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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斗六星网 六星时事 六星杂谈 犯个轮奸罪,就应该接受社会审判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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犯个轮奸罪,就应该接受社会审判么? [复制链接]

主楼
发表于 2013-2-26 12:55 |显示全部楼层
所有的阐述,都是为了最后的结果!我来分析一下你最后的结果:
“假如那个女孩是你家亲戚,你会一刀杀了他!”,这就是你的结果。但是李天一不一定就该死啊?
或许,我们的言论有些过激了;但这过激的言论,不一定就会杀死李天一。
你自相矛盾了。有点“当婊 子还要立牌坊”的味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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沙发
发表于 2013-2-26 13:01 |显示全部楼层
李天一是个败类,可每个圣人都可能有黑暗的过去,每个罪人都可以有光明的未来,败类犯罪了,由法律来审判他就好了,为什么社会要口水淹死他?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不要狭义的看这个问题。法律需要监督。
没有群众的监督,李天一第一次犯罪或许早就潜规则了。
有时“口水”不仅仅是“口水”而是道德和正义。
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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板凳
发表于 2013-2-26 13:06 |显示全部楼层
反个轮奸罪,就该受社会审判吗?
————————————————————————————
法律和社会的关系你懂吗?
法律脱离社会吗?
不接受社会的审判,难道私聊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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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板
发表于 2013-2-26 13:57 |显示全部楼层
天涯狂生 发表于 2013-2-26 13:39
站在受害者家属的角度,李天一该死。
站在法律的角度,李天一不该死。
这个观点我已经论述过,我不是受 ...

没有人说,李天一就一定该死啊。
面对罪恶,群众的一种愤慨、一种良知而已
或许,我唱高调了{:soso_e1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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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发表于 2013-2-26 13:59 |显示全部楼层
天涯狂生 发表于 2013-2-26 13:42
法律是用来维护社会秩序的。
并非人人都能去制定法律,因为社会上的人良莠不齐而且各阶层的诉求利益也不 ...

没有审判,怎么维护
维护和审判,是密不可分的。
我们不能单一的去理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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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发表于 2013-2-26 14:04 |显示全部楼层
天涯狂生 发表于 2013-2-26 13:43
监督法律,靠的是懂法的人。而不是一群愤青或者屌丝。

你这观点是不是有点偏激了。
难道非要专业的法律人士才可以监督吗?广义的来讲,监督是一种民众的融入,更是一种民主,来自各个阶层的。
这样才会有力量。
“道德、良知、法律共融,才是监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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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
发表于 2013-2-26 14:15 |显示全部楼层
天涯狂生 发表于 2013-2-26 14:08
如果未经司法培训的人都能去审判犯人,这社会就会陷入疯狂。

民众用“良心”去审判。不是在法庭上去面对。
法庭的审判是一种无奈的结果了。
民众的审判,可以给我们思考;可以给那些自以为很懂的、很另类的人以思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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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
发表于 2013-2-26 14:44 |显示全部楼层
天涯狂生 发表于 2013-2-26 14:31
有“良心”的民众,曾批斗老舍,把他逼得投水自杀。

这个比喻不成立。这是一个政治问题。不是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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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
发表于 2013-2-26 14:45 |显示全部楼层
“犯个轮奸罪,就要受到社会的审判吗?”
这个题目深深吸引了我?我希望看到来自内心的文字,真理、道德、良知。看了这段文字,很失望。老庄说,“天下大美而不言”其实,也就是说。“人心大伪而不言”。故而,我也很虚伪。但是,我有时也很真实。总有些事情会触动自己内心的一个柔弱点。
李天一反的不是错误,而是罪行。错误,我们要包容;罪行,我们也要包容。但这种包容要有一个度。没有“度”也就或缺了法律和道德的双重准则了。
犯了罪,就必须要为罪行付出代价。不管是言论上的,还是肉体上的。
正是李双江夫妇对儿子缺少了“度”的包容,结果害了自己的孩子,也害了别人的孩子。
想想那个女孩被凌辱的那一刻,李天一被群众骂骂算什么?
你在文章中喜欢引用古人的话,呵呵————
勿以恶小而为之
你认为李天一是“小恶”还是“大恶”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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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
发表于 2013-2-26 14:49 |显示全部楼层
楼主被群殴了!{:soso_e113:}

没有恶意,只是交流。我也要工作了。问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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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
发表于 2013-2-26 17:39 |显示全部楼层
天涯狂生 发表于 2013-2-26 16:47
如果轮奸是大恶的话,那么先奸后杀该算什么?巨恶?
另外,我始终群众之所以觉得李天一罪大恶极,关键就 ...

