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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斗六星网 论坛事务 公告区 禁言及补充公告(2014.5.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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禁言及补充公告(2014.5.15)  关闭 [复制链接]

主楼
发表于 2014-5-15 20:10 |显示全部楼层
青丝.红颜 发表于 2014-5-15 19:43
俺幸灾乐祸滴说,忒好玩了。
话说“龌龊”两字忒特么精准了,当然,“无端”更精准。
无端嘛,说明不等于 ...

请提供证据,不然不是删帖而是禁言
话撂这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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沙发
发表于 2014-5-15 20:26 |显示全部楼层
回眸一校 发表于 2014-5-15 20:21
**** 该帖被屏蔽 ****

我不知道你是谁,但请注意下措辞吧一些人该如何处理,我想也不会姑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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板凳
发表于 2014-5-15 20:33 |显示全部楼层
香樟树下 发表于 2014-5-15 20:31
墓姑娘终于做对了一件事!

谢香爷们儿{:soso_e1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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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板
发表于 2014-5-15 20:40 |显示全部楼层
回眸一校 发表于 2014-5-15 20:37
她母的,比你少一点,叫奶奶吧。

我比你多一点,你不还叫我姑~娘呢吗?
都乱了
哈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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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发表于 2014-5-15 21:36 |显示全部楼层
混混 发表于 2014-5-15 21:09
看样子,这事真得论论了是吧?

坚决赞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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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发表于 2014-5-15 21:39 |显示全部楼层
逍遥侠 发表于 2014-5-15 21:32
球球晚上好。
本来这个公告贴我是不想跟贴的,看到你出现在这,我以朋友的身份劝你几句 ...

议事厅他能看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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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
发表于 2014-5-15 21:47 |显示全部楼层
逍遥侠 发表于 2014-5-15 21:46
哦?两版版主全撸了还能进入?这小子欠揍!

你问他自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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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
发表于 2014-5-15 21:52 |显示全部楼层
逍遥侠 发表于 2014-5-15 21:50
肯定要问!
墓总保重。现在我们好象是平级,我狠狠地得瑟一下。

我可以说声K吗?
憋死我了
哈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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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
发表于 2014-5-15 21:53 |显示全部楼层
你说我记 发表于 2014-5-15 21:52
禁言与不禁言重要吗?屏与不屏重要吗?从30楼到60楼有些字真得屏,不屏我们做人之父,人之母的就无法给下一 ...

针对我的也许和我开玩笑,谢谢朋友{:soso_e18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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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
发表于 2014-5-15 22:03 |显示全部楼层
逍遥侠 发表于 2014-5-15 21:58
还是让我先说一声K先吧,我比你憋得更久。

当心一泻千里,脱阳而死
慎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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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
发表于 2014-5-15 23:33 |显示全部楼层
混混 发表于 2014-5-15 23:19
不好意思,手机无法切图。
你说:青丝说了这么多关于六星的负面事情。
我不知道,这么多,具体有多少。 ...

你先说说你的证据
暂时不说也可
23号我杂志截稿后,我会来个双十二大揭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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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
发表于 2014-5-16 00:01 |显示全部楼层
混混 发表于 2014-5-15 23:55
照你刚才的言论,单方面说辞不足以评判。我的证据也仅仅只是单方面说辞。
看样子,我拿出来也没用了是吧 ...

世界杯大赛,你说裁判受贿了,某某队行贿了,你不提供证据谁提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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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
发表于 2014-5-16 00:13 |显示全部楼层
马樱花 发表于 2014-5-16 00:07
墓歌,红舞台过来的主都这作风———我要揭发,我要爆料;
都这证据——某大赛评委说的;
都这种话都不 ...

别扯红舞台,斋主是咱朋友,斋主、牡丹都是从这过去的
就事论事啊马阿姨{:soso_e16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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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4
发表于 2014-5-16 00:15 |显示全部楼层
混混 发表于 2014-5-16 00:07
那就说开了吧,这事是散仙说的,他参与过当年的评判。说大奖一开始就内定杂谈了。
红舞台帖子里肯定有。 ...

