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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 有感而发 [打印本页]

作者: 大玲小芳    时间: 2024-4-20 22:11
标题: 有感而发
民不举官不究。

民,举了呢?官,可究;也可不究。好官,看实质,看危害程度,依法追究或者免责。糊涂官,借此扬名,趁机获利,或为讨好上官,或为安抚下民,难免无事生非、小事化大,大事化杀。

历史上题反诗的,要么逼上梁山,推倒胡;要么锒铛入狱,几世不得翻身。文字狱历朝历代都不乏例证。许多人因此对当朝颇有微词,其实与官僚整体关系不大,与个体素质有关。

庐山会议前后,彭总说了什么,历史都有记载。但,当时,我说的是当时,在主席没有表态之前,其他“同志”是如何表态的呢?肯定有支持有反对有事不关己高高挂起明哲保身等各种心态。不能说大家素质不高,不能说有人很坏,也不能说堵塞视听,窃以为,是人性的弱点。

许多时候,民主与否,需要举手表决。一把手先举手,很不好。所以现在有制度约束。但是下级,至少有一部分下级,唯恐举错手,站错队,所以迟迟不举手。而是揣摩圣意。或者随大流,哪怕错了,也法不责众。哪怕被责,还有挽回余地。

有些场景,人手一票也未必科学。比如你让河南的普通百姓举手表决广东是否需要修建大坝。重大事项,一定不能略过利益相关方。让无关方决定有关方,本就是一件糊涂事。

究与不究,对于举报,都要引起重视。正本清源是必须的,切忌和稀泥。一切律条,平时没用,就是有事时必须依据的。

公开举报,不是告密,强行扣上告密帽子以道德谴责是不对的。因为举报人承担了吃瓜群众不必承担的道德甚至法律风险。举报属实,是揭发;不实,是诬告。法律上,没有告密罪。

越级举报,不妥。除非是正常举报遭到打压。
作者: 大玲小芳    时间: 2024-4-20 22:29
举报,是件技术活儿,更是一件力气活儿。一定程度上,举报人即使当时举报属实,日后也难免遭到反噬。

我更愿意相信,有些举报者,是通过这种方式警告被举报者,而不是真的去举报了。此时此刻,对于意图举报人,不用去刺激,造成应激反应。而被举报者,也须评估风险,特别是一场两个人的论战演变为两个阵营的时候。

每个人的教育程度不同,生活经历不同,思维方式不同,语言风格不同。造成三观不同,是很正常的。交流,无需碾压,也不可能实现碾压。而骂街,无论事中还是事后,百害而无一利。
作者: 大玲小芳    时间: 2024-4-20 22:49
论辩,不必成为热点。涉政论辩,更要注意。大咖和大V,好比大鱼,能够兴风作浪,往往会被提前锁定。言论自由,前提是合法。
作者: 拍岸浪    时间: 2024-4-20 23:33
我那个号还没满三个月呢?

换号真麻烦

投诉啥啊,被骂了骂回去,被揍了揍回去,拉倒

没有投诉的必要,也没有投诉的土壤,首版制就是个完美闭环



作者: 拍岸浪    时间: 2024-4-20 23:35
大玲小芳 发表于 2024-4-20 22:29
举报,是件技术活儿,更是一件力气活儿。一定程度上,举报人即使当时举报属实,日后也难免遭到反噬。

我 ...

互联网有记忆

论坛更甚

醉拉登,子举报,只要玩论坛遇到不同立场的就会被拿出来说嘴

现在哪里还有什么正经的论战,口水占多数

作者: 大玲小芳    时间: 2024-4-20 23:38
拍岸浪 发表于 2024-4-20 23:33
我那个号还没满三个月呢?

换号真麻烦

五一解禁,我记着呢。
作者: 大玲小芳    时间: 2024-4-20 23:40
拍岸浪 发表于 2024-4-20 23:35
互联网有记忆

论坛更甚

鱼龙混杂,不是熟人真的不能保证谁有极端行为。酒巷征文,让我对一些人的认识加深了。
作者: 拍岸浪    时间: 2024-4-20 23:56
大玲小芳 发表于 2024-4-20 23:40
鱼龙混杂,不是熟人真的不能保证谁有极端行为。酒巷征文,让我对一些人的认识加深了。



所以红杂的帖子我说了,不要拍着胸脯说“我保证谁谁谁”这种屁话

能保证自己就很高风亮节了

我要是急眼了自己都保证不了,更不会去保证谁

五二的机票回去一趟,到时候发大花莲的好山好水好风光给你看哈,主要是好吃的

想起夜市的路边摊小吃,流口水,更重要的是物价比较感人,有些老店还硬撑着没涨价,哈哈

作者: 大玲小芳    时间: 2024-4-21 00:01
拍岸浪 发表于 2024-4-20 23:56
所以红杂的帖子我说了,不要拍着胸脯说“我保证谁谁谁”这种屁话

能保证自己就很高风亮节了

好啊,我还没有去过。
作者: 神机妙用    时间: 2024-4-21 00:05
老彭对那封信给大家人手一份有意见,这可能反倒引起了写那个信为了什么的问题了。
作者: 神机妙用    时间: 2024-4-21 00:08
神机妙用 发表于 2024-4-21 00:05
老彭对那封信给大家人手一份有意见,这可能反倒引起了写那个信为了什么的问题了。

确实。就事论事地说,那样的信是应该人手一份的。
作者: 神机妙用    时间: 2024-4-21 00:09
神机妙用 发表于 2024-4-21 00:08
确实。就事论事地说,那样的信是应该人手一份的。

是的。问题就在写信的人本身也理解不了。
作者: 大玲小芳    时间: 2024-4-21 00:11
神机妙用 发表于 2024-4-21 00:05
老彭对那封信给大家人手一份有意见,这可能反倒引起了写那个信为了什么的问题了。

嗯,许多已经揭秘,有些当事人也为当初的盲从与沉默或者推波逐澜鼓足勇气做了检讨。这是难能宝贵的。
作者: 投入    时间: 2024-4-21 09:01
拍岸浪 发表于 2024-4-20 23:35
互联网有记忆

论坛更甚

醉拉登,子举报,只要玩论坛遇到不同立场的就会被拿出来说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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哈哈哈



作者: 妖精七七    时间: 2024-4-21 15:18
拍岸浪 发表于 2024-4-20 23:35
互联网有记忆

论坛更甚


醉拉登,子举报,只要玩论坛遇到不同立场的就会被拿出来说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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还有一个菜永久

哈哈哈

作者: 大美丽    时间: 2024-4-21 22:43
妖精七七 发表于 2024-4-21 15:18
醉拉登,子举报,只要玩论坛遇到不同立场的就会被拿出来说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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还有一个菜永久

哈哈哈,你说的太可乐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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