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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斗六星网 六星文学 三味书屋 桥是路,更是精神的纽带
楼主: 胡大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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桥是路,更是精神的纽带 [复制链接]

31
发表于 2015-4-10 22:09 |只看该作者
本帖最后由 胡大嘴 于 2015-4-10 22:11 编辑

1221年,3月,马鲁城下。
一个面色白皙的人穿过铁甲金戈,穿过猎猎战旗向我走来。风依然凛冽,吹起他乱麻般的胡子,扬得满脸满胸都是......
低头!兵士低声呼喝,战刀映着苍白的日光,寒气逼人。
来人低下了头,我坐在马上,只能看到他的胡子了。
马鲁长官塔塔尔.毕勒格见过四王子殿下!
叫我将军,我轻轻地说。
是!将军。来人改口,跪拜,深深地伏下身去。现在,我连他的胡子也看不到了。
门已经开了吗?
是,将军,我已下令打开四面城门,将军要的四百名工匠,已出城候命。将军答应不屠马鲁,城内百姓深感大恩。已在城内洒水扫街,杀羊设宴,迎候将军到来。

是吗?我淡淡地说,看了看左右,又看了看身后,人如猛虎,马似蛟龙,虽数万之众,除了马嘶风啸,却别无声息。
塔塔尔的话,你们听到了吗?我大声问。
听到了————————回声连绵不绝,片刻之后,犹在大地上回响,如同闷雷一般。
那你们还等什么?我一字一字地说:屠城三日,血洗马鲁!!
来人猛地抬起头来,双目圆睁,嘴巴张开,尚未说什么,寒光一闪,飞扬的胡须已尽染血色。



诺敏是什么时候开始跟着我的,我已经忘记了。
只模糊记得巴特尔把她献给我的时候,她就像个孱弱的小羊羔,在我的身下徒劳地动,咻咻地喘,满眼是泪,却不敢哭出声来。我起身的时候,看到血把她身下的羊毛都染红了。

草原上的风,像神的手。把孩子吹得一天天强壮;把男人吹得满面都是风霜;同时也把诺敏吹得越来越水灵,让她变成了一个真正的女人。
诺敏的头发是那么黑,象乌云一样,诺敏的眼睛是那么亮,像天上的星光。
和其他女人不同,诺敏只穿白色的袍子。和其他女人不同,诺敏见了我总是不卑不亢。
每当我走进她的帐蓬,她都只浅浅一笑说:你来了!然后说:我刚煮了酥油茶,要不要喝点儿?
很多时候,我想用她柔软的身体来发泄欲火。事实上,有好几个帐蓬是专供我进出的,我任意走入一个,都会有女人脱光衣服为我躺倒。可是来到她的帐蓬,我却总是不由自主地坐下来,喝一碗酥油茶,然后,跟她说说话。
有时候,她会问我很奇怪的问题,这些问题,别的女人是问不出来的。
她说:也可那颜,你最快活的时候是什么时候?
我认真地想了想,觉得儿时最快活,儿时和伙伴一起玩耍,第一次骑马没有摔下来,第一次射下大雕。那样的快活,睡着觉都会笑醒…….
长大了,什么最快活呢?好像就是战争、战争、无穷无尽的战争,打下一座城的时候,曾有短暂的快活,然后就是下一座。我们差不多快打下了全世界的城,可是我们要这么多城有啥用呢?


诺敏一直是我最宠爱的女人。只是,即便最亲密的时候,我们之间也隔着些什么。
监国时期,我封诺敏为妃。我以为,诺敏一定会非常开心。不料当我亲口告诉她的时候,她躬身道谢,表情平静如常。
怎么,你不高兴吗?我有些懊恼。
高兴,谢谢也可那颜。她说。
那时候,我多希望她像那些世俗女子一样笑靥如花。
可要真那样了,还是诺敏吗?
这个女人,到底在想些什么呢?





1232年,夏,窝阔台病了,很重。我很担心,请了法师来驱魔。法师念着咒语,把窝阔台的疾病涤除在一个水杯里。法师说:王上,只有你最亲的人喝了这杯水,你的病才会好啊!我正在身边,听了这话立即把水接了过来:我来吧,我就是哥哥最亲近的人。然后一饮而尽。
我看到,窝阔台的眼睛里闪着泪光。




诺敏听说了这件事情,把我叫到她的帐蓬里,这是她第一次主动叫我,我好高兴。
但是诺敏却不高兴,她说:我叫你是为了见你最后一面,因为你快要死了!
怎么会呢?我当然不信这种无稽之谈。
诺敏却顾左右而言它,你从来没有问过我,我什么时候最快活?
我说:我问过,你没回答。
诺敏说:十五岁的时候,在两山之间的铁链桥上,有一个少年在月光下吻了我,那时候我最快活!
我的脸色一寒,冷冷地盯着诺敏,她竟然当着我的面说这种话!可是诺敏像没看到似的,脸上带着微笑,沉浸在她的回忆里:那天晚上,少年的脸红红的,小狼一样喘着粗气,下面硬硬的,把自己的袍子都要顶烂了,哈哈哈……
他在哪里?我要杀了他!我恶狠狠地说。
诺敏表情复杂地盯着我,瞬间,我感到了自己的失态,脸竟然开始发烫。
诺敏说“他已经被你杀了……”
我松了口气,同时又觉得有点儿遗憾似的:嗯,在哪里?什么时候?
马鲁!诺敏说:你的七万铁骑,屠城三日,马鲁城被夷为平地,七十万马鲁人全部丧命。街上的血,都漫过了脚面,城里的尸体,像山一样高!



七十万,真有那么多?
这个数字,我是知道的,却一直在回避,现在听来,身上不由地一寒,竟然发起抖来。
那么,我忽然感到一阵惊悸,你是谁?你为什么提到这个?
我姓塔塔尔……






诺敏的话当天夜里就应验了,我的腹腔开始绞痛。我不怪法师,也不怪窝阔台,是神要带我走,我犯了那么多的错,杀了那么多的人,早就该走了。
诺敏一直陪着我,她拉着我的手说:很早之前我想杀你的,神不要我杀,现在神要带你走了,我陪你一起走。我会带你回马鲁,去见我的阿玛。我还会带你,去看那个桥。
我把诺敏的手,放在嘴唇上亲吻。
我从来没有像现在这样喜悦。
我说,我已经看见那个桥了。



注:也可那颜——拖雷别名

    对这样的文字,可以展开去,洋洋洒酒滔滔不绝的写几千字的评,但我不具备那样的能力。每每读到这样的字,只有一个词最能表达我对作者的敬意:顶礼膜拜!
    能用一两千字把战争、政治、爱情水乳交融般表现出来,而且能做到像电影一样活灵活显的再现战争的恢宏和惨烈,政治的阴险和狡诈,爱情的凄美和温软,这样的写手,我通常会在心里称他为文字的魔术师。只有在这样的写手面前,文字才能显现出它令人神魂颠倒的魔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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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2
发表于 2015-4-10 22:12 |只看该作者
我得休息一下了,我现在很激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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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3
发表于 2015-4-10 22:13 |只看该作者
锦瑟 发表于 2015-4-10 21:50
老师喝茶,慢慢评。

