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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 被伤害致死的周秀云是“刁民”吗 [打印本页]

作者: 云盖山    时间: 2015-2-1 15:33
标题: 被伤害致死的周秀云是“刁民”吗
      在太原民工周秀云被伤害致死案的争论中,有人对周秀云发出了“刁民”的指责,说整个案件都是由于周秀云撒泼引起的。
      周秀云也许没有指责者有文化,没有指责者有地位,没有指责者那样富有,没有指责者那样有法律知识,所以才出来打工,所以才会在丈夫和儿子被铐时上前阻拦。但据播发的视频、照片和文字看。她的阻拦也就是抱住警察的腿,坐在警车的踏板上,最使有的警察气愤的,不过是扯破了警察的裤子口袋。大不了,是她妨碍了警察执行公务。她罪改致死吗?
      从播发的视频、照片和文字看,整个场面的混乱,是由警察的手铐扫着了一个民工的头而引起和造成的,和与警察纠缠的周秀云,有直接的关系吗?
      场面混乱即使和周秀云有关系,而当周秀云被扭伤脖子、失去活动能力后,当周秀云的丈夫等人被抓进派出所后,周秀云的丈夫被打伤几根肋骨,也是因为周秀云吗?
     刁民、暴民,历来都是统治阶级镇压百姓所常用的罪名。不知指责周秀云是“刁民”者,具有何等高高在上的地位和身份?具有何等视百姓生命如草芥的心理?
     周秀云被伤害致死案是一个悲剧,不仅是周秀云一家和伤害周秀云致死的警察一家的悲剧,也是太原公安机关的的悲剧。这样的悲剧发生在中央强调全面推进依法治国之后,尤其引人深思。
     习近平总书记对十八届四中全会文件起草组反复提出的要求,是“我们要坚持问题导向,着眼于法治领域广大干部群众反映强烈的问题,着眼于国家治理法治化,提出一些新思想、新观点、新举措”。
     人命关天。周秀云被伤害致死案引起了全国媒体和社会舆论的广泛关注,不就是个大问题吗?
     经省级以上人民检察院决定,可以由人民检察院立案侦查”之规定,经山西省人民检察院批准,决定由太原市小店区人民检察院对犯罪嫌疑人王文军、郭铁伟、任海波涉嫌故意伤害罪继续侦查。
    王文军、郭铁伟、任海波涉嫌故意伤害罪,不是检察院说着玩的吧?
   

作者: 云盖山    时间: 2015-2-1 15:40
有人说警察也是人,遇到一些情况后也会失态,呼吁人们理解警察。
周秀云是一个母亲、是一个妻子,当丈夫和儿子被铐走时,出现一些激烈的情绪和不符合警察要求的动作,难道就不应该理解吗?

作者: 云盖山    时间: 2015-2-1 15:42
警察也是人,但脚踩周秀云的头发几个小时,把周秀云当作人了吧?
作者: 偶是来看墓阁的    时间: 2015-2-1 16:16
云盖山 发表于 2015-2-1 15:42  警察也是人,但脚踩周秀云的头发几个小时,把周秀云当作人了吧?

是几十分钟。柳二眼尖,会据此说你造谣干嚎的。呵呵
作者: 云盖山    时间: 2015-2-1 16:25
偶是来看墓阁的 发表于 2015-2-1 16:16
是几十分钟。柳二眼尖,会据此说你造谣干嚎的。呵呵

不管踩多长时间,踩一个失去活动能力妇女的头发不是假的吧?
作者: 湘女妃儿    时间: 2015-2-1 16:34
呵呵 山哥  这事还是翻篇吧。
谁对谁错不重要了,整件事拷问的是我们的良知与文明。学会遵纪守法啥问题都不会发生了。
作者: 偶是来看墓阁的    时间: 2015-2-1 16:44
云盖山 发表于 2015-2-1 16:25  不管踩多长时间,踩一个失去活动能力妇女的头发不是假的吧?

欠薪也是事实,打死人也是事实。讨薪虽然只是借口,但不是捕风捉影。都被柳二斥之为干嚎嘛。呵呵
作者: 云盖山    时间: 2015-2-1 17:14
湘女妃儿 发表于 2015-2-1 16:34
呵呵 山哥  这事还是翻篇吧。
谁对谁错不重要了,整件事拷问的是我们的良知与文明。学会遵纪守法啥问题都 ...

