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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斗六星网 六星时事 六星杂谈 螃蟹,恶法非法,可以像白马非马那样理解?
楼主: 绝对不主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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螃蟹,恶法非法,可以像白马非马那样理解? [复制链接]

31
发表于 2024-3-23 18:24 来自手机 |只看该作者

这个辩题有陷阱,螃蟹被不主流算计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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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2
发表于 2024-3-23 18:32 来自手机 |只看该作者
本帖最后由 螃蟹 于 2024-3-23 18:45 编辑
绝对不主流 发表于 2024-3-23 18:11
“螃蟹是个无知的人”,实然判断
“螃蟹应该是个无知的人”,应然判断,实然意味降低,但又与“螃蟹可能是 ...


可怜的呆子,应然和实然,不是看你是否在前面加上了“应该”,而是事实和价值的区分。语言上的表现则是规范性语句和描述性语句的差异。关于事物状态的,是实然,对其进行价值判断的则是应然。

是与非,是实然问题,对与错则是应然问题,必须预先设定对错标准,才能进行判断……

比如,张三杀人,这可以是个实然判断,因为能观察到事实,也可以对该事实进行描述。但张三杀人不对,或张三杀人有罪——杀人罪。就是一个价值判断了。要判定必须先定义何谓杀人罪。人们也观察不到“罪”本身。张三杀人有罪,其实是张三杀人应该有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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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3
发表于 2024-3-23 18:38 来自手机 |只看该作者
螃蟹 发表于 2024-3-23 18:32
可怜的呆子,应然和实然,不是看你是否在前面加上了“应该”,而是事实和价值的区分。语言上的表现则是 ...

你需要从中学语文开始补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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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4
发表于 2024-3-23 18:39 来自手机 |只看该作者
本帖最后由 螃蟹 于 2024-3-23 18:43 编辑
绝对不主流 发表于 2024-3-23 18:38
你需要从中学语文开始补课


连“休谟问题”都不知道,还扯语文的蛋蛋呢。
不主流,你现在的水平下降得很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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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5
发表于 2024-3-23 18:45 来自手机 |只看该作者
螃蟹 发表于 2024-3-23 18:32
可怜的呆子,应然和实然,不是看你是否在前面加上了“应该”,而是事实和价值的区分。语言上的表现则是 ...

你的所有问题都源于你在用“对不对好不好”来判断你面对的陈述句,幼儿园孩子思维习惯
“张三一上午杀了六个人”,你脑子里第一想法“哎呀妈呀杀人犯,是坏蛋”,然而这就是个普通陈述句,人类的情绪用形容词副词表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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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6
发表于 2024-3-23 18:46 来自手机 |只看该作者
螃蟹 发表于 2024-3-23 18:39
连“休谟问题”都不知道,还扯语文的蛋蛋呢。
不主流,你现在的水平下降得很快……

你别扯休漠问题的蛋,那是关于归纳法的问题,与你分不清实然应然判断无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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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7
发表于 2024-3-23 18:55 来自手机 |只看该作者
本帖最后由 螃蟹 于 2024-3-23 19:24 编辑

不能从非评价性陈述中推断出评价性陈述。

这句能看懂吧?

这就是实然无法推导出应然

“杀人有罪”这种伦理或法律规定,

毫无疑问是一种评价性陈述,或规范性语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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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8
发表于 2024-3-23 18:58 来自手机 |只看该作者
螃蟹 发表于 2024-3-23 18:55
人们不能从非评价性陈述中推断出评价性陈述

这句能看懂吧?

你自己就犯了这个错误,从实然判断里推断出评价性陈述
“张三杀了李四”,你非要从里面咂摸出价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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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9
发表于 2024-3-23 19:00 来自手机 |只看该作者
本帖最后由 绝对不主流 于 2024-3-23 19:01 编辑
螃蟹 发表于 2024-3-23 18:55
不能从非评价性陈述中推断出评价性陈述。

这句能看懂吧?