谢谢美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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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4
发表于 2015-4-10 22:25 |只看该作者
这篇,
俺也不得不进来膜拜一下。
不过。。。。。。
这样的人,
不应该有老叶子这样的朋友。
交友不慎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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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5
发表于 2015-4-10 22:45 |只看该作者
我也膜拜一下楼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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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6
发表于 2015-4-11 07:27 |只看该作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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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7
发表于 2015-4-11 08:29 |只看该作者
厉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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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8
发表于 2015-4-11 08:42 |只看该作者
好,敬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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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9
发表于 2015-4-11 08:52 |只看该作者
胡大嘴 发表于 2015-4-10 22:12
我得休息一下了,我现在很激动。

淡然些,淡定些,善始善终,坚持才能胜利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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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0
发表于 2015-4-11 10:47 |只看该作者
好像找到感觉了,继续发扬。

俺好像第一次给你泡茶的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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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1
发表于 2015-4-11 10:49 |只看该作者
小娘子 发表于 2015-4-10 22:25
这篇,
俺也不得不进来膜拜一下。
不过。。。。。。

是他死皮赖脸要粘着我的。当初我就告诉他,我是个流氓。你猜他怎么说的?
他说,流氓不腐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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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2
发表于 2015-4-11 12:37 |只看该作者
新石头上的叶子 发表于 2015-4-11 10:47
好像找到感觉了,继续发扬。

俺好像第一次给你泡茶的吧。

确实是渐入佳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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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3
发表于 2015-4-11 14:09 |只看该作者
小娘子 发表于 2015-4-10 22:25
这篇,
俺也不得不进来膜拜一下。
不过。。。。。。

哈哈,看来叶子口碑不咋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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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4
发表于 2015-4-11 14:09 |只看该作者
苏力 发表于 2015-4-10 22:45
我也膜拜一下楼主。。。

谢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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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5
发表于 2015-4-11 14:10 |只看该作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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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6
发表于 2015-4-11 14:10 |只看该作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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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7
发表于 2015-4-11 14:11 |只看该作者

谢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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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8
发表于 2015-4-11 14:12 |只看该作者
锦瑟 发表于 2015-4-11 08:52
淡然些,淡定些,善始善终,坚持才能胜利哈。

谢谢,保证写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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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9
发表于 2015-4-11 14:13 |只看该作者
新石头上的叶子 发表于 2015-4-11 10:47
好像找到感觉了,继续发扬。

俺好像第一次给你泡茶的吧。

难得啊。
不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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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0
发表于 2015-4-11 14:17 |只看该作者
新石头上的叶子 发表于 2015-4-11 10:49
是他死皮赖脸要粘着我的。当初我就告诉他,我是个流氓。你猜他怎么说的?
他说,流氓不腐败

你记错了吧。
我的原话是:不怕流氓养小三,就怕流氓玩文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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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1
发表于 2015-4-11 14:30 |只看该作者
  认识小盆,是在绿玉公园的石拱桥上。石拱桥由花岗岩石板砌成,就连护栏也是由花岗岩雕凿而成,这种一成不变的色调,看上去很和谐。
       桥名更美,叫知音桥。桥下一汪碧水,潋滟生辉,向东连着一片湖塘,向西汇成一湾流水。
       那是一个盛夏的七月,满湖的荷叶已成接天之势,包裹着荷花丰腴的腰肢,向行人颔首致意。我爱荷花,爱它娇颜一绽,彩袖辉煌,秀腰一抖,香满荷塘。
      云想衣裳花想容。我站在石拱桥上,拿出手机准备拍下这绝世的容姿。我想,在某个孤独的夜里,我会像明皇观贵妃一般,对着这一帧玉照带笑相看,把它当做一枚真实的美女,来破我岑寂呢!
    小盆出现在我身边的时候,我已经收起手机就要走下桥去了,我要四处溜达一下,发散心中郁结的愁闷。
“先生,您帮我拍张照片好吗?我想和荷花合个影。”
我原本不想自找麻烦,可是,面前这个女子容貌的妍丽,已令我这个年过六旬的老男人心旌摇荡。
我接过了她的手机,让她站好。她一手扶着石栏,另一只手很自然伸进口袋里。然后,她冲着我,巧笑莞尔。我当时就惘然了,竟然无力举起手里的手机。
“好了,可以了,先生。”
我发觉自己失态了,赶紧答应着,帮她照了一张。
“你看看怎么样,我照得可以吗?”
说这话的时候,我真希望面前的女子勒令我重新来一次。
她接过去,仔细瞧了,向我道谢
“你长得真美,比这满湖的荷花都好看。”
我突兀来了这么一句,令她脸红了。
她说:“我叫小盆,先生,认识您很高兴。”

正是这个奇怪的名字,拉开了我们之间的话题。
我说:“这个名字曾经出现在我的小说里,真巧。”
“您是作家?”她惊呼起来,“我还是是文学爱好者呢!”


就这样,我在知音桥上结识了小盆。文学的魔力令我和她有了进一步交往。
小盆时常来到我的书房,向我讨教一些有关写作的知识。

有一次,小盆问我:“先生,我也能发表文章吗?”
“你只要写得好,我就能帮你发表。”
也就是那天,小盆留宿在了我的书房。
小盆属于大龄剩女,只是我没想到她给我的竟然是完璧之身。我感动了,我不知道怎样来回报她的圣洁。我不能娶她为妻,因为离我的书房不远处还有我的家,我的老妻还生活在那里,等我偶尔回家看看。
      我几乎动用了所有的关系,来帮小盆发表文章。小盆也很勤奋,也很自觉,从来不问我家庭的事。我还是忍不住告诉她了,我说我的老妻年轻时出过轨,被我逮住了。请小盆不要害怕,她不敢对她怎么样。
小盆只是笑,笑得我热血上涌。
小盆的每一次留宿,我都有好消息告诉她。告诉她,她的文章上了这家刊物,或者上了那家杂志,让她趁热打铁,再创辉煌。我最后一次见小盆,平日里滴酒不沾的她居然破例陪我小酌了一杯。她醉了,嘤嘤如泣般唱起了邓丽君的歌:“好景不常在,好花不长开……”
不久后,小盆嫁人了,从此她不再属于我了。小盆离开了我。带着她的名气,我的惘然.
我接到了小盆的来信。她惜墨如金,写着:“先生,对我来说,您是一座桥,我踩着你的胸脯过来了,才有了现在的风光。可是,偷来的锣鼓敲不得,我们从此结束了吧!”
我是一座桥,哦,真好!
我来到了绿玉公园,漫步在知音桥上。湖里的荷花,比以前更美,她们昂首挺胸,英姿飒爽。