案件走入法律程序,相信会有公正的判决的。
而对于案件的反应、立足点、观察点、出发点,“拷问的是我们的良知与文明”,拷问的也是整个社会法律和道德的底线。
这才是山哥写贴的初衷。

作者: 偶是来看墓阁的    时间: 2015-2-1 17:32
云盖山 发表于 2015-2-1 17:14
案件走入法律程序,相信会有公正的判决的。
而对于案件的反应、立足点、观察点、出发点,“拷问的是我们 ...

警方的执法记录仪,为何断断续续?关键的节点就是空白?

为何要踩着周秀云的头发,等待增援?报道说的好像是为了把那些拍照的都带走。为何害怕旁人的摄录呢?

作者: 偶是来看墓阁的    时间: 2015-2-1 17:35
报道说到,有好几个节点,都可以使得事态不会扩大,可警官们都没采取正确的措施。

难道,还值得同情吗?难道能说周秀云的死,是因为她的撒泼吗?
作者: 云盖山    时间: 2015-2-1 17:38
偶是来看墓阁的 发表于 2015-2-1 16:44
欠薪也是事实,打死人也是事实。讨薪虽然只是借口,但不是捕风捉影。都被柳二斥之为干嚎嘛。呵呵

网上已有不少对官方和媒体对案件的述说的质疑。
作者: 云盖山    时间: 2015-2-1 17:41
偶是来看墓阁的 发表于 2015-2-1 17:32
警方的执法记录仪,为何断断续续?关键的节点就是空白?

为何要踩着周秀云的头发,等待增援?报道说的 ...

只能等待有关方面给出解答了。
作者: 云盖山    时间: 2015-2-1 17:45
偶是来看墓阁的 发表于 2015-2-1 17:35
报道说到,有好几个节点,都可以使得事态不会扩大,可警官们都没采取正确的措施。

难道,还值得同情吗? ...

案件之事、警察之事,只能由官方有关单位和媒体去弄清了。
我发此帖的初衷,关注的是网上一些指责周秀云为“刁民”、“泼妇”的法律和道德底线。

作者: 偶是来看墓阁的    时间: 2015-2-1 18:01
云盖山 发表于 2015-2-1 17:45  案件之事、警察之事,只能由官方有关单位和媒体去弄清了。  我发此帖的初衷,关注的是网上一些指责周秀云 ...

争论是否刁民或泼妇,意义不大。
每天都发生不少斗殴或其它各种治安及刑事案件。为何别的警官们没打死人?有的警察还被打伤,有谁会去指责警察?
作者: 云盖山    时间: 2015-2-1 18:08
偶是来看墓阁的 发表于 2015-2-1 18:01
争论是否刁民或泼妇,意义不大。
每天都发生不少斗殴或其它各种治安及刑事案件。为何别的警官们没打死人 ...

关注点不一样,我说的是社会道德的范畴,你说的是执法的问题。
作者: 云舟孤帆    时间: 2015-2-1 18:17
云盖山 发表于 2015-2-1 15:40
有人说警察也是人,遇到一些情况后也会失态,呼吁人们理解警察。
周秀云是一个母亲、是一个妻子,当丈夫和 ...

有道理!人之常情!

作者: 云舟孤帆    时间: 2015-2-1 18:24
云盖山 发表于 2015-2-1 15:42
警察也是人,但脚踩周秀云的头发几个小时,把周秀云当作人了吧?

有些警察本身素质很低,原来有个哥们是警察,喝酒时几杯酒下肚,拔出手枪道:哥,你看谁不顺,咱给他崩了去。


作者: 偶是来看墓阁的    时间: 2015-2-1 18:26
云盖山 发表于 2015-2-1 18:08  关注点不一样,我说的是社会道德的范畴,你说的是执法的问题。

不管哪个范畴,哪位成年人敢站出来说,他从没当过刁民,泼妇?
作者: 云盖山    时间: 2015-2-1 19:13
云舟孤帆 发表于 2015-2-1 18:17
有道理!人之常情!

指责者往往忘记了人伦常理。
作者: 云盖山    时间: 2015-2-1 19:16
云舟孤帆 发表于 2015-2-1 18:24
有些警察本身素质很低,原来有个哥们是警察,喝酒时几杯酒下肚,拔出手枪道:哥,你看谁不顺,咱给他崩了 ...

