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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斗六星网 六星文学 三味书屋 [投稿滨海时报副刊]阿三服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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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稿滨海时报副刊]阿三服输   [复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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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楼
发表于 2010-11-9 11:46 |只看该作者 |倒序浏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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阿三服输


冰凌花



早晨上班的人多,每次公交车一来就会被蜂拥而至的人围得水泄不通。瘦猴阿三随着拥挤的人群上了车,车里人群的密度让他大喜过望,阿三向前面挤过去,在一个女郎身边停住了脚步。阿三被她小巧精致质地上乘的皮包深深诱惑着,只待时机成熟好下手。

突然的急刹车让车内的人失去了重心,阿三的手恰巧搭在时髦女郎的皮包上,趁乱轻松夹出一只粉红钱夹揣入自己怀中。没等阿三舒口气,女郎的声音炸雷一般响起,“臭流氓!”阿三一惊,自己从来不失手,怎么就被她发现了呢?但转念一想这称呼又与自己的身份不相符,自己只动了她的钱夹又没动她的玉体,岂不冤枉?刚想辩解,忽听一个男子高声问她“你骂谁呢?”女郎毫不示弱地冲他喊“就骂你个臭流氓!刚才手往哪儿摸呢?”阿三听着两人的对骂才明白是怎么回事。当时男子与女郎面对面站着,偏巧赶上司机急刹车,男子的身体失控,手就按在了女郎的丰胸上。女郎骂他是大色狼故意对她性骚扰,男子也不示弱回骂她的丰胸肯定是假冒伪劣产品。

女郎气得七窍生烟,非要打手机报警。就在她气乎乎从皮包里掏出手机的瞬间,一声杀猪般的尖叫差点刺穿阿三的耳膜,“哪个该千刀万剐的把姑奶奶的钱夹偷走了?”阿三只当没听见,往车门挪了挪。

一早挤车,大多数乘客昏昏欲睡沉闷不语,女郎事件如一支强力兴奋剂注入他们混沌的大脑,骚扰一场戏还没谢幕又闹出失窃风波,看来这个早晨真是爆料百出了。

人们兴致勃勃地议论开,不知道接下来女郎会如何处理,有人建议她报警,有人建议把车直接开到派出所。女郎似乎早忘了与眼前这个曾经被她骂过的男人有仇,同他喋喋不休地讲述着自己的钱夹里有多少美金几张银行卡,女郎越说越恨,眼睛掠过眼前的男子,剜着附近所有在她认为不排除作案可能的男人们,嘴里吐出的话语也由普通的国骂升级成恶毒的诅咒,从窃贼的祖宗八代骂到未出世的下三代,一个也逃不过她的口水,总之是不得好死。乘客们听得直皱眉,有人把目光投向窗外,有人干脆捂起耳朵。

阿三开始还觉得蛮有趣,听到后来感觉浑身长刺般难受,自己虽说是个贼,可也有做人最起码的尊严啊!被这个泼妇骂得狗血喷头却不能还一句嘴,比活活憋死还遭罪。阿三这个人多少有点迷信,暗想自己光棍一条可早晚要成家,如果应验了她的话“老婆不能睡孩子三瓣嘴”,那还叫人怎么活?怪只怪今早触了个大霉头。

那个粉红钱夹像块烙铁烫着他,阿三的胃一阵阵痉挛,心里喊道“姑奶奶,你的嘴巴比我的手厉害,我服输成吧!”车刚到站,一只粉红钱夹如流星划过众人头顶直砸女郎丰胸,没等她反应过来,阿三纵身跳出车门狂奔而去。(1033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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沙发
发表于 2010-11-9 12:06 |只看该作者
据说这报纸给的多,但上稿也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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板凳
发表于 2010-11-9 12:06 |只看该作者
最好请麻花几篇样文过来,以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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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板
发表于 2010-11-9 12:09 |只看该作者
车刚到站,一只粉红钱夹如流星划过众人头顶直砸女郎丰胸,没等她反应过来,阿三纵身跳出车门狂奔而去----------这小偷也算是迷信得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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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发表于 2010-11-9 22:44 |只看该作者
看来有一副尖嘴利牙也是好事呢
小偷也害怕了。。
(*^__^*) 嘻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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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发表于 2010-11-10 07:06 |只看该作者
hahah整个一泼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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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
发表于 2010-11-10 07:11 |只看该作者
hahah整个一泼妇
雷老三 发表于 2010-11-10 07:06

