慨,感慨于人生的意外。

       就像在戏文里,她描眼画眉,煮茶蒸酒,要等的那个人却始终不来。有一天她差不多心如死水,他却轰轰烈烈地出现了。当他站在了门口,她才发现自己衣衫不整,头发都还没来得及梳,虽然手足无措,也只得硬着头皮迎上去。

       恰似那天那时。


作者: 花开富贵    时间: 2015-7-8 10:27
归隐宋朝 发表于 2015-7-7 21:32
忽而夏至

文/扑尔敏

扑尔敏的故事就停留在这里了,以后呢?
期待扑尔敏开始写新的哦!








作者: 归隐宋朝    时间: 2015-7-9 07:59
本帖最后由 归隐宋朝 于 2015-7-9 08:56 编辑

这篇字所裹挟的气氛,是我不得不选择的它的原因。
                                                                      ——编者

那一场逝去的宝贝之恋
文/马樱花

       小婉是我的狗友,后来才升级为女友的。

  狗友不是指狐朋狗友,而是指我俩都喜欢宠物狗并且因狗而结缘,好比喜欢旅游的叫驴友,喜欢美色的叫色友一样。对狗狗的感觉,于我们这代没有姐妹兄弟的八十后的独生子女来言,那就是上有爹妈,下有爱犬了。我的狗叫宝宝,女孩,她的狗叫贝贝,男孩,有个非常有情调的玩家说,女孩是她爹上世的情人,而男孩是他妈前世的初恋,我和小婉都和自己上辈子一起喝过孟婆汤的宝贝们鸳梦重温并一往情深。

  我和小婉虽然住在同一个城巿,,可她在城南,我在城北,隔着这座城巿的直径——大约四十公里距离。那天我们都是为着遛狗的共同目的才不约而同的来到群光广场的,广场上三三俩俩的散落着十几条各式各样的狗,有主的和没主的,角落里分布着无数对情侣,抱着的啃着的,空气里弥漫着从人和狗身上散发出来的浓浓的荷尔蒙的气息,灯光也像舞场上给搂在一起的性欲男女们催情一样暧昧,朦朦的晕晕的。

  是贝贝那色鬼先来挑逗我们家宝宝的,说明这个细节对日后证明我家宝宝的面子很重要,而情场上主动和被动完全是两个不同的概念,我喜欢后者,矜贵如蜂王,让工蜂们蜡烛成灰泪始干的谄媚献蜜。

  我家宝宝其实一直训练有素,还有点狗眼看人低,我们学校里有几只不嫌家贫的公狗一直邀宠讨好她来着,每回见到宝宝都跑过来冲她头动尾巴摇的献媚,可她总是不屑一顾,好像有钱的富婆冷对一帮打算劫财又劫色的穷小子一样。可那天不知中了哪门子邪,她竟然对贝贝的挑逗芳心顿开,还没矜持五分钟就让贝贝上身给猥亵了,贝贝一身如丝般顺滑的白毛,颈上还系着一只绿莹莹的玉牌,像人群里面的纨绔子弟,还像佩着通灵宝玉的宝哥哥,这让我很不痛快,联想到自己从小学到大学到社会,多少回败于财色当道的爱情经历,还有宝宝被这头小白脸诱骗的羞恼,我上去就踢了贝贝两脚,天地良心,这两脚其实势大力轻只触皮毛的,可后面传来的怒吼简直像我踢断了贝贝的脊梁骨一样振聋发聩,一个身穿白色风衣,脚蹬高腰皮靴,头上披着大波浪卷的修长苗条的女孩子像头母狮子一样向我扑过来

  “凭啥踢我的狗?有人多看它两眼我都心疼呢,你这么大男人竟狗仗人势、对一只狗动手动脚,你这个猪狗不如的东西,狗不理包子你是……”

  我简直被她狗屁不通连珠炮般的骂词骂晕了,“谁,谁,动手动脚了,你,才,才狗仗人势呢,明明是你的狗先,先调戏我家宝宝的。”

  我一个耍嘴皮子吃饭的猢狲王竟然被她的嚣张气焰逼到只有张口结舌的份,只见这眉清目秀的母夜叉,柳眉倒竖,杏眼圆睁,两手插腰,两片猩红的小嘴唇一张一合,像机关枪一样“嗒嗒”的吐出一串串毒焰,秀才我遇到这等不讲理的孙二娘除了自认倒霉,别无他法可想,何况我还真踢了人家犬子一脚,心还是有点虚的。

  “怎么着,你还有理了,不是你家那母狗顶风骚十里,我家贝贝会顶风作案嘛,再说了,母狗不下腰,公狗不上身你懂不懂,君子动口不动手懂不懂……”

  我举手投降,面对这样的泼妇,咱惹不起可躲得起,我被骂得狗血淋头,理屈词穷,像一只丧家之犬夹着尾巴落荒而逃。

  为了避免再遇到泼妇,也为了斩断宝宝的孽缘,第二天我换了个地方蹓狗,去临江公园。刚走到一片草坪上,宝宝就跟疯了一样往前蹿,我只好跟在它后面狂奔不已,还没等我气喘吁吁地停稳脚步,宝宝就和一条狗交织在一起耳鬓厮磨,我定睛一看,这不是那只该死的贝贝吗?挂着玉还有那身如流苏一般簌簌飘洒的长毛。

  我四处张望了下,果然看见那位让我没齿难忘的女孩——贝贝他妈,正从十米外向我走来,长裙、马靴、墨镜,腰间横系着羊毛衫,亭亭玉立。说实在,如果不是第一次给我的印象太过恶劣,我几乎就会认为她是这座城巿中一道靓丽的风景线了。我们俩谁也不搭理谁,绷着脸看着两只狗恬不知耻的互相呢喃、亲吻、抚摸,最后的结局当然是棒打鸳鸯散,就不信,没有父母之命,两只不通人性的家伙还能恋成爱?我牵着宝宝向左,她牵着贝贝向右,大路朝天,各走一边。

  QQ群狗友会发起了“江城春季晒狗会”,我来迟了,像狗一样被会长牵着四处给人介绍,竟来到我家宝宝的白马王子他妈面前,真真的冤家路窄啊,“这是网名大理王爷明,这是天外飞鸿小婉”,我和小婉都像见了鬼,脸色红白不定,彼此只好尴尬的点了点头。其实我和小婉在狗友群里聊过几次天的,还交流过养狗心得,语言投机,只不曾视频一睹真颜,想不到,网上的熟人竟是现实中的仇人。宝贝们早就跑到花圃里约会去了,它们才不管爹妈那档子说不清理还乱的破事呢。

  有时候,面对矢志不渝的爱情,再顽固的家长最后也不得不达成和解备忘录的,我和小婉因为这对小情人终于化干戈为玉帛了,谈起宝宝贝贝,大家都有说不完的话题,也是,哪个爹妈不疼自己的孩子,老婆是别人的好,孩子是自己的乖。

  阳光像千万道金丝从天空倾泻而下,草坪上遍布着一朵一朵白的黄的还有粉红色的小花,春风和煦,景致迷人。宝宝贝贝在脚下追逐嘻戏,小婉和我坐在长椅上谈天说地。我发现,小婉不放泼的时候还是挺可爱的,爱笑爱闹爱吃零食,我怀疑那天她是不是正处于非常期,以至于不能控制情绪发那么大的邪火,如此一想,小婉的缺点几乎消失了,她的形象在我面前日益完美并接近于天仙。

  爱情的发生不以人的意志和外在条件为转移的,小婉和我就像宝宝贝贝一样坠入爱河,不是冤家不聚头,《红楼梦》里老祖宗就是这样说宝哥哥和林妹妹的,我们就是山寨版的木石情缘,就连宝宝和贝贝这名,都像金玉良缘一样的珠连壁合。

  每回小婉来到我那套二室一厅的宿舍,宝宝和我都像过节,我们都迎来了自己的公主和王子。宝宝可没有她爹那么矜持,一会儿爬上沙发一会又跳到桌子上,还躺地下打滚,见了贝贝那是一点点淑女的样子都没有了。

  我会把小婉一直抱进卧室,然后“呯“的踢上房门。我多么喜欢小婉修长的颈、莲蓬般勃然的乳还有那双小鹿一样活泼健美的腿,我像捧着一只娇美的金橘,小心翼翼把她放到床上,然后慢慢剥开外面的皮,露出里面让人眩晕的晶莹剔透的果实来……小婉和我在床上纠缠,宝宝和贝贝在门外嬉闹,人与狗都其乐融融,宛如仙境。

  无数次动了娶小婉回家的念头,又无数次都像辗灭烟头一样把它掐灭在黑夜里。小婉和我不但隔着房子票子的距离,还隔着我们老子娘实力悬殊,两个家庭就像赤道南北极相距无比之遥远。

  本人,男, 28岁,身高1。68,某重点中学教师,某小镇工人之子,月薪三千八。

  小婉,24岁,身高1。68,电信局职员,某集团董事长独女,月薪五千二。

  小婉曾带着我去了一趟她家的别墅。她那气度不凡的爸爸妈妈很有礼貌的和我握手寒喧。但是稍微问了一下我的个人情况后,他们就变得格外客气了,那种不留一丝缝隙容你渗入加入的拒绝,那种把你当做他们宝贝女儿一次任性游戏的宽容,那种让你自惭形秽的高贵和居高临下的怜悯。

  有人说缺少金钱和权利的男人属于更深层次的阳痿,婚姻的定义=房价+存款+年收入×一辈子,如此一来,我既是萎哥又是穷哥了。小婉却笑我老土,猩猩人类,不在乎天长地久,只在乎曾经拥有。和小婉在一起的时候就像伴着着天使飞翔,我在快乐中体味即使将失去的悲哀,又在悲哀中醉心溢满于怀的快乐。

  贝贝要参加宠物协会举办的爱犬选美大赛,把小婉这星妈兴奋得摩拳擦掌,跃跃欲试,觊觎王座的狼子野心昭然若揭。那一天,我们约好了去狗狗服饰专卖店给贝贝选行头,我把自己和宝宝都洗涮得清清爽爽的赴约了。

  小婉的丰田车从远方驶来,在街对面停驻,车门开了,一个白色的小身影一跃而出,宝宝顿时兴奋的狂吠起来,贝贝从街那边不顾一切的向我们飞奔过来。

  我瞪大眼睛,看着它甩动四蹄抖动长长的闪着光的白毛,像勇士般矫健潇洒,穿过一辆的士,又跑过一辆公交车,一辆警车刺耳的鸣了一声笛,扭了一下腰绕过贝贝,又一辆疾速驰来的黑色凌志却径直的贝贝亲密接触了,车微微的颠簸了下,略略的减了一下速,没有停,以更快的速度驶向远方。

  我听见宝宝一声接一声的狂燥不安的长嗥,我还听见小婉母狼般凄厉的哭喊,贝贝在血泊里拘挛,抽搐着,我把他从地上抱起来,血从指缝间一滴滴的落下来,洒在我身上,像一朵朵盛开的梅花。

  夜,我的宿舍里有三点星星熠熠的光亮,彻夜不熄,一点是我的烟头,另外两点是宝宝的眼睛。那天,宝宝忽然冲着门狂吠起来,我打开门,小婉出现在门口,宝宝兴奋得在她脚边左旋右摩,还哧溜一声跑出去,又跑进来,冲着小婉“汪汪”的叫,傻丫头,她还以为贝贝像以前一样跟在小婉后面呢。

  小婉把宝宝抱在怀里,脸在她的毛发上挨擦摩娑,宝宝身上的毛忽然就被水滴湿了,斑斑点点的。

  小婉像片落叶,在我身下呻吟辗转飘零,她的牙齿在我的肩膀和前胸留下深深的印痕,高潮来临时,小婉的指甲陷进我后背的肉里,迷离中听到她在狂喊“明,明”,我们像世界未日就要到来一样疯狂做爱,我带着我的天使一次次飞越高山,飞过海洋,飞向澄澈的天空。

       小婉告诉我要去深圳了,不知道什么时候回来。她走的时候没有回头,也没有理睬咬着她裤腿的宝宝。

  我和宝宝都变得瘦骨嶙峋,常常,她伏在我膝下,我执着她的爪,相看两无言;有时候,我一杯接一杯的喝闷酒,宝宝静静的偎在我身旁,对面前的鸡腿,置若罔闻。我们几乎在同一时间失去了爱人,一个生离,一个死别。

  接到父亲的电话,叫回去相亲,在床上躺了二天,给父亲回了个电话,说“好”。回去之前,我决定给宝宝寻找一个好归宿新生活。

  突然有一天,宝宝失踪了,它爱去的所有地方我都找遍了。一个星期之后,在报上看到一则新闻一则相片——那不就是我的宝宝吗,虽然瘦得没了以前的样子,但我还是一眼就认出来了。相片下面配了一个标题——《重情义的小狗》,一则解说:这条不知来自哪里的小狗蹲在马路中间,怎么也不肯离去,路人把它抱到人行道上,过一会,它又挣扎着守在那,低嗅哀鸣……据旁边的店主称,前些日子,它蹲守的地方曾经有一条同样的小狗被车辗死,而守在这儿的小狗很有可能是那条亡狗的恋人。




作者: 归隐宋朝    时间: 2015-7-9 08:03
本帖最后由 归隐宋朝 于 2015-7-9 08:51 编辑

有人说她是个小资女人,我始终不这么认为。
                                                          ——编者

目送(读龙应台的《目送》有感)
文/芳紫陌

       三年,这段送别的画面烙在脑海,挥之不去,刻骨铭心,浮出便是剜骨之痛。
  
  从没有想到那个用鲜花装饰的灵车会开到我的家门,平日看到它我都会刻意避开眼睛的,因为那车装饰的太惊心,那没有生命的花假的怪异,那躺在里面的人让心惊悚。
  
  可是这一天它来了,而且直奔我惊恐的眼球而来,在我猝不及防,恶梦末醒时,它带着一种诡异的眼神,来了。
  
  慌得我们兄妹双膝一软,跪在了它的前面……
  
  她,就这样在我们兄妹哭嚎得昏天黑地的时候,一声不吭,连个慰心的微笑都没有的走了,是被人抬走的……那一刻天旋地转……从此,再也看不见母亲那胖胖的身影。
  
  即使在这三年之后的今天,时而走在大街上还恍惚,因为前面有个与母亲背影很相似的身躯在行走,人怔怔地目送着她的渐行渐远,屏气凝神,想一回头,那便是慈母的笑脸。其实,怎么不清楚那是别人的背影,可却在心里对自己说:“母亲,你就这样回来多好!”
  
  这是人一辈子最刻骨铭心,撕心裂肺的送别,若想要这痛不时时刻刻噬咬着你的神经,唯有的办法就是,有父母在的日子里,一定不要远离,一定要尽儿女孝心,那是唯一能抚平生死离别的悲痛良药。可我却没有做到,所以这“个人生命中最私密、最深埋、最不可言喻的‘伤逝’和‘舍’铭刻在心”。痛苦的因子,从此便融入血液里……
  
  那一天,是个黄昏,外面下了一场小雪,天格外的寒,而家里初供的暖气却不热,供热工人要我自己把暖气片里的气放一放,他们不负责家中的情况。
  
  小小的螺丝经年浸水,腐蚀的已锈迹斑斑,怎么拧也拧不动,我静默了几分钟,是在想,我该请谁来帮忙?老公在千里之外,若平日,大呼小叫的对母亲埋怨,于是母亲一声令下,他就来了。可现在,我却不得不在找他前,先想一想了。
  
  他说饭后即来,来了后也拧不动,说明日叫他公司的维修工给修修。没有坐,也没有说什么其它温情的家长里短的话,还有像以往那样嬉笑打闹一番,他就走了。
  
  我开着门站在门口,虽然外面寒风剌骨,可我还是愿意这样目送他下楼,那背影一直是孤独的心底,最近的暖。可自从母亲离去后,我已不是常看到这位在我心中,比父亲还要有力量更令我依赖的背影了。
  
  龙应台在《目送》中也曾疑惑兄弟姐妹间的情谊:“母亲也走了以后,你我还会这样相聚吗?我们会不会,像风中转蓬一样,各自滚向渺茫,相忘于人生的荒漠?”
  
  因为兄弟姐妹的情意,“不会跟好友一样殷勤探问,不会跟情人一样常相厮磨,不会跟夫妇一样同船共渡”,而是因为父母的存在而常想聚首。
  
  看到他离去的背影,莫名的酸楚涌上心间,不由得泪流满面,在心底喊:“哥,我们的母亲丢下了我们,你可不要再抛弃我。”
  
  小时候,追着那背影不放;成长中,那背影是牵引我行走的方向标;大了,他则变作了我心底最坚定的依靠;而今天,那背影却越来越陌生……。
  
  可我在心中却始终坚信,那血脉相连的骨肉亲情永远也割不断的。龙应台也说:不会的。兄弟就像一株南美洲雨树的枝叶,“虽然隔开三十米,但是同树同根,日夜开合,看同一场雨直直落地,与树雨共老,挺好的”。
  
  生命里的他始终行走在人生的路途上,为了家庭的幸福,为了奋斗的事业,四处拼搏,于是我与他聚少离多。他不是个轻易留露感情的人,可他却情感深沉,每次离开,总是不让我出门。而且走出去,顺势就会把门关上。我也不敢再把门打开,我怕我不争气的眼泪让他看到。
  
  我只是赶紧跑到前阳台,那里有他必经的路,他绕过来后,总是下意识的往二楼的窗台上看,我赶紧挥挥手,他点点头,明显的我看到了他眼里噙着的泪花,在太阳下闪闪烁烁,然后迅速决绝地转头而去,此时我已泪湿双腮。
  
  这样的日子一熬就是十年,这样的送别还在继续。可不知为什么,每次,总是让我们的感情更加深一步,过后的思念和心底无尽的牵挂会更浓。
  
  放开她的小手的刹那,心就揪起了疙瘩,她还在眼前,就已经无比的担心惦念起来,似乎是有心灵感应的,起初,总是我一放手,她就赶紧再扑上来抱住我的双腿不肯离去,我也不舍,由她抱着,享受着这份被依赖的感动,直到幼儿园的阿姨过来把她牵走。
  
  我依然不敢走开,因为她还在频频回头,挥着小手,嘴里嘟囔着拜拜。虽然心中为这小小的离别酸酸的,可脸上却挂着无比慈爱的笑,直到她进了教室看不到为止,自己却翘了脚尖,希望再看到那个一辈子都不会舍却的柔软的背影,想起便会涌现一腔柔情的母爱。
  
  渐渐,她已习惯了校门口的挥手再见,也开始不习惯大人的牵引,你要她的手,她也会别别扭扭的不想与你手牵手了。因为她上小学了,因为她长成快和妈妈一般高的大孩子了。而我也渐渐的不再去送她,只是在家门口道再见。听着她脆脆地喊一声:“妈妈,再见!”便是欣慰的释然,回一句:“好好表现哟!”
  
  虽然对远行的儿女有着牵肠挂肚的思念,可是却不得不把他们放飞,因为“有些路啊,只能一个人走,我慢慢地、慢慢地了解到,所谓父女母子一场,只不过意味着,你和他的缘分就是今生今世不断地在目送他的背影渐行渐远。你站立在小路的这一端,看着他逐渐消失在小路转弯的地方,而且,他用背影默默告诉你:不必追。”龙应台也是一位母亲。
  
  “劝君更尽一杯酒,西出阳关无故人。”相对于亲人的送别,朋友间的送别就少了些沉重,多了些祝福。每次与朋友相聚后的分手,潇洒挥手,一句保重,满满的,注入心田的是欣慰和期盼。欣慰,友爱随着一次次的相聚在加深;期盼,“此地一为别,孤蓬万里征。”即使每个人的征程各不相同,可依旧能在不久的将来,虽历经风雨飘遥,可还能因友爱快乐聚首,该是多让人高兴的事呀。
  
  目送着朋友的远去,常常满腔的感慨,风里都是诗人的词令,人海茫茫,有幸与你相逢,且有这般浓浓的深情,怎能让我不珍惜,于是依依不舍的心情总是在心底问自己“远送从此别,青山空复情。几时杯重把,昨夜月同行?”
  