1:在这里比喻“轮奸”和“奸而后杀”,毫无疑义。
2:任何事物都具有必然性和偶然性。隋炀帝虽然教子很严,其儿子依旧那样,这只是偶然;但隋炀帝教子不严,其儿子也是那样,就是必然。我们不能用偶然的个案来比喻一种必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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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
发表于 2013-2-26 17:45 |显示全部楼层
天涯狂生 发表于 2013-2-26 16:41
这是一个社会问题。

你眼光看远一点,思想再延伸一下,就不难发现是政治问题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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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
发表于 2013-2-26 21:26 |显示全部楼层
天涯狂生 发表于 2013-2-26 17:58
司马懿很宠爱司马昭和司马师。
最后他这两个儿子也成了大器。
照你这么说,李天一也可能是个个案。

任何父亲在骨子里都宠爱自己的孩子,这是天性。
司马懿对儿子不严厉吗?就司马懿的性格而言,你看到的只是表象。
李天一是个个案?一如你错误的逻辑认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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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4
发表于 2013-2-26 21:30 |显示全部楼层
天涯狂生 发表于 2013-2-26 16:55
这种小场面我见多了。

“这种小场面你见的多了!”,为什么?因为你没见过大场面!
{:soso_e1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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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5
发表于 2013-2-26 21:32 |显示全部楼层
死猪从来不怕开水汤!笑煞人也{:soso_e1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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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6
发表于 2013-2-26 21:43 |显示全部楼层
天涯狂生 发表于 2013-2-26 20:49
吾长愿以宏论惊天下。

理解!内心或缺什么就会刻意的彰显什么!{:soso_e1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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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
发表于 2013-2-26 21:58 |显示全部楼层
马樱花 发表于 2013-2-26 21:49
能厚道点不

其实,这场辩论是把简单的问题复杂化了。
我们真的可以简单化去理解。
轮奸了别人,他呐喊着去包容;i轮奸他家人,他就一刀杀死李天一!这是猴子逻辑,不是吗?
不就是当婊子立牌坊吗?
抱着别人的孩子下油锅吗?
这就是一种内心自私,同时还要别人说他有博大的胸襟。{:soso_e113:}

笑的我满地找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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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8
发表于 2013-2-26 22:07 |显示全部楼层
天涯狂生 发表于 2013-2-26 22:01
哥这辈子真没见过啥让我hold不住的大场面。

发几张图片代表啥啊?代表你见过大场面吗?
假如发几张图片,可以缓解你内心的胆怯。那么,我理解。建议你多发。
发个你和习老大的合影。用PS很简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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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
发表于 2013-2-26 22:15 |显示全部楼层
天涯狂生 发表于 2013-2-26 22:06
我追求我所缺的事物,我骄傲。

追求和彰显是2个概念!不是吗{:soso_e1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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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
发表于 2013-2-26 22:19 |显示全部楼层
天涯狂生 发表于 2013-2-26 22:10
起码证明我能分得出什么是PS。

恭喜你,终于可以分清什么是PS了!{:soso_e1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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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1
发表于 2013-2-26 22:24 |显示全部楼层
现在,我顿悟!
理解需要过程,认识更需要过程!
对牛弹琴,牛不懂——
对牛谈情,牛更不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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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2
发表于 2013-2-26 22:27 |显示全部楼层
不早了,俺也睡觉去了{:soso_e1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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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3
发表于 2013-2-27 10:58 |显示全部楼层
我靠,楼盖的这么高了!
又看了一遍原文,感受楼主的博爱————
据说,强奸时戴上避 孕 套就不算强奸。突然觉得楼主也算个避 孕 套了
当然,您的文章写得也不错,把避孕套吹成了五彩的气球了
语言不但尖锐,而且都“尖锐湿疣”了,在你的嘴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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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4
发表于 2013-2-28 20:44 |显示全部楼层
蓝光闪过 发表于 2013-2-28 08:43
楼主存在坚强不坚强的问题?

看来你很膜拜楼主!楼主被群殴的时候,你怎么不站出来!
楼主壮烈牺牲了,你却得瑟出来了。
学老 共那一套啊,追认烈士啊————
{:soso_e113:}

烈士永垂不朽

只是,我们都没兴趣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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