有的人当了警察,蛮横耍威风到了骨子眼里了。
我的几个警察朋友,都是有一定职务和级别的,说就是让孩子回老家种地,也决不让也当警察。

作者: 云盖山    时间: 2015-2-1 19:19
偶是来看墓阁的 发表于 2015-2-1 18:26
不管哪个范畴,哪位成年人敢站出来说,他从没当过刁民,泼妇?

性格绵善、懦弱的人,胆子小怕事的人,大多不会撒泼、耍刁。
作者: 隽水泥牛    时间: 2015-2-1 22:11
这只是狗样的人世作出的狗样的决定!!!我的愤激之情尽在感叹号之中。
作者: 云盖山    时间: 2015-2-1 22:28
隽水泥牛 发表于 2015-2-1 22:11
这只是狗样的人世作出的狗样的决定!!!我的愤激之情尽在感叹号之中。

所指的是什么呢?什么狗样的决定?
作者: 隽水泥牛    时间: 2015-2-1 22:37
云盖山 发表于 2015-2-1 22:28
所指的是什么呢?什么狗样的决定?

我是唐年青风。见多了尘世的阴阳差错,才有上面的这一说。

作者: 云盖山    时间: 2015-2-1 22:39
隽水泥牛 发表于 2015-2-1 22:37
我是唐年青风。见多了尘世的阴阳差错,才有上面的这一说。

激愤之言啊。
作者: 再折长亭柳    时间: 2015-2-2 11:29
将感情与法律混为一谈的、不懂法理的,最好别轻率评论。对这个案件的很多评论,包括央视的评论,都很草率,有失客观公正。
作者: 再折长亭柳    时间: 2015-2-2 11:30
合理不一定合法,合法不一定合理。
作者: 益阳乐平    时间: 2015-2-2 11:33
这个,还真难回答。
作者: 偶是来看墓阁的    时间: 2015-2-2 11:39
再折长亭柳 发表于 2015-2-2 11:29  将感情与法律混为一谈的、不懂法理的,最好别轻率评论。对这个案件的很多评论,包括央视的评论,都很草率, ...

你又变脸了?川剧演员出身?
作者: 云盖山    时间: 2015-2-2 12:49
再折长亭柳 发表于 2015-2-2 11:29
将感情与法律混为一谈的、不懂法理的,最好别轻率评论。对这个案件的很多评论,包括央视的评论,都很草率, ...

中国之大,惟你一人,呵呵,厉害!
作者: 云盖山    时间: 2015-2-2 12:49
再折长亭柳 发表于 2015-2-2 11:30
合理不一定合法,合法不一定合理。

这句话有一定的道理。
作者: 云盖山    时间: 2015-2-2 12:50
益阳乐平 发表于 2015-2-2 11:33
这个,还真难回答。


作者: 马刀    时间: 2015-2-2 13:52
刁民。绝对的刁民!
你说你一农村妇女,不呆在家时种地,去城里干神马?去了也就去了。为了几个小钱,讨神马薪?讨薪也就讨了,人家官家捕快,不就拉扯你儿子几下,算个神马事?你拉着儿子回家不就完了么,你刁神马?就拉着官家的裤脚不松手?“民不与官斗”的祖训,就忘了么?全中国的妇银,都学周秀云,那成何体统?打死活该!

作者: 再折长亭柳    时间: 2015-2-2 17:35
马刀 发表于 2015-2-2 13:52
刁民。绝对的刁民!
你说你一农村妇女,不呆在家时种地,去城里干神马?去了也就去了。为了几个小钱,讨神 ...

红薯吃多了?又放屁了?
作者: 再折长亭柳    时间: 2015-2-2 17:53
云盖山 发表于 2015-2-1 16:25
不管踩多长时间,踩一个失去活动能力妇女的头发不是假的吧?

我已经说了多次了,看问题不要割裂成片段,要综合整个案情来看!

      警察王文军也是出身普通劳动者家庭,17岁考入军校,服役13年,转业后当警察11年,除了一次阑尾手术休息了几天外,几乎没有休息过,加班加点,多次受到表彰。你能说他就是一个坏警察吗?