  目送,总是怀有一份淡淡的忧伤和寂寞,可我们一生却不得不经常的经过这样一个个的场面,为此,好友梅姐说的好:“深邃的凝望里,面对深情的目送。人人都要经过这样的路口。只要到达的彼岸是幸福安然的就好。请慢慢走。”
  
  “寒雨连江夜入吴,平明送客楚山孤。洛阳亲友如相问,一片冰心在玉壶。”我目送你远去……
  



作者: 归隐宋朝    时间: 2015-7-9 08:07
本帖最后由 归隐宋朝 于 2015-7-9 08:54 编辑

被音乐左右不一定是件好事,想象一下,对牛弹琴也没什么不好。
                                                                                         ——编者

谁被谁左右
文/不老拽

       这两天跟朋友盖楼时聊到这样一个话题:人和音乐,谁被谁左右的问题。

      
一、 音乐之与我

       一直以来,音乐之与我都是若即若离的,谈不上多喜欢,也谈不上有多爱,更上升不到懂音乐的高度。偶尔闲暇时,放几曲单曲听听的时候总是有的,这些单曲对我来说只是很优美,很恬静,听着很舒服,再往深了说,至于寓意,情趣、旋律等等,便不是我能懂得了的。因此,慢慢的,听音乐便变成了习惯,从陌生到熟悉再到烂熟于心。反复听的都是那些个音乐,但每一时段都会有不同的心境,这些心境也便渐渐的融入音乐中成了我对音乐的感觉。

      
二、 歌曲之与我

       或许是五音不全的关系,从小到大我都没放声高歌过,为此,最早的“练歌房”,而后的“KTV”几乎与我绝缘。仅有的数次接触,也是推脱不掉的应酬。但这并不妨碍我喜欢听歌。我听歌很少听旋律,主要是听歌词和听歌手的演唱风格或者更俗点说就是听歌手的嗓音。我常常会在听歌的时候放纵思维,展开想象,让自己沉醉在嗓音和歌词的意境中,或沉醉或应和。当然,旋律都是优美的,只是我不懂。

      
三、 音乐无界限

       当我在心里强行将音乐和歌曲分离时,其实,我还是不懂音乐的。虽然一直在“良宵”中如痴如醉,也在刀郎的沧桑中沦陷沉迷。但这些也都是因为喜欢。至于为什么喜欢,好到哪里,我现在已经想不起喜欢上它们时的心情了。融合,或许最能解释我爱它们的心情。在音乐或歌声中或回忆,或无语,或痴迷,或享受……一切,都仅仅是心情。

      
四、被迫的爱

       我常在茶社播放的背景音乐就是我所喜欢的一些纯音乐,在我心里,纯音乐应该一直是比歌曲容易让人接受的,这不仅仅是因为我的喜好。每当《高山流水》的旋律响起,常来茶社的几个朋友甚至都能随音乐哼唱了。那些有《空山鸟语》、《闲听茶趣》……的日子,让这些整日泡在茶社的朋友被迫的爱上了他们。

       一日一位茶友外出应酬,可巧听到人家播放的背景音乐是《良宵》,随即跟着哼唱起来,顿时博来一片的雅赞。朋友回来后向我炫耀,我心怡然。

      
五、谁被谁左右

       朋友是个K歌高手,同时对音乐的欣赏也常常是无界限的。我总会在我们聊起音乐的时候建议他听纯音乐,而他往往讲出一套兼收并蓄的道理。我常常会惊诧于他的涉猎只广泛,知识只渊博,但又总不能苟同他对我某些思维的颠覆。

       我一贯坚持的是不让自己轻易被左右,无论环境、思想、人抑或其他。其实这也不是坚持的结果,很多人会认为我很执拗,说的不好听点就是一根筋。不管这样的评价是否好听,我想,说的人多了,大概,我就是这样的吧。

       年轻时是很爱较真的,就一个问题不把对方驳倒总是誓不罢休,总认为自己的对的,似乎自己掌握的就是真理。年轻气盛的年代将行渐远后,才重新回味那句“横看成岭侧成峰”佳句,感叹自己的幼稚和无知,在一次次放弃争论中体会别人的心情。

       就如我对朋友说:“我不喜欢被歌词左右”他说:“没人左右你关键在于自己”,听这话其实我心里是不服的,我有辩驳的冲动。但是接看到他说:“我可以接受你听那些,但是不会也去听”我突然又发现了自己的小气。于是我坚持说完了我的想法,但离辩驳已相去甚远:“音乐可以让人中安静啊。你可以不听,我尊重你的耳朵, 就是尊重你的高级趣味”“ 趣味无所谓高低,以前你给我传过那些音乐,我保存着呢,听过几段,有点瞌睡的感觉。”“每个人经历不同对音乐喜好不同。当你在高速上听摇滚的时候,有踩油门到220的冲动。”这种冲动很显然我没有,我很少有这样壮怀激烈的时候。但此时我已经分辨不清我的初衷了。



作者: 归隐宋朝    时间: 2015-7-9 08:15
本帖最后由 归隐宋朝 于 2015-7-9 08:50 编辑

这是个不太用心写字,却很用心回帖及色诱领导的人,但这并不妨碍她善用“思考”这个利器。
                                                                                                                                     ——编者

活着的屈辱和难——影评《金陵十三钗》
文/色妞妞

       对熟悉严歌苓作品的读者来说,妓女形像最为饱满的当属《扶桑》。扶桑,这个美国华人社区的中国妓女,不仅是白种男人和黄种男人的肉体港湾,还是他们的精神港湾。扶桑是弱者,柔顺地承受着外界的侵犯,如一块卑贱的土地,然而这块土地和所有的土地一样,因为她的宽厚和仁慈而枝繁叶茂。对扶桑来说,卖身不是耻辱,是对男人的一种救赎,在不被自己主宰随波逐流的命运中,她成为一个无欲无求、无所畏惧的强者,这些男人在她身上不只获得性启蒙,还有爱情,还有生活下去的勇气和信心。她才是这些男人的主宰!
  
  相比之下,严歌苓的另一妓女题材的作品《金陵十三钗》,在对妓女——“地母文化”的深度挖掘上远逊于《扶桑》,受战争题材中爱国主义基调的影响,过多细节铺陈于此,妓女的卑微和高贵、污浊和洁净的二种极端体现被小说情节弱化,直到张艺谋把它拍成电影,放大了细节,补充了血肉,她们像一面猎猎作响的“地母”魂帜,飘扬在遭受无尽劫难、蒙受巨大屈辱的南京城上空。
  
  约翰这个白人混混,一个发着战争财的殡葬师,他因殡葬被炸得粉身碎骨的神父来到教堂。孟书娟本来可以随孟父上船,因父亲没搞齐所有同学的票,重新跟随同学们返回教堂。那个国民党军官带着十几个兄弟,一路浴血只差十几步就杀到城外了,却因一队日本兵追着那群女学生,不惜暴露目标,敌众我寡的情况下,以血肉之躯捍卫军人尊严,活着的最后一个仍然守在教堂对面的绸布店保护那群女学生。还有秦淮河畔的一群风尘女子,因教堂的厨子寻欢作乐时随口答应她们去避难,所以集体来到教堂。
  
  教堂这座以传播仁慈和爱的地方,在战争中也在劫难逃,所有的一切被纷纷卷入。以玉墨为首的十四名女子,天天浓妆艳抹,操着南京话互相轻薄调笑,约翰在索钱无果的情况下因这群风尘女子的到来变得兴奋又放荡,他追逐着玉墨希望能一亲芳泽。孟书娟等女孩,终于因为不同意那群风尘女子用她们的厕所,与之发生口角。争执当中,一枚流弹飞入女孩美丽的头颅,随后日本兵闯入。风尘女子们躲进了教堂地窖免过一劫,书娟等女孩因来不及躲入地窖被日本兵追赶,为了不殃及玉墨等人,果断地选择继续上楼,一群女孩被日本兵淫荡地叫着追着,其中一个因为反抗被活活摔死,另外几个也是岌岌可危......约翰面对如此惨况,挺身而出,扯出教会旗帜,日本兵不予置会推他下楼,他晕倒的不远处,摔死的美丽女孩鲜血汩汩。就在此时,守候在对面绸布店的国民党军官开始狙击,他头天晚上把路上收留的男孩浦生送进教堂,委托妓女们让他死得温暖一些,并把十几个兄弟命换来的那只女孩被日本兵追逐时跑丢的鞋子物归原主,他把这小队训练有素的日本兵引出教堂,最后同归于尽。
  
  然而,此等代价仍然无法保全这群女学生,她们被日本兵作为祭品严加看管起来。正当书娟一群准备以死抵抗时,玉墨等人愿代替她们去赴日本兵的“庆功会”。由于看管猫不力的小蚊子被日本人发现,点名十三名女学生必须赴会,秦淮艳女只有十二,教堂收养的孤儿陈乔治男扮女装,代女出列,以命换命。

      当被约翰以殉葬技术改头换面的秦淮女们,穿着最素的学生袍,风情万种地唱《秦淮景》,其慷慨赴死的铿锵丝毫不啻于一曲激越高昂的《广陵散》。张艺谋导演风格中惯用手段之一,用唯美画面来体现巨大暗涌的手法,已经臻至纯熟——越绚烂越平淡,越激烈越平静。二个镜头切换,却表现二种截然不同的极致美——当她们穿着最素的学生袍时,她们最风情最艳丽;当她们盛妆亮相婀娜多姿款款而来,她们却最素静最平凡。
  
  张艺谋最被人诟病的红绿混搭,也正是他所最擅长色彩的处理和影片风格,《红高梁》里扑天盖地的红,显示着女性资源紧缺和男性荷尔蒙的旺盛;《大红灯笼高高挂》的压抑绝望的红,昭示所有人殊途同归的结局;《满城尽带黄金甲》那金灿灿的黄,代表着无数人死在权力这条路上。而《金陵十三钗》的色彩来源于女人的旗袍,在昏暗低沉、大雾笼罩、硝烟弥漫的南京,这边是尸体,那边还是尸体——只有女人被撕裂被蹂躏后的身体,苍白却丰腴地裸露在一片灰色里,那么醒目,那么刺眼。女学生的学生服是老蓝黑色,神父的牧师服是黑白,秦淮女那色彩浓艳、美仑美奂的旗袍和精致的妆容显得如此不协调,还有教堂那块被大写了无数次色彩斑斓的玻璃,透过那被子弹射穿的孔,少女书娟不仅看到了秦淮女的进与出,也看到了即使是完全黑白的世界也是蕴含五彩。
  
  色彩的对比处理和夸张的表现手段,带来的视觉美感和视觉震撼,谙合电影想表达的主题:最绚烂的是人性,最平淡的也是人性;最激烈的是人性,最平静的也是人性。
  
  所有人都是边缘人,妓女,国民党军官,混混神父,教会女学生,流亡路上的孩子,为孩子留下来的父亲。所有人又都是普通人,他们都有各自的人生经历和自我局限。秦淮女作为社会最底层,她们有着平常人所不了解的轻佻和沉重,对死有着异于普通人的镇定和激烈;她们天天迎纳着三教九流的男人,吸纳各式污浊,又从污浊中赢得某些尊严;她们从这些男人对待她们不一的方式中了解这个世界,形成自己的价值观,为争个头牌斗得你死我活。如果没有这场战争,如果没有这样一个故事,那么这群女人会按照风月场的规律慢慢消失,直至人生的消失,她们人性的另一面——像所有普通人的另一面一样,永远不被激发。
  
  甚至日本兵也是普通人。日本军官初入教堂,饱含深情弹奏一曲日本民谣思乡曲,眼含热泪听女学生们唱赞诗,显示他丰厚的艺术修养。然而,他的另一面——像所有发动战争的人一样,冷酷,残酷,十足的兽行兽性!
  
  玉墨和另外十一名妓女,还有男装女扮的陈乔治,登上了“庆功会”的卡车,没有人知道这十三个人到底是生是死,但没有人相信她们还活着。风尘女之二的豆蔻和玉兰,一个找弦弹琵琶给死去的浦生听,一个想找回相好送的碧玉耳环,二人折返妓楼,归途中路遇日本兵。她俩惨无人道、灭绝人性的死,已经昭示了十三钗的集体结局——活着那么屈辱,连死也是那么的难。玉墨上车时情不自禁地流下二行清泪,那盈盈一泪的佛性和神性,如那首《秦淮景》:秦淮缓缓流呀,盘古到今天......
  
  这部影片最后无一例外地被贴上消费妓女、消费处女的娱乐标签,同时无法回避贩卖战争中的民族苦难的嫌疑,它也无法逃脱放大渲染妓女抗日的娱乐噱头。然而,在饱受丧国屈辱、集体高昂的民族情绪下,这样一个以南京大屠杀为背景,有史以来最悲怆,最高贵,最传奇的电影故事,与以商业为目的的电影手段,作了很好的消解和平衡。



作者: 归隐宋朝    时间: 2015-7-9 08:27
本帖最后由 归隐宋朝 于 2015-7-9 08:32 编辑

传说中的玉爷,善以借古讽今。据说,现已潜心参禅礼佛,放下屠刀了吗?
                                                                                                            ——编者

杀猪秀才,杂谈丑角
文/新解玉玲珑

       屠夫头上冠了儒巾,把肥腻腻的油肚子使劲用小旅馆里嫖客们身下铺的又脏又破的格子布单勒了勒,然后翘起兰花指,摇晃着他核桃大小的头颅,风花雪月地装起秀才来:你来也就罢了,你去也就是了,我活着象一粒尘,我死了象一滴雨……于是就有一干受众们,如闻如来讲法般,仰起他们天真灿烂的小脸,拍得小掌吧唧吧唧直响:“耶,百年不遇哎,耶,文学青年哎!”屠夫就以为自己真是魁星下凡、太白转世,慌忙从正滴着血的木案子边兜了一捧猪血涂在这几首屎歌顶上,恰似点了一滴朱砂记,或者还自以为是红梅花儿开。

  这文学男青年受到了鼓励,又使劲往上抻了抻绣花针样的脖子,喊道:“安论谈者,舍我其谁?”喊完后先一个猴子钻天爬到杆顶上,把过河卒一声忧国忧民的长叹给捂了回去,并且痛斥一声:“阿斗之才,何以谈国是?”闷得卒子一口气翻了白眼,至今未醒。其次又把那破单子扎在秃头上,秀出一个精忠报国的汉奸造型,嘴里高喊“忠君爱国,精忠报坛”。感觉自己很有些岳武穆的正气和威风。那些受众们,就又大张着他们惊讶而滚圆的眼睛,高声尖叫起来:“忠诚呀,好可爱呀!”屠夫趁便把他细小头颅上粘的满是褶子的脏脸,在这些受众们的胸上猛蹭几下,悲壮地等几只粉手伸过来擦自己被感动出来的浑浊泪水,自己的油手则偷偷地顺着那些粉手的腋窝委蛇进去。于是临首版热泪盈眶,拍得自己的小胸脯吧吧直响:屠夫,你先走,我随后就下。于是一干赞美之词满坛乱飞,惊起一滩鸥鹭。屠夫就在这群情激昂义愤添膺的誓师大会上,悄悄地从别人胯下溜走了。

  “夺么忠诚的文学男青年!他是英勇战死的!他是所有版主中最勇敢的人!”打扫战场后,那些个被屠夫的义举撩拨得浑身颤抖的受众们于是乎开了一场追悼会,为了记念,那里的小吃是屠夫从美国垃圾桶里捡来的鸡爪子,被地沟油滋润得又红又亮,就象屠夫那牛B闪闪的屎歌上抹的猪血,悲泣的哀女们穿的是屠夫怂恿乳罩厂女工们偷出来五五分成的乳罩,大家学着屠夫那太监般的嗓音咏叹:你来了,你走了,我活着,我死了……四周是一片含混不清的凄凄惨惨,因为个个嘴里都嚼着不花钱的鸡爪子:文学欧欧,忠诚欧欧!勇敢欧欧!

  这时候,屠夫适时地复活了,核桃般干枯的头颅依旧晃荡在锈花针样的脖子上:“启示:骑上周桃花的,才算英勇的骑士!”戏词里的周桃花就配合的小嘴一撅:“吃醋了?你真坏!”屠夫于是猛一把掌掴到周桃花脸上说:“戏子无情,那个什么无义,我才是真正的骑士!……你来了,你走了,我活着,我死了……卖啦卖啦,买我的裤子就卖身!”戏子便捂着绯红的脸,笑咪咪地让受众们看这一出好戏。

  咱明白在论谈里象屠夫这样思想民主自由,行为嫖嫖抽抽的,言语疯疯颠颠才是真的忠君爱国,咱也明白屠夫跟戏子配的那出戏叫周瑜打黄盖,为得让曹操犯混;更明白貂蝉在吕布怀里哀哀而泣是装给董卓看的,但,别人的贾正和暗渡陈仓跟咱有什么干系?咱有什么理由不白看这一出出人间闹剧?

  看京剧的时候,咱最喜欢看那些鼻子上带白花的蒋干一类的丑角。那丑类在台子上上窜下跳,撒痴装浑,被人拧着耳朵踢着屁股,乐得咱哈哈大笑。但咱也心疼咱那干瘪腰包的几两碎银子,虽说改革开放三十年,咱的生活有了很大提高,可是青海不还地震呢嘛,山西不还矿难呢嘛,西南五省不还干旱呢嘛,虽说很多人使小脾气呢,说国家放着那么多外汇储备购买老美的债券放着贬值咱不捐不捐,可人家国际章不还大人不计小人过的匿名给灾区捐款了嘛,咱怎么能浪费那几百元看一场京剧呢?

  所以,咱想找乐子的时候,便来这论谈看看这些丑类们的表演,省钱呢嘛!



作者: 归隐宋朝    时间: 2015-7-9 08:34
本帖最后由 归隐宋朝 于 2015-7-9 08:35 编辑


王小虎事件的结局
文/新解玉玲珑

       传说,很久以来,好多德才兼备的翩翩君子见了玉玲珑都要慨叹:这么优秀的女人,咋眼里就只有一个王小虎?春江潮水把他拔凉拔凉的老心肝都扒出来给她当下酒菜了,她还哭哭泣泣去寻王小虎。王小虎,正如廖小单所言,却一直不露头,不吱声,缩在自己小小的壳里老泪纵横地跟女弟子共弹巫山云雨曲。

       据路边社记者廖小单女士报道,王小虎经常在红灯区出没,昨天,前天,大前天,都有匿名群众举报他跟一名叫冰蓝心的女子玩暧昧,并且在兴头上还大叫李元霸和廖小单的名字。文章末尾,廖小单女士满怀忧戚地总结,一,忠贞要不得,女人们千万莫学那王宝钏,崔莺莺和西施。她们是怎么死的?忠贞不二给害死的。二,女人们要加紧修练小单真经,据说此经上能废明月禅师一世修行于一瞥,下可使凡夫俗子对踩在他们脸上肆意蹂躏的女人们的浊足心甘颠狂。三,听着一剪梅,咔嚓一声,万念俱空。文章最下面是廖小单娇弱无力地举着实名制剪刀咔嚓王小虎的画面。

       报童凑热闹一路高喊:卖报卖报!杂谈日报!廖小单奸杀王小虎,冰蓝心祼体进警局,玉玲珑痛失三挚友,李元霸潜跳未名湖!!可叹:冰蓝心以柔克钢,恰一似永夜暴雨压海棠,哀戚戚怨叹长夜谁怜秋菊冷;廖小单双管齐下,正如同木兰女夹枪带棒,飒爽爽断定玉玲珑相夫无方。玉玲珑彷徨无助,真乃似失途麋鹿遭犬堵,掉队雏鹰带箭伤!

