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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斗六星网 六星时事 六星杂谈 内蒙古大汉打脸闲大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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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蒙古大汉打脸闲大喷 [复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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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4-4-24 15:50 |显示全部楼层 |倒序浏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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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蒙古开鲁再通报“种地要交钱”事件开鲁融媒

2024年04月24日 14:50:31





1063人参与111评论




近日,针对网民关心关注问题,开鲁县委、政府深入开展调查核实,现就有关情况说明如下。

一、关于网民关注的“新增耕地收取有偿使用费”问题

《国务院关于推动内蒙古高质量发展奋力书写中国式现代化新篇章的意见》中明确,支持内蒙古探索开展新增耕地高效利用试点工作。开鲁县作为上级确定的新增耕地高效利用试点单位,依程序制定《开鲁县促进农村牧区新增耕地高效利用指导方案》,针对“国土三调”较“国土二调”新增加的耕地开展高效利用试点工作。

按照上级有关文件要求,试点工作总的原则是,对“国土三调”新增加且未确权的耕地,原则上不再承包到户,由集体经济组织统一经营管理。为维护社会稳定和承包经营关系稳定,开鲁县主要按两种情形分类处置:第一种是对拱地头、平水坝、填沟渠等新增的过于分散、短期内无法整合使用的耕地,优先交由原承包户经营,村集体收取有偿使用费。第二种是对较大规模的单独新增耕地地块,依据《民法典》第533条“情势变更”条款,由村集体与承包户协商变更合同,协商不成的诉请人民法院或仲裁机构解除合同,收回统一管理。

综上,网民关注的耕地收费问题,实际为开鲁县新增耕地高效利用试点方案中针对新增加耕地采取的处置方式之一,即“完善合同、收取有偿使用费”,而不是对二轮延包已确权土地再进行收费。

在试点工作过程中,开鲁县建华镇双胜村依照政策文件要求,执行“四议两公开”程序,形成村民代表会议决议,并在公示期间村民均未提出异议。决议中明确:对有新增耕地的承包户,原则上按耕地完善其原土地承包合同,并收取每亩每年200元的有偿使用费,所缴费用收归村集体分配使用,土地交由原承包户继续经营。

二、关于网民关注的“农耕作业会不会贻误农时”问题

网民关注的涉事地块位于开鲁县建华镇双胜村,由非本村人员张某柱为兴建奶牛养殖场租赁。据张某柱明确表示,该地块目前实际交由其兄张某林经营。张某柱、张某林都不是该村村民,分别是通辽市科尔沁区、广东深圳籍。

双胜村委会与张某柱于2004年3月20日签订了5600亩荒沼草甸子土地租赁合同,明确约定该地块用于兴建奶牛养殖场和用于饲草料种植,土地租赁费用为每亩每年4元。此地块不是二轮延包范围的土地。“国土二调”数据显示,该地块主要是林草地类。“国土三调”数据显示,由于多年私自开垦耕种,其中的4650亩地块“国土三调”调查认定为耕地,实际改变了合同约定的土地用途,造成合同标的物性质发生变更。

在试点工作中,村集体考虑历史背景和现实情况,同意张某柱与本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同样适用每亩新增耕地收取200元有偿使用费的收费标准。经过了解,张某林已将其中大部分地块转租给别人经营,每亩每年租金700元以上。

按村集体决议,虽多次与张某柱、张某林沟通,但其始终不愿缴纳费用,且于4月12日实施了翻耙行为。在劝阻翻耙行为过程中,发生了视频中出现的“不让种地”的说法,以及个别镇村干部态度急躁、语言粗鲁的失当情况,涉及到的镇村干部已做出处理。

目前,通过县镇村三级协调化解,该村群众已同意采取诉讼方式主张权益,解决矛盾问题,确保不再有阻碍翻地整地、贻误农时等行为发生。

下一步,开鲁县委、政府将依法、依规、依政策推动后续问题妥善解决。

开鲁县人民政府新闻办公室

2024年4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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沙发
发表于 2024-4-24 15:51 |显示全部楼层
我说在网上告状的不一定就是良民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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板凳
发表于 2024-4-24 15:51 |显示全部楼层
闲大喷,脸疼不?要不要热敷一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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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板
发表于 2024-4-24 15:57 |显示全部楼层

我挺理解那个被撤职的人的:交了钱的骂他一碗水端不平,不交钱的硬要播种,两头受气,说了胡话,做了错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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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发表于 2024-4-24 16:01 |显示全部楼层
刘庄主 发表于 2024-4-24 15:59
交了钱的估计是些小散户,这张姓是大户甚至是超级大户。

通报里说了,是上千亩的超级大户,而且还高价转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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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发表于 2024-4-24 16:08 |显示全部楼层
很简单的事情:政府按照政策,通过三调,发现有些土地已经变为耕地,需要提高土地使用费。村集体的土地,由村集体收取、使用。这是走了程序,大家无异议的。但是,这就触动了张家的利益,几元钱租用的,又擅自改变使用性质,七百元转包出去,却不肯缴纳新增加的贰佰元使用费,值得同情吗?