     他是依法正常履行职务才去出警的,并非是去帮人打架的,对吧?依法执行公务,是受法律保护的,因此,我国的治安和刑事法规里都有关于对阻扰执行公务和妨害公务的惩处规定,阻扰和妨害不仅指以暴力,哪怕是威胁,都是构成违法的。周秀云不仅以拉扯、挡车等方式阻扰,而且还挠伤了王的颈部、捏伤王的下体,抱住王的腿脚,阻扰公务。是的,因为王的一个制服、摆脱动作,客观上造成了周秀云的死亡,但他的主观上并无伤害故意,他只是想摆脱她的纠缠,他踩住她也是为了制服她,不让她继续阻扰,以待增援。当他回所发现周的异常后,立刻拨打急救电话送医,说明他也并不希望死亡结果的发生吧?

    我所说的一切,不过只是想提醒大家,遇事要冷静,要从主客观两方面去分析,毕竟罪刑法定,是要求客观一致的,不要想当然或人云亦云,我并不是就要袒护哪一方

作者: 胡青牛    时间: 2015-2-2 17:56
周秀云的悲剧在于她认为人民警察应该向着人民说话,不会打人民群众的。

王文军他们的悲剧是认为自己是警察,而不是人民警察,他们是管理人民的。
作者: 再折长亭柳    时间: 2015-2-2 18:09
你们的主张是:人死了,就不论是非了,肯定都是打人者不对了。可惜,法律不是这样规定的。比如你红灯抢行、横穿马路,被汽车轧死了,按法律规定,你依旧是要承担一定比例的过错责任的!如果你认为不是这样的。你还可以去高速公路上躺着试试!

周的言行,视频都有记载,无论是对保安、对警察,她是一种什么态度?是不是刁民,大家自有判断。
作者: 再折长亭柳    时间: 2015-2-2 18:46
我认为,这一家人儿子寻衅滋事、父母阻扰公务、亲戚造谣惑众,事后还在扯谎,起码不能算厚道人。
作者: 马刀    时间: 2015-2-2 19:24
再折长亭柳 发表于 2015-2-2 17:35
红薯吃多了?又放屁了?

此等刁民,打死一个算一个

作者: 再折长亭柳    时间: 2015-2-2 19:27
马刀 发表于 2015-2-2 19:24
此等刁民,打死一个算一个

应该受到法律惩处,但罪不该死。我觉得应该定过失伤害致死。
作者: 云盖山    时间: 2015-2-2 19:50
胡青牛 发表于 2015-2-2 17:56
周秀云的悲剧在于她认为人民警察应该向着人民说话,不会打人民群众的。

王文军他们的悲剧是认为自己是警 ...

这话说到根子上了。
作者: 云盖山    时间: 2015-2-2 19:53
再折长亭柳 发表于 2015-2-2 18:09
你们的主张是:人死了,就不论是非了,肯定都是打人者不对了。可惜,法律不是这样规定的。比如你红灯抢行、 ...

你的观点是,只要警察是在执行公务,被执行对象就是犯罪嫌疑人,打死你打伤你,警察都有法律根据。
作者: 云盖山    时间: 2015-2-2 19:54
马刀 发表于 2015-2-2 13:52
刁民。绝对的刁民!
你说你一农村妇女,不呆在家时种地,去城里干神马?去了也就去了。为了几个小钱,讨神 ...


作者: 再折长亭柳    时间: 2015-2-2 21:24
云盖山 发表于 2015-2-2 19:53
你的观点是,只要警察是在执行公务,被执行对象就是犯罪嫌疑人,打死你打伤你,警察都有法律根据。

你这是胡搅蛮缠!你才这样认为呢!不要脱离具体案情行不行?王民工等在工地不服从管理、寻衅滋事、殴打他人,后来又妨害警察执法、造谣惑众、制造伪证,难道不是违法者?警察在控制住事态后再打人不对,我从来都是这个观点,但在制服嫌疑人时适当使用暴力,也是合法的!失当了,就违法了,恰当的,当然是合法的了!否则,给警察配发警械是干啥的?
作者: 再折长亭柳    时间: 2015-2-2 21:28
胡青牛 发表于 2015-2-2 17:56
周秀云的悲剧在于她认为人民警察应该向着人民说话,不会打人民群众的。

王文军他们的悲剧是认为自己是警 ...