       一时之间人声鼎沸,男人都叹王小虎有艳福,所谓牡丹花下死,做鬼也风流。醉笑灰心丧气跑到艺文,继续自己把冷笑的首版整没的伟大事业,疯疯颠颠整天见人就问《氓》的韵脚是什么;散仙只想安静地走开,不提防背后马花给捅了温柔的一刀,大发雷霆,泪飞顿作倾盆雨。杂谈的两大男肉靶子眼看要消失无踪,新晋的女肉靶子冰蓝心也反反复复求赐死,情况万分危急。

       春江潮水为了保住目前的局面,缓和王小虎、醉笑和红尘散仙的情绪,拉拢冰蓝心继续站门口招揽客人,从老婆给的菜金里克扣了一年多才攒足了酒钱,狠了狠心把他们请到了范闲在村头开的小饭店里。喝的是范闲自酿的老村长二锅头,醉笑得吧得吧就喝大了,拿着个缺边的破碗当喇叭,唱起了哥哥找妹泪流,唱到动情处泣不成声,说,处处含情,处处遭遇无情祸,只能缩头背诗经。散仙喝了几杯眼圈也红了,抢过醉笑的破碗开始捂着心脏讲小说的写作要素,讲到末尾泪如雨下,道:遍种桃李,满蹊桃李都空枝,唯有对月自伤情。小虎呢,吱吱吱的一杯接一杯,春江辟手把酒盅夺下,塞给小虎一个破碗,让他说说感想,小虎说,我得先吃几口肉,众人把肉盘子推给他,眼巴巴看着他一扫而光,小虎说,我得先喝几口汤,众人又把汤碗推给他,眼巴巴看着他把汤喝得一滴不剩,小虎说我还得吃几口菜,众人又推菜……末了,小虎抹了抹嘴,看了下满桌空盘子说,最好再来点水果。春江咬了咬牙,掏出仅剩的25元5角6分给上了一盘西瓜,小虎吃完后搂过冰蓝心对三个大瞪着眼睛取经的男人说:无欲才是真丈夫,无情才是硬道理。大丈夫,要有并吞四海美女之志,囊括天下美人之心。如此,霸业可成。

       廖小单从外面冲进来,“啪”的一个耳光说:流氓!众人一看,春江的脸红了。


作者: 归隐宋朝    时间: 2015-7-9 08:38
本帖最后由 归隐宋朝 于 2015-7-9 08:39 编辑

大赤包的快乐生活
文/新解玉玲珑

       住在北京是一件让人自豪的事情,自古就流传着天子脚下六品官的说法。所以,北京人哪能不拽呢。你随意坐上一辆的士,那天子脚下的哥开口就是中央新近又开了什么重要会议,与会的人员中就有他的一个哥们,然后转到国家政策上,给你掰扯出个一二三四五来,仿佛他比胡哥还紫得烂漫一样。

       但是,和腰包里揣了几个铜板的大赤包女人比起来,北京的哥又算不了什么了。大赤包女人们虽然只住得起二十多平的贫民窟,在家里进门都要低着头的――不是因为恭谨,是因为门框太矮。连早晨入个厕,也需要一路小跑到二里开外的公厕,又跳又蹦地在寒风中排上半小时队。但只要一上论坛,大赤包女人的那股子高贵劲儿,就自然而然地流淌了出来:一呲上下嘴皮,露出镶在当门的两颗大金牙,脖梗子故意晃一晃,那如拇指粗的足足有半斤重的镀金铝链子便甩出来。又故意翘起个兰花指,十个指头上镀金铝鎦子便在太阳底下熠熠生辉。然后,等这套规定套路做完,大赤包女会适时地昂起高傲的头颅,用下巴颏点划着你问:“你-农-转-非-了-么?”全然不知道现在的流行问法是“你非转农了么?”为啥?城市化进程太快制造出了一大批如大赤包女类似的城市贫民,无房,无地,又无工作,只有上网磨嘴皮子。这种精神和物质上的双重贫民,也只有在论坛上才能活出个人样来。

       当然,有时候,大赤包们网聊的内容会变更一下,会魔幻主义地、意淫得更有技巧:“今天早晨可真不走运。家里那西式抽水马桶,带遥控的,遥控器被儿子扔进了游泳池了,害我只得去花园里的厕所方便,您猜怎么的?一直走了近半个小时呐,奶奶的,可真是冷啊!这不,来晚了!”顺便扯了扯身上的人造狗皮大衣,不经意地告诉你,“貂绒的,十多万呢,家里这种衣服,好几件,穿腻了,可是又没别衣服穿,真是痛苦。还有,我总吃那5.8元一斤的大米,吃得牙齿都要酸掉了。烦死了烦死了,真向往你们过的那种清汤寡水的生活,原生态!唉,生活在北京真是郁闷啊!无聊啊!”大赤包女人说完后就扭起心花怒放的秧歌来,秧歌的主题就叫“我很北京,我很高档,我很摆谱”。众人围观小丑一样的目光聚焦中,大赤包浑然不知地跳个不停,日日夜夜跳啊跳,跳出了一脸的荣光焕发。

       偶尔脑子清醒的时候,大赤包也会觉得自己显摆得有点俗。似乎总感觉有人把她当猴戏在看,这就影响到大赤包的泡坛享受了。大赤包灵机一动,改了个文雅的名字,叫什么林桎。还一本正经地广而告之,其实,她其实没有那么俗,说她俗的,大凡男人是都是有些娘娘腔,而女人呢,肯定是意淫加装叉。这是肯定的,不是吗?她会这么不自信地问了又问。因为大赤包的脑容量只有一调羹那么大,所以大赤包坚定不移地相信:只要改个名字,就能洗白与生俱来的那一身俗气了。并且一叫林桎,就可以联想到那种捆住脚的刑具,就可以严肃起来,为此她兴奋的两晚上没睡好觉。但是,因为知道这文雅的新名的人实在太少,大赤包又不得不勉为其难地出来反复声明,我原名叫尼洋,尼洋河畔啊。现在我改名了,我叫林桎。这名字可真够雅致的,就像大赤包女人脖子上粗粗的镀金链一样。随后,大赤包又宣布自己的个人爱好:一个人,一个有点趣味的人,一个有点追求的人,无不拥有一项令人艳羡的业余爱好。我的业余爱好是招惹是非,即便两脚捆在一起蹦着惹这种高难度的玩法,我也会。我,我,我多山顶洞人啊?人嘛,进化得晚点,还是有优势滴。

       这名字实在让人拍案叫绝,相信看到的诸君,都会竖起大拇哥,然后,再好心地小声提醒一句,不如叫林桎梏吧?手脚都束住,然后象木乃伊一般的滚着惹是生非,会更有意思吧?当然,提这个建议时语气要激烈些,不然,小白鼠似的大赤包女又要误会你在装叉了。

       如果有幸跟大赤包在一个论坛里混,那么恭喜,你的人生从此不再无聊了。没事的时候,你可以泡上一杯茶,或者点一根烟,吐几个烟圈,不需要买票,只要动动嘴皮子,说一句:这论坛,也就林桎文雅些。话音未落,就可以看到一个水桶般的腰身的婆娘,全身披挂地甩着大镀金链子,翘着戴着镀金镏子的粗壮手指,双脚并拢地蹦了出来,蹦了出来……

作者: 归隐宋朝    时间: 2015-7-9 08:41
本帖最后由 归隐宋朝 于 2015-7-9 08:42 编辑

说个掐架的故事
文/新解玉玲珑

       窦婴和王蚡都是外戚,窦婴是汉武帝奶奶的娘家侄子,而王蚡是汉武帝老娘的同母异父弟弟,两个论辈份是一样的大。窦婴做过汉武帝老爸的丞相,这可是人家在战场上挣来的功劳,而王蚡则在汉武帝登基时出了不少力,因此做了汉武帝的丞相。论官位两个是一样大,只不过一个前丞相,一个是正当权的丞相。可这两个人偏偏掐起来了?为什么?说来话长。

       窦婴在孝景帝(汉武帝老爸)时,曾经权倾一时,但他这人说话直,不会权变。比如,人家孝景帝老妈窦太后生了一女两子,小儿子是梁王,窦老太太很宠爱。有一次,一家人在一起吃饭时,孝景帝就喝高了,随口胡咧咧:等我百年以后,就把皇位传给我弟弟。窦太后很高兴,充分肯定了儿子的想法,可是窦婴马上倒了一杯酒罚孝景帝说:“皇上你咋能这样呢?自古皇位都是传子不传他人,你这样不乱套了么?”孝景帝一听,唔,有理,罚酒就喝了,可人家窦老太太不乐意了,怎么了?疏不间亲,俺们自家的事儿,你一个外人搀和啥?一生气,就不认窦婴这侄子了。窦婴也挺生气,咋的?我说句实话至于么?给这么大点官,以为老子稀罕啊?老子不干了,于是就归隐了。这一归隐,皇上也生气了,咋的?你还敢撂挑子?老子就不用你做丞相,看你怎么办!窦婴就因为这性格耿直吧,所以失了势。人一旦失势,原来围在身边那些讨口饭吃的,自然就围着那得势的去了。于是王蚡就灸手可热起来。

       按说如果窦婴平和点,不问世事,也没啥,总还有你的侯做,有你的良田美妾享用,皇帝也不想把你怎么样。可是,这窦婴犯了个常人爱犯的毛病:心理不平衡。于是就交往了灌夫。这灌夫吧,是个猛将,曾经在灭齐楚之战中,为报父仇,一个人带上十多个兵跑敌人军中单挑人家主将,被伤了十多处,好歹逃了命回来,因此名声大振,也挺横一主儿,性子特直,欺富爱贫,专跟那些比自己官大的人对着干,跟比自己贫穷下贱的人交往。并且爱喝酒,每喝必多,多了就撒酒风,因为喝酒丢了官,挺不得志的。他跟窦婴一拍即合,相见恨晚啊。为什么?窦婴靠着灌夫替自己出气,灌夫靠着窦婴替自己长脸。

       王蚡娶了个公主,老姐王太后下旨让他大宴宾客,乐呵乐呵。窦婴去之前,就邀请灌夫,灌夫有自知之明,说算了吧,我这一喝酒就撒酒风,我跟王丞相从前就有过节,如果不是我拿捏着他的把柄,早被王丞相灭族了,我还是不去的好。窦婴拍着胸脯说,没事,不还有我吗?你自己注意点就行,于是两人就去了。王蚡敬酒时,所有与会宾客都离开席位跪着喝以示尊敬,而当窦婴敬酒时,只有相熟的朋友离开席位跪着喝,其他人都是从座位上欠一欠屁股就干了。灌夫气不过,大闹宴堂,使宴会不欢而散。窦婴一看不好,拉着灌夫就走,王蚡却吩咐人扣下灌夫,接着就把他从前查了半截的案底给抖出来了了,搞来搞去,灌夫该灭族。窦婴心里惭愧啊,找人请客说话让王蚡放人,王蚡不放,窦婴那个气啊,就要找皇上救灌夫。窦婴老婆不同意,说事已至此,你还是算了吧。窦婴呢,还挺仗义,说这侯位是我打下来的,就算是丢了也不值啥。我怎么能让灌夫因为我丢了命么?他如果死了,我活着还有啥意思?所以直接就找皇上去了,说灌夫怎么怎么好,就因为喝酒撒了点酒风,被王丞相给扣压起来,并且借机要灭他族,皇上你看你看,这怎么得了?汉武帝碍着老娘的面子,就让在朝堂上庭辩,结果大臣们怕王蚡和王太后,除了汲黯都不敢说话。窦婴就和王蚡互相掐起来了。

       窦婴指责王蚡贪污受贿,富可敌国,欺男霸女,巧取豪夺。王蚡来损的,说我不过喜欢点狗马玩好罢了,你窦婴倒好,整天养着大批的士,指天画地,秘密筹谋,专等着国家大乱,以便从中起事。乖乖,不得了,谋反的罪名啊。王太后知道掐架的事后生气了,绝食威胁:庭什么辩!我活着,我弟弟就有理,你皇上还想怎么的?于是皇上就让官府查实窦婴表扬灌夫的话对不对,这一查,真有不实的地方,或者实也不实,于是就把窦婴给押起来了。

       结果呢,两败俱伤。王蚡灭了灌夫的族,又让人冒充窦婴家人制造皇上的流言蜚语,使皇上一气之下同意杀了窦婴。窦婴在头年十二月被王蚡匆匆杀了,转过年春天,王蚡也病了。病中胡喊乱叫自称有罪,找个能看鬼神的人看了,说是窦婴和灌夫两人守在王蚡左右要索他的命,救不得。于是也一命呜呼。

       掐架的后果大抵如此,互相伤害,挺没意思的,真的。我砸过不少人,但大多手下留情,就事谈事,不从阴暗处着手,也从没有任何伤害他们的想法。我骂散仙不能象个男人雄起,也是讥讽他总来阴的,极尽挑拨之能事,不象爷们所为。说实话,我虽然脸皮厚点,但是在六星杂谈也是伤痕累累,无故被一个从没交过手的散仙伤了又伤,本来跟我屁关系没有的事儿,却无论进退都是错。

       算了,不说了,善者不辩。如果有人曾经因为触及了神经很受伤,那肯定不是我说那句话的本意,但我愿意为此道歉。完了。

作者: 归隐宋朝    时间: 2015-7-9 08:43
本帖最后由 归隐宋朝 于 2015-7-9 08:45 编辑

关于死亡
文/新解玉玲珑

       给母亲打电话问安,母亲说你二大妈死了,还有,你还记得那个孙世宁么?五一时找你帮着办过事儿的,也死了,癌症,今年四十八岁。还有,后头那谁,六十出头,也死了,癌症。还有一个近九十岁老太太,也死了,全在这半月之内……

       我的眼泪流了下来。

       新买了个意大利进口的烤箱,鼓捣着烤花生,芋头,地瓜,烤出来却没有胃口。我最想烤的是面包,早上起来,喝两杯自己亲手磨煮的豆浆,然后吃个现烤的面包,热热的,香香的,生活似乎会多些亮色。这几天天空一直是阴的,空气中浮动着莫名的悲哀,死亡很简单的,活着却很难,我流着眼泪嚼着花生想。

       买回了猪皮、猪蹄,牛肉,香肠,然后一锅煮了,加上各种佐料等,耐心细致地用慢火炖了四个小时,一眼眼地盯着,专等那香味出来,慢慢地溢满了整个屋子。氤氲的热气在空气中参差着上下,恍若前世的诺言。

       前世的诺言里有着爱的,然而,这一世,爱却没了。只留下干枯的枝叶在风中绝望地晃啊晃,慢慢地折断,慢慢的腐烂,慢慢的消融。

       我在这弥漫着前世诺言的雾气中泪流满面,绝望地想,谁曾是谁的谁呢?以为守着一个诺言,就守住了所有,惊回首才发言守住的不过是阳光下的一个五彩的泡泡,轻轻的一戳,就迅即地爆了,留下遍地污渍,用自己的后半生一点点地,一点点地揩去。

       孙世宁五一时找我办的事儿,是帮他女儿换个工作。从神色上看,他很满意当前的生活,说老婆很能干,家里地里全指着她,老婆总嫌他懒呀,嫌他爱赌钱啊,不过,一年怎么也能有个七八万的进项,正准备帮女儿买套房子呢,青岛的房子好贵啊,他咂咂舌。后来母亲说,因为他的懒惰和好赌,两口子总吵架,不过他养了几头奶牛,一年卖奶也进不少钱,所以还凑合过得去。今年开始,养奶牛不赚钱了,他卖了牛,妻子急着攒房屋首付,又贪心地买了十多亩果园想多赚点,见他懒散如旧,于是三天两天地吵,有一次,一连几天,妻子竟然锁了门不许他进家门,后来他就得了肝癌。不出半年,死了。

       我怅然了半天,想,不管懒或是色或是赌,有这么一个人,总还有个说话和商量的人吧?现在,他妻女该怎么办呢?

       母亲说新给我买了条床单,我咧咧嘴,不以为然。我都多大了,还需要母亲给的床单?何况母亲选的单子必然是大红大紫的喜庆色,给人的视觉冲击太强,跟整个房间的布局很不和谐,可母亲总是相当然的以为她选定的东西才最适合我,她说,知子莫若母。

       赵孝成王七年七月,赵括被任命取代廉颇,括母说:“括不可使将。”赵孝成王不听,长平之战,赵军被坑四十万,几乎灭国。知子莫若母,将军的母亲是,我的母亲也是。母亲说得对。她选择的喜庆色,其实是想让我对生充满了热爱和眷恋吧?

       九号楼房前面有一个凹进去的空地儿,藏风,几个穿得破烂的民工瑟瑟地挤在那儿取暖,我看了他们几眼,想到了那些在这寒冬里被强拆了房子的农民,有的一家五口住在猪圈里,有的住在露天里,因为补偿款太低,他们住不起回迁房。眼泪再次流了下来。

       我准备好把颜色淡雅的单子换下来,换上母亲的大红大紫。淡雅与生命相比,不过是饿馁时的一支曲子,听也罢,不听也罢,肚子的需要才最实在。正象我们现在,活着才是最主要的。

       活着。好好的。无论有没有人疼爱你。母亲说。

作者: 归隐宋朝    时间: 2015-7-9 09:00
本帖最后由 归隐宋朝 于 2015-7-9 09:02 编辑

玩物随语
文/新解玉玲珑

       朋友来办事儿,聊起了收藏。他收藏古钱币,玩了有些年头。据说在住处专门辟出一间屋子收藏自己的宝贝,还办了个小沙龙,一周定期聚会两次,互相观摩藏品。

       还认识一个朋友,玩物的范围很广:茶壶,陈茶叶,树根,石头,花草,鸟,狗,总之,几乎什么都喜欢。偏偏他的工作是居无定所,因此带来很大的不便。但他仍是痴心不改,令人叹为观止。他叫巴克。

       还认识一个喜欢书的朋友,家里藏书近三万册,几乎一整幢房子。

       跟他们相比,我那点小打小闹的收藏品,简直就上不得台面:十几本邮票;几枚银币;从河边拣来的几块没形状的石头;一把西欧诸国硬币;叫不出作者名字的几副字画;以及织了一半的十字绣;几根用过的旧毛衣针,上面还串着织到半拉儿的毛衣;祖宗传下来被我打了一个缺口的道光年间的青花瓷笔洗;以及书架上那两千本左右无规则乱放的书,其中包括几套线装旧书。就这些,自已还没有全部看遍。

       跟他们比,我真是俗人了。

       俗人有俗人的好处。走哪儿都一身轻,不用叮嘱他人帮自己照看花鸟虫鱼,不用定期给石头上油,打碎一件物品时没有那种撕心裂肺的疼痛。生老病死都看得开了,那些身外之物,关注它做甚?

       李清照跟丈夫赵明诚倾半生精力和财力,收集了大量金石图书,到最后还不是颠沛流离散佚皆尽?所以,我能想象得出当东京被金兵攻陷时,他们只能选拣十五车最名贵的金石图书带走时那种不舍和无奈。得知留在家里那十几间屋子的文物被战火焚之一炬时,该是什么样的心痛和侥幸?结果,所有的书画古器还是丢了,视为性命的珍贵礼器也丢了,保命尚且无暇,遑论藏品?所以,最后只保留下一点点残简零篇就在预料之中了。

       总是在想,如果没有这些藏品,李清照生活得会幸福一些么?也未必。当她跟丈夫整理欣赏金石字画时,那种心领神会的默契中蕴籍的幸福也只有两人能体味了。相视一笑,相偎在灯光下,相互整理云鬟,轻拿轻放,眼角眉梢全是爱恋和着意。人生得一知己足矣,当这个知己是自己的另一半时,就更让人赏心悦目。这种幸福,不消说二十多年,就二年,二天,也会让人回味和感叹吧?所以,做为俗人,不能体味到那种收藏的快乐,也还是有遗憾的。

       那些藏品的丢失毁损或许是文物史上的巨大损失,但是,文物史上的损失岂止这些?上下五千年,战火把神州大地不知烧了几遍,能保存下来的,除了地底下的东西,真是所剩无几了。就连地底下的东西,可能也被汶川地震类似的天灾以及孙殿英之流类似的人祸搞得七零八落。这么一想,真就没什么值得珍惜的东西啊!

       人生不过如此,你精心收藏视若性命的东西在大自然眼里不过是一抷尘土。这就象蝼蚁的生命一样,在人的眼里抬不抬脚全在一时兴起。这一世,某个东西是你的最爱,你死后,那件物品会落入谁手?物品如果会说话,对这些经历会滔滔不绝呢还是会沉默不语?

       “曾闻古训戒禽荒,一鹤谁知便丧邦。荥泽当时遍磷火,可能骑鹤返仙乡?”这说的是春秋时迷恋鹤竟至不理朝政的卫懿公。“玄宗回马杨妃死,云雨难忘日月新。终是圣明天子事,景阳宫井又何人?”这说的是迷恋女人招致安史之乱的唐玄宗。古人说玩物丧志,不假。

       为政者需谨慎,为人者也需谨慎啊!

作者: 闲过信陵饮    时间: 2015-7-9 16:40

作者: 归隐宋朝    时间: 2015-7-9 22:10
本帖最后由 归隐宋朝 于 2015-7-9 22:12 编辑

前面加了个塞儿,补上了春江潮水的《杂谈三十八条好汉》。
作者: 花开富贵    时间: 2015-7-10 10:14
注:不知为何,缺少第二十条好汉,春江的帖子没有,目录中也没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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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并列了两个,总数是对的。
作者: 我是来打酱油的    时间: 2015-7-10 16:28
花开富贵 发表于 2015-7-8 10:27
扑尔敏的故事就停留在这里了,以后呢?
期待扑尔敏开始写新的哦!

是啊,小扑要是一心扑在杂谈就好了。
作者: 花开富贵    时间: 2015-7-10 17:56
我是来打酱油的 发表于 2015-7-10 16:28
是啊,小扑要是一心扑在杂谈就好了。

退而求其次,现在一心扑在情敌身上也不错。
作者: 归隐宋朝    时间: 2015-7-10 20:49
花开富贵 发表于 2015-7-10 17:56
退而求其次,现在一心扑在情敌身上也不错。

冲春江这篇帖子,你也应该写一篇如何成为一条好汉的奇闻轶事呀!
作者: 花开富贵    时间: 2015-7-10 21:18
归隐宋朝 发表于 2015-7-10 20:49
冲春江这篇帖子,你也应该写一篇如何成为一条好汉的奇闻轶事呀!

哈哈,那得问春江。我只是他渲染加工的一个符号。
作者: 张大民    时间: 2015-7-11 12:33
写得真好看
作者: 归隐宋朝    时间: 2015-7-11 21:54
下面,我想推荐春江看不透的十三。

她最著名的语句是令人抓狂的“待续,我先出去抽根烟。”

先提个醒,请收起戏谑之心,尽管她的文字足够戏谑。

作者: 归隐宋朝    时间: 2015-7-11 21:57
本帖最后由 归隐宋朝 于 2015-7-12 18:50 编辑

这是一个让你不敢对视的女人。你不必问为什么,只要做个简单的比较,同样的命题,会不会写出亦如她的语境?
                                                                                                                                                ——编者

我的水帘洞你在哪里?
文/十三

我出生在两面环海、群山耸立、大河奔流的海边。它远离城市,地处荒蛮,时间在这里流逝得非常缓慢。这里的人很愚昧,生活在荒蛮落后海边的人们都比较迷信,对于一切的神都很虔敬,因为随时能看到造物的伟大和雄奇,所以能经常想到自己的渺小。因此,这里总不缺乏形形色色的神灵和千奇百怪的神话。大海小岛,一山一石,一草一木都有神的名字,后世的人可以在时光的海浪前膜拜……

我是70年代出生的人,即使生活在落后的荒蛮之地,童年也不可避免的受文化大革命思潮影响,因此,我被教育的很敏感,它们告诉我这世界没有神,它们告诉我伟大的共产主义时代就要来临,它们还告诉我周围的世界对我心存恶意,帝国主义都在历史上曾经欺负过我的祖国。社会主义的生活是多么的幸福,以至于资本主义无法不对我们垂涎三尺,他们都没安好心,打心底里看不起我们。所以,我的思想时刻提醒我,要有压迫感。有时甚至会想将来一定要给他们点教训,这样,他们才会打消邪念,看得起我们……

我是个内向自闭的小孩,却被教育成敏感且反抗传统的人,从懂事开始,我就天天和大海在一起。一旦知道了大海是没有神的,我就不再膜拜、畏惧它。即使是一个人,我也敢在小岛上呆一天,而且丝毫不觉得畏惧。因此我在岛上玩,吃岛上的野果和泉水,累了就在沙滩上睡觉,自然有大树为我遮阴。这里就是我的家,谁会在自己家里觉得害怕呢?