不够具体,骂啥了最好写两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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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
发表于 2010-11-10 11:34 |只看该作者
不够具体,骂啥了最好写两句。
红尘散仙 发表于 2010-11-10 07:11

文中有,你再仔细看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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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
发表于 2010-11-10 12:13 |只看该作者
看了才说,骂得不够具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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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
发表于 2010-11-10 12:15 |只看该作者
这个有意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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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
发表于 2010-11-10 20:20 |只看该作者
最后结果虽然出人意料,但总体觉得离上报纸还有差距。从故事本身来说,虽然有趣,但觉得没多少意义。类似属于纯逗乐。小偷因迷信而还回去钱包也有点牵强。(个人之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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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
发表于 2010-11-10 20:51 |只看该作者
看了,这篇稿有点不合适滨海时报。
附议下楼上,点评得比较到位。
有意义和有意思二者居其一可亦,但角度和语言都要有新义才好,虚编和杜撰不是不可以,最好不露马脚,也就是把编辑哄相信了,这篇稿才算成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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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
发表于 2010-11-10 20:57 |只看该作者
看了,这篇稿有点不合适滨海时报。
附议下楼上,点评得比较到位。
有意义和有意思二者居其一可亦,但角度 ...
马樱花 发表于 2010-11-10 20:51



    哪儿有范文 看看就好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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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4
发表于 2010-11-10 23:03 |只看该作者
我贴几篇过来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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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5
发表于 2010-11-10 23:05 |只看该作者
本帖最后由 马樱花 于 2010-11-10 23:06 编辑

文/马樱花
  
  朋友说在一次酒会上看到一位老兄,在上司背后足足举了五分钟的杯,上司自顾自地和同桌的其他人谈笑风生,始终没朝他看一眼。于是,他依旧顽强地保持着姿式不变、微笑不变。朋友说,看到这场景,感觉自己的面肌酸痛无比。
  
  这就是典型的“热脸贴到冷屁股”上去了。“捧角”其实是一门学问,要建立在和对方友好往来的基础上,在恰当的时机用恰当的方式做出恰当的举动,才不突兀不造作不着痕。不顾天时地利人和,霸王硬上弓的“捧角”行为是会出杯具的。
  
  “捧角”捧得好,既让对方受用还显着自己真心,是个有难度的技术活。鲁迅先生就说了,“就是权门的清客,他也得会下几盘棋、画画儿、识古董,懂得些猜拳行令、打趣插科。总之还要有些清客本领的……”
  
  这点,古人就把火候拿捏得十分地道,将“捧角”进行的相当文雅和含蓄。
  
  张昌宗小字六郎,貌美,为武则天所宠幸。内史杨再思十分想巴结张昌宗。有人说“六郎貌似莲花。”杨连连摇头说:“不然,乃莲花似六郎耳。”把两个名词颠个倒儿说一遍含义就大相径庭,一句话将无限荣耀和千种风情不显山不露水直接捧达对方心扉,像一把痒痒挠轻轻搔到了张帅哥的最痒处,煞是舒心快意,昭示了一代高手捧角细无声的非凡功力。
  
  别以为这就已经捧界极品了,还有能把对方送来的“捧”稳稳接住,再轻轻“捧”还去的。
  
  《世说新语》里范豫章谓王荆州:“卿风流俊望,真后来之秀。”王曰:“不有此舅,焉有此甥?”说的是范宁高调赞扬王忱,说“你才华横溢、风流潇洒,实在是后世之俊杰啊。王忱立马抖了个机灵,回捧过去“没有您这样英才的老舅在前逞雄,哪有我这俊杰外甥在后扬威啊。”这番迎来送往,夸来赞去,双方都觉得宛如三伏天喝冰水,那个爽。
  
  某些现代人不仅饮食快餐化,爱情露水化,连“捧角”都粗鄙化了。甭说台上十分钟台下十年功,完全空手道,一点基本功没有就上场了。不会琴棋书画了,而是直接送古画;也不呤诗作对了,出口就是荤段子;也不清谈培养感情了,直接就上红包……
  
  看来,“捧角”这行当干得好也像怀揣着高级电工钳工车工证书的工人,或者各种学历学位的骄子,身怀绝技,不愁找不着饭碗。但要捧得好捧得巧捧得实惠,还要静下心来向古人学习,扎扎实实练好诗词琴赋、吹拉弹唱及眼观六路、口齿生香等等基本功,如此这般,才能有的放矢地捧达对方快意处,取得事半功倍之功效。

  




  

2010/11/8滨海时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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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6
发表于 2010-11-11 10:38 |只看该作者