散仙做的评委,也是热身、分赛场的评委吧?大赛评委可没有散仙,都是外聘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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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5
发表于 2014-5-16 00:22 |显示全部楼层
混混 发表于 2014-5-16 00:18
具体我不知道。
但内定杂谈这话我保证听说过。

道听途说等于证据?
偏听偏信那是智慧?
混混兄高才,咋这么简单的道理都不懂呢?
很多事情,不管是现在六星朋友还是过往的,我都不想撕破脸——不管谁
有些事情不想去解释,因为你解释就会牵扯一些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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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6
发表于 2014-5-16 00:28 |显示全部楼层
混混 发表于 2014-5-16 00:23
你说,墓歌和散仙,我更相信谁?

我解释就会牵扯一批人,不管在六星的还是在其他论坛的,我以为不好

当你说的一些人要和我对质的话,我表示欢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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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
发表于 2014-5-16 00:35 |显示全部楼层
混混 发表于 2014-5-16 00:30
墓歌兄可以为色妞赴汤蹈火,我也是凡夫俗子。
至于道听途说,那也要看是谁。
毕竟,我也有几个朋友,有 ...

啥叫赴汤蹈火?我一直在讲道理,不是吗?
色妞为我赴汤蹈火还差不多,哈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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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8
发表于 2014-5-16 00:36 |显示全部楼层
混混 发表于 2014-5-16 00:33
墓歌兄明鉴。
我一直不想说清,就是因为会牵扯太多。
且都是要好的朋友。

你可以把这几个朋友聚在一起,整个QQ小组,大家知无不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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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
发表于 2014-5-16 00:37 |显示全部楼层
马樱花 发表于 2014-5-16 00:36
三个字:速度滚!
忍无可忍地说。

我虽然被下管理,仍然请您注意措辞
情绪是一把双刃剑
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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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
发表于 2014-5-16 00:45 |显示全部楼层
混混 发表于 2014-5-16 00:42
如果不是这次骑虎难下逼上梁山,我又何必趟这趟浑水。
况且,这样的是非本身就很滑稽,根本很难说得清。 ...

但论坛上说了,那就不仅仅是滑稽,而是对获奖者和活动组织者的中伤,不是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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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1
发表于 2014-5-16 00:50 |显示全部楼层
色妞妞 发表于 2014-5-16 00:47
理解你的愤怒。但但但。。。他是混混,我喜欢他的《莲花落》

撸事是一码事,丝毫不影响我对混混的欣赏 ...

不是“撸”,而是“捋”,你们江浙人拼音真差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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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2
发表于 2014-5-16 00:51 |显示全部楼层
马樱花 发表于 2014-5-16 00:49
你真的不明白这些证据都是瞎胡扯么?
你真的不觉得我们,包括南亭首版那么想保护你的心娣在内的,这些主 ...

睡吧奶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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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3
发表于 2014-5-16 00:56 |显示全部楼层
离离 发表于 2014-5-16 00:51
妞,禁言晓妆,如果拿他的号是公用来说事,显然对他不公平,因为这个号是你们给他的。而上他南亭版主也是 ...

是因为中伤才被禁言的
其他首版禁言3天,而晓妆禁言一天
让暮雪与首版联系了
可以了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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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4
发表于 2014-5-16 01:02 |显示全部楼层
离离 发表于 2014-5-16 01:01
既然是因为中伤被禁言,为何一再拿这个号说事呢?

因为是这个号说的!
另:有管理权限的号与普通会员号就是不能共用,这是常识。若共用,必须换,没有选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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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5
发表于 2014-5-16 01:06 |显示全部楼层
混混 发表于 2014-5-16 01:02
既然这样,
那我们继续论论什么是污蔑中伤。
再说说第二件事。

去吧您,我都不想说话啊
道听途说、以讹传讹说人家获奖是内定还恬不知耻牛逼,是你说的吧?
还讨论啥中伤?
真有您的
88了
永不对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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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6
发表于 2014-5-16 01:11 |显示全部楼层
离离 发表于 2014-5-16 01:08
这个常识是很支持的,但如何判定是否共用,也要等技术拿出证据才能封杀吧?如果在对方没有亲自承认的情况 ...

禁言一天是因为什么问晓妆或你们首版去
会员号与管理号要证据难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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