我的童年里有很多日子就是在小岛度过的,那时候我很瘦,瘦而且黑,皮肤里有海水的味道。如果我愿意,我可以躲在岛上一整天,谁也找不到我。按照父亲的话来说,我就是个野人。

是的,我是属于大海的野人。我有一个小岛,我叫它做水帘洞,这名字是我学西游记的,这里没有洞,但岛上有我的宝贝,水帘洞是我的天堂。我有一窝蚂蚁,是我抓去养的,有一堆贝壳,还有一个水池,里面养了很多鱼。只有我知道它们在哪里,我把它们全藏在了水帘洞里。需要的时候,我就上岛里看我的私产,然后玩到天黑再回来。我知道如何让两窝蚂蚁打起架来,知道需要蹲在沙滩里多少个小时就能追踪到海龟将蛋藏在哪里。岛上有无穷无尽的乐趣,而我从不和别人分享……

初二时,我离开了海边去了城里,那时我就很少有机会再回到我的水帘洞。而且,我明白那个水帘洞不再是我的了。它早已被人给占据,不知道藏了多少别人的东西在其中。但是每次回家我还是喜欢坐在海边看它,甚至可以一整个下午坐在那里看,看海浪是如何拍打它的,不知道这么一直看下去何时会是个尽头,但,我只知道我一直不会厌倦……

1994年我跟着母亲离开了大海,也离开了曾经属于我的水帘洞,96年我去上海读大学,那时我是处女,大一我是处女,大二是处女,大三大四仍是处女,因为我时刻都夹紧自己,因为,我觉得所有人都想破我的处,他们不单想破处他们甚至还想爆我的菊花,因此我紧张不已。我紧张了很久,事情却始终没有发生,于是我的内心就发生了转变,变得很焦急。为什么还没有人来爆我啊?

记得我读大四那年,那是在2000年春,有一本叫《苏菲的世界》的书,读完以后,我将笔折了,把内裤脱了,大腿拍烂了。对现实生活有性饥渴的我想被人破处,因此就拿着这书给一个我喜欢的男人推荐给他看,出于礼貌,他还是拿去看了,但是很快送回来给我,表示没多大意思。因为这个原因我无法将身体交给他,也明白他不是属于我的水帘洞。

后来我留在学校考研,研2时我明白跟我差不多年纪的女人基本上已经嫁人并已生孩子,可我却依然在寻找属于我的水帘洞……

我至今未嫁的原因或许可能很多,但,不可否认属于很难嫁出去的,我已然是老了,不得不面对日益下垂的胸部跟充满皱纹的脸颊,当月经推迟时,我担心的不是自己是否中招“有了”,而是担心它是否已经“停了”而步入更年期。那些属于我的男人都已经老了,能满足我的男人却都比我年轻很多,我精力旺盛,无处发泄,我是一个活在孩子跟老男人阴影下的老女人……

某一天我跟一个男人上床了,后来我怀孕了,后来他走了,后来我生下了我的宝贝,他是我的一切,可是我已经离开了大海,无法将宝贝藏起来我保护不了他,我的水帘洞你在哪里?我想将宝贝藏在你怀里,我什么时候才能找到你……



作者: 归隐宋朝    时间: 2015-7-11 22:10
本帖最后由 归隐宋朝 于 2015-7-11 22:13 编辑


浅谈临窗《山冈周》观感
文/十三

刚刚很用心的看了一遍临窗“男人的小说《山冈周》”,感觉很特别,这是一部自传式小说,它不是传统意义上的小说也不是作者单纯的自传,它更像是以故事形式在诉说着一个生活在奇怪时代的旗帜,如果无法静下心来细看的读者,建议别看,因为《山冈周》不阿凡达也不叶问更不周星驰,它只是一个大时代缩影下角落里生存的小民故事,里面的主人公没钱、没才、没性,只是平淡的人生,普通的生活、愚昧的人性、复杂的世态。小说中的情节也并不巧妙,也没有异常精巧的爱情故事,作者只是一个有故事的人,他用一种很平静不参感情的语调微微细说着他的故事,这是一个让人难以释怀并辛酸的故事,犹如一杯苦茶,喝过后,口中苦涩却又夹杂着清香让人回味……

《山冈周》写的很好,我很真诚的说,作者还没写完我就能断定它必是一篇很出色的小说。看了这么多年书,在网上混了这么多年,在论坛里看过的小说没一万也破千了,读过后只会让我惊叹怎么会有人能把文字写到这么烂的程度,更别说沉思回味了。除了王小波、阿城、余华等,很少有小说能让我如此惊艳回味的,还没写完的《山冈周》能让我陷入如此深思中,我不写点东西表彰它太对不起自己的良心了。

赞美的废话我就不说了,现在的文学作品太热衷于炒做了,很多盛名之下的东西,其实难负。真正好的书,应该经得起岁月的磨洗。无论当时是多么地火爆,报章电视网路等媒体如何开足马力宣传,不用半年,一切都已经被淡忘了。一本真正的好书,是能让你安安静静读完它,觉得确实是一本好书,然后你会产生思考并感悟,就像是一首经典伤心情歌,在某时某地突然唱起来,然后周围就有人小声地应和,然后就有人泪似帘外雨,点滴到天明……

说回正题吧,因为是初稿,作者也没有写完,所以《山冈周》也有瑕疵,文字不够简练,从爷爷到我的时间跨度较长,而作者在时间的交代上不够清晰,有个别段落连接的很突然,还有就是小说开头部分过多解释了一些方言词汇,显得有点啰嗦,建议作者在下面注解就行了,只要故事脉络清晰,读者们还是能看的懂的。上面的是我个人的浅见,你们也无需太在意,它确实是一篇很值得拜读的小说,可惜没写完,现在只想临窗尽快写完并整理好,我如闻到酒香,迫切想干了它。

《山冈周》的好,不单止它能让我沉思,作者在文字应用上也让我很惊艳,这种细腻、朴实、平淡的口语化文字述说故乡地方风土人情的方式感觉特别真实,跟平时看的小说的语境完全无雷同。非常特别的文字表达方式。还有父亲结婚那段,作者在风俗、人物刻画、场景、语境烘托上准确到位,能让人身临奇境般感觉着喜庆,但,在快乐风趣的气氛中又暗喻着辛酸。一些词句的叠加搭配很有灵性、富于想象力和寓意,文字中充满着对人性的悲悯之情。

像这种自传式小说,作者却抛开了以往老套路,并没有用虚假的词汇来包装父母亲得高大全,也没有宣扬他们对儿子的大爱,而是很平淡的述说一个真实、普通甚至有点懦弱无能的父亲。他想像个男人般活着,也想奋斗做个成功者,可惜他什么也没做成,他平凡但他有血性,虽然他大部分人生都只是懦弱的面对。母亲是一个没什么文化,有点愚昧的传统妇女,她的性格与她所处的环境都在左右着她的命运。在那个时代的环境:一个普通人,想叛经离道,讲点自我,其中的艰难险阻超过常人的想象。几千年农业社会下来,培养人民的要求都是按照一个职业农夫的标准来。守规矩,按时结婚,工作到体力无法维持耕田,把租税一分不少地上好。想走出一条和别人不一样的新路来,却发现自己正跟千千万万的普通人一样地出生、求学、工作、结婚、繁殖然后死去……

作者对父亲的情感也很复杂,他想有一个“争气”的父亲却从未看不起现实中懦弱无能的父亲,而且也从不认为父亲无能懦弱。情感表达用场景烘托的很特别,如这段:“我给父亲敬烟,点上之后,说,“我想听听你给蔡汉三吊孝那一段,如何?”

父亲瞪我一眼:“你猴头儿是不是今天感觉可得意啊?”

“不是啊,”我摇了摇头,说,“有人讲你真荡,有人讲你假荡,我都搞不清楚了。”

父亲听出我话语中的一丝挖苦,头别向窗外抽烟,不再搭理我。

联想到上一章节的:从赵宅坦出来的巷子口,我把刀还给父亲,掏烟点上,递给父亲,问:“爽不?”

父亲深深地抽了一口,徐徐吐出,然后说:“爽!”

“阿爸,知道为什么要你亲自操刀了吧?”

“就你猴头儿心里那点弯弯曲曲,阿爸早就看透了!”父亲展颜一笑,冲着我说:“你以为你阿爸真的是荡人?阿爸当年……”临窗用文字场景烘托的就是一个平凡、普通、真实的父子感情,很有深喻。意义在句式变换中若隐若现,深度也就在似有似无之间……


因为作者还没有写完,其它的我就不说了,等作者写完并整理后再写一帖跟大家讨论我对《山岗周》的感觉,有时间你们都去看看这小说吧,这是一篇很特别的自传式小说,这小说没有虚妄的精神理念,说的都是朴实的人话。相比于《山岗周》我写这帖倒像是一个文化二道贩子,学了点新鲜的文艺理论就开始装腔作势地评论着……



作者: 归隐宋朝    时间: 2015-7-11 22:16
忽如夏至——未婚捂盘惜售之大妈日记
文/十三

据说假装坚强,能习惯孤独 。就算不能习惯孤独,我也有我要坚守的生活,因为活着什么事情都有。


早上终于赶完稿了,趁着儿子还没醒,速度跑去楼下的市场买菜,我跟肉贩说要五块钱五花肉,他一刀就切了七块钱,用心相当明显,我说就要五块钱,他说切剩的那一点他卖不出去,然后说生意难做,没啥钱赚,叫我多担待。我跟他说我一个人吃不完,就要五块钱,如果不切掉一部分我就去别家买,然后站在那里没有走的意思。经过两分钟交涉后——他没切,六块钱跟我成交了。永远不要无视中年妇女的内功,我的年龄不单只是用来变老的,它也会增长深厚的内功。

近来容易为一些小事感动,据说这是升级成为大妈的证据:昨天在阳台看到楼下一个四岁左右的小男孩在津津有味的吃雪糕,当时他母亲正帮他整理裤子,就在这时他将雪糕递到母亲的嘴边,他母亲吃了一口然后笑着叫他继续吃,他很乖的吃着然后又递给他母亲吃。感动的我马上跑的熟睡的儿子脸上亲了他一口。刚亲完,房东太太就过来聊天了,她暗示说今天3号了,要交房租了,我也暗示说,等我这几篇稿写出后,就拿钱给她。她很羞涩的对我笑了笑,我也很羞涩的笑着送她离开,估计这就是中国人的商道精髓,大家都没明说,但大家都懂对方的意思。

晚上,总结了下自己喜欢过的男人,没想到以前的我口味竟然这么重,严重崇洋媚外:少女时我喜欢汤姆克鲁斯,青年后喜欢罗纳尔多,后来还有兰帕德。现在喜欢WWE的野兽巴蒂斯图塔,最近又迷上了RKO。素质要降什么程度才肯喜欢中国男人?

习惯性审视自己一下,发现:20岁的时候,我总是固定在自己的圈子玩,思维幼稚却不自知。只要有陌生的男人看自己,我都会怡然自得地认为他是对我有兴趣。30岁时我只剩三个朋友了,原来,30岁的女人找女性好朋友要比换男朋友还困难得多,如果有陌生男人看我的话,我会问旁人或是照镜子看看是不是自己脸上有什么东西。慢慢地习惯了一个人生活,习惯一个人看电视、上网,也习惯对着只有六个月大的儿子自言自语,偶尔还会跟他讨论并解释电视剧里的台词,虽然他听不懂。

我觉得儿子长的帅不帅既是我的形象问题,也是我的民生问题——因为以后我要靠他吃饭的,也可能有富婆因为看上他这么帅进而包养我也不定。因此每天都将儿子打扮的很帅很可爱,自己则蓬头散发都无所谓。

说到包养,最近有个男人说喜欢我,他还说并不介意我有儿子,并明确表示要包养我跟儿子。我很感动,心也随之蠢蠢欲动了。说实话,像我这种年龄能遇见让自己春心泛滥并动荡地怦怦跳的男人容易吗?但理智却告诉我要停止,还记得以前丁三发追我的时候跟我说过:“他不介意我有儿子,还说他跟其他的男人不同,但在分手的时候他却说:我只是个普通的男人”。

他的离开我一点都不难过,我已经32岁了,早就学会了麻木,也能理解,我很堂正地放下自己的伤心,然后勇往直前继续人生。所以我拒绝了那个想养我的男人,既然无法确认他是认真还是玩的,那么就没必要让自己有期待。

女人一生都期待着跟男人命运的邂逅,有时甚至于一点小小的亲切都会误认为是命运般的爱情 ,但那是在年轻的时候。现在,身为未婚、捂盘惜售的开春熟妇,我害怕的不是高价征收而是暴力拆迁,我明白自己的性格会无意中给他人造成无法愈合的伤害,所以干脆就别有开始。这既是为他好,也是为了不让自己受到伤害,我防御对方的真心,并不是因为不适合或是对方有错,而是为了自己不受伤害。因此防御对方传达给自己的真心,怕将来它会伤害自己脆弱的心,虽然,这种防御无意间已经给对方造成伤害了。

诚然,我的心确实颤抖了,但有可能并不是为他颤抖,而是活着让我害怕、颤抖,我害怕的不是遇到困境,是回顾周围却没有能够依靠的人,还有就是,孤独地度过无法入眠的漫漫长夜……


作者: 归隐宋朝    时间: 2015-7-11 22:19
本帖最后由 归隐宋朝 于 2015-7-12 14:46 编辑

为何我会如此强悍、牛逼
文/十三

今晚我总结了下自己的人生,从中推导出了一个结论,我会如此强悍、牛逼是童年受到创伤造成的。

在我12岁那年,老家后面是一大片竹林,大部分是一种长刺的勒竹,家里的大人经常要我们去捡竹壳烧水烧饭用,不知道你们有没有这种经历。

有一天我看到一个大黄蜂窝,于是告诉了同伴,虽然那时读小学的我考试经常处于不及格状态,智商也处于低点,但我的情商还是能告诉我那些东西很危险,所以我走开了,可是一个年纪比我大的傻逼却选择了用长长的竹竿往蜂窝里捅,不一会,他们发出一阵惊呼四散而逃。我看见蜂窝里飞出一群可爱的黄蜂,当时我真的很努力在跑,也确定不是跑的最慢的一个,但是那些大黄蜂却选择了长的最漂亮的一个人下毒针,只记得头麻了一下……后来的事情我就不知道了,母亲说我的头肿得像篮球那么大,哭了两天两夜。再后来听母亲说当时就我一个人被钉了,他们都没事。

人生总有这样的倒霉事,所幸生活证明一切终将过去,而且还能证明不止是你一个人那么倒霉。

过了一段时间,我的头已经消肿很多了,人都有傻逼的时候,傻逼也有不在状态的时候,因此精力相当旺盛的我顶着缩小版的篮球头跑去晒谷场跳绳,当时有另一群男孩在玩跳远,说我妨碍他们了叫我挪远点,其中有一个是陈道标的弟弟陈道兵,其实,只要我肯挪一下位置就没事的,但,居于对他哥哥陈道标的怨恨,我当然不肯退让,于是我们吵起来了,接着就开始动武,12岁的我虽然是个女孩,但对付一个只有7岁的陈道兵还是绰绰有余的,所以我大获全胜,他败退哭走麦城,我则开心的继续玩跳绳,不久他哥哥陈道标来了,就在我跳在空中的当儿,他偷袭我,一脚将我踹飞,然后我空中转体720度扑倒在地上,接着我的右手受伤了,晚上母亲带着我去他家理论,当语文老师的母亲骂他们不赢,最后发展成为两个家族群掐,连爷爷奶奶都上场对骂了……

第二天母亲带着疼痛难忍的我去看医生,是一个赤脚医生,那时只有城里的医院才有X光,农村的都是小诊所,有的甚至是在家里开的,因此没有穿过白大褂的蒙古大夫凭着行医20年的经验断定我是骨折了,然后用一种拿火烤会变软并会变粘的狗皮药膏帮我贴,另包上一层草药,打上夹板固定,事后我发现骨折并不算什么,最痛苦是在于被打夹固定的地方很痒却不能抓。只能挠边上无辜的皮肤,通过微小的牵扯略微解渴。或者抽打其他部位的皮肤, 用痛觉来分散大脑的注意力。一个人骗自己已经够可悲的了,一个只有12岁的小孩就知道怎么骗自己的大脑,而这个点子大脑也知道,这才是最让人觉得崩溃的事情。 就这样一直持续了两个多月,可惜这些痛苦换来却是无效果,最后家里看不行了就带我去县城看,到了正式的医院,那个穿白大褂的医生才瞟了一眼,就冷冰冰地说:照片子去吧。

那是有生以来第一照X光,我很兴奋。看完片子医生沉默了一会。他鄙视的看着母亲,并恶狠狠地骂之前帮我治疗的医生,接着就埋怨母亲没有早点带我来给他看,还说以后有任何病都要来像他们这种大医院看,母亲很羞涩的低下头听他训话。《当时我也觉得母亲挺傻的,并不会想到是因为家里没钱,有钱谁去看赤脚医生呀,而且交通也不方便》医生骂完后,稳定了一下情绪,他道:骨头已经长出来并接上了,但是错位了,所以要重新打夹。

什么是重新打夹???翻译为简单扼要中文的意思就是:他们会按住我,用一根很粗的棍子再次打断我的手, 然后接起来重新上药并固定。

医生们讨论了很久,中心议题是要不要用麻药?母亲疑惑的问有什么不同,那个混蛋医生竟然说麻药对孩子发育有副作用,并且暗示打麻药要另加38块钱,他建议别用。母亲同意了,我绝对不相信母亲是为了省38块钱而选择不用的,她是怕麻药影响我发育成为一个高智商、深度、文学浩瀚的美女才被迫同意的,就这样母亲跟另俩个医生按住我,然后在没有麻醉的情况下生生的再一次打断我的右手……

我在大三的时候曾问过学医的同学,他们说麻药根本不会影响小孩发育,为什么当时他们有钱不赚而要折磨我呢?这是一个历史谜题,它跟金字塔一样让我着迷,也让人类难于解答。对于那段经历我不想谈太多,一个人童年时遭到的心灵创伤会造成后来的精神变异:我会吸烟、喝酒、骂脏话、乱丢垃圾、近视、不爱国、喜欢做爱不戴套并导致未婚先孕、喜欢上网、不爱运动、讨厌CCTV等等等等,这些都是童年阴影造成的……

我的故事讲完了,我想说的是:每个人都有强悍的人生,从父亲射出得那一刻,我们就比其它精虫强大且游的更快,所以我们出生了。我们都经历过绝望的深渊和黑暗的岁月,慢慢的当年那个悲惨、弱小、羞涩的小女孩现在已经成长为强壮、无耻的中年妇女了。昔日的种种挣扎苦痛,都变成了一种人生经历。我在踉跄中前进,在跌倒后跃起,在拳头下反击,慢慢强悍,渐渐牛逼……


作者: 我是来打酱油的    时间: 2015-7-11 22:28
归隐宋朝 发表于 2015-7-11 22:16
忽如夏至——未婚捂盘惜售之大妈日记
文/十三


写得挺走心。
作者: 归隐宋朝    时间: 2015-7-11 22:29
本帖最后由 归隐宋朝 于 2015-7-11 22:33 编辑

三俗师太之贞妇、烈妇、淫妇、贱人
文/十三

六星学术帖太少了,为了提高筒子们的文学气息,今天我们继续学术探讨。

此帖是根据我的旧文《古代文学杂谈》节选整理出来的,《古代文学杂谈》是我以前的毕业论文,一百年后该书将超越《红楼梦》《水浒传》《金瓶梅》等书籍的文学地位,它将是中国文学史上最伟大的巨著,是文学青年启蒙必读之书。但在当时这是篇失败的论文,那年我的老师看后拒绝发表评论,并没收了该文要求我改写其它的,虽然他们扣了此文,但私下里,一群老头子们却在热传、讨论。

我们经常在书里或古装剧里看到形容女性的词汇,什么淫妇、贱人、贞烈女等等。其实很多词是用错了的,也可应说是形容不当……那些拉拉杂杂的废话,直奔主题吧。

一、淫妇

在古代被称为淫妇的女人就必须符合两个基本条件。

首先必须是已婚,而且是要明媒正娶的女人,是大房嫡妻,其它的二房三房情妇等是没资格被称为淫妇的。小妾之所以没资格被称为淫妇,因为小妾是不用守“妇道”的贱人,至于什么是贱人我下节再细说。古人在有客人来的时候,常会叫小妾陪酒吃饭,奏乐跳舞唱歌助兴,甚至是陪客人上床。小妾也常被用来当礼物赠送,彼此间交换小妾,或用来交换财物等。包括皇帝的女人,除了皇后、贵妃等,其它像秀女、贵人、乃至缤妃,下一任皇帝都可以继承或是赠予臣民。因此小妾偷人,勉强是不遵守工作规则,最多是没职业道德,谈不上给男人戴绿帽,也就不能称之为淫妇。