小鹿


/远去的烟云



  我出生在新疆乌苏县一个叫巴音沟的地方。

   我的童年是孤寂的。一年春天,一只母鹿生产竟把小鹿生到了汽车连的仓库里。战士们开仓库时,母鹿受了惊吓跑回山里。那只小鹿就成了我的玩伴。每天父亲会用大手领了我,我又牵着那只小鹿去牧民家找羊奶喂它。很快那只小鹿脖子上的皮绳就没了用处。每天早晨它都会用头顶开我的门,用那只湿漉漉的小鼻子轻轻蹭我的脸,直到把我弄醒。我吃早饭的时候,它会懂事地趴在门口等我。我吃好了,它会自己跟在我身后一起去牧民家解决它的温饱问题。那时的营区大院的叔叔阿姨们经常可以看到这样一幕。一个瘦弱的男孩在慢腾腾地走着,身边总是跟着一只漂亮的小鹿。调皮的小鹿有时会紧跑一会,跑到前面撒一会欢,有时也会慢下来玩一会。一见小主人走远了,它会紧跑几步跟上来。至今我还记得它的一只蹄子是白色的,它的两只眼睛水汪汪的,没有一丝杂质。小鹿很快不用吃奶了,每天我都会和它一起去营区后院最好地草地领它吃草,回来时还要割一大捆草放在父亲给我做的小滑轮车上拖回来。有时,我也会把它脖子上的皮绳挂在小车上,它也会帮忙拖一会。

   那年秋天,我们要回辽东了。虽然父母没和我说过如何安置小鹿,可姐姐也说过,我们要坐汽车先到乌鲁木齐再坐火车回丹东的。路上大概要走十天吧。不可能带着小鹿回老家的。

    临行前的一天,父亲领着我,小鹿跟着我,又去了以前常去为小鹿要羊奶的牧民家。路上,父亲就告诉我,牧民会为我们冲上奶茶的,不许嫌人家脏。到了牧民家里,那位脸宠红红的维族阿姨果然用牛粪饼烧的炉子为我们煮了一锅香香的奶茶。可她没洗碗,只用把碗放在膝盖上转了一下,我还是有点嫌脏。父亲的目光有些严厉,我只好小口小口地喝了,那奶茶好香的。父亲和那位维吾尔叔叔聊了一会,话题就转到小鹿身上了。维族叔叔和阿姨当然很喜欢小鹿,听父亲说要把小鹿送给他、她们,态度更加热情,一定要宰一只羊招待我们。父母谢绝了,又拿了好大一包牛肉干给我们,父亲推脱不过,只好接了。

  我们走了。拴在系马桩上的小鹿使劲挣脱着,哀鸣着。我不敢回头看它,只是无声地流着泪,父亲也不说话,只是用手轻轻抚摸着我的头。那包牛肉干,我一口也没吃。因为年幼的我,总会在心里认为是我的小鹿换的。



2010/9/17滨海时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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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
发表于 2010-11-11 13:55 |只看该作者
看了,这篇稿有点不合适滨海时报。
附议下楼上,点评得比较到位。
有意义和有意思二者居其一可亦,但角度 ...
马樱花 发表于 2010-11-10 20:51



    感谢各位点评,这是当年由马斌读报的一则新闻写成。若说没有一点意义,恐怕也不会作为新闻播出。
我们鼓励各类特殊职业者(警察、小偷、医生、患者等)写自己的特殊经历,独特思考;我们鼓励各个社会阶层(执法者与被管理者、老总与员工)站在自己的立场上发言;我们鼓励一切能够满足读者猎奇心理的体验式文章。只要我们编发的文章在文学审美上能够站得住脚,那一刻,所有的标准可能都已化于无形。
源于征稿启事内容贴了此文,但与样文比对,却又不符合样文风格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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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8
发表于 2010-11-12 08:06 |只看该作者
小鹿这篇样文还是比较出色,麻花这个,据说退的多了,麻花哭了,看面子看她可怜给发了一个。也不错!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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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
发表于 2010-11-12 22:29 |只看该作者
回复 18# 红尘散仙


    我印象中最深的麻花姐姐的文章是去年在她博客读到的好像叫《空杯》的一篇文。。
    那也是我第一次读麻花姐姐的文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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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
发表于 2010-11-15 18:57 |只看该作者
冰凌花写的还是好文字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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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1
发表于 2010-11-15 21:46 |只看该作者
哈哈,有意思的泼妇,这小偷都迷信就好,大伙家家户户挂个照妖镜贴个符啥的,小偷就不来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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