恰恰就是你们的这种糊涂概念,让警察很无奈!什么人民警察?警察就是警察!警察应该是中立的、只忠于法律的!什么权贵也好、人民也好,只要违法了,就应该是警察的打击对象!
作者: 牛芒    时间: 2015-2-2 21:30
再折长亭柳 发表于 2015-2-2 18:46
我认为,这一家人儿子寻衅滋事、父母阻扰公务、亲戚造谣惑众,事后还在扯谎,起码不能算厚道人。

同感.
作者: 云盖山    时间: 2015-2-2 21:35
再折长亭柳 发表于 2015-2-2 21:24
你这是胡搅蛮缠!你才这样认为呢!不要脱离具体案情行不行?王民工等在工地不服从管理、寻衅滋 ...

我更多的是关注案件能够依法公正处理,如果连关注都被当作胡搅蛮缠,这真的就是你当警察的威风了。
你说的“殴打他人”,“造谣惑众、制造伪证”,怎么没有在相关报道中见到,也没有见到官方的说法呢?是你们警察内部的通报吗?

作者: 息心    时间: 2015-2-2 22:21
再折长亭柳 发表于 2015-2-2 19:27
应该受到法律惩处,但罪不该死。我觉得应该定过失伤害致死。

我觉得应该定为滥用职权导致过失伤害致死。

作者: 再折长亭柳    时间: 2015-2-2 22:39
云盖山 发表于 2015-2-2 21:35
我更多的是关注案件能够依法公正处理,如果连关注都被当作胡搅蛮缠,这真的就是你当警察的威风了。
你说 ...

山哥,你真的老了!
作者: 云盖山    时间: 2015-2-2 22:42
再折长亭柳 发表于 2015-2-2 22:39
山哥,你真的老了!

可能吧。
作者: 再折长亭柳    时间: 2015-2-2 22:44
息心 发表于 2015-2-2 22:21
我觉得应该定为滥用职权导致过失伤害致死。

滥用职权对王文军定罪是不恰当的,接警处警并无不妥,只是在使用强制力时手重了一些,他并不希望伤亡结果发生。所以定过失伤害恰当一点。
作者: 魔扇    时间: 2015-2-2 22:47
柳二,够了!
作者: 息心    时间: 2015-2-2 22:49
另外王文军所在的派出所所长、警察局局长都有连带责任,该免职的免职,该处分的处分,都要受到处分制裁。。。王文军还是军校出来的,起码受过高等教育,他尚且如此,可见警察队伍素质如何!平时是如何飞扬跋扈,如何扬武扬威。。。此案例,应该引起国民警惕,引起警察部门反省!
作者: 息心    时间: 2015-2-2 22:50
再折长亭柳 发表于 2015-2-2 22:44
滥用职权对王文军定罪是不恰当的,接警处警并无不妥,只是在使用强制力时手重了一些,他并不希望伤亡结果 ...

她丈夫的肋骨是怎么断滴,不是滥用职权么?

作者: 魔扇    时间: 2015-2-2 22:51
再折长亭柳 发表于 2015-2-2 18:46
我认为,这一家人儿子寻衅滋事、父母阻扰公务、亲戚造谣惑众,事后还在扯谎,起码不能算厚道人。


你这话的真实性有多少?
作者: 云盖山    时间: 2015-2-2 22:54
息心 发表于 2015-2-2 22:49
另外王文军所在的派出所所长、警察局局长都有连带责任,该免职的免职,该处分的处分,都要受到处分制裁。。 ...

当普通百姓付出了生命的代价后,中国的司法制度真的应该改革完善了。
要不,那些付出生命代价的普通百姓,就真的白死了。

作者: 再折长亭柳    时间: 2015-2-2 23:02
让警察文明执法本身就是个屁话!什么是法律?法律就是立法机关根据民意制定的以强制力为后盾的行为规范,大家必须遵守,你不遵守就惩罚你!现场执法时需要的是服从而非理解,有理到执法机关或法院再去扯,现场上必须服从警察的指令,不服从的,应该予以当场惩戒,这样才能防止事态失控,既是对嫌疑人的保护也是对警察的保护,更是对公共秩序的保护!否则,你们为点屁事就开打,打不赢了就报警,警察来了都不服从,警察还得说好话,求求各位大爷别打了,配合一下,甚至还打起警察来了!警察还不能还手。那以后你们再打起来,警察干脆晚点再来,等打胜了的跑了,被打的倒地了,抬回去再做笔录多省事?也不会挨打受气冒打死人的风险了。
作者: 再折长亭柳    时间: 2015-2-2 23:08
魔扇 发表于 2015-2-2 22:51
你这话的真实性有多少?