其次她必须是性欲旺盛的,要被发现偷过情的,并且有能讨好男人最喜欢的能力,还要求有高超得床上工夫。

另:在中国古代医学界里,鉴定一个女人是否淫荡,还要看她面相,并详细调查她阴户与腋下的毛发,此外声音要细,类似于林志玲那种嗲,这样的叫床上才够媚。

关于眉毛:如果是一字眉的女人,古代中医界权威人士认为这种女人性交技术不佳,缺乏羞答答的姿态,不会扮高潮,搞起来跟奸尸似的。而两边的眉毛相系的女人,则被认为其持续力衰弱,很快就会泄。合格淫妇的眉毛必须是八字眉,据说只有眉毛丛生的女人才最喜欢阴阳交接之道,她的床上工夫会使得男人如醉如痴。

女性两边的眉毛丛生或八字眉叫做“眉清”。而瞳偏向上方,好象怪眼的下三白眼,或使媚眼儿的女性则被称为“目秀”。(有道德感的女同胞们注意啦,眉清目秀并不是啥好词。)

关于阴毛:如果毛是软软地,静静地,则这个女人就属于上品。这种女人温柔、乖巧、守礼节,任你摆布,你让她干啥她就干啥。但是,如果她的毛色是红色的,就表示这女人喜欢过度纵欲,是超级淫女,这种老婆能榨干你。而无毛则被称为“白虎女”,借喻该女人在床上像老虎一样凶猛,或是像老虎般会吃人。

二、贱人

在古代,贱人是指签了人身契约的奴隶,只要是人身契约在别人身上,这种人是不能落户的,也不许自由婚配、买田地房产等,按现在的说法是黑户,没有身份证也不能办身份证。而在一些特殊的时期,贱人也延伸到一些特殊的种族。比如在春秋战国时期,有士农工商一说法,当时认为读书为先,农次之,工再次之,商人是最没地位的,哪怕是比较有钱,在春秋战国时,商人穿鞋必须着一黑一白之劣规,因此有贱商一说。元朝时汉人是最下等的,汉族也被称为贱人。

奴隶一般是被父母或是长辈卖掉的小孩,在儒家思想中父为纲,父亲是可以决定孩子的生死的,哪怕是没事打死了自己小孩也没有罪,更不可能有虐待儿童一说法。说点题外话,自春秋战国以来中国大部分朝代,父亲就算是犯罪了,儿子媳妇是不能大义灭亲去告他的,除非是他谋逆造反,否则就算父亲犯罪了,哪怕是杀人了,你告发父亲并成功使父亲入罪,你同样是要坐牢的,轻则是打板子,长辈可以卖掉小孩则是伦理常纲,如长兄为父这一说法,但是告发兄长或是长辈犯罪则不算违反父纲。这个扯太远了……按各地风俗,一般是13到15岁生日有一个成年礼,过了成年礼的小孩,父母长辈是不能将他卖掉的,只能他自己将自己卖掉,如周星驰在《唐伯虎点秋香中》的卖身葬父。

还有一种是奴隶生的小孩,因为奴隶是属于奴隶主的财产,所以奴隶的小孩也是属于奴隶主的奴隶。战俘也是,古代战争中,战俘如果没有被本国赎回,他们就是属于俘虏他们国家的奴隶。

我们经常在书里或电视上听到“贱妾”“贱妇”“贱内”这说法。

贱妾是姬妾的自称,姬妾是从他人转手买回来的小老婆,也是属于没有人身自由的奴隶系列。

贱妇则是“纳”回来的小老婆自称,一般上叫娘姨太太,“纳妾”虽然也是娶回来的,但跟父母之命,媒妁之言得嫡妻不一样,虽然也有下聘礼,但这个礼金是买断她人身自由的钱财,就算是有摆喜酒也是不举乐的,且喜酒档次规格较低。(嫡妻才是要先男方父母同意他娶妻,然后请媒婆去说媒,在征得对方父母同意后,定亲、下聘等,成亲那天新郎要骑着马带着花轿,举礼鼓乐吹吹打打的去迎回来拜堂洞房等,娶是指嫡妻,小老婆一般是用纳妾或是收小房形容的)

还有一种小老婆是贴身侍女升级的,贴身侍女也叫同房丫环,是小时候买回来陪主人长大的婢女,如果跟主人同房后怀孕了就能升级为妾,如果未能怀孕就只能继续当婢女,超过二十岁没怀孕不是被卖给穷人当老婆,就是继续做丫鬟、老妈子、奶妈、厨娘等工作,这个具体看主人喜不喜欢她。另:“丫环”或“丫鬟”是有工作期限的工人,并未买断人身契约的,婢女才是买了人身契约的奴隶,奴婢一词,奴是指男性的奴隶,婢是指女性,“长工”“短工”“护院”“丫环”等不属于贱人。

贱内是男人在别人面前对姬妾、娘姨太太的称呼,因为她们是贱人,一般上当官的或是士族等有身份的贵族称明媒正娶的嫡妻为“内子”,而布衣平民阶层则是直接称“妻”“娘子”甚至是孩他妈、婆娘。贱内是比内子低一档次的意思,这是贵族有文化的人称呼小老婆的说法。明朝开始延伸到有文化的男人在别人面前对所有妻子的一种谦称。

明媒正娶的嫡妻一般在外对比自己丈夫高级的人则是谦称民妇、愚妇,除了皇家的女人与那些被封为什么一品皓命夫人等有贵族身份的女人,其它的女人对上一律用谦称愚妇或妇人,有贵族身份的女人对外则是自称“孤”或“哀家”,所有的老婆对丈夫则称“相公”,当自己的孩子已经过了成年礼后则称“老爷”“夫君”等,(目不识丁的穷人农民夫妻除外,他们比较实在,一般称“孩他爸”“他爹”)只有小老婆才对丈夫自称“妾”,嫡妻则可以不用尊称,用“我”就行,小老婆们对外比自己丈夫高级的人须谦称贱妇、奴家或贱妾。像对丈夫的父母时,嫡妻是自称“儿媳”“媳妇”,对其它长辈则是按丈夫辈分的称法,如侄媳妇、孙媳妇等,而姬妾则须自称“奴家”,纳回来的小妾则自称“贱妇”“贱妾”。一般上,小老婆对外哪怕是比自己丈夫低级的人也得谦称妾身、奴家、贱妾或是贱妇,因为她们是属于贱人。

我们常说的休妻、休书是指明媒正娶的嫡妻,其它的小老婆则可直接卖掉、扔掉或是打死都行了,根本就不用写休书这么麻烦。古人的小老婆是像货物样的,可以彼此交换来玩,或是换财物。因为她们是“贱人”

三、贞妇、节妇

自汉代以后,女人守贞节被看成是硕大的美德,文字表彰有烈女传,实物表彰有贞节牌坊。而我们常说的贞节一词其实是两个阶段。

“贞”是一个标准,古代女孩子在未婚之前都得守礼,这个“礼”不单要保护好处女膜,并且在五岁后不能让异性看到胳膊、脚、大腿及其它身体部位否则会被视为不“洁”。(唐朝因为衣着比较开放则例外)。

“节”是指女人婚后的思想品德、行为规范等,如果生有孩子能得到加分,最好是男孩,越多越好。

1、贞妇

贞妇的评判标准除了上面说的守礼外,必须是嫡妻。小老婆是不能评为贞妇,贱人系列都不能被评为贞妇,因为她们出身不好。

其次是不能改嫁,改嫁过来的女性因为不符合“不事二夫”的规范。 哪怕你做的再好也不能评为贞妇。不事二夫:简单扼要来讲是不能跟第二个男人打炮,你的生殖器只能让一个男人专利 。

古代鉴定处女的办法很简单:只是看处女膜破不破、出血不出血,不破身不出血的,就被看做非处女。非处女别说不能评定贞妇,你还有可能会被退婚的。

在俞樾的《右台仙馆笔记》里,曾描写出一个范例: 直隶永平府某县,其地闺范极严。有王姓,嫁女于李氏。却扇之夕,李以新妇貌陋嫌之。次日托言非处子,不举乐,仍呼媒妁送归母家。女幼失母,随其嫂以居,嫂知小姑无他,乃问昨夜洞房事,则固未合欢也。嫂曰:“然则安知其不贞欤?”力言于翁,使翁讼于官。官命验之,果守礼谨严之处子也!乃判李姓仍以鼓乐迎归。

因为古代女人是以不出门,不见陌生人为礼的,婚前男方包括家人都没见过新娘子的摸样,拜堂后男方嫌新娘丑,要退货,可除非犯了七出之条,否则明媒正娶的嫡妻是不能弃的,不然是要赔钱坐牢的,因此就诽谤说这女人不是处女,不贞,要退婚。妙在女方家果断请出县太爷来叫人鉴定,鉴定结果新娘是处女,曰:果守礼谨严之处子也!判男方以礼娶回去,至于以后那女人幸不幸福就不理她了,因为嫁了就是男方家的人了。

2、节妇

节妇的前提条件必须是一名贞妇。

节妇必须是守寡多年的,丈夫要越早死越好,这样就能较早完成守寡十年要求。守寡十年后就能成为节妇了,一般要求要有后,也就是生有儿子,这样条件好一点的地方就会给她申请立一块贞节牌坊。

一般情况下是在该女人已死或是快死的时候立的,因为要确定这女人从一而终后才能给,这贞节牌一但给了,该女人就是该地区的骄傲了,如果立牌坊后被发现偷情或改嫁了,则是全地区的耻辱,并能影响风水,或是导致该地区未来几年不能风调雨顺。

天要下雨娘要嫁人这一成语就是因为当时的应届状元请求皇帝批准为他娘立贞节牌坊,他娘却想嫁人,正常下他娘想改嫁很容易。在冷兵器时代,女人改嫁是很正常的,因为大量的青壮年男人在战争中死去,导致很多女人守寡,故古代像弟弟娶嫂子、女人带着孩子或是不要孩子改嫁是很正常的。比较离谱的是隋朝的一个公主在和亲给突厥可汗时,十年间,丈夫死后就被弟弟给娶了,弟弟死后又被第一任丈夫的儿子给娶了,当然这是少数民族,中原文化还是不允许儿子娶父亲的小妾的,这些是题外话我就不详细扯了。但在古代立了贞节牌坊却改嫁,当时就认为伤风败族,并认为会影响祖宗风水,且会导致该地区农业不丰收,因此有贞节牌坊的女人若改嫁整个地区包括官府都不放过你。

历史上比较著名的节妇有刘门女与高节妇。

刘门女:在清朝慵纳居士《咫闻录》中一则《贞烈妇》里,记河北一个姓郑的女孩子,许配给一个姓刘的不良少年,还没过门,未婚夫就淹死了。她说她“已受刘聘,即刘门女也! 从一而已!岂可复有二心!于是开始守望门寡,到了四十九岁才死。临死前,“满室馨香,殓时,易其下衣,犹然处子!”

她死后,因为根本没跟丈夫同过房,所以不可能有孩子,而为了评定贞节,夫家及其娘家的人就帮她检查,证实她仍是处女!后来夫家就帮她立了一贞节牌坊,死了都要检查是否处女,可见评介节妇是多么的严格。

方苞《高节妇传》里:高节妇十六岁开始守寡,守到了九十六岁,共守了八十个年头的寡、这恐怕是历史上最高纪录了,就凭这一点,她已是前无古人后无来者了,可谓是“守寡大王”。 虽然她没有生孩子为夫家续上香火,但凭借她八十年的守寡记录,当地人也给她竖了一贞节牌坊。

四、烈妇

汉朝初时烈妇是妇女称贤哲的一种,这个荣耀不亚于贞节牌坊。当然被称为烈妇的依然必须是明媒正娶的嫡妻。(同志们古人告诉我们,明媒正娶的嫡妻才是王道,二奶小三等都是贱人)

妇人在夫亡子幼时、或是无子、或是家贫时始终一心,历青年皓首不变,如金石之坚。还有一种是,当夫之亡,便不欲独生,慷慨捐躯,不受遏抑,如火焰之烈, 故曰:烈妇。

唐代开始烈妇的评定就比较傻逼了,不好概括,我举例说明吧。

唐朝,房玄龄年轻时,有一度病得要死,他叫嫡妻在他死后改嫁掉,他的妻子为了表示绝不变心,特地将自己一只眼睛挖出来!后来房玄龄的病好了,可是他妻子却变成一个独眼龙。 那时候房玄龄的妻子还没死却被评为烈妇。

后来的烈妇只要不是为国捐躯的,其它的必须是受辱而死的,你要先拼命拒绝,最好舍命全贞、拒好殒命。因为生命事小,失节事大,拒奸而死,或是不得已而求其次,你应该在清白被污之后,羞忿一番, 然后自尽,这才是烈妇。

其实烈妇不一定要求你是节妇,当然你最好是,因为这样一来你的烈妇价值就伟大很多。至于受辱而死的那个辱也比较另类。

李烈妇是戴名世《南山集》中的《李烈妇传》:李烈妇丈夫死后,塾师劝她说:你上有老迈的家婆,下有年幼的儿子跟女儿,其责皆在汝,奈何殉硁硁之节,而昧孝慈之义乎? 李烈妇权衡了一下,还是觉得自己应该当一名伟大的烈妇,于是她自杀了。后来果然也被评为了烈妇, 真是守礼的牛人,佩服。

薛福成《庸盦笔记》里曾记:有一男人在路上拉尿,偶为一妇人所见,那男人就对该路过的妇女微笑,且以手自指其阳物,该妇女回到家后就自缢而亡了,后被世人评为烈妇女。这个跟《洗冤录》里有一个书生的老婆因为被人偷看了自己洗澡而自杀是同一类人,不同的是一个碰到了暴露狂而一个则碰到了偷窥狂。这俩人的伟大之处在于别人并不知道她们受辱了,但她们却大公无私地自杀了,这对烈妇的发展具有极其伟大的意义。

民国初,安徽军阀倪嗣冲的安武军第八路第一营的士兵二十多人,在一个军官的率领下,冲进安庆的女子蚕业学校,强奸了校长张女士。张校长为了顾全面子,吃了哑巴亏,并且拜托他们对外不要声张。这么一来,他们的胆子更大了,半个月后,第二次破门而入,又增加了八十多人,把所有的女教员和女学生都轮奸了,许多女教员和女学生受不了这种侮辱,纷纷自杀了! 据史料统计当时自杀的人一共有83人,有76人是当天自杀的,其它的是隔几天后自杀,这83人中有5人并未受辱,但她们亲眼目睹了觉得很受辱,所以她们也自杀了。这也就是著名的安庆女校83烈妇。 学生都是未婚的,而且还有五名女学生并未被强暴,但因为她们觉得看到了强暴视为不洁,故羞忿一番, 然后自尽,后来她们也被评为了烈妇,所以未婚却因被强暴而自杀也是可以被评定为烈妇。

杨烈妇算是一个比较睿智正面的形象:唐朝建中末年,李希烈攻破汴州,企图袭击陈州。李侃任城县令,李希烈分兵数千略夺了各县,李侃因为城小贼人锐利,想要逃走,他妻子说:“贼寇来了应当防守,力量不足,就逃了。您都逃走了,还有谁来防守?”后来,李侃率领他们去守城,他妻子亲手做饭给大家吃。告诉贼人说:“项城父老从道义上是不会投降你们贼人的。得到我这座城也没有什么威风的,最好还是快点回去;只会失利,没有什么好处。”贼人大笑,李侃中了乱箭,回到家里,他妻子责备他说:“您不在,谁愿意坚守?死在外面,还是比死在床上好。”李侃听后马上登上城墙。正好贼将中箭而死,败退走了,县城终于得到保全。朝廷下诏令升李侃为太平县令。 人品好运气好的杨氏死后也被评为烈妇。


作者: 归隐宋朝    时间: 2015-7-11 22:38
本帖最后由 归隐宋朝 于 2015-7-11 22:39 编辑

一些散乱的言语
文/十三

夏天,不过惯常的下午。嚣张了一个多月的暴雨,停后,太阳高挂,气温照例热。在大街上,迟钝的我正缓慢无目的地走着。

或许是太热的缘故,使我的行动懒散而笨拙起来,我又走在一惯走的路径,安静地从小区里出来,扑面而来的便是灰浊的空气,和着乱七八糟的声音;有汽车划过地面发出的刺耳的刹车声,有小贩推着红红绿绿尚残留着水珠的水果,正张开嘴悠扬地吼声,还有空气中偶尔传来欢快的舞曲。听着欢快的音乐,随着距离的远去,乐音越来越小,莫名想到一个词——曲终人散。的确是个伤情的词汇,它让人徒然间感到刚才的永不再现,应该说是离散,从两个不同的地方聚在一起然后分开,且以后都不会在一起,没有一起的快乐,甚至连回忆的机会都没有……

有一些故事无法说给每个人听,有一些情绪只能用简单的言语说给懂的人听。曾有过一段若无若有的记忆,在陌生的地方结束……

夏天,是跟他在一起的时候。那时我们单独相处的时间并不少,但每次我都是拘束而茫然,不知道怎样才是两个人最妥贴的相处方式。有时,又觉得这样很好,彼此都很轻松。或许两个人,隔着适当的距离,可以看得见,感受得到,向左或向右,只要撩目,便是想望的人。所以,我悠闲地和他在一起,气氛轻柔,心情温暖,有过几次简单的情绪碰撞,但后来又很融洽。

虽然明白他要去的地方,并不是我渴望的,但我确实又很迷恋跟他在一起的过程。所以,无数次的暗自希冀能跟他一起到老,也无数次的茫然。当然这是从未跟他提起过,因此他并不知道,婚姻在我暗生的幻想里曾开着怎样美丽的花……

在很长的一段时间里,我沉默的时候,他在微笑,他抽他的烟,我看我的书。书中,无非是一些苍白的风花雪月,飞来飞去的鸟语花香,重重叠叠的岁月痕伤,还有,一段离别的爱情故事。这时候,他会说起一些事情,遥远的或者迫近的,但总是恍惚的不成风景。我沉默着,让许多的爱,慢慢地变成一些想象,之后,低下头,等待天光渐渐沉下来。

他总是错过我的期许和热望。或许他以为,这样的过程,本身就不可能结果,因此,在这个夏天,我们最终只能那样坐着,坐成彼此故事里的人物。虽然爱情依旧温暖着我们的身体,但是却再也无法点燃暗藏的情绪……

于是,我决定离开,在与他并肩的路上转身,朝着不同的角度,不同的方向走去。

离开后,有过那么一刻,突然想做个傻女人,跑去墙角,蹲着一个劲地哭硬是不离开。即便别人取笑我或是鄙视我,我都继续蹲在那里嚎啕着不离开。

呵呵。

今天,我想跟自己说:结束了,已经结束……

作者: 归隐宋朝    时间: 2015-7-11 22:42
本帖最后由 归隐宋朝 于 2015-7-11 22:45 编辑

房事
文/十三

去年12月5号,跟我合租的同居人小黄同志嫁人了,也就意味着,那天开始,我每天下班回到住处都可以光着屁股在客厅里晃来晃去了,这是一种精神上的享受,当然,从此我也要独力承担每个月1000块钱的房租。

以前两个人住的时候,因为我盗版书多的没地方放,经常将书放在客厅,后面发展到将一些不怎么穿的衣服用箱子打包好放在客厅,小黄同志为此颇为苦恼,在跟我推心置腹的谈过几次心后,我俩重新订了一份协议,中心思想是客厅不允许放私人物品,具体内容指的是我的那些书和基本上没怎么穿过的衣服还有抽完的烟盒。

我有一个奇怪嗜好,喜欢将抽完后的烟盒留着,放到它变旧了再扔,频率是约两个月集体扔一次,因为这事,房东太太每次看我用胶袋装着的五六十个烟盒放在楼梯间的垃圾桶时,眼睛里都会有一种困惑,她在沉思这个戴着眼镜、衣着斯文、行为乖巧、举止得体的小姑娘哪来的的那么多烟盒,平时也没怎么见过有男人去她屋子里呀?而此时我总会对她报以无辜、温柔的浅笑,然后转身飘然离去……

小黄走后的第二天,我花了一个下午时间将所有不常用的东西全都搬到小黄以前那个房间,并将客厅仔细打扫了一遍,当光着屁股躺在沙发上看电视时,忽然觉得天空蓝了,世界宽阔了,不单能闻到鲜花的味道,也能找到在草原上奔跑的感觉。这一千块大洋的房租真他妈的值……

人是一种奇怪的动物,常常会莫名地起一些怨恨。

2011年的1月份我上班迟到了五次,公司有个很操蛋的规定,迟到一秒都是迟到,迟到一次当月的全勤奖100大洋没了,迟到10分钟以内,每次扣20大洋,迟到10分钟以上扣半天的工资,迟到30分钟以上按早退处理。据说早退扣三天工资,性质严重或态度恶劣者还要另行追加处罚。

房客跟房子的关系就像婚姻,当一方对生活有了不满的理由后,就会觉得对方怎么看都不顺眼,越看越多毛病。

因为迟到,我开始意识到房子距离公司太远了,每天早上7点起床,15分钟梳洗打扮,下楼到公交站需要3分钟,这还得视乎自己的精神状态;精神好时需要3分钟左右,精神差点需要5分钟,从公交站到公司正常情况下需要20分钟左右,一共得花40分钟,也就是7点40分左右,但8点钟才到上班时间呀,一个小时都赶不上,这分明就是房子的错。如果不是房子远我就不用挤公车,也不会被塞在路上打电话给上司为自己迟到而道歉。

人对自己的损失一但有了借口,就会越发感到憎恨,也因此,我跟这房子的感情,彻底破裂了。于是,我决定换房子。

关于换房子,就必须充分考虑到我是一个习惯性熬夜的人,又喜欢睡懒觉,爱赖床,更有着全天下女人都会有的毛病:早上起床总会不自觉对着镜子照个十来分钟以寻找发型与眉毛的不足。加上对挤公车的反感,我更加有一种强烈在公司附近租个房子的欲望,也就是说,我必须在寸土寸金的广州市中心住。目标是一房一厅,但是,广州市中心一房一厅的均价是1500大洋左右,可我觉得为了一套房子掏1000大洋的租金是我个人所能忍受的极限。为此我思想斗争了好几天:斗争内容是如何在广州市中心租一套月租不超过1000大洋的房子?