我恍然看到了小盆向我走来。我对着她说道:“小盆,我愿意做一座桥,愿意让你踩着我的胸脯走过。“
好景依依,四顾无人。
    类似的素材,早些年比较常见,综合来看,此文并没有写出新意。
    语言、结构都没说的,能看出相当的功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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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2
发表于 2015-4-11 14:30 |只看该作者
  认识小盆,是在绿玉公园的石拱桥上。石拱桥由花岗岩石板砌成,就连护栏也是由花岗岩雕凿而成,这种一成不变的色调,看上去很和谐。
       桥名更美,叫知音桥。桥下一汪碧水,潋滟生辉,向东连着一片湖塘,向西汇成一湾流水。
       那是一个盛夏的七月,满湖的荷叶已成接天之势,包裹着荷花丰腴的腰肢,向行人颔首致意。我爱荷花,爱它娇颜一绽,彩袖辉煌,秀腰一抖,香满荷塘。
      云想衣裳花想容。我站在石拱桥上,拿出手机准备拍下这绝世的容姿。我想,在某个孤独的夜里,我会像明皇观贵妃一般,对着这一帧玉照带笑相看,把它当做一枚真实的美女,来破我岑寂呢!
    小盆出现在我身边的时候,我已经收起手机就要走下桥去了,我要四处溜达一下,发散心中郁结的愁闷。
“先生,您帮我拍张照片好吗?我想和荷花合个影。”
我原本不想自找麻烦,可是,面前这个女子容貌的妍丽,已令我这个年过六旬的老男人心旌摇荡。
我接过了她的手机,让她站好。她一手扶着石栏,另一只手很自然伸进口袋里。然后,她冲着我,巧笑莞尔。我当时就惘然了,竟然无力举起手里的手机。
“好了,可以了,先生。”
我发觉自己失态了,赶紧答应着,帮她照了一张。
“你看看怎么样,我照得可以吗?”
说这话的时候,我真希望面前的女子勒令我重新来一次。
她接过去,仔细瞧了,向我道谢
“你长得真美,比这满湖的荷花都好看。”
我突兀来了这么一句,令她脸红了。
她说:“我叫小盆,先生,认识您很高兴。”

正是这个奇怪的名字,拉开了我们之间的话题。
我说:“这个名字曾经出现在我的小说里,真巧。”
“您是作家?”她惊呼起来,“我还是是文学爱好者呢!”


就这样,我在知音桥上结识了小盆。文学的魔力令我和她有了进一步交往。
小盆时常来到我的书房,向我讨教一些有关写作的知识。

有一次,小盆问我:“先生,我也能发表文章吗?”
“你只要写得好,我就能帮你发表。”
也就是那天,小盆留宿在了我的书房。
小盆属于大龄剩女,只是我没想到她给我的竟然是完璧之身。我感动了,我不知道怎样来回报她的圣洁。我不能娶她为妻,因为离我的书房不远处还有我的家,我的老妻还生活在那里,等我偶尔回家看看。
      我几乎动用了所有的关系,来帮小盆发表文章。小盆也很勤奋,也很自觉,从来不问我家庭的事。我还是忍不住告诉她了,我说我的老妻年轻时出过轨,被我逮住了。请小盆不要害怕,她不敢对她怎么样。
小盆只是笑,笑得我热血上涌。
小盆的每一次留宿,我都有好消息告诉她。告诉她,她的文章上了这家刊物,或者上了那家杂志,让她趁热打铁,再创辉煌。我最后一次见小盆,平日里滴酒不沾的她居然破例陪我小酌了一杯。她醉了,嘤嘤如泣般唱起了邓丽君的歌:“好景不常在,好花不长开……”
不久后,小盆嫁人了,从此她不再属于我了。小盆离开了我。带着她的名气,我的惘然.
我接到了小盆的来信。她惜墨如金,写着:“先生,对我来说,您是一座桥,我踩着你的胸脯过来了,才有了现在的风光。可是,偷来的锣鼓敲不得,我们从此结束了吧!”
我是一座桥,哦,真好!
我来到了绿玉公园,漫步在知音桥上。湖里的荷花,比以前更美,她们昂首挺胸,英姿飒爽。

我恍然看到了小盆向我走来。我对着她说道:“小盆,我愿意做一座桥,愿意让你踩着我的胸脯走过。“
好景依依,四顾无人。
    类似的素材,早些年比较常见,综合来看,此文并没有写出新意。
    语言、结构都没说的,能看出相当的功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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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3
发表于 2015-4-11 15:23 |只看该作者
本帖最后由 胡大嘴 于 2015-4-11 15:35 编辑

吹萨克斯的男人

      第一次看见他站在双龙桥上吹萨克斯时,我觉得十分好笑。双龙桥位于县城中心,宽十三米,六车道,车水马龙且人声鼎沸,实在不是搞音乐的好场所。我看到他时夜幕已经降临,街灯朦朦胧胧的亮着,他站在桥头一个广告牌边,面前支起一个黑色的架子,上面摆着乐谱,他就着广告牌的灯箱发出的微弱白光十分费力的吹奏着。我觉得好笑的地方不仅仅是他选择的地段有问题,更在于他吹出的根本不算音乐,他吹出的全部是噪音。很明显,他是借用这样的环境做练习的。让我不解的是,做这样的练习,一个人躲在无人的地方不是更好吗?为什么偏偏要如此招摇过市呢?而且,吹得如此难听,有谁又愿意听呢?
     我站在离他二十米远的地方假装看桥下的河水,我的耳朵正努力辩认他吹奏出来的音符,五分钟后,我终于听明白了,他练习的是邓丽君的《我只在乎你》。
     之后,每天晚上我都能看到他出现在桥上,同一支曲子从断断续续的走声走调到一气哈成的有板有眼,一个月后,他吹出的曲子已经很悦耳了。
    到现在,他已经在桥上吹了三年了,他能吹奏的曲子有十多首,无一例外,都是与爱情有关的,连最流行的《小苹果》他已吹得有模有样的。
    前两天文联开定稿会,闲聊时我提起那个吹萨克斯的男人。
   我们的主席说,他是谁你不知道?
   我说,我真的不认识他。
   主席说二十年前有个女孩从大河桥上跳下去的事你应该听说过吧?
   这件事我倒是听说过,当时我正上大学,周末回家时我女友脸色红朴朴的告诉我说,她亲眼看见一个女孩穿着一身洁白的婚纱纵身跳下了大河桥。据说女子跳河那天正是前男友结婚的喜庆日子。
   主席说,那个男人年轻时跟他一起在县文工团工作,他是个舞蹈演员,因为性格孤僻,团里几乎没有人愿意跟他交往。主席说这个瞎狗日的也不知道用的啥本事,竟然把团里最漂亮那个吹萨克斯的女孩小玲弄到手了。
    我问,跳河的就是那个女孩吗?
   主席说不是她还会是谁?主席说这个瞎狗日的后来却跟县长家姑娘结婚了。主席说他们正在他的婚礼上喝得晕头胀脑时,突然有人说小玲跳河了。举办婚礼的地方离大河桥并不远,来参加婚礼的大都认识小玲,大家丢下筷子一起冲出餐厅,那场面跟逃离火灾现场是一样的。主席说这个瞎狗日的做得最漂亮的一桩事就是当场就抛下新娘子跟着大家一起跑向大河桥,他喝了最多的酒,却是跑得最快的一个人。主席说小玲被打劳上来时,这个瞎狗日的把她抱回了新房。
    我问主席,小玲当真穿着婚纱?
   主席迟钝了一下说,真的穿着。
   我自言自语,那就好!