你长眼晴是出气用的啊?事实都摆在那里的!
作者: 云盖山    时间: 2015-2-2 23:10
再折长亭柳 发表于 2015-2-2 23:02
让警察文明执法本身就是个屁话!什么是法律?法律就是立法机关根据民意制定的以强制力为后盾的行为规范,大 ...

文明执法是公安系统内部针对粗暴执法、刑讯逼供而提出来的吧?
作者: 再折长亭柳    时间: 2015-2-2 23:11
息心 发表于 2015-2-2 22:50
她丈夫的肋骨是怎么断滴,不是滥用职权么?

他丈夫被打是另一回事了,是纯粹的故意伤害。但王文军与周秀云的案子我认为应该是过失伤害,因为主观上很明显。
作者: 魔扇    时间: 2015-2-2 23:13
再折长亭柳 发表于 2015-2-2 23:02
让警察文明执法本身就是个屁话!什么是法律?法律就是立法机关根据民意制定的以强制力为后盾的行为规范,大 ...

一大堆牢骚话!不定你就是个黑警察。

作者: 再折长亭柳    时间: 2015-2-2 23:13
云盖山 发表于 2015-2-2 23:10
文明执法是公安系统内部针对粗暴执法、刑讯逼供而提出来的吧?

刑讯逼供是犯罪,怎么成执法了?你们根本就是没有弄明白概念!
作者: 再折长亭柳    时间: 2015-2-2 23:16
执法应该注重的是严格依法办事!不存在什么文明不文明的,法律怎么规定的就怎么办,没有规定的就不要去管。
作者: 再折长亭柳    时间: 2015-2-2 23:16
执法应该注重的是严格依法办事!不存在什么文明不文明的,法律怎么规定的就怎么办,没有规定的就不要去管。
作者: 魔扇    时间: 2015-2-2 23:18
再折长亭柳 发表于 2015-2-2 23:08
你长眼晴是出气用的啊?事实都摆在那里的!


今天我特意看了两遍那个焦点访谈的视频,换位思考一下,如果周秀云是你的家人或亲威呢?
作者: 云盖山    时间: 2015-2-2 23:19
再折长亭柳 发表于 2015-2-2 23:13
刑讯逼供是犯罪,怎么成执法了?你们根本就是没有弄明白概念!

粗暴执法,如扭伤周姓民工的脖子致人死亡,是不是犯罪?
作者: 云盖山    时间: 2015-2-2 23:22
再折长亭柳 发表于 2015-2-2 23:16
执法应该注重的是严格依法办事!不存在什么文明不文明的,法律怎么规定的就怎么办,没有规定的就不要去管。

文明执法是谁提出来的?如果是普通百姓提出的,不会在公安系统倡导吧?
为什么会提出文明执法这一说法呢?

作者: 息心    时间: 2015-2-2 23:26
再折长亭柳 发表于 2015-2-2 23:11
他丈夫被打是另一回事了,是纯粹的故意伤害。但王文军与周秀云的案子我认为应该是过失伤害,因为主观上很 ...

周秀云的死如若不是滥用职权,我想也不至于死,她是被拗断脖子而死的,下手轻重下手人应该清楚应该有个度,做了警察这么多年,虽然国家暴力机器的权威必须得到尊重,但王的这个度确实没把握好,不是滥用职权是什么?说实话,这胖子警察也活该倒霉,狗仗人势多年,遭报应了。


作者: 魔扇    时间: 2015-2-2 23:28
再折长亭柳 发表于 2015-2-2 23:11
他丈夫被打是另一回事了,是纯粹的故意伤害。但王文军与周秀云的案子我认为应该是过失伤害,因为主观上很 ...


过失伤害,嗯,这个警察是挺倒楣的,他没想到周秀云这么不经打,他怎么就不扭胳膊、腿之类的,偏偏就要扭脖子呢?
作者: 息心    时间: 2015-2-2 23:33
云盖山 发表于 2015-2-2 23:22
文明执法是谁提出来的?如果是普通百姓提出的,不会在公安系统倡导吧?
为什么会提出文明执法这一说法呢 ...

正是因为警察执法是不可能文明执法的才倡导文明,一个国家,暴力机器的权威必须得到尊重,暴力机器怎么会文明执法,只能是合法地执法,警察有权使用暴力执法的,只要是合法他就有权使用。

作者: 再折长亭柳    时间: 2015-2-2 23:43
  2015-2-2 23: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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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云盖山    时间: 2015-2-2 23:45
息心 发表于 2015-2-2 23:33
正是因为警察执法是不可能文明执法的才倡导文明,一个国家,暴力机器的权威必须得到尊重,暴力机器怎么会 ...