“张三犯有杀人罪”这叫事实陈述,你自己习惯于“好不好对不对”的思维,才误以为这里面有什么价值判断
“张三残忍地杀害了李四”,这才是个有情绪倾向的主观陈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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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0
发表于 2024-3-23 19:01 来自手机 |只看该作者
既然法律规定是应然范畴,

那么法律就不可能是“以暴力惩罚为后盾的主权者号令”

因为你无论观察到多少次暴力惩罚的事实……

都无法得出人们应该遵守主权者号令的结论。懂了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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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1
发表于 2024-3-23 19:02 来自手机 |只看该作者
螃蟹 发表于 2024-3-23 19:01
既然法律规定是应然范畴,

那么法律就不可能是“以暴力惩罚为后盾的主权者号令”

“既然法律规定是应然范畴”,不过是你无知的表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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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2
发表于 2024-3-23 19:03 来自手机 |只看该作者
本帖最后由 螃蟹 于 2024-3-23 19:06 编辑
绝对不主流 发表于 2024-3-23 19:00
“张三犯有杀人罪”这叫事实陈述,你自己习惯于“好不好对不对”的思维,才误以为这里面有什么价值判断
...


呆子,“罪”你能观察到么?那是人为设定,价值设定。
不是事实范畴,说了这么多遍还是不明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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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3
发表于 2024-3-23 19:04 来自手机 |只看该作者
本帖最后由 螃蟹 于 2024-3-23 19:08 编辑

你得依靠罪的定义来确认罪,这就是价值范畴,规范性,评价性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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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4
发表于 2024-3-23 19:07 来自手机 |只看该作者
螃蟹 发表于 2024-3-23 19:03
呆子,罪你能观察到么?那是一种人为设定,价值设定。
不是事实范畴,说了这么多遍还是不明白……

罪行,法律名词,你和高隐一样,不知道这不是什么贬义词
“张三因杀人被判有罪”,如果这不是事实陈述,是你的幻觉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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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5
发表于 2024-3-23 19:12 来自手机 |只看该作者
螃蟹 发表于 2024-3-23 19:04
你得依靠罪的定义来确认罪,这就是价值范畴,规范性,评价性的。

所有事件都是依定义来确定,所以全是价值范畴?
“张三今天起得比昨天早”,要根据早的定义判断,所以是价值范畴?你的脑子里有什么是事实判断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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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6
发表于 2024-3-23 19:13 来自手机 |只看该作者
本人该说已经说得很清楚了,你喜欢把法条“杀人有罪”,偷换成“某某因杀人被判刑”这一现象描述。随便你咯。师傅领进门,修行在个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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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7
发表于 2024-3-23 19:14 来自手机 |只看该作者
本帖最后由 绝对不主流 于 2024-3-23 19:18 编辑
螃蟹 发表于 2024-3-23 19:13
本人该说已经说得很清楚了,你喜欢把法条“杀人有罪”,偷换成“某某因杀人被判刑”这一现象描述。随便你咯 ...

“杀人有罪”这种粗糙的道德认知可不是法条,人类立法水平没这么弱智,故意杀人罪过失杀人罪故意伤害致死等很多详细区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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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8
发表于 2024-3-23 20:00 来自手机 |只看该作者
绝对不主流 发表于 2024-3-23 19:14
“杀人有罪”这种粗糙的道德认知可不是法条,人类立法水平没这么弱智,故意杀人罪过失杀人罪故意伤害致死 ...

你无论怎么细致,罪都是价值判断。
这还有啥讨论的必要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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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9
发表于 2024-3-23 20:56 |只看该作者
螃蟹 发表于 2024-3-23 20:00
你无论怎么细致,罪都是价值判断。
这还有啥讨论的必要么?