    这个故事编得真不错。
   但是有两个问题。第一,石林县城的确有一座双龙桥,但从没听说过有谁从上面跳下去,因为我就住在桥边那栋楼里。我并不是要质疑叶子,作为现实意义上的小说,只要不是违反自然和本能的东西,只要你敢想象,都是有可能发生的,我的担心反而是太写实了,因为叶子的小说基本上都会在《石林》发表,如果这座桥不换一个名字,我担心的第二个问题完全有可能给他带来麻烦。第二个问题,双龙桥上的确有一个吹萨克斯的男人,而且叶子基本上就是以那个男人为模本进行描写的,尽管现在桥上吹萨克斯的男人已经有三五个了,但那个男人真真实实的单干了几年才有人加入的。作为朋友,我有责任提醒叶子重视一下这两个情节。
    现在转入正题,作为一篇表达爱情的小说,这篇我是赞赏的。叶子的小说以爱情为主题的居多,或许跟他的真实生活有关,也或许是因为爱情的观点影响了他的实际生活,总之,对爱情的理解,叶子有着令人心痛的执着,他一直认为只要是真爱,只要能死得其所,为爱而死也是伟大的、值得的。这个观点,在这篇小说中再次得到多方面的印证。小说完全采用了侧面描写,小说的主角是那个吹萨克斯的男人,但作者一直没有走近那个男人,最近的一次也跟男人保持着二十米的距离,而且通篇没有对男人作过任何外貌和心理描写,也没有让男人有只言半语的表达机会,但是男人的爱情故事及对待爱情的起伏态度都得以最充分的揭示。这个男人到底是一个怎样的男人呢,在主席眼里,他可能就是一泡狗屎,每每提及他,瞎狗日的已经成了他的代名词。在这里,作者给我们提出了一个问题,正直且爱憎分明的主席,他的观点代表着一部分人的意志,他们在不知不觉中掺合到了别人的情感生活中。事实上,关于情感,连当事人都无法分得清对和错,旁观者产生了如此巨大的情绪是否应该?小玲是选择自杀的,男人再怎么错,他也有权利选择跟谁结婚吧?男人是有正义感和责任心—哪怕是迟到的责任心——的。然而,二十年过去了,当他走上桥头以别样的方式缅怀那段不堪的情感时,同样招来的是不解和疑惑,同样不能得到别人的谅解和支持。所以,我看好这篇小说,不仅仅是因为它表达了爱情,更重要的是它揭示了爱情过后人们必须要承担些什么精神负累!
    文章的结尾更加绝妙,它肯定了在爱的过程中,所有的付出或背叛不一定要有一个对或错的说词,但必须要有一个曾经真爱过的证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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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4
发表于 2015-4-11 16:16 |只看该作者
本帖最后由 胡大嘴 于 2015-4-11 16:19 编辑

乞女的爱情


    没有人知道她是谁,也从来都没有人去在意过她,她只是一个乞女,一个终年都在裹着绯红色的、弥漫着蒸腾雾气中的伦敦桥下,以乞讨来度日为生的乞女!

    她长得什么样子,芳龄几何?人们更是无从知晓,来往的行人,也总是神色凝重地捂着鼻子,从她的面前匆忙地走开,偶尔听到清脆的“哐当声,那是金属镍币敲击盘子时发出的声音,她的头依旧埋得很低,没有人会看得出她的表情,是欣慰,抑或是麻木,谁也说不清楚!

    她的头发很长,也很凌乱,蓬蓬松松地堆积在头上,像是一捆无人打理的蒿草,前额的几缕青丝又洒落了下来,遮住了她早已黯淡到失去光泽的双眸,也阻挡了她的视线,她的手,也只是清瘦得只剩下皮包骨头了,她修长而又尖削的指甲里面,渗满了许多的污垢,她没有什么像样的、更谈不上是体面的衣服,只是一件破烂的花格子棉毛衫,罩住了她整个的身体,她的膝盖是裸露在外面的,她的腿上,却勒着两条早已是浑浊不清的长筒尼龙袜,她很少言语,也几乎是从来都不说话,她就是这样地,一年四季,依偎在伦敦的桥头,悄无声息。

    没有人知道,在她的身上,到底发生过什么,她是什么时候开始来到这里的,亦是无人知晓。不远处的大本钟,正在嘀嘀嗒嗒地重复着它的轨迹,这一切,都几乎是与她无关的,她或是关蹲着,或是蜷伏在桥头的一边,守着那只残破了好几道口子的瓷盘子,饿了的时候,她会吃一些路人出于怜悯,而丢弃给她的食物,然后,她又依旧地守候在那里,只是到了深夜时分,人影散去,她才悠悠地立起身子来,收拾盘子里,或是散落在地上的几枚先令、便士,然后步履蹒跚地向桥的那一头踽踽行去,第二日一早,她又总是会出现在那一个同样的角落,似乎偌大的一个伦敦市,给予她的容身之处,也就只有那一个角落的了,她俨然也成了伦敦桥头的一座雕塑,一座永远也不合时宜的雕塑!

    只是他的出现,让乞女封闭的心思开始悸动起来,他是一位典型的英国绅士,不折不扣的绅士,他一袭黑色风衣,头上戴着浅褐色的、褶着金色细丝的高脚圆顶礼帽,熨烫笔挺的衬衣上方,系着一只如同雪绒花般的白色领结,他的举步,都是如此地儒雅,谈吐之间,更有着迷人的风采!

    伦敦的冬天,似乎来得总是特别地早,秋日的风似乎还未来得及吹尽,这冬天里凛冽的寒风,便已经卷夹着雪花,漫天飞舞地飘散着了!

    她依旧独自一人,蜷缩在伦敦的桥头,她身上的衣裳也依然单薄,这在风中更显得萧索,她的身体依偎在桥头冰冷刺骨的大理石上,瑟瑟地发着抖,她面前的盘子里,也惟有片片雪花落进,从早晨到现在,却已经积了厚厚的一层雪,盘子里面却一直都是空荡荡的,没有任何过往的路人,会停止下来,往盘子里投过一枚硬币!

    这个时候,伦敦的市民们,正躲在自家的小洋楼里,惬意地煨着火炉,吃着喷香的奶酒和点心,畅快地聊着天呢,谁愿意在这么冷的鬼天气里出去行走呢?