正是因为警察执法是不可能文明执法的才倡导文明”,这句话有点费解。
作者: 息心    时间: 2015-2-2 23:47
本帖最后由 息心 于 2015-2-2 23:49 编辑
再折长亭柳 发表于 2015-2-2 23:4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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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息心    时间: 2015-2-2 23:48
再折长亭柳 发表于 2015-2-2 23:4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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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哥咋了?不会发急犯二吧,不会拿起枪来哒哒哒把网上这般朋友全扫掉吧。
手机上网串码了?是不是在上班偷着上网?又一个不合格的警察哟。






作者: 息心    时间: 2015-2-2 23:52
云盖山 发表于 2015-2-2 23:45
“正是因为警察执法是不可能文明执法的才倡导文明”,这句话有点费解。

没有的才追求,所谓的文明执法是一种追求,山哥你看过哪个国家警察会文明执法?只要是合法的,警察是可以暴力执法滴,下了,晚安。

作者: 云盖山    时间: 2015-2-2 23:56
息心 发表于 2015-2-2 23:52
没有的才追求,所谓的文明执法是一种追求,山哥你看过哪个国家警察会文明执法?只要是合法的,警察是可以 ...

刚才网上搜索后才知道,文明执法主要是指行政执法。

什么是文明执法呢?大家知道,文明是与野蛮是相对立的,是人类社会进步的体现和标志。所谓文明执法,就是在行政执法中树立以人为本、依法行政、执政为民的理念,充分尊重行政执法相对人的权益,严格遵循法律规定的执法程序,坚持教育与处罚相结合,管理与服务相结合,不断提高行政执法效能,为建设和谐社会和法制社会提供保障。”
晚安!

作者: 息心    时间: 2015-2-2 23:59
云盖山 发表于 2015-2-2 23:56
刚才网上搜索后才知道,文明执法主要是指行政执法。

“什么是文明执法呢?大家知道,文明是与野蛮是 ...

所以说,警察是不可能文明执法的,遇到歹徒他怎么文明执法?这是常识,嘻嘻。

作者: 息心    时间: 2015-2-3 00:03
云盖山 发表于 2015-2-2 23:56
刚才网上搜索后才知道,文明执法主要是指行政执法。

“什么是文明执法呢?大家知道,文明是与野蛮是 ...

我没百度,也不知道文明执法是指行政执法,不过二十年多年前我大学毕业暑假等分工的时候我参加过我们县的普法竞赛,厚厚的一本书,大版本的,得了满分,因为头等奖只一名有50元钱,家贫,母亲要我参加。不聊了,晚安。

作者: 云盖山    时间: 2015-2-3 00:11
息心 发表于 2015-2-2 23:59
所以说,警察是不可能文明执法的,遇到歹徒他怎么文明执法?这是常识,嘻嘻。

但公安系统内部的确倡导文明执法。

作者: 云盖山    时间: 2015-2-3 00:12
息心 发表于 2015-2-3 00:03
我没百度,也不知道文明执法是指行政执法,不过二十年多年前我大学毕业暑假等分工的时候我参加 ...

晚安!
作者: 息心    时间: 2015-2-3 00:17
云盖山 发表于 2015-2-3 00:11
但公安系统内部的确倡导文明执法。

倡导和必须是两回事,法律用词讲究精准。公安系统只是倡导,不是规定警察必须文明执法,因为要求警察文明执法那是不可能的。关机了,下了。

作者: 云盖山    时间: 2015-2-3 00:24
息心 发表于 2015-2-3 00:17
倡导和必须是两回事,法律用词讲究精准。公安系统只是倡导,不是规定警察必须文明执法,因为要求警察文明 ...

再折长亭柳 发表于 2015-2-2 23:16
执法应该注重的是严格依法办事!不存在什么文明不文明的,法律怎么规定的就怎么办,没有规定的就不要去管。

文明执法是谁提出来的?如果是普通百姓提出的,不会在公安系统倡导吧?
为什么会提出文明执法这一说法呢?