     闲大喷是只要逮住相关部门和警察的事,就激动起来,狂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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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
发表于 2024-4-24 16:10 |显示全部楼层
刘庄主 发表于 2024-4-24 16:07
土地政策是咱这农业大国的命运攸关的重策,政策之下有通辽此花,我看到的是其它的一些花,撂荒花,假耕花, ...

另当别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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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
发表于 2024-4-24 16:15 |显示全部楼层
刘庄主 发表于 2024-4-24 16:12
我告密!我要告密!明月在自家海滨小区开垦非农用地种菜,老柳快去大连实施抓捕!

嗯,所以他才如此激动,如此同情张家兄弟!还假装义愤填膺,是为百姓呐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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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
发表于 2024-4-24 16:29 |显示全部楼层
告知书

居民闲大喷:



     根据国土部门三调结果,无人机拍摄到你在小区东侧外以毁坏绿化景观的手段,擅自开垦耕地一亩三分半,用于种植蔬菜营利,根据相关政策,依法对你做出如下处罚:



     一、予以诫勉谈话,责令立即停止违法行为,限期十日内,恢复原状,逾期未能恢复的,将由城管、园林部门联合执法,拆除篱笆,清理并没收作物,费用由你承担;



     二、罚款五千元;



     三、如对以上处罚不服,可以申请复议,也可以在接收告知书十五个工作日内,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



                                 

                                特此告知



                                      违法行为人签字捺印



                              大连市XX区规划与国土资源管理分局



                                             2024年4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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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
发表于 2024-4-24 17:13 |显示全部楼层
本帖最后由 再折长亭柳 于 2024-4-24 17:14 编辑
阿牧 发表于 2024-4-24 17:07
闲散老师避其锋芒,让你猖狂两天。

有个老电影,忘记名字了,里面有个桥段:国军半夜值守阵地,用机关枪盲目扫射壮胆,反正是美援的军火,不怕浪费。结果值班哨兵被解放军摸了哨,机枪停了,地堡里正在打扑克的敌军官警觉起来:机枪怎么不响了?解放军接着打响了机枪,他才又放心打牌了了。

   现在,就是问闲大喷“机枪怎么不响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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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
发表于 2024-4-24 17:31 |显示全部楼层
刘庄主 发表于 2024-4-24 15:55
小技巧:我们把钱都买了种子和化肥了,让我们交100万,我们确实交不起。不提用多少亩。

每亩几元钱租的村集体的,转租收700元,却没钱交给村集体200元,还深受闲大喷同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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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
发表于 2024-4-24 20:06 |显示全部楼层
按倒就亲 发表于 2024-4-24 19:46
不用考虑是否良民,只看事实就行了。

看了通告,关键问题没说明,人家租赁期多久,什么时候到什么时候 ...

    这个说的还不明白吗?

      “试点工作过程中,开鲁县建华镇双胜村依照政策文件要求,执行“四议两公开”程序,形成村民代表会议决议,并在公示期间村民均未提出异议。决议中明确:对有新增耕地的承包户,原则上按耕地完善其原土地承包合同,并收取每亩每年200元的有偿使用费,所缴费用收归村集体分配使用,土地交由原承包户继续经营。”



     事实就是村集体的草地,早年租给张家兄弟,是种苜蓿用的,现今调查发现已经被擅自改变用途和性质,成了耕地,应该按决议增加租赁费,原租赁合同其它内容不变。实际上就是根据情势变化调整租赁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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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
发表于 2024-4-24 20:27 |显示全部楼层
按倒就亲 发表于 2024-4-24 20:12
不算明白。比如,为什么20年还没到期,到底租赁了多少年。
再如,土地认定为耕地,有无租赁人确认?

租赁期30年,并没有撕毁合同,继续租用;草地是否变更为耕地,只需由国土部门根据种植和适用情况认定。人家并非是想收回土地,而是只想根据情势变化,提高租金。协商无果的情况下,租赁方仍要播种,因此,矛盾激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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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4
发表于 2024-4-24 21:00 |显示全部楼层
按倒就亲 发表于 2024-4-24 20:33
我参与过几次土地林地确权认定,好像是需要承包经营者签字确认的。
这个案例,可能是因为地权属于村集体 ...

土管所踏勘确认,承包经营人签字只是接受确认,因为确认后需要承包人接受并按耕地价格缴纳承包费。例如,承包人承包的耕地原本为三亩,后来,他将田头荒坡挖平,挖的土用来填平了旁边的沟坎,又平整出来了两亩土地用于耕种,这就叫新增耕地,土管所或村集体发现后,如果确认为是耕地了,就是要承包人签字,补交耕地使用费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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