    乞女忽然抬起了头,她用俊毅的眼神,疲惫不堪地打量了一番这个冷漠的城市,最后,她的目光聚焦在了大本钟上面,大本钟还在一分一秒地走着,时间也已经指向了中午的十二点四十分,可是,整个伦敦的天空,却依旧是灰蒙蒙的,如同被深暗的阴霾所笼罩着一样!

    她微微地吁了一口气,那散着热气的雾珠,似乎还能带给她丝毫的温暖,却也只是地瞬间之后,便凝结成霜!

    她又用手扯了扯身上单薄的棉衣,好把自己孱弱的身体给裹得更紧一些,之后,她又一次缓缓地低下了头,任凭雪花把她埋葬,她身无分文,她无家可归,她也没有任何的亲人抑或朋友,她感觉自己如同行尸走肉一般,生不如死,她更不愿意去桥那头的收容所里,因为,那里每天还要五便士呢!

    她忽然听到了一阵吆喝声,伴随着马车的车轮轧着积雪的声音,由远而近地过来,那是真实的,那不是幻觉,只是,她懒得去理,她也没有心思去理,因为这一切对于她来说,都早已经是习以为常了!她只是感到又冻又饿,她的鞋子里也被灌满了冰凉的雪水,她的脚也已经麻痹得丝毫不能动弹了。

    不知道怎么了,马车忽然在她的面前停了下来,赶马的车夫也“吁”了一声,示意马儿不再奔跑,随即,从车子上走下来了一位风度翩翩的绅士,他微笑着走上前去,一扬手,“哗哗”地落下了几个镍币,砸在破旧的盘子里,发出了一阵沉闷的、金属碰撞的声音。

    她诧异地抬起了头,却看见那位绅士已经掉转头去,登上马车,车夫执起马鞭,又载着绅士向前疾驰而去,路面上,只留下了两道浅浅的车辙印子,她目光定定地看着那个渐渐消逝在风雪之中的背影,许久,她才哆哆嗦嗦地伸出缩在袖筒里的手,小心翼翼地捡拾起盘子周围的镍币。

    她忽然觉得,在她的印象里,曾经出现过许多次这样熟悉的脚步声,还有那马车轧过石板路的声音,那个人会是他么?她又埋怨起自己为什么不早一点抬起装潢来,看一看那位绅士的飒爽英姿,她就是这样美丽地幻想着,那个记忆里黑色的如同一道闪电的身影,越来越清晰,他的身影在她的脑海里,怎么也挥之不去了,尤其是那一双油光锃亮的皮鞋,她是怎么也无法忘却的!

    她就蜷缩地那里,想着、念着,也埋怨着,她似乎是忘记了寒冷,忘记了饥饿,也忘记了所胡的一切,也不知道过了多久,天色愈发地阴沉,随后又完全地黯了下来,不见天际,整个伦敦市,也全部地被这无尽的夜色所深深吞噬,这时,她才扶着桥面的大理石,颤颤微微地立起身子来,然后又晃荡在夜幕之中,她一直都在思想着、追忆着,她的心里似乎是被一个沉沉的负担给压抑着,很重,却很是甜美!

    第二天,她来得更早了,尽管天气依然如此糟糕,寒风也依然冰冷彻骨,然而,肆虐了一整夜的暴风雪也终于停顿了下来,当她一个人来到伦敦的桥头时,太阳还尚未露出黎明的晨曦呢!她就坐在那里,守候着,盼望着,她用自己的身体,去悉心地呵护着那几枚揣在右边衣兜里的两英镑,那是那位绅士昨天放在她面前的,她的双手紧紧地攥着,她似乎用尽了她身上所有的力气,生怕不小心给弄丢了其中的任何一枚,她的目光却在四处的周围巡视般地游弋着,她要用自己的眼睛,重新地审视一下这个早已经被她忽略了的城市,这个经年累月都是雾汽弥漫着的灰暗城市!

    每当她听到马脖子上的铃铛由远及近、清脆地响起来时,她总是惊觉地抬一下头,如果不是她要等候的那一辆,她便目光死死地定格着那辆渐渐远去的马车,直到完全地消失不见,这个时候,她才缓着僵硬的身子,无奈地摇了摇头,然后轻声地叹息着!

    即使是在她感到极其的疲惫、然后昏昏欲睡的时候,只要是她听到了马蹄践踏着、涂满了水门汀的石板路的声音时,她又总是条件反射地抬一下头,不知道从什么时候开始,那个潇洒而又颇具风度的身影,竟然成了她均可逃避的梦魇,她也说法清楚是为了什么,她的双手,也总是无聊地拨弄着那几枚揣在她右边衣兜里的两英镑,即使再饿,再过倦乏,她也舍不得将这些硬币拿出去换一些食物,何况她并不饿呢,她这样想着,脸上荡漾出了一丝不易察觉的笑意!

    一连好几天,他还是没有出现,乞女的生活忽然一下子变得紊乱起来,她总是坐立不定、局促不安地,她的神经弦也犹如大本钟里面上紧了的发条一样,时刻地得不到放松,她就是一直这样痴痴地等待着、守望着,她不时地用干枯的双手,梳理着自己零乱的头发,她也懒得去买一些食物,尽管她早已经饥饿得都快要撑不住了,她生怕自己稍不留神的一转身,她就会错过那个让她魂牵梦萦的身影。

    她愈发地瘦弱了,她的脸色渐渐变得蜡黄,没有一丝红润的血色,显得苍白而又倦怠,她时不时地咳嗽着,可能是着凉了,她的头开始疼得发涨,眼里也布满了游离的血丝,她不知道,伦敦湿冷的雾气,正在一口一口地侵噬着她的肉体,她的灵魂,她愈发地变得麻木,变得与世无争,她也没有太多的期望了!她的头,此刻也无精打采地耷拉在她那裸露的膝盖上,她再也无心去理会什么叮叮当当的马铃声了!

    路上来往的行人也依旧形色匆匆,似乎在奔赴着各自的宿命,间或有一些好心的路人在她的面前停止下来,向她的盘子里扔去几枚硬币,她也就搁在那儿,不做收拾,偶尔有一些乞儿偷偷地从她的盘子旁边拾取她的硬币,她也只是装着不知,并不计较,即使有路人给她送来可口的食物,她也没有丝毫的食欲,她似乎不行了!

    伦敦的冬季总是如此凄冷而漫长,漫天的风雪肆意地飞舞着,凛冽的寒风一直侵入到她的脏腑之中,她身上唯一的那件花格子棉衣,也早已经被这魔鬼般的狂风暴雪撕扯得粉碎,而这些又能算得了什么呢?她只是在心中无数次地揣测着他的模样,然而却又一次次地被她自己给否定了,他怎么可能是那样的呢?她轻轻地叹了一口气,随后,她又一次剧烈地咳嗽了起来,她已经咳嗽了好几天了,这一次,情况更加严重,她竟然咯出了血丝,她也不去理会,这有什么大不了的呢?她更不会挣扎着站起来,然后摸索着去药房里买一些药物了,尽管她的衣兜里,还有两英镑呢!