我只是提出这样的问询。


作者: 再折长亭柳    时间: 2015-2-3 00:56
息心 发表于 2015-2-2 23:48
二哥咋了?不会发急犯二吧,不会拿起枪来哒哒哒把网上这般朋友全扫掉吧。
手机上网串 ...

二哥最近驻会搞警卫呢。两会完了是春节保卫,完了又是百日会战、夏季治安,每年如此连轴转
作者: 马刀    时间: 2015-2-3 12:44
再折长亭柳 发表于 2015-2-2 17:53
我已经说了多次了,看问题不要割裂成片段,要综合整个案情来看!

      警察王文军也是出身 ...





周秀云及团伙5宗罪:



1:不佩戴安全帽,抱团结伙强闖工地,有黑社会团伙嫌疑,且有违《安全操作管理条例》罪,不听拦截;


2:不依《劳动合同法》,未出示工资合同,强行索要工资,有违经济合同法相关条款,有敲诈勒索嫌疑;


3:聚众闹事,有违《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条例》;


4:袭警(强扯警官裤角不放手)


5:自绝于家人,不珍惜生命:明知警官是受过摛拿格斗之专门训练,一招即可致对方于死地而与警官对峙撕扯,是自已找死,是自杀行为;且周秀云之脖子扭断,是发生在讨薪之前或袭警之时,未充分证据表明。


是以:周秀云该死!


----柳老2,马刀这样为警官辨护还中不?




作者: 云盖山    时间: 2015-2-3 13:32
马刀 发表于 2015-2-3 12:44
周秀云及团伙5宗罪:

柳老二肯定给你颁发知法证书,以示嘉奖。
再给你颁发拥警模范大红花,以示鼓励。

作者: 偶是来看墓阁的    时间: 2015-2-3 18:28
云盖山 发表于 2015-2-3 13:32  柳老二肯定给你颁发知法证书,以示嘉奖。  再给你颁发拥警模范大红花,以示鼓励。

还会聘用马刀当协警吧?呵呵
作者: 云盖山    时间: 2015-2-3 19:08
偶是来看墓阁的 发表于 2015-2-3 18:28
还会聘用马刀当协警吧?呵呵


作者: 马刀    时间: 2015-2-3 21:33
偶是来看墓阁的 发表于 2015-2-3 18:28
还会聘用马刀当协警吧?呵呵

马刀不会扭脖子,不中!

作者: 偶是来看墓阁的    时间: 2015-2-3 21:38
马刀 发表于 2015-2-3 21:33
马刀不会扭脖子,不中!

扭脖子不会?那就直接用砍刀呗。

反正有柳二替你辩护。

作者: 马刀    时间: 2015-2-4 00:45
偶是来看墓阁的 发表于 2015-2-3 21:38
扭脖子不会?那就直接用砍刀呗。

反正有柳二替你辩护。


2子说话不靠谱,不中

作者: 偶是来看墓阁的    时间: 2015-2-4 00:53
马刀 发表于 2015-2-4 00:45  2子说话不靠谱,不中

你敢揭露真象?别想当协警了,小心你的脖子吧。
作者: 老知已    时间: 2015-2-4 21:59
刁民遇恶警。都是人中渣子。一方死了,一方被立案追察了,好!
作者: 老知已    时间: 2015-2-4 22:02
其实警察没什么可怕,你没啥毛病就是进派出所又能怎么样?说清楚了不就没事了。何必玩命抗法?挨收拾自找的!
作者: 云盖山    时间: 2015-2-4 22:30
老知已 发表于 2015-2-4 21:59
刁民遇恶警。都是人中渣子。一方死了,一方被立案追察了,好!

这话够狠的啊。
作者: 偶是来看墓阁的    时间: 2015-2-4 23:05
老知已 发表于 2015-2-4 22:02  其实警察没什么可怕,你没啥毛病就是进派出所又能怎么样?说清楚了不就没事了。何必玩命抗法?挨收拾自找的 ...

你这话就有毛病。

警察里,有好有坏,遇上坏警察也没关系吗?发生过那么多没毛病的人,进去后被打出毛病来甚至丢了命的冤案哦。
作者: 云盖山    时间: 2015-2-4 23:25
老知已 发表于 2015-2-4 22:02
其实警察没什么可怕,你没啥毛病就是进派出所又能怎么样?说清楚了不就没事了。何必玩命抗法?挨收拾自找的 ...

如果事情都像你说的这么简单,就不会有被误抓、误判、误杀现象发生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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