衣锦坊水榭戏台,全国重点文物保护单位,位于福州三坊七巷衣锦坊4号。始建于明万历年间,清嘉庆年间为进士郑鹏程的住宅,清道光年间为孙翼谋家族所有,以后长期都有孙氏子孙居住。经过多次重修,成为三座毗连、衣锦坊最大的宅院。
从西而东,第一座为主座大院,第二座为别院,第三座为花厅园林。整个建筑群坐北朝南,皆用穿斗式木构架,总占地面积2675平方米。第三座花厅的最大特色是建有水榭戏台,它水池面积60平方米,池底涌泉,长年不涸,池内养有金鱼、鲫鱼、龟鳖等水族。建在池上的水榭戏台,坐南朝北,系单层平台;内顶上方形藻井,中刻团鹤,周饰蝙蝠,象征福寿双全。
戏台三面临水,中隔天井,面对楼阁,拾音良好。戏台呈方形,面积30平方米。池旁石栏板,浮雕花卉;池东西两侧为假山、雪洞。戏台正对面建双层楼阁,可供聚会、看戏或登高望远。墙头、檐下、屋脊灰塑花边纹饰等皆精工细作,造型独特,别具一格,至今保护完好。水榭戏台是府内喜庆宴会的重要场所,是研究明清时期福州官绅生活、民间戏剧和节庆的重要实物资料,也是研究福州古民居建筑的重要遗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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