你无论怎么细致,罪都是价值判断。
------------------
对的。---属于人类价值观范畴。

比如,埃及托勒密王朝,兄妹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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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0
发表于 2024-3-23 20:59 |只看该作者
绝对不主流 发表于 2024-3-23 19:14
“杀人有罪”这种粗糙的道德认知可不是法条,人类立法水平没这么弱智,故意杀人罪过失杀人罪故意伤害致死 ...

“杀人有罪”这种粗糙的道德认知可不是法条,人类立法水平没这么弱智,
-------------------
道德认知,法条的基础。

法条,应为、道德的子集。--应然。
实际、实然,--法条,可能是违背、公序良俗的。--比如,自卫权、互殴认定。---哈哈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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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1
发表于 2024-3-23 21:00 |只看该作者
绝对不主流 发表于 2024-3-23 19:14
“杀人有罪”这种粗糙的道德认知可不是法条,人类立法水平没这么弱智,故意杀人罪过失杀人罪故意伤害致死 ...

故意杀人罪过失杀人罪故意伤害致死等很多详细区分
------------
低级了吧。---还故意杀人罪。呵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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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2
发表于 2024-3-23 21:03 |只看该作者
有没有想过你天天鼓吹的“恶法不是法”,
背了实证法基本观点?
---------------
发现你自己、狡辩伎俩了没?-----谈法理的东西,先被你框上是否符合实证法。呵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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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3
发表于 2024-3-23 21:07 |只看该作者

蠢材。

白马非马,---说的是事实。
恶法非法,---说的是人的权利、主观意愿。--其本意,也根本不是法不法,而是人、要不要遵守。--恶法、具有、法之强制性?

比如,
贵族、凭借初夜权、强奸民女。

1、第三方无关人士、进行制止。--是否、犯法了。
2、执法者、警察,此时,应该制止第三方人士,还是制止贵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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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4
发表于 2024-3-23 21:52 来自手机 |只看该作者
投入 发表于 2024-3-23 21:00
故意杀人罪过失杀人罪故意伤害致死等很多详细区分
------------
低级了吧。---还故意杀人罪。呵呵

这是刑法里的,你想怎么高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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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5
发表于 2024-3-23 21:54 来自手机 |只看该作者
投入 发表于 2024-3-23 21:03
有没有想过你天天鼓吹的“恶法不是法”,
背了实证法基本观点?
---------------

老文盲,你知不知道实证法就法哲学内容?也就是关于法理的哲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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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6
发表于 2024-3-23 21:58 来自手机 |只看该作者
投入 发表于 2024-3-23 21:07
蠢材。

白马非马,---说的是事实。

二币,按你抬的杠,“白马非马”也不是关于事实的陈述,而是概念的种属关系,事实陈述要使用定冠词量词“这匹白马非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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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7
发表于 2024-3-23 22:44 |只看该作者
好奇怪的帖子。

不是、不加载数据,就是重置。---其它帖子,完全正常。

恶法亦法?----哈哈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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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8
发表于 2024-3-23 22:45 |只看该作者
绝对不主流 发表于 2024-3-23 21:58
二币,按你抬的杠,“白马非马”也不是关于事实的陈述,而是概念的种属关系,事实陈述要使用定冠词量词“ ...

按你抬的杠,“白马非马”也不是关于事实的陈述,而是概念的种属关系
--------------------

傻子。

你不是人,只是生物体。----哈哈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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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9
发表于 2024-3-23 22:46 |只看该作者
绝对不主流 发表于 2024-3-23 21:52
这是刑法里的,你想怎么高级?

俺们在谈法理,

你拿出本、刑法大全。----治安管理条例。----哈哈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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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0
发表于 2024-3-23 22:47 |只看该作者
绝对不主流 发表于 2024-3-23 21:54
老文盲,你知不知道实证法就法哲学内容?也就是关于法理的哲学

see,

你就是得意于、这些犄角旮旯。---法哲学、是法理哲学。

不懂拉丁文、不可以解释圣经!----哈哈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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