顾老三的建议是合租,这样比较靠谱一点。但是,顾十三却觉得,如果一个人忙活了一天,回到老窝,如果不能光着屁股在房间里晃来晃去,那么又有什么意思?那么辛苦工作是为了什么?人类发明了窗帘就是为了让我们在房间里做行为艺术时而不会被人打扰。

可是,除非色诱房东,否则不可能用1000大洋的价格拿下一套市中心的房子。顾老三跟顾十三讨论了很久,终于确定,这原来是一个矛盾的哲学问题。

就这样,2010年的农历新年过去了……

2011年的2月10日上班,到14日情人节那天,我发现我又迟到了3次,于是咬了咬牙,决定将心理忍受极限提高到1200大洋,在遍寻完公司附近的房子后,我找到两个适合我的房子,一个是在七楼,没有电梯,价格1300大洋,一个是四楼,价格1560大洋,虽然也没电梯,但爬四楼与爬七楼可不是一个基数的区别。

我一直都以为花多才会眼乱,选择少了你就容易下决定了,但往往并非如此。事实上,在吸引力大致相同的两种选择中作取舍是最难的。这种情形下,问题不仅在于保留选择时间的长短,还在于到头来我们要为自己的犹豫不决付出代价。

就这样,我在这两个房子间犹豫了半个多月,这期间我又迟到了两次,虽然我已经不再照镜子查看自己发型是否不足,甚至已经在晚上时就将白天要穿的衣服袜子摆放好了,可公交车却依然正常性塞车。

以前看过这么一个故事,不记得是那一本书了,说:“有一天,一头饿得发昏的驴到处找草吃,它一头钻进谷仓,发现仓库两头有两堆谷草,大小差不多。驴站在两堆谷草之间,不知道去吃哪一堆。时间一小时一小时地过去了,但它就是拿不定主意。最后它在两堆谷草之间饿死了。”

驴有这么笨么?驴在饥饿的时候早就一头砸进草堆里猛干了,才他妈的不管哪堆草更水嫩多汁。我他妈的才笨,我花了十多天将两个房子做了详细比较,结果发现它们总体上对我有同等的吸引力。那我怎么办?到了问题的这一步,我决定进一步做实地考察,掌握更多的信息。于是我分别去找了两个房子的房东交谈,我考察了房子周围环境,我还考虑了这两个地方分别如何与我理想的生活方式接轨。

不久我的脑子渐渐被这件事占据,我的文学研究和工作效率都受到严重影响。真是讽刺,我寻找的是最省钱实惠的房子,实际上却把工作忽略了,我忽略了我这个文学鬼才每天上万字的写稿能力。这些字都是钱!这段时间我还错过了每月固有100大洋全勤奖,加上被扣的一百多迟到的罚款,每天四块钱的公车费,还有因睡眠不足或害怕迟到而导致睡眠质量差所造成的青春损失等等等,我他妈才傻到家了……

前天,我下一个果断的决定,决定租在四楼,价格是1560大洋,一房一厅有阳台配有空调,步行到公司不超过8分钟的房子,在经过强烈宣誓我工作很稳定,生活很安分,租金绝对按时交纳后,我跟房东讨论了半天关于1500大洋比1560大洋房租好听很多的论题,房东接受了,他认同了将房子租给我这种造型靓丽、身材妙曼的人能升值他整栋楼的文学气息及减少空房率观点……

就这样,昨天我搬家了,在公司大量未婚男青年的热情帮助下,我左手拿着键盘,右手拿着一本书,一副干劲十足地样子住进了新窝。此时正文如尿崩地码字,争取在三八妇女节前赚够这个月的房租……


作者: 我是来打酱油的    时间: 2015-7-11 22:52
归隐宋朝 发表于 2015-7-11 22:42
房事
文/十三


十三比马樱花能挣稿费。
作者: 归隐宋朝    时间: 2015-7-11 23:19
本帖最后由 归隐宋朝 于 2015-7-11 23:25 编辑

多用一些青绿粗料喂猪,给国家节省更多的粮食
文/十三

今天我想说一个时间跨度很长的故事。

男主角,是我少年时代认识的一个男孩,他叫……按我写帖的规矩,肯定要给他编一个名字,但是今天不知怎么了,当我敲下一个假名字,我的舌头打结了,我的手指僵硬了。看来,有些事实是不能杜撰的,包括一个小小的名字。假如他不叫那个名字,也许会有另外一种命运。

好吧,我决定不写他的真名,写他的外号,因为在知道他外号的比认识他真名的人还多。

他叫希瓜。一个神奇的外号,这外号代表着一个男人在他小时候就能坦诚相待对人,赤裸裸地、勇敢地光着屁股面对世俗人的眼光。

希瓜跟我初二时就认识,应该算是发小吧,但他却从来都没跟我再同一个学校呆过,挺奇怪的。

我们是同一个镇的。小学时,他在一小,我在二小。初中时,他在镇一中,我在市一中。高中时,他跑去我读的市一中,我却在市实验中学。大学时我在上海,而他却在厦门。本来从无交集的人生应该不可能认识彼此,但偏偏我就认识他,因为希瓜这傻帽他母亲是我母亲的同事,有一天我跑去母亲的宿舍睡,故事就发生了。

半夜,我被一些奇怪的声音吵醒了。母亲宿舍对面的房间,那个窗,我隐约看到一些光线四射。还有一些惊秫的声音,隔着窗帘我仿佛看到了什么。我起床,向那个窗靠近去。昏黄的光晕中,我看到了电视正在播放中。画面是乳房!是的,饱满深情的乳房。正被一双大手抓着,另一个乳房则被一个贪吃男人的脸遮住。

电视的正对面,一个男孩子,正喘着气,在努力干着些什么。那一刻,我脑袋一片空白,眼睛呆呆地钉着电视后面墙上的一幅画,里面一个女人拿着一个竹篮,竹篮装着一些青草,画的下面有一行字,写着:“多用一些青绿粗料喂猪,给国家节省更多的粮食!”

那一夜令我心跳耳热,就是从那以后,我夜里频繁肚子痛,不久月经来了,把家里的床单,活生生给蜡染成一张世界政区图。操,操,我学坏了,我内疚,我自责,我暗暗地无地自容。

当我跟月经战斗的时候,希瓜已经在用右手发泄着蠢蠢欲动的荷尔蒙。

我为什么要记住他,我至今仍然没弄明白,我们完全不是同一个世界中的人。我成为镇里唯一个考上市一中的学生时,他却是报高价,用钱买进镇中的。当我成为学校的三好学生时,他正穿着刻意用刀弄成一个个洞的牛仔裤在游戏厅里玩街霸,可是,我就是忘不了他。


时间很快过去了大半年。那一段时间,我迷上了《新白娘子传奇》,他母亲宿舍房间有一部黑白电视,能收到云南电视台,那时云南电视台每天都变态地连着播放八集《新白娘子传奇》,里面的白娘子赵雅芝让我爱的欲*仙*欲*死,我顾不得矜持,只知道每天缠着他让他开电视给我看白娘子。

有一天,白娘子被法海关进了雷峰塔,许仙在塔外面哭,那一刻我和他在一张孤零零的凳子。我很难受,抬头张望以安抚自己的情绪,窗外是一阵阵昏黄的光。然后听到一抽搐声,发现有些不对劲,转过头,原来希瓜低头在哭。

你哭了?神经大条的我问道:

关你屁事!他倔强的回了一句,然后就跑出去了。

望着他的背影,我哈哈笑起来。

大约十分钟,他会来了,一脸严肃对我说,不许将他哭的事说出去,不然我,我,我,不然的话……算了,不说了。他忽然羞怯起来。

哈哈哈哈。我乐得前仰后合。

不跟你说了,他生气地踢倒凳子,走了。

我对他的记忆的到这里中断了一下,马上跳往下一段。

后来我顺利考上了重点高中,而他考竟然考进了我读的市一中,

大约到了96年。暑假回家,母亲问我还记得兰姨么?她儿子高三复读了一年,今年考上了XM大学。

什么?,希瓜竟然考上了大学?那一刻我忽然想起了一幅画,一个女人拿着一个竹篮,竹篮装着一些青草,下面有一行字,写着:“多用一些青绿粗料喂猪,给国家节省更多的粮食!”

时间又中断了,跳往下一段。

2012年,我回家去看舅舅,帮舅舅扔垃圾的时候,我看到了一个背影,那个背影正在倒垃圾,他正努力地将垃圾往草堆里藏,试图使人看不见他没将垃圾扔往二十米外的垃圾筒,而是贪图一时方便就地处理。

我认出背影是谁,正等着他转身然。

他转过身,一脸坦然地看着我,良久,问了一句:“顾十三你怎么会在这”?

我回了一句:“人都是妈生的,刚生下来的时候本性都是善良的,为什么习性后来会差距这么远呢?人性之所以变得不可琢磨,妙龄少女之所以变成三陪小姐,那是因为生活所迫,我们的希瓜大少爷在这鬼鬼祟祟地破坏环境,又是为什么呢?”

他摸了摸头,嘿嘿的傻笑着,问我什么时候回来的。

看着他的胖脸,又禁不住笑出声地问他,你没瘦多少呀?还是很胖。

他瞄了瞄自己的身体道:哎,一言难尽,今晚有空么,一起吃个饭,我们多久没见了?

晚上,我们在一个叫绿色世界的酒楼吃饭,包厢里,几瓶啤酒下肚,心情也敞亮了很多,想起青春往事,希瓜在酒桌上跟我说:十三,为了一去不会的青春小鸟,我们一起祷告,干杯。说完,不等我拿起杯就做豪迈状干了,然后摆出一款忧郁的脸孔道:我老了,现在连在路边看到穿超短裙的花姑娘都没力气欣赏了。

我说:想开点,你那是胖了,还不是老,我们中年人青春没了,性饥渴也没了,不是很好吗?想想当年,你为了看黄色录像带有多麻烦。更别说睡花姑娘了!

希瓜破涕为笑了,说读书多的人说话就是彪悍,认识我,算他走了狗屎运。还说,这两年他一直在网上偷窥我,看着当年那个悲惨、弱小、羞涩的小女孩现在已经成长为强壮、无耻的中年妇女了,他很欣慰。特别是看着我在踉跄中前进,在跌倒后跃起,在拳头下反击,慢慢强悍,渐渐牛逼,他感到无上光荣。

我问他,去年他总是在网上问我电话,后来我给了他,为什么没有给过电话我?

他说,本来,矜持这玩意是三十岁以前玩的,三十岁以后就应当彻底抛弃。可是,他没能做到,所以无法有勇气给我电话,看来,面对我,他还是欠缺操练。

我微笑着看他,没有说话。

我们继续喝着酒,场面有点沉闷,希瓜拉了下椅子,隔着一段安全的距离,忽然问:你愿意跟我以结婚为前提进行交往吗?

我被这个冗长西化的句子问愣了,经过认真分析句子成分,我清楚了他的意思,于是,我说:酒果然使人乱性,丘比特醉了,不到一顿饭的,竟让这我们熟识得跟老朋友一样。

他沉默了,说:走吧,我送你回去,再喝下去我会醉的,我可不想在你面前失去风度。

我同意了。

出到酒楼门口,我凝视着他,这个近两年老是跑到我博客来留言“希瓜求更新”的男人,他总是在网上跟我聊天却从不主动给电话我,我心情不好的时候他就在网上陪我吹牛逼、陪我聊球赛,我儿子不乖的时候,没有育儿经验的他总能摆出一副专家脸孔在网上听我发牢骚。

想着这些,莫名的,我想说点什么,可是却不知该说什么好,于是,就这样一直安静着,到了舅舅家,我下车,他叫了我一声,我没回头,继续走着。

夏夜,月亮挂在星空,晚风吹拂,空气中有风的味道,我的心全乱了。

决定了,我不想几十年后某天早上醒来的时候,用头撞墙后悔自己今天的保守。于是,我转身走回车上,开车门,做在副驾驶位上,他傻傻地看着我,有点莫名其妙又不敢说话,我对他说去XX酒店,他愕然了,我说你开车吧,不然等下我会没勇气的。就这样,他傻傻的跟着我到酒店大堂,我叫他将钱包跟身份证拿出来,他照做了。到了房间里面,我叫他先洗澡,我要看会电视,很快他出来了,一脸忐忑地盯着我……

在床上,看着他小心翼翼的摸样,我跟他说,前戏爱抚都快十分钟了,我还没进入状态,你再不直奔主题我就没心情假装高潮陪你了,他噗的一声笑了,说他很紧张,刚刚在洗澡还在幻想我看他光着屁股时说,你太小了,一点都不好玩,然后拜拜转身离去……

事后,我说要回去了。他呆了一下,说房已经开了,这样就回去很亏,要不我们聊会天吧?

我问他:想跟我聊什么?

他说关于结婚的话题你有兴趣聊么?

我没回答他,说:你该减肥了。

他说已经在为我减了将近20公斤了。

为我减肥?我觉得有点奇怪地看着他。

他又重复地将说了几次给我听的《一个胖子暗恋的故事》给我,据说故事的女主角是我,我还叫男同事假扮未婚夫骗他,让他很难受。

我听了依然很感动,也说了一个关于《多用一些青绿粗料喂猪,给国家节省更多的粮食》的故事给他听。

他说:我已然老了,历经沧桑的老脸,皮甚厚,所以他一点都不尴尬。再说,应该感到丢脸的是我,偷窥一个男孩子青春期打飞机是不道德的。


回到家,他给了电话我,问:他去买戒指好不好?

我说别傻了,我们根本就不可能在一起的,婚姻是两个家庭的事,重点是我根本就不爱他。

他沉默了几秒,说:你考虑几天,我反正是决定了要娶你。

接着道:其实·,我挺有钱的,有车有房,过段时间再减10公斤体重,明显是一个高富帅的钻石王老五。再不抓紧就要被别的狐狸精给抢去了。

我说,过几天我要去上海了,以后的工作、生活都在那里。你家庭、生活、工作都在东莞,你此时根本就不理智。然后我就挂了电话。再也不接他电话了。


第二天,我在网上收到他写的留言:

大概是:曾经,我距离你只有零点零一公分,但是我却不知道,你给我的感觉是有故事的人,但谁他妈在乎你的故事。

你将自己的心深深掩藏起来那不是酷,是傻逼。如果你是为了信仰,为了理想跑去上海,那么我会毫不犹豫放下一切去陪你,如果你只是想逃避,那么,回来吧,哥养你,与你一起面对这世界。

你长的那么美,我长的那么帅,不在一起多可惜。重要的是,我戒指都买好了,给别的女人戴去多亏呀……”

后面还有一大堆啰啰嗦嗦的废话,感觉很像我的风格,看来,这个胖子真的很努力学我码帖。诚然我已经心动了,但是我还是接受不了,因为我知道有些东西看起来很美,但现实却是残酷的,或许他能接受,但他的家人却未必。

只是在网上回了他一句,胖子,继续努力减肥。

而他则每天都留言问我到底考虑的怎么样?很烦,这种感觉很像我儿子在哭吵着要吃冰棍,任何没有血缘关系的人,听着我儿子震耳欲聋的哭声,都会有给他下安眠药的冲动。只有当了父母,才明白什么叫爱。前一分钟,被吵到接近崩溃的边缘,后一分钟,看着儿子的小脸,又禁不住笑出声。

所以,死胖子,继续努力减肥吧。


作者: 我是来打酱油的    时间: 2015-7-11 23:44
归隐宋朝 发表于 2015-7-11 23:19
多用一些青绿粗料喂猪,给国家节省更多的粮食
文/十三


印象中看过希瓜的帖子,不知是另有其人,还是十三操刀之作。
作者: 野妞    时间: 2015-7-12 01:43
进来给这些个老坟上几炷香,坟里的各位大仙可安好?
也给自个的碑嗑个头,仙姑笔法,笔笔生花……
近在咫尺,邈若山河。
作者: 我是来打酱油的    时间: 2015-7-12 07:06
野妞 发表于 2015-7-12 01:43
进来给这些个老坟上几炷香,坟里的各位大仙可安好?
也给自个的碑嗑个头,仙姑笔法,笔笔生花……
近在咫 ...

精品不少,很多帖子以前都没看过。

作者: 归隐宋朝    时间: 2015-7-12 14:25
我是来打酱油的 发表于 2015-7-11 23:44
印象中看过希瓜的帖子,不知是另有其人,还是十三操刀之作。


应该是后者,在原帖跟帖中有些端倪。
作者: 归隐宋朝    时间: 2015-7-12 14:27
野妞 发表于 2015-7-12 01:43
进来给这些个老坟上几炷香,坟里的各位大仙可安好?
也给自个的碑嗑个头,仙姑笔法,笔笔生花……
近在咫 ...

让我感到好奇的是,那样的文字为何不怎么写了?
作者: 我是来打酱油的    时间: 2015-7-12 14:35
归隐宋朝 发表于 2015-7-12 14:27
让我感到好奇的是,那样的文字为何不怎么写了?

野妞只顾着迎合编辑口味了。
作者: 归隐宋朝    时间: 2015-7-12 14:56
我是来打酱油的 发表于 2015-7-12 14:35
野妞只顾着迎合编辑口味了。

结果把自个丢了,原来若此。
作者: 归隐宋朝    时间: 2015-7-12 17:27
本帖最后由 归隐宋朝 于 2015-7-12 17:30 编辑


这是一个很叫真儿的人,即便是砖文也写得情真意切,想问问春江:她是怎么成为好汉的?
                                                                                                                          ——编者

一个记忆中的“小流氓”
文/亦泓

       我出生在上个世纪七十年代,待我记事儿之后,基本上已经步入了八十年代。那个时候的人们虽然已经逐渐不再激进、偏执地看待男女关系,但却依然敏感、躲闪地处理着与异性的交往,同时也会在茶余饭后大张旗鼓、乐此不疲地谈论别人的风流轶事、桃色新闻。

       我的母亲文革期间被开除公职,下放到农村改造。落实政策之初,是在一个小镇上教中学。说是小镇,其实比个村子大不了多少。那个时代就是很特别,这么小地方的一所高中,里面竟然有不少来自大城市的年轻教职工,其中也不乏一些工农兵大学生。那时候我还小,总爱自己跑到这些阿姨们的宿舍里玩儿,虽然很少能理解她们一边窃笑一边谈论的话题,但是我却记住了一个出现频率很高的词——“流氓”。大概是说谁谁谁很“流氓”的意思。

     “流氓”一般情况下都是指的男人。那时候人们把“流氓”的概念放得很宽,喜欢和女同志扎堆儿,爱在女同志面前甜言蜜语,甚至留个大背头,穿条喇叭裤都有可能带上“流氓”的帽子。如果一个女人喜欢涂脂抹粉,和个别男同志走得比较近,被冠之以“女流氓”的危险也是很大的。

        这种社会道德观也在影响着那个年代的孩子。

       我的小学是在那所中学旁边的村子里上的,村子里的男孩女孩一上学,就很自觉的互相不说话了。同学们都说那样做会烂脚丫。我也不和男生说话,我不是怕烂脚丫,是怕被别的女同学笑话。

       可我们班却有个即不怕烂脚丫,也不怕被别的同学笑话的男生——嘎子。

       嘎子姓张,原来在我哥哥的班上。有一次我哥哥把他带回家问我,你知道他叫什么吗?我很大声地说“小兵张嘎。”哥哥笑疼肚皮地对嘎子说“她还给你加了个小兵,哈哈哈……”

       那时候嘎子就给我留下了很深的印象,因为嘎子个子很高,长得挺好看的,说话嘴巴有点油,一点儿不像农村孩子。但是嘎子学习不怎样,后来留级到了我们班上。

       那时候,我们班的男生很淘气,但对女生从来是井水不犯河水的。只有嘎子敢和女生说话:“哎,橡皮呢?给我使使。”口气傲慢而流气。

       这时候女生总会故作姿态地翻他一眼:“没有!”然后小声咕噜一句:“自己有还跟别人要,成心!”看上去象是受了天大的委屈,其实心里会紧张会激动好一阵子。

       我们班有个女生叫玲玲,长得很漂亮,因为她爸爸在北京工作,所以穿的也不错。嘎子一下课,有事儿没事儿就到她的课桌旁转悠,要么碰掉人家的铅笔盒,要么把人家的桌子刮歪了,总是想方设法跟人家过不去。没过多久,女生背地里聊天的话题就少不了嘎子了。

      “嘎子真流氓,总跟女生说话。”

      “就是,脸皮比城墙还厚,特讨厌。”

      “人家说玲玲是他媳妇他都不说话,你说他多流氓呀。”

      “上次嘎子跟我说话我没理他,谁愿意理他呀!”