    她的脸,惨淡得如同一张白纸,然而,她只要稍微地一合上眼睛,她就总是噩梦不断地,或者有的时候,她也会梦见一些美好的东西,在她幻想着的梦境之中,她感觉自己就像是一位美丽而又圣洁的天使,她穿着一袭白色长裙,脚上穿着水晶鞋子,和她的王子在和着蓝调风情的华尔兹舞曲中,优雅地踏着步子,她幻想着能够与她的王子一起,在天空下尽情地驰骋,自在地飞翔着,然而,她已经不能再想那么多了,她太累了,她感觉自己连呼吸都特别地费力了!

    不知道过了多久,天气也越来越冷,寒风依旧凛冽,她已经不能动弹了,她只能整日依偎在桥头的栏杆之下漫无目的地守望着,为了心目中那个美丽的梦境!她头脑总是昏昏沉沉的,偶尔一阵猛烈的咳嗽,振得她胸口几乎痛不欲生,她因为咳嗽而涨红的脸庞,泛着微微的粉色,在洁白的雪花的映衬下,竟显得是那样的楚楚动人!

    好一阵子之后,她的喘息声才略微地平定下来,她的眼睛似乎看不清外面的世界了,她感觉整个冻僵了的躯体都好像不是她自己的了,白天和黑夜,在她的眼里也是一样的阴霾,她也早已就辨识不清了!

    她的手指也僵直了,她的手心里,却依然紧紧地攥着那几枚镍币,只是,由于她手心里沁出的汗水,或者是天空飘落的雪花,在她手心的融化了,那些镍币已经有一些腐蚀了,然而,她却舍不得放下来,那是寄寓她无限相思与深情希冀的两英镑呀,那就是他的所倾注的慈善与关爱呀,她怎么可能会花出去呢?她这样想着,她的嘴角也宛尔一笑,随后,她又迷失在无尽的幻觉之中!

    雪就是这样一直下着,丝毫看不出有什么停歇的时候,整个伦敦市也被这皑皑大雪给全部覆盖着了,当然,这漫天飞舞的、如同鹅毛般飘落的雪花,也完全地将她弱小的躯体给吞噬了!她此刻正发着烧,她的身体也变得滚烫,天色也渐渐地暗了下来,路上已经没有多少匆匆赶路的行人了!

    她又似乎听到了那阵清脆的铃声和马蹄踏过积雪时,发出来的沙沙声,她又在做梦了么?可是,这样的声音听起来为何是如此之真实?她有气无力地咬了一口那只裸露在风雪中早已麻木到快要失去知觉的膝盖,她感到一阵阵生硬的疼痛,那确实是真的,她不是在做梦!

    她忽然好想抬起头来看一眼,然而,她的脖子也露在外面,早已变得僵化,马车夫又是“吁”的一声,将马车停顿在她的身旁,她听见了,这一次,她听得十分清晰,那个曾经在她的心灵深处、敲击过无数次的脚步声,也依稀渐渐地走向她的跟前!

    “哐当”几声,她听得十分仔细,那是金属镍币掉落到盘子里的声音,她似乎用尽了全身的力量,她吃力地挣扎着,勉强地支起她的双眼,她的头也微微地倾了起来,她又看到了那个让她朝思暮想的背影,一切依然如此亲切,她的心,在胸口猛烈地撞击着,她的脸因为呼吸的不均匀,而涨得通红。

    那个举止优雅的绅士缓缓离去,并没有回头再看一眼,这让她忽然感觉有一些伤心。他走到马车前,一位年轻貌美的姑娘,正笑靥如花地伸出手来拉他上车,他依然一脸灿烂地递过手去,然后在车里并肩着与那位女士坐下,随后,他又放下帘子,一切准备妥当,马车夫又挥舞了手中的鞭子,马儿长嘶一声,便又飞奔远去!

    她忽然觉得眼前一黑,胸口也被堵得喘不过气来,她又尽力地向前探着身子,却不小心突然跪倒了,她费力地伸出右手,她想喊住那一辆马车,她只想亲口对那位绅士道一句谢谢,她努力地张开了嘴,却发现自己早已经说不出任何的话语了!

    她已经没有丝毫的气力了,她太困倦了,她要好好地睡一睡了,她什么也不愿意去想了,伦敦的大本钟又一次敲响了,在平安夜圣洁的赞美诗中,她面容安祥地睡着了,永远地睡着了!

    第二天清晨,难得的一个好天气,阳光明媚,空气清新,困顿在房子里的许多人,也都纷纷地走上了街头,市长也不例外,他昂首阔步地走上了伦敦桥,到了桥的另一边,市长看到了她的躯体,他很不高兴,于是嘴里胡乱了骂咧了一通:“还不快滚远一些,在这里碍什么事?”

    见她并没有作出任何的回应,市长更是怒不可遏了,他走上前去,对着她就是踹出一脚,正欲开口大骂之句时,却见从她的身上掉落了几枚硬币,还有散落在盘子周围的那些硬币,她似乎还没有来得及收拾,此刻,这些硬币正在阳光的照耀下,灼灼地发出亮晃晃的光芒呢!

    市长回过头,四处张望了一会儿,见桥上并没有其他的人影,便匆忙地拾起所有的硬币,塞进自己的衣兜里,然后,他在胸前划过一个十字,便一脸鄙夷地走开了!


与其说这是一篇描写爱情的小说,不如说它是一篇批判英国上层上会虚情假意的文章。
作者用细腻的笔触对女乞丐的精神世界进行了充分的描写,当女主人不切实际的爱上那个不断给予他施舍的绅士时,女主人悲惨命运的序幕就拉开了。作者对女主人精神状态和身体情况不厌其烦的描写,正是要反映绅士的冷酷无情和居高临下。绅士在每一次给予女主人施舍时,他完全能够看得到女主人的身体情况,但他除了扔下钱物,根本没有语言或是行动上更进一层的关爱,上层上会虚伪的嘴脸在此暴露无遗。结尾处,市长的出现及其匪夷所思的行为完全是多余的。就结构和作者所要表达的意图来看,结尾让女主人死去,让绅士的马车扬长而去完全足够了。
     在批判之外,作者还想试图得出一个上层与底层之间有没有实现爱情可能的结论,结果是显而易见的,它不仅不可能,而且连沟通都无法实现,女主人连开口向绅士道一声谢谢的愿望都只能带到上帝那儿了。
    如果再修改一下,这将是一篇优秀的短篇小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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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5-4-11 16:47 |只看该作者
本帖最后由 胡大嘴 于 2015-4-11 16:48 编辑

