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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斗六星网 六星时事 六星杂谈 婚姻是生存的一种方式
楼主: 泼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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婚姻是生存的一种方式 [复制链接]

主楼
发表于 2024-4-6 15:07 |显示全部楼层
泼偶一石激起千层浪,一浪更比一浪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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沙发
发表于 2024-4-7 12:27 |显示全部楼层
螃蟹 发表于 2024-4-7 11:31
呆子,忠实是指对夫妻感情的忠实,不是忠实于啥“交配权独占”。

共和国婚姻法讲的很清楚:

感情破裂是比较主观的事,民政局如何判定?


其他导致感情破裂的情形是哪些?

感情破不破裂,民政局说了算还是当事人说了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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板凳
发表于 2024-4-7 12:39 |显示全部楼层
螃蟹 发表于 2024-4-7 12:37
我不是赞同这些法律,而是强调,按中国目前法律,婚姻,维护的是夫妻感情。离婚的理由只有一个:夫妻感情 ...

我就是请教一下,我提的这三个问题司法上是怎么解释和执行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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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板
发表于 2024-4-7 12:41 |显示全部楼层
绝对不主流 发表于 2024-4-7 12:29
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七条,离婚冷静期
“自婚姻登记机关收到离婚登记申请之日起三十日内,任何一方不愿意 ...

不对,我理解的是,这是强行限制离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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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发表于 2024-4-7 12:52 |显示全部楼层
绝对不主流 发表于 2024-4-7 12:44
你可以保留个人意见
但“无理由离婚”是业内人士给民法离婚冷静期条款起的具有解释效果的简称

你列的这一条延伸一下就是,任何一方不愿意离婚的可以撤回

那么另一方坚决要离婚的,权益如何保障

还是说,离婚必须两个人同意,任何一方不同意都可以把对方耗死?

我之所以这么问是联想到论坛版主任免。不愿意做版主可以申请下版(离婚),管理组一般会建议与首板沟通一下(冷静期)。但如果当事人坚决要求下版也不愿意沟通,管理所也会操作(发证)
这才体现出无理由三个字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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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发表于 2024-4-7 14:47 |显示全部楼层
绝对不主流 发表于 2024-4-7 13:00
一方三十天内改主意不想离,另一方就要单方起诉离婚了,这要走调解程序,要让法官了解家庭婚姻各种隐私情 ...

就是说你说的无理由,是指向的双方均同意而非单方面,否则就有门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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