       …………

       到后来,女生们最大的乐趣就是在背后“骂”嘎子,仿佛骂了才证明自己很正经。也似乎在骂的过程中一次次享受着嘎子存在于自己身边的感觉。我知道她们的心底是那样渴望着嘎子能够到自己的课桌旁制造出这样那样的事故,让自己一边翻着白眼,一边享受着心中的甜蜜。因为她们太缺少异性少年在自己生活中存在的种种细节了。

       如果问我小学时记忆最深刻的男生是谁,我会毫不犹豫的说是嘎子!虽然他的成绩很差,但是他在女生心中的位置远远超过了在班里考前三名的男生,在那个纯真的年代里,嘎子,是我眼前的一道风景……

       男人不坏,女人不爱。这话是谁说的?真够经典的!


作者: 归隐宋朝    时间: 2015-7-12 17:31
309宿舍的悬疑
文/亦泓

我要讲述的是一连串离奇的故事,可能中间会夹杂一些恐怖的气氛。虽然我说过我再也不故意吓别人了,但那些真实的情节我无法抹去,如果这次吓着谁了,我只能说,我不是故意的。

我们单位不久前调来一个女同事,被安排和我坐一个办公室。她身材颀长,面容清丽,那名牌大学硕士生的学历更是让我艳羡不已。而更让我惊叹的是她的健谈,她可以音色甜美、声情并茂地在你面前聊上老半天,让你根本忘记了飞快溜走的时间。然后,她还会满心惬意一脸真诚地赞你一句:“和你在一起真是如沐春风。”吼吼,也不知道谁是沐者,谁是春风!

一天.她问我:你们学校当年一定有许多奇闻轶事吧?

我说很遗憾,我们学校一向风平浪静,除了一些桃色新闻,一些小打小闹,和每年必然出现的一位精神分裂症患者以外,好像没有什么可以让我们在茶余饭后津津乐道的。也许我这个人一向后知后觉,就算发生了,也没传到我耳朵里吧。

她一脸回顾地说:我们学校可挺乱的,我知道她指的是本科就读的那所大学。她说我们学校最诡异的传闻就是多年以前,我们学校一名女生曾被狐狸精迷住过,那狐狸每天晚上幻化人形,跑到女生宿舍和她幽会,然后天亮以前又神秘失踪。

我惊叫:这不是聊斋故事吗,怎么会发生在你们学校?

她说,还有许多离奇的事儿,都发生在那个女生住过的309宿舍,人们都无法解释,好像冥冥之中有只无形的大手,在操纵着这个宿舍的命运。

于是,她坐在我对面,开始了309宿舍的讲述。

那年,我们住的宿舍楼需要修缮,你知道,我们学校解放前就存在了,很多校舍都很老旧,我们就被临时安排到学校最东边的东楼去住。东楼一楼是解剖教研室,二楼有几间上小课的教室,三楼以上一直空着。

一天,我去当地一个叔叔家,也就是我爸爸以前的一个战友家做客。我跟那个叔叔说我搬东楼去住了。他忽然面带惊惧地问我住哪一间,我说308,他舒了一口气随口说:还好不是309。

我赶紧问他为什么。

他闪烁其词地说了一句那个房间不太好,就把话题岔开了,一脸不想再让我问下去的表情。

我想,军人出身的他难道还有什么宿命的观念吗?

这个谜团一直困扰着我,我问过好几个人都没有答案,但我还是不甘心。

一次上完解剖课,我向解剖学老师请教一些问题。之后我们闲聊了几句。他不经意的说了一句:把一群女孩子扔到这个东楼,也不知道学校怎么想的。

我心里一惊,马上追问他知不知道309宿舍的事儿。

他遮遮掩掩地说了当年女学生被狐狸精迷住的传闻。我想再问一些细节,他不肯说了,他说当年学校严令不准风传309宿舍的事儿。他还神秘地说:309宿舍的确像个不祥之地,差不多每年都有住在那里的学生或感染重病、或精神失常、或发生意外的血光之灾。后来东楼就不住人了,只留下几个教室白天上课。

这是一个学风非常严谨的老师,他从来不会信口开河。我就不得不重视一下这个传闻了。

晚上我回到宿舍,忽然发现东楼看门的老阿姨换了。上前一问才知道,那个阿姨生病辞职不干了。

回到宿舍,立即有同学对我说:太吓人了,昨天半夜咱们楼里出事儿了!原来那个看门的老阿姨睡得晚,听到三楼有动静,以为是哪个学生上厕所,就把走廊黑着的灯打开了。她居然看到一颗赤身裸体的男人站在走廊尽头,看到老阿姨转身就跑,然后从三楼的窗户迈出去了!

“迈”出去了!什么意思,难道说,那个赤身裸体的男人,他不是人!

我忽然想到了狐狸精,难道这么多年他还阴魂不散?这个想象让我毛骨悚然。

学校封住了东楼所有分支的出口,只留下一个大门。

几天后的早晨,我忽然听到隔壁309宿舍一声惨叫。大家跑过去一看,我们一个同班女生从上铺掉下来了!她的头重重地磕在了床头的铁栏杆上,正在那儿捂着头啊啊大哭呢。

原来,是上铺的床板掉下来一侧,还好下铺没人,不然一定会被砸个稀巴烂。

那是个不适合笑得场合,可是看着女同学抱着脑袋号啕大哭的滑稽相儿,我们还是忍不住笑起来。那女同学更加恼羞成怒,边哭边喊:你们还笑,你们还笑!

女同学不依不饶的找到校方赔偿损失,还强烈要求去附属医院做个脑CT,她想看看自己的脑袋有没有磕坏了。我们跟她作CT时,一个老大夫听说是床板掉下来摔的,立即惊讶得说,以前也有个女生夜里睡觉时床板掉下来了,自己没摔着,却把下铺的女生砸了个大腿骨折。

什么时候?我下意识的问道。

好多年了,还是东楼出的事儿呢。

东楼?我立即问道:是不是住309宿舍?

老大夫忽然一脸紧张,哦,不知道,我怎么会知道呢。好像在仓惶地回避着什么。

我忽然相信了309宿舍是个乌云笼罩的鬼窝。
我疑惑,为什么学校竟然不理会呢?如果不是出了那惊天动地的大案,学校似乎还不认为我们生活的有多么水深火热!

那天下了晚自习,我们回到宿舍,从走廊就看到309宿舍门缝下面流出一道红色的液体。大家打开门,所有人都被吓得魂飞魄散!

那个唯一没去上晚自习的女生在宿舍被人杀害了!脖子手腕的动脉都被割断,经过现场分析,女生竟然是被先奸后杀!如此恶性的案件,几乎震动了整个Z城。一时间,学校上下人心惶惶。

原来的宿舍楼修葺一新,我们终于搬出了那个鬼气森森的东楼。案情好像始终没有告破,我也无从知道事情的经过。但我只想永远不要有学生再住进那个诡秘的309宿舍!

作者: 归隐宋朝    时间: 2015-7-12 17:34
本帖最后由 归隐宋朝 于 2015-7-12 17:36 编辑

我恐慌于自己竟然活得就像个花痴
文/亦泓

       看过题目,大家不要误以为我企图怎么着什么人,我根本没怎么着谁,也没被谁怎么着了,只是我做了一个梦,梦到的东西让我即意外又难为情,我没想到自己骨子里会是这样,但事实却让我不得不怀疑一下自己。说了这么多,我想我表达的已经够清楚了,你地明白?

       一个小男孩腿肿了,他的妈妈带他来看病,医生开的是下肢血管的彩超,想看看有没有静脉血栓。我给他检查完以后发现动脉静脉都没什么问题,可是小男孩为什么腿会肿呢?于是我就把小男孩腿上的皮掀起来看了看,不看不知道,一看吓一跳,皮下面根本没有肉,只有两根淋漓的白骨,而且小男孩的腿被我象揭树皮一样揭掉了一整圈,长不上了!

       很吓人吗?不,这当然不是真的,是我在做梦,接下来的情节才是我真正要叙述的。

       我故作镇静的对男孩母亲说,拿着报告找医生去吧。然后我马上给接诊的W医生(性别:男)打电话:“W,快点过来!”

       W被我叫上来之后,我声音颤抖地说:“坏了坏了,小男孩的腿被我揭掉了一层皮,可是他里面根本没有肉,长不上可怎么办?!”

       W沉思了一下说:“那就打个托儿吧。”(就是那种骨折病人用的类似于石膏夹板一类的东西,其实完全也不符合医疗逻辑)

       我说:“我把人家孩子的皮给揭掉了,他妈妈投诉我可怎么办呀。”

       W说:“这个小男孩不是他妈妈亲生的,是领养的,我看他妈妈好像也不怎么在乎。”然后,我记得W用很温柔的语气说了句:“放心吧,没事儿,有我呢!”

       这句话一下子让我感动莫名,我竟然一下子抱住了W连声说:“谢谢谢谢!”

       不一会儿我就看到小男孩在大厅里拖着一条重重的腿一瘸一拐美滋滋(的确是美滋滋)地走了,我悬着的心这才彻底咽回了肚子。

       整个情节就是这样,没什么复杂的。但要命的是我偏偏在这个时候醒来了,于是梦中的情节以及感受就被我完完整整地记录了下来,尤其是W当时挺身而出的伟岸的感觉和我朝着W激动不已的一抱!天地良心,平日里,我可从来没有对W产生过任何哪怕一丝一毫的闪念。这都是哪跟哪呢?

       上班后我立马跟同事把这个梦叙述了一遍,当然把某些细节给抹了。同事说,不就因为昨天他们科的w医生(同科室另一个姓w的医生)给一个小腿肿了的病人开过下肢血管吗?你晚上就给安到W身上了,你是不是太紧张了!

       是的,我知道我最近的确有点紧张过度了,因为我的目标就是这段时间一定要万无一失,决不能出一丁点差错。

       虽然梦中情节的起因被同事一语道破了,但是梦里那种异样的感觉好像刚刚嚼过一颗口香糖似的,淡淡的薄荷味道依然在嘴里绵长的逗留着。难道,就因为W长的一表人才,我才会不由自主的给他移花接木地安上这么一个情节?那我是不是有点太花痴了!而我生活中并没有过多的关注过他呀,难道这就叫潜意识吗?

       平时,我的一个朋友总说自己梦到这个梦到那个,最后竟然都发生了,让我不得不觉得她有些灵异。而我最近也是乱梦萦绕,让我终于发现自己骨子里不但有些神经质而且花痴,看来,这几天出门要象心虚的老鼠一样溜边掩面了。

作者: 归隐宋朝    时间: 2015-7-12 17:38
本帖最后由 归隐宋朝 于 2015-7-12 17:45 编辑

花开花落
文/亦泓

       (一)

       “六子,晚饭后你刷饭盆,我去球场占地方。”下午刚上第二节课,慧慧就开始给我分配任务了。

       我知道,今晚又有好戏看了。

       为了备战今年的大学生运动会,我们学校的篮球队看来要动真格的了。三天两头请来校外的强手过招,有的还是银行、电信等烧包儿单位供养的职业球队,不少队员专业到了身高能达两米。虽然想打赢他们是基本没戏,可我们每次都战的虽败犹荣。

       怎么说篮球队也是我们学校的一块招牌,还指着它摘金夺银呢。

       晚饭后等我收拾利索了,篮球场上也围得里三层外三层了。慧慧早就占据了裁判席周围视野最好的位置。我顾不上周围同学飞来的白眼儿,挤挤蹭蹭地来到慧慧身边。

       比赛还没开始,队员们正在热身。要说这运动场可是男生们展现魅力的舞台,速度与力量的结合是阳刚之美的最佳体现。帅气一点儿的队员身后总是跟着一大堆女生捧场,慧慧就是比较发烧的那种。

       慧慧长得蛮漂亮的,是那种小巧玲珑、清纯甜美型的。漂亮女孩一般都很多情,我就常常笑她花痴到了见一个爱一个的地步。可说起知音那点儿出息,也就在我面前脸皮奇厚无比,一到了帅哥面前,话都不敢主动说上一句,只有心里惦记的本事。有时候,不免误事。

       说点题外话吧。别看知音长的秀气,可偏偏喜欢男孩子的游戏。体育课人家女生都爱选修个韵律操、交谊舞什么的,她非逼着我陪她学武术。还别说,歪打正着了:武术老师是个刚毕业的年轻教员,年少挺拔、英气逼人,把好多没选武术的女同学肠子都悔青了。

       我和慧慧学得都很认真。慢慢地,我就发现慧慧不对劲儿了,因为她对武术的痴迷程度已经超过了对待任何一门功课。后来,我发现武术老师也不对劲了,眼前这个漂亮小姑娘已经开始让他心惺摇曳。于是,每次考试,连带我的体育成绩都跟着沾光。

       这要放在一个大胆的女生那里,绝对是一件水到渠成的美事。可这个胆小的笨丫头,心里喜欢的不得了,表面上却装得跟修女一般,老师火辣辣的目光一过来,她竟然退避三舍一样地躲开了。大概武术老师也没有过师生恋的经验,一点不敢造次,心中的爱火也就渐渐熄灭了。后来,等知道老师有了女朋友,慧慧才悔恨交加地趴在我身上哭了一个晚上。

       可这个吃一堑不长一智的小蹄子,仿佛生来就只会暗恋,虽然每一次都逃不过我的法眼,但我只能干着急。因为慧慧说了,我要去帮她,她这辈子都不认我这个朋友了。

       这次,我又发现了知音的秘密,那就是校篮球队的后卫——柳金阳。

       柳金阳是我们校队最好的后卫了。别看他个子不高,可灵活的象个泥鳅,带球过人永远不会丢球。他体力甚佳,常常打满整场而无需换人。要说柳金阳也算不上英俊,但整个人透着一股子精神;他眼睛小小的,却散发着一种夺人的魅力。我们私下里总叫他“小逗点儿”,因为我们刚刚学完微生物,知道有一种“逗点儿状的霍乱弧菌”,就有人用来形容柳金阳的眼睛。虽然不雅,但我想该创造者的初衷保不齐还是为了掩饰内心对他的喜爱呢。

       (二)

       球赛一开始,我们校队就大比分落败。这种慢热的状态一直持续了十多分钟。柳金阳不断地调整着组织进攻的战术,局势才有了一点点的起色。

       我就看见知音的两只眼睛就没离开过柳金阳。这丫头就是这么没城府,对方若是不知道,她能当我是空气一般直勾勾地盯着人家恨不能生吞活剥了;可要哪次被帅哥儿回眸了一下,能立马吓得她落荒而逃。

       我在心里头默念:小逗点儿,赶快朝我们这里看一眼吧,你晓不晓得有个美女眼珠子都快掉下来了,你回她一眼,让她收敛点儿吧。

       可是,我没有等来小逗点儿的回眸,却等来了高我们三届的大姐大,学校排球队队长——顾娅薇。

       慧慧看到她一定不比我晚,因为中场休息时,顾老三分明在拿毛巾给小逗点儿擦汗。

       不会吧!小逗点儿他恋母情结呀。算起来她比小逗点儿要高两届呀,而且长得人高马大,虽然也是个大美女,但在精干的小逗点儿面前,怎么看都闪烁着“母性”的光辉。

       我不得不佩服慧慧的定力,遭受这样的“重创”还能坚持把比赛看完。傻丫头一定还以为自己做得神不知鬼不觉呢。

       我再不能这样装聋作哑下去了。我把慧慧拉到了实验楼后面的亭子边,轻轻地说:“想哭就哭出来吧。”

       慧慧一愣,心照不宣了。忍了多时的泪水终于在顷刻间决堤。

       我忍不住数落她:“你就会当着我哭,你自虐狂呀,眼瞅着到手的鸭子左一个右一个的飞了,你就不能长点儿本事,会很丢人吗?”

      “我能怎么样呢?做不光彩的第三者吗?”

      “这么说还早点吧,现在才哪儿到哪儿呀。我觉得小逗点儿和你才是最佳组合,他和那大姐大怎么看怎么别扭。顾娅薇你没听说过吗?情场高手呀,她什么时候缺过男朋友?一定是她先追小逗点儿的,她能追你为什么不能?”

      “人家是大美女,我能跟人家比得了?”

      “你怎么活得这么没有自信!在我眼里,你比顾娅薇强多了。爱情是自私的,没有谁会心甘情愿把爱情拱手相让,你一定要试!这回我再不能听你的了,为了朋友,本小姐随时准备两肋插刀了!”我做出了一副欲闯刀山火海的架势来。

       (三)

       其实话又说回来,我也没什么经验,不过是不愿看着慧慧再这样痛苦下去了。我们都少不更事,渴望一场轰轰烈烈的爱情并没有错。我知道,慧慧那旷日持久的心灵早已饥肠辘辘,难道,美好的女孩子不应该有更绚丽的风景吗?眼睁睁地看着纯美的爱情擦肩而过,那才更加最不可恕。如果小逗点儿和顾娅薇真的相爱,加个插曲不也是他们爱情之旅的一次考验吗?

       终于说服自己了,那么下一步的行动我便不会再有不安和负疚了。

       我要做的,就是让小逗点儿知道慧慧,并且知道慧慧在喜欢他。

       顾娅薇在附属医院实习,我们注意到,不训练的傍晚,小逗点儿都会步行到附属医院找他的顾姐姐。

       我拉着知音在小逗点儿经过的路边,耐心地等着。我们就是挺笨的,再也想不出更好的接近小逗点儿的法子了。

       远远地看着小逗点儿走近了,我慌里慌张地喊道:“柳金阳,我们是医学院大二的,她是沈慧,刚才走到这儿忽然头晕,走不动了,你帮我把她送到医院好吗?”我的样子看上去真的好紧张,那是因为我在撒谎。

       医院的大门就在不远处,打车是没必要了。小逗点儿不由分说背起慧慧就往前走,走得很快很稳。

       慧慧的脸色苍白,额头上渗出了细密的汗珠,那一定是被突如其来的幸福冲昏了头脑。她还没有这么近距离接触过任何一个男孩子,而且,这个人还是她朝思暮想的柳金阳!

       内科,急诊!本来没病的知音还真让我给编派出病来了。慧慧本来就有浅表性胃炎,这回一紧张,血压一量还不到90/60mmhg,再加上一身虚汗,医生当场怀疑她低血糖,立刻给她开了葡萄糖打点滴。春潮象个新好男人一样忙前跑后,看得我从心眼儿里嫉妒。

       慧慧的病来的仓促,当然也好的迅速。临走时,稍显虚弱的慧慧终于鼓起勇气梨花带雨地跟柳金阳道谢,那份楚楚可怜真是让哪个男人看了都会心动。

       来而无往非礼也。有了这次的初相遇,慧慧当然可以找机会对柳金阳表示谢意了。我预感到,成败在此一举了。

       (四)

       “慧慧,我们还是别再玩儿鬼把戏了,你干脆找小逗点儿直说,说你喜欢他就完了,成就成,不成拉倒。”我为上次导演的闹剧一直耿耿于怀。

       “太唐突了吧。刚见一面就说喜欢人家,羞死了。”慧慧已经把我当成了救命的稻草,左一次右一次地抓住不放。

       “你准是就见过他一面吗?连人家脸上几颗痦子都数清楚了吧。你要不好意思说,就给他写封信,字不在多少,把意思说明白就行。”其实我也只会张牙舞爪地给别人打气,真要轮到我自己,恐怕还不如她呢。

       “六子,那你给我写吧。”慧慧整个对我全盘信任。

       “那好吧。”我不下地狱谁下地狱呢。

       搜肠刮肚了老半天,我终于憋出了两句歪诗——

       我期待着一份燃烧的爱情
       如果你愿做那火种
       我将是你永远的风景

       慧慧看了大叫肉麻,不干不干。我说相不中你自力更生去。没办法,慧慧写东西还没我这两下子呢,只好将就抄在一张温馨浪漫的贺卡上,送进了邮筒。

       等待是漫长而艰辛的。当天,没有回,因为他还没有收到;第二天,没有回,也许还在路上;第三天,该回了,于是就真的回了。

沈慧学妹:
       你好!
       看到你寄来的卡片,我非常感动!
       我并不是今天才知道你对我的关注。我已记不清从什么时候开始,总是站在裁判席旁边的那个女孩儿就深深地印在我的脑海里。我知道我走过球场的每一个角落,都会有她的目光追随,那目光已经成为我在赛场上奋力拼抢的动力,因为它带着一个女孩儿最真诚的期待。原谅我从来没有正视过你,说心里话,我是害怕惊动你。我害怕那束目光从此不再落在我身上,那是一道我无比珍惜的目光啊。
       但是,生活是真实的,既要珍视那美丽的幻景,也要正视这现实的无奈,我已经拥有了一份自己的未来,无论它是绚美的还是平淡的,既然选择了,我都将坚守那份执著。
       真得很感激你给了我那激荡的一刻,让我仿佛又一次放飞了盛开的烟花,我会永远带着神圣的感恩之心记住你——沈慧学妹!

                     祝:好!
                                                                                                                  柳金阳

                                                                                                                X年X月X日

       慧慧看完信就呆坐在那里,半天不吭一声。我抓过来迅速读完,这算什么嘛,拒绝人家还搞得这么情意绵绵,这让谁能受得了!

      “慧慧,我看这柳金阳就是个花心大萝卜,我们永远不要理这种人了!”我义愤填膺地说。

      “你先出去吧,我想一个人静一静。”谢天谢地,慧慧还没有失语。

       我忐忑不安地出了宿舍,一时间脑子里纷乱如麻。我是不是一开始就错了?本来她可以像往常一样哭一场就过去的,我却一时意气用事让她经历了这一波三折,这么大的打击她能承受吗?真有个三长两短,那我就是千古罪人!