\你说我记
   
      孟县有一座石桥,有人叫它秀才桥,什么年代,都不清楚,也无从考证。知道这座桥的名字,是我拿到高中录取通知书的第二天,村里多数人聚集到我家里表示恭贺。四爷对我说:“华,你是咱村里第二个秀才,你照爷是解放前的秀才,你是新中国以来的第一个秀才,你们两个给老李家争光了。”四爷这么一说,整个院子的话题,都朝着这方向热火起来,秀才桥就是那时被提及的。
  我去学校报到的那天清晨,四爷特地跑来对我说:“华,路过秀才桥要作三个揖。”我问:“为什么呢?”四爷说:“那座桥特别灵验,古时候考秀才的人都要去烧香拜桥,一拜就灵,新社会啦,你作三个揖,就能考上状元。”
  中午时分,我走上秀才桥,确实累了,满头大汗的,又想起四爷的叮嘱,就停下来打尖。一边啃着自带的干粮,我一边审视起这座秀才桥来:是挺古老的,石头堆砌,看上去有些拙朴,桥长不足三百米,弓形,桥柱上立着石狮子,桥柱之间的石板上刻着唐代五言诗。
  桥下有青烟升起,那是有老人在烧香,桥上有双手合十的,也不知是为家人祈福,还是求前程的。上下左右都看了个遍,确实没有我这年龄作揖的,我也就不好意思做什么,只把四爷叮嘱的默念了三遍,算是不辜负老人家的一番殷勤好意吧。
  三年后,我考上了大学。然后是工作,为生活奔波,远离了故土,也渐渐淡忘了秀才桥。
  一晃十年过去了,当我回到孟县时,古老的秀才桥不见了,取而代之的是一座宽宽的水泥桥,桥两边楼房林立,桥上汽车穿梭往来。跟发小刘胜军打听,他是本乡乡长,自然熟悉情况,就见他抿一口酒,轻描淡写:“几百年的桥过时了,既不能通汽车也不安全,拆了。”
  又十年过去了,当我再次回到孟县时,水泥桥两边架起了栏杆,在不远处正在修建一座更大规模的桥,据说有灯光工程配合,夜间犹显气派,豪华。这一年,刘乡长早已是刘县长了,他豪气干云、踌躇满志,也掷地有声:“我要把孟县打造成一座现代化的工业旅游城市,争取能够撤县划市。”
  去年年前,我回家探亲,果然,孟县已成功升级到县级市,刘县长已经是市委刘书记。这次回来,我乘坐长途班车,没有打算打扰他,毕竟官民有别,何况他也真忙。
  下车的时候,一个年轻导游迎上来,以标准普通话对我说:“欢迎您来猛市,欢迎您到状元桥旅游。”我一听就愣了,我在孟县土生土长的,从来没听说有个状元桥,便随口问:“状元桥在哪里?”
  导游十分热情,赶紧介绍说:“在市南区,那里可热闹了,集旅游、购物、温泉、休闲于一体。叔叔,您是第一次来吧?”“唉——去状元桥看看。”
  导游把我带到状元桥,我瞬间就傻了:这不是秀才桥的旧址吗?只是在原旧址上多了一座仿古的石桥——比之前的秀才桥精致多了,这就是所谓的状元桥?
  我端详着这座仿古的石桥,桥下的弓形,桥上的唐诗,桥柱上面的石狮子,仿得惟妙惟肖,逼真形象。不过,桥的装扮也凸显出了浓厚的商业气息。
  桥这头的旧楼房一去不复返,高层建筑拔地而起,社区广场一派生机,新鲜景象目不暇接。桥的另一头是个很大的公园,中央广场一根汉白玉大柱,内圆外四方矗立着。
  大概是看我视线转向了汉白玉大柱,导游立马解说:“叔叔你看出来没,柱子四周刻着古代人物呢。”我饶有兴致看了一下,不禁笑了起来,说:“小帅哥,这柱子名字叫玉琮,上面雕刻的不是古代人物,而是风、水、雷、电四位大神。”
  想了想,我又对他说:“这是八卦广场,那些长短不一的石条凳子,就是天干十二图形标志。”
  导游呆怔半晌,对我说:“有一件事情,叔叔你肯定不知道。”
  “什么事?”
  “你知道为什么叫状元桥吗?”
  “呵呵,我就奔着桥名来的。洗耳恭听。”
  “三十几年前,猛市前身孟县出了一名理科状元,他还是市里状元,此后猛市状元层出不穷,当年孟县一高在市里、省里都出了名的。”
  我有些不以为然:“各家各户对教育重视,有什么奇怪的?”
  “这你就不知道了。”导游煞有介事,“当年那个状元不一般,他考上高中路过状元桥的时候天已经晚了,他在桥下烧香拜桥不久睡着到天亮,之后回到家里对家人说他梦见自己坐着一只大雕落到一个大城市里,稳稳地坐在窗明几净的办公桌的椅子上……”
  “这个状元是谁呀,真神乎。”
  导游毕恭毕敬地说:“全市无人不晓的李华呀,你信不?我的母校就有李华高中时候的照片,这个状元桥就是根据他的事迹改的名字。”
  唉,校友,我就是李华,我心里默道,嘴上却说:“李华考上全市状元不假,在桥下烧香睡觉我看悬事。”
  “你不信我再给你讲个真实的。”导游接着说,“前年市委刘书记偷偷来这里烧香,结果他儿子考上了名牌大学……”
  “打住——”一股子火噌窜上来,我忍不住呵责,“你就蹦吧,哪一天蹦到水里找不到北就老实啦。”
  我盛怒而去。回到村里,村庄早已荒芜,房屋弃置,院墙坍塌,荒草疯长,四爷早已作古。当年八百多人的村子,而今童叟无几。八十岁的父亲告诉我都去住状元桥附近了,谁还愿呆在这荒僻之地?
  过完了春节,路过状元桥,去拜访刘书记,他的妻子委婉地告诉我出差去省纪委了。哦,听过官场一句话,拆拆扒扒弄两花花,难道是为这个事?

通过一座桥的变迁,反映了当代人心的浮躁。
小事件,大主题。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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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6
发表于 2015-4-11 17:15 |只看该作者
本帖最后由 胡大嘴 于 2015-4-11 17:19 编辑

徐老怪家的肥猪多大年龄,都能算出来:他家闺女出门当天下午,徐老怪拎回来两只花猪崽。

    同村的马大棒也记得清楚,徐老怪嫌弃他家的猪崽是长白条,不是沙河土猪。马大棒记得当时愤慨不已,喂饲料少出栏快成了毛病了。后来马大棒就笑了,徐老怪不是喂猪,是养祖宗。他家老母猪都卖了好几年,老母猪的闺女都当祖母了,徐老怪的猪还在长个子,跟个牛犊似的。

    徐老怪家的肥猪有名字,一个叫玫瑰,一个牡丹。全村人都笑话徐老怪哪有这么肥的玫瑰牡丹,徐老怪不改名字,就叫玫瑰牡丹。猪圈用了两年,以后就不用了,徐老怪去地领着玫瑰牡丹,俨然成了家人。过了好几个夏天,村里人见了玫瑰牡丹就上手挠痒痒。玫瑰牡丹一耷猪眼,躺下享受痒痒挠。手勤嘴贱的就问徐老怪:才旺真要回来完婚,你舍不舍得动刀子?徐老怪说:舍得。