       忽然门开了,慧慧微笑着出现在我面前,虽然笑得极其勉强,但她总算不是哭着出来的。

       六子,我想明白了,美丽的爱情就像一朵美丽的花,它不应该害怕被别人看到。虽然我的花期那么短暂,而且已经凋谢了,但它毕竟美丽的盛开过,也被欣赏它的人看到过,我知足了……


作者: 花开富贵    时间: 2015-7-14 16:50
替许多翘首以盼的新朋旧友说:楼主也该更新了!
作者: 归隐宋朝    时间: 2015-7-14 22:39
花开富贵 发表于 2015-7-14 16:50
替许多翘首以盼的新朋旧友说:楼主也该更新了!

有点小纠结,女士们的帖子应该结束了,可似乎还有很多应该被登出来,如:周糊涂等,可是没找到。
明天开始等男士的帖子……

作者: 花开富贵    时间: 2015-7-14 22:47
归隐宋朝 发表于 2015-7-14 22:39
有点小纠结,女士们的帖子应该结束了,可似乎还有很多应该被登出来,如:周糊涂等,可是没找到。
明天开 ...

好的,宋朝辛苦!
作者: 归隐宋朝    时间: 2015-7-16 10:18
江湖大哥们开始登场了,绝不逊于水泊梁山的好汉。不知为何,给我想象的画面全是漫画,一个个神头鬼脸、牛逼哄哄,喝酒瓢饮,泡妞儿不是唱歌就是写诗,在那些春心荡漾的美娇娘面前,绝对能够在第一时间扮成人模狗样。他们有的在倏忽间消失的无影无踪,有的却死得极为悲壮惨烈……他们最终也没能打下一片江山,而是各奔前程。
作者: 归隐宋朝    时间: 2015-7-16 10:24
本帖最后由 归隐宋朝 于 2015-7-16 11:25 编辑

从他的文字风格看,知微见著,隐含锋芒,有一种冷幽默贯穿始终,此君堪当杂文第一高手。
                                                                                                                     ——编者

最无聊的事
文/跳梁老丑

有个观点我似乎在某篇大作中说过:真的快乐,就是把时间浪费在无聊的事情之上。有聊的事儿太沉重,你没法简单地想乐就乐。作为一个以忧国忧民为己任的有责匹夫,我一直保持着较高程度的无聊。这看似有点矛盾,就像薛蛮子竟会嫖娼一样乍听之下让人不可思议。现在我把自己曾经或者一直坚持的无聊之举自首出来,看看有多少猥琐的童靴也会中枪。

蚂蚁上树。学生时代最喜欢的掌上运动,后来听说上天有好生之德,戒了。具体操作办法是,当上某个讨厌老师的课的时候,抓一只蚂蚁放在铅笔上让它往上爬,等它爬到顶端就把笔倒过来,继续它永无止境的升迁运动。遇见凶猛的老师上课不能乱动,这是我唯一既能装乖又打发时间的办法。对了,那铅笔是2B的。

我注意到没有蚂蚁会因此累死,它瘦小的躯体里蕴藏着无穷的能量。它们都是在下课铃响的时候被我掐死的。这让我意识到自己天生是个残忍的人,下课铃声就是蚂蚁们的死刑判决。多年后读到一句话,“扫地恐伤蝼蚁命,爱惜飞蛾纱罩灯”,从此陷入巨大的内疚之中,并且坚信我后来所有的磨难都是那个无聊爱好种下的因。有一次喝醉了趴在地上对蚂蚁道歉,却一口吐出一大堆来,淹没了更多的蚂蚁。这让我觉得自己罪业过重无法弥补。

幽闭金蝉。山里有一种身材小巧、花纹精致的知了,我们把它叫做金知了,不知是不是传说中以脱壳闻名的金蝉。它的叫声婉转悠扬,有点类似丝弦乐器。在我人生的童年到青年阶段,每个夏天都要抓了它来,装在透明的大罐头瓶里,爬在一枝清脆的青桐树枝上;瓶口会钻几个气孔防止逃脱。一到黄昏,坐在老宅土屋门口,能听见那美妙婉转的蝉鸣。

几天后金蝉就会死去,然后被丢给某只我比较偏爱、下蛋勤奋的母鸡。那时山里的金蝉很多,我的罐头瓶子从不闲置,每天黄昏的天籁也不曾爽约。

这几年发现金蝉少了。今年夏天跟朋友去爬山,在大山深处偶尔听到它的叫声,恍惚不是当年的味道。我是个缺乏音乐细胞的人,但是对外界感应不算迟钝。闭上眼认真回忆了下,似乎即使二十年前,金蝉关在瓶中和野外自在的幽鸣,还是有点区别的。是的,你把它关起来,恶浊的空气、幽闭的空间、饥饿的折磨,甚至还有离别家人爱侣的思念,怎么可能不鸣叫得凄婉惨烈?如此简单的道理,竟然非到老了才想明白!

抓背。这是一个需要借助外力的无聊乐事,并且始终坚持着。儿子很小的时候,经常哄他给我抓痒、按摩。我骗他说教他练一种非常厉害的武功叫做“平衡功”。我趴在床上,让他在背上走来走去,还要求一定的节奏和蹦跳,规则是确保不从我背上踩到床上,或者摔下床去。也许这真的对训练平衡能力有用,当他从腿上走过的时候,经常会由于我腿部肌肉滑动而踩空,所以他必须非常小心才能保持平衡。后来儿子大了识破阴谋,武功也就荒废下去。还有个原因是他体重增加,我怕他在背上蹦跳的时候蹬断排骨。于是改了抓痒。

大概没人不喜欢被抓痒,据说越是平时够不到的皮肤越是对抓痒感到饥渴。本地方言关于抓痒有个非常经典的说法:不抓不痒,不痒不抓;越抓越痒,越痒越抓;抓抓痒痒,痒痒抓抓。我的皮肤饥渴症可能非常严重,几乎只要是空闲的时间就哄他来抓,经常抓到他的指甲里存满整块的污垢,而我的背上一片通红。

我愿意分享一下最美妙的被抓感觉,那就是按照顺序,像在纸上打方格一样的抓下去,指甲不能太短。无论他抓到哪一块皮肤,你都知道下一块将是哪里,待抓的皮肤会充满期待并且迅速得到照顾,从而产生极大的满足。这说明无论对于什么工作,严格的操作流程都非常重要。

尿苍蝇。过去乡下的厕所不叫厕所,叫茅司,没有现在这样的干净气派。一般是地上挖一大坑,用四张整块的石板围好,再用水泥勾缝防止肥水外流;地上部分是红砖或者黑瓦垒起的墙。唯一值得怀念的,是那时的茅司四散在村头小树林里,无论露天还是盖瓦的,如厕都不耽误你欣赏如画的风光。想想看,我们今天要走了很远的路、花了很多的钱,或许还要委屈受气才能看到的原野风光,那时候在厕所里蹲着睁眼就是,这是件多么让人感慨的事儿。

因为厕所露天,臭气倒不严重,但是夏天苍蝇会比较多。这让我养成了一个十分尴尬的无聊爱好:尿苍蝇。你可以嘲笑这个无聊的爱好本身,但你无法否认它更是件需要高超技巧的活儿,非一般人可练。比如女性,就基本上没有修炼的可能。

最初我的技术也不很好。我们每次的尿量是有限的,开闸的瞬间还会损失部分流量,并且损失的那一部分会惊动苍蝇;然后还有个力度的问题,压力太小不能把苍蝇打下去。要想达到每发必中,诀窍在三点:速度、力度、准确度——对天发誓,这不是向警察大哥学来的。

大概苦练了一个暑假,我能做到每次撒尿都打翻几个苍蝇了。到读初中的时候,不但弹无虚发,伤敌的数量也大为增长。为了苦练技术,我曾经疯狂喝水积攒弹药,一次次跑到茅司里去。正是青春期,注意到这点的人看我的眼神儿都不大对了。多年以后我才知道这些,但已经没有解释的必要。不过我可以负责任地告诉你们,靠疯狂喝水积攒的弹药,打出去其实是没有力度的,还会丧失准头。关键还得强肾。

后来乡村逐渐凋敝,森林慢慢消失,卫生间也做在房子里,练习的机会少了。加上年老肾衰,撒尿湿鞋,这门武功就此彻底废掉。

抠伤疤。这个相信中枪的人很多。我经常会想不通的事情就是,为什么物质条件越来越好,人们的身体素质却越来越差了呢?现在的孩子,削铅笔划个口子都得去医院包扎消炎,吊几天点滴。我们那时候是清一色的青霉素50万单位,屁股上像蚊子叮一口,几秒就走人。就这50万一针,也得多年才有一次,跟现在买彩票差不多的概率。谁要是吊起瓶来,乖乖我的冬不得了,全村都知道他要嘎嘣,家里要准备后事了。

放牛、砍柴、下地;打架、爬树、翻院子,任何活动都可能制造伤口。男孩子尤其如此,几乎每一天身上都有破皮流血的地方。受伤后一般是找块晒干的土墙,刮一点干燥的流流灰摸上,然后继续玩自己的去。所谓流流灰,就是土墙被大雨砸了以后形成像眼泪一样的凸起灰粉,比较细腻,太阳一晒就算消毒了,主要作用我猜就是止血。

过几天,伤口就慢慢愈合,皮肤上会结一块黑色的痂。洗澡之后,慢慢撕那泡得软软的痂,有点轻微的痛、轻微的痒,和十分巨大的快感。那感觉是如此复杂而又美妙,我和我的小伙伴们都迷上了。有时候痂不够老,会痛得比较厉害,甚至渗出血来,只好十分遗憾地放弃。小孩子都是没啥耐心的。

最过瘾的是抠小腿正面皮肤上的痂,如果那痂还是一长条,简直就堪称完美了。膝盖下面那一段腓骨我们这里叫“泼浪骨”或“婆娘骨”,到现在我也不知道这个称谓从何而来。我的生理卫生学的很差,但这腓骨的名字一直记得。你无法想象,抠那儿的伤疤竟然是件爽到翻天的美事儿。



作者: 归隐宋朝    时间: 2015-7-16 10:30
本帖最后由 跳梁老丑 于 2023-6-14 04:21 编辑

照顾好你七舅老爷
文/跳梁老丑

看《非诚勿扰》,发现那个做作的曾子航已经滚蛋,换了宁财神坐在嘉宾席上抠鼻屎

作者: 归隐宋朝    时间: 2015-7-16 10:34
本帖最后由 跳梁老丑 于 2023-6-14 04:14 编辑

老街。断桥。萤火虫
文/跳梁老丑


作者: 归隐宋朝    时间: 2015-7-16 10:38
本帖最后由 跳梁老丑 于 2023-6-14 04:15 编辑

叫 春 帖

作者: 归隐宋朝    时间: 2015-7-16 10:43
门掩黄昏
文/跳梁老丑

       有些情绪总会在你猝不及防的时候冒出来,闪电般占据整个身体,毫无来由却一击而中。这有点象做梦。一般人以为日有所思才夜有所梦,我的经验却并非如此。我经常会做些没有任何来由和根基的梦,让我某一天在某个完全陌生的环境觉得如此熟悉,甚至连最小的细节都完全一致,最后却想起只是曾经梦游至此。也会有初见的人,一眼看去就觉得亲切熟悉绝对认识,但最后的回忆却是:我曾在梦里见过他。

       这几个冬天都很寒冷,不知该抱怨自己还是这该死的天气。五点多天就黑了,寒气四起,夕阳摇摇欲坠。灯管再亮也是冷的,我喜欢开了红色的小橘灯与寒冷对抗。温暖的色调改变不了温度却可以改变心理感受。但屈指西风又重来,却不道流年暗换。畏寒怕冷,想来是心境衰老的缘故。否则,潇洒多年,为何独今年如此憔悴?

       晴朗的冬日下午,坐在太阳下补袜子。这本是十几岁就很熟练的活儿,现在却格外艰难。两个男人都有双厉害的脚,我昏花的眼睛渐渐不再适合穿针引线。想起小时候在老屋昏暗的煤油灯下帮母亲穿针,轻松松游线有余,连屋顶的老鼠和瓦片掉下来打在手上都不影响我的瞄准。

       几次恨不得丢了这些活计重新去买,但我告诉自己不能。生活总是从最细微处做起的。太阳一寸寸跌落下去,寒意又起。从阳台退到屋里,没有风,夕阳仍在,我还可以享受今天最后一丝温暖。

       偶尔也会梦到那些经过的事,爱过的人,读过的书。所有背景都是那些苍凉的片段,苍凉到无法相信那是真实发生过的生活。人生如梦或梦即人生不是蝴蝶的困惑和叹息,而是被束缚于肉体的灵魂短暂的逃逸。高傲的灵魂不一定喜欢永远凄凉孤独的行程。

       很喜欢搜集一些可爱有趣的小玩意,并长期陶醉在对它们的幻想里自得其乐。沈三白说,他常常将帐内的蚊子想象为仙鹤凌空而舞,将草丛内各色昆虫看作猛兽在扑斗撕咬。若抛开人类固有习惯的语言文字等形式,这又何尝不是种交流与沟通。古人梅妻鹤子,其实是说,没有哪个生灵是可以彻底孤独的。

       袜子补了一半,天已经快黑了。小男人总算不至于批评我太懒。最后一丝余晖打在腿上,感觉风烛残年一样的忧伤。《控制者2074》里慈悲说:对爱而言,唯一真实的障碍只是时间;即使在说话的现在,他也正在老去。克服了时间的阻挠,爱才会带来真实的幸福。

       看着夕阳从门缝里掉下去,便一直反思着慈悲的话。小男人终究会变成大男人,他会不会有一天能够理解这个老男人,和老男人随手写在纸上的这句话:断送一生憔悴,只消几个黄昏?

作者: 归隐宋朝    时间: 2015-7-16 10:48
本帖最后由 跳梁老丑 于 2023-6-14 04:16 编辑

看我发个骚着
文/跳梁老丑

抽完这枝烟,我将思考一些问题。思考是个好东西,它可以使孤独寂寞者于意淫中自得其乐。特别是这样春天的傍晚,坐在山坡上,斜叼一枝烟,静看炊烟氤起暮色渐合。

000000000000000000000

暮春,花尽子成,应是一年最好的季节。躺在草地上枕一本书,用燃烧的香烟测度黄昏的短长。雨后方晴,晚风习习,记忆中所有过往如天上飘扬的轻云,一片片一段段自眼前闪过。八苦之最,思不得也。

故事,故事,既然已故经年,早该超脱了去。每一夜都在死亡,每一天都是新生。我且不得常住,何况梦幻夜露?

无人到我经行处,清风明月拟付谁?举了打火机发誓,那一刻,鼻子是酸了几酸的。梵音灭欲,青石击水,天人交战,三寸俱乱。

闻得窗外蛙声静,又添一日在浮生。骚毕,鼓掌!



作者: 归隐宋朝    时间: 2015-7-16 10:52
本帖最后由 跳梁老丑 于 2023-6-14 04:17 编辑

老子叉叉你的叉叉!
文/跳梁老丑

     

作者: 归隐宋朝    时间: 2015-7-16 10:59
本帖最后由 归隐宋朝 于 2015-7-16 11:00 编辑

兽性
文/跳梁老丑

       这是一部电影的名字。之所以保留作为这个文章的题目,不光是因为我的懒惰。我们每个人的心里,都有匹叫做“兽性”的狼,它总会在放松约束的时候伺机跳出吞噬一切。欲望是兽性的原动力。而人类在进化的过程中,产生了比其他动物更多更强烈的欲望。除了基本的食欲和性欲,我们还有对金钱、权利、名声、地位等各方面无止境的渴求。于是我们内心潜伏的兽性空前强大,它随时可以破胸而出,毁灭自身和他人。甚至,整个人类。

       年轻的科学家托马斯,一直在背着实验室负责人从事一项实验:为了去掉人的大脑中一个引发暴力行为的程序,他与一个死刑犯私下达成协议。由他找个合法的理由保住罪犯的性命,而罪犯必须接受他的人体实验。这项研究的魅力在于,如果获得成功并在全球应用,整个人类将不再有战争和暴力犯罪。而危险,除了结果和副作用无法预料,它更是一项违法的研究——这为后来的悲剧埋下了伏笔。当实验成功的时候,实验室主任从他电脑上得到了整个研究的软盘。主任明白告诉他:你可以选择进牢房,也可以选择得诺贝尔奖。不进牢房的条件是共同发表成果共享。愤怒的托马斯将主任打昏,放出了实验室的狼。可他追杀已经没有利用价值的罪犯却没有成功。

       托马斯唯一的亲人是做舞蹈家的姐姐玛莉亚,她本来可以成为世界上最好的舞蹈家。可她在一次袭击中被毁容,从此过着修女式的自闭生活。托马斯之所以冒险坚持违法的人体实验,其根本动力来自姐姐的被伤害。他不想看到更多的人遭受姐姐一样的命运。

       整个电影中,导演和演员始终没有一句故事之外的议论,但是我想,这里应该有一个强烈的暗喻:不管出于多少美好的愿望,有着多么美好的前景,任何违反法律和伦理的事情都是危险的。

       电影开头用一匹已经实验成功的狼出场,这个暗示也是非常强烈的。狼在任何一个文化语境下,几乎都有贪婪、凶残和机敏的涵义。因为大脑经过改造,这匹狼虽然无意中溜出实验室逃到大街上,却没有对任何人包括孩子发动攻击。一个不明所以的野生动物学家佳斯汀举起麻醉枪击倒了它。故事由此展开。
                        
       两个科学家因为这匹狼产生了爱情,而受实验的罪犯忍受不了自身人性与兽性的冲突请求停止实验并逃到大街上。他不知道这个冲突是人性复苏实验成功的过程。托马斯匆匆赶回实验室,遇上窃取实验成果的主任并利用狼杀了他,从而使自己最后爬上了主任的位子。在他放出那匹狼的时候,我想他也放出了自己心中的狼。在权利和名誉的诱惑下,人性被兽性击退。

       罪犯没有伤害任何人,他找到了最后伤害的那个女子并进行忏悔,走出门却被闻讯赶来的警察射杀。这里有几句简单对话很耐人寻味:

       ——原来是你。我弟弟说你每次都会把猎物肢解,为什么却放过我?

       ——你的舞蹈让我去找你,我要破坏一切所谓的美好。可我在看你跳的时候,我发现那是世上最美的。

       这时候我们才知道,原来命运巧合,他就是伤害玛莉亚的那个罪犯。这段对话看似矛盾答非所问,却揭示了做实验前罪犯的强烈自我斗争:人性与兽性的。我想还有个更重要的暗示是:一切美好的,都是无敌的——因为它可以唤醒人性的觉醒。艺术让一个罪犯走进天堂,科技却把一个学者变成了撒旦!

       那一夜大雨淋漓。托马斯因追杀罪犯不成,又怀疑佳斯汀与别人亲密而狂暴;走上天国的罪犯伏尸于昏黄的路灯下,手里还握着玛莉亚送他的小舞者木偶。没有什么画面比这更震撼心灵让人欲说还休了。

       爬上宝座的托马斯找到佳斯汀,发生争吵并殴打她,他不明白自己马上就要得到一切而爱人却要离开。佳斯汀终于还是走了,托马斯却因为愤怒出了车祸住进边境医院。在医院,医生用他的血挽救了一个产妇和孩子的生命。在看见因自己输血而得救的小生命时,人性的光芒又开始照射着他,促使他反思,却又恋恋不舍。而那匹最初实验成功的狼,又回到了佳斯汀的帐篷里。

       这是一个晴朗的早晨,阳光轻柔地照射着山谷。佳斯汀抚摩着那匹永远不再具有攻击性的狼,读着托马斯的来信,静等她的爱情,和爱人人性的回归。

作者: 归隐宋朝    时间: 2015-7-16 11:04
本帖最后由 跳梁老丑 于 2023-6-14 04:17 编辑

古今吃屎考
文/跳梁老

作者: 归隐宋朝    时间: 2015-7-16 11:08
本帖最后由 跳梁老丑 于 2023-6-14 04:17 编辑

爱死了……
文/跳梁老丑


作者: 归隐宋朝    时间: 2015-7-16 11:13
本帖最后由 跳梁老丑 于 2023-6-14 04:18 编辑

咱就疯他一回狂
文/跳梁老丑

       后面高干楼的王麻子得了妄想症,天天嚷嚷说我去反贪局诬陷了他。还把家里装了三扇防盗门,弄得老婆孩子脖子上挂满黄铜白铁的钥匙,走一步响一声象言儿养的那条叭儿。

   

作者: 归隐宋朝    时间: 2015-7-16 11:19
本帖最后由 跳梁老丑 于 2023-6-14 04:19 编辑

从嵇康山涛的故事看男人的友谊
文/跳梁老丑

上次偶然聊到嵇康,就记起鲁迅写过一篇很长的文章,似乎叫什么《魏晋风骨与文人的药和酒》

作者: 归隐宋朝    时间: 2015-7-16 11:27
一不小心竟然发了12篇!这是座真神!
作者: 花开富贵    时间: 2015-7-16 14:34
归隐宋朝 发表于 2015-7-16 11:27
一不小心竟然发了12篇!这是座真神!

他是杂谈前前首版。

作者: 归隐宋朝    时间: 2015-7-16 15:56
花开富贵 发表于 2015-7-16 14:34
他是杂谈前前首版。

哦,这才叫首版!

作者: 我是来打酱油的    时间: 2015-7-16 16:14
老丑的文章,比较精雕细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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