    才琴出门子那年三月三,徐老怪就想着才旺了。他嫌弃马大棒家的猪崽洋品种,大猪杀了肉不香,就绕远流汗捉回了沙河花猪。徐老怪不是临时主意,没进十月就跑到沙河老花家亲眼看着沙河白趴在沙河黑屁股上。到了三月三去捉猪崽,老花笑着说刚要摘奶。徐老怪挑了两头调皮捣蛋抢奶小猪装进篓子,数了票子给老花,就往家回。

    才旺那时候是大四,已经去上海实习了。还有一年就要毕业,加上谈恋爱时间,时间差不多够了。徐老怪想得周到,等儿子结婚了,玫瑰牡丹也过了十八个月了,一刀下去,血肯定是血红血红的,肉肯定是香喷喷的。才旺当年春节回来看见牡丹玫瑰就给徐老怪说:该卖了,饲料喂多了划不来。徐老怪说不卖,等你啥时候回来完婚才用。才旺说妙妙要在教堂结婚,都是西餐,用不上这么多猪肉。徐老怪说亲家不吃,亲戚邻居吃,图喜庆不会浪费。才旺说好吧。

    那时候玫瑰牡丹还没那么叫,徐老怪只叫佬佬。后来才旺婚事一直拖着,徐老怪才给两只肥猪起了名字。都说猪笨,但这俩肥猪能听懂徐老怪吆喝。哪天玫瑰牡丹出去玩,天黑了没回猪圈,徐老怪站在土窑顶上吆喝两声玫瑰牡丹,俩猪呼哧呼哧就跑回来了。有时候猪身上有伤,徐老怪也不骂街,只摸着牡丹玫瑰说:又去啃人家麦苗了吧,可不敢再去了,万一人家打失手了,才旺咋吃席?猪都会哼一声,徐老怪端了大盆玉米糊糊给猪吃。

    才琴坐完月子那时候,女婿上门商量说杀头猪,徐老怪没吭声。才琴抱着孩子回来住就埋怨爹,说爹就知道惦记才旺,徐老怪也不吭声。才琴走时候,徐老怪拿红线给外孙栓了一千块钱。才琴叹口气,看看玫瑰牡丹也没说话。

    后来才琴给爹说媒,徐老怪和女人见面了。女人上下收拾很利索,脸盘也周正但没成,人家说了养猪养成这样是神经病。才琴让爹卖了牡丹玫瑰,徐老怪说闺女:不是一家人难进一家门,两个猪都容不下,过不成日子。
    才琴说爹:要是才旺这辈子打光棍,你就一直伺候玫瑰牡丹?
    徐老怪说:不会的,我找人算过,你兄弟前几年妻命不透,这就快了。
    才琴说:第一年说要教堂办婚礼;第三年要去西班牙办婚礼;入伍了,女军医要才旺在军营办婚礼,这哪一个成了都用不上大肥猪,这算咋回事嘛。
    徐老怪呆半天说:才旺总要完婚,我总要等。他两年没回来吃年夜饭了,他给你打过电话没有?
    才琴说:别打岔,你就不会卖了牡丹玫瑰再养一窝?
    徐老怪说:不是怕耽误了么,谁知道才旺三进三出。隔年猪肉香,你又不是不懂。万一卖了,怕来不及。
    才琴再也不说啥了。

    玫瑰牡丹净身是劁猪匠老张手艺,没要钱。当时说法是等来年再劁猪再说,徐老怪说好。老张每次路过都扒着猪圈看两眼,老说你这不是养猪,是供祖宗啊。徐老怪一听就想给老张掏钱,老张总要摆手说我就不信日怪了,我倒要看看你徐老怪供祖宗能供到啥时候。后来老张不来了,中风死了。徐老怪听说了,埋人那天去送了五十块钱礼钱。徐老怪回到家拍着牡丹玫瑰说:赔了,五块钱换五十块钱,真不值。

    有几个逛山的城里人来看过牡丹玫瑰,惊呼这是绿色食品,要100块一公斤拉走。徐老怪说不卖。那几个人要说说多钱才卖。徐老怪说这是给儿子预备的,多少钱也不卖,儿子结婚用的。那几个人惊奇地问徐老怪你儿子是谁?是五星上将吗?徐老怪说是空军上校,快结婚了。那几个人都笑了,说俺们就是空军基地的,休假出来玩。几个人嘻嘻哈哈给徐老怪立正敬礼。徐老怪不好意思了,拿出山楂果子给他们吃。那几个人问徐老怪儿子叫啥名字,说不定还认识。徐老怪说了名字。那几个人顿时紧张了,山楂也不吃了,都盯着徐老怪看。徐老怪摸摸脸说看啥。几个人说不认识,都缓缓起身急急赶路,说天黑要露宿什么地方。

    牡丹玫瑰长到八岁那年,徐老怪死了。据发现的人讲,徐老怪躺在院里的老槐树下,口吐白沫。医生说是心脏病猝死,才琴哭得死去活来。才琴以为都好几年了,该把弟的消息说给爹听,却是这个结果。

    村里人来办完丧事,主事人给才琴说牡丹玫瑰卖了吧。才琴点点头。主事人喊来了肉贩子和拖拉机,费了很大劲儿装上猪,突突突开走了。这时候,才琴穿着孝衣跑出门说:不卖了!不卖了!杀了吃肉!主事人赶紧给拖拉机打电话,然后说:拉回来了。

    全村人都吃了肉,留下了两块带骨肉:挂在徐老怪屋里一块,另一块才琴说去给兄弟上坟用。



过了好几个夏天,村里人见了玫瑰牡丹就上手挠痒痒。
好几年的猪,一般都站不起来了。所以这猪如果是躺在圈里,村里人能上手挠痒痒的可能性就不大。


言归正传,此文的语言很有劲道,主题和立意也可圈可点。结构上有点小问题,猪是怎么来的这一节可以不要,劁猪那一节也可以不要,这两节让结构显得松散了,是多余的枝节。
结尾不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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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7
发表于 2015-4-11 19:33 |只看该作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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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8
发表于 2015-4-11 19:51 |只看该作者
胡大嘴 发表于 2015-4-10 00:34
彼岸花,花开一千年,花落一千年。花叶永不见,生生相错。
                                     题记
  ...


感谢您的细心品读,您读懂了俺的写作初衷,谢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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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9
发表于 2015-4-11 22:40 |只看该作者
新石头上的叶子 发表于 2015-4-11 10:49
是他死皮赖脸要粘着我的。当初我就告诉他,我是个流氓。你猜他怎么说的?
他说,流氓不腐败

唉。。。。。。
流氓不可怕,
就怕流氓有文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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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0
发表于 2015-4-11 22:45 |只看该作者
胡大嘴 发表于 2015-4-11 14:09
哈哈,看来叶子口碑不咋的

叶子正常的时候还凑合,
就是有间歇性神经病,
都是被传染了。
唉。。。。。。
也不能全怪他,
他是被与精神病人关在一起太久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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